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我上小学五年级,看了一场美国电影。是说一帮在街头跳霹雳舞的青年,参加主流舞蹈比赛的故事。电影的主角,一个叫旋风,一个叫马达。
电影结束后,我无法从震撼中复苏,瘫坐在座位上。我久久不能相信,我竟然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在这个时代,南京新街口的商店里竟然连一双和旋风一模一样的黑色康威运动鞋也买不到。
电影《霹雳舞》剧照
当劲爆的片尾音乐终于消散,保洁大妈出来打扫满地的瓜子壳,我走出影院。心里那个跳舞的小男孩,只想像电影里的“马达”一样,一路踩着月球漫步 “飘”回家。
我之前从来不知道,一种文化,竟然可以让人如此自由地表达自己;一种舞蹈,竟然可以让你瞬间变成世界的中心。就连回家路上的一盏盏路灯,都仿佛舞台上的聚光灯,永远只照着你。
回家后,我茶饭不思。满脑子都是那些舞动的身影。我找到一盘TDK的空白录音磁带,去朋友家翻录霹雳舞电影原声配乐,然后回来在我的单卡小录音机里不断播放,直到磁带开始磨损,音质扭曲为止 。那时的磁带,如果要重复听一首歌,必须手动倒带。多次的倒带,让我对时间拿捏得极准,每次按下倒带停止键,必定是歌曲刚开始之时,绝无差迟。
八十年代的中国像一个海绵,人们用之前群众运动的热情吸食一个个从海外飘来的新鲜事物。看着校园里街头上电视中大家跳霹雳舞的飒爽英姿,我的身体常常不受控制得扭动起来。
那时跳霹雳舞的人,热情比现在跳广场舞的还高。我的一个同学,高价买了本国外出的霹雳舞教材,视作《葵花宝典》,终日在家勤学苦练。一天早操时分,他兴奋对我们说:“终于练成了!”说罢,便不见踪影。我低头一看,原来他已趴在地上,像一条毛毛虫腹部着地呈弓形蠕动着前进,不顾满身尘土。这一招绝技,据说叫做“虫拱”。
看得我好生敬仰。
上高中的姐姐知道我的心思,找了一位同学来家里教我跳霹雳舞——他叫石大哥,是一位高手。
我发誓,石大哥是我活到当时,亲眼见过的最酷的人。
我依然记得那个久等的下午。石大哥走进我家里,仿佛一段滚烫的音乐泼撒进来,渗透进没有暖气的房间每个角落。
他留着一种奇特的发型:将两侧鬓角剃光露出青皮,头顶则烫成一个蓬松无比的大蘑菇形状,脑后则留下直直的长发,长得拖到领口下面。这种发型,叫做爆炸式,大概是后来杀马特的祖宗,当时是街上最潮青年的标志。
他戴着一副巨大的反光墨镜,遮住了半张脸。这么大的墨镜其实是沙漠或风雪中的防风镜。可那时的人们戴着这样的墨镜去朋友家串门,去夜市逛街,或者去伸手不见五指的舞厅跳舞,全无违和之感。
石大哥上穿一件带大垫肩的夹克,下穿一条宽松的迷彩裤,裤脚还扎进一双白底黑色的康威运动鞋里——还是高帮,就和电影里的“旋风”一模一样。这样的黑色康威鞋,据说要托人去广州才能买到。
当然最酷的,是他手上那一双黑色人造革霹雳舞手套。多年以后,我才知道那种露出手背和手指的手套,其实是一种自行车手套。可在当时,我只知道,这手套带有不可描述的魔力,可以让人瞬间开挂。
电影《霹雳舞》外包装
“传电,知道吗? ” 他开始教我。 “是这样。”他很耐心地示范着。从手指开始,一个关节顺着一个关节传到肩膀,再传到身体、腹部、腿部。像一道道感人的波浪,又像一道道击中身体的闪电。神奇的是,石大哥的肚皮,脸部,甚至舌头,仿佛都有独立的生命,都可以做出波浪般的传电动作。
更让人惊异的是各种舞步。有像武侠小说里的凌波微步,有像扭秧歌一样的鸭子步,有飘飘欲仙的月球漫步,有像机器人一样的机械舞步,五花八门,应有尽有。
这些邪门功夫让我五体投地、惊讶不已。
我惊叹人类身体的奇异,我惊叹舞蹈也能讲述一个故事,我惊叹动作可以表达态度的直接。练习这舞蹈让人有种电影《少林寺》里武僧觉远苦练神功的感觉。每天都能感受到不同的自己,这让生活充满了崭新的意义。
不过,练习也常有不得要领的时候。看见我心灰气馁,石大哥会狡黠地一笑:“好好练,练好了泡妞就容易多了!”
可那时的我,竟然纯洁地只想跳舞,对泡妞毫无兴趣。
石大哥有武术功底,练起舞来如虎添翼。他自创了不少招式,将博大精深的中华武术融入了美国黑人街头艺术,骗得了本地不少少女的芳心。
可是,妈妈每次看到石大哥的爆炸式发型,总会皱眉头。“怎么看起来跟个小纰漏似的(南京方言指小流氓)?”妈妈私下里嘀咕,“活像上次严打时被抓起来的那些活闹鬼。”
不久,南京市群众艺术文化馆为了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举办了本市第一届霹雳舞大赛。这消息让人激动不已,各路牛鬼蛇神蠢蠢欲动,纷纷报名。
比赛那晚,我早早地就和姐姐还有她的狐朋狗友们在群艺馆门口排队等候入场。
我最佩服的石大哥,这晚要参加比赛。
八十年代的中国城市,到处是灰蓝中山装的严肃人们。街道像是被撒上了一层由人潮组成的雾霾。
可是那天晚上,整个城市的潮男潮女似乎全部从地下钻了出来。在排队入场的人群中,各种奇装异服,五颜六色,各种蘑菇头、爆炸头、浓妆艳抹的女士、长发披肩的男士……。人们尽情展示自己,眼花缭乱得让人不习惯。在一个十岁孩子眼中,这是比鲁迅笔下的《社戏》还要热闹的节日。
好容易排队入了场。轰隆隆音乐响起,各路英豪上场。观众纷纷呐喊尖叫,个个像打了鸡血,多动症一般抖动个不停。人们好像不是来看别人比赛,而是来和自己比赛跳舞的。
石大哥大概有些紧张。他今晚的霹雳舞,招式有点土气,动作有点僵硬。不太像加州海滩上的热舞,看起来倒更像是京剧里的武打。结果,石大哥只获得了三等奖——这是所有参赛者最低的奖项。
资料图:1980年代的霹雳舞比赛
获得第一名的,是来自前线歌舞团的一位邱姓舞蹈演员。他的表演,让我第一次发现,人体的骨骼原来可以碎成一节一节,每一块都可以独自随着音乐颤动。又好像,全身肌肉可以同时变成一张张多米诺骨牌,再一片接一片地倒下去。我当时想,武侠小说里被分筋错骨手打残废了,也就是这个样子了吧。
那晚,我第一次听见迈克尔杰克逊的歌曲《Beat it》。这首歌的磁带,让我找了好久。最后还是从台湾来大陆探亲的表舅,在香港买了一盒送我。很快就借给同学不知所终,心疼了好久。
那次霹雳舞大赛过后,石大哥退了学,加入了一个野鸡歌舞团,去了南方跳舞走穴。他后来给我姐姐寄来了几张照片。依然是爆炸头,依然是防风镜;有一张照片是在南方某城市的街道上,摆成霹雳舞鸭子步的身形定格,背景中还有“创建文明城市”的红色标语,看起来竟然毫无违和之感。
姐姐对这样耍酷的照片很不感冒,随手扔给了我。我小心地把它们放在我自己的影集里,时常拿出来看看。我总想象着,在各个城市乡镇流浪的石大哥,对着台下黑压压的父老乡亲们扭着鸭子步,是何等浪漫而刺激的生涯!
听姐姐说,几年后,看霹雳舞的人越来越少,石大哥的野鸡歌舞团入不敷出,只得解散。石大哥去当了保安。
我后来再也没有见过他。
不过,石大哥教给我的霹雳舞,意外地让我在小学里重获了老师们的赏识。每次文艺汇报演出,我照例要表演一段。一般都安排在新疆舞《娃哈哈》西藏舞《扎西德勒》的后面,只是脸不用被劣质胭脂涂得鲜红。老师们大概以为这是一种美国民间舞蹈,用当时流行的话说——“该舞蹈表现了年轻人蓬勃的朝气和对美好生活的憧憬”。
班上的一位女同学在观摩了我的舞蹈之后,去鼓楼街小商品批发市场买了双霹雳舞手套送我。让我的虚荣心,一时间得到极大膨胀。
我曾想写信给石大哥。告诉他,他教我的霹雳舞,在泡妞方面果然有神效。尽管我始终不知道他在南方的地址。
我还想告诉他,那个送我霹雳舞手套的女孩,后来成为了我的妻子。
多年之后,我来到美国求学。再次看到电影《霹雳舞》。时隔近二十年,我才第一次看明白这部电影。
电影《霹雳舞》剧照
这其实是一个关于美国阶级冲突的故事。
美国的白人上流社会只认同百老汇式的爵士舞和现代舞,而美国下层的黑人和拉丁裔则有自己的街头舞蹈——霹雳舞,也叫街舞。阶级地位决定艺术形式,所以两种舞蹈格格不入。
女主角凯莉一开始学习爵士舞,后来认识了街头舞蹈家旋风和马达。慢慢的,凯莉接受了这种草根的艺术形式。凯莉请求旋风和马达和自己一起去参加主流舞蹈比赛。旋风明白美国森严的阶层差别,拒绝了凯莉,但是在遭到了学院派的羞辱之后,愤而参赛。三人的舞蹈奇迹般地打动了所有评委,成功赢得了舞台演出的机会。
这是个典型的美国故事——来自底层的街头艺人,通过与主流文化的碰撞与交融,终于战胜了学院派的傲慢,让自己代表的草根文化,登上了大雅之堂。这种梗,三十年后被我国各类选秀节目一抄再抄。
从头到尾,影片不断强调美国白人精英与少数族裔草根文化的冲突,暗示背后尖锐的阶级矛盾。比如凯莉的爵士舞教练对街头艺术的鄙视,比如传统舞蹈评委对霹雳舞的排斥,比如旋风和马达参加上流社会派对时,衣冠楚楚的精英们对这两位街头艺人的嘲笑。
我想,影片中突出的阶级矛盾,大概就是为什么这部电影在1987年能被神奇地引进的原因。旋风和马达既是少数族裔(一个是拉丁裔,一个是黑人)、又是无产阶级群众,被白人精英歧视,受上层阶级压迫,根正苗红,苦大仇深。霹雳舞看起来是西方流行文化,其实按照阶级观点分析起来,完全符合七八十年代我国对世界无产阶级文化的主流审美。
1987年的中国,改革开放还不到十年。对于欧美文化,刚开始有选择的引进,当然慎之又慎。那时的官方文化标准,延续了之前的阶级分析特征,注重文化的“人民性”和“阶级性”。而美国下层劳动人们的街头舞蹈,当然具有不容置疑的“人民性”和“阶级性”。毫不奇怪,这部反映了美国阶级冲突的《霹雳舞》,成了改革开放初期最先被引进的美国电影之一。
但是,八十年代中国的霹雳舞迷们,很少有人注意到电影里的“阶级斗争”味道。在石大哥这样的青年眼中,旋风与马达从来不是什么美国受压迫阶级;对于他们来说,这部电影代表的是整个美国——甚至,代表了整个世界——或者说,整个现代世界。
一部精心反映美国阶级矛盾的电影,阴差阳错的点燃了人们对整个现代流行文化的热情。八十年代中国影院里的观众们,看到的只是跳着舞泡着妞的酷劲儿,看到的只是藐视权威,追求快乐的洒脱;看到的只是年轻的人们可以自由自在的生活,无拘无束的表达。
这恐怕是电影《霹雳舞》最有趣的地方。
三十年过去了,我不知道石大哥现在在哪里。我希望,他能在某个热闹或者孤独的夜晚,戴起防风镜,穿上康威鞋,对着镜子再跳一段霹雳舞。(文 / 魏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