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妖异的“男变女”和“女变男”

首先来做个科普:人的性别由性染色体决定,具有XX染色体的人发育成为女性,具有XY染色体的人发育成为男性。那么,假如染色体配对出现特殊情况,导致一个人同时具有双性染色体,那么他(她)在生长发育的过程中就有可能同时具备男性和女性的第二性征,并最终同时拥有男性和女性的性器官。

大部分读者看到这里,可能会说——“哦”。

因为,这有啥,只是特殊的生理现象。接下来,想彻底变成某一种性别,做个手术即可;想继续保持双性人的身份,那也完全是个人自由,理应得到全社会的理解和尊重。

但是需要明确一点,上述对“双性人”的看法,完全得益于生命科学和社会文明的巨大进步,因为在古代,普遍把一个人兼具两种性别,或者在两种性别间发生变化,看成一种极其妖异的现象,而且对“男变女”和“女变男”有着截然不同的认识。

一、变化方式:梦里神仙来喂药

在古代笔记中,男女变易现象,最多见的是“女变男”,而“男变女”的记载则相对较少,二者的“待遇”也迥然有异——由于重男轻女的腐朽观念作怪,“女变男”是一种上天的奖励,而“男变女”则认为是对某种罪过的惩罚。

清代笔记《小豆棚》中记载,乾隆年间,郓城有个名叫李常和的人,“居城,开药肆”,年过四十了还没有儿子,时时发愁,后来新娶了一房小妾,“三年诞一儿”。李常和大喜过望,宠爱无比,让他的妻子服侍儿子和小妾,“稍不慎,则骂其不贤”。过了一个多月,把尿的时候发现孩子的小鸡鸡缩小如豆,接着不断内陷,又过了一阵子,“男化为女,哇声转雌”。作者曾衍东对此的评价是:“得子薄妻,如之何不男?”很明显是将李常和儿子的性别变化当成了一种“报应”。

《小豆棚》


与此同时,他又写了一则“女变男”的故事。“城西乡之方大头,亦无子,产五女。”后来又生了一个女孩,他的妻子觉得多张嘴吃饭,不如溺毙,方大头却说,无论男女,都是咱们的骨肉,不能做这样的事。这天夜里,忽然刮起大风,新生女孩的哭声越来越粗,早晨一看,竟变成了个男孩。曾衍东对此亦有评价:“爱女如子,如之何不男?”将这一性别变化同样当作“善报”。

一夜大风竟能让性别骤变,听来不可思议,比这更加荒诞不经的,是清代东轩主人所撰之《述异记》中的一则记载:“东明县城南八十里曰畸零营,居民陈氏兄弟二人俱无嗣,生女共九人,其第九女于康熙三十八年出嫁,至三十九年六月,闻雷,因内逼,往后园出恭。”上完厕所回到室内,忽然一声巨雷轰鸣,“已变为男子”。当地有人不信,专门去探访,“视其乳及下体,竟属丈夫”。

《述异记》


相比大风和雷电,更多的笔记在涉及这个问题时,采取的“标准程式”是“梦神喂药”。例如《子不语》写安氏之女“梦一老人手持三丸,如弹大,二红一白,纳其口而去,比寤后,觉小腹极热,喉痛异常,不一炊顷,阳出于户,竟成伟男,项下结喉突起”;《翼駉稗编》写杨翁之女“夜梦一白头媪,以帕裹蔗四寸,橘二枚,纳女衾中,既醒,觉私处坟起,则伟男矣”;《述异记》里写黄翁之女梦见白衣大士“抚其身,啖以一红丸”,黄翁之女觉遍体发烧,昏迷不醒七日后,变化为男子。

二、变化原因:孝女愿为继嗣人

当然,这些女子能够“变男”,还有一条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她们都曾经是“孝女”,为了父母无子而忧愁不已。前面提到的《翼駉稗编》里的杨翁之女贞姑就是这样。父母只有她这么一个孩子,她至孝,“父病不起,女刲臂肉三寸许,煎汤服之”,父亲病好了感慨,你是好孩子,可惜是个女孩,不能为我延续香火。“女闻,日夜露祷,愿赐一子,为父母嗣续计”,最后自己变成男身,“后娶妇,生二子”。

再如《醉茶志怪》记载:“邑有孝女某,已许字于人矣。其父母老而无子,以嗣续为忧。女抑郁不乐,遂日夜虔拜北斗,诚敬有年。”一天晚上忽然天降一神,赤发朱髯,面貌狞恶,问她有何所求,她说愿化男子以承宗祧。那神点点头同意了。“次日觉腹中暖气蒸蒸,下达隐处,扪之则阳在下也,俨然丈夫矣。”

最“绝”的当属《秋灯丛话》中写的一则故事:

《秋灯丛话》


德州有个姓孙的人,生了个女儿,十分聪明,“五岁能背诵古人诗句”。有一天孙某逗她说你要是个儿子就好了,女孩当即变色说:“父嫌我,当即去,再转为男子来矣!”当天夜里,她发起高烧,开始出痘,“其色黑,天庭一粒独大”。医生看了说毒盛难疗,用针挑痘,却毫无脓血流出。五天后,女孩死了。一年后,孙某的老婆又生了个儿子,“生而额有黑癜如珠,宛然当年疮痕”。

不知道读者看了这些笔记是什么样的感受,反正我在阅读时觉得可怜又可悲,这些女子已经被封建孝道和嗣续观念所毒化,完全失去了自我,认为生而为女就是一种罪过,必须用生命对父母进行补偿。而撰写这些笔记的作者,往往还要抒发一段对她们孝行的赞美之辞——镶上花边的糟粕只能更加令人生厌。

相比之下,袁枚在《子不语》中的那则“安氏之女”的笔记,稍有不同。

《子不语》


“乾隆四十六年,长沙西城之长安坊,地名青石井,有把总安姓者。”安把总的女儿方才五岁,就给张守备家当童养媳,婆婆虐待这孩子,“辄鞭笞交下,不胜其苦”。小姑娘熬到十三岁,实在受不了了,逃到父亲家。张家向他们要人,安把总看到闺女遍体鳞伤,心疼不已,“以女未及笄,不愿鬻养姑家,且留家,俟有吉期,备礼遣嫁”。张家没办法,只好同意了。

转眼四年过去,安把总的女儿十七岁了,必须嫁到张家,这女孩恐惧不已,“终夜哭泣,向天叩祷求速死,不愿出阁”。她的妈妈无计可施,哭着说实在是没办法啊,除非老天爷让你变成个男子,就不用出嫁了。当夜,就像前面提到的,女孩梦见老人喂药,醒来变成男儿身。张家听说后气急败坏,“以事属怪诞,疑安捏饰赖婚,控于县”。县令派人检验后,“确系男子,势难行嫁……当堂令安女放脚剃发,脱珥着靴,改男装而去”。

虽然最终逃过一劫,但细细一想,其手段依然是“去女性化”,在某种意义上,也依然是男权社会不容动摇的佐证。

三、变化如常:施以手术定性别

事实上,在中国古代社会,对男女变易这一现象,医学家们也有相对客观的认识,宣鼎在《夜雨秋灯录》中就曾经说:“(女变男者)状貌血气,本具男形,唯任冲二脉不足,似男而不成其男,为父母者误认作女。年至十六,气足神旺,阳事兴矣,郁不得发,是以病笃。幸遇名医,充以妙药,诱以所欲,自然阳茎突出,不复女矣。”

《夜雨秋灯录》


这里说的“名医”,是指有清一代杰出的医学家叶天士。

“姑苏有老翁,富而无嗣,仅生一女”,成年后女子突然患病,任谁都治不好,老翁只好重金聘请叶天士。叶天士为女子诊脉后笑着说:“这不是病,不过治疗的方法比较特殊,你得让她跟我住在一起,百日以后,保证还你一个健康的女儿。”老翁只好听从。叶天士把那姑娘带回家,选了一个漂亮的婢女跟她一起生活,除了给她按时服药外,还注意观察,“见女体渐壮,容渐舒,与婢情好日密,形影相随,知事已遂”。百日后带着她回到老翁家,老翁一看,跟叶天士一起回来的竟是一个帅气的小伙子,相貌又颇似自己的女儿,感到十分惊讶。叶天士大笑道:“这就是你的女儿,他其实是男儿身,只是容貌清秀酷似女孩,我不过是用药将她男性的一面彻底激发出来罢了。”并告诉老翁,其子已经与自己的婢女相好,老翁大喜,“愿以婢为儿妇,与天士结为姻娅,往来无间”。

清末民初,随着西方医学引进中国,开明的知识分子终于开始尝试着用正确的眼光看待“男女变易”问题,其中比较典型的一则笔记出自汪恸尘所撰之《苦榴花馆杂记》。

《苦榴花馆杂记》


“某君自新化来,为言该县晏君寿松之女,貌颇不恶,年十三四,学于邑中育德女校,已许字袁家第五子矣。”女子毕业后,恰好晏寿松到南京某学校任教职,她跟着一起去了。几年后,晏寿松病死,女子“逗留省垣数日”,与同乡一个小伙子住在一个公寓,不避嫌疑,为时人在背后戳戳点点,“以为有败行也”。等她回到家,母亲说你已经二十岁了,该出阁嫁给袁家的五小子了,女子说我是男人,怎么能嫁人?母亲“验之,果然”。这时袁家听说了,以为晏家赖婚,派内眷四五人往探,发现其“喉结暴长,无异成男,且颔下有须根隐隐然,既又揣其下体,则丰盈握矣”。

对这样一件事,社会舆论一时汹汹,汪恸尘却以为并非什么“妖异之状”,因为《上海时报》刚刚刊登了一则新闻:“日本奈良市三笠山麓广冈安次郎之妻,于去岁二月间举一女孩,至今年正月二十晚以来,此女孩私处渐见膨胀,继有圆状肉柱突出,家人大惊,即往大阪大学病院求诊,由医生证明,系女性变为男性,并施以大手术,使其可以排尿自如,现已成为一完全男子矣。”

整则笔记,无论是记述晏寿松之女还是广冈安次郎之女的事情,口吻都平平无奇,但是如果与之前罗列的那些古代笔记相比,就知道这“平平无奇”,是何等的来之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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