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尔摩斯连环“话”:《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与“福尔摩斯”牌香烟

自从1896年第一篇“福尔摩斯探案”小说被翻译引进中国,到2010年以来大量《神探夏洛克》“同人小说”在中文互联网世界得到广泛传播,福尔摩斯与侦探小说在百年中国的文化历史发展进程中不断“显影”。

一方面,本专栏主要关注福尔摩斯在中国传播与接受过程中的一些重要且有趣的现象,比如《老残游记》中的人物竟然也会开口便提到“福尔摩斯”;晚清民国时期的中国作者们热衷于书写“福尔摩斯来中国”的滑稽故事;福尔摩斯在当时不仅是文学人物形象,更进入到媒体与商业领域,成为小报名称与香烟品牌;改革开放之初,叶永烈将侦探与科幻相结合,创作出“科学福尔摩斯”系列小说;甚至到2020年,香港作家莫理斯仍在续写“香港福尔摩斯”的传奇……

另一方面,不同于我在之前专著或专栏中更多聚焦文字文本——翻译、创作、评论等文学形式与文字内容固然是我们“阅读”福尔摩斯的基础——本专栏更多关注图像文本与形式,试图从书籍封面、杂志版式、小说插图、电影海报、影视剧照、广告美术、连环画作、儿童绘本与同人漫画等不同历史时期的图像资料入手,来重新讲述福尔摩斯与百年中国之间的复杂关联。因此,本专栏名为“中国福尔摩斯连环‘话’”,其实是从“画”入手,追溯历史时间线索(所谓“连环”),借“画”说“话”。

《血书》封面,《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第一册),中华书局出版,1916年。


丁悚《魑魅遁形》,《福尔摩斯》,1927年7月9日。


《“福尔摩斯”香烟广告》,《上海报》,1933年11月6日。


在侦探小说进入中国20年后,1916年5月,中华书局出版了《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共十二册,内收44篇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并附有作者生平及三序一跋,堪称民国侦探小说出版史上的标志性事件,大概也可以视为晚清民国时期“福尔摩斯热潮”的高峰。本篇所选第一幅图像,就是该套“全集”第一册《血书》的封面,我们现在一般将其翻译作《血字的研究》。

对于这套“全集”,有三点值得说明:首先,此套所谓“全集”,必然不全,因为当时柯南·道尔尚且在世,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小说还在继续创作与发表。我们现在知道全部《福尔摩斯探案》小说正典作品一共包括56个短篇和4部中篇,当时这套中华书局版“全集”包含其中44篇,应该说还是收录了大部分的作品。第二,这套中华书局版“全集”用比较浅近的文言文进行翻译,分别由严独鹤、程小青、陈小蝶、天虚我生、刘半农、周瘦鹃等十人合作完成,当时文坛上的一些著名人士如包天笑、陈冷血、刘半农等也都为该书作序,整套书影响力很大。第三,这套“全集”不仅畅销,而且长销。目前所见,该书1916年5月初版;1916年8月再版;1921年9月九版;截止到1936年3月抗战前,已经整整印行了二十版。

此外,这套中华书局版《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也保留了鲜明的时代特色,除了使用文言翻译之外,还使用“归化”的翻译策略,将原作中的篇名译成更具本土特色的四字词语。比如《窗中人面》(The Yellow Face,今译《黄面人》),《傭书受绐》(The Stock-broker's Clerk,今译《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剖腹藏珠》(The Adventure of the Six Napoleons,今译《六座拿破仑半身像》)等等。与此同时,清末民初的福尔摩斯小说翻译者们,似乎也没有完全掌握如何给侦探小说取名的技巧。他们仍习惯于以传统的、概括故事大意的方式来为一部侦探小说命名,但这却往往带有标题“剧透”的嫌疑。比如我们现在都熟悉的《最后一案》(The Final Problem),张坤德1897年将其翻译作《呵尔唔斯缉案被戕》,而1916年中华书局版《福尔摩斯侦探案全集》中则译作《悬崖撒手》,二者都在某种程度上剧透了故事中福尔摩斯的结局。

1926年10月,世界书局又出版了《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这一套“全集”收录了50个短篇和4部中篇,不仅对“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小说全部用白话文进行了重译,较之中华书局1916年旧版还加上了新式标点和插图等内容。这套“大全集”最重要的策划者和翻译者是程小青,其余译者还有严独鹤、包天笑、顾明道、张碧梧、赵苕狂等。程小青后来曾披露过这次“重译”背后的一些内幕:

约在一九三〇年间,我为世界书局承担了编译《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的任务。……沈知方看准了这个生意眼,叫我把中华书局出版以后柯氏续写的福尔摩斯探案一起收罗在内,另外出一部《福尔摩斯探案大全集》,并把它们译成白话体,加用新式标点和插图,因为中华版是文言文,行销的对象还有限制。他知道我对侦探小说有偏爱,乐于承担这一工作,就压低稿酬,并限期半年全部完稿。我说柯氏的探案长短五十四篇,一共有七十多万字,半年时间无论如何完不了。沈知方却轻描淡写地说:“把文言的改成白话,化得了多少工夫呀?”就这样,说也惭愧,我竟依从了他的要求,除了我自己和顾明道等从原文译了一部分以外,其余的分别请朋友们当真把文言译成了白话,完成了这一粗制滥造的任务。

也就是说,1926年世界书局版“大全集”所谓“重译”,其实有很多篇目并非直接源自对英文原作的翻译,而是将1916年中华书局文言译本转译成白话文的“二手译稿”。当然,这也并不是说这套“大全集”就完全不值一提,它的影响力也很深远,甚至很多我们现在仍然使用的福尔摩斯小说译名,比如《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恐怖谷》等,最初就都是在这套“大全集”中被确定下来的(1916年中华书局版“全集”中,这几篇分别被翻译作《血书》《佛国宝》和《罪薮》)。

当然,这套“大全集”依旧不全,它仍然缺少了六篇“福尔摩斯探案”短篇小说。而中国第一套真正意义上的福尔摩斯探案小说“全集”,一直要等到1934年。世界书局版“大全集”以《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精装二册)重排出版时,程小青补译了之前缺漏的《狮鬣》(The Lion's Mane,今译《狮鬃毛》)、《幕面客》(The Veiled Lodger,今译《戴面纱的房客》)等6个短篇,才第一次做到全部翻译和收录了柯南·道尔创作的所有“福尔摩斯探案”系列小说。而从1916年中华书局“全集”,到1926年世界书局“大全集”,再到1934年精装重排版“全集”,《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不断被重译和逐渐走向完整的过程,既是中国读者了解和接受西方侦探小说的过程,也是福尔摩斯探案小说翻译不断走向规范化的过程。

其实经过各种散见于报刊杂志和单行本图书的翻译,一直到“全集”与“大全集”的不断重译,福尔摩斯在晚清民国时期已然“出圈”,成为广为中国读者所知的文学人物。陈冷血就曾指出“福尔摩斯者,理想侦探之名也。而中国则先有福尔摩斯之名,而后有侦探”,即福尔摩斯对于当时中国读者来说,已然成了侦探的代名词。比如在晚清谴责小说名著《老残游记》第十八回中,地方官员破案无能,白子寿请老残出马查案,并鼓励他说:“你想,这种奇案岂是寻常差人能办的事?不得已才请教你这个福尔摩斯呢!”直接将“福尔摩斯”作为一个“梗”在小说作品中使用,而能够成为“梗”的前提条件,就是当时的读者都知道福尔摩斯。

又比如在晚清的狭邪小说《九尾龟》第二十二回中,写青楼里一男子对名妓金秀言听计从,小说就此感叹道:“说也奇怪,自有个茶花女的放诞风流,就有个收服他的亚猛,自有个莫立亚堆的奸巧诈伪,就有个侦缉他的呵尔唔斯。这也是新法格致家心理学中的一种作用。”这里的“莫立亚堆”就是我们现在熟悉的“莫里亚蒂”,“呵尔唔斯”就是“福尔摩斯”,作者在这里用这两位对手人物作比,大概有一种“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一物降一物”的意思。

1926年,上海有一份名为《福尔摩斯》的小报创刊,一时间销路很好,影响较大。这份《福尔摩斯》小报主要登载的内容并非侦探小说,而是专门揭露一些不为人知的社会黑幕、名人八卦,或者贪腐新闻等。但其借用“福尔摩斯”之名,显然就是看中了读者心中大侦探福尔摩斯所具有的明察秋毫的能力。而在1927年7月9日,为了纪念《福尔摩斯》小报创办一周年,还专门请画家丁悚画了一幅福尔摩斯像,名为《魑魅遁形》,颇有一种以福尔摩斯自比,以至令一切魑魅魍魉,皆无所遁形的意思。本篇所选第二幅图像就是丁悚所绘的这幅福尔摩斯画像,后来也收录在我编的《福尔摩斯中国奇遇记》(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24年)中,作为全书的“辑封”插图。

此外,福尔摩斯的影响力不仅限于文学、传媒、出版,更是延伸到了商业领域。比如在民国时期就有一款名为“福尔摩斯”的香烟,而这款香烟的生产厂商则是“中国福新烟草公司”。本篇所选第三幅图像就是这款“福尔摩斯”牌香烟登在报纸上的广告,我们能看到图中福尔摩斯在躺椅上悠闲地抽着香烟,躺椅背后则是这款香烟的外盒包装。更有趣的是,在1931年《玲珑》杂志第一期上,还刊登过一则“福尔摩斯香烟征文启事”,征文要求为“内容以福尔摩斯为主、以本烟牌为背景者最佳,其他只须有文艺价值者兼收”,而征文奖励则是分为甲、乙、丙三种:“(甲)现金、(乙)香烟、(丙)本刊。”也就是一等奖发奖金,二等奖送香烟,三等奖赠一本杂志作为纪念。其中,一等奖奖金是“现金自二元至廿元,长篇另议”。也就是说,这款借了“福尔摩斯”之名的香烟品牌,也在鼓励它的用户们积极创作福尔摩斯的同人小说,形成了一种有趣的文学与商业之间的互动关系。1949年后,中国福新烟草公司并入国营上海烟草公司,后又被收归国有,改名为国营上海卷烟四厂。而我们现在也很难知道,当初有哪些关于福尔摩斯的精彩作品最终获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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