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与《最厉害的家伙》

《最厉害的家伙》书影


1956年4月,香港三育图书文具公司出版了一部“滑稽讽刺小说”《最厉害的家伙》,原著者丹蒙·伦扬(版权页印作D·伦扬),译者金庸。共收录翻译小说七篇,依次是《吃饭比赛》《柠檬少爷》《记者之妻》《十二枪将》《最厉害的家伙》《超等大脚》和《恋爱大王》(以下称为前七篇)。

此七篇小说,根据目前零星资料判断,初刊是在香港《新晚报》,署名是“温华篆”,具体日期不详,大致在1950年10月至1952年6月期间,香港《新晚报》创刊于1950年10月,创刊伊始即连载金庸翻译的《中国震撼着世界》,继后是《朝鲜美军被俘记》《朝鲜血战内幕》,1952年6月5日,翻译完《朝鲜血战内幕》,推测前七篇就出现在这一时间段之内。金庸在完成职业翻译工作任务之余,翻译了这些短篇小说,在《朝鲜血战内幕》连载结束,金庸又接续前文未竟之事,接连翻译出《马场经纪》《神枪大盗》《开夹万专家》(以下称为后三篇),于6月6日开始连载,至7月2日结束,署名也是“温华篆”。但是,前七篇结集《最厉害的家伙》出版,并未包含后三篇。

1966年11月前后,前七篇再刊于香港《明报》,署名“金庸”,由云君配图。

1981年3月1日至4月3日,前七篇再次刊于新加坡《南洋商报》,署名“金庸”,无配图。其后,再未见到出现刊载。

2016年7月,香港天地图书有限公司出版《香港当代作家作品选集·金庸卷》,李以建编,收录了前七篇。

需要注意的是,此书收录的七篇作品,与《最厉害的家伙》在编目排序上有所变化,在文字上也不尽相同,被故作聪明的编辑动了手脚,在引文上敬请读者小心使用。

实际上,金庸翻译丹蒙·伦扬小说,曾经在香港《大公报》上刊登过两篇,比《新晚报》更早。第一篇是《记者之妻》,刊登日期是1948年9月8日至12日,后来被收录到《最厉害的家伙》;第二篇是《会一会总统》,刊登日期是1948年11月23日至28日,此篇命运不济,未被收录到《最厉害的家伙》,而且此后再未被提及。两篇署名均是“白香光”,未注原著作者,但称之为“冷扬短篇小说”,可知原著作者被译作“冷扬”。

这样数下来,金庸前后翻译丹蒙·伦扬小说总共是十一篇。

金庸在《最厉害的家伙》一书结尾,写了一篇《译者后记》,简略地介绍了一下原作者以及这七篇小说主旨,使读者有初步了解和认识。全文是:

丹蒙·伦扬(Damon Runyon)是美国小说界的一个怪才,他所写的小说独树一帜,别出心裁,常有意想不到之奇。一般人都拿他与奥·亨利并列,不过奥·亨利是早一辈的人,不像伦扬作品中写的都是二十世纪的人物。

伦扬的文笔非常奇特,全部没有过去式,而俚语之多之怪,在美国作家中也是罕有的。

他写的大都是纽约百老汇黑社会中大大小小的人物,由此可以看出美国社会的情况。他每一篇小说都很滑稽,但总多多少少反映出了美国生活的一面。

伦扬逝世后火葬,骨灰用飞机撒布在纽约百老汇上空,这是他遗嘱中规定的。

这个集子中共收了他七篇短篇小说。《吃饭比赛》是对节食者的讽刺。《柠檬少爷》有很强烈的社会意义,在滑稽中含有辛酸的眼泪。《记者之妻》是拿一个卑鄙所谓“上流人”,来和一个好心肠的流氓相对照。《十二枪将》讽刺无聊的匪徒影片对年青观众所造成的心理上的后果。《最厉害的家伙》取笑专门刮龙的庸医。《超等大脚》嘲笑在纽约这商业社会中,“信用”与“商业合约”是这么一回事。《恋爱大王》则叙述一个卖苹果的穷老太婆,远比那些珠光宝气的太太小姐们有良心得多。

原作者名字是Damon Runyon,译作“丹蒙·伦扬”“台蒙·伦扬”或“达蒙·鲁尼恩”等。本文依金庸翻译,一律写作“丹蒙·伦扬”。文中的“奥·亨利”,即“欧·亨利”。

丹蒙·伦扬,美国堪萨斯州曼哈顿人,生于1880年。1907年加入《丹佛邮报》,写小说、社评以及体育通讯或者打油诗,尝试写过各种题材。1910年与艾伦·伊根结婚,成为《纽约美国人》的体育记者。不过,他对爱情充满希望,但婚姻并不美满,他迷恋自己笔下“百老汇”灯红酒绿的夜生活,以及黑帮流氓、妓女、骗子、赌徒等狐朋狗友,自叹不是一个好丈夫,却又不思悔改,夫妻貌合神离。1931年艾伦去世,伦扬随后再婚,婚后专注书写百老汇“红男绿女”(Guys and Dolls)系列小说,写得“华丽迷人,非常非常有趣”(《纽约时报》评语),由此奠定了他的国际声誉。1946年12月10日,伦扬在纽约因病呜呼哀哉,不得不告别了他那些热爱的但还依旧在百老汇游荡的“家伙”。

丹蒙·伦扬


伦扬生前并没有写过自传,他生前也拒绝写自传,他在专栏中曾说:

如果我说实话,很多人,包括我自己,可能会坐牢。如果我说出真相,或是只是半途而废,很多现在对我有信心的朋友会说,那个伦扬是个胆小鬼,是个冒牌货,既然他要写自己的人生,为什么不写得和他的小说在一个水平线上?(注:指像写小说一样赚钱。)

但是,他也曾在专栏评价过自己:

伦扬本身不是一个幽默作家,他只是一个戏剧作家,他经常设法幽默地说出自己的东西,因为认真的话会无法说出,他不想这样。他用半真半假的口吻,传达出一种诙谐的趣味。他的内心是一个伟大的叛逆者,是一个伪装的失败者,他总是假笑着,半开玩笑地说,只要我们还有人类的贪婪和人类对自己的残忍,世界就不会改变。女人们继续欺骗她们的丈夫和情人,反之亦然。政客们将继续掠夺公众,公众将一如既往地保持沉默。他有一个不易习得的技巧,就是用他的小说间接地传达他的想法。

金庸当年很可能喜欢上伦扬小说这种幽默揶揄的品质,见猎心喜,才动念去翻译。不过,最初金庸看到的可能并不是伦扬的原文,而是在杭州《东南日报》上看到了“斐然”的译作。

金庸最初投身报界,即是在《东南日报》。1946年至1947年期间,金庸在《东南日报》上发表了许多作品,同时担任过该报副刊编辑,主持了《信不信由你》《咪咪博士答客问》等专栏,对副刊上刊登的文章会很熟悉。

一名署名“斐然”的作者,从1947年8月31日至11月21日,连续刊发了六篇伦扬的译作,分别是《大脚山姆的信用问题》《大乔耳奇遇记》《我皇万岁》《赌妻记》《大老倌的浪漫史》《绝情记》,原著作者译作“台蒙·伦扬”。尽管金庸在连载斐然译作期间的10月6日向《东南日报》提呈辞职,但并未马上离开,在10月23日还发表过署名“白香光”的译作《求爱的礼节》。

故此,金庸很可能是看到斐然的译作,才引起他对伦扬作品的关注和兴趣,到香港《大公报》之后,开始动手翻译伦扬的作品。

斐然,原名章先梅,其人颇富才调,从1947年下半年至1949年上半年,利用两年的狱中时期,翻译伦扬著作三十篇左右。《西点》杂志更是介绍说“斐然先生已译就伦扬全集,即将出版”。当然,不可能译出了全集,也没有见到结集出版。

1947年9月4日《铁报》刊有一篇署名“光禄大夫”的小品文《章先梅狱中译小说》,可略窥当年章先梅翻译伦扬作品的实况,文章全文照录如下:

新闻报印刷部主任章先梅,沦陷时期曾任伪扬中县长,其时袁殊炙手可热,章袁为盟兄弟,乃以是而投伪焉。胜利后,章尝重入新闻报,不料为人检举,终被判刑二年。近在狱中,埋头迻译台姆伦扬之短篇小说,署名斐然,辗转交和平日报发表,所得稿酬,聊补妻子糊口之需,按伦扬为独成一派作家,所用字汇,自出心裁,十九皆为流氓淫妇口语,故译笔不易传神。章先梅尝带口信出来,恨不能有实际体验,或不免贻笑“不忠实的翻译”之讥耳。百无一用是书生,顾一入狱中,书生犹能卖文博利,前有萧剑青,今则章先梅,彼赌台老板白相人之流,关了进去便真百无一用矣,除了化钱之外。

至于章先梅入狱情况,1946年11月25日《罗宾汉》载有“波罗”所写一篇短文《喜晴斋随笔·记章先梅》有较详细记载:

近闻章之被捕,系为其同事张君所卖,张与新闻报总编辑赵敏恒,积不相能,章重入新闻报,为赵所拉拢,张衔恨图报,遂控章以为泄愤之举,章乃为二人交恶中之牺牲品矣。

“光禄大夫”真名不详。

“波罗”即卢溢芳。卢溢芳,又称“卢一方”,近代著名报人,创办过一张《铃报》。曾与冯梦云合租一屋,刘半农借用二人的姓氏,“卢”和“冯”,戏题其屋名为“非驴非马之室”。

斐然在《东南日报》和《和平日报》两报发表伦扬译作,较多且集中,共二十篇,其中《东南日报》六篇,《和平日报》十四篇,彼此互不重复。

在《和平日报》连载伊始,有编者按:

台蒙·伦扬,被誉为“今日之奥·亨利”,美国人,曾任新闻记者,当年专写百老汇形形色色,所作短篇小说拥有极大量的读者。为当代“都会文学”别创一格。作品中人性味极浓,情节尤引人入胜。去年(注:即1946年)在美逝世,盖棺论定,对其作品的评价虽有各种不同的看法,其作品的成功至少已留在都会读者的心中。斐然先生译笔流畅生动,足以译出原作之特殊风格也。

《东南日报》开篇介绍仅有一小段:

台蒙·伦扬是美国最受欢迎的一位幽默小说家,他善写下层社会的人物及其特殊生活,有绘影绘声之妙。兹译刊《大脚山姆的信用问题》一篇,尤为其生平得意杰作。读者在欣赏伦扬之描写手法以外更能领略美国下层社会之众生相,必感无限兴趣。

猜测当年金庸也是“必感无限兴趣”,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才有金庸版本的伦扬译作诞生。

以下对金庸翻译的每一篇小说略加介绍。

(一)《记者之妻》

原名Romance in the Roaring Forties,所见收录于1935年“PENGUIN BOOKS”出版的GUYS AND DOLLS

此篇是伦扬创作的“百老汇”故事系列的第一部,发表于1929年的“Cosmopolitan magazine”,此篇发表之后,伦扬一夜之间就成了小说家,《伦敦旗帜晚报》(London Evening Standard)的文学评论家称伦扬是一个天才,说伦扬“创造了一种新的人性,就像刘易斯·卡罗尔一样令人惊讶”(invented a humanity as new and startling as Lewis Carroll did)。

(二)《会一会总统》

原名A Call on the President,所见收录于1958年“RANDOM HOUSE”出版的A TREASURY OF DAMON RUNYON

此篇是伦扬的“Joe And Ethel Turp”(金庸译为“乔和艾丝”)系列的第二部作品。伦扬在1937年写了一篇Nothing Happens in Brooklyn(《布鲁克林什么都没有发生》),把“乔和艾丝”这对年轻夫妇介绍给了读者,“乔和艾丝”也是伦扬非常喜欢的人物,于是在1938年又以二人为主人公,写出了本篇,在写法上比上一篇有了很大改动,为了增强故事效果,他减少了描述性的词汇,重点突出人物的活动,取得的喜剧效果也非常成功,读者不仅会喜欢上这对年轻的夫妇,同时也对充满喜感的总统也有了深刻印象。

(三)《吃饭比赛》

原名A Piece of Pie,所见收录于1956年“PENGUIN BOOKS”出版的GUYS AND DOLLS

此篇是《最厉害的家伙》里面的第一篇,很可能也是在《新晚报》连载时的第一篇。金庸在此篇中,首次使用了诸如“瓜直”之类的粤语方言,以及“贴士”等音译词汇。这可说是金庸译作中的败笔,毕竟原著里的美国俚语并不等同于粤语方言,不但体现不出原著轻松幽默的风格,反而影响阅读快感。

(四)《柠檬少爷》

原名Lemon Drop Kid,所见收录于1945年“AVON”现代短篇小说月刊出版的TEN STORIES BY DAMON RUNYON。其后各版本很少收录此篇。

在1951年3月8日,有美国同名电影上映,译为“柠檬糖小孩”,即根据此篇改编,但剧情与金庸译作有很大区别,不知道金庸当时依据哪一部英文原版。

(五)《十二枪将》

原名Tobias the Terrible,所见收录于1942年10月“POCKET BOOKS”出版的THE BEST OF DAMON RUNYON

THE BEST OF DAMON RUNYON收录作品由伦扬亲自挑选精品,最初于1938年2月24日由“Frederick A. Stokes Company”出版,笔者所见的1942年10月已经第十三次印刷了。不过,其它选集本很少收集此篇。主题讲述的倒并非金庸认为的,是匪徒电影对青少年的影响,而是“信任”,一群所谓“上流人”(就是黑帮大亨)聚餐,相约都不携枪,但每个人都带了枪去,却不约而同地交给了一个看起来最不显眼的老实人保管,结果警察搜捕,在老实人身上搜出十二支枪,老实人被称作“十二枪将”,尤其讽刺的是,老实人被释放之后,竟被当地市民选为警官,认为他“威名远震,如果当了警官,歹徒一定不敢走近伊施拉墨斯(地区名)”。

(六)《最厉害的家伙》

原名Blood Pressure,所见收录于GUYS AND DOLLSTHE BEST OF DAMON RUNYON各版本中,直译为“血压”,斐然的译名就是《血压》。金庸认为是“取笑专门刮龙的庸医”。刮龙是广府俗语,意思是掠夺金钱。但并非如此。实则是讽刺欺软怕硬,欺善怕恶的流氓恶棍。这一点恐怕是金庸看走了眼,庸医并非就是庸医,但恶棍肯定是恶棍。此篇译文妙处在于结尾一句的不同译法。原文是:

“Ten bucks, please.”he says.

直译过来就是:

“请给我十美元。”他说。

斐然的译文是:

“对不起,诊金十块钱。”

从翻译角度来说,没有问题,在“信达雅”三方面来说,至少前两项是满足了,后一项却未必,因为从阅读语气来说,毫无感情色彩,体现不出人物感情和情绪。

金庸在《最厉害的家伙》里的译文是:

“诊费十元,请请。”

如果看过全篇,即可知道,这位“庸医”实则带有嘲讽的语气,讥讽恶棍,故意连说两个“请”字,“庸医”曾经劝说过恶棍要过“安静的生活”,但恶棍还是被打了之后来找“庸医”,“庸医”有意嘲弄和幸灾乐祸的神态,在“请请”之下,呼之欲出。仔细体会一下,就会发现,在体现人物性格方面,远胜斐然的译法。不过,从整篇译作上看,金庸的译作不如斐然的流畅自然,其他篇章也是如此。

搞笑的是,到了李以建编的《香港当代作家作品选集·金庸卷》书中,变成了:

“诊费十元,请。”

编辑给删掉了一个“请”,韵味大减,语气也显得过于生硬,幸亏不是感叹号,否则,就显出不给不行的一种强横态度,倘若这个语气和态度,此不知好歹的庸医很可能会被恼羞成怒的恶棍打死。编辑在此既没有忠实金庸原文,而且又有欠考虑整体文章风格,自以为是,实是败笔。

《香港当代作家作品选集·金庸卷》,李以建编


(七)《超等大脚》

原名A Very Honorable Guy。所见收录于各个版本的GUYS AND DOLLS以及1976年版Damon Runyon FAVORITES。直译为“一个非常正直的人”。斐然译作《大脚山姆的信用问题》,是发表在《东南日报》的第一篇。写的是一个正直的人,却是最不正直,当然,最有信用的人,同时也是最没有信用的人。如果不看原文,仅看金庸的标题《超等大脚》,还以为写大脚呢,将会失之毫厘,谬以千里。

(八)《恋爱大王》

原名The Brain Goes Home。所见收录于各个版本的GUYS AND DOLLS以及THE BEST OF DAMON RUNYON,也是伦扬的代表作之一。斐然译为《赌场老板回府》,是他发表在《和平日报》上的第一篇译作。从篇名翻译上看,斐然的译法更符合原著,而且也可以看出故事大意。金庸的译法,则容易使读者误解,毕竟这里面没有恋爱的事情,只是一个赌场老板与三个包养情人的故事。赌场老板意外受伤,害怕被警察抓捕不敢去医院,只好被人抬着回家养伤,但回到哪个家成了问题,结果先后回了三个家,三个情人竟然全不收留,赌场老板愣是死在了别人家中。这是一个“讲良心”的故事,当然,讽刺的自然就是“不讲良心”。俗话说穷生奸计,富长良心,实则在现实生活中,很大程度上是相反的。

译者署名“温华篆”的《恋爱大王》


此篇反讽气息浓厚,可谓精品。但是此篇在金庸和斐然之前,已有人译过。莫道君行早,更有早行人。

1945年5月《文摘副刊》第一卷第四期,刊登有署名“张静”翻译的《智多星归天记》,即是此篇。原著标注是“台蒙·伦扬”。不知译者张静是何人。正文前有简介:

阿尔法莱德·台蒙·伦扬专以俚语写美国九流三教的生活,他富于创造性,但又写得非常淋漓尽致,在美国,自奥·亨利以来,伦扬是一位了不起的美国俚俗文字作家。

这三位译者,在此篇的翻译上,都很忠实,尽管在字句上都不相同,但故事剧情上没有多大变化。结尾一句,更是典型的“奥·亨利”式。

以“张静”的结尾为例:

“要是说智多星有一件从没有过的东西,那就该是良心了。”

(九)《马场经纪》

原名The Snatching of Bookie Bob。所见收录于1956年版GUYS AND DOLLS以及A TREASURY OF DAMON RUNYONTHE BEST OF DAMON RUNYON

伦扬曾一度自我讨厌“百老汇”故事,而重开炉灶,他向《科利尔周刊》(Collier)提供了“In Our Town”系列作品,这是一组微型侦探小说,而伦扬的本意更是搞笑,他是为了讽刺同时期的雷蒙德·钱德勒,拿他开开心,解解闷。钱德勒是当时著名的推理小说作家,擅写冷硬派私家侦探,对后世的硬汉派侦探小说有着深远的影响,代表作有《漫长的告别》《长眠不醒》。伦扬故意塑造了一个蠢货“我”和另外三个怂货,专和警察捣蛋,人物形象和行事风格与钱德勒的硬汉自然是大相径庭。

(十)《神枪大盗》

原名The Hottest Guy in the World。所见收录于各个版本的GUYS AND DOLLS以及A TREASURY OF DAMON RUNYONDamon Runyon FAVORITES。直译为“世界上最帅的男人”。未见有斐然译本。不过,金庸在译文里却翻译成“全世界最‘热’的家伙”,大概是用的“热”的引申义,指的是“最受欢迎的家伙”。剧情并不复杂,写了一只杂技团跑出来的马骝(猴子)“绑架”了一个婴儿,跑到了屋顶上,“我”请求警察帮忙,警察也做不到,只好求助于一名“神枪大盗”。这位大盗的枪法是百发百中,他经过研究之后,认为“子弹要打在那只马骝的两眼之间,它就会向后仰跌而不会向前俯跌”,这样可保孩子平安无事。他觑准时机,果然一枪击毙了马骝,顺利救下了婴儿。后来“我”问他救婴儿时有没有难度,他说:“我放枪的时候遇到了一点困难,屋顶上有两张脸孔,我怕打错了一张,因为要分辨那只马骝和你的儿子是很不容易的。”

结尾突然爆笑,具有极强的喜剧效果。但金庸翻译此篇还是使用了粤语,而且译文中时而“马骝”,时而“猩猩”,名称并不统一,而且粤语里的“马骝”,指的是“猴子”,并非“猩猩”。金庸大概也像“神枪大盗”一样,分辨猴子和猩猩“是很不容易的”。

(十一)《开夹万专家》

原名Butch Minds the Baby。所见收录于各个版本的GUYS AND DOLLS以及A TREASURY OF DAMON RUNYONDamon Runyon FAVORITES。直译大概可译为“壮汉照顾宝宝”。金庸的译名有点莫名其妙,尤其篇名里还用了粤语方言“夹万”(就是保险箱的意思)。虽然从篇名上可猜测出故事情节,但完全改了原著名。

此篇译本较多。粗略统计,除了金庸译本,还有三种译本,分别是:1947年第一期在《银行通讯》上的《劫库记》,译者“林疑今”;1947年8月26日在《和平日报》上的《照料小娃儿的专家——大勃区》,译者“斐然”;1948年12月在《西点》杂志上的《强盗与婴儿》,译者“李葆真”。

林疑今是我国最早翻译和研究美国文学的知名学者之一,林语堂的侄女,代表译作是海明威的《永别了,武器》。李葆真也是我国早期著名翻译家,以翻译高尔斯华绥文集闻名于世。

从译名来看,李葆真最为贴合原著,其次是斐然,而林疑今的译法则和金庸的类似。

此篇与《马场经纪》是同一系列作品,主角还是蠢货“我”和三个怂货。伦扬总共写了四篇“In Our Town”系列作品,此篇是最后一篇,读者劝他还是写“百老汇”吧,他才浪子回头。这种虚构型故事实际上并不符合伦扬的脾胃,伦扬已经达到了他讽刺钱德勒的目的,也就见好就收,鸣金收兵了。不过,比较喜剧的是,伦扬的这四篇侦探小说,并没有打动钱德勒,也没有发现钱德勒对此有什么反应的文字出现在报刊,钱德勒也许付之一笑,也许不屑一顾,天知道呢,反正“我”是一个蠢货,不知道也没什么可害臊的。

在伦扬作品流行之时,时人就将伦扬与奥·亨利相比较,认为“这两个人几乎没有任何共同之处,除了天才”。

这恐怕是笑谈,或者仅是从作品主要的描述对象来说的,奥·亨利描写的对象是“生活在商业资本主义重压下的善良市民”(叶灵凤《奥·亨利与美国小市民》),而伦扬的笔下人物,则多半并非良善之辈,很可能都“不是好人”。这仅是笔下人物,如果从写作特点来看,那么就比较高度一致了,都是篇幅短小、文字浅显,故事性强,直率坦白,有笑有泪,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富有人情味,深受读者喜爱。

《纽约时报》评价伦扬作品:

重要的是,这些故事的可读性非常强,很真实地反映了他们所代表的时代精神和条件,让你无法放下书,希望有更多的……伦扬继承了奥·亨利的天赋,善于讲故事(按照美国的老传统),同时又使他的人物和语言完全可信,非常真实。

1948年8月6日上海《真报·连环套》有一则署名“海凤”的短文《花旗邵西萍》,介绍伦扬:

伦扬是近代英国有名的头篇小说家之一,常以男女间的纠葛为题材。有人称他是“花旗邵西萍”。最近斐然先生在《春秋》及《和平日报·沙龙》上各译一篇,极精彩有劲。

1948年8月8日上海《真报》又刊登一篇署名“约翰生”的短文《华灯录·仑杨的作品》,全文照录如下:

海凤兄昨日述及“花旗邵西萍”台蒙仑杨,语焉不详,不佞亦喜仑杨作品,每读一篇,爱不释手。

仑杨孵百老汇咖啡馆,数十年如一日,每晚饮咖啡,非五十杯,不为过瘾,百老汇路上,几无人不识仑杨,上至戏院老板,影业巨头,下至贩夫走卒,三教九流,故仑杨写下层社会,红眉毛绿眼睛人物,无不栩栩如生,而其故事结构,尤有意想不到之发展,诚近代文坛之怪杰也。

仑杨甫于去年以喉部癌症去世,患是症者率为饭酒过度所致,仑杨死后遗嘱,将骨灰以飞机遍散百老汇上空,临死犹恋是土也。

笔者请教上海图书馆祝淳翔先生,经祝先生拨冗指点,始知:

“海凤”即杨嘉祐,生于1920年,著名文史专家,原上海博物馆研究馆员,著有《上海老房子的故事》《上海风物古今谈》等;“约翰生”,即董乐山,生于1924年,著名翻译家以及美国文化研究学者,代表译作有《一九八四》《红星照耀中国》等。“邵西萍”,又写作邵茜萍,民国时期有名的十里洋场才子,在各种小报上写了许多“花稿”(特指描写花间风流韵事的文章),绘声绘色地描述了十里洋场众生群像。“仑杨”,即伦扬,此文将他比喻为“花旗邵西萍”(按此邵茜萍可称“沪上伦扬”),也就是美国的邵茜萍,可见伦扬在当时的十里洋场还是有一定的知名度,在小圈子里很流行。

伦扬作品优点固然是有目共睹,但缺点也是显而易见,在当时就曾遭到批评,认为他的世界里,“每个男人都是男人,而每个女人都是玩偶”,不过,读者还是选择原谅了他,毕竟“他把生命融入其作品之中,这是其他作家所没有的”,“不指望将来还有谁能像丹蒙·伦扬那样,把犯罪、暴力、放荡、掠夺成性、毫无价值的东西,以及偶尔在你最意想不到的地方出现的不假思索的正派,写得那么有趣,那么滑稽”。

丹蒙·伦扬生动传神地塑造了很多神态各异的小人物形象,金庸的武侠小说中的一些令人印象深刻的小人物形象,可能就是深受伦扬的影响,这些小人物形象在伦扬的小说里可说俯拾皆是,在金庸的武侠小说里也是不胜枚举。读者可以想象一下,《笑傲江湖》里岳不群在封禅台上阴阳怪气地面对左冷禅,或者《倚天屠龙记》里胡青牛在大雨中看见少年张无忌胡乱地医治常遇春的情景,那些小人得志的面孔都能在伦扬的作品中找到类似者。金庸翻译伦扬小说的时候,估计没有想过自己有一天会写武侠小说,但到了写武侠小说这些小人物时,伦扬的人物形象就会跳跃出来,奔走于金庸的武侠世界。

丹蒙·伦扬小说曾经风靡一时,但奇怪的是,迄今除了已经出版了金庸的《最厉害的家伙》,尚无其他中文集子,《最厉害的家伙》竟然成了唯一的伦扬小说中文译作。斐然尽管翻译的最多,但并未见到结集出版。从这一点来看,《最厉害的家伙》除了具有金庸属性,还赋有另一种翻译文学上的特殊意义,无论是研究金庸译作,还是研究丹蒙·伦扬,都是不可错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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