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麻雀问题”的全球化与灭雀运动

目前全球麻雀数量在持续减少,但这似乎很少引起当下人类的关注与重视。历史上,特别是近代史上,似乎全球都出现了所谓的“麻雀问题”(The Sparrow Question),以至于世界各地都发生过大规模的集体灭杀麻雀行动。“麻雀问题”是指近代以来,麻雀给人类所带来的“麻烦”及人类围绕麻雀利弊而展开的讨论和争论,以及所采取的相关行动。麻雀在世界各地广泛分布,在欧洲属于本土鸟类,欧洲也是近代较早对麻雀进行数量控制的地区,比如德国以立法控制麻雀数量;19世纪中叶,英国针对“麻雀问题”在国内展开了广泛讨论,灭杀麻雀持续至19世纪末;1850年代以后,随着麻雀被引进到美国并在本土快速繁殖,1870年代开始,美国对麻雀的态度发生极大转变,大量民众视之为“瘟疫”。随后,美国兴起了大规模灭麻雀的讨论及行动。此外,1930年代苏联、1950年代的中国也都有集体灭雀的历史。

麻雀


对于19世纪英国的“麻雀问题”争论,马修·赫尔姆斯(Mathew Holmes)做过讨论,其从博物学、鸟类经济学等知识体系的发展角度进行分析,指出19世纪下半叶的博物学的主观性(即无共识性)和流行导致了一场关于麻雀效用的持续辩论。到了19世纪末,博物学开始衰落,经济鸟类学家建议对麻雀数量控制,以保护农作物。美国的麻雀问题却表现得更激烈,以19世纪末的集体灭麻雀行为最为引人注目,诸多学者指出,美国此阶段的灭麻雀行动是当时美国对外来移民态度的折射。在亚洲,中国从1955年底到1960年全国发起了一场全民灭麻雀运动,成为“除四害”运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运动于1955年底兴起,1958年时变成全民运动,经科学家1956年冬至1957年春、1959年下半年两轮批评,尤其是在其恶劣后果充分彰显之后,终于在1960年结束。对于此次运动的详细过程以及相关政治史研究成果已十分详细,在1950年代也兴起研究麻雀高潮,但其目的在于探知如何消灭麻雀,当然也有鸟类科学家通过实证研究去挽救麻雀命运。目前国内麻雀史研究多基于国内运动过程的史实梳理,缺少全球视角看问题,也未将近代以来全球麻雀问题进行整体性考察。本文从近代全球麻雀问题与农业生态关系角度,对人类的灭杀麻雀行为进行系统梳理与解析,思考麻雀物种的全球环境史意义。

一、近代以来“麻雀问题”的全球化

麻雀属于雀形目中的文鸟科(Ploceidae),文鸟科在全世界有69属13亚属26种,分化有578亚种,麻雀属(Passer Barrion)是其中之一。麻雀属下有家麻雀(Passer domesticus (Linnaeus))、黑胸麻雀(Passer hispaniolensis (Temminck))、黑顶麻雀、西域麻雀(Passer ammodendri Gould)、树麻雀(Passer montanus (Linnaeus))、山麻雀(Passer rutilans (Temminck))五个亚属13种。在全世界范围麻雀都有广泛分布,麻雀的栖息环境很广,但一般多栖息在居民点或附近的田野。大多在固定的地方觅食和在固定的地方休息。白天活动范围大都在2~3公里内,晚上藏于屋橼洞穴中或附近的土洞、岩穴内以及村旁的树林中。鸣声极嘈杂,平时总是三五只或更多的群集。麻雀体型较小,除翅膀较小、脚不能步行外,外形与其他鸟类差别不大。由于翅膀较短,不能长距离飞行,只可跳跃而不可步行,这是其区别于其他小型鸟类的重要特征,中文文献称“跃而不步”。麻雀在北半球集中于夏秋两季繁殖,通常产卵两窝,每窝产卵3~7枚,多为5~6枚,个别的可达9枚。卵呈卵圆形,无光泽灰白色,上有棕褐色粗斑及细斑。麻雀为害鸟的定位可以找到诸多文献证明,但为何进入近代,似乎全球各地都兴起了灭麻雀浪潮,其背后的深层逻辑是什么?

(一)欧洲国家的灭雀行为

对于西方国家对于处理麻雀的相关文献,目前主要依据19世纪末、20世纪初发表的期刊文章来进行考察。相比而言,文献比较集中讨论的区域,欧洲以英国、德国为主,美洲以美国为主。

麻雀在欧洲是本土鸟类,据20世纪初的鸟类学家研究,欧洲除意大利较少以外,麻雀广泛分布在欧洲大陆的各个角落。在欧洲国家中,较早开始控制麻雀的是德国,而德国麻雀的数量其实是在18世纪才逐渐增多的;从18世纪初到19世纪初,麻雀集中分布在德国的粮食产区,成为严重的经济问题,当局试图通过征收“麻雀人头税”(poll tax)来控制麻雀数量,即每个公民每年都必须交付一定数量的麻雀头,清点后焚烧。1816年以前,德国确实存在严重而持续的“麻雀问题”,在19世纪中叶以前,谷物是最重要的物资,谷物短缺是对国家安全的严重威胁。19世纪中叶以后,德意志联邦中的普鲁士开始由上层主导,在国内推广马铃薯主粮化,才帮助普鲁士度过粮食危机,并在与法国的战争中取得优势。19世纪末,麻雀造成的损失就变得不那么重要了。但尽管如此,麻雀一直被灭杀。在19世纪末美国系统灭杀麻雀时,欧洲的灭杀麻雀已经开展了至少半个世纪。当1886年一位美国人访问英格兰地区的农民对麻雀的态度时,本地农民对美国引进这种鸟感到困惑,民众称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花了50年的时间和大量的金钱来灭杀这种鸟,到19世纪末仍然在持续花钱灭杀麻雀,而美国却将其引到国内。

麻雀问题为何会在19世纪的欧洲率先爆发,应当与当时欧洲人口增加、农业生产扩大有关。动物考古学家及动物史学家通过对德国麻雀历史演变研究后指出,在中世纪,麻雀在德国并不常见。这或许与当时欧洲存在大量麻雀天敌有关,且15~17世纪欧洲气候进入“小冰期”。现有研究指出麻雀在18世纪以后的欧洲快速繁殖与人口增长、居民点增加、粮食增产有极大关系。具体而言:1700年以后,由于耕地和人口的增加,定居地的扩大,加之土豆在18世纪中期之后缓慢地被引进,谷类作物继续作为主要的农田作物;而18世纪猎枪的日益普及,导致大量的猛禽和小型捕食动物被杀死,大大减少了麻雀的天敌数量。这些因素导致麻雀在18世纪中后期和19世纪初期大量繁殖。随着19世纪欧洲城市化推进,交通工具中需要大量马匹,马粪成为麻雀的重要食物来源,这也导致19世纪是欧洲麻雀快速增长期。因此,19世纪初欧洲即开始灭杀麻雀。

(二)美国的灭雀运动

随着欧洲殖民进程的推进,麻雀被引进到新西兰、澳大利亚和北美。美国本土最初没有麻雀,1850年代后期才引入美国。刚开始只是作为标本从英国引进8对到纽约的布鲁克林研究所,但到19世纪末20世纪初,麻雀已遍布美国全境及加拿大南部地区。因引进的麻雀主要来自英国,所以在美国,早期习惯将其称为“英国麻雀”(English sparrow)。

最初引进的人认为,麻雀是一种食虫鸟。整个19世纪50、60年代,一直到1870年,美国东部都在大量引进了麻雀以遏制毛毛虫(caterpillars)泛滥。麻雀繁殖很快,也确实吃掉了一些害虫。在1855年至1870年期间,大多数人的意见是,进口麻雀对本地是有利。由于麻雀引进对防治害虫起到很好的效果,波斯顿还为麻雀修建了纪念碑。但此后人们发现这种鸟快速繁殖,挤占本土鸟类生存空间,其中以本土的知更鸟最为典型,而本土鸟在控制害虫上明显效果更好。加之麻雀抢夺粮食、污染屋顶、管道及建筑物墙面,以及破坏雨水供应等。很快这种鸟的名声就变得极坏,一些文献中将其描述为“瘟疫”。

美国的麻雀开始时是从城市向乡村扩散的,一些地方将其称“城镇鸟”(Town bird)。这是因为引进这种鸟的初始目的是在城市除害虫。因此,美国的麻雀扩散首先从大城市开始,然后是小城镇,之后是村庄,最后是人口稠密的农业区。1885年美国《科学月刊》(The Scientific Monthly)杂志的一篇文章或许能代表当时许多美国人对于麻雀的态度:人们发现麻雀比蛇和老虎危害更大,它们是大自然的小偷,赶走了更有益的鸟类。虽然它们也捕食一些害虫,但相比而言,其消耗玉米等粮食谷物的量更多,无论往那里去都带着祸患。从1880年代开始美国民众对于麻雀的舆论朝着有害转变,一些州此前保护麻雀的法令也被废除。

1889年美国农业部出版了关于麻雀的公报,研究了“麻雀”的食物结构,收集了大量抵制麻雀的证据,建议在美国各地消灭麻雀。1906年4月,A. H. 埃斯塔布鲁克(A. H. Estabrook)在美国的一些杂志上刊登一则公众对于麻雀态度的调查问卷。问卷开头指出:美国农业部门呼吁人们对“英国麻雀”采取行动已有17年了,但这十余年间,麻雀数量雀在不断增长,希望通过问卷形式来了解民众对以国家集体形式消灭麻雀行为的态度。问卷发布在The Auk、Bird-lore、American Bird Magazine、The Oologist和Maine Sportsman等杂志上,问卷内容如下:“你熟悉1889年农业部发表的第一号公报《美国的“英国麻雀”》吗?是否同意所提出的事实及其结论?你住的地方有英国麻雀吗?如果有,它们在数量上是增加还是减少?你是怎么消灭它们的?请列出你认为有效的方法。你观察到英国麻雀对本土鸟类有什么影响?你们当地的公众舆论会赞成采取有效措施消灭该物种吗?请陈述赞成或反对的事实和论据。”H.埃斯塔布鲁克(A.H. Estabrook)对读者回信进行统计如下:几乎都同意英国麻雀是一种令人讨厌的鸟;从数量与分布上看,英国麻雀在美国落基山脉以东的整个地区大量存在;应对麻雀的方法,大概有摧毁巢穴和幼鸟,射击和毒杀等几种,其中毒杀所用的药剂为士的宁(strychnine);麻雀对本土鸟类的影响最为重要,也是大多公众关心的问题,部分读者讲到了麻雀抢占、杀死其他鸟类的亲身经历;除非问题变得十分严峻,公众对采取措施消灭麻雀一般表现得无动于衷;对于采取集体行动杀灭麻雀的行动,绝大多数问卷参与者都考虑了本土鸟类面临的巨大危险,这是要求灭雀的充分理由。虽然也有几封信说,在道德上人类没有权利杀死英国麻雀或任何其他生物。埃斯塔布鲁克认为,虽然已经有很多人在为消灭麻雀作各种努力,但都只是暂时的、小范围的,要从根本上灭绝麻雀,必须整个国家立刻行动起来。

虽然灭杀麻雀行为一直存在争议,但不影响灭雀行动。奈德·迪尔伯恩(Ned Dearborn)1917年发文介绍了灭雀的具体方法,包括破坏巢穴、射杀、诱捕和毒杀。其中,诱捕无疑是最好的。麻雀很好吃,有营养价值,建议把它们用作食物,可以减少麻雀的数量。详细介绍了制网捕麻雀技巧、射击要点、制人工雀巢诱捕及用士的宁毒杀之详细方法。为激励民众参与灭杀,美国许多州发布赏金计划,但这导致许多与麻雀相似的鸟类遭到灭杀。在如此缜密的捕杀计划下,麻雀此后在数量上确实有减少。在俄亥俄州莱克伍德地区,麻雀数量就有较大的减少。虽然这也与各地区作物种植结构及牲畜饲养变化有关,但人类的大量捕杀无疑是其中重要原因。

当时的美国本土生物学家担心麻雀成为“生态扩张”物种,一些学者认为美国在1870年代以后激烈灭杀麻雀,或许是当时“本土美国人”对外来移民反应的折射。因为在“麻雀战争”(the sparrow war)期间,美国有大批的南欧、东欧人,以及日本人和中国人移民。为了突出麻雀的不端行为,当时的一些学者使用“黄祸”(yellow peril)一词,该词流行后又被用来指代来自中国和日本的移民。在19世纪70~80年代,对这种鸟类,甚至有人建议出台一项“排除麻雀法案”(sparrow exclusion act),而1882年美国国会即通过了《排华法案》,在对华人的指责中,也有诸如肮脏、抢占本土人工作机会等控诉,这种与麻雀的指控十分相似。因此,灭麻雀运动就不仅仅只是针对一种鸟类物种的行为,还具有了某种政治要求的表达,一场物种战争就具有了政治色彩。当然,将英国麻雀与美国对待当时的人口移民进行关联,并不具有必然的合理性,或许这只是一种时代的巧合。

进入1940年代后,美国的生态学家提倡对引入美国本土的英国麻雀进行深入研究,因为不管时人如何鄙视它们,其已经在北美广泛繁殖,人们应该学会如何去接受它们,而不是忽视,应该重视对这种鸟的生物学理解。经过近百年的繁殖,英国麻雀已经在美国自然生态系统中占据自己的生态位,对这种鸟也需要重新评估,而且麻雀也正在适应某些地方的自然平衡,比如在1944年春,美国俄亥俄州东北部榆树因枝叶溃烂而枯萎,因麻雀捕食害虫而导致这场森林灾难得以安全度过。但因为麻雀本身具有的问题(如偷食谷物),仍需要对这种鸟进行控制,而最理想状态是尽可能地改变有利于麻雀生存的环境。从全部铲除到逐步改变适宜麻雀生存的环境,从呼吁全民进攻转为有条件的限制与制约,以达到控制麻雀增长。此后美国对麻雀之态度也基本如此,未出现如19世纪后期、20世纪前半期的全方位灭杀行为。1950年代以后,特别是1970年代后,美国公众和文献中更多使用家雀(House Sparrow),除在叙述历史史实时,很少再使用英国麻雀(English sparrow);在近些年的美国城市展览中,对于麻雀的介绍也以街道和后院的“邻居”(Neighbors)形象出现。表明美国本土对这种鸟的态度在发生变化。

除北美以外,新西兰以及澳大利亚也是麻雀引进后在当地大量繁殖,并带来严重后果的地区。在新西兰,因为麻雀的数量如此之多,民众被要求采取协调一致的行动,当地的每个县都任命了一名特别官员,他们的唯一职责就是消灭麻雀,费用由每个县征收的特别税承担;在澳大利亚,麻雀的数量正以惊人的速度增长,本地人也在奋力灭杀麻雀。相较而言,中国近代以来对麻雀的态度,比较能反应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自然观在近代化进程中的转变过程。通过梳理传统文献,我们发现,古代中国人对于麻雀之态度是较为复杂的,也并没有完全要将其灭杀之心态。相反,我们发现中国传统文化中更多是与麻雀共生,麻雀与人类共居,人类也将其作为医药、食物之源。但进入20世纪以后,这种情况就逐渐转变,而尤其以1950年代最为激烈。

捕捉麻雀


二、医药与饮食之源: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麻雀形象

由于麻雀广泛分布在全球各地,各地对于麻雀的态度与文化认知各有不同,有些文化中将其视为圣鸟,也有地区将其视为不祥之物。传统时期,中国文化中并不将麻雀视为完全意义上的“害鸟”,而是偏向于将其视为与人类相伴而生的常见鸟类,这种鸟可以作为医药资源,同时还是食用对象,这是中国传统自然观的典型呈现。西方学者对于中国食用动物(野生动物)有诸多批评,包括医药中对野生动物的使用。传统时期,与人同处一个生态系统中的许多动物确实被中国古人作为治病良药,甚至是美食。麻雀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就以药食的形象出现于历史典籍之中。

《说文》中对“雀”有解释:“雀,依人小鸟也。从小、隹。读与爵同。”有人解释“雀”乃鸟之通称,但《说文》中的“雀”解释为麻雀是较恰当的,依人小鸟与麻雀与人为邻的生活习性符合。麻雀乃依人小鸟,筑巢于房前屋后。因此,古人又称麻雀为“宾雀”,视之为宾客:“髙诱注《吕氏春秋》云:宾雀者,老雀也,栖宿于人堂宇之间,有似宾客,故谓之宾雀。”晋崔豹《古今注·鸟兽》:“雀,一名嘉宾,言常栖集人家,如宾客也。”仅从字面意思看,古人将麻雀视如宾客,像客人一般。

中国古代对麻雀的称呼有逐渐从“宾雀”转向“家雀”之变,这在晚近时期更为明显。光绪《米脂县志》称“今俗呼为老家雀儿”。民国陕北《安塞县志》记:“瓦雀,一名宾雀,一名麻雀,今俗呼老家雀儿。”山东烟台莱阳县《县志》载:“麻雀,一名瓦雀,一名宾雀,以其栖宿檐牙瓦缝间,如宾客然,俗称家雀。”总之,麻雀是百姓人家寻常所见之物,因与百姓居住相邻,逐渐被视为家雀。

麻雀肉入药能治病,很早就被中医典籍所记载。早期的医书典籍中记载麻雀肉对男性疾病及妇科病皆有奇效,但也能引起“乱性”。《金匮要略方论》中就指出:“妇人妊娠食雀肉,令子淫乱无耻,雀肉不可合李子食之。”《本草纲目》载:“雀,短尾小鸟也。……如宾客然,故曰瓦雀、宾雀,又谓之嘉宾也。俗呼老而斑者为麻雀,小而黄口者为黄雀。”将雀分为两种:麻雀和黄雀。一些地方志中也直接将雀分两种,清同治年间山东地区的《黄县志》载:“雀,有黄麻二种。”这种“黄雀”在很多地方志中记载为“黄鱼”所化,如光绪年间广东地区的《吴川县志》:“黄雀,六月海中黄雀鱼所化,十月入海为鱼。”肇庆地区称“禾花雀”:“禾花雀,似麻雀而小,灰黑色,惟霜降前后数日有之,产砚洲芦苇中,捕以昏时。土人以为黄鱼所化。”禾花雀也是广东地区重要的美食之源。

麻雀的这种药用功效主要表现在“令人有子”上,《本草纲目》载:“冬三月食之,起阳道,令人有子,壮阳益气,暖腰膝,缩小便,治血崩带下。益精髓,续五脏不足气。宜常食之,不可停辍。”除可治不孕不育症,以雀肉煮“麻雀粥”,还能“治老人脏腑虚损羸瘦,阳气乏弱”。这种粥食疗之法也被许多养生书收录,如清人曹庭栋《老老恒言》中记“麻雀粥”,可“治老人羸瘦,阳气乏弱。麻雀炒熟,酒略煮加葱和米作粥。按兼缩小便,暖腰膝益精髓,食疗。”麻雀肉还特别能治男女“血枯”之症。血枯并非妇女专症,其病机理主要是肝肾两伤,精、气、血俱虚,在女子表现为“月事衰少不来”,在男子表现为“伤精”。李时珍指出,“今人知雀卵能益男子阳虚,不知能治女子血枯,盖麻雀卵益精血耳”。清方旭《虫荟》中也载:“卵有斑,能治妇人血枯。”

《本草纲目》中还记载了麻雀肝、头血、脑、喙、脚胫骨、雄鸟屎入药之功效,其中麻雀肝治肾虚阳弱,头血治雀盲,所谓雀盲即指人在“黄昏时无所见,如雀目夜盲也。”取头血点之。麻雀脑主治“绵裹塞耳,治聋。又涂冻疮。”麻雀喙及脚胫骨主治“小儿乳癖,每用一具煮汁服,或烧灰,米饮调服。”麻雀粪特指雄雀粪,称“白丁香”,可治眼疾。明人袁学渊在《秘传眼科全书》对雄雀粪治眼疾也有记载:“白丁香,即麻雀粪,尖而白成粒者佳,黑头者不用。取白者用三黄汤煮过,复用清水飞过,取轻浮者,日干,其性能烂肉,不可多用,去努肉攀睛及多年老翳膜。”麻雀的这些药用价值,也被诸多地方志载入,成为普通百姓常见药材,如贵州《麻江县志》中记载:“(麻雀)其色褐,其呜节节足足,栖宿人家,性贪饶,群聚啄食,叱去辄来,卵味酸温,主起男子阴痿症”;海南琼州,乾隆《琼州府志》称:“麻雀,又名瓦雀,其粪即白丁香,治眼翳”。

除医药之用外,麻雀在很多地方还是饮食之源。中国江南地区,食用麻雀是一道受人欢迎的风味佳肴。浙江北部,当地人在稻麦黄熟时会到田中捕捉麻雀:“雀,俗呼麻雀,又一种名黄雀。麦稻熟时,飞集田中,多至千百,土人捕之以为馔中美品。仁和桐扣山、临平山,钱塘黄梅山、西坞山、石和尙山、万松山,海宁葛屿山、胡家山,于潜岝崿山,多雀。麦黄时,有细雀漫天而集,土人以丝网育之,美于常味。”清人袁枚在《随园食单》中有煨麻雀之法:“煨麻雀。取麻雀五十只,以淸酱甜酒煨之,熟后去瓜脚,单取雀胸头肉,连汤放盘中,甘鲜异常。”而浙江越地的传统农村,民众流行专门食用麻雀以祈子、求福、为小孩除病、消灾习惯和俗信。对麻雀食稻谷,当地也态度迥异,宁绍地区认为是麻雀为当地带来了稻米,麻雀吃稻米是自己吃自己,没有关系。

中国古人并未对麻雀表现出特别的排斥。从史料记载看,麻雀也有诸多正面形象被载于史书中,诸如麻雀报恩、麻雀治蝗等故事,如咸丰《顺德县志》记载了一位名胡景宪的孝子行孝故事:“景宪甫七岁,母患头风,医言:麻雀可疗,仓卒未得,乃登楼跪祷,忽有数雀飞入,获以奉母,遂愈,人异之。”因此,一些地方麻雀常被作为报恩情感的指代物。麻雀充当捕食蝗虫,救民于水火的故事也比比皆是,如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夏,吴中地区有称“金姑娘娘”的地方神,取麻雀以驱蝗:“我(金姑娘娘)非人,乃驱蝗使者,即俗所称金姑娘娘,今年江南该有蝗灾,上帝不忍小民乏食,命吾渡江收取麻雀等鸟以驱蝻蝗。”同治年间的湖北十堰地区的房县发生蝗灾,县志中也记载了当地麻雀食蝗的故事:“十年春,蝗生月余,忽有山麻雀无数,啄之,蝗乃尽。”因此,文献中不乏人对麻雀啄食粮食却不扑打的例子,如清人李苞在《敏斋诗草》中有“雀食粟引”诗:“童子自外来,雀饱犹未也。以眉语童子,莫将麻雀打。”生动再现麻雀食谷与主人不愿打扰场景。

晚清民国时期,地方志中记载麻雀为害的史料逐渐增多,宣统《长白汇征录》:“(雀)群飞田间,于禾稼熟时,为害尤甚。”民国《景县志》载:“(雀)飞则成群啄食禾黍,故农家称为害鸟。”民国《新绛县志》:“麻雀俗名非(读若西)虫子,处处有之,且极多,每当田禾熟时,则千百为群而食,故为害鸟之一。”民国《镇东县志》:“(雀)群栖瓦檐下,出食田禾,为农家之害鸟,俗呼鹁鸽。”一些民间习惯中将其称为“家贼”:“雀,一名家雀,一名瓦雀,俗呼老家贼。”捕杀麻雀在古代中国当然是较为普遍的,对麻雀等鸟类的个体捕杀行为一直没有停止,只是集体性的行为似乎要到1950年代。

古代绘画中的麻雀


三、1950年代的中国“麻雀问题”与灭雀运动

欧美国家对麻雀的宣战行为是否影响了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农业大国中国,未敢定论。可以肯定的是,20世纪初国人对美国的灭雀行动是知晓的,笔者所见民国《息烽县志》中记载了当时美国的麻雀繁殖情况:“今之谈动物者,曰美利坚国,百年以前不见此种,有人携一千五百头放养之,未三十年间,已弥布全国,其孳息之强,尤可见矣。”可见方志编纂者对美国灭雀行动定然也是知晓的,但却不记载其灭杀行动,只是以“按语”口吻介绍了麻雀在美国的情况,附在麻雀入药之后,表明当时的中国并不认可西方的灭杀行为。

中国1950年代的灭雀行为是与“除四害”行动一并开展的。但“除四害”始于1952年初的爱国卫生运动,当时提出“消灭苍蝇、老鼠、跳蚤、虱子和蚊子等传染病媒介物(俗称‘五害’)”,还不涉及麻雀问题。1955年11月,国家领导人在杭州和天津分别同十四个省委书记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共同商定农业发展“十七条”,并计划在1956年1月提交国务院讨论。十七条内容中第十四条为“除四害”,“即在七年内基本消灭老鼠(及其他害兽),麻雀(及其他害鸟,但乌鸦是否宜于消灭,尚待研究),苍蝇,蚊子。”此时麻雀进入“四害”行列而正式被灭杀。“四害”中,其它三种害虫主要与疾病卫生有关的,麻雀主要影响粮食产量。对于中国1950~1960年代的灭雀运动虽然已有不少研究成果给予了关注,但为将细节问题更多呈现,笔者还是以《人民日报》1950年至1960年发表的社论、新闻、评论为线索对此事再进行梳理。

在高层发出全国除麻雀等四害的号召后,很快在各地就掀起灭麻雀运动,而灭杀麻雀的主力为各地青少年。1956年1月初,北京市郊的火器营乡就基本消灭了乡范围内的麻雀,青年和民兵成为捕杀麻雀的主力。这些青年中的代表,在随后北京打麻雀突击动员大会上作经验分享。共青团江苏省委也在1月6日的广播大会中,号召各地青年积极参加灭雀行动。同样,陕西富平县九万多青少年两天内就消灭了77,000多只麻雀。甘肃高台、永宁、银川等十多个县市的青少年,在一周内即消灭了23万多只麻雀。

作为动物学专家,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室研究员郑作新在1956年1月8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以专家身份为灭杀麻雀提供方法指导。在此时的鸟类动物学专家笔下,麻雀完全等同于害鸟。麻雀虽然在育雏期也吃虫子,但“从全年的情况来看,麻雀的为害远远超过它对农林的一些益处。”这无异给麻雀宣判了死刑。“消灭麻雀是一个群众性的工作,必须发动和组织群众去做,并且要坚持下去,才能大量地歼灭麻雀,达到消除雀害的目的”。随后在1月12日的《人民日报》上又刊发了专文《除四害》,号召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群众性除四害运动。在社论文章中,再次突出麻雀对于粮食增产之不良影响:“农业生产中的首要任务是保证粮食的增产。为了提高粮食产量,国家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农民付出了大量的劳动;但是由于老鼠、麻雀和其他害兽、害鸟的破坏,不但大大削减了粮食产量,而且还使已经收获的粮食遭到大量损耗。因此,消灭老鼠、麻雀等害兽、害鸟,是减少粮食的损耗,保证粮食和其他经济作物产量增加的一项基本措施。”“据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室的试验,一只麻雀一年约吃谷子三升。全国被麻雀吃掉和损坏的粮食数量不比老鼠少”。在此情势下,粮食增产,就必须扫灭麻雀。

郑作新是当时国内著名的鸟类动物学家,1930年代毕业于美国密歇根大学生物学系,回国后从事鸟类区系调查与系统分类学研究。1950年,调入中国科学院从事鸟类标本整理工作。作为长期从事鸟类生物学研究的专家,其对欧美国家的灭雀历史过程不可能不了解,但还是在初期的运动中参与鼓吹灭杀麻雀,这或与当时国内声浪裹挟有关。他在文章中支持灭杀麻雀,且指出“麻雀对农作物益处不大,而害处却很大。”但他也部分肯定麻雀在特定季节里捕食有害昆虫,肯定“在城市和林区的麻雀,可以不要消灭”的观点,并认为应该研究如何在农作区控制和消灭麻雀。

从1955年11月开始,全国各地都开展了轰轰烈烈的灭雀运动,有组织地全面推进,形成各地“大战麻雀”景象。一首短诗生动再现了当时全民灭雀的震撼场面:“漫山遍野,天罗地网。树桠屋角,不准躲藏。昼夜不休,张弓放枪。麻雀绝种,万石归仓。”不论白发老人或幼齿孩童,不论工人、农民、干部、学生、战士,人人手持“武器”,形成声势浩大的“麻雀过街,人人喊打”的局面。就连中科院也有两千多科学家和工作人员参加了“战斗”,“鸟类学家郑作新一面指挥一面轰赶。科学家华罗庚、钱学森等今天早晨不到五点就带着‘武器’进入了‘战区’”,“麻雀大遭殃,粮食省满仓”。上海人民也在1958年4月27日开展了一场全面围剿麻雀的大战。早晨五时,在全市灭雀总指挥发布总攻命令后,设在大楼屋顶上、树上、路旁、田野间无数的岗哨立刻金鼓齐鸣,红旗飞舞,对麻雀展开了轰、赶、捕、打,共歼灭麻雀和掏毁麻雀蛋二十五万一千六百二十四只,捣毁雀窝十一万零六百二十一个。以军事化战斗方式剿灭麻雀在各地普遍开展。

1959年下半年各地出现严重的虫害,促使高层领导人反思灭雀运动与虫害问题可能存在关联。一些生物学家提出要为麻雀平反,1959年11月27日中科院向高层领导人提交了麻雀问题的最新报告,报告指出:对于麻雀是益鸟还是害鸟,国内外科学家意见不完全一致,一般认为由于地点、时间不同,益处和害处也不同。如城市、林区、果园和农作区不同,不同季节也不同,在谷物收获季节危害最严重;有些科学家倾向于提消灭雀害,而不提消灭麻雀;许多生物学家都认为修改后的《全国农业发展纲要》(1957年修正草案)还是比较合适的,但有的城市没有很好执行。11月29日毛主席在报告上批示印发杭州会议参会者。随后中国科学部于1959年12月29日和1960年1月9日召开两次麻雀问题座谈会,成立“麻雀研究工作协调小组”,公推中国科学院生物学部童第周为主任。1960年3月,毛泽东在指示“麻雀不要再打了,代之以臭虫。”全国性的灭雀行动开始停止。1960年4月10日在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了《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将除四害中的“麻雀”改为“臭虫”,轰轰烈烈的灭雀运动到此结束。

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后的“打麻雀运动”


1950年代的灭雀运动不仅是一场针对麻雀的灭杀行动,也是一场“训练人民”的运动,人民在此次事件中表现出的全民参与、行动一致,为此后各种活动开展提供了经验与模式参考。这种运动的发生当然与领导人的个人经历与因素有极大关系。但苏联在1930年代也有过集体的灭麻雀行动,就不能只是简单的归结于领导人因素了。当时的这一行动被介绍到国内时,还被视为奇谈:“这真是奇特的命令,闻所未闻的奇特命令。苏俄各乡村的官吏,最近忽从莫斯科的克拉美陵宫(笔者按:克里姆林宫)中,得到捕捉一万三千五百三十个麻雀的紧急命令。乡村官吏,虽则对这突如其来的命令,有些惊奇,但中央政府的命令,谁敢违抗,当然只好奉命唯谨,火速进行。各处举行群众大会,将中央的命令,公布于众。各乡村上的人,得到这命令后,大家也日夜热狂地捕捉麻雀,认为这是一种爱国的责任。……苏俄人民这样的热狂,麻雀当然倒了霉。有一次有二千个(只)麻雀栖息在积谷仓上,给乡村上的人一网打尽。”对苏联灭麻雀的出发点与目的,因未见详细的一手材料,不过多阐述。20多年后的中国灭麻雀运动与此何其相似。无论是美国、苏联还是中国,都爆发了集体灭麻雀运动,笔者曾试图在中国与西方的灭雀行动间找到直接关联,但一直没有史料证明其直接相关。世界各地都发生了大规模灭杀麻雀行为,这本身就是一个有趣而耐人寻味的全球史问题,促使我们从人类社会发展与动物生境角度再审视近代以来的麻雀问题。

四、近代以来全球农业集约化与麻雀生态

工业革命以来,人类改造自然能力极大提升。人类对地球的环境影响甚至被提升到与大自然力量相媲美的高度。近些年,学者们将人类改造自然能力提升的新时期称为“人类世”(The Anthropocene)。“人类世”的人类有强大的自信,改造自然、征服自然成为人类新认知体系。一切违背人类自身利益的环境要素都可改变,这种思想不仅在欧美国家如此,苏联乃至中国也如此。此外,工业革命以来全球人口的增长速度也持续加快,17世纪末至18世纪末是死亡率持续大幅下降和出生率上升的时期,这推动近代以来全球人口的加速增长,全球人口从18世纪中叶的8亿多,到19世纪中叶接近13亿,至1930年代接近20亿。人口增长对于导致人类对于粮食的需求与危机意识更为强烈,人类不断追求土地高产化、集约化。而在人类中心主义思潮促动下,对“威胁”农业安全的其他物种集体灭杀。

对于1950年代中国的灭雀行为,领导人个人意志虽重要,但全球其他国家也出现这种灭雀行动,则表明此阶段人类发展中面临同样问题。麻雀命运与近代以来全球农业由个体、低产向高产和集约化发展转变有关。中国的灭雀则与国内急切希望提高粮食产量的迫切愿望相关。虽然欧美各国,特别是美国灭杀麻雀运动的原因是多元的,但最核心的问题仍然是麻雀被指控对粮食作物的损害,诸如小麦、玉米、燕麦、水稻、荞麦等主粮作物。

全球农业发展过程中都会面临两个棘手问题:农业增产与害虫矛盾。传统时期,农业上的害虫更多依靠鸟类的捕食。在欧洲,鸟类是控制害虫媒介的论说很早就形成,从18世纪中叶开始,从本杰明·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到伯纳丁·德·圣皮埃尔(Bernadin de Saint-Pierre)都认为鸟类在维持自然的和谐平衡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人类应该对其给予保护。这种看法也是19世纪欧洲在向世界各地的殖民地引入鸟类的初衷,即用鸟类消灭害虫。麻雀是引进物种中最成功和分布最广泛的鸟类之一,在阿根廷被用来控制飞蛾,在澳大利亚用来控制各种昆虫,在美国和加拿大用来控制成熟行道树上的黏黏虫和剪刀虫(cutworms)。美国也正是在此背景下,于1850年代开始从东部引进麻雀。从最初的乐观态度,到1870年代出现不同意见,并展开激烈讨论。

为了解麻雀是否有经济价值,美国在1880年代还曾对鸟类在农业、生态系统中的作用做过系统调查,并于1883年成立了鸟类学家联合会(The American Ornithologists’ Union ,AOU),在成立的第一年就开展了三项调查研究:一个是关于北美鸟类地理分布,一个是鸟类迁徙研究,第三个即为“英国麻雀”的经济地位,而第三个研究直接导源于当时国内的麻雀争论。但开展麻雀调查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投入,学会无力开展,呼吁国会拨款支持。1885年大量的调研工作被美国农业部接管,而且美国农业部专门成立了一个鸟类经济学调查司,为鸟类与农业关系提供了制度上的合法性。调查人员通过对北美各地搜集的麻雀进行胃部解剖,这种“科学”实证性的调查方式为美国麻雀与农业关系走向奠定基础。1889年美国农业部即在大量调查、搜集证据基础上发表了一份公报,公报以详实的数据说服对麻雀还存在非理性情感同情者。

有麻雀同情者,表示仍有许多人认可其在防治害虫上的经济价值,但1930年代这种认可就被农药杀虫取代了,即防治害虫不再依赖于麻雀鸟类,而直接用化学杀虫剂,这种趋势在1940年代后变得更普遍。当然,这也导致美国在1950、1960年代由于大规模使用杀虫剂而出现严重的生态问题。蕾切尔·卡逊的《寂静的春天》在此背景下产生。而中国1950年代对待麻雀时,从一开始就将其视为偷到粮食的窃贼,与国家要求粮食增产的愿望产生矛盾。因此,中国的灭雀行为没有经历长时间的酝酿与发酵,很快就在全国号召灭杀,这在根本上与国家粮食为纲的战略目标有关。

中国的灭雀行动是在农业发展规划过程中被提出的,从农业“十七条”到“四十条”,国家一直在强调增加粮食产量。1955年11月国家提出农业发展十七条,其中第十一条就是要将南北方的粮食亩产量提升,并给了一条标准线:“在十二年内(1955~1967),平均每亩粮食产量,在黄河、秦岭、白龙江、黄河(青海境内)以北,要求达到四百斤,黄河以南、淮河以北五百斤,淮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八百斤”。1956年1月23日中央政治局提出《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将农业十七条扩充为四十条,其中涉及粮食增产的内容变化不大,但更为细致。第十五条提及增产的方式中要扩大复种面积。即从1956年开始,“在12年内,按照不同的地区,把耕地的复种指数分别平均提高到下列的水平:(1)五岭以南地区,要求达到230%。(2)五岭以北、长江以南地区,要求达到200%。(3)长江以北、黄河、秦岭、白龙江以南地区,要求达到160%。(4)黄河、秦岭、白龙江以北、长城以南地区,要求达到120%。(5)长城以北地区也应当尽可能地扩大复种面积。”此前一些只种一季稻的地区,开始大力推进双季稻种植。

双季稻在南方试验种植始于1950年代初,1955年粮食亩产量定额化以后,很多地区开始大力推广。比如云南在1950年就开始执行双季稻种植的政策。由于双季稻的种植需要保证两季水稻有足够的生长时间,两季接茬节令把握非常重要,稍有不当可能造成两季都无法有好收成;加之耕作习惯等原因,双季稻推广过程比较费劲,一些地方农户对种双季稻思想不积极,“一怕牲口吃,二怕把田种瘦了,来年种不够吃;三怕拖长时间影响明年栽种时间,四怕别的人还说:‘寡妇才吃双季稻,姑娘吃了要嫁两个男人,吃不得。’”农业“十七条”、“四十条”颁行后,地方上对种植双季稻不再抱试试看态度,开始全面推广。但双季稻种植中所面临的问题依然存在,在很多地区经常出现头茬因低温而大面积出现烂秧。低温烂秧可以通过调整栽种时间把握,人不能把控者就主要来自于雀害。因此很多地方都将麻雀损害作为影响双季稻推广种植的“罪魁祸首”,比如1954年长沙双季稻推广种植中,地方工作人员就写信给科研机构,称麻雀啄食而导致第一季早稻损失惨重,“受害的稻穗竟达35%,也就是说,假设一亩田可收四百斤,麻雀损害的粮食就有140斤”。云南西双版纳地区麻雀对稻米的损失严重地区也达到三层左右,“由于品种或熟的早迟不同,所以受雀害的轻重也随之不同,但有严重损失30%左右。因雀身小灵敏,人来躲于谷内,人走后又结群而来,所以损失很大,虽用草人吓,但还不解决问题,只有合理分工,让老人和小孩亲自赶雀,顺便也能看管田水。”再如1957年10月四川南充专区开展“消灭麻雀,保护晚稻”运动,参加人员包括数万青少年和一部分成年人。麻雀确实会对早晚稻谷物造成损害,但各地都普遍抱怨麻雀对稻作产量的影响,又有夸大之嫌。

张乐平漫画《天罗地网》,记录了1958年这场声势浩大的“剿雀”战。


只有当意识到麻雀这类鸟不仅仅只是偷食粮的害鸟,还具有其经济价值属性,集体灭杀会导致农业害虫剧增并影响农业产量时,才被紧急叫停。因此,根本上决定中国境内麻雀命运的不是生物学家的反对意见,也不是生态学意义上的生态保护思想,而是是否影响粮食增产这一根本原则。灭杀麻雀会影响产量,就停止灭杀。停止集体灭杀后,将注意力集中在仓库、粮仓保管上,麻雀胆敢进入粮仓,依旧灭杀:“不要再发动群众到社会上捕打,应积极加强粮库的防雀措施,阻止麻雀进入仓库,对进入仓库或货场的麻雀,仍必须迅速驱除或捕杀。”

另外,中国人对待麻雀的态度转变及1950年代表现出的惊人集体力量,与农业发展格局发生根本变革有极大关系。中国传统农业一直是小农个体经营为主,但到1950年代,中国开展农业集体化合作,土地集体耕种。从根本上看,小农经济是个体行为,对于麻雀的态度也是个体行为,粮食收割时的麻雀偷食行为只涉及家庭劳动力调配问题,传统时期农家中的孩童就成为驱赶麻雀的主要力量。这种小规模的驱赶行为对于麻雀种群构不成威胁,而且驱赶和扑打只是集中在农田区,森林、荒地以及城镇等缓冲区并未遭受直接影响。集体化农业后,这种格局发生根本变化。

五、结语

近代以来,麻雀这种鸟类对于人类生态系统影响兼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作为本土物种,其种群繁殖与近代以来农业集约化发展产生矛盾;其二,作为外来物种,麻雀的繁殖在短期内又威胁到本土鸟类的生存,成为生物入侵的典型代表,其中以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最为典型。近代以来人类对麻雀的态度与采取的行为方式,可以作为近代以来人类认知环境、自然及本我历程之参照。

在近代工业文明推动和人类中心观驱动下,人类对危害或有潜在危害的生物采取灭杀,这是人类发展中过分强调自我而忽视生态系统自身复杂性之体现。人类对麻雀的这种全球性灭杀行为,不应该作为彼此孤立个案研究,而应该从全人类视角、以长时段来思考。麻雀是与人类关系最密切的鸟类之一,其与人类的共生关系始于人类农业起源定居之时,人雀关系在很长时间内呈现的是人类与周边自然环境协同进化。但在近几百年的人类发展过程中,麻雀与人的协同演进关系被高速推进的人类文明进程打破,并且人类也在极力抛弃这种长期以来所形成的共生关系。随着人与自然越来越远离,城市化进程中适合人与麻雀共生的环境改变,城市中的麻雀也逐渐减少甚至是灭绝。而在农村广大地区,由于高效除草剂使用的增加,也意味着许多地区没有了杂草种子;使用更高效的农业机械,也减少了粮食外漏,这些都促使麻雀数量也在减少。近代历史上人类极力想灭杀的麻雀,随着人类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以及农业集约化、高农药化,从人类生活中“自然地”脱离了出去,人类可能要警惕掉入新的“寂静春天”陷进中。

(本文原载《澳门理工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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