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字从诞生时即为书法艺术打开一扇大门

八千多年前,我们先人制作的陶器上,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图像与符号,有的像动物、有的像数字、有的像标志。这些图像与符号也就成了我们民族文字的起源。先人们在陶器上契刻或涂抹的图像与符号一定是想向他人说明什么,表达什么。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汉字是一种理性的产物。由于这些图像与符号的多样性、象形性、抽样性,因此可以说,这些表达一定意思的图像与符号已经为其后的书写艺术打开了一扇大门。

本文作者高金平


当一百二十多年前,从殷商古都安阳出土了所谓“龙骨”时,我们便知道在三千六百年之前,就有了成熟的比较系统的文字,这些契刻在龟甲、牛骨上的文字就叫甲骨文。甲骨文中的象形字已不是八千年前的符号,但这些智慧的象形字充满了美感,给人们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如飞翔的鸟、奔腾的小鹿、翘着鬃毛的骏马、张着大嘴的老虎、卷着长鼻子的大象、肥硕的猪等等。又如用抽象法造出的脚、手、眼、鼻等等,先人还用夸张法以大大的眼睛代替五官,如视、见、望等。甲骨文中的象形性字以及甲骨上占卜词的布局结构为后来的书法艺术的成熟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中国国家博物馆藏刻有文字的甲骨。 视觉中国资料图


2023年1月14日,北京,国家图书馆“二十世纪初中国古文献四大发现展”——殷墟甲骨文。


随着时代的发展,汉字也在不断演变中,到了春秋战国,甲骨文的一字多形,书写的不够规范得到了改善。书写的规范化和构形模式的形声化趋向变强。到了汉代,书法逐渐变为笔画和书法规范的艺术。此后不同时期书写者对书法的审美情趣也不断变化。如商周至春秋战国时呈现出的“尚象”主导倾向。所谓“近取诸身、远取诸物”“可通神明之德,类万物之情”这种“尚象”意识是实用的,也是审美的。应物象形的产物,其具象性是非常明显的,人以自己的生命意识关照万物,万物便有了生命。所以,那时篆文中出现蝌蚪、鸟、虫等。既有原始味的形象又显凝重醇古、多姿多态。这些都体现了当时书者对对象、形体、姿态的模拟吸取,并使其具有极大的灵活性、概括性和抽象性。

书法艺术发展到了东晋,出现了一些文人学士,他们性格直率,性情闲散,行为自由,无拘无束。由于这一批文人的运作,形成了神韵潇洒的典型风格。如,王僧虔,王羲之,王微之,王献之,他们认为行书更能反映个性,更能宣泄感情,表露心迹。加之魏晋时期道教和佛教的兴起,儒家学说逐渐衰落,社会环境日益宽松,这就使文人学士可以更自由地利用书法彰显自己的个性和兴趣。比较有代表性的如《兰亭序》,晋味十足。书写的自由与文采飞扬天衣无缝的融合,创造了天下第一行书,造就了“尚韵”的不朽之作。

汉魏东晋的书法艺术发展成熟,不仅出了杰出作品,也涌现一批书法理论作品。崔瑗《草书势》、卫恒《四体书势》、卫夫人《笔阵图》、钟繇的《隶书势》、张怀瓘的《书断》等。书法理论的不断涌现,为隋唐的书法理论兴盛打下基础,所谓隋唐“尚法”正是在这样背景下产生的,而书法法度也促使唐代正楷达到鼎盛状态。

颜真卿《祭侄文稿》。视觉中国 资料图


也许隋唐三百多年书法艺术受“法”束缚太久,宋代书法家认为不必斤斤计较,点画运行、结体构成应该自由抒发胸襟,这就是后来形成的“尚意”风格。到了元明,书法又重视形态美了、元代又讲法度了、明代尊崇古雅了、到了清代碑学又兴起,书家抑帖尊碑。总之,历史上各个时期对书法艺术的崇尚与权重各有差异,但我们必须注意到这些差异之外却有一个共性,即他们从未脱离传统文化精神范畴内的选择与尊崇。先人们在从事书法艺术创作时,无论怎么变化都没有离开中华民族精神和文化的表达,这才是书法艺术的传统核心。如:颜真卿的《祭侄文稿》、张旭的草书《心经》、米芾的《蜀素帖》、苏轼的《黄州寒食帖》、赵孟頫的《赤壁赋》、钟繇的《宣示表》、文徵明的《琴赋》等等,无不因其书法艺术魅力与其内在的人文精神和修、齐、治、平的家国情怀而历久弥新,光芒四射。

北宋米芾《行书兰亭序跋赞卷》。IC 资料图


钟繇《宣示表》。视觉中国 资料图


那么,用这个标准来看今天的某些书法的现象,特别是大家称之为丑书的问题,虽然不少人用“纯艺术”为之辩护,但如果用这把尺子来衡量丑书现象,就一目了然了。这些丑书不讲民族精神,不讲民族文化表达,不讲汉字字理的正确运用,不讲历代优秀书法作品的传承,他们在书写表现上露乖献丑,如:用女性头发作笔、用身体下部器官夹笔、用大喊大叫装腔作势,哗众取宠。从书写上看不出书法技巧,从结体上分不清是字是画,更别说健康意义表达。他们任性涂抹、泼洒、喷射,花样百出。从书写者身份来看,有的人有头有脸,有的甚至身处书法界高位,凭借话语权到处呼风唤雨,影响极坏;有的有一定社会地位,但毫无基本功,纯属胡乱涂抹,糟蹋书法艺术;还一种人追求名利,企图走捷径,但功夫欠缺,认知不足,用简单笔法凑合而成“脑残体”“孩儿体”浑水摸鱼,污染了书法生态。

总之,这些所谓的丑书、乱书,一个核心的要害,就是不讲字理,不能表现民族文化精神,用丑陋的行为涂抹出丑陋的“字”,恶化了中国书法艺术环境,糟蹋了我国引以为豪的传统书法艺术,这是我们书法界应认真思考与严肃对待的。我们绝不能让我们的后代,因这些人的丑陋表现所带来的一时的坏风气,差评为“尚丑”时代。                              

(作者高金平  中国殷商文化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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