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的穆斯林商人:财富惊人,与政府关系良好

我们都熟知作为穆斯林的郑和七下西洋的故事,艨艟巨舰踏破万里波涛,布国威于四方。某种意义上讲,郑和的壮举并不是中国突然萌发的航海意识,而更像是中国自宋元以来开放精神的终结。在两宋时代,商人们不仅扬帆异域,宋朝的各大沿海港口也是一副万国来华的盛况,在属于欧洲的大航海时代来临前,中国与阿拉伯商人们早已频繁地往来于万顷波涛间。闭关锁国并非是中国历史的常态,本文关注的是两宋时期郑和的先人们,那些被宋人称为“番客”的异国人,劈波斩浪,带着乳香、香料、昆仑奴远渡来华的往事。

宋代的番客

从世界历史看,两宋时期是一个文化与经济蓬勃发展的时代,与此同时,伊斯兰世界却长期经历着动荡:阿拉伯帝国四分五裂,各地封建主拥兵割据、独霸一方,政治气象变幻莫测。尽管政治上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但是穆斯林商人却在世界贸易上保持着极高的活跃度。在宋代市舶司负责海外贸易的官员眼中,穆斯林地区与国家是最具有贸易价值与前景的对象。

《岭外代答》便记载道:“诸番国之富盛多宝货者莫如大食国,其次阇婆国,其次三佛齐国,其次乃诸国耳。”请注意,这里的大食并非指代单一国家,从《宋会要》的记录看,宋代政府十分了解当时阿拉伯帝国诸国林立的状态。(“其国部署各有异名,然皆冠以大食。”)

泉州和广州是两宋时期主要的外贸港口,中国与伊斯兰地区保持着密切贸易联系,直接结果便是泉州与广州出现了外国商人及其家眷的居住社群。现存的资料表明,在宋代,穆斯林大部分生活在这两个外贸港口,他们居住的社区被宋人称为番坊。

为了更加有效地管理这些在宋外国人,广州地方政府甚至专门从这些居住者中任命番长来负责管理社区事务,而且这些居住于番坊的外国人仍然受制于宋代司法系统的控制,如果外国人犯罪,他们也会受到地方衙门的直接审判。(“广州藩坊,海外诸国人聚居,置藩长一人,管勾藩坊公事。藩人有罪,诣广州鞠实,送藩坊行遣。”)番长的另一项重要职能是“专切招邀藩商入贡”,这种考量也显示宋代政府意欲扩大商业利益、加大海外贸易的雄心。 

泉州清真寺

官方文件中的穆斯林形象

穆斯林并非仅存在于笔记小说中,在宋代的官方文献里,如果仔细留意,我们也能发掘其活动的只言片语。

淳化四年(993年),一位名为蒲希密的穆斯林商人抵达广州并遣人往开封致信朝廷。在给太宗的信中,他表示一位来自广州的番长曾致信邀请他前往中国开展贸易,因此他希望宋朝政府能允许他开展商贸活动。仅仅两年后,老商人的儿子蒲押拖黎也抵达了宋朝继续其父的事业。在《宋会要》中还记载了太宗与其子的对话,“太宗因问其国,对云:与大秦国相邻,为其统属,有都城介山海之间。”由此,我们大致可以推测这个穆斯林家族来自于接近东罗马帝国的地区。

天圣元年后(1023年),鉴于宋朝与西夏的对立关系,朝廷直接下诏,令外国商人由海路进入宋国,以防西夏抄掠。熙宁年间,一位名为辛押拖罗的穆斯林使节要求朝廷授予其统查全国诸番长的权力,他甚至还自愿捐钱资助了广州的城墙维修。

穆斯林商人对两宋政府的捐助行为并不鲜见。据《泉州府志》记载,为抵御金人入侵,宋朝政府曾要求泉州建造大舰,为减轻地方政府与百姓的负担,当地外国商人群体默默地对军舰建造进行了大力资助。(“时大造战舰,当科民,湜不忍,欲投檄去。诸藩寓居者义之,咸助其役,舰成而民不知。”)在这些外国人与中国政府的互动中,很少能看到其背后母国的影响,这些穆斯林商人依靠本身与中国政府的良性关系,似乎获得了极大的自治权。同一时期的历史记录专门使用了“舶主”这样的称谓来指称那些势力庞大、财产雄厚的穆斯林商人。

为了更有效地扩大某些特殊商品的进口,宋代政府通过降低商税、给与商业特权(如天禧元年(1017年),朝廷“诏大食国藩客麻思利等回示物色,免缘路商税之半”)等手段,以主动的姿态吸纳更多外国商人前来。不止于此,宋代官方业已觉察这些外国大商人团体的势力,为了对其进行笼络,朝廷使用了诸如赐予官职的手段,在百年之后的绍兴六年(1136年),“举福建路市舶司上言,大食藩商蒲囉辛造船一只,般载乳香,特補承信郎,仍赐公服履笏,仍开喻以朝廷存恤远人优异推赏之意,侯回本国令说喻藩商广行般贩乳香前来。”在徽宗年间,似乎也是顺应番商扩大贸易的需求,朝廷下令“番商欲往他郡者,从舶司给券”,可见朝廷意图进一步将海外贸易从沿海地区推广至全国各地。这些番客并没有因为北宋的灭亡而消失,恰恰相反,番客的活动在南宋时期仍旧活跃,甚至逐渐融入到中国自身的本土文化中。 

北宋青白胡人牵马佣

宋代的多元社区

跨国贸易促进了货物的往来,不仅如此,发生联系的还有人、技术以及知识。穆斯林来华的同时也将新的技术带入了中国,在内容丰富的《癸幸杂识》中,周密观察到穆斯林移民教会了宁波人如何从搁浅的鲸鱼中提取鲸油的技术。在广州番坊中,宋朝的观察者们也注意到了波斯象棋的传入。穆斯林商人甚至将宋代中国纳入了其奴隶贸易的国际市场中,这也形成了当时中国贸易港的种族多元性。广州的富人们向穆斯林商人购买奴隶,从对于那些奴隶外貌的记载看,他们很可能来自东非地区。结合《诸藩志》的记载,这些奴隶似乎来自于一个被称为昆仑层期的地区,其国“西有海岛,多野人,身如黑漆,虯发,诱以食而擒之,转卖与大食国为奴”。

与他们作为商人的身份相比,穆斯林群体自身的文化背景也同样对中国的港口城市产生了影响。许多穆斯林商人出于事业上的考虑选择在宋朝永久定居,但是或多或少,他们仍然维持了原有的宗教、文化背景。虽然番长们“巾袍履笏如华人”,但是大多数穆斯林移民不食猪肉,礼拜真主的仪式与习俗颇为受到观察者的留意。除了男性移民外,女性移民的形象也出现在了宋朝的记录中,“菩萨蛮”一词即特别用来指代女性番客。独特的耳环成为了她们遗留在历史记载中的唯一涉及物,“广州波斯妇,绕耳皆穿穴带环,有二十余枚者。”

在元祐年间,居住在广州番坊的一位住户成亲了,新郎迎娶的是一位来自宋朝宗室的女子,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表明这位迎娶者是一位穆斯林,但这一条记录反映了当时跨种族婚姻的存在。既然宗室女眷都能下嫁番客,跨种族婚姻在当时的情况也许比我们想象的更为普遍。究其原因,番客的财富是许多家庭愿意与这些外国人联姻不可忽视的因素,《宋会要》便提到了这样一个典型案例,绍兴七年(1137年),“大商蒲亚里者。既至广州。有右武大夫曾讷。利其财。以妹嫁之。亚里因留不归。”可见宋代的中国人似乎很容易将穆斯林商人与财富画上等号,并且艳羡这些财富。 

胡商遇盗图

宋代人眼中的穆斯林

整体来看,穆斯林移民在宋代中国人眼中的形象是十分积极的。居住泉州城南的穆斯林商人施那帷(Shilave)便被当事人冠以“轻财乐施,有西土习气”的美名。最终他在泉州终老一生,埋骨中国。

到了元代初年,外来穆斯林在中国的社群规模已占据了不小规模,尤其在中国南部地区。生活于宋末元初的周密便提及“今回回皆以中原为家,江南尤多,宜乎不复回首故国也”。基于与穆斯林群体的密切接触,周密还记录下了对于穆斯林独特墓葬习俗的见闻,“回回之俗,凡死者专有浴尸之人,以大铜瓶自口灌水,荡涤肠胃秽气,令尽。又自顶至踵净洗,洗讫,然后以帛拭干,用丝或绢或布作囊,裸而贮之,始入棺敛。棺用薄松板,仅能容身,他不置一物也。其洗尸秽水则聚之屋下大坎中,以石覆之,谓之招魂。置桌子坎上,四日一祀以饭,四十日而止,其棺即日便出瘗之聚景园,园亦回回主之。”周密的细致记载直接反映了规模可观的穆斯林社区在宋元的存在,而且这种成体系的葬仪细节大多可能来自于他本人——一个外族人的直接观察。在其他记录中我们也能发现,一些穆斯林富商为了安葬本国移民,特意设立了专门的公共墓地,“俾凡绝海之藩商死于有死于吾地者,举于是葬焉,使生无所忧,死无所恨矣。”

穆斯林商人的惊人财富似乎是当时中国人广为流传的谈资。在至元十三年,一位著名的穆斯林商人佛莲在泉州逝世,据说这个男人拥有“海舶八十艘,女少无子,官没其家赀,见在珍珠一百三十石,他物称是”。

结合同一时期的政治状况,笃信伊斯兰教的忽必烈之孙,安西王阿难达的势力正如日中天,他不仅在自己的营地建立清真寺,还使依附于他的15万蒙古军队和属下居民大部分归信了伊斯兰教。

毫无疑问,穆斯林商人在宋代时期的海外商贸中扮演了积极的角色,他们的商业活动不仅满足了宋代政府对于一些特殊物品的需求,作为优秀的商业中介,他们也积极地拓展了在中国的市场。而他们本身的异域背景,也成了今日中国多元的文化基因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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