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华夏诸神表》(Calendar of the Gods in China,Methodist Publishing House, Shanghai, 1906)是李提摩太(Timothy Richard, 1845-1919)编译的一本关于中国各个宗教神祇的月令小册子,也是他研究中国传统文化和宗教信仰的成果之一。虽可以称得上是一部民俗学著作,但鉴于作者新教传教士的身份,《华夏诸神表》更承担了一种进行中西文化交流、促进宗教间对话的功能。这就要求我们去探寻李提摩太编辑它的宗教动机,从中可以看到他对中国宗教界的理解和认识,进而了解到此书的历史意义和文化价值所在。
1916年李提摩太离华回国时的合影(《教会公报》1916年第287期)
李提摩太其人
李提摩太作为一名晚清时期来华的英国浸礼会新教传教士,从三百年前明末时期来华的意大利耶稣会士利玛窦(Matteo Ricci, 1552-1610)的历史经验中学习到如何适应中国的社会文化,而且在自传中多次提及利玛窦。(Timothy Richard, Forty-five Years in China, Frederick A. Stokes Company Publishers, New York, 1916, p.100)
李提摩太也有多重的历史身份如慈善家、政治家、汉学家等,也在中西文化交流上做出的贡献。(费正清:《新教传教士著作在中国文化史上的地位》,吴莉苇译,载《国际汉学》第九辑,郑州:大象出版社,2003年,第119-120页)为了传教的方便,他热衷于文字布道,一方面翻译宗教著作,一方面出版西学知识书籍,向中国知识分子和精英阶层传播近代先进政治和经济知识。
在促进西学东渐的过程中,李提摩太起到了桥梁作用,他翻译佛经典籍,如《大乘起信论》,还翻译中国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正如费正清所说:“传教士作者们逐渐地变得欣赏起中国文化传统并被其影响,他们试图在这种文化中扮演着学者的角色,进而影响和改造这种文化。他们发现自己在双向通道上忙碌。他们把中国形象传递给西方,同时又在帮助形成中国人对外部世界的观点。”(Suzanne Wilson Barnet and John King Fairbank edited, Christianity in China: Early Protestant Missionaries Writings,p4)
本文着重强调李提摩太传教士身份的另一层外衣,一位研究中国民间宗教和信仰的学者,《华夏诸神表》便是他进行这一研究的简要成果。李提摩太在这本书里研究的宗教信仰不仅仅指向儒释道三教,还包括了一些地方民俗信仰。所以他的研究不隘于宗教间的对话,还包含了他对中国民间习俗的深入了解,是他观察中国社会、了解中国人信仰生活的需要。就像他的传记作者苏慧廉提到的“可他和他的同行们真的了解中国人民的宗教信仰、道德观念,抑或是真实的生活状况吗?……我们在向中国传播外来宗教之前,难道不应该先来看看是否还有比我们宗教更好的东西吗?但愿我们能找到与其文明精髓共享的捷径”。(苏慧廉:《李提摩太在中国》,关志远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1-22页)
李提摩太肖像及简介(《中华教育界》1936年第2期)
李提摩太对中国宗教信仰的研究及认识
为了便于开展宗教活动,李提摩太进入中国后,便开始学习中国的语言,研究中国的传统文化和宗教信仰,以期获得最佳的传教方式。在烟台传教期间,李提摩太拜访了一位晒盐老人,在他们关于宗教问题的对话间,李提摩太吃惊地发现他“……宗教经验不仅比我的要早得多,而且有一种令我震惊的深度,……即使他不是个基督徒,无论如何,他离天堂的大门也不会太远”,李提摩太遗憾道,“我对中国人的语言和他们的宗教史的知识还很贫乏,因而无法充分利用这种难得的传教机会”。(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李宪堂,侯林莉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4页)
此后的数十年间,李提摩太抓紧每一次能够和中国宗教进行交流的机会,他拜访儒士佛教徒、道教徒、伊斯兰教徒,参访庙宇道观,研读宗教经典,细究中国人的宗教信仰。
李提摩太还对当地的宗教书籍进行学术研究,研习更大众化的宗教书籍,“那是一些虔诚的宗教团体使用的教科书,其中最重要的是《近思录》,这是汉语中最重要的儒、道思想家布道小册子的汇编。在问及佛教最重要的书籍时,人们告诉我是《金刚经》”。李提摩太研读经文,并对相关术语进行简要的解释,他掌握了一套中国人所熟悉的宗教词汇,接受了它们后,他用中文写了一篇《教义问答》来进行传道,尽可能地避免使用外国名字,而不是“求助于一个中国人所不熟悉的权威”。(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第69页)
李提摩太显然在使用一种适应中国人习惯的方式来进行传教,利用中国人熟悉的儒释道宗教术语来附会基督教的信仰观念。这种方式自然不是由他首创,唐时景教徒依附佛教、明末清初耶稣会士补儒易佛都是类似的策略,而此时的李提摩太运用这种方式少了很多风险和阻力,他的做法是“充分利用了当地一些非常通俗的宗教小册子,剔除了其中的偶像崇拜成分,插入了对惟一真神的信仰内容”。(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第75页)这种做法显然是有效的,《教义问答》还在准备过程中,李提摩太就依此遇到一个转换信仰者。
在灾荒期间传教时,李提摩太发现人们有庙就拜,向各种偶像祈祷。他趁机准备了一些海报:若想求得雨,最好抛弃死的偶像,追求活的上帝,向上帝祷告,按照他的戒律和要求生活。此种规劝人们皈依上帝的方式,与其说是因上帝显灵拯救了灾民,人们感于上帝的怜悯之心而信“主”,不如说是李提摩太利用了处于可悲可怜境地灾民们寻求神明庇护的信仰渴望,只是把“上帝”替换了中国其他宗教信仰的“诸路神明”。李提摩太此时的传教手段虽有浑水摸鱼的嫌疑,但也是建立在充分了解中国人的信仰心理之上,他看重的还是《教义问答》等一些宣传基督教的印刷小册子的作用。在李提摩太同其他传教士一起,就他们不同的传教方式展开的讨论中,李提摩太比较系统地阐述了自己的传教策略:“我注意到,中国人在他们自己的宗教教义的传播和教育方面,有他们自己的一套方法。他们的组织是自给自治的。……使基督教本土化的最佳途径是采用中国人自己传教方式。主要的问题在于,当把基督教介绍给中国人时,以什么样的方式诉诸他们的良知——比他们所拥有的任何东西都更崇高的事物。”(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第88页)
在山西赈灾期间,李提摩太目睹黎民百姓的苦难,也看到了儒生的傲慢自负、佛教徒的无所作为、道教徒和风水先生的迷信。但李提摩太并有借批评儒释道三家在灾难中的无能为力来加强基督教的宣扬,而是不遗余力地通过赈济灾民,在实际的帮助中让百姓感受到福音。此中的原因,可以从李提摩太对于“偶像崇拜”和“祖先崇拜”的态度上体现出来:
那时候,只有两种基督教的宣传册子在传播:一种攻击偶像崇拜,一种攻击祖先崇拜。它们把许多中国文化习俗贬低为罪恶,而不承认中国人所崇敬的大多数事物是值得肯定的。结果是,这些小册子所到之处,都会爆发对传教士的暴乱。之所以发生暴乱,不是因为中国人邪恶,而是因为小册子的作者的无知——他们没有全面研究过中国人的观念,却在当地人毫无过错的地方,指责他们有罪。这就使绝大多数的中国人成为对基督教怀有敌意的对手。这样,这种小册子恰恰破坏了它们的作者所要实现的工作目标。(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第127页)
李提摩太对于中国民间的信仰风俗也多有记录,在天台山之行的路上,他看到,为了避邪,人们“在有些门上贴着道家的符箓,上面还盖着官印,写的是:‘逢凶化吉,遇难呈祥。’从以上可以看出,对这里的人来说,那些看不见的神灵鬼怪是真实的,因此他们具有很好的宗教潜质。对我们的传教工作而言,这里有可能成为一块大有收获的土地”。(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第257页)李提摩太时时处处都在观察中国人本土宗教信仰体系,以为他的传教活动吸取经验。
在战神关帝生日的一天,李提摩太目睹了一场规模巨大的妇女宗教集会。她们是去楚王庙求梦的,这是当地妇女们的习俗。当妇女们祈祷后要离开前,“我在一张黄纸上用中文写了一句话,字写得很大,把它放在走廊里的桌子上。因为我觉得这是让上帝的选民们了解无可比拟的、伟大救世主的一个机会。……妇女们把基督教的理念带回了家中”。(李提摩太:《亲历晚清四十五年:李提摩太在华回忆录》,第268-269页)
李提摩太接触最多、了解最深、研究最透的中国宗教,当属大乘佛教,他对佛教的研究也兴起于他面临的一个很大问题:如何改变中国人的宗教信仰——不仅改变某个省的人后的信仰,而是改变几亿中国人的信仰。李提摩太需要写一篇文章,解释佛教在中国是如何吸引了如此众多的追随者,以至于修建了如此众多的壮丽辉煌的寺庙。这也是李提摩太与杨文会合译《大乘起信论》的缘起,虽然结果以不欢而散收场,但李提摩太这种有意识进行各种宗教比较研究的态度,引起了宗教间的对话,也引起了以基督信仰为关怀的传教士的内省。就如雷蒙·潘尼卡所相信,任何宗教间的对话都会引致宗教内对话,即对话两方在参与宗教对话的过程中和完成宗教对话的过程后,都无可避免地会对自身信仰的不同方面再进行评估,并因而改变某种信仰理念,甚至有转宗的可能。(参见王思成:《宗教内对话》,思竹译,北京:宗教文化出版社,2001年)
以上对李提摩太关于中国宗教信仰的一些认识进行了大致记述,多有内容遗漏和择选不当的情况,但对于我们了解李提摩太研究中国宗教信仰的出发点是有帮助的。李提摩太在这种基督教关怀下进行的宗教研究,或许也并非全属劝诱中国人皈依基督教的传教作品,(顾长声:《传教士与近代中国》(第3版),上海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176-184页)《华夏诸神表》便是李提摩太透视中国宗教信仰神祗全图之一。
李提摩太来华早期在山东生活时的作息时间表
《华夏诸神表》其书
Calendar of the Gods in China是李提摩太编译《华夏诸神表》一书的英文原名,由卫理公会出版社于1906年在上海出版。李提摩太在出版前言中说,他1900年夏天在日本期间,就已经开始准备编译这本《华夏诸神表》,由于一些其他事务缠身,一直没能完成。但是,考虑到出版此书,将有利于解决如他一般有过相同困扰的人的麻烦,也会给予传教士对于因没有机会去认识更好的事物而信仰异教诸神偶像的数百万民众们的态度,做出一些正确的补救。所以决定付梓。
这是一本介绍中国诸神的小册子,编排的体例类似于月历,划分成十二个月份,把每一日中国人祭拜的有哪一些神灵列出来,中文名字后面附英文简介,主要说明此神为谁,在这一天为什么要祭拜这位神明,并简介民众在这一天要做什么。例如First Moon 的DAY 1:
弥勒会: Festival of maitreya Buddha who became incarnate after Shihkiamuni and is supposed by some to be the nearest approach among the Buddhist to Jesus Christ.
李提摩太不仅对弥勒在中国宗教信仰习俗里的地位做了简要说明,还把佛教的弥勒佛与基督教的基督耶稣进行了比较,认为弥勒佛在佛教徒的心中类似于基督耶稣的地位。这实在是一种宗教比较学上的具体阐释。
李提摩太在这本书中,说明了他编译《华夏诸神表》的目的,也就是要回答传教士来到中国后,一些通常首要会提到的问题:中国神有哪些?这些神品行如何、司职为何?
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历代来华传教士都会产生的一个疑问,弄清楚和搞明白中国的宗教信仰,首先确定人们所崇拜的偶像是谁,然后再有一个对待他们的正确态度,可以说是传教士传播基督福音、要人们皈依上帝能否取得效果、效果几何的一个先决条件。正像在这本书中所说:
今日基督教与现存中国宗教之间的差别,一般说来,就好像存在于上帝与诸神、真实与虚幻、人与玩偶,生与死之间的不同处一般。但去遑论和嘲弄中国人的偶像崇拜与迷信习俗,是不明智的,否则只会引起愤怒和暴乱。教化应试建设性的而非破坏性的。当中国人开始明白纯正而先进的基督教义时,他们将会成群结队走向我们的上帝和救世主,就像他们如饥似渴地追逐我们的蒸汽和电力。
随后,他介绍了在这本书中诸神的属性,主要属于儒家、佛教和道教,还有民间宗教。当然也有些除佛教神灵以外的外来神,如印度教、波斯宗教、伊斯兰教、犹太教和基督教的一些神灵也包括在内。李提摩太提到了一个基督徒和中国人在宗教习俗上的一个极大反差:基督徒在圣贤的忌日纪念他们,而中国却在神明的诞辰进行祭拜。这不得不说是李提摩太研究基督徒宗教习俗和中国人的宗教习俗后得到的结论,可见他在对比中寻找差异,并把这些差异作为探究进行对话的基础切入点。
关于编译此书的材料来源,李提摩太提到他主要收集了发现于《月令粹编》(参见《月令粹编》,清嘉庆,秦味芸编著)中的一些条目,他称《月令粹编》为一部当地的宗教月历(a native religious calendar)。对于一些神明的命名问题,他还借助了德国来华传教士欧德理(Ernest J. Eitel,1838-1908)的中国佛教研究手册Handbook of Chinese Buddhism: Being a Sanskrit-Chinese Dictionary(又称《梵汉字典》)中的梵语名录。
除了罗列出华夏诸神并介绍其所属,这本书更有价值的信息在于李提摩太关于偶像崇拜和祖先崇拜的研究性短文,其中介绍到:这本月历提供了一个关于当时中国社会思想、道德和精神状态相当准确画面的一幅图像。这种旨趣或许可以与《月令粹编》的编纂目的相较一二:
同生此岁月中,而于前人此岁此月之著于史籍者,茫然不能数一二.是日见苍昊不识汉大也,日用之不知遑言高远乎?(参见《月令粹编》,清嘉庆,秦味芸编著,陈寿祺序)
李提摩太认识到外国人在中国活动,尤其对于传教的传教士而言,必须首先了解中国的宗教状况,弄清楚中国人现在信仰什么,《华夏诸神表》正是他和他的同行们在工作时免于茫然的一本工具性小册子。
李提摩太《华夏诸神表》一书前言页
小结
《华夏诸神表》的出版,源于传教的需要,不免带着基督教的判教立场、关怀和沙文主义,但其中关于中国诸神祇的罗列和把他们基于基督教眼光之下的评判,也包含对在跨文化语境中不同宗教文化间关系的反省。这也是《华夏诸神表》留存于世的意义和价值所在,我们透过它可以看到传教士对中国的印象,也可以看到我们的先人当时的信仰状况和民风民俗。在这一点上,尽管《华夏诸神表》不是一部纯粹的、完整的宗教研究著作,但我们结合李提摩太在回忆录中对中国宗教的观察和其自身在华活动方式的反思,这本小册子无疑仍具有一定的宗教史研究意义和跨文化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