茗烟:精致的淘气

读过红楼梦的人,谁不知道共读西厢这一段呢。

“妹妹,我就是那多病多愁的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的貌”。

三月中浣,春风如酒。纷纷的桃花落在宝玉黛玉的衣上发上。红楼梦无论改编成电影,电视剧,戏曲,都会保留这个情节。我小时候最初知道红楼梦,就是因为年画上画的《共读西厢》。

但是能看到这么唯美的桥段,我们还要感谢一个人,如果没有这个人,宝玉黛玉就共读不了西厢了。

茗烟:精致的淘气

这个人就是茗烟,宝玉的小厮。是他偷偷的给宝玉买了这本《西厢记》,还有其他的书,都差不多,都是不能给家长知道的书。在那个时候,这些书都是不准年轻男女读的。

生于六七十年代的人都有体会,这有些像我们小时候的琼瑶小说,老师家长禁管着不让读,但每个班级里都在私底下相互流传着。那时不提倡读的也包括金庸的武侠,甚至包括红楼梦。我们只有读语文课本,家长老师才放心。就像宝玉只有读中庸大学,贾政才放心。

读过琼瑶后,学校的角落旮旯里就多了成双成对的人影,遮遮掩掩的怕人看到。而宝玉和黛玉,在春意荡漾的桃花下,翻开茗烟买来的那本书,就此温习一道爱情的例题。

这本《西厢记》,不是宝玉吩咐茗烟买的,是茗烟自己做主,买来给宝玉开心的。这一点很重要——这是情义,茗烟很在乎宝玉是否开心。

还有一点更重要:买这种书给宝玉读,这件事本身是违反纪律的。茗烟似乎没多管后果,没管小爷虽然开心了,老爷可就不开心了,也没管他做这事是对还是错?

小孩子做事,哪有那么多考虑呢,想做便做了。茗烟胆子很大,也很机灵。他也许是压根就没多想后果,也许是仗着鬼机灵,觉得别人根本发现不了他所做的事。

宝玉要去上学的时候,贾政曾训斥大仆人李贵道:“你天天跟他念书,念的是些什么书?倒念了些混话在肚子里,学了些精致淘气,赶明儿我闲了,先揭了你的皮,再和那不长进的东西算账!”

李贵比窦娥还冤。其实贾政应该先揭了茗烟的皮。宝玉那些精致的淘气,茗烟大都脱不了干系。王夫人的心耳神意都在丫头们身上,怕好好的宝玉被丫头们勾引坏了,她的眼睛却偏偏忽略了茗烟这小子。

茗烟:精致的淘气

这个小子,用作者的话说,是宝玉第一个出力得用的,且又年轻不谙世事。比如闹学堂那次,如果不是茗烟先冲进来,这个架可能是打不起来的。茗烟恰是点燃导火索的那根火柴。那段情节非常有意思,读者都爱读,读来都会笑:

“这茗烟无故就要欺压人的,如今得了这个信,又有贾蔷助着,便一头进来找金荣,也不叫金相公了,只说:姓金的,你是什么东西!”

“这里茗烟先一把揪住金荣,问道:我们日屁股不日屁股,管你基八相干?横竖没日你爹去罢了!你是好小子,出来动一动你茗大爷!”

于是,一场轰轰烈烈的殴斗便在学房里展开。茗烟一声吆喝,几个小厮都加入了战团,宝玉在旁一边看着,一边用褂襟子帮秦钟揉打破了的额头。直到李贵来了才喝止众人。

我一直觉得,从来没打过架的男孩子,简直就辜负了老天让他托生为一个男孩。

闹学堂这一次,应该是宝玉精彩和难忘的男孩经历。虽然他没动手,但是茗烟替他完成了一个男孩应有的成长历程:打一次架。贵族家庭的孩子,从小被教养得礼数周到,如果凤姐自幼是假充男儿教养的,那么宝玉就是当女孩儿一样养大的。自幼长在姐妹丛中,宝玉的心是柔软的,爱博而心劳,他又何曾知道茗烟墨雨等人掏小雀儿的乐趣呢?每次读到这一回,总是存了一份私心,想让宝玉做一次真真正正的淘气男孩,参与一次打架,放纵一次男孩子的天性。

茗烟和宝玉是同龄人,如果放在现代,这两个男孩应该是同学关系的。但是那个时代,人有贵贱,茗烟的父母是贾家的奴才,所以茗烟生下来也就是个奴才的命。在选为小厮之前,茗烟的童年大概是恣意生长的。奴才不用读书,但是要学会点头哈腰,唯命是从。茗烟很幸运的跟了宝玉,这就比给贾政贾琏诸人做小厮强多了

如果跟了别人,茗烟很快就会变成一个奴才的样子,但是他和宝玉,虽是主仆,却更是玩伴。闹学堂的时候,茗烟是“听见金荣如此欺负秦钟,连他爷宝玉都干连在内”,因此才一头闯了进去给金荣个厉害的。而宝玉则说“茗烟见人欺负我,他岂有不为我的,他们反打伙儿打了茗烟”,他们这样彼此回护着,是主仆的道理,但其中也有友谊在。因为宝玉的回护和纵容,茗烟的飞扬和淘气就能多保留几年。

但是一个孩子来到世间,总是要被放在模版里生长,逐渐长成他应有的形状,中规中矩。像一颗种子丢进土里,总得长成符合要求的植物,被修修剪剪,不得横生枝蔓。宝玉就要长成一个大家子读书的公子,留意于孔孟之间,委身于经济之道。听见醉汉的胡骂也要装作没听见,不能觉得有趣,更不能细问。茗烟就要长成一个奴才下人的样子,出力得用,恭敬而服从,令行禁止,不能多言多语,不能挑唆主子做不该做的事。

茗烟:精致的淘气

很显然宝玉和茗烟都是不符合检验要求的次品。主子不像主子,奴才不像奴才。宝玉不肯好好读书,毁僧谤道,给丫鬟取刁钻的名字,吃人家嘴上搽的胭脂。而茗烟不经命令就敢进学堂揪主子同学,身为奴才却大言不惭的自称大爷。上学的时候他们打架闹事,不上学的时候就背着大人偷偷溜出家门。

十几岁的少年,正是情窦初开,初识风月的时光。重重礼教禁锢着性情,却禁不住青春的萌动如草长花发。宁国府挂着一轴美人的小书房里,宝玉撞散了茗烟和卍儿的成人礼。也许这和爱情无关,只是初试,像宝玉和袭人的初试一样。他们渐知人事,却还三分懵懂。只是宝玉或许会奇怪,自己是梦中警幻仙姑教的,那茗烟又是谁教他的呢?生命的某些本能原可无师自通罢。其实像茗烟这样,越是生活在底层的孩子,越容易接触和懂得这些大人的事情。宝玉对着含羞远去的小丫头,大呼小叫的喊着自己不会告诉人,一任茗烟在一旁急得跺脚。宝玉这会子自然想到自己的经历,想到和自己一起体验过“警幻所训之事”的袭人。他冲散了茗烟的初恋约会,却让茗烟陪他去看自己的初恋约会对象。

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一个男孩子一般是调皮不起来的,但两个凑在一起就会变成熊孩子,专门要去做一些违规的事情,在冒险中找乐趣。茗烟是很会挑唆的,闹学堂打架时他曾挑唆宝玉:“爷也不用自己去见,等我去到他家,就说老太太有话问他,雇一辆车拉进去,当着老太太问,岂不省事?”,此刻又挑唆道:

这会子没人知道,我悄悄的引二爷往城外逛逛去……”

不仅会挑唆,还更会推卸责任:

二爷骂着打着,叫我引了来,这会子推到我身上,我说别来罢,不然我们还去罢

……

宝玉何曾打着骂着命他去了呢,原是二人商量着溜出去的呀。打打小架,撒撒小谎,狡辩一下下,这是宝玉该向茗烟学的东西,一个聪明调皮男孩该会的伎俩。而茗烟也从宝玉那里学到了,喜欢一个女孩子,就得问问她的岁数,不然可就白认得了——这也是一个男孩该会的东西。

会撒谎的小茗烟,曾成功的帮薛蟠撒了一个谎,哄得宝玉出来见了薛蟠,一起去喝酒。那又是一次违反纪律的事,如果贾政知道那次参加聚会的有妓女,有优伶,只怕板子早就落在了宝玉的屁股上,哪会等到忠顺王府的人找到家里来。就是那一次,宝玉认识了蒋玉菡,互换了汗巾子。茗烟自然想不到,由他这一个小小谎话作开始,引发的蝴蝶效应。生出了多少事情,埋下了多少伏笔。宝玉后来的挨打,袭人将来的终身……追根溯源,源头却只是那最最不起眼的一点小水流。

……

两个小男孩在一起渐渐长大,彼此熟悉了解。后来,到宝玉水仙庵私祭金钏儿时,茗烟已成为最知道宝玉心思的那个人,在井台边煞有介事的替宝玉祝祷:

保佑二爷来世变个女孩儿,日日和你们一处玩耍,再不可托生这须眉浊物了

茗烟:精致的淘气

难怪鲍二家的曾经笑骂小厮兴儿:“你倒不像跟琏二爷的人,这些话倒像是跟宝玉的人了”——可见跟宝玉的人,说活都是有特点的,是和众人不同的。茗烟上面这一番话,在别人听来必是又奇怪又好笑,闻所未闻。和谁常在一起总是会或多或少受其影响的,不知茗烟跟着宝玉,可学会一二分宝玉的用情?一二分宝玉的痴处?如果他将来能娶到卍儿,是否对妻子会比别的男子对妻子温柔些,疼惜些?若果真如此,那卍儿竟真是有些造化的了。

祭金钏这时的茗烟,已经懂得劝宝玉早些回家去了,说了一大篇道理,竟头头是道。虽然大半是为了怕担责任,但还是看得出比以前懂事多了,不再是先前那般顾前不顾后的茗烟了。我知道,到得后来,茗烟总会完全成为一个仆人该有的样子,就像鲁迅笔下的闰土,几十年后终于恭恭敬敬的叫出了那一声“老爷”。

但是月下刺猹的少年始终是最明亮的记忆。同样的,当年茗烟那一句“你是好小子,出来动一动你茗大爷!”,也在回忆里威风霸气着。而宝玉最终也自愧悔着当初,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友规劝之德,以致今日一世无成,半生潦倒。

当初的宝玉不喜欢稻香村,因为那是假的。稻田,鸭鹅,水井……都是特意做出来给人看的。和贾政们一样,总要做出些姿态给人看,演着自己的角色,演得太久太认真,渐渐就入戏了,渐渐就忘了自己的真面目。但是就算严肃端方如贾政,也曾是有过诗酒放涎的当年。如果浮生是一场戏,那么人长大的过程就是逐渐入戏的过程。老天早已经安排好了剧本,那就不得不画上属于自己的脸谱。只有锣鼓未响起的开场之前,当人们还是一个孩子时,才能有几年真真实实的日子,想哭就哭,想笑就笑。

所以啊,人不淘气枉少年。(作者:水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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