第四章 春秋时期
第一节春秋时期的各国争霸
公元前770年,邵周平王放弃丰、镐迁都洛阳起,到公元前476年(周元王元年的前一年)止,就是中国历史上所说的春秋时代。
春秋时代的诸侯国与西周时期的封国相同,“邦域”以外还有其势力范围。《左传》载,齐桓公侵蔡犯楚,楚王责齐师侵到“风马牛不相及”的边远地区时,管仲对曰:“昔召康公命我先君大公,……赐我先君履,东至于海,西至于河,南至于穆陵,北至于无棣”(《左传》僖公四年),如此辽远的地带实非齐侯政令所能及,便是其例。直到春秋战国之后,齐人还自己说它的疆土“南至于岱阴,西至于济,北至于海,东至于纪随,地方三百六十里”(《管子·小匡》)而已。在各诸侯国势力范围内的小国,除沦为奴隶主贵族的采邑外,多数降为附庸。随着殖民封国的推展,这种附庸,便逐渐沦亡,所以赵佑《温故录》说:“鲁属国之邦域者多矣,自向为莒入宿,被宋迁邾,与鲁世相仇杀。鲁又灭项,取须句,取邿,取鄟,取■,取卞,皆附庸而不克保”②。这种灭亡人国的
现象,非独鲁国而已,西周三百多年间灭国以千数,“名邑废邑”(《管子·地图》),必定星罗棋布。至于象卫国太子蒯聩,闲来无事,登城赏景,望见一处部族,问知是戎州,就说:“我,姬姓也,何戎之有焉?翦之”(《左传》哀公十七年)。这样,不明不白被翦灭的又不知有多少。所以周初号称千八百国,到了春秋时代仅余一百四十八国①,其中比较大的只有齐、晋、楚、秦、鲁、曹、郑、宋、卫、燕、陈、蔡、吴、越等十四国,最大者则为齐、晋、秦、楚四国。
周王室的衰微
西周末年,关中地区因受战争和灾荒的破坏以及当时阶级矛盾的尖锐,东迁后的王室实力,大为削弱。
晋文侯和郑武公帮助平王迁都洛邑,作为王的左右卿士掌握了王室的政治大权。郑武公的儿子庄公继续作为周室卿士时,竟然打起“以王命讨不庭”(《左传》隐公十年)的旗帜,联合齐、鲁,攻打宋、卫,制服陈、蔡,打败北戎,独揽了王室大权,所以平王欲立唬公为卿士加以牵制。但是,郑庄公却因此埋怨平王,平王为了表示对郑庄公的信任,便和郑国交换太子为质,此即《左传》所说的“周郑交质”。平王死,桓王将使虢公执政,剥夺郑伯的权力,郑伯不满,派祭足帅师在夏季麦熟时“取温(周地,今河南温县)之麦”,秋季又“取成周(今河南洛阳)之禾”(均见《左传》隐公三年)。桓王终于罢了郑伯,郑伯因而不朝,桓王遂率陈、蔡、卫三国之师伐郑,结果被郑国打败,“射王中肩”(《左传》桓公五年)。
这一仗不仅打败了王师,更重要的是使周天子的威风扫地,“受天有大命”、“匍有(敷右)四方“(《大盂鼎》)的牌子也被打掉了。
这时的周“王室之尊,与诸侯无异”(郑玄诗谱·王城谱)。按照周制,天子要定期“巡狩、考察诸侯政绩;而诸侯也须定期朝见天子“述职”,天子重新宣布一次诸侯的爵位,这是王权的重要标志。可是,这时的诸侯已不再按“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礼记·王制》)的规定向王室述职纳贡。与此相反,倒是天子对诸侯聘问起来,据载“春秋之世,鲁之朝王者二,如京师者一,而如齐至十有一,如晋至二十。……天王来聘者七,而鲁大夫之聘周者仅四,其聘齐至十有六,聘晋至二十四”①。
周王室由于失去了进职贡纳的收入,经济上贫困到不得不向诸侯国去“求赙”(《左传》隐公三年)、“求车”(《左传》桓公十五年)、“求金”(《左传》文公九年),所谓“天子不私求财”(《左传》恒公十五年)的尊严也就无法顾及了。
列国争雄的序幕
春秋初年,晋有内乱,楚国势力尚未达到中原,洛邑以东地区的诸侯中以宋、卫、齐、鲁、陈、蔡、郑为最强。郑国除作周卿士、挟天子令诸侯外,还有着在春秋各诸侯国中比较发达的经济、政治上的有利条件,因而列国争雄的序幕首由郑国拉开。
郑与宋近,又是势均力敌,郑国在庄公时代采取了远交齐、鲁,近攻宋、卫的政策;宋也常常联合卫、陈、蔡以敌郑,但多为郑国所败。郑国在几次胜利中声威大振,齐、鲁两国听从了它的指挥,宋国归服之后不久,卫国也来讲和,于是郑庄公成了春秋初年的霸主。
正当各国畏服郑国的时候,鲁桓公十一年(公元前701年)郑庄公死去,发生内乱,郑国因而中衰。原来庄公的太子忽是邓国女邓曼所生,庄公又娶宋国雍氏女雍姑,生一个儿子叫突,庄公死后,庄公太子忽即位,是为昭公。雍氏在宋国贵族中很有势力,于是把祭仲诱骗到宋国,逼他立公子突,否则就要杀死他,祭仲为了保全性命,只得依从。公子突回国即位,是为厉公,昭公逃往卫国。厉公即位后,宋人逼讨贿赂很急,宋郑间的关系日趋恶劣,几乎打了起来。当时的鲁国,从中调停不成,约与郑国会盟于武父地方,联兵伐宋。第二年郑国又联合纪、鲁两国,与宋、齐、卫、燕四国开战,结果四国联军大败。但是,宋国不服,又联合了齐、蔡、卫、陈伐邓,焚了郑国的渠门,一直打进大街,又侵扰郑国东郊,夺取了牛首(郑郊,今河南许远县东北)地方,郑国由于寡不敌众,败北。
在郑国败弱之际,内部又产主了矛盾。郑厉公是祭仲拥立的,所以政事被他所把持,厉公对此不满,准备派祭仲的女婿雍纠在郊区设宴时杀死他。雍纠不知怎么把消息透漏给他的妻子雍姬,雍姬就去问她母亲说:“父与夫孰亲?”其母回答说:“人尽夫也,父一而已,胡可比也!”(《左传》桓公十五年)雍姬听了这话,便把雍纠的阴谋暗示其父,于是祭仲把雍纠杀了。郑厉公见事机已泄,逃往蔡国,昭公回国复位。先前被郑国所灭的许国,也乘机复了国。不久,厉公又引动郑国南郊的栎邑(今河南禹县)人民杀其守将檀伯而占其地,与郑昭公政权相对立。庄公十四年(公元前680年)在外流亡十八年的郑厉公复位时,齐桓公已经上台六年,形势大变,加之内乱一直困扰郑国,使他无暇外顾,郑庄公所开创的有利形势,终也失掉。
管仲治齐与齐桓公称霸
齐在今之山东省,先以营丘(今山东昌东东南)为都,几世后,迁都至临淄(今山东临淄),地处黄河下游。齐于周武王时受封后,太公因“齐地负海舃卤,少五谷而人民寡,乃劝以女工之业,通鱼盐之利,而人物辐凑”(《汉书·地理志下》),也就是说“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而人民多归齐”(《史记·齐大公世家》)。齐地虽然位于中原边陲,由于东边东莱,有广阔的发展余地,东北临渤海,有鱼盐之利,到了春秋初年,齐在诸侯国中已最强大。公元前685年,齐襄公死,桓公即位,任用管仲治齐,使齐国的社会、经济更有飞速的发展。
管仲(?—公元前645年),名夷吾,字仲,或称敬仲,齐颖上人,桓公称他为仲父。其先与召忽辅佐公子纠,纠败,召忽死,而管仲由其好友鲍叔推荐给齐桓公为相,推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政策。
面临着齐襄公遗留下来的残局,管仲在内政上首先提出了“叁其国而伍其鄙”(《国语·齐语》),即“三分国都以为三军,五分其鄙以为五属”(《国语·齐语》韦昭注)的制度。其内容为“制国以为二十一乡:工商之乡六,士乡十五。”十五个士乡又分为三部分,这叫“参其国”;把原来的“鄙”划分为五个属,叫做“伍其鄙”;“乡”和“属”的下面又各有四个等级,都分别设官治理,使其“定民之居”和“成民之事”(《国语·齐语》)。所谓“定民之居”就是使公社农民都有自己的固定居住地区,不能随便迁徙流动。所谓“成民之事”,就是士、农、工、商“四民者勿使杂处”,“使(士)就闲燕,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处农就田野”。因为这样才能使公社农民各有所务,“少而习焉,其心安焉,不见异物而迁焉,是故其父兄之数,不肃而成,其子弟之学,不劳而能”,才能使他们的子孙“恒为士“、“恒为工”、“恒为商“、“恒为农”。管仲就这样发挥了他的“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以上均见《国语·齐语》)的原则,纠正了由于社会变动而带来的四民流动杂处,重新固定生产活动以保证社会生产的发展,使公社继续成为一种基层组织,加强对公社农民的控制。
在这个基础上,管仲又采取了“作内政而寄军令”的措施,即把十五个士乡内每五个士乡为一帅,有一万人,由齐君率五乡为中军,两个上卿各率五乡为左右军,是为三军。同时,把“轨”、“里”、“连“、“乡”的政治组织形式和“伍”、“小戎”、“卒”、“旅”的军事组织形式统一起来,加强了国家对常备军的控制。在这种军政合一的形式内,“轨”中的五家因世代相处在一起,公社的活力仍然继续着,即“夜战,声相闻,足以不乖;昼战,目相见,足以相识”。因为利害福祸相同,所以“守则同固,战则同强”。在这样的组织情形下,“春以搜振旅,秋以狝治兵。是故卒伍整于里,军旅整于郊”。管仲利用公社残留的血缘宗族关系的力量,实现建设一支能“方行于天下”、“莫之能御”(以上均见《国语·齐语》)的武装力量,为后来的争霸战争做了准备。
管仲在政治上也要齐桓公“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所谓“修旧法”,是整饰旧制度的意思,“业”,韦昭注云:“犹创也”,颇是,指注入符合新时代的新内容。这样,管仲就为自己能够在较大辐度内突破旧制度的束缚,向法治方向跨出可喜的第一步提供了理论根据。所以他要“慎用其六柄”(《国语·齐语》),六柄就是“生、杀、贫、富、贵、贱”(《国语·齐语》韦昭注)。“择其善者而业用之”,当然就不是一味的接受,而是有选择的。所以他“与俗同好恶”,“俗之所欲,因而予之;俗之所否,因而去之”(《史记·管晏列传》)。“柄”,是后代法家的很重要的集权观念。“六柄”,约而言之,就是赏罚“二柄”,即生、富、贵是赏;杀、贫、贱是罚,《韩非子》中就有《二柄篇》。“六柄”的加强,也就是君权的强化,开始了国君集权的序幕。管仲如何择旧法而慎用六柄,《史记》、《国语·齐语》没有记载,但姜齐曾转述管仲之言曰:“畏威如疾,民之上也;从怀如流,民之下也;见怀思威,民之中也”,並且说是“大夫管仲之所以纪纲齐国,稗辅先君,而成霸法”(《国语·晋语四》)。由此可见,管仲虽尚不可能制定或公布“峻法”,但能使民“畏威如疾”,当是管仲“严刑”的结果。如果承认“严刑”自管仲起,所谓“法家”也当自管仲见其端倪。
管仲还规定,国中有“慈孝于父母,聪慧(惠)质仁发闻于乡里者”,“有拳勇股肱之力,秀出于众者”(《国语·齐语》),由乡长推荐,试用为官。试用称职的,正式委任为吏。任官称职的,要经过君主当面审核,才能令他协助上卿治理政事。这就是“乡长所进,官长所选,公所訾相”(《国语·齐语》韦昭注)的选拔人才的三选制。这种三选制,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过去的世卿世禄制,为下层士民进入仕途开创了条件。
在经济方面,当时的井田制度虽然没有解体,还实行着“井田畴均”的生产方式,但已采取了“相地而衰征”(均见《国语·齐语》)的政策,即按土地多少、土质好坏而征收赋税。这是促使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对于工商业,管仲在“处工就官府,处商就市井”的同时,还规定“泽立三虞,山立三衡”(《齐语》),把全国的山林河泽统一管理起来,这样就几乎把所有的经济命脉都掌握在国家手中。他还主张“轻重鱼盐之利,以瞻贫穷”(《史记·齐太公世家》),或言“通轻重之权,檄山海之业”(《史记·平准书》),以至“通货积财,富国强兵”(《史记·管晏列传》)。“轻重鱼盐之利”和“徼山海之业”是否就是汉代盐铁官卖的滥觞,现在虽无可征信的材料,但从《管子》书中管仲反对向“树木”、“六畜”和人口抽税,而主张“唯官山海为可耳”的“山海”就是铁和盐看来(《管子·海王》),当时可能已经有了统治盐铁的经济政策。此外,他又设轻重九府,采取铸造货币、调剂物价、免除关市之征等措施,使齐国积蓄了雄厚的经济力量,具备了争霸的经济和军事实力。
春秋初年,各国的对外政治,大体可以分为三种关系:一是华夏对夷狄,二是诸侯对周天子,三是诸侯对诸侯。齐桓公稳定了国内的局势后,便积极开展对外活动。他首先拉拢宋、鲁两国,接着把郑国也争取到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内。这时,戎狄势力很盛,对华夏族的一些小国有极大的威胁。鲁闵公元年(公元前661年),狄伐邢(今河北邢台),前660年,狄又破卫(今河南淇县),卫人连夜弃城而逃,逃过黄河的只剩七百三十人。桓公把他们和共邑(今河南辉县)、滕邑的人集中在卫国曹邑(今河南滑县西南),总共只有五千人。齐于是出兵救邢存卫,迁邢于夷仪(今山东聊城),迁卫于楚丘(今河南滑县),这就是《左传》闵公二年所说的“邢迁如归,卫国忘亡”。在狄人伐邢的战争爆发时,管仲极力谏言,明辩华夷,促齐出兵相救,说:“戎狄豺狼,不可厌也;诸夏亲昵,不可弃也。宴安酖毒,不可怀也。《诗》云:‘岂不怀归,畏此简书。’简书,同恶相恤之谓也。请救邢以从简书。”(《左传》闵公元年)。在古代,各族之间的斗争是一种存亡的大事,而当时华夏族内的利害冲突,减弱了其对戎狄的抵抗力量。面对这种危机,管仲提出了“同恶相恤”和“诸夏亲昵“的号召,使齐国联合了华夏各国,击退了戎狄的进攻,把一些小国从戎狄的蹂躏下拯救出来,从而提高了齐国在中原的威信。
南方的楚国,从考古资料中可以看到,她的文化以湖北江汉平原为中心,北到河南南部,东到安徽中部,南达湖南的资兴、郴县一带。其国都初在丹阳(今河南淅川县),1978年到1979年在淅川县丹水下寺发现了一批春秋中期的楚国贵族墓葬。在下寺东北不远处有一座长九百米、宽四百米的古城龙城,可能就是楚国的初期都城丹阳。楚文王元年(公元前689年)迁都到郢(今湖北江陵县纪南城),其古城遗址比丹阳龙城规模宏大,东西长九里,南北宽七里,面积达四十八平方里。楚在周初,本己不弱,休养生息近四百年,积蓄了雄厚的力量。楚国西部的群蛮、百濮、卢戎都被她征服,淮水流域的舒(在今安徽舒城)、六(在今安徽六安)、寥(在今安徽霍邱)和舒鸠、舒庸等也都先后为楚所灭。比较强大的徐(在今安徽泗县)也服属了楚。周朝封于汉水以北的“汉阳诸姬,楚实尽之”(《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所以,周平王东迁后就于申、吕、许布防,以阻楚国北侵。但是,楚文王时,楚灭了申、息、邓诸国,攻入曹国,伐黄和郑,其势力逐渐向黄河流域扩展。这时,由于齐国开始强大,所以一向臣属于楚的江、黄等小国转向于齐。楚当然不会善罢甘休,于是连年伐郑,以此对齐施加压力。鲁僖公四年(公元前656年),齐桓公率齐、朱、陈、卫、许、曹、鲁等国军队攻伐追随于楚国的蔡国,蔡溃败,齐于是伐楚。当时楚也很强,而且不肯向齐示弱。最后,双方结盟于召陵(今河南邱城)。齐国这次虽然未能把楚国压服,但是还是暂时挡住了楚国北进的势头。
齐桓公在召陵与楚结盟后,事实上楚国承认了齐在中原的霸主地位。齐桓公安定了周王室后,为了巩固这一胜利,鲁僖公九年(公元前651年)在葵丘(在今河南兰考、民权县境)召集鲁、宋、卫、郑、曹等国开会,周襄王也派周公宰孔参加,赏赐祭肉给桓公,并且附带一个命令说:“以尔自卑劳,实谓尔伯舅无下拜,”而管仲却跟着说:“为君不君,为臣不臣,乱之本也”(均见《国语·齐语》)。君之为君,臣之为臣,就是据礼而有的,如果齐桓公不尊守礼的规定,使天子不尊,诸侯也就可以效尤,也不尊守礼,那么桓公的地位也就难保了。无怪桓公闻管仲之言而惧,结果还是下拜接受祭肉。桓公尊王,诸侯也得尊王,因此桓公才能“挟天子以令诸侯”。所以《国语·齐语》说:“诸侯称顺”。通过这次盟会,齐桓公遂成为中原霸主。霸者,亦作伯,《一切经音义》卷二引贾逵曰:“霸,把也,言把持诸侯之权也。”
在“南夷与北狄交,中国不绝若线”(《公羊传》僖公四年)之际,霸者之出,则是一件大事。但是,霸者的本义却不仅止于抵抗北方戎狄和南方的楚国。齐桓公霸政的根本精神,主要在于维护过去的邦国制度,也即为了防止诸侯国内部矛盾和危机的发生。鲁僖公三年(公元前657年)阳谷之会时,《公羊传》僖公三年记载桓公之言曰:“无障谷,无贮粟,无易树子(《谷梁传》僖公九年传,范注云:“树子,嫡子。”),无以妾为妻”,障谷或以邻国为壑,或断邻国的水源,贮粟,则不通有无最易危害邦国的安全和存亡。那时国小,一水可能流过数国,上游国家障谷,下游国家便要断绝水源;反之,上游国家便要积水,都足以影响生产。《战国策·东周》的“东周欲为稻,西周不下水,东周患之”,便是障谷的具体说明。由于国小,一有饥荒则非求助于邻国不可,邻国不救,便会有举国无炊的危险。齐桓公为了维系邦国的存在,所以首先提到“无障谷,无贮粟”,因为这是关系到民生的基本要政。至于废嫡立妾都与西周邦国礼法不合,这是内乱的重要因素,因而不得不加以禁止。所以六年后的葵丘之会,桓公“壹明天子之禁”时,又重复“毋雍泉,毋讫籴,毋易树子,毋以妾为妻,毋使妇人与国事”(均见《谷梁传》僖公九年)。三百年后,孟子述“五霸,桓公为盛”(《孟子·告子下》)时,条举葵丘之盟的五项命令,与《公羊》、《谷梁》皆合,这才是齐桓霸政精神之所在。所以,桓公身死,齐侵鲁,鲁使展喜犒师,答以不恐之故也说:“昔周公、太公股肱周室,夹辅成王。成王劳之,而赐之盟曰:‘世世子孙,无相害也’载在盟府,大师职之。桓公是以纠合诸侯而谋其不协,弥缝其阙而匡救其灾,昭旧职也”(《左传》僖公二十六年)。桓公纠合诸侯是要继承和发挥诸侯子孙“世世无相害”的传统。只是周成王的盟誓,由于东周以后天子衰弱,这个禁令也只有由诸侯来“壹明”了。《左传》襄公十一年范宣子主盟时所说的:“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蕴年,毋雍利,毋保奸,毋留慝”,大概也是继承了霸政精神,承袭齐桓而来。
管仲相桓公后,以其本身的才智,应当时的客观条件,以“尊王攘夷”的口号,把黄河中游的诸侯国联合起来,北御戎狄,南制强楚,扭转了“南夷”、“北狄”交伐中原的危机形势,保卫了比较进步的中原文化。所以,孔子曾赞扬管仲的功绩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在矣”(《论语·宪问》)。管仲在一定程度上重视社会现实,“慎用其六柄”和“畏威如疾”,开始了国君的集权和权威的提高以及重视工商业的发展,不仅对当时齐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起了很大作用,而且在春秋以后的历史中也有深远的影响。但是由于时代的限制,他所采取的“修旧法,择其善者而业用之”的原则,使他政治上的保守性强,经济上的改革精神多,因而管仲的改革具有二重性。管仲是一个过渡性的人物,其法家之倾向虽受时代的限制,但不失为中国古代史上的一位有作为、有见识的政治家。
宋襄公图霸未成 齐桓公无嫡子,公元前643年立内宠郑姬子公子昭为太子。但桓公死后,卫国女长卫姬与易牙、阉人貂勾结宫中权势作乱,立公子无亏为君,太子晤逃往宋国,齐霸遂衰。
宋襄公于鲁僖公十八年(公元前642年)联合曹、卫、邾伐齐,送太子昭回国即位,是为齐孝公。战胜齐国后,宋襄公以为自己强大,想借齐、楚威势称霸中原,于鲁僖公二十一年(公元前639年)把齐孝公召来同他一起与楚国的鹿上(今安徽阜阳市南,或说在今山东巨野县西南)结盟,楚国假意允许了他,暗里却布了天罗地网。到了这年秋天再会,宋襄公自矜信义,不带兵赴会、楚、郑、陈、蔡、许、曹等国诸侯约宋襄公到盂地(在今河南睢县),楚国乘机拘捕了他,并且起兵伐宋。公子目夷从会上逃回,力抵楚军,坚决不降。楚见捉一国君并无用处,遂把宋襄公送给鲁国,鲁僖公乘机出面说情,放他归国。本想趁齐国内乱夺取霸主的宋襄公,结果落得个如此下场。
宋襄公并未从此吸取教训。当时楚强,郑国朝楚,为此,宋襄公在公元前638年伐郑。楚救郑,与宋军战于泓水(今河南柘城县北)。当时宋军已经列好阵势,楚军正在渡河,司马子鱼(即公子目夷)对宋襄公说:“彼众我寡,及其未既济(渡河未毕)也,请击之”,他不同意。楚军渡河以后,还没有摆好阵势时,子鱼让他乘机发动进攻,他还是不同意。一直等到楚军准备好了之后,宋襄公才下令出击,结果宋军大败,宋襄公自己也受了伤,国人因此埋怨他,但他却说什么:“君子不重伤,不禽二毛。古之为军也,不以阻隘也。寡人虽亡国之余,不鼓不成列”(《左传》僖公二十二年)。泓水之战,宋国损失惨重,国势从此一蹶不振,不久,宋襄公因伤而死。宋襄公的霸业,由于他泥守“古道”,实行蠢猪式的仁义道德,失去良机而致败,成了一个历史上的笑柄。
晋文公的霸业
宋襄公图霸失败之后,楚国的势力正在骎骎北上,北狄也因宋襄公伐齐而救之,并与齐国在邢结盟。楚国北上与北狄南下的形势比齐国初年还要险恶。这时齐国既不能再兴,第二次尊王攘夷的事业自然就为晋国所承担了。
晋国受封较早,始封君是周成王弟叔虞,都于唐(今山西翼城县境)。叔虞子燮父时迁都今之太原晋水之旁,改国号曰晋(详见《国语·晋语》、《史记·晋世家》),就是后来的晋国。它的疆域居今晋南和汾、浍流域一带,表里山河,“景霍以为城,而汾、河、涑、浍以为渠”(《国语·晋语二》),“晋居深山,戎狄之与邻”(《左传》昭公十五年),四面都是戎狄小国,虽然地大势固,但影响了它与中原的交往。到了西周末年,晋国开始强盛,晋文侯曾与郑武公共同辅平王东迁。公元前745年文侯死,子昭侯立,封文侯弟桓叔成师于曲沃,建立了一个强宗。此后的晋国,实际分裂为二。春秋初年的六十七年间,内乱一直没有停息,到公元前679年,曲沃武公灭晋而自立,买取周王的册封,终于取代大宗列为正式诸侯,结束了长期的分裂局面而统一起来。
晋武公死,其子佹诸继位,是为献公。他由于参与过其父攻灭大宗的斗争,颇知旁系支庶宗族的危害,采用大夫士■的计策离间桓、庄之族,使他们自相残杀,从此晋国内部消除了威胁君位的力量,专力向外扩张领土。鲁闵公元年(公元前661年),晋献公始作二军,起兵灭掉耿(在今山西河津县境汾水南)、霍(在今山西霍县)和魏(在今山西芮城县)三国,把耿、魏赐给了赵夙和毕万,这就伏下了后来三家分晋的根苗。次年,命太子申生进攻狄人东山皋落氏(今山东曲沃东)。鲁僖公二年(公元前658年)命里克、荀息率军进攻虢国。于是,晋国西到黄河与秦相接,西南到今之三门峡一带扼有桃林塞险关,南到晋豫交界地,东达太行山麓。成了北方的大国,开始参与中原诸侯的会盟。献公灭掉群宗后,晋国的力量一时集中在公室,加之他整军经武,兼弱攻昧,已经积累了向外争霸的潜能。可惜他晚年沈迷女色,不大振作,又废嫡立庶,酿成内乱,相继在位的是碌碌无为的惠公和怀公。因而,晋国一直处于动荡不安的状态之中。
鲁僖公二十四年(公元前636年),流亡在外十九年的公子重耳,在秦的援助下回国即位,是为历史上有名的晋文公。他举贤任能,勤理军政,“救乏振滞,匡困资无。轻关易道,通商宽农。懋穑劝分,省用足财”(《国语·晋语四》),实行有利于生产发展的政策。这样就使“政平民阜,财用不匮”(《国语·晋语四》),晋国大治,打下了开创霸业的基础。
鲁僖公二十三年(公元前635年),周王室发生了王子带之乱,周襄王出居郑国汜地(今河南襄城县境)避难,并派人到秦、晋求援。晋文公君臣认为这是获得勤王的绝好机会。于是辞掉秦师,出兵杀王子带,护送襄王回国。襄王为了酬谢文公的功劳,赐他阳樊(今河南济原县东南)、温(今河南温县)、原(今河南济原县北)、櫕矛(今河南修武县)四邑,“晋于是始起南阳(今河南西北位县、济原一带)”(《左传》僖公二十五年),提高了晋在中原诸侯中的威望。
晋文公即位时,宋襄公已经死去两年,当时不仅鲁、郑、宋等国都屈服于楚,甚至象中衰后的齐国也受到楚国的危胁。晋文公要想称霸中原,首先必须转其矛头指向楚国。鲁僖公二十七年(公元前633年),楚围宋,宋告急于晋。晋大夫先轸对文公说:“极施(指文公出亡过宋时,曾受宋君的厚赠)救患,取威定霸,于是乎在矣。”狐僵也对文公说:“楚始得曹而新昏于卫,若伐曹、卫,楚必救之,则齐、宋免矣。”(均见《左传》信公二十七年)文公听从此言,便把晋国旧有的二军扩充为三军,先去侵伐楚的与国曹、卫,并将侵占的曹、卫之田送给宋,又叫宋人赂取齐、秦的救援。楚师子玉遣使至晋,表示愿释宋围,但要晋军同时退出曹、卫。而晋人私许曹、卫撤兵,使曹、卫背楚从晋,晋又拘留楚国的来使,以激怒楚,于是,鲁僖公二十八年(公元前632年),晋国联合了秦、齐、宋,出兵车七百乘,与楚大战于城濮(山东范县临濮集)。战争开始时,楚军占优势,晋军为了争取主动,“退三舍”即去九十里处驻扎下来。但楚军主帅坚持开战,“楚众欲止”士气不甚旺盛。战争中,晋军下军副将胥臣选择楚军力量薄弱的右军陈、蔡两国攻击;晋的中军与上军则集中力量打击楚的下军,因而打败了楚军的左右两翼,取得了胜利。这次战争史称“城濮之战”,是春秋前期最大的一次战争,使楚国在扩张中第一次遭到严重打击,有力地制止了楚的北上。晋文公打退了狄族,保护了王室;又打击了北侵的楚国,再一次缓和了紧张局势。城濮之战后,诸侯服晋,晋文公就在践土(今河南原阳县西南)同齐、鲁、宋、卫等七国之君结盟曰:“皆羿王室,无相害也!有渝此盟,明神殛之,俾队其师,无克祚国,及而玄孙,无有老幼”(均见《左传》僖公二十八年)。这次会盟中,周襄王也被召来参加,并册命晋文公为“侯伯”。从此,晋国也就正式确立了霸主地位。
原来,晋国“僻处山戎,不与诸姬等齿”,春秋以后才不断攻伐戎狄和同姓。晋司马女叔侯云:“虞、虢、焦、滑、霍、扬、韩、魏,皆姬姓也,晋是以大。若非侵小,将何所取?武、献以下,兼国多矣,谁得治之?”(《左传》襄公二十九年)晋国的霸业自文公以下就是在不断摧毁邦国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公元前635年,晋文公靖王子带之乱,纳周襄王,王赐阳樊、温、原、櫕茅之田,表现得最为明白。晋文公接收阳樊时,《国语·周语中》云:“阳人不服,晋侯围之。仓葛(韦昭注:“阳人也”)呼曰:‘……今将大泯其宗祊,而蔑杀其民人,宜吾不服也!’”。“蔑杀其民人”是不承认其人民的“国人”身份,“泯其宗祊”是摧毁其国的统治阶级,将全部征服民降为“野人”,征服地沦为邑。这种作风,大概是晋国的一贯作法,晋献公灭虢平虞取魏以来就是如此,所以阳樊人“不敢服”。因为“阳人(据明道本增)有夏商之嗣典,有周室之师旅,樊仲之官守焉。其非官守,则皆王之父兄甥舅也”(《国语·晋语四》),他们“谁非王之亲姻”(《左传》信公二十五年),不是“裔民”(《国语·周语中》)。按照过去的礼法,晋国本该维护他们的存在才对,然而文公还是“出其民”(《左传》僖公二十五年),占有其地。由此可见,晋文公以后虽仍维持霸主盟会的虚表,然而齐桓公以来的所谓霸主精神已经丧失,只是另一种政治形态出现的前奏,弱肉强食,已为人们公开承认了。公元前541年,晋楚会盟。鲁伐莒,富人告于会,楚欲戮鲁使,晋国执政赵鞅曰:“疆场之邑,一彼一此,何常之有?……自无令王,诸侯逐进,狎(更)主齐盟,其又可壹乎?恤大舍小,足以为盟主,又焉用之?封疆之削,何国蔑有?主齐盟者,谁能辩(治)焉?”(《左传》昭公元年)。这里已经看不到齐桓霸政时的精神,而且也不为人们所理会。赵鞅为盟主,既然正式宣布会盟共存精神的结束,代之而起的当然是名正言顺的残杀征伐,战国时代的兼并战争即将来临矣。
秦穆公称霸西戎 秦本赢姓,原为东方部落,可能在周初迁到西方,最后到达今之甘肃天水附近。秦国的始封君是非子,地处戎狄之间。周厉王时犬戎势力强大,逐渐向东扩张,周宣王命非子之孙秦仲为大夫讨伐犬戎,结果战死。秦仲孙襄公护送平王东迁,平王把岐山以西的土地赐给了秦。以后,秦不断和戎狄斗争,扩张了土地。襄公的儿子文公战败犬戎,据有关中地区,并决定在■渭水交汇处建都,到宪公(文献中作宁公,据《秦公钟》铭,可知宁乃宪之误)时,迁都平阳(今陕西宝鸡市东),德公时迁都于雍(今陕西凤翔县南),实现了秦文公的迁都计划。雍是一个重要的交通要道,对于秦的发展颇为有利。鲁庄公六年(公元前688年),秦武公向西灭邦、冀戎(在今甘肃天水市附近),建立了县制,次年灭小虢(在今陕西宝鸡市附近)等地,拥有西周王朝京畿内的八百里秦川。这种良好的自然条件以及冶铁技术的发达,为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雄厚的物质基础。
德公迁雍以后是宣公(公元前675—664年)和成公(公元前663—660年),在此十几年间,秦国对戎狄的斗争没有取得很大进展。到了秦穆公时,便积极向东扩展自己的势力,逐渐强大起来。
鲁僖公三十二年(公元前628年)晋文公死,太子继位,是为襄公。秦穆公乘此机会,派孟明视(百里奚子)、西乞术、白乙丙三人带兵侵郑。秦军经过周到了滑国,遇到去周做买卖的郑国商人弘高和奚施。他们知道,秦国来意不善,弘高一面派奚施向郑君报告消息,一面“以乘韦先,牛十二犒(秦)师”,而且假托郑国君命说:“寡君闻吾干将步师出于敞邑,敢犒从者。“郑穆公得到奚施报告,派人去侦探秦国驻的客馆,知道他们确有侵略阴谋,便说:“吾子淹久于敞邑,唯是脯资,饩牵竭矣。为吾子之将行也,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圃也,吾子取其麋鹿,以间(闲)敞邑,若何?”孟明视得知郑国已有准备,“灭滑而还”(均见《左传》僖公三十三年),但秦军行经殽地(今河南浴宁县西北)时,碰到晋军和姜戎的夹攻,秦师全军覆没。秦军的主帅孟明、西乞、白乙等,被晋俘获。鲁文公二年(公元前625年)秦伐晋,战于彭衙(今陕西白水县东北),晋将狼瞫率领人马首先冲进秦阵,打乱对方阵势,随后掩杀,秦军大败而逃。晋人嘲笑秦国说:“这是一次“拜赐之师”(《左传》文公二年)。过了一年,秦穆公亲自领兵伐晋,渡过黄河便烧掉乘舟,表示不胜不回。晋人见秦有决一死战之心,不敢应战。这次战争秦国虽然得胜,但是秦国力量终究不如晋国,特别是晋国占领了被称为“桃林之塞”的秦国门户(在今河南灵宝县,西接陕西潼关县界,这就是后来秦国的函谷关),秦国东进的道路被晋所扼,穆公乃用由余向西方戎狄地区发展,遂霸西戎,“兼国十二,开地千里”(《韩非子·十过篇》)。
楚庄王北向称霸
秦国的东进,虽被晋国阻止,但晋国对南方的楚国北上却无力阻当,终使楚庄王称霸中原。
楚穆王死,子侣立,是为庄王。庄王即位(公元前613年)时,国内的贵族斗争使他不能掌握国政,加之接连发生天灾,国内经济困难,周围的群蛮、百濮和庸人又都趁机骚扰,形势严重。不久,楚灭庸后,解除了西部的威胁,地盘扩展到今湖北西北,与秦接壤,既方便了秦楚交往,又使楚国有可能将其注意力转向北方。
楚庄王是一位雄材大略的君主。《左传》说他以“■敖(又称沈尹、孙叔敖)为宰”,改革政治,勤于生产,整饰军备,提高战斗力,因而楚庄王虽然连年用兵中原,但其国力充足,“民不罢劳,君无怨讟”,“商农工贾,不败其业,而卒乘辑睦”(均见《左传》宣公十二年)。
鲁宣公三年(公元前606年),楚庄王大胆北进,征伐陆浑之戎(河南嵩县),进军到伊洛地带,观兵于周疆。周定王派大夫王孙满前去慰问,而楚庄王却趁机向王孙满询问周王室九鼎的大小轻重。九鼎是王权的象征,楚庄王的问鼎轻重则有恣肆其强横,俨然欲取天子而代之的架势。因此,王孙满用话折服地说:“在德不在鼎……德之休明,虽小,重也。其奸回昏乱,虽大,轻也。天祚明德,有所厎止。……周德虽衰,天命未改。鼎之轻重,未可问也”(《左传》宣公三年)。庄王一听王孙满的话强硬,知道周王室尚未可轻视,便班师回国。
公元前605年,楚国令尹斗越椒,在椒阳(今河南南阳市)杀死司马■贾,驻军椒野(今河南新野县),阻止庄王回国。庄王求和不成,战于皋浒(今湖北襄樊市西),杀死斗越椒。从此,庄王知道,要图中原必先平定南方。公元前601年,群舒皆叛楚国,于是庄王起兵伐灭舒、蓼,画正疆界,一直到了滑水(今安徽合肥市东)地方,与吴越两国结了盟,方才回去。楚在江淮流域的势力渐趋巩固后,便再回头征伐北方。
鲁宣公十一年(公元前598年),楚庄王伐郑,攻到栋地。郑国大臣子良说:“晋、楚不务德而兵争,与其来者可也。”(《左传》宣公十一年)。辰陵盟后,郑又附晋,庄王大怒,起兵围郑,三月而破,郑降于楚。晋闻讯后,便派大兵救,于是晋楚两军大战于邲(今河南荥阳北)。此时晋国政令不行,将帅不和,晋军终于战败逃归。
在晋、楚争霸中,宋国跟随晋国最紧,这对交通齐鲁和称霸中原不利,因而楚庄王就想找个借口进攻宋国。鲁宣公十四年(公元前595年),楚又围宋达九月之久,宋向晋国告急,晋国畏楚不敢出兵。这时,鲁、宋、郑、陈都归服了楚同。鲁成公二年(公元前589年),楚庄王虽然已死,但楚国在蜀地(今山东泰安西)召集十二诸侯会盟,秦、齐大国都曾到会,可见楚国势力之大。楚在春秋时代先后兼并了十二国①,疆土最大,所以《国语·楚语上》说:“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征南海,训及诸夏,其宠大矣。”
晋国复霸 与中原争霸的尾声
晋、楚两国的斗争历史表面看来虽很混乱,却有其井然的条理,是一种格局的循环。也就是说,晋、楚两强一场大战后,晋胜,则一些以前附楚的小国自动或被动地转而附晋,这样一来,楚国不肯甘休,便和这些小国算帐;小国从了楚,晋又不肯罢休,也和这些小国算帐。这种帐,越算越不清楚,终于晋、楚两强又来一场大战。
随着晋的中衰,和晋一向站在一边的齐国,逐渐对晋怠慢起来。齐顷公时,一面和楚连结,一面不断对鲁、卫两国用兵。鲁成公二年(公元前589年),鲁、卫两国由于不堪齐的侵伐而向晋国乞师,晋派大军到靡笄山(今山东厉城县附近)下,晋、齐两国正式宣战,在鞌地(山东济南市西)交锋,齐师战败。这次战争,齐国的地位大为削弱,晋国取得重大胜利,晋国又重新增强了在诸侯国中的霸主地位。
在晋、齐鞌之战中,楚国虽然表面中立,实际上是支持齐国的。同年,楚侵卫,又攻占鲁国的蜀邑。对于楚国这样的气势,晋国当然不肯甘心。在楚国盟蜀的第二年(公元前588年)晋国约集了鲁、宋、卫、曹等国伐郑。这时,楚不敢与晋争,晋也不敢与楚战。在这种晋、楚均势的情况下,晋国接受了由楚国逃来的申公巫臣的建议,南联吴国。“吴始伐楚、伐巢、伐徐”,闹得子重、子反在战场上“一岁七奔命”,“蛮夷属于楚者,吴尽取之”(均见《左传》成公七年),使得楚国受到很大牵制。
鲁成公十一年(公元前580年),晋厉公立。他很有重整晋国的意思。“初立,欲和诸侯,与秦桓公夹河而盟。归而秦倍盟,与翟谋伐晋。三年,使吕相让秦,因与诸侯伐秦”(《史记·晋世家》)。晋人一向所称的齐、秦、狄、楚四强,这时除楚之外,都为晋所制服。鲁成公十二年(公元前579年),宋国执政者华元因与楚国令尹子重、晋国中军元帅架书友好,听说晋、楚均有议和之意,便从中促成了历史上所说的第一次弭兵会议。但是,由于晋、楚两国都无诚意,这次弭兵仅使两国矛盾得到了一时的缓和,到鲁成公十六年(公元前575年)春,楚国首先背约向郑、卫进攻。次年,晋因郑国服从于楚而伐郑,郑国求救于楚,楚恭王率军救郑。晋军渡过黄河,与楚军在鄢陵(今河南鄢陵县)相遇,两军大战,楚国败北而归。晋的胜利助长了晋厉公的骄傲情绪。他于鲁成公十七年(公元前574年)“欲尽去群大夫,而立其左右”(《左传》成公十七年),杀掉了郤至、郤锜、郤犨,想以此加强君权。但是,由于晋国公室弱而卿大夫强的趋势已难扭转,所以第二年,厉公反被栾书、中行偃以其党袭捕,“囚之”。厉公被杀后,架书派荀■“迎公子周于周来,至绛,刑鸡与大夫盟、而立之,是为悼公”(《史记·晋世家》)。
晋悼公继位以后,“始命百官,施舍己(免)责(债),逮(惠及)鳏寡,振(起)废滞(免职或长期没有迁升的),匡乏困,救灾患,禁淫慝,薄赋敛,宥罪戾,节器用,时(有一定时限)用民”,因而国基得以稳定;然后又任命一批才能称职、德行称爵的官吏,做到了“举不失职,官不易方(常道),爵不逾德,师不陵正,旅不逼师,民无谤言”(均见《左传》成公十八年),为晋国复霸打下了基础。
晋悼公在对待戎族的政策方面,采取了魏绎的和戎政策,即“戎狄荐居,贵货易土,土可贾焉,一也;边鄙不耸,民狎其野,穑人成功,二也;戎狄事晋,四邻振动,诸侯威怀,三也;以德绥戎,师徒不勤,甲兵不顿,四也;鉴于后羿,而用德度,远至迩安,五也”《左传》襄公四年)。也就是用财物去骗取戎族的大片土地,以代替过去的军事杀伐,派魏绛去安抚诸戎,与戎族结盟,从此晋国免除了后顾之忧,便可抽出兵力和楚国争夺郑、宋,争霸中原了。
鄢陵之战以来,郑国一直服从于楚。鲁襄公二年(公元前571年),晋在虎牢(今河南汜水)筑城以逼郑。出于郑国经不起晋国的压力,“郑人乃成”(《左传》襄公二年),又转向于晋。这时,晋、楚俱弱,但因晋国略占上风,楚国不能与晋国对抗,晋悼公才能复霸,但其最大成效也就在于征服了郑国而已。此时,由于各国公室业已衰弱,大夫日强,春秋时代的历史逐渐发展到了一个新的阶段,中原争霸至此也就接近尾声矣。
②参见李学勤:《兮甲盘和驹父》,《人文杂志丛刊》第二辑。
①《禽■》铭中的“■”字,郭沫若的《西周金文辞大系考释》以为“楚之异文”,颇 是。近人考证周初楚人店东国,散布范围广及今之江苏、安徽,即长江、淮 水一带,此时的楚可能是东夷的通称。周公父子这次所征之楚侯如果就是《令毁》的“楚伯”,那么战争的地点也同《令■》一样,在炎。炎即郯,在苏、鲁之界。周族东进之时确曾与楚人冲突,不过这个楚不是春秋以后发展壮大 的楚。春秋的楚在当时还是僻处鄂西长江之滨的一个小国,当是商末鬻熊 的后裔,此说值得重视。
①参见徐中舒:《西周史概述(下)》,《四川大学学报》1979年第4期。
① 1942 年陕西岐山县任家村出土,同时出土铜器一百余件,下落不明。详见《陕西省博物馆、陕西省文物管理委员会藏青铜器图释》。
第四章 春秋时期 第一节 春秋时期的各国争霸
中国通史
白寿彝总主编;王桧林,郭大钧,鲁振祥卷主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