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都因人:"文明"之外的沙漠传奇

贝都因人:"文明"之外的沙漠传奇

T.E.劳伦斯曾有言,贝都因人的生活方式是艰苦的,即使对于土生土长者也是如此,而对于外来者更堪称恐怖:一种活着的死亡。劳伦斯错了。贝都因人——活跃于北非和中东、靠饲养骆驼为生的游牧民——之所以选择生活在沙漠里,绝非因为这是活着的死亡;相反,对于有充分准备去适应艰苦的人,这恰恰是一种可长期持续的富足生活。

我曾在苏丹与一支贝都因部落朝夕共处三年,发现他们的生活方式几乎千载不变。这些卡巴比什人(Kababish)对外部世界一无所知,对民族国家、边境、公民等毫无概念,也不知道本国总统的名字,谁在位都无所谓。他们的世界就是部落、部落、部落。

他们没有现代化技术——没有收音机、电视机、汽车、电话、电脑,没有历史记录,也没有读写能力。他们只是深深扎根于沙漠,对沙漠的洞悉、与沙漠之亲密,为外人所难以想象。他们对其他地方或其他生活不感兴趣。他们只希望像祖先那样过一辈子,也惟愿子孙们把传统承继下去。正如探险家威福瑞?塞西格(Wilfred Thesiger)所言:贝都因人不仅知足,而且快乐;与他们一同生活了五年,他从未见过有谁忧心忡忡或神经过敏。

贝都因人:"文明"之外的沙漠传奇

沙漠人不了解外界,视自己的生活方式为唯一正确。他们习惯集中用餐,围着一个盘子用手抓来吃;假如我弄掉一点食物,即会招来严厉批评。贝都因男人都是蹲下来小便的,他们说得很明白,站着小便不是正常举止。不久我就体会到了其中的妙处,对于身穿宽松棉布衫裤的沙漠人,蹲下来小便的确更加方便。

他们盛水用的是山羊皮囊,把羊皮内外翻转缝好,再涂上由沙漠苦西瓜种子提取的焦油作防渗处理。细窄的囊口需要用一截皮带扎紧,我这种新手为此吃足了苦头,因为我总也系不牢,让珍贵的水白白漏掉。

然而,与游牧民一起生活最难的还不是遵守这些规则,也不是忍受酷暑严寒和疲惫饥渴,而是意识到:我每天清晨醒来所见的世界并不同于他们眼中的世界。我逐渐明白,从小所受的教育让我形成了荒漠充满敌意、自然与人对立的思维,而他们则把自己视为自然的一部分,正如草木、沙鼠和甲虫。在他们眼里,沙漠不仅仅是一次又一次路过的景观——他们就生活在这片景观之中,这是他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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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接受过这样的灌输:所有文明都是以等级结构组织起来的,而追求物质利益是人类的天性。令我诧异的是,这些“规律”并不适用于贝都因人。虽然他们有尊为酋长(sheikh)的领袖,但酋长只是以智慧服众,拥有的骆驼或山羊不比别人多,住的帐篷也不比别人大。由于贝都因人没有警察、军队、法庭和监狱,酋长不能强制任何人去做违背其意愿的事。

贝都因文化也无关乎财富的积聚。一个人拥有多少牲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其所作所为是否符合一个理想标准——我把它翻译为品格,包含勇气、坚忍、好客、慷慨和忠诚五种美德。评判一个人,无论男女,均以是否身具这五种美德而非财富多寡为准绳。

除牲口之外,他们拥有的东西少之又少,无外乎自制的鞍具和驼具、皮水囊、锅、席子、刀、来复枪和帐篷。帐篷是女人用驼毛和山羊毛纺制的,而织布用的地织机是由灌木枝干做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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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都因人没有积累财富的欲望,因为他们逐水草而居,整个世界都在驼背上。对他们而言,任何非必需品都是累赘;即便是骆驼、山羊或绵羊,他们也不赞成拥有超出一家所需的数目。把牲口施舍给因故遭受贫困的人是公认的正当之举——未能做到这一点的贝都因人会被视为吝啬鬼,有损其名誉。鉴于贝都因人的社会地位是以名誉而非财富为基础的,人人都会尽全力躲开“吝啬”这顶帽子。

好客是贝都因文化的另一条铁律——就客人而言,与其说是接受款待,倒不如说是行使权利更为恰当。我穿行沙漠时曾数次路过贝都因人营地,他们会追在我身后大喊大叫,说路过而不造访是对他们的侮辱,还发誓如果我不呆过夜就跟妻子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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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人在贝都因人的心目中地位神圣。主人有义务向来客献出最好的一切,以客人的名义宰一头山羊或绵羊是家常便饭。假如客人在帐篷里留宿,主人有责任为其提供保护,即使以生命为代价,甚至与亲人反目,也在所不惜。

类似的准则也适用于旅伴。只要二人同行,一起吃过面包和盐,就不能再去伤害对方,否则将背上极不光彩的恶名;而且两者之间自动结下了生死同盟,无论是一人遇袭还是二人同时临敌,都必须并肩战斗到底。

这些都是沙漠中的不成文规定,游牧民虽无强制执行手段,但对名誉的珍视足以让他们谨遵奉行。背叛客人或同伴的贝都因人将被终生逐出部落,在那个部落即一切的世界里,这种惩罚比死亡更无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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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为重要的是,贝都因文化崇尚同甘共苦。只要部落有口粮,任何人,不论男女老幼、远近亲疏,都绝不能挨饿。他们认为大地向人无私贡献一切维生所需,若拒绝与他人分享本不属于自己的东西,就是有悖天理。威福瑞?塞西格过去常常讲起一次亲身经历。他和贝都因旅伴在食物短缺的条件下跋涉了数日,终于抓到一只野兔。他们歇下来,把野兔做熟,正欲狼吞虎咽,这时来了三四个陌生人。出于好客之义务,他们把兔肉全给了客人,自己以仅剩的一点干枣充饥。

骆驼是令贝都因人无比骄傲的一项财富,即便如此,他们仍然认为骆驼归根结底应属于真主而非私人。我与卡巴比什人一起生活的那段时期,为了戒掉说“谢谢你”的习惯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因为我一说这三个字就会陷入小小的尴尬,对方必定要回答“该谢真主”,似乎唯恐冒领自己配不上的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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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都因人拥有令人生畏的记忆力。有一次我和同伴朱马穿过一片金合欢林,在我眼里这成千上万棵树几乎一模一样。朱马问我记不记得两年前是在哪棵树下搭的帐篷,我说一点印象都没了,他指着一棵在我看来并无特色的树说:“就是这棵。”

贝都因人几乎个个都是追踪高手。只需察看一下蹄印,便能判断出骆驼是公是母,是否背上骑了人,载重多少,何时经过;根据粪便和走向,他们能推测出骆驼最近一次吃草的地点以及可能归属的部落。我见过有些卡巴比什人对每一匹骆驼的蹄印都能过目不忘。

让他们引以为傲的还有一项本事——观察力(guwat al-mulahaza)。书写在他们的文化中没有一席之地,但他们从小训练自己去仔细观察事物并记住方方面面的细节。对人也是如此。我不止一次发现,在我造访某个贝都因营地时,大家并不感到意外,我本人早已被一些素未谋面的游牧民详细描述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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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队贝都因人无论何时在沙漠中相遇,照例要举行一次“新闻”(al-khubr)交流会。这是一种相当耗时的仪式,双方两两之间都要握手,同时也是估量彼此的实力。然后全体坐下,边喝茶边详聊近些天的大事小情——降雨、植物、草地、部落迁徙、有水的泉井、干涸的泉井,甚至会谈到他们见过的最不起眼的瞪羚踪迹。我发现这一交流仪式具有重要意义:正是依赖这种基于超群观察力的信息交换,游牧民才能精确而具体地描绘出当下的环境样貌。

与阿拉伯半岛的某些贝都因部落不同,卡巴比什人的营地不分男女区。女性不戴面纱——就我逗留时所见,她们往往只围一块腰布在营地里走来走去,头发也经常不包。帐篷公认是已婚女子的领地,未婚男子没有自己的帐篷,幕天席地而睡。贝都因女性拥有强大的幕后影响力,其行为处事所依据的品格 标准并不亚于男性。比如,丈夫外出时如有男宾来访,妻子有义务迎接客人、安排帐外住宿并招待饮食,绝不会招来流言蜚语;据说,丈夫不在时妻子若未能接待好客人,这一家子会被人瞧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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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寄居期间,卡巴比什人时不时向别的部落发起抢骆驼行动,这是他们祖先自古留下来的传统。这种突袭并非开战——在他们看来更像是一种高风险的体育运动,极少数情况下会有牧人伤亡。一次进攻会引来对方的反攻,你来我往持续多个回合,直到两个部落决定议和,最终以折算为驼匹的“血钱”(diya)达成妥协。有些外人认为抢骆驼太野蛮,其实他们行动起来是有严格规定的,不得侵扰女性就是其中一条。事实上,其血腥暴力程度还不及周末的一轮欧洲足球赛。

在这里我看到的是一个自由自在的群体,他们没有等级或特权观念,其社会生活的主要欲求并非财富竞争,而是与人分享;尽管物质条件匮乏,他们却比我们更富足、更快乐,尤其是,与自然的关系更和谐。然而他们的生活方式很可能同样难逃工业文明的侵蚀。万幸的是,我的亲身经历已让我深有领悟:在工业文明之外还存在着其他更美好的生活方式。我知道,从此以后不论我身在何方,背后总会有一个看不见的贝都因人来评判我的所作所为,而我的生活再也不可能重回老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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