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途未卜的远航之路
1848年春天,和往常一样,香港的轮船码头熙熙攘攘。不过,一条随船而至的重磅新闻让所有人炸开了锅:澳大利亚发现了数目惊人的金矿,成千上万的淘金者一夜暴富。而在几年前,美国加利福尼亚见证了许多人从一穷二白到坐拥金山。这条消息很快从香港传到了广州以及周边的小渔村。鸦片战争、太平天国和腐朽的清王朝让百姓极其渴望衣食无忧的安逸生活,广东沿海的渔民、商贩或是农民听闻这一消息都蠢蠢欲动。对他们来说,无论是“旧金山”(美国加州)还是“新金山”(澳大利亚),只要能带来财富,他们都愿意前往。
19世纪中后期,欧洲以及美洲对海外劳工的需求大幅度增加,劳工自付路费前往,受雇于当地人或自谋生路。劳工不需要签卖身契。优厚的报酬和相对自由的工作对中国劳工来说诱惑巨大,但是,相对高昂的路费成为他们前往海外的唯一困难,“赊单制”由此产生。所谓“赊单制”,就是自愿前往海外的劳工与掮客或船运公司签署协议,以劳动换取路费或到达目的地后以薪资支付,其家人作为担保人。于是,“赊单制”成了普通中国人海外务工的最常见方式,数千名中国人踏上了前往澳洲的路途。
1854年,首批中国矿工离开香港前往澳大利亚。4艘英国轮船和1艘葡萄牙轮船共载1586人,但私人船只所载人数并无记载,由此推断前往澳洲的人数远不止1586人。第二年,共有32艘船承载将近1万名中国人前往澳洲,其中包括20名儿童和1名女性。31艘船只的目的地都是维多利亚州,只有一艘停靠在了南澳的阿德莱德。面对大量的移民和矿工,维州殖民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航运规定。首先,航行期间要携带足够的食物供给和干净的饮用水,米、肉、蔬菜以及茶叶必须满足所有人的食用需求。其次,每艘载中国人的船只必须至少要配医生和翻译各一名,需携带足够100人使用的常用药物,包括鸦片。第三,每位乘客最少需要至少5平方英尺的空间,1岁到12岁的儿童则需要12平方英尺的空间。第四,船长有责任让所有乘客知道自己的具体目的地以及他们前往此地的目的。然而,这些人性化的规则根本无人实施。对船运公司来说,越多的乘客意味着越多利润,乘客是否享有足够的个人空间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范围之内,将乘客谎报为船员是他们通常的做法,所以实际承载人数多于上报人数一倍的情况时常发生。1855年,美国船只凯特?胡珀号承载716名乘客,仅用47天便抵达墨尔本。虽然逃过了香港的船运检查及罚款,但是在墨尔本,船运公司还是被罚款225英镑,因为在这一个多月的航行中,他们的食物只有米饭,以及每天共27夸脱(合约25.5升)的水,17人在航行中身亡。而1854年12月13日从香港出发的达?席尔瓦号也存在一样的问题,只因相关法案1855年才通过并实施而侥幸逃过了罚款。
在漫漫航路中,为了避免有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或是人员矛盾,船运公司要求所有人必须待在不透气的船舱内,很少有船长会大发慈悲地允许矿工们轮流上夹板透气。每日,船员将食物和水由绳子拴住送进船舱,而乘客则将装满排泄物的桶拴在同一条绳上,由船员提上去。虽然有常备药和鸦片,但狭小的空间、污浊的空气和晕船,使得旷工因病而亡的案例时常发生。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矿工因为病痛且无法忍受这样的环境而选择自尽。剩下的人则在疲惫、饥渴和恐惧中苦苦等待船靠岸的那一刻。
南澳华人矿工纪念石碑,图片来自 The diggers from China
历经艰难的寻金之路
虽然路途艰辛甚至危险重重,但是成千上万的中国矿工还是带着期望和信心不远万里地来到这片陌生的土地。19世纪50年代,由于金矿的发掘,墨尔本成了维州最繁忙的港口之一。由于码头人手不足、船运人数过多等问题,许多船无法在墨尔本港靠岸,一些船只选择在雅拉河沿岸停靠。初到的矿工被安顿在雅拉河南岸营地里的帐篷中休息,并了解一些工会的基本规章制度。
首先,最基本的规则是避免和这些非亚裔的“野蛮人”发生冲突,所以尽量忍让、遵规守则是最佳方法。其次,每人需要在到达的前两个礼拜内交纳25先令的注册会费以及每4周1先令的管理费,用于支付他们在出工期间贵重物品的管理。如果中途回国,必须偿清所有的债务。第三,工友之间要友好相处,互相帮助。如果有任何人生病了,其他人需要协助他去就医。第四,遵守矿区的规章制度:不能污染矿区的水源,帐篷必须保持清洁,如果发生工人之间的斗殴,过错方需支付受伤方每人每天1英镑的医疗费。不可以有挥拳或是竖中指这样的挑衅行为。如有类似案件,由英国地方法官审理裁决。第五,作业时必须戴帽子并且不可以赤脚,穿欧式服饰。
远道而来的华工由当地向导带领步行10天左右到矿区。在数月的艰苦航行后,不少人脱水、营养不良或精神萎靡。但接下来的长途跋涉才是真正的挑战。据统计,每天都有300名左右的中国华工从墨尔本附近的雅拉河岸出发。秋天是最佳的抵达季节,因为天气适宜并且少雨。矿工们伴随清晨的第一缕阳光出发,除了午餐休息之外都在赶路。粥、咸菜、咸鱼和干米饼是他们一路上的餐食。夜晚便在野外露宿。在辛苦到达矿区后,真正的淘金之路才刚刚开始。
金矿区的矛盾与冲突
澳大利亚最早的金矿发掘于1823年的新南威尔士州。到了40年代中期,澳大利亚已经成为“遍地都是黄金”的国度。多数黄金是由当地的农民和牧羊人发现的。随着金矿的陆续开发,来自欧洲、亚洲的淘金者们蜂拥而至。而后来一步的中国人成了欧洲淘金者的眼中钉。因为初来乍到而且人数众多,他们自然而然地和欧洲人分成了两个不同的阵营。在欧洲人看来,这些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留着长辫子的中国人会抢走他们的财富。所以在矿区,华人和非华人矿工的矛盾开始逐渐显现。
最大的矛盾在于水源的使用。中国矿工会在营地附近开垦土地,种一些蔬菜和粮食。为了解决灌溉问题,他们会从附近的水塘里引水,这被欧洲人视为浪费水源。其次,欧洲人指责中国矿工在一个水塘清洗矿石,而把尾渣倒入另一个水塘,污染了两个水塘。再者,和单独行动或是两两结对的欧洲人不同,中国人都是成组劳作,最多时甚至有100人一组。在组长的领导下,每人都有自己的任务。他们从不进行深井开采——怕触犯土地神,而是在欧洲人开采过的遗弃矿区内进行二次开采:将河床沉积层的砂矿挖掘出来后进行二次冲洗。虽然不会有什么激动人心的发现,但总能发现小的金块或是金粒,甚至总量能超过欧洲人的淘金量。在欧洲人看来,中国人这是“窃取”了他们的劳动成果。另外,木质水泵的引入让中国人的劳动效率大增,这也遭到了欧洲人的嫉妒。
中国矿工在使用木水泵,图片来自维州图书馆
仇视和敌意逐渐显现,但并没有明显的肢体冲突。为了缓解矛盾,主流报刊《巴拉瑞特星报》这样描述中国人:他们工作努力,容忍性强,其他国家的矿工应该和中国矿工多交流以帮助他们融入环境,而不是一味的指责。然而,报刊的美言并没有平息这种冲突。欧洲人认为,这些几乎不会英语的中国人没有受过教育,他们的风俗和生活习惯都显得低俗不堪,而且还是异教徒。1854年7月,第一次小规模的反华工冲突爆发了。爱尔兰人多诺万带领1000名矿工闯进中国人的营地,要将他们赶出矿区。不过,地区委员潘顿及时察觉并制止了他们的行动。然而,对中国人日益增多的不满让地区政府开始注意华工团体。1855年3月,政府收到一份联名报告,报告称中国人污染水源;“偷窃”别人的劳动成果;存在赌博以及其他各种恶习;最过分的是,他们把赚来的钱存着或寄回中国。欧洲矿工称,女王放弃了这片土地上的黄金,将其分给发现它的人,可是她没想要把这些财富给中国人。有人甚至说,中国人是欧洲人的噩梦,应该限制他们入境。在地区政府看来,中国人确实带来了不稳定因素,因此,需要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个问题。
1855年,一项专门针对中国人入境的法案诞生了。法案规定,6月开始,入境维多利亚州的中国人必须每人交纳10英镑的税;航船每承重10吨可带一名中国人(例如,1500吨的船只可以携带150人)。伦敦殖民地总署称,这项规定只适合于前往维多利亚州的中国矿工,不用于前往英国或其他地区的中国劳工。另外,维多利亚州还建立了针对中国矿工的保护制度。每个主要的金矿区安排一名保护者(或称首领),另有翻译、会计、抄记员以及保安,由此每年产生至少2600英镑的支出,而每位中国矿工则需缴纳1磅的保护费并且领取“保护卡”。这样的保护区在维多利亚州共有13个,负责监督管理矿工的卫生和治安,帮助处理华人和非华人之间的矛盾。然而,这一政策的实行却并不顺利。首先,多种方言的存在使沟通颇有难度,而且华人矿工不会主动和政府人员沟通。其次,交齐保护费的华工只有十分之一左右,其余华工无视这项规定,而且政府也不清楚华工的具体数量。收费困难就无法支付保护区人员工资和日常开销,一些地区就逐渐取消了这项保护政策。不过,当时华工和欧洲工人的关系有所缓和,因为华人矿工的数量增长有所放缓,另外金矿开采顺利,矿工们都得到了较高的收益,便无人在意中国人的问题了。
欧式穿着的中国矿工,图片来自 The diggers from China
矛盾冲突的升级
1856年,维州取消了入境税,改为每人每年缴纳6英镑的居民税,交税的工人给予税单予以证明,不交税的居民,其权利和财产不受殖民地法律的保护。不久之后,近万名华工联名签署请愿书,要求取消该法案。在请愿书里,华工第一次表达了自己的想法。他们称,华工一直遵守英国的法律,所以也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长期以来他们一直受到不公平的歧视、辱骂,这是不合理的。第二,他们的收入用于交税以及在当地购买各种物资,并不是欧洲人造谣的“全部带回中国”,所以中国人对当地的经济也有贡献。第三,没有人规定不可以在弃矿内继续开采,他们的行为不算盗窃,不该受到指责。第四,他们的财产应该受到保护。第五,华工只身来到澳大利亚只是希望早日赚到钱后回到家乡,如此重税让他们根本无法做到。最后,没有任何一个英属殖民地有这样针对中国人的法案,就算在加利福利亚,这样的法案也最终被废除了。最终,这项法案虽没有被废除,但居民税降到了4磅,又在1859年降为2磅。
因为杂乱的税费,停靠维州港口的船只转而开去南澳或西澳,矿工们在从陆地上步行至维州。南澳的罗布港是香港船只的首选靠岸码头,罗布港是南澳的主要港口之一,从这里下船,长途跋涉4周左右可以到达维州的金矿镇。1857年,首艘来自香港的承载200多名中国矿工停靠在罗布港。当地居民惊讶的看见“好几百名瘦小的亚洲人下了船,他们提着竹竿、带着柳条编织的帽子、穿着深色的上衣和阔腿裤,头发整齐的辫在脑后,嘈杂的在港口等着向导发话”。到1857年年底,已有超过14600人从罗布港下船后步行前往维州。虽然避免了居民税,但是在南澳下船的中国人必须向船长多缴纳4至5先令的费用。从南澳到维州的步行道路路况较好,沿路有指示牌,矿工基本能顺利到达。
而在维州,新一轮的歧视、敌对开始了。新税政策的实施并没有减少中国矿工的入境,并且因为华工改从陆上入境,政府根本收不到这笔钱。而近十年的大肆开发让维州的金矿趋于枯竭,失业率增加,环境问题也日益显现。1857年,抵达澳大利亚的中国矿工数量已达3.5万。欧洲淘金者再次把矛头指向中国人,称华工发现了金矿不上报,企图独吞。1857年2月,巴拉瑞特矿区警察报告了一起打架滋事,造成了1个中国人死亡,数人受伤。同年5月,一群欧洲矿工冲进中国矿工的营地,烧了他们的帐篷和小店。警察和另一些工人制止了他们的行为,逮捕了4人。同年7月,在巴克兰河东北的金矿区发生了另一起暴乱。这个矿区的华人人口远超其他人口,华工的淘金量也多于欧洲矿工。他们集资建庙,开百货商店,让矿区中国味十足。7月初,30名欧洲矿工来到华人营地门口,叫嚣让他们收拾行李离开这。警察试图阻止,但是更多的欧洲矿工带着武器甚至火枪赶来华工营地,他们追打四处逃窜的华工,抢掠他们的物资还放火烧了庙宇,造成了数人死伤。在暴乱结束后,欧洲矿工又把怒火转向了帮助华工的人,打伤了两名帮助华工逃跑的欧洲店主。两天后,暴乱平息。警察逮捕了几名嫌犯,但是由于缺少目击者和有效口供,只有3人被处以9个月的监禁,华人被劝返回自己的营地。而被释放的嫌犯则被其他人当作了英雄。这次暴乱之后,华人联合起来向殖民地政府请愿要求赔偿。这次打砸抢让他们损失巨大,帐篷、粮食、药材(包括鸦片)、服饰和生活用品全部被毁。然而请愿者代表因没有缴纳居民税而被认定无权要求赔偿。
巴拉瑞特的中国餐厅,图片来自维州图书馆
19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随着黄金产量的降低,矿工的人数也随之减少。大部分的华工回到了家乡,除了少数人继续从事矿产业外,其余的人转行开垦荒地,成为农民;或是开小商店、餐馆;有些人则在寺庙从事宗教活动。留在澳大利亚生活的,选择娶妻生子,最不幸的人则客死他乡,未能完成衣锦还乡的梦想。
2016年9月,维州当地的华人组织举办了“重走华工路”的活动,25名男女老幼从维州议会大厦门口出发,步行2天抵达83公里外的巴拉瑞特,体会先辈的经历。现在的维多利亚州、南澳以及西澳都有华工纪念碑,当年华人的后裔在这片土地上继续生活,勇于开拓的华工也会一直被铭记。(文/杨婵依)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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