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大经贸战略

  “大经贸”战略,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调动各方面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积极性,按照国际经济贸易的通行规则来管理和经营的高效益、高效率,具有较强的综合整体竞争能力的外经贸发展战略。与过去的外经贸相比,大经贸的覆盖面更广了、水平要求更高了。具体讲它覆盖着全社会各个方面所有的外经贸活动。它是由各类企业自愿而广泛参与,国家统一调控,双边多边相结合,各项经贸业务相融合,经营集约高效,市场布局合理,抵御风险能力强的外经贸体系。

  1、提出实施“大经贸”发展战略是客观现实要求。

  “大经贸”,要从1982年国家机关机构改革谈起。那时,对外经济贸易的管理是由几个机构行使的。有国家进出口管理委员会(与外国投资管理委员会为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外贸易部、对外经济联络部,各分管一个方面。为了适应我国改革开放和国际经济贸易的发展, 党中央和国务院决定将三个机构合并,组建对外经济贸易部。这为后来形成“大经贸”的发展格局,提出“大经贸”战略奠定了基础。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对外经济贸易管理体制相应进行了一系列重大改革,对外经济贸易规模扩大,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示出来。要求人们的思想观念,对外经济贸易的指导和管理,跳出狭隘的框框,适应发展的形势,进一步推动外经贸事业的发展,外经贸部在1994年春季举办的“90年代中国外经贸发展战略国际研讨会”上正式提出实施“大经贸”战略,得到了国务院领导同志的充分肯定,并要求“要坚定不移地贯彻‘大经贸’、‘以质取胜’和‘市场多元化’三大战略,努力使业务上档次、上规模”。这也是外经贸发展的客观要求。

  (1)外贸公司垄断经营进出口贸易的状况已彻底改变。对外贸易企业、国际经济合作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业务交叉融合,外经贸经营主体多元化,企业经营综合化。除我国外贸专业公司(含工贸公司)外,自营进出口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的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自营进出口商业物资企业迅速增加;从事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公司和大型生产企业集团大部分兼有了进出口经营权;批准的所有外商投资企业都有进出口自营权。进出口商品除关系国计民生的16种重要的出口商品由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12种重要的进口商品指定公司经营外,其它商品都放开经营。在边境地区从事边贸及边境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的企业,在取得经营权和经营商品、业务方面,还采取了更为灵活的政策。形成了千军万马共同发展外经贸的生动局面。

  (2)外经贸经营领域拓宽,对外经贸事业全面发展。在原来对外贸易、对外经济技术援助、技术引进的基础上,发展了吸收外国投资、接受外国援助、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对外投资。对外贸易方式多样化,有现汇贸易、易货贸易、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转口贸易等;对外援助方式由主要提供无息和低息贷款为主,转为以贴息项目贷款为主,增加了小额赠送,鼓励双方企业利用援外基础进行合资、合作经营;技术贸易从单向技术引进发展为双方向技术进出口,引进技术的渠道进一步拓宽。在发展双边经贸关系的同时,重视发展多边经贸关系。形成了商品、技术、资金、劳务密切结合、相互促进,双边和多边经贸相结合,全面发展的局面。涌现出一些实行外经贸综合经营、贸工农技商结合的颇具实力的集团公司。进出口贸易持续增长,外汇结存大幅度增加。利用外资特别是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发展较快,已有十多万家企业开业,绝大多数经营状况良好,利润逐年增加。利用外国各种贷款也达到相当规模,建成一批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的项目。对外承包和劳务合作取得显著成绩。对外援助方式改革迈出可喜步伐,技术进出口、对外投资、同联合国发展系统的合作等都取得较大进展。

  (3)以质取胜取得初步成效。进出口商品结构进一步优化,工业制成品出口占出口总额的比重由1978年的45.3%上升到80%以上,机电产品出口额占出口总额的比重提高,成为我国最大的出口商品类别。工业制成品进口比重下降。比较原始的易货贸易大幅度减少,现汇贸易成为主要方式;来料加工装配、进料加工贸易等多种灵活贸易方式有了很大发展。我国利用国际国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水平提高,优势互补能力增强。新批外商投资项目中的资金密集型和技术密集型明显增加,国家鼓励投资项目增加较多,限制类项目减少,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项目成为外商投资的热点,来华投资的世界大跨国公司增多,大项目继续增加。我对外援助着重是我国技术上成熟、受援国发展经济迫切需要的生产性项目,我援外人员同当地人员同甘共苦,热心传授技术和管理经验,对受援国增强自力更生能力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带动了我国同这些国家多方面的经济贸易合作。承包劳务结构改善,带动我国成套设备、材料出口项目增多,承包工程的规模和档次以及技术劳务所占比重提高。技术引进紧密配合我国的技术进步和企业的技术改造,不必要的重复引进减少,技术档次提高。

  (4)市场多元化有重要进展。我国的经贸合作伙伴已增加到200多个国家和地区。中美经贸关系在矛盾和摩擦中发展。中日经贸关系相对较稳定,日本成为我国最大的贸易伙伴。我与欧盟国家经贸关系有新的发展,欧盟各国重视发展同我合作,相继调整对华政策。公布了《欧中关系长期政策》白皮书,强调全面加强与中国的友好合作,欧盟国家的企业来华投资踊跃。我与原苏东国家的双边贸易逐步回升。俄罗斯大幅调整对华政策,希望与中国建立战略伙伴关系,进一步加强经贸关系。我同周边国家及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经贸关系有进一步的发展。我国港澳台地区同祖国内地的经济贸易联系和合作更加密切。在发展多边经贸关系方面,我国积极参加了亚太经合组织的活动。江泽民主席出席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发表重要讲话,阐述了我国关于亚太经济合作的主张,引起强烈反响,进一步树立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形象,增强了中国的吸引力,为我们继续发展与亚太国家的经贸关系创造了条件。在复关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中,我们坚持以乌拉圭回合协议为基础,确认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为前提的原则立场,维护了国家的根本利益,开展了有理、有利、有节的斗争,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我国同联合国发展系统的合作不断加强。已形成了双边、多边经贸合作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的新格局。

  (5)发展对外经济贸易的相应配套条件日趋完善。对外经济贸易的宏观管理逐步走向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对外经济贸易各项主要指标实行指导性计划,进出口商品的国内价格基本由市场调节。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进出口商品逐步减少,出口配额商品推行公开招标,范围逐步扩大。实行单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实现贸易项下外汇可兑换。进口关税经多次主动降低,平均关税水平大幅度下降。成立了进出口银行,对于成套设备的出口给予信贷支持。利用外资法规日趋齐备,《对外贸易法》颁布实施。商检、卫检、动植物检等非关税措施也大为减少,并走向规范化。全国对外经贸政策与管理的统一性和透明度增强。国家明文规定从1993年10月起,只实施公布的法规和政策。对过去实施的一些内部文件彻底进行了清理,继续有效的都已公开发布。国家明确规定,所有对外经济贸易政策和管理规定,除由全国人大、国务院直接公布外,其他都由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统一对外公布。并在地方设立特派员办事处负责指导和监督外经贸政策和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外经贸中介服务体系开始形成。按照大类进出口商品成立了纺织、轻工工艺、五矿化工、食品土蓄、机电、医保进出口商会和承包劳务商会以及外商投资协会,协调会员的经营活动,维护同行利益,并为会员提供有关服务。社会上还成立了一些专门为对外经贸服务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研究、咨询、评估、公证等服务机构。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在对外经贸的组织、管理、指导上再不能固守原来的一套思维和做法,必须放宽视野,着眼于全局、全社会,着眼于未来,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适应国内深化改革、经济发展和国际市场竞争的需要。

  2、实施“大经贸”发展战略是国内外形势发展的要求。

  (1)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开放的最终目标是实现国内外经济互接互补,充分利用国内外的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来实现现代化。社会化生产的发展,冲破了一国资源、技术、市场的局限,促进国际间的交换。科学技术和经济发展到当今的水平,各国间的相互交换、分工和依赖更为密切。交换和分工的不断深化,又进一步促进科学技术的加速发展和生产力的提高。这种不断的循环往复,使得世界各国的相互依赖不断加深,促使世界统一市场的进一步形成和发展,经济已经全球化。世界各国要使本国经济现代化,必然要自觉不自觉地涌入这个大潮中,也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吸收和借鉴人类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实现各国间优势互补,加快经济发展,走向文明、富强之路,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对外经济贸易是联结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的桥梁,是实现国内经济和国际经济互接互补的渠道,是反映国家经济强弱、在国际事务中作用大小的重要标志。我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必须大力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参与国际间的交换、分工、竞争和合作。

  我们不断加大改革开放力度,积极争取参加世界贸易组织,充分反映了我们坚持对外开放的决心,表明我们要按照国际经济贸易的普遍规则来规范我们的外经贸活动,更加广泛地参与国际经贸合作。我们开放的地域、领域和范围将逐步扩大。地域上,由沿海向内地,沿海的许多有效政策和做法要推广到内地;领域上,开放的除加工业外,服务业也逐步开放;市场开放的范围在扩大。外经贸业务扩展到整个国民经济的所有领域,成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改革开放的总目标,要求我们实施“大经贸”战略。

  (2)外经贸经营主体进一步多元化势不可挡。为使我国企业更好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搞活经营,增强活力,正在放宽取得外经贸经营权的审批标准,最终将由审批制转向登记制。2000年生产企业自营出口已实行登记制。大型、特大型生产企业除经营自产商品外,还可经营其他企业生产的同类产品和成套设备的配套产品出口。对大型企业集团和特大型企业除赋予进出口权外,还赋予对外承包劳务的经营权。对外承包劳务的经营权也在逐步放宽,国家核定的甲级设计院,一级建筑工程公司以及大型、特大型生产企业,只要申请就可以赋予对外承包劳务的经营权。同时,在深圳特区和上海的浦东新区和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进行兴办中外合资外贸公司试点。

  (3)商品经营的范围在逐步放开。16种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目前有3种已放开。一种是两纱两布,除原批准的外贸总公司外,还有30多家生产企业可以经营自产的两纱两布的出口。蚕丝、坯绸除中央所属丝绸总公司和丝绸进出口总公司之外,主要产区也都可以有一家集团公司经营,比如山东、浙江、江苏、广东、四川、辽宁等地方。还有茶叶,红茶出口已全部放开,绿茶只是有政府协议的出口部分组织联合成交。指定公司经营的12种进口商品,有些也在逐步扩大经营公司数量。

  (4)我们的外贸公司、外经公司都实行一业为主、多种经营,有条件的向集团化、国际化、实业化的方向发展,贸工农技商相结合,突破原经营范围,具备条件的外贸公司可经营承包劳务。承包劳务的公司具备条件的可经营进出口业务。外贸与外经公司在发展实业化和多种经营中又都同利用外资结合,利用外资兴办了许多新的产业。这种发展趋势将更猛。

  (5)我国外经贸的规模已相当大。我国人口多,人均资源占有量少,再靠进出口量的增长求发展是很难的,必须走集约化的道路,靠质的提高上水平。我国外贸进出口额已名列世界贸易前10位,成为世界贸易的大国。要迈向更高的目标,主要应以提高经营管理水平,提高质量、技术含量、效益来求发展,也只有如此才会有较强的竞争力。

  (6)世界多边贸易体系将在国际贸易和投资等发展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我国在发展双边贸易的同时,多边贸易也必将进一步发展。形成双边多边互相配合,互为条件,相互促进的局面,为外经贸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开拓广阔的天地。

  (7)我们面临的国际经贸形势也要求实施“大经贸”战略。世界经贸发展的总趋势是:竞争更加激烈,市场瞬息万变,商品更新换代加快,服务更加周到,手段更加灵活;多种经营相结合,重视综合竞争能力的提高;企业规模大型化,增强了抵御风险的能力。政府支持的力度普遍加强。从一个国家内增强实力发展到多国集团来共同谋求对外经济贸易的发展。各国在实行关税减让逐步取消数量限制等非关税措施的同时,加强了质量、安全、卫生、环保、反倾销等方面的措施。政治与经济结合得更加紧密,政治关系为发展经济关系开道,又利用经贸合作来达到政治目的,用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来巩固政治关系。显然,国家经贸活动中的经济和政治风险增加了,竞争激烈了,要求我们提高水平,发展综合竞争实力。

  以上可以看出,实施“大经贸”战略,是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的,刻不容缓。

  3、更快地推进“大经贸”战略的实施,不断提高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水平,需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扩大对外开放。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是实现国内外经济互接互补,加快对外经贸发展,更多、更快、更好地吸纳国外资金、技术、资源,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加快经济发展的重要条件。要认真贯彻国家对外开放的统一部署,经济特区和沿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要培育新优势,在体制改革和发展对外经济交流与合作方面充分发挥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要将经济特区和沿海开放较早地区实践证明是行之有效的政策向全国普遍推广,实行以产业为导向的全国统一的对外开放政策。要根据国民经济发展需要和条件,加快服务业的开放,使之与加工业的开放相协调配套,相互推进。随着我国市场机制的完善,逐步提高市场的开放度。要利用国际通行做法和保障措施保护我国幼稚工业的发展,大胆地开放我国已成熟产业的产品市场,使这些产业在参与国际国内两个市场的竞争中加速发展。

  要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邓小平同志对外开放的思想,不断提高认识,排除障碍,扩大开放,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当前,对外开放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潮流。世界经济进入一个新的增长周期,为我们提出新的挑战,也提供了难得的机遇。我们要按照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的标准,即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来判断是非得失,解放思想,开拓前进。

  (2)完善外经贸宏观管理调控体系。逐步实现以经济、法律手段为主的间接调控。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进一步完善汇率机制,调整关税结构,完善退税机制,规范涉外税收、信贷措施,逐步实现主要运用关税、汇率、信贷、利率、税收和其他符合国际通行规则的政策措施调节对外经贸,加强外经贸运行的监测、预测和调控。

  加快对外经贸的立法进程,尽快完善对外经济贸易法律体系。在《对外贸易法》的基础上,抓紧《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保障措施条例》、《进出口商会条例》、《技术出口条例》、《对外加工装配管理办法》、《出口货物配额管理办法》、《对外贸易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对外援助法》、《对外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管理条例》以及《反垄断法》等法规制订与颁布实施,使外经贸更好地依法管理,依法经营。

  完善外经贸中介服务体系,强化协调服务机制。商会、协会、学会、研究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证、评估、咨询等机构、职能要进一步完善。要坚持社会化的方向,成为自主管理、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在维护外经贸经营秩序和会员企业的利益方面,在为会员、为社会服务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各级外经贸主管机关要按照“大经贸”战略要求进一步做好工作。

  ①要跳出部门的局限,开阔胸襟,拓宽视野,着眼大局,从国家或者省市区经济发展的全局和从整体上提高国际或地区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出发,去思考外经贸工作和实施行业管理与指导,加强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的协作与配合,形成发展对外经贸的合力。要面向多元化的外经贸经营主体开展工作,调动各类企业的积极性,共同推动我国对外经贸事业的发展。要破除小农意识、封建意识和狭隘的部门意识,强化协作意识,进一步加强有关部门之间、行业之间、国内与国外的协作与配合,强化行政机关服务意识。

  ②要真正转变职能。从过多的微观管理、直接干预转变到宏观间接调控为主上来。外经贸部机关工作,重点是制订政策、法律法令规章制度、发展战略、规划及组织和监督实施,加强政府间的谈判,协调重要经贸活动,为企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对于一些必要的微观的管理,一要规范化,二要尽可能地实行公开、公正、透明的管理办法,比如,公开招标等等。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新形势,发现新事物,抓好典型,推动工作。

  ③指导工作的方式要相应的转变。在过去,我们指导工作的主要方式除开会外,就采用发红头文件、电话、电传等,这些已不适应变化了的新情况。比如,发红头文件,一般说来发到县团级,“三资”企业怎么办?好多乡镇企业,更不用说私营企业也都没法发到。必须加以改变。一是要充分利用国际商务中心的电脑信息网络,用它了解情况,沟通信息,进行指导监管。二是要充分发挥《国际商报》等报刊和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在指导外经贸工作中的作用。发挥其传播快、传播面广和一竿子插到底的作用。三是要更多地利用电视、电话会议的方式。它不仅可以迅速而广泛地传播方针、政策、信息,而且费用低。过去,好多政策是保密的,现在,要求公开、透明,这就为我们利用现代传播工具创造了条件。总之,要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采取便捷、及时的方式来指导工作。

  ④“大经贸”战略对机关工作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求机关的公务员学习掌握全面的业务知识,比如,现在管劳务承包的人员,他的业务既涉及外贸,又涉及外资;管外贸的人员,他的业务不仅要涉及外资,还要涉及劳务承包;管外资的要涉及外贸、承包劳务等。所以,机关工作尽管有分工和侧重,但所有人员对相关的业务知识都要有所了解。二是我们机关的公务员要了解整个国家经济全局的情况和政策。因为外经贸是国民经济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又是要渗透到每个行业之中的,所以要正确决策就必须了解全局。此外,还要了解国家指导国民经济全局的方针政策,基本的生产、技术、金融、法律知识,成为复合型人才。这样才能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3)深化外经贸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首先是转变观念。所有从事对外经贸业务的企业都要由过去的重创汇、轻效益,重数量增长、忽视质量信誉提高以及“等靠要”等,转变为创汇与效益并重,增强竞争意识,主要靠提高质量、信誉,积极主动参与市场的平等竞争求发展。二是加强企业经营管理。重点是加强企业的财务、投资、客户管理,搞好资产经营,整顿国内外分支机构,建立民主、科学决策机制,强化审计监督。三是要加快企业联合、改组。我国外经贸企业经营规模小,抵御风险能力差,不能适应国际竞争的需要。要推动企业在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实现联合、兼并,逐步形成一批以外经贸公司为龙头、贸工农技商结合的综合商社和以生产企业为核心、具有多种功能的产业跨国公司,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同时,对一些小的外经贸企业根据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原则,采取股份合作制等形式进行改组,实行贸工农一体化经营。四是改变主要以收购制为主的经营方式,加快推行进出口代理制,加速外贸公司实业化进程。在外贸经营主体多元化,进出口商品高技术、高附加值比重增加的情况下,外贸公司再以收购制为主,在出口商品成本、对市场的灵活反应、对风险的抵御方面,都显示出明显的弱点,必须加快向代理制为主转变。同时要加快完善这方面的立法,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为实行代理制创造必要条件。今后,生产企业都将取得进出口经营权,是自营还是委托代理进出口,要根据效益来选择。从各国的普遍做法看,生产企业主要是经营主产品,考虑到经营风险,也有一部分要委托经营。对大量的中小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不合算,多数是委托外贸公司代理。外贸公司要靠改善服务来争取更多的代理委托,增加收益。在加快推行外贸代理制的同时,有条件的外贸公司、国际经济合作公司要实业化,实业化并不是出口什么,自己去投资生产什么。这样做不利于发挥外贸公司的优势,力量也不允许,但必须抓主营商品关键环节的实业化。比如以农副产品出口为主的外贸公司要抓改良品种的开发研究,纺织品出口为主的企业要抓流行服装的设计开发;国际经济合作公司要有自己的设计、投标、监理队伍等。要牵“牛鼻子”,要贯彻“人无我有,人有我好”的原则。开发出来的新产品,可以委托加工,既可以保证质量、数量、效益,又可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能够多投标、得标,就可以把一批建筑、生产企业带出去,掌握主动权,这已被实践所证明。实业化中要重视利用现有的生产和研究开发力量,避免重复投资。重视利用外资,取长补短,加快实业化进程。

  (4)进一步实施“以质取胜”战略。要把保证进出口商品质量和对外经济工作、服务质量作为爱国主义的重要内容。提高全社会的质量意识,增强责任心。要改善进出口商品结构,提高机电产品、高附加值产品的比重;加大先进技术引进的力度,调整进口产品的结构,避免盲目进口;做好外商投资的产业导向,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对外承包工程要向总承包发展,增加技术劳务出口的比重,更多地带动国内产品特别是成套设备的出口。要增强品牌意识,培育我国的出口名牌产品、优质工程,树立我国对外经济贸易良好形象和信誉。要推动国际质量认证,取得走上国际市场更为有效的“通行证”。

  (5)大力推进“市场多元化”战略实施。要在巩固和深度开拓已有市场的同时,下功夫开拓我国占有率低的市场,特别是东南亚、南亚、东欧、独联体、非洲和拉丁美洲国家市场。要正确认识这些市场的潜力和困难,增强信心。要发扬艰苦奋斗,勇于开拓的顽强精神。要中央同地方结合,官民结合,增强开拓力度。要进出结合,进出口同对外投资、援外、承包劳务相结合,有关运输、金融、保险等配套服务紧跟,进行整体、综合开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非洲、拉丁美洲办贸易中心、分拨中心;鼓励企业到这些地区开发资源,开办有利于扩大我产品出口,加强机电产品售后服务的加工企业;鼓励有关企业参加这些地区、国家的经贸博览会,举办高质量的展销会;鼓励有关企业从我贸易顺差大的国家进口我国市场需要的商品。

  加强多、双边经贸关系,为开拓国际市场创造有利条件,积极推动我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谈判进程,以尽早享受我在全球多边贸易体制下的权益。积极参与亚太经合组织的贸易、投资自由化与经济技术合作进程,发挥我在该组织中的影响力。密切我与联合国发展机构的合作,充分利用多边舞台,大力开展南南合作,加强我在联合国发展援助系统中的地位与作用。

  我国对香港、澳门恢复行使主权,这是举世瞩目的大事。我们要根据“一国两制”的方针和中央的统一部署,制定积极措施,继续大力发展与港澳的经贸关系,团结广大港澳工商界人士,维护与促进港澳的繁荣与稳定,把三地的优势结合起来,加大市场多元化开拓力度。

  可以预见,随着“大经贸”战略的实施,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将呈现生机勃勃的大好局面,对我国现代化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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