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杜甫的历史图景:盛世》-筑室垒山考:杜甫家族的有关人事

《杜甫的历史图景:盛世》,王炳文著,浦睿文化|岳麓书社2024年3月出版,464页,88.00元


王炳文的新著《杜甫的历史图景:盛世》很好看,有许多发人之所未发的考辨,令人一新耳目。比如,杜甫为什么对马那么熟,简直练就了堪比伯乐的眼光?作者告诉我们,杜甫的姨妈的孙子郑遵意,叫杜甫表叔的,是安禄山的亲信。天宝十三载正月,唐玄宗加安禄山尚书左仆射,又加闲厩使、五坊宫苑使、陇右群牧都使,使主宫廷及全国马政。安禄山当然不可能走马上任,所以在六月,奏请张通儒及群牧副使、平凉太守郑遵意等“就群牧交点”。秋天,杜甫去了骊山华清宫苑墙外的御马院,又去了冯翊郡的沙苑监,写了《天育骠骑歌》与《沙苑行》,看到了常人看不到的御马和御马图,显然都是这位表侄给安排的。与此同时,杜甫还写过《天狗赋》,说“甫因至兽坊,怪天狗院列在诸兽院之上”。历代注家都不能确知此赋作于何年,却原来杜甫这一回在骊山华清宫外,还参观了比御马院更高处的天狗坊。没有郑遵意这一层关系,他一介平民怎么进得去?

筑室志隐

此书有很多新说,我是持保留意见的。但作者论证杜甫的父亲杜闲的卒年,乃在开元二十七年,这一点却深合吾意。杜闲大约生于高宗调露、永隆年间(679-680),其卒年众说纷纭,洪业推测在开元二十八年(740),相当接近。但王炳文把时间一排比,说如果二十八年杜闲去世,天宝元年及二年初杜甫便还在守制期,所谓“二年客东都”,就不可能见那么多人,吃那么多荤,“厌机巧”而“对膻腥”也。他认为,杜甫在开元二十九年寒食日所作《祭远祖当阳君文》曰:“小子筑室,首阳之下。不敢忘本,不敢违仁。庶刻丰石,树此大道。”这个“筑室”,有人以为是庐墓,又有人以为是成婚,都不对。他说:

“筑室”就是盖房子,象征着一段新生活的开始。对唐人来讲,筑室的一个重要契机,是父亲或母亲的丧服期满。颜真卿所作《宋璟碑》中,就有“寻丁齐国太夫人忧,服阕,筑室反耕”这样的明确说法。(《杜甫的历史图景:盛世》,246页)

杜甫“筑室”肯定是在为父服丧期满之后,可要说盖房子一定有丧期服满的契机,那就扯偏了。上引颜真卿所作宋璟神道碑那句话不全:“寻丁齐国太夫人忧,服阕,筑室反耕,志图不起。”(《全唐文》卷三四三,中华书局1983年影印本,3477页)“志图不起”才是宋璟“筑室”的动机。“筑室反耕”出自《左传·宣公十五年》:“筑室反耕者,宋必听命。”杜预注:“筑室于宋,分兵归田,示无去志。”颜真卿无非在说,宋璟打算隐居了。但接下来便是“俄而即真,迁殿中侍御史”,虽未“夺情”,终被“夺志”。

杜甫怎么可能不清楚他正在祭祀的远祖对“筑室”的理解呢?再说他熟精《文选》,其中有潘岳的《闲居赋》,序和赋两见此语:“于是览止足之分,庶浮云之志,筑室种树,逍遥自得。”“爰定我居,筑室穿池。长杨映沼,芳枳树篱。”于是,“筑室”作为隐居的符号,成了后人习用的套语,从南朝,到唐宋。东坡之子苏过有《志隐》一篇,把这个意思传达得最为清晰:

昔余侍先君子居儋耳,丁年而往,二毛而归,盖尝筑室有终焉之志。遂赋《志隐》一篇,效昔人《解嘲》《宾戏》之类,将以混得丧,忘羁旅,非特以自广,且以为老人之娱。先君子览之,欣然嘉焉。(《斜川集》卷六,商务印书馆1935年版,109页)

所以,“筑室”与服丧期满无关。《全唐文》宋璟神道碑之后,又有颜真卿作的鲜于仲通神道碑,亦云:“公初善执事者,后为所忌。十二载遂贬邵阳郡司马,灌园筑室,以山泉琴酒自娱,赋诗百馀篇。”(《全唐文》卷三四三,3484页)并无服阕之事,单是退隐园泉,“示无去志”“志图不起”而已。万一正遇上服丧期满,而有筑室之举,主旨也还是打算隐居。如北宋祖无择的一首诗,题并诗云:

龙图范给事以禫服向除,修治茔域,就山筑室,因尔书怀,俾无择继和,谨次用其韵:采采陔兰负养亲,几思定省泣晨昏。三年已毕先王制,昼日将承圣主恩。名遂自同周柱史,谏违谁记鲁臧孙。考槃在涧虽云乐,祗恐泥书到远村。(《洛阳九老祖龙学文集》卷二,国图藏清抄本)

“禫服向除”,即刚除丧服,也就是“三年已毕先王制”。父母之丧二十五个月后,行禫祭,除禫服,恢复正常的生活,所以建个新房子好隐居,东山不再起了。可是,祖无择提醒范给事(疑为范师道),只怕紫泥封的诏书不久就会来,你就要被起用啦。

所以,杜甫筑室首阳之下,乃有屏居独处,以归隐为终南捷径之意。当时,世家子弟的出路很多,门荫、科举、隐居,皆可得官。但杜甫已经将荫补的机会让给了大弟杜颖,开元二十四年举进士不第,他现在打算认认真真做隐士了。走这条路的人很多,而且走得通,近如房琯,远如李泌,所以是很积极进取的选择。只是他没隐得住,第二年就汲汲于奔走了。等到十四载因献赋而得官,杜甫才叹道:“故山归兴尽,回首向风飙。”(《官定后戏赠》)杜甫筑室以志隐,并祭告远祖杜预,宣布开始新生活了。

垒山献寿

我认为,杜甫有一首诗,最能支持杜甫开元末年父丧服满的说法。诗的题目很长:

天宝初,南曹小司寇舅,于我太夫人堂下,累土为山,一匮盈尺,以代彼朽木,承诸焚香瓷瓯,瓯甚安矣。旁植慈竹,盖兹数峰,嵚岑婵娟,宛有尘外数致。乃不知兴之所至,而作是诗

此诗应是失题,而编集者遂以小序为长题。曾晓云《杜甫生平再考及相关诗歌系年》(《九江学院学报》2018年第3期)一文,注意到一个被误解了一千年的问题,即题中的“太夫人”,从来都认为是指杜审言的继室老杜卢氏,其实是指杜闲的继室小杜卢氏,也就是杜甫的继母,杜颖、杜观、杜丰、杜占的生母。此言极是。古人说“太夫人”都是指母亲而非祖母,如欧阳修《泷冈阡表》的“修不幸,生四岁而孤,太夫人守节自誓”,是称自己的母亲;苏轼《范文正公集叙》的“公在天圣中,居太夫人之忧”,是称他人的母亲。祖母就直称祖母,或大母、太母,偶也称“太夫人”,则必明其为大母也,如南宋薛似宗《送宋承旨归觐大母刘太夫人》诗。

故官吏之母,不论存殁,都可称“太夫人”。但有两个前提,一,必是其丈夫不在了。二,必是其子亦为官。梁章钜《称谓录》卷二“太夫人”条云:

《汉书》文帝七年:“令列侯太夫人、夫人……毋得擅征捕。”如淳注:“列侯之妻称夫人。列侯死,子复为列侯,乃得称太夫人。子不为列侯,不得称也。”按:今人称其母者,亦必于父没后,始加‘太’字,似本于此。盖据《汉书》注,则此称当专属有位者。(《称谓录》卷二,光绪十年刻本)

杜甫《汉书》也是精熟的,怎么可能错用?其《送李校书二十六韵》曰:“何时太夫人,堂上会亲戚。汝翁草明光,天子正前席”,是指李校书的母亲。其《奉送蜀州柏二别驾将中丞命赴江陵起居卫尚书太夫人……》曰:“迁转五州防御使,起居八座太夫人”,是指卫伯玉的母亲。总不会说您太夫人是指对方妈妈,说“我太夫人”却指自家奶奶吧?历代注家大概率是因为“南曹小司寇舅”的干扰才致误的,以为他来出力垒假山,是给他姑母献寿;却不想他可能没来,而只是出资叠盆景,为他姐姐贺寿。杜甫尊重而亲热地使用“我太夫人”这一称号,是因为父亲杜闲已经去世,而弟弟杜颖也“有位”了。至于继祖母卢老太太,必是跟亲生的小儿子即杜甫的三叔杜登一起过日子,两年后逝于陈留私第。“我太夫人堂”不会远在开封的。杜甫此作,题长而诗短:

一匮功盈尺,三峰意出群。望中疑在野,幽处欲生云。慈竹春阴覆,香炉晓势分。惟南将献寿,佳气日氛氲。

题云“旁植慈竹”,诗云“慈竹春阴覆”,也有着特定的意涵。慈竹,又名子母竹、兄弟竹,王勃《慈竹赋》云:“如母子之钩带,似闺门之悌友。”“分兄弟于两乡,隔晨昏于万里。”乔琳《慈竹赋》云:“有偕老之情,感馈亲之养。”“夫绵绵瓜瓞兮如有子母,邕邕鸿雁兮如次弟兄。”这个意象,真得妙用:子母竹指向继母,兄弟竹则指向他与几个异母弟弟,尤其是大弟杜颖,新承父荫,补为临邑主簿,当上了九品官,所以母亲可称“太夫人”了。杜甫作这首诗,是对继母的善颂善祷。他将唯一的荫补资格让给大弟,本身就已经让继母很开心了。又值诸舅有心,为营假山献寿,杜甫遂借此山的微缩景观,写出一片氛氲佳气,传达的乃是整个家族的融融穆穆的喜悦。再加上正月改元天宝,越发有一种新气象了。

赋诗谢恩

既然杜闲卒年在开元二十七年,那么,二儿子杜颖二十九年守制满,一年后就凭门荫而实授官职,简直是当今“最多跑一次”的办事效率了。关键在题中神秘的“南曹小司寇舅”。这位舅氏应该姓卢不姓崔。阎若璩也说:“太夫人既卢,则南曹小司寇舅亦应卢舅。公家两世皆继娶于卢。”(《潜邱札记》卷六,阎学林眷西堂乾隆十年刻本)他还是错把太夫人看成继祖母了,不过不影响。

但“南曹小司寇”是什么回事呢?《唐六典》卷二“尚书吏部”:“员外郎一人,掌选院,谓之南曹。其曹在选曹之南,故谓之南曹。”(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中华书局1992年版,36页)卷六“尚书刑部”曰:“侍郎一人,正四品下。周之秋官小司寇中大夫也。”(同上,179页)可见,唐人习惯上把吏部选曹称为“南曹”,把刑部侍郎称为“小司寇”(亦见白居易《白孔六帖》卷七十二)。以刑部官员代理吏部南曹,主持全国官吏的资格认证与委派,说明责任重大。朱鹤龄注引权德舆《吏部南曹厅壁记》:“高宗上元初,请外郎一人顓南曹之任,其后或诏他曹郎权居之。此云南曹小司寇,当是以秋官权职者。”而王炳文也引韩愈《顺宗实录》曰:“大历八年,刘晏为吏部尚书,奏(令狐)峘为刑部员外,判南曹。”但“南曹小司寇”表明,这是以刑部侍郎代理吏部员外郎来执掌选曹。赵次公就说:“《周礼·秋官》:司寇掌邦刑,刑官之贰也。今公小司寇舅,则必为刑部侍郎。”

天宝初,出范阳卢氏而任刑部侍郎的,可能是卢贞谅。《新唐书》卷七三上《宰相世系表》三上“卢氏第二房”,有金州刺史卢元哲的从孙“贞谅,刑部侍郎”。严耕望曰:“贞谅孙辈翰迈皆相德宗,则贞谅官至刑侍或当在玄宗世。”(严耕望《唐仆尚丞郎表》卷二十,中华书局1986年版,1018页)杜甫《唐故范阳太君卢氏墓志》叙自己的继祖母“父元哲,是庐州慎县丞”,谢思炜注曰:“《世系表》元哲未知是否为卢氏太夫人父。”“然贞谅当即此小司寇舅,据表乃元哲从孙。”(谢思炜《杜甫集校注》第四册,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版,1409页)

据《宰相世系表》,卢之信生四子,瑾、璟、元哲、珙,卢贞谅即珙之孙。既然杜甫《卢氏墓志》说杜审言身后,“至于昏姻之礼,则尽是太君主之。慈恩穆如,人或不知者,咸以为卢氏之腹生也”。估计当杜甫的亲生母亲亡故后,继祖母就安排了家族中的侄女为杜闲续弦,是为“冢妇同郡卢氏”。会不会就是卢珙的孙女,也就是卢贞谅的亲姐姐呢?

我估计,这位“南曹小司寇舅”是第一时间带来了杜颖荫补为官的喜讯,也携资以营假山为自己的姐姐献上寿礼。作为家族长子,杜甫天性纯良,人情练达,便写了这首诗,用上了“太夫人”这一非儿子做官不能用的称号,感后母之恩深,申兄弟之情密,谢舅舅之意美。也从侧面反映了开天之际风俗的淳朴,宗族的强盛,包括社会上并不违规地走一点后门。

画蛇添足

关于“南曹小司寇舅”,王炳文认为,“小司寇”严格意义上指刑部侍郎,但从制度上讲,南曹事由刑部员外郎或同为从六品的他司员外郎主掌,四品的侍郎不会判曹事琐务。所以,杜甫此一称呼,是“人情世故的泛用”,以示尊敬。他说得很有道理。杜甫本来就会说话,口头给人加官进爵,只要在刑部做事,他就尊称“小司寇”,跟我们今天把刘处叫做刘厅一样。可是你想想,请正四品下的刑部侍郎,代行从六品上的吏部员外郎的曹务,等于让司法部副部长来干人事部副司长的活,可能性大不大?朱鹤龄就说:“唐制未闻以司寇判南曹。”前引权德舆《吏部南曹厅壁记》与韩愈《顺宗实录》,不正是以别部的员外郎来代行吏部员外郎的南曹选务么?

何况玄宗之世长达四十四年,难道卢贞谅担任刑部侍郎偏巧就在天宝初?我们不认死理的话,可以在刑部里寻找姓卢的郎官。第一种可能,是品职对等的刑部员外郎。但据张忱石《唐尚书省右司郎官考》,开元末天宝初并没有刑部员外郎姓卢的。资料当然不全,也只能暂置。那么,第二种可能,还是郎官,但品职稍高一级,让杜甫称“小司寇”也更靠谱一点,可以找从五品上的刑部郎中。而天宝初任刑部郎中,确有一人,为卢幼临(张忱石《唐尚书省右司郎官考》,中华书局2020年版,619-620页)。他出自范阳卢氏第一房,是太子妃之兄韦坚——即王炳文此书写到的天宝大案“韦坚案”的主角——的女婿,也是李白的旧交。谪仙天宝元年到长安,就有《朝下过卢郎中叙旧游》一诗给他。陶敏说:

卢郎中,疑为卢幼临。《新表》三上四房(按:应是大房)卢氏:“幼临,刑部郎中。”《旧书·玄宗纪》下:天宝五载“七月丙子,韦坚为李林甫所构,配流临封郡,赐死。……女婿巴陵太守卢幼临长流合浦郡。”《韦坚传》作“卢幼林”。《李适之传》称卢幼临在贬所为御史罗希爽所杀,知刑部郎中乃卢被贬前所任官职,时李白亦在翰林,故诗云“君登金华省,我入银台门”。(陶敏编撰《全唐诗人名考证》,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188页)

如果“南曹小司寇舅”是卢幼临,那么两年后介绍李白给杜甫认识的,就十有八九是他了。

此外,还有没有第三种可能,即本职便是主南曹的吏部员外郎,而曾经做过刑部的秋官如刑部主事,所以也可以称之为“南曹小司寇舅”呢?这也不排除吧。天宝初,还正有一个卢员外在吏部南曹。唐人选唐诗,有芮挺章天宝三载编选的《国秀集》,选诗最多的是“吏部员外郎卢僎十三首”。卢僎开元二十九年十一月所撰卢粲夫人墓志,正是署的“朝散大夫、行尚书吏部员外郎”。他出自范阳卢氏第三房,生于相州临漳,做过襄阳县令、襄州长史,与孟浩然为“忘形之交”,孟夫子写过五首诗给他(陶敏编撰《全唐诗人名考证》,165页。胡可先《新出石刻与唐代文学家族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版,486-487页)。据韦济墓志,这位韦左丞丈曾与卢僎相从游,皆“一时之彦”也。卢僎在当时诗名甚著,《国秀集》中选诗十三首,远高于王维、孟浩然的各七首,杜审言、沈佺期的各五首。所以要是以《国秀集》为凭,卢僎就是盛唐的头号大诗人,李白都排不上号,遑论杜甫。他要是曾做过秋官,杜甫叫他舅,那就可有意思了。

我真是巴不得“南曹小司寇舅”是这样的两位仁兄之一。但据《宰相世系表》,卢幼临父垣,从祖父谞;卢僎父弘怿,祖父世表,皆与《唐故范阳太君卢氏墓志》“大父元懿,是渭南尉。父元哲,是庐州慎县丞”不符,真是可惜。但他们都出自范阳卢氏一二三房,理论上都可以称其为舅的。我费了这么多笔墨,无非想说明,血缘上姓崔的,法律上姓卢的,杜甫的表舅真是数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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