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价还价和妥协: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

本文摘自《民主的奇迹》,[美]凯瑟琳·德林克·鲍恩 著,郑明萱 译,新星出版社,2016年12月

讨价还价和妥协: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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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利坚分成两派

在非常时期,势单力微者亦当义正辞严地奋力一搏,不愿意如此铤而走险之人,殊为可耻。

——伦道夫,于联邦大会

叫一个南方人习惯“东部人”的作风,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弗吉尼亚州州长伦道夫,就是一个地道的南方弗州人。虽然他天生的修养风度,使得他可以和新英格兰那些人相处,可是他们真的完全是另外一种人——个性乖张,狡猾难缠,说起话来哼哼唧唧,带着一种刺耳的杂音。宾州以南地方来的人听这些新英格兰人说话,真像是一种永无休止的恼人活罪。曾经有人听到一位南方人(不是大会一员)说过,在他自己真正和他们有过接触以前,他本来讨厌所有新英格兰地方的人,因为他们老爱穿黑色的羊毛袜子。这些人是可恶的扬基①,自从南卡罗来纳第一批志愿军投效华盛顿的部队以来,南方人就一直讨厌北佬扬基。约翰·亚当斯在费城参加大陆会议时,就曾在家信里写道:“从新英格兰那四处殖民地来的人士,品性跟其他人很不相同……差别之大简直就像是不同国度的人。”他担心因此会有不良的后果:“双方若不留神,若对彼此不能保持极度的宽容谨慎谦虚,后果将不堪设想。”

他说此话之时是在1775 年,但到了1787 年的6 月,联邦大会正在如火如荼进行的时候,地域性的歧异似乎仍然牢不可破。杰斐逊就说过,有人建议封闭密西西比河,这事令他忧心不已,恐怕“我们邦联将因此东西分裂”。南卡罗来纳的巴特勒写信回家道,东部各州与南部各州的利害冲突迥异到“就好像俄国和土耳其般水火不容”。

康涅狄格对稻米、靛蓝类染料知道多少?宾州对以奴工起家为本的经济体系又了解几分?约翰·亚当斯在对英和约中,提出了一个基本条件,规定麻州渔人可以熏晒在纽芬兰大浅滩捕获的鱼只。可是乔治亚人才不在乎波士顿州议会厅讲坛上面雕饰的那条神圣鳕鱼呢!那一英亩丰硕鳕鱼曝晒在太阳下所散发出的宝贝香气,一只南方鼻子可嗅不出。甚至连博学多闻的麦迪逊,也坦承自己对乔治亚事务的了解跟对俄国堪察加半岛事务的了解一样少。杰斐逊曾写信给友人沙特吕,描写南北两地的特色:

北方人 南方人

冷静 暴躁

严肃、不沾酒 嗜酒

勤勉 怠惰

有毅力 不可靠

独立 不独立

力保自己与他人的自由 热心自己的自由,践踏他人自由

私心 大方

欺诈 诚实

迷信宗教,伪善 忠于自己的良心,没有特殊的宗教狂热或主张

①作者注:一个马萨诸塞的军官于“1776年7月8日,克朗波因特驻地”致兄弟的信中,提到美国部队受挫的一场小冲突。“但我很高兴地告诉你,”他写道,“这里没有爱管我们叫‘可恶的扬基’的南方部队。”

“舍曼妥协案”

6 月11 日星期一,大会最出风头的人物是位地道的新英格兰人,康州来的舍曼,从外表到行为都符合典型。六十六岁的他,个子高瘦,鼻子尖细,一头深色头发,间杂几抹银灰,笔直地切过前额,直垂领际。他衣着朴素,手大脚大,有人记载,他的动作“像匹粗硬布般拘谨僵硬”。但是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十分庄严,间距很宽的棕色双眼很是深邃。约翰·亚当斯这样说他:“这个老清教徒,诚实得就像个天使似的。”有一回在国会里,杰斐逊把他指给一位访客看,说:“那位是康州来的舍曼先生,他老先生这辈子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蠢话。”舍曼出自鞋匠家庭,少时从父学艺,然后一路务农、任律师,一步步出人头地,是《独立宣言》的签字人之一。大家都喜欢传讲他的故事,像他如何在年轻从政时就告诫同僚道:“如果你是少数,多多发表意见;如果是多数,专心投票就好了。”还有一次,舍曼应邀为一座新桥落成典礼致辞,他上桥走了两步,就回转身来,仅仅对着满场静等他开口的来宾说了一句话便结束了:“我只看它站得挺稳的。”

在联邦大会里,舍曼发言次数共达一百三十八次,只有麦迪逊、威尔逊、古弗尼尔·莫里斯三人超过他。与会众人之中,没有一人比他给我们的印象更为生动鲜明。乔治亚的皮尔斯上校记道:“我从不记得见过像舍曼这么怪异的家伙。他动作笨拙,表情呆滞,举手投足之间,说不出的奇怪……谈吐奇特,演说时用字不雅……这些都使他显得那么怪异可笑。可是,他却值得大加赞美。他是一位能干的政治家,行事极具手腕,值得注意的是他很少失利。”舍曼在5 月30 日来到费城,刚来的时候并不急着在国家级政府上下注。杰里迈亚·沃兹沃思曾从康州首府哈特福特写信来道,他担心舍曼有意把邦联这一“政府的旧框架”修补一番就算了事,而不准备另行考虑其他比较有效的方式。“他像魔鬼一般狡诈多计,”沃兹沃思批评舍曼道,“要是你想攻击他,动手之前一定得先把他搞清楚再说。他可不好摆布,要是让他疑心到你在耍他,你还不如去抓条鳗鱼尾巴吧。”

像魔鬼般诡诈,像天使般诚实,像鳗鱼般滑溜,像粗硬布般僵硬——只有一个政治家才能招来这么多自相矛盾的形容词。6 月11日那个温暖的星期一早晨,大会才刚开始,舍曼就迫不及待地站起来提出议案,这议案当天虽遭否决,最终却救了大会。他针对的问题,是上星期六搁置的那个重要问题,如何分配国会席次:小州希望各州等席,而大州却出于显而易见的理由主张比例分配。

“沙曼先生建议……”麦迪逊记道。麦迪逊算是当时的拼字好手,却把舍曼(Sherman)拼成沙曼(Sharman),他自然是依照发音而拼的。他也习惯把拉特利奇(Rutledge)的第一个e 拼成i,把迪金森(Dickinson)的第二个i拼成e,把平克尼(Pinckney)的c 给漏掉,“秘密”(secrecy)一字的第二个c 拼成s,“可能”(probably)一词的第二个b 漏掉不写……“沙曼先生建议第一院[ 众议院],其席位依各州自由居民的人数而定;而第二院即参议院里的席次,不多不少每州一席。”

直到一个月之后,大会才又回头采用舍曼这个解决方案,史称“康涅狄格妥协案”、“大妥协”或“舍曼妥协案”。这个功劳也不能完全归给舍曼,以前就曾经有人提出过。不过确有记载表明,舍曼在1776 年时就略微提过这个想法。当时大陆会议正着手准备《邦联条例》,为各殖民地应依人口比例分配席次呢,还是“根据他们缴纳的款项”而犹疑不决。舍曼认为应该双管齐下:既依州,也依人口。当时没有人理睬他的话。“一个重大问题首次提出时,”约翰·亚当斯曾经说过,“往往很少人,甚至连最了不起的大人物也不例外,能够立刻直觉地察觉到其全面影响。”

作品简介

讨价还价和妥协:美国宪法制定的127天

《民主的奇迹》,[美]凯瑟琳·德林克·鲍恩 著,郑明萱 译,新星出版社,2016年12月

1787年夏,在美国费城溽热的暑气里,一场原本只为修补旧条例而召开的联邦大会,结果演变成要制定一部闻所未闻的宪法。五十五位代表,平均年龄不到四十三岁,来自十二个立场各异的州,代表不同的利益群体,激辩四个多月,有人出言威胁,有人离场抗议,连主席华盛顿都写道:“我真懊悔跟这档子事沾上关系。” 而正是在几近绝望的气氛里,会议缔造出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美国宪法。

鲍恩生动再现了当年联邦制宪会议上唇枪舌剑的激辩,活灵活现地还原了美国先贤们的独特个性。他们在矛盾与妥协,在偏见与坦诚中,进行这项史无前例的大实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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