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总觉得,这世上没有绝对的苦味和甜味。
年轻的时候喜欢喝酒。什么酒都喝,什么样的酒场都喜欢,也常常把自己喝得烂醉、断片、失态,没什么顾忌,总觉得不喝醉,怎么叫喝酒呢。自己喝也喜欢劝别人喝,酒醒了也往往是,茫然四顾,了无意义。
上了岁数,还是喜欢酒,只是不喜欢那么喝了。每每想喝酒了,也只是一个人,在家里,为自己倒一杯高度的纯粮食的白酒,一口一口慢慢咪完,酒精浸润全部味蕾,带来的辛辣像按摩一样,身心通透。
少有的时候,情趣相投的朋友,坐下来,想喝就喝,多少随意,开心了多喝点,不开心茶水代酒,也没什么负担,没什么功利。不带目的地喝这种“无意义”的酒还有些意思,否则一点意思也没有,总觉得酒桌上事并不靠谱,酒后的话也都不可信。
店里的小伙子阿灿有一段时间,常常做一种冷泡茶,很浓。他倒一杯给我的时候,往往也同时给我一小杯水,慢慢品完一杯清苦的冷泡茶后,他抬手示意我端起杯子,喝那杯水,一入口,是穿透身体的、无与伦比的甘甜。
忘了谁说的,酒是一群人的孤单,茶是一个人的狂欢。挺有道理。
别和回忆较劲,我们都不是对手。
曾经画过另一幅画,“人只有学会遗忘,才比较容易活得下去。”
无论美好还是痛苦的过去,都会在脑海里,烙下或深或浅的印记,因为某件事某个人,又勾连起更多的人和更多的事,每每流连其中,便牵牵绕绕走不出来。
美好的记忆固然美好,但更多的是那些遗憾的事、错过的人以及后悔莫及的行为。近日,一位年轻的朋友在自己钟爱的户外徒步中遇难,青春年少韶华陨落。噩耗传来,所有身边的朋友,都在捡拾记忆里关于她美好的点滴。我也是,满脑海里都是关于她的记忆,无法自拔,那种心痛与无力感,有些钻心。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我会劝她不要一个人去冒险,如果可以回到过去,我一定不会让她进入户外圈子,如果老天再给一次机会,至少我会和她做一次认真的告别,有拥抱的那种,只是来不及了,如果她能够再次回来……只可惜,这世上没有一棵树,能结出“如果”来。
也许这些痛和伤都是无法回避的坎,也正是生命的意义所在吧。那位朋友在徒步路上的石头上,刻下了“live,love,give”。活过了、爱过了、付出过了。
这些是她的印记,也是我们的,抹不掉了。
这几天真是热得够呛。
所以关于酷夏的段子也多了起来。有一个是这么说的。
“今天能活着要感谢三个男人,一个叫詹姆斯·拜伦,男,1830年发明了电风扇,一个叫威利斯·开利,男,1876年11月26日出生,美国人,他发明了空调;另一个叫后羿,他在十几万年前,干掉了9个太阳。要没这哥仨,我们都得热死!”
我记得小时候没这么热,当然说起小时候也是三四十年前了,而且那是在农村,没法比。连电都没有,更别说风扇与空调了,最好的方法就是整天泡在清澈见底的河水里,泡得手脚皮肤发皱,眼珠发红,手里拎着一串窜条儿鱼回家。
我其实很喜欢乡野的生活,现在也是,去旅游、徒步或者做文旅的项目,看到山清水秀烟火袅袅的乡村就想想自己可以选一处宅院,择一处终老。
我也不止一次想象自己如果没有读书、没有考上大学,现在还在那个偏僻的小村里,会是什么样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农夫生活肯定是不会的,一定也在遥远的某个城市建筑工地或者车间里打着工吧。
那时候拼命想逃离的地方,也不再是我理想的家园了。如果我不曾走出来,走过很多很远的地方,兴许,我依然和我很多儿时的伙伴一样,忍受着乡村破败、城乡的落差、环境的恶化、四处的奔波劳累。
可即使如此,我还是经常在梦里回到那里。(文/王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