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与野蛮:《与狼共舞》中的白人与印第安人

文明与野蛮:《与狼共舞》中的白人与印第安人

电影男主角与他的狼

《与狼共舞》是一部美国西部题材的电影,描述了美国白人军官邓巴在南北战争之后自愿到西部前线驻守,并与语言不通、文化不同的土著苏族印第安人友好相处,结下深厚友谊的故事。

电影中初到西部的邓巴被西部广阔的原野和壮丽的风景所吸引,独自过着平静而单调的生活。陪伴他的是一只白色的野狼,被邓巴取名为“两只白袜”。苏族印第安人因为看到邓巴与这只狼一起玩耍,便为邓巴起了一个印第安名字“与狼共舞”,也就是影片名称的来源。

印第安人与白人的冲突

英国移民初到美洲时,得到了印第安人的热心帮助,印第安人不仅给他们安居的土地,而且还用粮食救济他们。但是,英国殖民者否认印第安人对北美土地的实际所有权,他们在第一个殖民定居点詹姆斯敦站稳脚跟后,开始企图用欺骗、武力等方式夺取印第安人的土地来扩大殖民地。1609 年,英国殖民者攻下了附近的印第安人村庄波哈坦村和南西蒙德村,并企图将波哈坦三百多英亩耕地和一百多平方英里的猎场据为己有。但在波哈坦部落的大举反攻下,英国人最终撤回詹姆斯敦,这是英国殖民者第一次用武力夺取印第安人土地的尝试。后来,在掠夺印第安人土地的基础之上,英属北美殖民地逐步建立起来。

 

文明与野蛮:《与狼共舞》中的白人与印第安人

阿巴拉契亚山

独立战争结束后,根据巴黎和约,英国把阿巴拉契亚山以西,密西西比河以东的土地划归美国,这里是印第安人繁衍生息的地方,美国人要开辟这些地方就必然要夺取印第安人的家园,把大量的印第安人赶往西部。此时,西进运动得到政府的大力支持,白人移民也大量西去,为了维持边疆安全,保护白人移民的利益,美国政府先后发动“正当而合法”的征讨印第安人的战争二十余次。19世纪50年代以后,大平原地区成为印第安人与白人对抗的中心战场。骁勇善战的大平原部落,行踪飘忽不定,神出鬼没,经常突袭移民队伍和美国邮车,攻打附近的白人定居点,令边疆移民深为震惊。为了对付印第安人,美国政府派正规军在大平原上巡逻据守,一些民间团体则采取以攻为守的策略,遇见印第安人便先发制人。有家快车公司的官员指示下属,只要印第安人在射程之内,便开枪射击,不必心慈手软。1784 年,一位到美国旅行的英国人发现“白种美国人对印第安人整个种族抱有很强的厌恶感,随处可以听到这样的议论:要将他们从地球的表面全部铲除,男女老幼一个不留”。

 

文明与野蛮:《与狼共舞》中的白人与印第安人

驱赶和屠杀印第安人

白人习惯把种族冲突的根源归结为印第安人的嗜血好战。印第安人对印白冲突有自己的解释,苏族人坦率地承认“我们杀白人是因为白人杀我们。”一位印第安首领曾经说过:“我不喜欢战争。我从未当过侵略者。我战斗只不过是要保卫我的妇女和孩子们。”1927 年“美国印第安人部落大会联盟”在致芝加哥市长的备忘录中,对几百年的种族冲突也提出了如下看法:“印第安人杀白人,是因为白人夺走了他们的土地,毁坏了他们的狩猎地,烧掉了他们的森林,消灭了他们的野牛。”可是,“白人起来保卫他们的财产被叫做爱国者,而印第安人要是做了同样的事情则被称为杀人犯”。

白人与印第安人激烈冲突的根源在于文化的差异和实际利害的矛盾,亨利·诺克斯在1787 年致国会的报告中指出:“根深蒂固的偏见,内心的怨恨,以及白人和印第安人相互之间在各种场合所采取的行动,将永远不会使他们成为友好的邻居。一方急切地保卫自己的土地,另一方则贪婪地想要取得它。由于以前(双方)心里已被激怒,一点小小的冒犯便会带来死亡,复仇随之而来,永无止境。于是无情的战火被点燃,无辜无助者和有责任者均卷入其中。”

为了缓和这种冲突,19 世纪50 年代,联邦政府开始对印第安人实行保留地制度。保留地是美国政府从印第安人部落原有的土地中划出来供部落全体成员继续居住的土地,其边界确定,范围有限,印第安人不得随意离开,非印第安人也不允许擅自进入。内战前后,越来越多的印第安部落被迫与政府签约而被圈入保留地。到1880 年全美共建立了141 个保留地。至此,保留地制在全国范围内确立起来。保留地内的印第安人处于军队和联邦官员的控制与监督之下,保留地制度不仅使印第安人失去了原来的家园和故土,而且剥夺了他们的自由和独立,对印第安人的社会文化造成了巨大的伤害。

美国政府从19 世纪60 年代开始大规模的武力征服,大约经过二十余年,彻底打败境内的所有土著部落,强迫他们签约进入保留地。印第安人迁入保留地后,即失去活动自由,也不能够取得传统的生存资源,他们的社会活力遭到毁灭性打击,与白人社会基本隔绝。保留地成为白人海洋中的孤岛。

正是由于白人和印第安人在土地等问题上的长期冲突,加上白人社会长期丑化印第安人的形象,导致彼此都对对方产生了恐惧和敌意。这一点在《与狼共舞》中得到了细致刻画。电影中的主人公邓巴初到西部,对当地印第安人充满了戒备,因为在他所生活的群体中,印第安人被认为是无恶不作的“野蛮人”,尤其是几个印第安人在夜里企图偷走他的马更是加剧了他的担忧,因此他要把自己的装备藏起来以免落入“敌”手。苏族人对邓巴最开始也是充满了敌意,刚知道邓巴到来时,苏族部落甚至召开全体大会讨论如何“对付”这个白人,他们担心后面会有更多的白人入侵他们的家园。所以当邓巴将受伤的“握拳而立”(印第安人名)送回苏族部落时,部落中的妇女见到他落荒而逃,部落中的土著人聚集起来要赶走这个不速之客。但当苏族人知道邓巴救了“握拳而立”后,便回访邓巴以了解其真实目的。

在回访的过程中,他们发现邓巴友好而热情,并非是要侵占他们的家园。邓巴也努力扭转自己的形象,尽管语言不通,但仍努力与苏族人交流,而苏族人尤其是“风中散发”(印第安人名)也乐于与邓巴交流。在苏族人第二次拜访时,邓巴用糖和咖啡招待他们。随着邓巴与苏族人的接触越来越多,双方开始相互理解和接纳,苏族人试图让“握拳而立”重拾英语,作为与邓巴沟通的桥梁,而邓巴也努力学习苏族语,并经常到部落作客,帮助苏族人捕猎野牛,在苏族人与波尼族作战时帮助照看留在部落中的家庭,甚至还有了自己的印第安人名字——“与狼共舞”,与被苏族人收养的白人“握拳而立”结婚,融入苏族人的生活。邓巴的例子表明,不同文明之间摆脱固有的偏见和价值观,通过对话和交流实现和谐共存,是有可能的。

但是这种理想的友谊最终要经受现实的考验,当时白人对印第安人主流的态度是敌视与对抗,而邓巴为了反抗这种主流的认识,心甘情愿地被苏族人同化,佩戴起苏族人的水牛角胸饰和腰刀,穿上了苏族的草鞋和衣服,蓄起了长发并在头上装饰了羽毛,使用自己的新名字“与狼共舞”,甚至在遭到美国士兵攻击时仍固执地用苏族语反驳“我就叫‘与狼共舞’,你们没有资格同我对话”;当“与狼共舞”被军人抓走关押在军营时,苏族人想尽办法营救他。这种白人与印第安人的友谊,反映了20 世纪90 年代白人对历史上印白关系的反思,通过邓巴传达了不同种族之间需要和谐相处的美好愿望。

 

文明与野蛮:《与狼共舞》中的白人与印第安人

印第安人的特有胸饰

白人与印第安人的文化价值观冲突

由于白人与印第安人的生活环境不同,形成的价值观念也不同,因此在观念上的差异也时有发生。白人对于印第安人一般都带有偏见和歧视,他们通常用来描述印第安人及其文化的词汇有“野蛮”“原始”“邪恶”“魔鬼的奴仆”“迷信”“愚昧”等,总的评判取向则是印第安人处于人类文化的低级形态,尚未得到“开化”,不具备文明社会的文物教化和风俗习惯,较之“文明”的欧洲人,实在是生活在黑暗和不幸之中。白人社会通常用自己的社会和文化标准去衡量印第安人,认为他们缺乏文明社会的技术、习俗和制度,他们“赤身裸体,没有开化,有的还吞吃人肉”,而且不懂知识,也没有历史和文字。教会从宗教偏见出发,把印第安人不信上帝作为被魔鬼所控制的表现,指责他们身上到处都是邪恶,“他们是爱撒谎的坏蛋,他们是十分懒惰的坏蛋”。

殖民地官吏的看法往往更加不公正。普利茅斯殖民地总督威廉·布拉德福曾写到,普利茅斯是“美洲一片广阔无边、无人居住的土地,十分富饶,适宜定居,找不到任何文明居民,只有一些野蛮残暴的人出没其间,而这些人与这里出没的野兽并无多大差别”。后来随着殖民进程加快而与印第安人之间爆发了激烈的种族冲突,白人对于印第安人的仇恨日益加深,一些在冲突中被掳走的白人,在返回后发表他们在部落的经历,有的故意渲染印第安人生活方式的野蛮恐怖,使更多人相信了印第安人嗜血成性的说法。美国的历史教科书中也刻意渲染和歪曲事实,加重了白人对印第安人的误解。

这种“污名化”是由于双方的互不了解和隔阂造成的。例如电影中邓巴在获得部落的信任后,帮助族人一起捕猎野牛的过程中不慎丢了自己的帽子,在晚上的全族宴会上,邓巴却发现苏族勇士“风中散发”毫无顾忌地戴着自己的帽子出现,当他提出要回自己帽子时却遭到了拒绝,甚至差点引发冲突。在邓巴看来,帽子是属于他的,在丢了之后,拾获人理应交还属于他的东西,这是典型的西方思维,根源于西方世界经济生活中的民事法律精神。而“风中散发”认为这是他拾获的,作为“战利品”不但应该属于他,而且任何有关“战利品”所有权的疑问都被视为是对他的“挑战”。因为在苏族社会中,骁勇善战的战士拥有很高的社会地位,这些“战士”也是最出色的猎人,战士的荣誉和地位正是体现在所拥有的“战利品”上,任何对“战利品”的疑问都是对战士自身地位的挑战。从这件事上可以看出来自于不同文化类型的人在价值观念上也是不同的,而承认并尊重这种差异性也是不同文化和谐相处的重要条件。

印第安人的社会文化

电影《与狼共舞》用镜头记录了苏族印第安人的社会生活片段,兽皮帐篷、骨制简单生产工具、吸烟、以部落为单位的集体生活等。作为北美的土著居民,土著印第安人社会生活是以使用石器工具和直接占用资源为特征的,北美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印第安人以渔猎采集和粗放农业为主,其食物来源,在东部和西南部为玉米,在大湖区为野生稻米,大平原为野牛。获取生存资源的工具主要是打磨石块,或者骨器和木器。从影片中也可以看到苏族印第安部落的妇女用石器处理动物皮毛等。印第安人的衣物多用兽皮缝制,少数拥有纺织技术的部落可穿布衣。正如电影中的苏族人一样,大平原地区的印第安人主要居住的房屋是兽皮帐篷。

与这种生存方式相适应,印第安人的社会结构以血缘为基石,部落是核心的社会和文化单位,负责组织日常的狩猎、部落战争和宗教活动。这些在影片中都有体现,电影中的一个情节是邓巴帮助苏族人与波尼族人打仗,印第安文明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各部落之间战争频繁,这也是导致整个美洲的土著印第安人没有形成一个主权实体的重要原因,以至于后来面对白人的入侵毫无抵抗能力。苏族人在战争和狩猎之前要举行传统的宗教仪式,印第安人的宗教活动属于神灵崇拜性质,尚未形成具备教义、教律和教会的正规宗教,但却是部落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印第安人的一种重要的民族认同,即使是今天那些迁居城市的印第安人,在每年部落举行传统宗教仪式的时候,也会返回保留地参加。正如电影中所记录的一样,在印第安人的家庭中有着明确的分工,男子负责狩猎和作战,妇女则从事种植采集、操持家务、生儿育女或服侍丈夫等工作。

印第安人拥有自己的一套价值体系,由此产生相应的行为模式。他们的价值观念核心在于人与自然间的相互平等和谐。他们信奉万物有灵论,相信自然万物与人一样,都具有神性,同属一个相互平等的大家庭。人类并没有蹂躏自然的特权,任何满足生存需求以外的占用资源活动,都有违神意而必招致自然的报复。电影中一个极为壮观的场景就是苏族人捕杀野牛的盛况,大平原地区的印第安人通常要靠捕猎野牛为部落提供食物,苏族人捕杀野牛只是为了满足生存的需要,他们懂得控制野牛的数量,而白人到来后,却疯狂地捕杀野牛,野牛皮制成的皮革家具、地板、皮革车厢、皮带、皮鞋等大量流入市场,1872-1883 年间,数百万乃至上千万头野牛被白人屠杀殆尽,1883 年,一个博物馆远征队到西部去寻找野牛标本,结果在整个西部寻找到的野牛还不足200 头,到1903 年,大平原的野牛减少到34 头。大平原上主要的野生动物被消灭了,野牛与印第安人的生存息息相关,失去了生活所依的印第安人及其他相关的文化也随之被消除和毁灭。

人伦关系是以基于血亲的友爱互助和共同分享为特征的。正如电影中的女主角“握拳而立”一样,不少被部落收养的白人,后来都不愿意返回白人社会,原因之一就是他们感受到印第安部落内,人与人之间充满了爱。同时印第安人具有许多值得赞美的品质:勇敢、正直、诚实、自尊、热爱自由,富于责任感和同情心。电影中邓巴在与苏族人接触后在日记中写道:“这是一个爱笑的民族,他们热爱自己的家庭,彼此关心,这个民族的和谐是其他任何一个民族都无法比拟的。”初入北美的欧洲白人,多是这些优良品质的受益者,英国移民初到美洲得到了印第安人的热心帮助,印第安人不仅给他们安居的土地,而且还用粮食救济他们,以至于有的殖民者感叹,不少基督徒都不如他们善良、诚实。

但土著文化的发展面临很多障碍,由于印第安文化本身的缺陷,农业水平很低,工具和技术落后,加上印第安人各部落语言众多,交流不便,各部落之间交通不便,彼此之间相互隔绝和独立。这使得印第安文化长期处于停滞甚至倒退的状态。在以盎格鲁——撒克逊人为主体的白人文化到达美洲后,与原始的印第安文化产生了激烈的碰撞。

电影中所呈现的是印第安人与白人的关系,讴歌的是白人与印第安人之间的友谊。事实上今天的美国社会多个种族并存,不同种族文化之间有很大差异,种族之间的关系也纷繁复杂,白人与黑人之间的关系、白人与亚裔之间的关系,以及各少数族裔之间的关系都成为学者们关注的重点,多元文化也成为美国社会的重要特点。但美国作为一个移民国家具有强大的包容性,不同文化种族都可以在这片土地上共存,而承认这种多元文化并存也成为美国社会永葆生机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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