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考古学文化的研究

  第二节 考古学文化的研究

  夏商周时代已处于有文字记载的历史时代,这时的文化遗迹和文化遗物应采用历史学上的命名进行历史学的研究,但是目前有些重大学术问题还没有获得历史学的最后解决,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只能在考古学范围内作为某种考古学文化进行探讨。

   夏文化的探讨

  我国最早的文献《书经》和《诗经》中都有关于夏的记载。本世纪二十年代,疑古派学者曾经怀疑过与夏有密切关系的人物禹的实在性,却不曾否定夏的存在。现在,学术界已经公认:我国历史上在商朝以前确有夏朝。但是,究竟哪些是夏朝的遗迹,仍然是至今还在探讨的问题。

  在考古学上寻找夏王朝时期夏民族的文化,即夏文化,是一项非常复杂而且艰巨的工作。在三四十年代,有的学者曾经以殷墟文化为起点初步进行了探索,以为仰韶文化或者龙山文化就是夏文化。但是,殷墟文化属于商代后期,它同夏文化在时间上毕竟还相距太远,以此为基点探索夏文化自然不易得出利学的结论。

  五十年代以来,我国考古学上不断有新的发现,特别是以郑州二里岗为代表的商代前期文化的确定,把商文化提前了一大段,从而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商文化与龙山文化之间的距离。继此之后,考古工作者又在河南西部和山西南部普遍发现了以偃师二里头遗址为代表的二里头文化。这种新发现的考古学文化,无论在年代上或文化特征上都介于河南龙山文化与二里岗商代前期文化之间。这样,就把中原地区从新石器时代到青铜时代诸文化基本上按年代顺序串联起来了。夏文化既是存在于中原地区的一种考古学文化,那它就应该包括在以上诸文化之中。

  近年来,学术界探索夏文化的多数学者都把注意力集中到豫西、晋南地区的河南龙山文化和二里头文化。但是,由于探索夏文化的理论和方法各有不同,尤其是对确定夏文化的条件各有不同的理解,所以结论还不很一致。现在比较流行的观点,可以大致归纳为两派:一派认为除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属于夏文化外,二里头文化应该分属于夏、商两种文化,其早期属夏文化,晚期属商文化。另一派认为二里头文化早晚两期都是夏文化;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只是夏文化的渊源之一,或可称为夏王朝建立之前的“先夏文化”。

  这两派观点不同的焦点是:前派认为偃师二里头遗址所在地是商汤所都西亳,即所谓“二里头西亳说”,并断定二里头文化第二期或第三期即相当于商汤之时,所以早于二里头文化第二期或第三期者为夏文化,其余各期为商文化。后派不同意二里头遗址为汤都西亳,认为郑州商城是汤都亳,即所谓“郑亳说”,并断定二里岗下层约相当于汤灭夏之时,早于二里岗下层的二里头文化各期都是夏文化。

  最近,由于“偃师尸乡沟商城”的发现,持前派观点的大部分学者已放弃商汤所都“二里头西亳说”,改为“偃师尸乡沟商城西亳说”。又因为偃师尸乡沟商城与郑州商城的年代基本上相同,即都晚于二里头文化,所以,二里头文化只能是夏王朝时期复民族的文化,亦即夏文化了。

  参考书目: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二里头工作队:《河南偃师二里头早商官殿遗址发掘简报》,载《考古》1974年第4期;《河南偃师二里头遗址三。八区发掘简报》,载《考古》1975年5期。

  邹衡:《试论夏文化》,见《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第叁篇,文物出版社,1980年。

  罗彬柯:《小议郑州南关外型商文化——兼评“南关外型”先商文化说》,载《中原文物》1982年2期。

  赵芝荃:《论二里头遗址为夏代晚期都邑》,载《华夏考古》1987年2期。

   先商文化的探讨

  商朝历史之所以成为信史,考古学上的商文化之所以能够确定,都是由于殷墟甲骨文的发现。殷墟甲骨文所包含的绝对年代,一般都认为从武丁开始,直到商纣的灭亡,是商朝的后半段,或称商代后期,亦即晚商时期;这时期的考古学文化通常称之为商代后期文化或晚商文化。武丁以前,上溯至商汤,即所谓先王时期,是商朝的前半段,或称商代前期,亦即早商时期;这时期的考古学文化通常称之为商代前期文化或早商文化。在商汤灭夏以前,即所谓先公时期,商王朝尚未建立,或称先商时期;这时期的考古学文化可称为先商文化。

  先商文化是商文化的原始形态。探索先商文化就是要探寻商文化的起源,也可以说就是要追溯商人的起源。《史记·殷本纪》系统地列举了商人诸先公之名,其中绝大多数都已见于甲骨文,可见商人远祖的世系是基本可信的。商汤灭了夏才建立商王朝,那么灭夏以前的商人诸先公应该与夏王朝是约略同时的,所以先商文化也应该与夏文化同时。

  关于商人起源的问题,以往的历史学家仅根据文献记载,曾经提出山东说和辽西说。现在从考古发现来看,相当于先商时期的文化,在山东者为岳石文化,在辽西者为夏家店下层文化早期。这两种文化与中原地区的二里头文化和二里岗商代前期文化差别均甚大,彼此井无明显的渊源关系,前二者决不可能是先商文化。所以,目前考古学界一般都不采用此二说。

  近年来,学术界因为探讨夏文化,必然牵涉到先商文化。同时,由于对复文化的不同认识,也必然导致对先商文化的不同看法。大体说来,山可分为两派:一派主张到龙山文化中去寻找,并认为豫东和像北的龙山文化就是先商文化。另一派则主张到与二里头文化同时的诸青铜时代文化中去寻找,并认为冀西南和豫北地区的漳河类型商文化才是先商文化。

  以上两派都有一些文献根据,而且都注意了豫北地区。不过,前派意见是把重点放在豫东,后派意见则注重在冀西南。

  若以年代而论,前派意见认为二里头文化第二期或第三期是早商文化的开始,上推至豫东或豫北的龙山文化,则相距两期或三期,两者的年代还不能相衔接。后派意见以二里岗下层为早商文化的起点,上推至漳河类型商文化正好衔接。

  再以文化特征而论,二里头文化第二、三期与豫东或豫北的龙山文化面貌迥然不同,两者的共同特征极少,前者决不可能是由后者直接发展而未。二里岗下层与漳河类型商文化的文化面貌尽管也有些差别,但两者有不少文化因素是共同的,后者应该就是前者的直接前身。

  总之,从现有材料来看,前派意见还不能将其所认定的早商文化和其所推定的先商文化直接联系起来,两者之间还存在严重的脱节现象,因而难以成立其说。后派意见所论定的早商文化已和其所认定的先商文化直接挂钩,两者紧密相衔;而且这种先商文化即漳河型商文化与此派意见所论定的夏文化即二里头文化分布在不同的地区,两者的年代基本相同而文化特征有别,成为并行发展的两种不同的文化。显然此派意见比较切合夏商的历史实际。

  参考书目:邹衡:《夏商文化研究》,见《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第二部分,文物出版社,1980年。

  安金槐:《近年来河南夏商文化考古的新收获——为中国考古学会第四次年会而作》,载《文物》1988年3期。

   商文化类型及其分布地域

  商文化现已分为先商、早商和晚商三个大阶段,现在分述如下:先商文化 关于先商文化的考古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开展,积累的资料不甚丰富,经过初步归纳,约可分为三个类型:一为漳河型,以邯郸涧沟遗址为代表,中心分布地区在河北省的滹沱河与漳河之间的沿太行山东麓一线,其南包括豫北安阳地区在内。二为辉卫型,以新乡潞王坟遗址为代表,主要分布在河南省黄河北岸的辉卫地区,其西南约以沁河为界而与二里头文化相邻。三为南关外型,目前只知郑州地区有其分布。

  这三种类型中,漳河型和辉卫型的年代都较早,其文化特征同二里头文化区别显著;南关外型年代较晚,文化特征同二里头文化最为接近。可以看出,先商文化是自北向南发展的,而冀西南和豫北地区应该是商文化的策源地。

  早商文化 关于早商文化的考古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资料也最丰富,但各地区也还存在不平衡发展的现象。现在大致可以划分为四个类型:一为二里岗型,以郑州二里岗遗址为典型代表,其分布范围甚为广阔,大体包括了河南全省、山东省的大部、山西省的南部、陕西省的中偏东部、河北省的西南部和安徽省的西北部。二为台西型,是早商文化最北的一个类型,以河北藁城县台西遗址为典型代表,其分布地域主要在河北省境内,其北已抵拒马河一带,其南约与邢台地区相邻。三为盘龙城型,以湖北黄陂县盘龙城遗址为典型代表,主要分布在湖北省中部和东部长江以北地区。四为京当型,是早商文化最西的一个类型,以陕西扶风县壹家堡遗址和岐山县京当铜器墓为代表,分布地域大抵在陕西省中偏西部。

  以上早商文化的四个类型总的分布面纵横均在二千里左右。从文化特征上看,各个类型之间的共性大大超过了其特性。

  在如此广阔的范围之内文化面貌趋于一致的情况,足以说明商朝早期政治军事势力之强大,从而促成了文化上广泛而频繁的交流。同时,我们也可看到,二里岗型分布范围最广,其所反映的生产水平也最高,它在这四个类型中显然起着主导的作用。因此,二里岗型可能代表早商王朝直接控制区的文化,而其他三个类型的分布区也许只是早商王朝控制的边远据点。

  晚商文化晚商文化的考古工作进展很不平衡,长期以来比较集中在豫北、豫东和冀西南、晋东南地区以及山东省境内,其他地区很少开展,目前尚无法进行类型研究,暂时仅能以殷墟遗址为典型代表。从晚商遗址的分布地域来看,大体同早商文化相似,惟陕西地区和湖北地区,由于地方文化的兴起,逐渐地取代了商文化在该地区的统治地位。

  参考书目:邹衡《夏商文化研究》,见《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第二部分,文物山版社,1980年。

   先周文化的探讨

  先周文化是指周武王克商以前周人的早期文化。武王克商以前周人活动的情况,在古代文献里已有比较明确的记载,但是,考古学上的先周文化长期以来却还在探索之中。

  到现在为止,我们已知确属武王时期的铜器只有两件,即《大丰簋》和《武王征商簋》。据此二器的铭文,可知其均在克商以后所铸。早于武王的铜器在陕西省境内也屡有出土,但一般都少有铭文,且具有浓厚的商文化风格,往往不易辨别何者属于克商以前的周人所有。不过,这些铜器多半出自墓葬,有的还伴出陶器。经过分析,这些陶器的风格与商文化绝然不同,而与西周陶器特征却很相似,考古学者据此而确认了先周文化。

  从现有材料来看,先周文化主要分布在陕西省西部和中部泾、渭二水所流经之地,甘肃省东部的局部地区也有发现。这同《诗经》、《孟子》和《史记·周本纪》等所记周人早期活动的地域正好是相合的。

  以年代而论,现在发现的先周文化大约可以早到商代后期武丁以后,其更早的文化来源,还在进一步探索之中。从先周文化本身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其文化因素的构成是比较复杂的。有些因素饲如青铜器和某些葬俗显然来自东方的商文化而又表现出先周文化本身一定的特点。另外的因素特别象陶器则和商文化迥然有异,而与甘肃地区的辛店文化和寺洼文化以及陕东北、晋西地区的青铜时代文化存在着密切的联系。这些现象表明,先周文化的来源应该是多元的。继续深入研究这些问题,无疑地将有助于对周人早期活动的进一步了解。

  关于先周时代生产力水平问题,是多年来悬而未决的。以往研究铜器的学者,因为没有找到周武王以前的铜器,有的便以为当时还处于石器时代。但是另外的学者则根据自己对古文献的解释,认为周武王以前已进入铁器时代了。现在在先周文化中,不仅发现了大量的青铜兵器和工具,而且发现有周文化风格的青铜礼器,但并未发现铁器,说明在先周之时,既非石器时代,亦非铁器时代,而是处于青铜时代,其生产力水平与商代后期相差不是很远。

  参考书目:徐锡台:《早周文化的特点及其渊源的探索》,载《文物》1979年10期。

  邹衡:《论先周文化》,见《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第柒篇,文物出版社,1980年;《再论先周文化》,见《周秦汉唐考古与文化国际学术会议论文集》,《西北大学学报》编辑部,1988年。

   西周文化类型及其分布地域

  周人灭商建立周王朝之后,通过多次分封,使周文化得到广泛地传播。西周时期,具有某些周文化特点的考古学文化,其分布地域较之商文化更有所扩展,几乎遍及黄河与长江两大流域的中下游地区和部分上游地区。由于地域广阔,自然条件的差异和不同的历史原因,各地区原有文化与周文化相接触的具体情况各不一样,其相互融合的进程也很不一致,从而形成各自的文化特点。大体说来,约可分为西方、东方和南方三大类型。

  西方类型 主要分布在陕西省的泾渭地区和甘肃省东部的部分地区。另外,山西省的霍山以南和河南省的洛阳以西,亦属此类型的分布范围。以宗周丰、镐和歧邑周原为重点的泾渭地区是西周王朝的腹地,也是先周文化滋生与繁衍之地。在先周文化的基础上不断地吸收了商文化和其他文化的因素发展起来的西周文化,具有典型的周文化风格。山西省南部的临汾盆地原来是商文化的分布范围,大约到了商朝未年,先周文化已经向此区域扩展,并逐渐地取代了晚商文化的地位。西周初年,唐叔虞就封于此,与宗周丰、镐保持了密切的联系。所以,在此地形成的晋文化也具有比较浓厚的周文化风格。至于包括南虢在内的河南省洛阳以西地区,因处丰、镐与洛邑两都之间,其文化与宗周相似也是可以理解的。

  东方类型 文化分布可分三个地区:一是洛阳以东黄河两岸的河南省中部地区,周之畿内地,西周未年郑亦曾迁封于此:二是燕山以南、太行山东麓的河北省西半部和河南省北部、东部以及山东省西南部地区,是燕、卫、宋、曹等国封地;三是山东半岛及其以南地区,主要是齐、鲁二国封地。这三个地区在商朝后期都在商朝直接统治范围之内。商朝覆灭后,商文化却一直在东方保持了其旺盛的生命力,周文化虽因分封而到达东方,但还不能完全取代它。所以东方类型,尤其是在以上第二分布区,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可说是晚商文化的延续,而商、周两种文化则经过了长时期的融合过程,直到东周时期才逐渐完成。

  南方类型 西周时期,由于不断的征伐战争和分封诸侯,周文化势力已逐渐伸入到长江流域,而且居于统治地位。从考古材料来看,周文化向东南扩展的路线有二:一是顺汉水而下,直至湖北省境内,所谓“汉阳诸姬”的文化即其代表。二是顺淮水而下,从河南省的中部直达安徽省的江淮之间。以上两个地域,在商末周初之时曾是荆蛮、淮夷之地,其文化一直受商文化的影响。周文化势力进入之后,逐渐取代了晚商文化的地位,从而形成了以周文化因素为主体的商、周和当地文化等多种文化的融合体,两湖地区的楚文化和安徽江淮之间的群舒文化正是从这种融合体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参考书目:北京大学历史系考古教研室商周组:《商周考古》,文物出版社,1979年。

   东周文化类型及其分布地域

  春秋战国时期,周王朝己完全失去对全国的控制力,各诸侯国经济迅速发展,具有明显地方特征的列国文化亦随之形成。从考古学上来区分,主要有以下七种文化。

  秦文化 主要分布在陕西和甘肃的泾渭流域。早期的秦文化包括在先周文化和西周文化之中,近年来通过甘肃东部的调查和发掘,已初步区分出来。西周灭亡之后,秦人不仅兼并了原属西戎诸族之域,而且接受了宗周腹地。秦文化是在西周文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而又掺入了戎人文化的因素,从而形成了秦文化独有的某些特点。

  晋文化 春秋时期,晋国是较早发展起来而势力最强的诸侯国,陆续兼并了其邻近的许多小国,其领域已不限于山西南部,而已伸展到山西西部、东部和霍山以北、陕西东部、河南西部和北部以及河北西南部等地。战国时期,晋国分裂为魏、赵、韩三国,即所谓“三晋”,更兼并了原属周、郑、卫、宋等国的属地,占据了全部中原地区。晋文化战国时又称三晋文化,是在周文化的基础上又融合了商文化和戎狄文化发展起来的,它又可看作是中原文化的代表。

  蒸文化 以北京市至河北易县为中心分布地区,其北己越过长城,远至辽东,其南包括京、津、唐地区直至河北省的唐河流域。在先商和早商时期,这里主要是夏家店下层文化的分布区,也包括其与商文化交错分布的地带;晚商至春秋之时,夏家店下层文化和夏家店上层文化逐步北移,燕文化势力乃逐步伸展,直到成为占统治地位的文化。燕文化在西周时期属于东方类型,即以商文化因素为主,在其与西来的周文化融合过程中,又吸收了夏家店下层文化和夏家店上层文化的某些成分,发展成为东周时期显具北方特点的文化。

  齐鲁文化 齐、鲁二国同居东海之滨,齐鲁文化在西周属东方类型,在山东地区,除了始终保留岳石文化的传统影响外,商周两种文化也曾势均力敌,处于长期并存的情况,在曲阜鲁故城遗址中表现尤为明显。春秋以来,商周两种文化因素始加速融合,并受到江淮地区文化的某些影响,形成独具东方风格的齐鲁文化。战国时期,鲁国衰落,齐国占领了山东省的大部和河北省的一部,齐文化亦随之扩展了其分布范围。

  楚文化 东周时期,楚国侵地最多,幅员最广,除了长江中下游各省外,还伸展到了陕西、河南和山东等省的部分地区,这给楚文化迅速而广泛地传播创造了有利条件。楚文化的构成甚为复杂:它是在继承了深受商文化影响的荆蛮和淮夷等本地文化的基础上,又不断吸收了大量中原文化和少量越、巴蜀等文化因素融合而成为具有显著南方特点的文化。

  吴越文化 考古发现证明,偏处东南的江浙地区,早在新石器时代就已产生了较高的文化,且与黄河流域有过文化交流。夏商周时代,吴越同中原地区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文献记载,吴曾受封于西周王朝,主要领地在江苏省的长江两岸;传说越是夏人的后裔,主要居于浙江省境内。吴越文化是从本地区原有文化如猢熟文化(或土墩墓文化)、马桥第四层及其上层以及昙石山中、上层等文化的基础上,又吸收了商周文化的先进因素发展起来的。吴越二国的历史都比较短暂,吴灭于越,越又灭于楚,但其文化却有很强的生命力。特别是越人的文化传播甚广,除东南沿海的浙江、福建、广东、广西等省外,湖南和江西两省的南部也都是其分布范围,其影响所及,更远至台湾、香港等地区。

  巴蜀文化 巴蜀文化本是两种文化,各有其不同的来源和分布地区,但在东周时期,特别是战国时期,两者都比较集中分布在四川省境内,文化特征有很多相似之处,可以合称为巴蜀文化。成都附近广汉、新繁等地发现的东周以前的青铜器时代文化,其中有些文化因素与复商周文化相似,说明其与中原地区曾有过交往。古文献记载,在周灭商的战役中就有蜀人参加,这种文化有可能就是蜀文化的早期形态。

  参考书目:韩伟:《关于秦人族属及文化渊源管见》,载《文物》1986年4期。

  王光镐:《楚文化源流新证》,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

  董楚平:《吴越文化新探》,浙江人民出版社,1988年。

  赵殿增:《巴蜀原始文化的研究》,见《巴蜀考古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7年。

  图五夏代诸考古学文化分布示意图

  边远地区文化

  夏、商、周都是在一定范围内建立的国家,在夏、商、周帝国的外国还同时存在其他许多氏族、部落、部落联盟和方国等。尽管他们同夏、商、周王朝有着多种关系,但其所属考古学文化并不是夏、商、周文化。现在依地区分述于下:东方地区 商周时期,山东全省几乎都是在商、周文化的分布范围之内。在夏代,山东省境内则是山东龙山文化晚期及其后的岳石文化。这两种文化与中原地区同时代的河南龙山文化晚期及其后的二里头文化和先商文化风格都大不相同,因此它们不可能是夏文化或先商文化。从时代和地望来看,它们有可能就是东夷及其祖先的文化。

  图六山东省岳石文化石器与陶器1.石刀2.石斧(泰安县出土;余皆平度县东岳石村出土)

  3.陶器盖4.陶皿 5.陶豆6.陶尊 7.陶簋8.陶瓦足器

  北方地区 在河北省北部、北京市、辽宁省西部、山西省北部、中部、西部、陕西省东北部以及内蒙古南部曾经先后分布有

  图七夏家店上层文化(1—4)与夏家店下层文化(5—9)

  陶器、石器、骨器和铜器1.5.陶鬲2.铜鬲 3.7.石刀 4.骨镞6.折腹陶盆8.细石器9.铜耳环。

  (1、3系辽宁省赤峰市夏家店出土;2、4、5系辽宁省宁城县南山根出土;6、7系辽宁省北票县丰下村出土;8系河北省大厂回族自治县大坨头出土;9系河北省唐山市小官庄出土)

  四种文化:偏东的是夏家店下层文化及其后的夏家店上层文化,偏西的是光社文化,在此之前主要是河北龙山文化晚期。这些文化与中原地区的同时期诸文化部有相互交往关系,其年代大体相当于复、商、周时代。当时北方地区民族复杂,史籍上往往统称之曰狄或翟。若细分之,则肃慎、孤竹、山戎、鬼方、燕京之戎、狁以及甲骨文中所见之土方、■方等等都曾活动于此范围之内。如何把这些古族同上述考古学文化对应起来,则是今后学术研究的重要课题。

  图八 西北地区辛店文化、寺洼文化、沙井文化陶器1.甘肃省临洮县出上的辛店文化彩陶罐;2.甘肃省临跳县出土的寺洼文化陶罐;3.甘肃省民勤县出土的沙井文化彩陶罐。

  西北地区 陕西省北部、内蒙古西南部和甘肃、青海境内从来是多民族地区,古代文化也多种多样。这时期的古代文化相当于中原地区龙山文化的齐家文化,其年代已到了夏代。随后在甘肃兴起的辛店文化和寺洼文化,分布范围已蔓延至邻近几省,且与周文化发生了密切的关系。有些学者认为,它们主要属于羌人的文化。羌姜本属同源,羌人文化应该就是构成先周文化的主要因素之一的姜人文化。史籍又屡称西北诸古族为戎,姜亦称姜戎,因此有的学者直称甘肃东部的寺洼文化为戎人文化。

  南方地区 长江流域,尤其是长江以南地区,古史记载较为缺乏,长期以来,皆以为开发较晚,古代文化落后,通常统称为蛮。现在,愈来愈多的考古发现,引起学术界广泛的重视,对于广大南方的古代文化不得不重新加以研究。最引人注目的是,在南方普遍发现了商周青铜器。近几十年来,除了湖南、江西、安徽、江苏等比较接近于中原的地区屡有出土外,广西、广东、福建、浙江等更为偏远的地区也有发现。这些略具南方特点的青铜器,其工艺制作水平并不亚于中原,有的甚至较中原者更为精湛,代表了很高的文化。

  近年来,通过各地遗址的调查与发掘,进一步证明了上述青铜器文化大都是在本地产生而又不断地吸取中原文化的先进技术发展起来的,例如湖南北部以石门皂市遗址为代表的商周时代文化,江西北部的吴城文化,安徽江淮间夏商时期文化,安徽、江苏长江沿岸的湖熟文化(或土墩墓文化),上海马桥遗址第四层及其上层文化,福建、江西以昙石山中、上层为代表的文化以及广东北部石硖中、上层文化等等都有这些特点。

  参考书目:邹衡:《关于夏商时期北方地区诸邻境文化的初步探讨》,见《夏商周考古学论文集》第陆篇,文物出版社,1980年。

  李伯谦:《试沦吴城文化》,载《文物集刊》3期,文物出版社,1981年。

  邹衡:《论菏泽(曹州)地区的岳石文化》,见《文物与考古论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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