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生是何种意义上的托利党人

《约翰生传》,[英] 詹姆斯·鲍斯威尔著,蒲隆译,上海译文出版社2023年4月出版,1800页,698.00元


说十八世纪的英国社会浓缩在《约翰生传》里,这并不夸张。蒲隆先生的中文全译本准确、流畅,大量注释更是很有帮助。它不仅具有文学价值,更兼备史料功效。1980年代以降,克拉克等英国学者试图证明,约翰生是一个保守的托利党人,甚至是一个真正的“詹姆斯党人”。本文主要依据鲍斯威尔的这本传记(以下引用本书,仅标注页码),同时辅以十八世纪的史实,对约翰生究竟是何种意义上的“托利党人”这一话题,略加申说。

辉格和托利党的早期发展史

为了理清“托利党人”内涵的演变,不妨先追溯一段英国政党的早期发展史。1670年代中期以来,围绕着宗教和王位继承等问题,英国议会中的政治分歧正日益加深,最终导致托利党和辉格党的诞生。大致而言,托利党人代表着乡绅地主的利益,主张扩大王权,限制议会的作用。他们信奉英国国教,主张限制和打压极端的不从国教徒。辉格党中,则既有贵族,也有商人、金融家和自由职业者。他们要求限制王权,增强议会的权力。他们大多也是国教徒,但思想观念略为灵活,要求实行宗教宽容政策,只是对天主教同样满怀仇恨,一如托利分子。1678年至1681年间,围绕着“排除法案”等问题,托利党和辉格党的确有分歧:辉格党人希望将詹姆士二世排除在外;而托利党反对这样做。1688年,为了避免天主教的全面复辟,两派的领袖捐弃前嫌,联手发动政变,邀请荷兰执政者威廉武装干涉英国内政。

“光荣革命”的宪政意义,并不是一望而知的。大约一百年以后,柏克在《法国革命论》(1790)不厌其详地解释这一事件的历史意义。他认为,此后在英国建立的,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君主立宪制,君主依然是权力的中心,政府向君主负责。这种政体其实符合洛克的政治主张:立法权归议会,行政和联盟权属于君主。在约翰生、休谟、柏克等人看来,英国政体是由国王、上院和下院组成的,相互制约,国王是平衡上院贵族和下院平民的力量,既是立法机构的一部分,又是唯一的行政首脑。如果说洛克的言辞可以代表辉格党的理论主旨,我们也要看到,洛克的传统同时也为托利分子所接受和发挥,有时很难在两者之间作出简单的区分。

威廉和安妮女王在位期间,辉格和托利两党有时合作,有时争吵,轮流执政,展开有理有据、声势汹汹的权力之争,史学家称之为“激烈的党争”(rage of parties)。安妮女王病危之际,根据1701年通过的《继承法案》(Act of Settlement),英国王位应当由汉诺威王室继承,以哈利(Robert Harley)和博林布鲁克为首的托利党人曾企图政变,邀请流亡国外的王位觊觎者继承王位,但他们最终顾全大局,主动放弃了政变。登基之后,乔治一世痛恨哈利和博林布鲁克,托利党人因之失宠,这一称呼也就大大贬值了。不妨说,1714年之后,辉格党取得了绝对的政坛胜利,托利党则被推到政治角力场的边缘,自此,成了一个永久的反对党。据统计,其在下院中的人数,是稳步下降的。1715年大选后,托利党有二百十七人;1722年之后,一百七十八人;1727年后,一百三十人。接下来的几年,这一数字略微稳定下来,1734年大选后,一百四十九人,1741年选举后,一百三十六人。接着,再次下降:1747年选举后为一百十七人,1754年选举后,一百零六人(Frank O’Gorman, The Long Eighteenth Century, London: Arnold, 1997, p149)。总之,世纪初期的“激烈的党争”渐渐平息,不过,辉格党明白政治斗争的奥妙,故意将托利党的抵抗妖魔化,将其恶意描绘成一个充满阴谋诡计的政党,与詹姆斯二世党串通起来,屡屡谋划叛乱。

此时,托利和辉格两党的人员构成,也发生了较大变化。大致而言,那些入主或者企盼入主中央政府的政客,往往被称为“辉格党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当时的首相沃尔浦尔是辉格党人;他的反对者,如切斯特菲尔德伯爵,或者皮特者流,也统统算作辉格党人),而那些自愿留在地方政府、不时地批评中央或者宫廷的政客,则被目作“托利党人”,约翰生称之为“乡村绅士”中的反对派。在十八世纪前半的议会中,这些“独立议员”大约有二百五十人。光荣革命后,下院在英国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地位上升,成为权力斗争的中心。下院若要正常运行,须争取和赢得这批“乡村绅士”的支持。1714年以前,“乡村绅士”中还包括一些自认为是辉格党分子的。后来,随着沃尔浦尔取得霸权地位,“乡村绅士”中比较积极的辉格党分子,也被收编为政府的追随者,剩下来的乡村反对者,也就是约翰生所认同的“托利党人”。当然,其中有些托利党人也进入下院,不同于宫廷托利党,他们的目的不在于挤入政府之要职,而是保持他们在地方上的影响和身份。这些托利党分子常常孤立不群,怀疑政府的任何政策。一般的职业政客来来去去,而这些托利党人则受到选民的欢迎、常常连任,他们对自己的“国民”党身份颇为自豪(Donald J. Greene, The Politics of Samuel Johnson, 2nd ed., Yale: Yale University press, pp.9-13)。

约翰生和“在野或者地方”的托利党人之间,的确有许多共同之处:比如要求增加选举的次数;反对消费税;痛恨常备军;批评腐败和恩俸问题。在议会中的辩论中,这些问题常常导致托利党人和辉格党人的明显分歧。约翰生所认同的“乡村”反对派试图通过地方法案、缩短议会(以“三年期法”,甚至“一年期法”,来替代当时实施的“七年期法”)等措施来根除腐败,同时主张解散或者大幅削减常备军。他们坚信,最小的政府也是最好的政府,推崇自足自给的经济模式,反对无节制的殖民扩张。约翰生在1750年代写过几篇同农业、民兵法案和对外殖民政策相关的文章,其主要观点同上述主张十分契合。

“宫廷和地方”,“在朝和在野”,不仅是时人的说法,《约翰生传》中有言,“托利党是不在位时的辉格党,辉格党是在位时的托利党”(92页),甚至后来的历史学者也认可。毕竟,1714年后,王位继承、宗教和外交政策等党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得以解决。但不可否认的是,托利党作为一个有效的政治实体,一直存在到1750年代末。在某种程度上,詹姆斯二世党和托利党,共同构成了辉格党霸权的真正威胁。在十八世纪前半的屡次选举活动中,政党问题的分野非常明显,选民的党派意识和热情十分浓厚,令人印象深刻的党派组织和活动,层出不穷,这些都足以说明党派维度的重要性。若仅仅就伦敦地区的选举活动而言,它只能在两党对抗的框架内加以理解。换言之,尽管党争已经不像以前那么激烈,辉格党和托利党之间的区别,仍然为理解早期汉诺威政治提供了基本的架构。

要理解约翰生的托利情结,就得探究反对派立场之于他的影响。诚如格林所说,1714年至1760年间的“托利党人”一词,主要指“乡村绅士”中的反对派。同时,我们必须看到,约翰生终其一生与许多辉格党分子过往甚密,也认同和接纳了他们的某些政治观念。约翰生日渐成为一个思想独立的文人,但当时辉格党政客和知识分子内部分裂成五花八门的派别,有以沃尔浦尔为首的官方或者宫廷辉格派,鼓吹自由主义的辉格党反对派或者异议辉格党,另外,还有一些慷慨陈词但言不由衷的无党派主义者。约翰生自称“托利党人”,可以同这些派别完全区别开来,更是为了突显自己的反对立场,畅快地表达自己的观点。当然,也不能否认,约翰生言谈举止中的确流露着较为浓厚的托利情愫。

约翰生为何看重反对派的立场?十八世纪的党派冲突中,有一条政治原则渐渐被各方接受:对国王的政府加以抨击,不失为一桩合法的行为。况且,十七世纪的政治惯例表明,“清君侧”(清除那些“邪恶的大臣”)是臣民不容推卸的义务。反对派存在的理由,就是警告和监督首相或大臣,否则他们会忘乎所以,罔顾国家和民众的利益。1730年代,这一观念甚至得到了御用文人的广泛认可,沃尔浦尔倒台后,大量的批评小册子就是一个极好的证明。时人开始意识到反对派的宪政价值,也就是监督和矫正的作用。1740年代,菲尔丁、蒲柏、约翰生等作家纷纷接受了党派分裂的持久现实,在各自的作品中强调了反对派在维护议会和个人自由方面的重要作用。他们甚至认为(早在柏克之前),建立在政党基础之上有组织的反对派,能大大维系良好的政治体制。1750年代,由于英法军事对抗,两党合流已成趋势,有些作家甚至哀叹反对派的缺席,他们告诫国民,反对派的消失可能会危及自由权利的保障。党派之存在对英国人的生活,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由于党派竞争,政治决策向公众监督敞开了大门,在任何政治活动中,一定程度的民众参与是不可或缺的。两党各有自己的施政纲领,这就迫使政客们在地方和中央政府中进行公开辩论,证明他们的措施之合理性。政治家不仅需要在大选中获得民众的支持,而且还要在大选之间保持不断的支持,它避免了统治秩序僵化为脆弱而狭隘的寡头政治。这一段岁月,正是约翰生政治观念的形成期。

塞缪尔·约翰生(Samuel Johnson)


1763年前的约翰生

就其经历看,约翰生的托利主义,是与辉格党切磋、摩擦和碰撞中而生成的。

鲍斯威尔推测,约翰生的政治观念来自他父亲的影响,或者,也有人说,约翰生受到小学启蒙老师的影响。《传》中有言,约翰生的父亲“是个热诚的高教会派信徒,铁杆保王分子,对不幸的斯图亚特王室一直恋恋不舍,尽管经过权宜与必需的诡辩,他勉为其难地立下了现行政权强加的誓言”(11页)。也就是说,他差不多是一个“拒绝宣誓者”。其实,约翰生的托利情结,也可以追溯到他早年的生活经历。坐落在利奇菲尔德镇的圣玛丽和圣查德教堂,在内战中被清教徒摧毁,而这些曾经是文化和文明的象征,寄寓了当地人深厚的宗教情感;利奇菲尔德镇的大户人家以及他们的邻居,在内战中也历尽颠沛流离。日后,约翰生同鲍斯威尔结伴游历苏格兰,发现圣安德鲁教堂已经被激进的宗教改革人士搞得残垣断壁,他为此“大发感触,义愤填膺”。

不过,约翰生周围有许多亲戚朋友,都属于辉格党人,约翰生同他们交往甚密,深受其熏染。十六岁时,约翰生到表兄福特家做客,这极大地拓展了约翰生的社交和思想。约翰生的表兄正当而立之年,风流倜傥,才智过人,任剑桥大学的学监,频频造访伦敦,跟切斯特菲尔德伯爵(约翰生那封著名的“文人独立宣言”,就是写给此君的)也有私交。约翰生本来打算停留几周,结果一呆就是十三个月。福特指导约翰生的学业,并且引领约翰生出入当地名流的宴会和闲谈。另外,在家乡或者附近地区,约翰生还有许多辉格党朋友,他常常前往参加这些人的政治谈论。奔赴伦敦之前,约翰生已经对辉格党人的观点了然于心。约翰生后来回忆说, “曾经有一位言辞激烈的辉格党人,我常常与之争论,但是当他死后,我的托利主义也就随之淡化”。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约翰生当时只有十八岁,同辉格党人的争论,可以促进他的政治成熟;当然,这些衣食无忧之辈,在茶余饭后如何侈谈“自由”和“爱国”,他也算是领教了。再者,这也说明约翰生的观点在辩论时会更加极端,常常并非出乎本意。他有辩才,有时纯粹为了压倒对方而大放厥词,顾不得说话的具体内容。

更为重要的是,青年约翰生一度受博林布鲁克的宪政观念和“爱国者”宣传的影响,并卷入到当时反对沃尔浦尔首相的派系斗争中。如果说沃尔浦尔代表“宫廷或者官方辉格派”,普尔特尼和博林布鲁克则领导了当时的“辉格党反对派”。为了对抗首相滥用王权、操控议会等行为,两位领袖希望联合两党中的“乡村”反对派,组成一支强大的新政治力量。博林布鲁克大力抨击政治腐败和裙带关系,似乎正是这些削弱了议会的自由和独立;他要恢复光荣革命所确立的议会专有的宪政职能。各色反对派最终汇成了一个所谓的“宽底”(Broad-bottomed)的爱国者联盟,其中既有辉格党人,也有托利分子,甚至还有詹姆斯党人,领头人物是切斯特菲尔德伯爵等。他们不满沃尔浦尔政府将反对派排挤出局,以“爱国”为旗帜,一心要弥合各派系间的分歧。

1730年代,斯威夫特、蒲柏等文人都加入此派,和当时的威尔士王子纠合一处,跟乔治二世势不两立。1737年,约翰生初到伦敦,曾跟“爱国者”派往来。他写于同一时期的文字,同该派的论调息息相通。比如蒲柏在诗歌《一七三八》中借用贺拉斯来嘲讽当时的政治,而约翰生在《伦敦》(1739)一诗中则以朱文纳尔为代言人表达自己的愤怒,叹惋有德之士的见弃蒙羞。约翰生早期文字中充满敌视西班牙和法国的情绪,如《布莱克传》,意在激怒英国读者,让他们对西班牙同仇敌忾。约翰生早年对战争的认识不够成熟,跟随狂热的民众一起迫使沃尔浦尔最终不情愿地加入了英西战争。 

约翰生走向政治成熟,或许更与1741至1744年的经历相关。这一时期,约翰生参与编辑了《利利普特国的辩论》,简称《议会辩论》,主要是撰写议会讲演词和报道议会辩论情况。在十七世纪,议会议事程序的保密性,为议员提供了一些对抗国王的保护;简略的议会报告被批准后,才可以见诸报端。自从安妮女王登基后,《大不列颠政治状况》和《历史记录》等刊物承担报道议会辩论的任务。它们极其谨慎地刊登议会报告,一般都持偏袒政府的立场。随着教育水平提高,公众不再满足于简报,而要求更多地了解政府的决议和辩论。1730年代初开始,约翰生供职的《绅士杂志》和同其观点相左的《伦敦杂志》开始对议会辩论进行报导。约翰生笔下的辩论和讲演,涉及十七和十八世纪重大的主题:自由、民权、战争、法律、政府腐败和常备军队等。英西战争,沃尔浦尔首相垮台,都发生在这一时期,公众对《绅士杂志》该栏目的兴趣极为浓厚。通过《议会辩论》写作,约翰生对政治的了解越来越多,能够更全面地观察历史和现实政治,中立地表达自己的观点。

十九世纪末以来,历史学家对辉格党政治家的实用主义,多持怀疑态度。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英国史学家纳米尔(Sir Lewis Namier)采用极端实证的方法来研究1761年英国下院议员的政治观念。纳氏的研究表明,当时的政客多是浅薄之徒,一心中饱私囊,决不会为党派原则所左右。支配十八世纪英国政客的,主要是个人和家族以往的恩怨和眼前的利益。另一方面,即便我们不能完全接受“辉格史观”,也得承认,十八世纪的辉格党在一定程度上愿意捍卫自由和宪法,保护新教,拒斥詹姆斯二世主义,支持宗教宽容等原则,这些举措并非仅仅是争夺权力的遮羞布。沃尔浦尔首相的儿子看重“光荣革命”的意义,他的政治宣言如下:“据我所知,此一宪政是世界上最佳的政府形式,通过散播自由、保护财产和鼓励商业,它使我们成为自由、富足和胜利之邦。”

这一传统在“老辉格党”中得到了最鲜明、最强烈的体现。在十八世纪,要获得稳固的议会多数,就需要有职业政治家团体来领导和指挥下院。乔治时代伟大的辉格党政治家族及其朋友,自然少不了沃尔浦尔家族,佩勒姆家族,皮特家族,福克斯家族和德文郡家族等等。这些高门子弟展现出为国家而服务的理想,言谈举止中洋溢着政治领袖的眼界和情怀。可以说,他们的政治雄心和坚毅果敢,塑造了十八世纪英国议会的崭新形象,否则,当时的议员多半会专注于纯粹地方问题的推推搡搡。沃尔浦尔颇有一套“方针或者原则”,即为了确保国家利益,就必须致力于国际和平、国内团结、经济繁荣和商业扩张。他的首要目标,是建立一个稳定的政府,故不遗余力地捍卫光荣革命和汉诺威继承的遗产。他主张宗教宽容,始终捍卫新教不从国教者的权利。约翰生本人由衷地承认沃尔浦尔的优点,并称他为“一颗恒星”(94页)。沃尔浦尔管理下院,卓有成效,且任期极长,为未来的政治领袖佩勒姆和小皮特等树立了先例。

沃尔浦尔倒台后,“老辉格党”的生命力依旧延续下去。沃尔浦尔的继任者亨利·佩勒姆及其兄纽卡斯尔公爵,将辉格党的资深政客组成了一个松散的团体,也就是所谓的“老帮派”(old corps)。他们大多是贵族出身,回顾起光荣革命的果实,常常踌躇满志,喜不自胜,认为辉格党有责任保护这一革命的宪政遗产。事实上,到1740年代,虽然辉格党和托利党之间的冲突仍然是十八世纪政治中最重要的分裂,但辉格派已经不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政党,而是一个以“老帮派”为核心的基础广泛的政治联盟(146页)。他们的存在给历届政府带来了连续性和稳定性,对此一时期英国政治的清明和稳健,约翰逊和柏克都有一定的共识(1257页)。

有时,辉格“老帮派”对君主采取轻蔑不屑的态度,甚至表现得好像是他们而不是君主在行使最终的权力。作为国王的大臣,他们享有崇高的尊严,常常或明或暗地向国王抗议,表示他只能听取责任大臣的忠告,而不能听取不向国会负责的王室亲信的意见。在国王和大臣们之间的许多政治分歧中,前者屡屡被迫低下头来,乔治二世在1746年向佩勒姆兄弟屈膝,就是一个例子。需要注意的是,“老帮派”并不希望已经建立起来的平衡宪政严重脱离君主制的轨道。他们更倾向于君主的,而不是议会的权利。这些也都是约翰生愿意认同的,所以他才会说,托利和辉格只是名义上的区别:“明智的托利党人和明智的辉格党人,我相信,意见是一致的。他们的原则是相同的,尽管思维方式不同。”(1271页)

“老帮派”认为,柏克意义上的自然贵族和合法、有效的君主制之间,不存在明显的矛盾。他们接受国王被征求意见的权利,并负有对国家事务的监督之责。他们认识到,在大多数问题上,国家事务的最终正式决定权掌握在国王手中。难怪,约翰逊极力主张,一位心怀百姓利益的君主不能不获得议会的赞同,同时,“一位能干的君主......可以,而且应当,成为他自己行政的指导灵魂指导精神;简言之,是他自己的大臣”(497页)。实际上,早在1750年代,忙于编写字典的约翰生就已经认可了主流政治(尤其是“老帮派”)观念,越来越坚持务实、稳健的立场。他后期的保守立场,并非是1763年接受恩俸的结果。

约翰逊和“老辉格党”、“新辉格党”,以及辉格党反对派(尤其上面提到的“爱国者”)的摸爬滚打中,丰富了自己的政治经验。1744年之后,约翰生逐渐摆脱了辉格党反对派的影响,进一步树立起自己的“托利主义”。他在《英语词典》中对“托利党人”的定义有一点非常重要:效忠于国教。约翰生相信国教乃是中道;不像天主教总是充满迷信,也不像不从国教者那样诋毁宗教传统,过度重视个人之体验。约翰生尊重国教中的等级制度,这些恰恰是神职权威和秩序的象征。约翰生相信国教,欲保持国教在国家政治中的地位,这是他一生不变的信念。约翰生晚年第四次修订《英语词典》时,增加了许多为国教辩护的“文选”。即使在最极端的文字中,约翰生也从来不攻击教会人员。如果说字典的说法尚不足以表明约翰生的观点,那么在鲍斯威尔的纠缠下,他曾经谈过两党关于宗教问题的不同: “他们在教会问题上也有分歧。托利党人不赞成给教士更多的合法权力,但希望教士有一种建立在舆论基础之上的相当大的影响力,辉格党人则主张带着一种狭隘的嫉妒心限制、监视教士。”(1271页)

托利分子多是坚定的英国国教徒,其核心思想支柱就是捍卫国教。约翰生曾经对鲍斯威尔说过,自己会奋不顾身地恢复国教的教士代表大会(Convocation)的地位(377页)。 在约翰生看来,教士代表大会的作用,一点也不亚于上下两院。当时,辉格党故意阻挠国教大会,以此防止极端的托利分子借机进行反对汉诺威王室的行动。虽然托利党与辉格党一致认为,宗教迫害是错误的,但他们对援助和鼓励不从国教徒的某些立法措施,采取不同的态度。托利党人强烈地反对1736年的“贵格十一税”(Quaker Tithes)法案和1753年的“犹太人归化”(Jewish Naturalization)法案。托利党人真诚地希望,一度昏睡的国教精神可以被唤醒,成为民众抗议和国家复兴的强大武器。这是他们最大的力量,却也严重损害了他们自己的利益,因为汉诺威王朝的前两位君主都是路德教徒,他们对托利党坚定的英国国教感到厌恶。乔治一世尤其热衷于促进新教教派之间的团结,不喜欢托利党在此类问题上的僵化立场。

尾声

约翰逊的定义,似乎弥合了两党之基本原则的冲突,其实,这也是当时民众的主流看法之一。在这背后,一个重要的历史语境不该被忽视:1745起义的失败以及随后詹姆斯二世党路线的消失,严重削弱了托利党的存在。在1750年代,托利党的凝聚力开始明显地衰减。从长远来看,由于屡屡的受挫和失败,新一代托利党人感到身心疲惫。1751年威尔士王子(未来的乔治三世之父)的去世,意味着托利党人在这一届或下一届的统治中,失去了强大的权力支撑。接下来,英法“七年战争”期间,举国迫切需要团结起来、一致对外,这就敦促两党(尤其是托利党)立即结束旧的党派仇恨。因此,托利党开始淡化他们在漫长的反对派岁月中,锻淬出来的高教会、民粹的和反政府的态度。此外,在老皮特(约翰生称之为“一颗流星”,94页)身上,托利党人终于找到了一个对待他们既认真又体贴的大臣。托利党还注意到,1755年夏天,老皮特在莱斯特王宫深得爱戴,乔治三世就是在这里接受政治教育的。当时的皇太后不允许未来国王的宫廷被用于政治目的。所有这些也许是托利党人在未来政治生涯中被解除禁锢的契机。

在这样的背景下,议会中的托利党开始减少对政府外交政策和战争举措的大肆攻击。作为回报,皮特开始劝诱托利党人不要一味反对政府。经过数年痛苦的重建,一个稳定的联合政府得以建立,也就是,1757-1761年的皮特-纽卡斯尔内阁。1757年《民兵法》之实施,再次赋予托利党在地方的重要军事职能。托利党人团结在新内阁周围,为老皮特的爱国主义之胜利而欢欣鼓舞,对他专注于海战的策略而大加赞赏。1760年,乔治三世继位,正式结束了他们遭禁锢的政治生涯,老托利党也就彻底解体了。它的一些成员来到宫廷,其他人加入了各种辉格党组织之一,而少数人留在了他们传统的、熟悉的反对派世界(Frank O’Gorman, pp.151-152)托利党并没有作为一个政党参加1761年大选。到1763年,“托利党”这个词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了。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约翰生毕竟不是政客,他并非下院的议员,甚至没有参加过投票。这可以解释,为什么约翰生的观点既有同议会中托利党人契合的一面,也有不同的一面。1756年4月到10月,当托利党减缓对政府的攻讦之际,约翰生为《文学杂志》(Literary Magazine)写了一系列的文章,他极有可能是该刊物头四、五期的主编。约翰生有意识将一些战争材料和政府文件公布于众,希望读者参考并且自己断决真伪,这是在跟托利党唱反调。皮特投靠纽卡斯尔公爵之前,曾经领导了一些抵抗政府的反对派活动,但当他从反对派转为政府首脑时,就采取了完全不同的措施。对比之下,约翰生之于战争和殖民地争夺的看法,几乎不为所动。另一个例子是,以皮特为首的反对派,猛烈攻击英俄、英和黑森-卡塞尔之间的互助条约,反对将汉诺威的军事事宜深深卷入英国事务中,尤其反对依赖外在武装结盟。就此而言,约翰生赞同皮特,因为此时他们都秉持反政府的立场。约翰生的出发点仍然是他心目的“托利主义”,不愿意涉入到欧洲事务中;而作为反对派的皮特,则出于使纽卡斯尔内阁难堪的目的。几个月后,皮特在的新联合政府中掌握了政局,立即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地改变了立场。不妨说,约翰生的托利主义不尽然是一种政治立场,它更像是针对社会转型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文化或者思想态度。1763年之后的约翰生,更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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