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治乱系宰相”:研究动态历史中的制度

本文为田志光著《宋代宰相制度研究》(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3年3月)序言。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为方圆所设,方圆为规矩所限。文明社会是有秩序的社会,秩序的遵守需要有各种规则。各种规则便是人类在社会实践中人为设置的制度或法律。在我看来,中国古代的行政制度犹如一座大厦,框架很早便已构筑定型,后来的调整多是在大厦内部对房间格局的调整。我们看,中国传统时代的行政制度,无论是三公九卿制,还是三省六部制,都与《周礼》记载的天地春夏秋冬六官未脱干系。从先秦的王权时代到秦汉以后的皇权时代,几千年来,都是在一座大厦内的改造。大体框架不变,但框架内部却是时代各异,花样翻新。看似拥有一定稳定性的制度,又一直处于变化之中。历史研究的对象是历史上的人与事,而人与事,又是特定时空下的各种制度范围内的人与事。因此,制度史的研究,即制度的考证与复原便成为历史研究的基础作业。

制度的考证与复原既有宏观的整体操作,也有微观的细部作业。宏观的整体操作,尽管有从《周礼》到“二十四史”史志以及“十通”政书等较为完整的记载,但由于时代的隔膜,以现代话语加以叙述和梳理,依然很有必要。

制度史研究,较之宏观的整体操作,微观的细部作业则很有困难。除了宏观的整体操作可资利用的基本文献之外,需要从海量的文献中大海捞针和去伪存真。举个小例子,古代文献中常见有万户侯,宋代官员也有封邑的遗存保留,成为一定级别官员的一种荣誉和福利。那么,食实封一户到底给多少钱?几乎就找不到记载。后来我整理《朝野类要》,才知道“每实封一户,随月俸给二十五文”。有些古代的典章制度,在当时人看来都是不言而喻的常识,但对今天的研究者来说,则相当隔膜。其实,繁杂的古代典章制度,稍稍与实施的时代拉开距离,就连当时的人也不甚了了。比如跟宋太祖之死“烛影斧声”绑在一起的柱斧究竟是什么形状,南宋朱熹就曾慨叹说:“物才数年不用,便忘之。祖宗时,升朝官出入有柱斧,其制是水精小斧头子,在轿前。至宣、政间方罢之,今人遂不识此物,亦不闻其名矣。”北宋末期业已消失的悬挂柱斧的习俗,时光流逝七、八十年,便将人们的记忆重刷得一干二净,要依赖博学的学者来解释了。物犹如此,何况复杂多变的制度。

宋代的典章制度尤为繁冗,不仅是稍稍时过境迁使人忘却,即使是当时处于体制内的官员,如果不是从事跟制度有关的工作,其实也不是十分清楚,而一般官员也懒于去弄清。比如基层官员选人改官,需填写很多文件,都去委托“书铺”这样精通制度规定的专业机构。前面提到的《朝野类要》,就是为这样的从业人员撰写的官制小辞典。因此说,对制度细部的考证与复原极为繁难。这项作业,尽管只是历史研究的基础作业,但却是不可或缺的研究,学术含金量相当高。对从事这项艰苦作业的学者,值得抱以深深的敬意。

就宋代政治制度来看,宏观的整体考证与复原,从韩国申采湜的《宋代官僚制研究》(1981年)、日本梅原郁的《宋代官僚制度研究》(1985年),到朱瑞熙的《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宋代)》(1996年),已经有了丰硕的研究成果。然而,就具体制度的考证与复原来看,尽管也已经有了一定的研究积累,但依然存在大面积的空白。可喜的是,一直有学者在终日乾乾地从事这项作业。田志光教授就是其中之一。

我跟志光相识有年,学术交往过从颇多。由于研究宋代的士大夫政治与皇权,所以一直也关注志光对宋代宰辅制度的研究。从中国宋史研究会年会、开封宋史论坛,到日本宋代史研究会,我多次听过志光关于宋代宰辅制度研究的报告。多年如一日,锲而不舍地研究一个题目,犹如向地下钻井,钻得很深,终于涌出滚滚的原油。志光的《宋代宰相制度研究》就是长期钻研积累而成的硕果。

选择确定一个课题,需要进行价值评估。研究的意义是否重要,是一个决定性的标尺。志光选定宋代宰相制度作为研究课题,就是一个很见史识的选择。历代历朝的行政机构,不能没有行政首脑。无论宰相的具体名目如何,都是不可或缺的存在。即使是明太祖朱元璋废除了宰相的名目,不久还是出现了内阁首辅大学士这样实际上的宰相。在秦汉以后,大一统的中央集权制下呈现出的君主专制形态。在政体上,尽管赋予了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但也使皇权更多的是拥有象征意义,给处于行政第一线的首脑宰相留出了较大的权力空间。因此,就使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的作用显得分外重要。程颐曾一针见血地指出:“天下治乱系宰相。”

程颐的话尽管像是泛泛而言,其实更是一种置身在宋代的当下感慨。延续隋唐五代以来崇文的社会潜流,基于历史教训的重文抑武的朝廷政策取向,科举规模扩大的技术性因素等等,诸多合力造成了宋代的士大夫政治。唐宋变革也好,宋元变革也罢,无论以什么视点观之,看不见天崩地裂的中国历史大变局,正是以宋代士大夫政治的形成悄然开启的。不论以后的政治形势如何,士大夫政治在传统中国产生了超越朝代的影响,在中国知识人的意识深层植入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遗传基因。与魏晋南北朝时期“王与马共天下”的贵族政治不同,人们多用北宋宰相文彦博的“与士大夫治天下”这句话,来形容皇帝与士大夫权力共享的宋代政治现实。士大夫是复数,是一个社会阶层,是一个政治集团。位于这个阶层与集团最顶端的就是宰相。这是因为宋代的宰相很少不是士大夫出身的。所以说,程颐的话是置身宋代的当下感慨。“天下治乱系宰相”,从这个视点来看,研究宰相这一士大夫政治的龙头便具有了的广泛意义,是解码宋代政治史的一个重要路向。

研究宰相的政治活动,无疑要研究言论行事。不过,研究言论行事,如果不在制度史框架内入手,对宰相制度不甚了解,则会遇到很多拦路虎,不少事实变得不可解,甚或误解。因此,从常识而言,政治史研究须以制度史研究为基础。

志光选择这样一个有意义的课题,认定一个方向,拥有明确的目标,咬定青山不放松,对宋代宰相制度的方方面面,都有计划地陆续做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对于宋代宰相制度,尽管也有一定的研究积累,但跟宋代政治制度的研究类似,一些论著仅停留于整体的概貌复原,缺乏骨骼以外的丰满血肉。有鉴于此,志光较之仅就主要依据相对完整的文献记载进行的概貌复原,下苦功夫,考证归纳,进行了制度细部的具体复原。比如,对于宰相这一职务,就分别有本官与兼官以及贴职制度的考述。考述具体到宰相拜任时所带之本官、任期中的本官迁转、罢任时本官的变化等。考察贴职则细分宰执就任前后与特殊执政的贴职,以及贴职的实际职事等。对于宰相本身,又有丁忧起复以及致仕、免谪地等多视角的综合考察。具体复原又是置于历史演进脉络中的历时操作,分别考察有北宋初期宰相权力的配置法则、北宋中后期宰相“取旨”制度、南宋宰相机构改革与职权演变。历史在时空中运行。在历时性考察的同时,还对历史的场域投射有相应的关注,比如对宋代宰相理政场域的演变,就分别考察了北宋元丰改制前的政事堂、北宋元丰改制后的三省都堂以及南宋时期的都堂。

前面讲过,对于繁冗复杂的典章制度,就连同时代的宋人都不甚了了。因此,我们从宋人笔记中就可以看到不少对具体的典章制度的零星考证。志光对于宋代宰相制度的考证复原,不仅关注众所周知的大路货史料,还钩玄索隐,利用了散见于各种典籍中的前人零星考证成果,这就让复原变得很充实厚重。

在大数据时代,各种数据库的存在让研究者不再对浩如烟海的史料望洋兴叹,数据库延长了人脑的功能,人人都变得博闻强记了。在这种新的研究环境之下,纯粹的资料性考证,学术含金量已经变得很低。论述需要闪耀思想的光芒,而制度的复原考证也需要显现逻辑的力量。观察志光对宋代宰相制度复原考证的归纳,我们可以感受到这种逻辑的力量。志光对宋代宰相制度细部的绵密复原考证,为宋代政治史在一个领域的研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除了欣赏考述所显示的逻辑力量,还要感谢志光这部研究论著带给学界的重要贡献。

任何制度,形成出台,是一种固化形态,但在产生之后,并非一成不变。从初具雏形到日臻完备,在实施过程中,或微调或巨变,人事因素、地理因素、时代因素,综合作用其中。特别是行政制度,与政治变化息息相关。观察宋代宰相制度的演变,这种印象尤为强烈。历史本身的动态性质,决定了历史之中相对静态的制度会不断变化。因此,包括研究制度在内的一切历史,都不能抽去特定的背景,去静止考察。制度史研究必须置于特定的时代背景之下,与政治史、经济史、文化史、军事史等相关多学科实现“量子纠缠”,从动中求静。

跟宋代的宰相制度有关,政治与制度纠缠的最为显著的例子就是元丰改制。

元丰改制,从制度建设的层面看,使北宋施行了百年以上的中书门下决策体制发生了巨变。

改革的始初推力之一,不能说不是出于锐意改革的宋神宗意志。对于中央决策机制,憧憬唐朝官制的神宗,决意要回归“中书取旨,门下审覆,尚书受而行之”这样《唐六典》所规定的轨道上去。不能否认,这一充满反馈机制的决策程序是一种近乎理想的程序。因此,在士大夫与君主共治的政治环境下,士大夫认可并接受了主要出于皇帝意志的官制改革设想,并具体付诸实施。

跟《周礼》的官制设计一样,三省制其实也是一种理想化的静态设计,犹如在无菌状态下的手术实施。理想的制度一旦付诸实践,加入了人的活动因素,便增加了很大的变数。正是这些变数让理想的制度变形、扭曲,无形中遵循力学原理,为强力所牵引。

元丰改制实施在一个特殊的背景。这个背景便是充满争议的王安石变法。一个理想化的制度投入到多菌而活跃的党争背景之下,其施行状态可想而知。

士大夫政治的模式是君臣共治。各种政治力量获取皇帝的支持至关重要。元丰改制后,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均为宰相之任。左尊于右,左仆射为首相,右仆射为次相。于是,一个怪现象便出现了。由于右仆射带中书侍郎,有取旨之权,也就是有跟皇帝商议之便,形成反而次相实际权重于首相的局面。副相中的中书侍郎,也比门下侍郎有权。

在改制之初,王珪为左仆射,蔡确为右仆射,蔡确实权在握。尽管有三省同进呈取旨的规定,但为蔡确所阻挠,从而实际形成了中书单独取旨的形态。王珪死后,蔡确成为左仆射,韩缜成为右仆射。蔡确明升暗降,失去实权。在党争的背景下,权重的中书侍郎成为各派角逐的对象,看重的是中书省单独取旨权。

理想的制度为党争所利用。

反对呼声过大,各集团势力需要均衡,神宗去世后,实行的五年的“中书取旨,门下审覆,尚书受而行之”被事实上废止,实行三省同进拟同取旨。这实际上又回归到改制前的中书门下决策体制上去了。

任何事物的存在都有其存在的理由。神宗执着于三省制,其实是对唐朝制度的误读。“中书取旨,门下审覆,尚书受而行之”,只是停留于《唐六典》书面上的制度设计。按吕公著所言,“唐太宗用隋制,以三省长官共议国政,事无不总,不专治本省事”。可见,《唐六典》的设计并未实际施行,而入宋后的中书门下决策体制,则正是对实际唐制的沿袭。

然而,尽管后来又实行三省同进拟同取旨,元丰改制毕竟造成了中书省权重的势态,因此作为宰相都希望把持住中书侍郎的头衔。这就是宁可做有权的次相,也不愿做权力不大的首相。到了元祐四年,吕公著还有这样的表示。后来,设置平章军国重事和平章军国事,都是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对中书省独大进行超越。

元丰改制,对中央决策机制造成了一定的紊乱,也给党争提供了利用的机会。因此,司马光临死写下“乞合中书、门下两省为一”的奏章,他要求说:“欲乞依旧令中书、门下通同职业,以都堂为政事堂,每有政事差除及台谏官章奏,已有圣旨三省同进呈外,其余并令中书、门下官同商议签书施行。事大则进呈取旨降敕札,事小则直批状指挥,一如旧日中书门下故事。”

中书门下都堂合议制,是一种集体领导的制度。北宋承袭唐制,实行了一百多年,在元丰改制一时变更之后,又不得不恢复,而到了南宋,则成为不易之制。北宋后期蔡京效仿王安石制置三司条例司,通过另外设置都省讲议司,超越三省,攫取了最高权力。这些对于三省制和中书门下制来说,都是一种变例。但蔡京的长期专权,无疑成为嗣后南宋权相的榜样。蔡京开创的是权相的祖宗法。

元丰决策体制改革,呈现出理想与现实的冲突。无论理想还是现实,遵循事物自身规律,顺其自然,方可行远。

上面讲述的制度与政治史“纠缠”的事例,其实也跟志光有关。不仅跟他书中所述有关,还多年前的学术交往有关。有一年的宋史年会,志光提交一篇论文,会议组织者请我评议。读了事先传来的论文,我写下了如上议论。苏轼为赵抃作《表忠观碑》,全录赵抃奏疏,不增损一字,仅在其下缀以铭诗。适与内容相关,因效法东坡,亦将评议志光文字移录如上。

志光在宋代宰相制度研究这片园地辛勤耕作多年,成果累累。早在2013年就出版有31万字的专著《北宋宰辅政务决策与运作研究》。这部专著得到宋史学界较高评价,荣获中国宋史研究会的邓广铭学术奖励基金优秀成果三等奖。经过几年的积累,又有了这部《宋代宰相制度研究》的力作。

“功夫在诗外”。作为宋史学界为数不多的专注于宋代宰相制度研究的学者,我期待志光在扎实的制度史训练的功底之上,将制度史与政治史嫁接,在广阔的时代背景之下,把制度的演变作为事件史,洞察演变背后的人的因素、事的经纬、时的缘由、地的制约。依托制度史,跳出制度史,考察动态历史中跟制度关联的政治事相。以制度史研究锻炼出的逻辑能力,让历史研究显现更多的思想魅力。

志光嘱予为序,义不可辞,赘言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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