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札记》书影
我与同事合作,在北京大学开设一门公共课“中国传统官僚政治制度”,把古代皇帝制度、法律制度、中央行政制度、地方行政制度、监察考课制度、军事制度、选官制度、官学制度、俸禄制度、品位制度、王朝礼乐制度等,一样一样地讲给学生听。此外还有一门“中国古代官僚等级管理制度研究”,逐一讲授历代王朝的各种爵秩品阶。多年来,两门课程的内容一直在不断打磨。师生交流时,若遇到了知识、方法和评价等问题,就会随即对讲稿作补充修订。阅读时发现了相关的资料,就随时拷贝到讲稿中来。某一论题上的资料积累,又引发继续检索的兴趣,滚雪球似的不断扩充。于是就想到,不妨把某些资料梳理编排,作为课下阅读材料,提供给学生。
本书中的很多文章,最初就是这么来的,所以其选题并不新颖,并非学术前沿;所提供的学术信息也仅限于视线所及,并没有全面检索、一网打尽;内容大多是陈述罗列,偶杂己见而已,视之为“课余参考材料”比较好。虽然我行将告别教职,学习古代政治制度的学生却绵绵不绝,这样一份“课余参考材料”,对学生也许有用。
在“政体类型”问题上,近年出现了若干彼此矛盾的看法。曾在一个讨论会上,听到一位学者评价孟德斯鸠(Montesquieu)的专制定义,说它有很多漏洞,随即有听众提问,那为什么孟氏的定义如此流行呢?我便顺口插了一句:那是因为人类史上有那种政权,所以就需要一个概念来指称它们。事后想来,自己的那句即兴插话是可以继续深化的——“中国专制主义”问题,不妨从“分类原理”的视角加以破解。随即就利用既往积累,再做检索,编写了《政体类型学视角中的“中国专制主义”问题》一文。此文另辟蹊径,从“分类便利”概念出发观察“专制主义”,问题是这样提出的:人类史上有一些政权,其国君可以独揽大权,令万民臣服,此种政权的分类命名将涉及哪些问题呢?怎么样才能实现“分类便利最大化”呢?
此文发表后,若干政治学者、思想史学者予以肯定。还听到了一个赞扬,“阎老师逻辑好”。我写作此文的动机之一,确实也是想在考证之余再试试理论文章,打磨自己的逻辑能力。当然在各种回应中,也偶遇了方法论的隔阂。所以仍须说明,我所讨论的不是“实然”(what it was),而是“应然”(ought to be),也可以说是“理想类型”(ideal type)。而且我觉得,辨识“专制政体”不能只看理论定义,更好的做法应是“两路出击”,一路是学人的理论定义,一路是现实中的“政体谱系”,也就是世界上哪些政权被时人视为“专制政体”。而清末朝野人士的脑海里,明明已有一套“政体谱系”了,如古希腊是民主制,古罗马是共和制,后来变成了元首制,当今的美国、法国是民主共和制,英国、德国、日本是君主立宪制,奥斯曼、沙俄、大清三大帝国是君主专制,等等。所以在当时,清帝国在这个“谱系”中的位置,至为清晰,无人质疑。百年后忽而有人否认传统政体之为“专制”了,这本身倒挺值得研究的。而晚清时人们还很单纯, “专制”“共和”的区分是明快清晰的。
因篇幅关系,此文发表时有删略。随后我就删略内容加以扩充增补,又编写了一篇《“中国专制主义”问题续谈》(发表时应命改为《中国传统政体问题续谈》,今恢复原题)。其大部分内容涉及孟德斯鸠。其所具体讨论的,首先是我个人的一个心得,我认为,孟氏是从政治机构、政治势力两点来区分政体的。从政治机构上说,若实行三权分立,则国君难以专制;从政治势力上说,若存在强大的“中间阶层”,则国君难以专制。这个心得,也贯彻到拙著《波峰与波谷:秦汉魏晋南北朝的政治文明》之中了,这部书就是围绕政治制度、政治集团而展开叙述的。《续谈》随后讨论了孟氏理论的两点不足。一是因时代关系,孟氏无法预知“官僚制”的政体意义,因此他对此后官僚制的政体意义无所发明,而在当代政体研究中,“官僚统治”“官僚帝国”等概念已不可或缺。二是孟氏的“专制政体既无法律又无规章”这句话,虽然广为人知,但不宜机械搬用,事实上专制政体是可以“既有法律又有规章”的,系统化的法律规章可以更有效地维护专制。自嬴秦始,中国皇帝一直都是“以法治国”的,也就是以系统化的法律规章为手段,来治理这片土地和这群臣民。
《家长主义与儒家的家国一体论》的写作动机,是早先某个时候检阅康德(Immanuel Kant)时触发的。康德《历史理性批判文集》云:“一个政权可以建立在对人民仁爱的原则上,像是父亲对自己的孩子那样,这就是父权政治”,“这样一种政权乃是可能想象的最大的专制主义”。大家都知道,“爱民如子”、实行“仁政”,系中国文化推崇的最高政治境界,而在康德眼中,这却是最大的专制主义。中西观念之异,于是格外凸显了。我以为以此深化学生的东西比较,效果想必不错,就在课上把康德这段话提供给了学生,后来又花时间编成此文。此文从真实的家长制述起,进及作为政治理想的父权政治,随后集中阐述了中国儒家的“家国忠孝一体论”,辅以中西对比。其中有两节也许稍有新意:“家国一体论:父、母之间”一节,认为“为民父母”的重心在“母”不在“父”;“近代挑战:‘子民’还是‘公民’”一节,论及“民主vs专制”理念上事涉“成人vs儿童”。
毕业留校后,我承担了本系魏晋南北朝史的教学。这个历史时期的民族冲突特别尖锐,胡化与汉化交织,最终南统于北,由北朝进入隋唐。在授课时,我是从南北两方的政治集团、政治制度、政治文化几个维度,综合观察南北朝政治走向的。而《北方部族武力如何影响华夏制度史:“南北朝”现象的一个政治学思考》一文,尝试借用政治学方法,把次要因素尽量剔除,努力在繁多因果关系中,发现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机制。为此,此文揭举“部族武力的体制化”概念,以期击破九连环的关键一环,为中国史上异族政权强化专制官僚制的现象,增加一条解释。
在这篇文章中,我的历史观也有所调整。回想当年,毕业任教后匆匆备课,讲稿中的很多评述未经深思熟虑,承袭了很多流行认知。有一种久已有之的看法:搞历史就是要研究“治乱兴衰”。进一步便可能衍生出一种史观:能强国的就好,否则就不好。拙著《波峰与波谷》系由任教之初的讲稿改编而来,“治乱兴衰”套路仍是比较浓厚的。回头反省其对南北朝的叙述,容有抑南扬北之失(当然,这类叙述也很受了“新生的希望在北朝”“取塞外野蛮精悍之血”之类论述的影响)。倒不是说“治乱兴衰”的套路不好,那也算是一种可选择的史观吧。问题是我已另有所取了,简单说来,就是越到晚年,越觉得应把文化、文明的评价尺度,置于“治乱兴衰”之上。业师田余庆也有“主流在北不在南”一语,不过那只是一个客观陈述,田师的主观评价尺度并不是“治乱兴衰”——“真正有价值的历史遗产,是江南广阔的土地开发和精致的文化创造,是北方普遍的民族进步和宏伟的民族融合”(《东晋门阀政治·后论》)。在《北方部族武力》这篇文章中,我多少开始调整史观了,参照业师,尝试中性化,把“马上天下”,视为一种通过军事活动、军事组织、军事集团来振作专制官僚制的特定机制,而把“部族武力的体制化”视为“马上天下”的一种特殊形式,那体制有如一只巨大的“利维坦”,它是以“暴力”为养料,而强壮起来的。
今年,也就是2023年春夏,偶见互联网上围绕“牵连制度”发生了争论,质疑“牵连制度”的学者被一些网民指责“论证过程纯西化”。为此我写了一篇《周秦汉连坐制与东西文化冲突》,指出“无罪不罚”“罪责自负”思想并非西方所独有,早在中华文明初曙之时,周族已萌生了“罪人不孥”“父子兄弟,罪不相及”的主张,而连坐制兴盛于西方的秦国。连坐制上的周秦之异,在春秋以降就成了东西之别——“东西”分指关东社会与关西的秦政权——及儒法之争。至清末法律改革,“近代西方文明的‘刑法止及一身’与中华古文明的‘罪人不孥’,并肩挽手、会师合流了”。此文约七千字。随后改题《周秦汉的反连坐主张与东西文化冲突》,继续对周秦汉之“反连坐”予以详考,扩充到三万字,首发于本书。
文章有意超出“治乱兴亡”史观,转取“民本主义”“文化主义”立场,申述面对连坐制时,“秦人与东方士民的看法有异,统治者与读书人的看法有别,法家与儒墨道迥然不同,国家主义者与民本主义者的态度,注定形同水火,至今犹然”。作此申述时,我视野中罗列着几种不同价值观:在启蒙思想家看来,能最大限度保障每个人权利的制度就是最好的;法家是国家主义者,认定最能强国强军、最便于管控编户的制度就是最好的;孔子崇礼乐,这意味着最有利于繁荣文化、发展文明的制度就是最好的;孟子讲民本,这意味着最尊重民意、最保障民生的制度就是最好的。各人会倾向哪一判断尺度呢?为什么倾向这个而不是那个呢?事关环境、职业、阶级、利益等,甚至事关与生俱来的个人天性,比如说,权威人格与自由人格就会有不同抉择,你喜欢什么制度,很可能就是你人格的投射。
之所以站在“反连坐”一方,说到底,就是觉得这样的主张更温暖,更亲近,更合于自己的性情。真是这样的,不必拿“家国天下”的大道理来聒噪我。再度反思对南北朝的评价,扪心自问,假设身处那个时代,是选择生活在南朝呢,还是选择生活在北朝呢?这时候我发现,自己将选择南朝,那里有精致优雅的文化氛围,武人尚武斗狠的“丛林”不是我的精神家园。既天性如此,且与生俱来、物性难夺,就应该让一己的历史评价适合一己心灵。作为读书人,能够自由思考、自由表达就最开心。统治者可以选择最有利于他占有权力的制度,微渺如我,也有权利向往最让我个人开心的制度,而且我确信每个人都有向往与选择的权利。与田余庆师把经济开发、文化创造与民族融合看成历史进步相似,一个意识越发明确了:我心中的人类历史进步,最终是文化的进步、文明的进步。最终是文学、艺术、哲学、思想、科学、技术等文化成果,以及由此而来的自由、平等、友爱、和平、理性,让人类远离了弱肉强食的动物界,从而证明了自己是万物之灵。在南北朝评价上,南朝比北朝更有文化;在连坐问题上,华夏古族的“罪人不孥”与近代西人的“罪责自负”,比搞株连的秦制更文明。
随后的《揭示古代政治制度的“技术原理”:以“组织二重性”为例》《一般与个别:略谈中外历史的会通》两篇,都是会议论文,也就是应景之作。以往在方法打磨、理论建构上略有心得,就拿那些心得去应付会议了。再后的《结构功能化的制度史研究的一个尝试》,则是一篇应邀之作。受邀为《国学季刊》写一篇“学术自述”,盛情难却,只好应命。
自己早年有理工经历,服兵役时学习过雷达技术,观察思考历史时便容易带上“技术”眼光,不由自主地想发现结构、功能、机制什么的。这三篇都涉及了个人的学术风格、思维方式,主要是对“技术原理”的偏好。我一向的写作都带有这个特点,尽力提炼归纳。比如把察举制变迁,归结为“以德取人”“以能取人”“以文取人”等因子的此起彼伏。叙述“士大夫政治”,把“士大夫”视作“学者+官僚”二元角色,把“礼治”模式视为“君道”“父道”“师道”的三位一体。解析传统服饰等级,拟制了“自然分类”“职事分类”“级别分等”“场合分等”等概念,以凸显其历代变迁。从章数、旒数、玉数的不同组合样式,探讨“六冕”礼制的兴衰变异。近年考察酒爵与封爵的关系时,也是如此,从“称谓原理”层面,揭示爵、觚、觯、角、散等“五爵”其实是一种“容量化器名”,分别系一二三四五升的容量之称,一套史上绝无仅有的“容量化”酒器等级礼制,由此得见天日。
为《国学季刊》提供的那篇“学术自述”,主要叙述自己的爵秩品阶研究。在这个课题上,我曾投入了很多时间。我利用“品位分等—职位分等”原理进行推演,对周以来三千年的品位结构变迁提出了一套新解,还尝试超出历史学,在“原理”层面进行建构,为解析人类社会中的品位现象提供一套概念工具。这些理论尝试,汇聚在《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一书之中了。如果谁问我,你最满意自己的哪一本书呢?我会说就是这一本。很多人都这么想过吧:“写这样一本书,除了我,别人写不出来。”这想法很诱人。我的很多考证,没有我,总会有人走到那一点,而《中国古代官阶制度引论》呢,没有我就没有这本书。我就是这么认为的。在我之前的历史学者,好像只有胡如雷的《中国封建社会形态研究》,是以体系建构为目的的,他声明“与一般单纯的历史著作有所不同,它是按照政治经济学体系的要求建立起来的”。当然也知道,历史学者对纯粹的概念推演不会有太多兴趣,社会科学工作者对爵秩品阶那么冷僻的知识,通常又所知无多,所以这书不会有多少读者。不过没关系,回味当年写作时的兴奋,回味“每一天的太阳都是新的”那种感觉,已足够满足了。
随后的《古爵漫谈:从爵本位到官本位》一篇,是为本系马克垚先生贺寿之作。当时决定从手头的讲义中选择一讲,作为素材,完成此文。所选中的,是“中国古代官僚等级管理制度研究”这门课程中的“历代封爵”一讲。前面提到,我每门课的讲稿都在不断增添充实。虽然这一讲只用于两三小时的课程,但讲稿已积累到五六万字了。在这一讲中:我期望对历代爵制建立一套通贯性的认识。为此我构建了一个框架,从八九个视点观察爵制的历代变迁,再加以综合。这篇贺寿之文,就是其部分内容的选摘。
最后一篇附录《通识教育与历史教学答问录》,其部分内容涉及了我与合作的同事们在历史教学上的努力,也许可以给新入职的历史老师提供参考。我们的教学视频已经上网,人们都看得到,播放量不算低。很多年前也曾听到一个消息:北京某大学的高校青年教师培训班,把某女教师的课归结为“夸张型”,把我的课归结为“呆板型”。我想我讲课确实不够抑扬顿挫,缺乏动作表情,语气和姿态过于平淡单调了,算是弱点吧。我与同事的主要致力处,是以“思辨”的力量吸引听众,把体系、线索、评述、知识点用最富启迪性的方式组织起来,呈现给听众。不久前,华中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古丽巍老师,对我们当年的课程有一番追忆:“似这样体系完整、推进规律的本科课程是很少见到的。”蒙古丽巍老师之允,我把她的这段追忆附在本书之后,以追念当年为改进教学付出的努力。
《答问录》的另一部分内容,是给历史系新生的一些预备性知识。大致是就我所理解,阐述历史学的意义、方法与特点,以及学历史应先行具备的若干理念与意识。这些理念与意识,包括清晰区分价值判断与事实判断,清晰区分评价、理论与实证,理解认知的多元性、理论的层次性、模式的工具性,等等。希望对初学者多少有些帮助。
以上十篇文章,一篇是新作,九篇是旧作。在整理旧作时,对当年的写法时时生发不满,忍不住增删修订。拖了很久未能交稿,然而到年底了,虽仍不惬意,还是“今年事今年毕”为好,只能草草收兵。所以各篇旧作,有的改动较大,连标题也调整了,有些不及修订,仍是原貌。
最大的问题,当然是新意有限了。环顾世界,因各族群、各地区、各文化系统的此起彼伏,在几百年的近代化历程之后,历史似已开启了一个新轮回,这个世界需要新的思考了。而微渺如我,此时雾里看花,且无可如何。
谨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