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辛德勇于2022年9月18日在安徽大学历史学院“安大史学新讲堂”线上讲座的讲稿。讲座所用题目为“光时亨《素堂遗集》漫谈”,现题系作者重新拟定。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各位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交流。本来是想亲身去往合肥,到安徽大学和大家进行现场交流的,无奈为疫情所困,只好像现在这样和大家见面。
因为我“起家”的专业是历史地理学,所以在和各地的学者做交流时,总想找些当地的话题来讲。按理说,和我们安徽的朋友做交流,最好该讲些当地的好事儿,无奈腹笥俭甚,想来想去,也想不到什么合适的主题。搜索枯肠的结果,只想到一个名声似乎颇有些问题的人物。请大家千万原谅,我能够在这里同大家谈的,还恰恰就是他的名声问题。
请大家千万千万理解,真的不是要和咱安徽人为难过不去,就是实在没什么别的话可谈。另外,他的名声到底是好是坏,实际上是一个很不好说的问题,可以说以不同的眼光可以得出完全不同的认识;特别我在这里要向大家介绍一份举世罕见的史料,大家看了这份史料,或许会坚定地认为这位人物恰恰是我们安徽乡邦的荣耀。由于没有花过什么系统的“功夫”,下面的话会讲得很散漫,只是和大家漫谈一下我们安徽这位历史人物和他的一部文集。
这个人的姓就有些不大寻常。他姓“光”,光辉的光,光亮的光,可身后的声名却弄得不光不亮有些乌秃秃的。有人说,大明的江山就丧失在他的嘴里。犯下这么大的罪过,当然他也被南明弘光小朝廷杀了。这位光先生是安徽桐城人,名叫“时亨”(初字羽圣,后别号含万)。本来这也是个好名,大家想想“时亨运泰”“运至时亨”这些成语就能明白,老爸取这个名,本是希望他一辈子顺风顺水,好命好运罩着。
这名实在是美得很。这样的美名,不仅光老爹喜欢,别家父母也会喜欢给孩子用。可就因为这位先生,美名竟然变成了污名。光时亨是崇祯甲戌科、也就是崇祯七年那一年考上的进士。就在这下一榜、也就是三年之后崇祯十年的丁丑科,无锡的胡家,有个跟他同名的人也考中了进士。在光时亨出事儿被杀之后,因为“耻与光逆同名”,这位胡时亨先生硬是不顾爹妈叫得惯还是叫不惯,自己给自己改名,叫“胡时忠”了(计六奇《明季南略》卷二“阄差新法”条)。
胡时亨既然已经毫不体恤父母的心情改叫了新名,本来怎么改都行,可他别的不选,特别选了个“忠”字,是因为光时亨出事儿,就出在这“忠”还是“不忠”上了。
我们大家都知道,崇祯皇帝朱由检是大明王朝的亡国之君,可这虽然是历史的事实,也是后世史学家公认的看法,却不是朱由检自己的认知。众所周知,朱由检面对即将崩塌的大明江山所讲的“千古名句”是“朕非亡国之君,诸臣尽为亡国之臣”,而在他目光所及的这群“亡国之臣”中间,就有光时亨,并且还是面对面地站着,甚至崇祯皇帝还是接着光时亨的话茬讲出的这句千古名言。特别提请大家注意的是,朱由检这话,是讲在崇祯十七年三月壬辰、也就是三月初四这一天(谈迁《国榷》卷一〇〇崇祯十七年三月壬辰),半个月,也就是十五天后,他就在景山那棵歪脖树上挂了。君没了,国自然也就亡了。
那么,光时亨当着崇祯皇帝的面儿讲了哪些让大明“亡国”的话呢?简单地说,面对外忧内患,或者说是外虏内寇,大臣们早有迁都江南的算计。为啥?大臣们都心知肚明,这艘破船根本顶不住风浪,能够让朱家王朝苟延残喘的唯一办法,就是躲。躲一天是一天,躲一步路是一步路。
那还是崇祯皇帝刚刚登基未久的事情。崇祯二年,东北我老家那疙瘩的女真人进犯大明北边,京师告急,以至戒严待战。朱由检问计于身边的大臣,如何拒虏却敌,以保全江山社稷,孰知首辅韩爌献上的计策竟然只有“迁都”二字(王世德《崇祯遗录》崇祯二年十月)。
遇到内祸外乱,把都城迁移到远方以脱险免难,是中原王朝一贯的做法。东晋南宋都是做这活儿的好典范。国虽然保住了,却也丢掉了半壁江山。这当然不是什么好办法,但不是个办法的办法也毕竟比束手无策坐以待毙强,哪怕是残山剩水,也比举国覆灭好过无数倍。况且一国疆域绝非自古以来既成不变,或大或小,本来就赢缩无常,就像我在这里所要谈论的这位主人公光时亨先生所说的那样——“从古无千载不败之疆域”也(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虏寇本末记》),剩下多少算多少呗。
再说大明王朝和其他朝代有个很大的不同,就是它有两座都城,除了朱由检居处其中并朝见群臣的北京城之外,还有一个南京。皇帝虽然不到南京城里去住,可配置的衙署和大臣却是全套的,跟北京基本一模一样,即如光时亨所称“两京之官制无不胥同,两京之守御无不并重”(光时亨《素堂遗集》卷二《议南都官员疏》)。虽然除了南京国子监比北京国子监多印了不少好书之外,这套南京的班子犹如今日西洋人所谓“影子内阁”一般,大多数情况下只是个有名无实的摆设,但可以起到一个蓄水池的作用,用来安置那些需要暂加冷处理的“冷官”。这里冷是冷些,但级别、待遇不变,皇帝想要启用谁,转职北京,马上就可以大用。正是因为有这套现成的系统而又完备的基础,韩爌所说的“迁都”,实际上就是让崇祯皇帝改到南京去上班,也就是在南京城里上朝理政。这本来就是大明王朝法定的国都,太祖高皇帝也是在这里开国的,并且尸骨还葬在那里,同东晋南宋之仓皇南奔在形式上具有本质性差异,可谓无伤大雅。
问题是朽败至极的大明王朝已经经不起这般折腾。在韩爌提出迁都之议七年前的天启二年,朝臣间就出现了相关的议论,但明白人知道:“此议一兴,则都城顿揺矣,且南方气弱难久。”即此议必令主上落难蒙尘(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〇“李明睿议南迁”条)。
另一方面,这位朱由检虽身居末代帝位却又偏偏是个很有抱负的理想主义者,从表面上看,似乎是一位“慨然有为”的帝君,他在心理上也无法接受移都避祸这一理智的对策。同前面的元朝相比,明朝的疆土本来已经缩小了很多很多,再丢弃半壁江山,局促于江南一隅,这在面子上实在不太好看。再说,还有永乐皇帝以下列祖列宗的陵墓呢,为了自己的小命儿就丢弃地下的祖宗不管,这更让世人臣子笑话了。因而在崇祯二年时他就把这迁都之计看作是一个很不好笑的笑话,不仅决不能依计迁都,反而还从心底里看不起这帮傻读《诗》《书》起家的文人士大夫(王世德《崇祯遗录》崇祯二年十月)。
在清朝官修《明史》的《庄烈帝纪》篇末,史臣对这位末代皇帝做有如下一段评价:
帝承神、熹之后,慨然有为。即位之初,沈机独断,刈除奸逆,天下想望治平。惜乎大势已倾,积习难挽。在廷则门户纠纷,疆场则将骄卒惰。兵荒四告,流寇蔓延。遂至溃烂而莫可救,可谓不幸也已。然在位十有七年,不迩声色,忧勤愓励,殚心治理。临朝浩叹,慨然思得非常之材,而用匪其人,益以偾事。乃复信任宦官,布列要地,举措失当,制置乖方。祚讫运移,身罹祸变,岂非气数使然哉!(《明史》卷二四《庄烈帝纪》二)
所谓“大势已倾,积习难挽”,亦即积恶成习,无以挽回。这固然指明了彼时天下大势所趋,自非某位个人的作为所能逆转;就算你尊为天子,毕竟还是上天之子,也没有回天神力。清臣上述评价中没有谈到的是,末代皇帝朱由检“慨然有为”而“忧勤愓励,殚心治理”,这只是他这个人展现出来的人格和行为的一个侧面,刚愎自用且猜忌多疑,实际上又庸劣无能,才力不配其位,则是其人格、行为以至素质的另一侧面。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信任宦官,布列要地,举措失当,制置乖方”,以至“祚讫运移,身罹祸变”。崇祯皇帝听不进去韩爌迁都的进言并且因此而轻视天下士大夫,其根本原因即在于此。
好,闲言少叙,让我们回到崇祯十七年三月壬辰、也就是三月初四那一天。所谓月上柳梢头,细弯弯的月牙,刚刚挂到天上还没过两天。这正是京城里柳絮飘扬的季节。朦胧的月色,迷濛的飞絮,如果不是赶上危殆的政局,这日子口儿,还真有些诗情画意。可是,就在这一天,“明司天监奏帝星下移,诏百官修省”(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三)。
什么是帝星?帝星就是北极星,自古以来,它象征着的只是天帝,也就是上帝,地下与它相应的则只能是天子,是皇帝。可崇祯皇帝不反躬自省,反而下诏让“百官修省”,真是岂有此理!不过上天警示谁灾祸就要由谁来承担,想往别人那里赖是赖不过去的。让我们慢慢接着往下看好了。
明廷所面临的严峻局面,在清官修“正史”——《明史》的《庄烈帝纪》里,从这一年的正月起,有如下一连串的记载:
十七年春正月庚寅朔,大风霾,凤阳地震。庚子,李建泰自请措饷治兵讨贼,许之。乙卯,幸正阳门楼,饯李建泰出师。南京地震。……是月,张献忠入四川。
二月辛酉,李成陷汾州,别贼陷怀庆。丙寅,陷太原,执晋王求桂,巡抚都御史蔡懋德等死之。壬申,下诏罪己。癸酉,潞安陷。乙亥,议京师城守。李自成攻代州,总兵官周遇吉力战,食尽,退守宁武关。丁丑,贼别将陷固关,犯畿南。己卯,遣内臣高起潜、杜勋等十人监视诸边及近畿要害。壬午,真定知府丘茂华杀总督侍郎徐标,檄所属降贼。甲申,贼至彰德,赵王常?降。丁亥,诏天下勤王。命廷臣上战守事宜。左都御史李邦华、右庶子李明睿请南迁及太子抚军江南,皆不许。戊子,……李自成陷宁武,周遇吉力战死之。
三月庚寅,二贼至大同,总兵官姜瓌降贼,代王传?遇害。巡抚都御史衞景瑗被执,自缢死。辛卯,李建泰疏请南迁。壬辰,召廷臣于平台,示建泰疏曰:“国君死社稷,朕将焉往?”李邦华等复请太子抚军南京,不听。(《明史》卷二四《庄烈帝纪》二)
南方的张献忠乱军姑且不谈,北方的李闯王一路过关斩将,兵锋已经直指帝都北京,所以廷臣不得不连续三番请求迁都南京,或是令太子督师南下,以防不测。可崇祯皇帝就是不许。
实际的情况,比清廷官修《明史》的记载复杂多了。当时的态势真的太危急了,比崇祯二年那次女真人犯边要急迫得很多很多。不管是江山社稷,还是国君的性命,无不危在旦夕,再不走,实在不行了,来不及了,所以大臣们才会接二连三地请求迁都南京。从第一次左都御史李邦华、右庶子李明睿提出迁都的动议,到李邦华最后一次提出令太子抚军南京,虽然跨越了二月和三月这两个月份,可实际上前前后后加在一起也不过六天时间,而且李邦华再次提出太子迁居南京的主张,是在同一天内崇祯皇帝刚刚讲过“国君死社稷”这种决绝的话语之后,足见眼前的局势确是刻不容缓了。
对于崇祯皇帝来说,刚愎自用惯了——不对,不仅自用,还自负、自高、自大十几年了,现在竟然要听从他很看不起的文臣的安排,落荒而走,这架子实在不大放得下来,面子也实在不大好看。可若是满朝大臣异口同声地苦苦恳求他南迁,而且一求、再求、三求,那么,为了朱家社稷,他不得不曲从众议,顾全大局,就像俗话说的那样,顺坡下驴,这就可以心安理得地改到南京去办公了。当年洪武爷的摊子本来就是在那儿开张的,这有什么呢?
就在这个不尴不尬的节骨眼儿上,光时亨冒了出来,断然反对左都御史李邦华和右庶子李明睿南迁的主意,当然它同样也反对其他那些后续的主张。这事儿的前后过程,相关历史文献的记载有些复杂,也有些混乱,但综合归纳起来,可以简略地将其基本过程叙说如下。
按照《明史·庄烈帝纪》的记载,二月丁亥、也就是二月二十八号那一天,崇祯帝“诏天下勤王,命廷臣上战守事宜”,也就是让臣子们献计献策,找到从叛贼李自成那个虎家伙的虎口中逃脱的办法。
此前,李邦华和李明睿已经在正式的会议上对此有所议论,而且李邦华还递上了奏疏,有正式的文本可供检阅,庄重得很。他们二人一致认为,应当在南京打应变的主意。其相互之间意见的区别,只是李明睿以为太子少不更事,应以皇帝直接南迁为便,而李邦华则担心朝中大臣难以认同这一方案,实际上这也是崇祯皇帝抹不开面子的地方,即这在有些臣下看来,将“如宗庙社稷何!如十二陵寝何!如京师百万生灵何”!所以不如姑且先让太子南下抚军,以为过渡(李邦华奏疏明确写有“皇上即不南迁”的话,显然是以崇祯移跸南京为上策)。
请注意,李邦华的身份是左都御史,是位久经历练的官员,政治上显然更加成熟,而李明睿乃是起于田间,因李邦华特荐才得以被擢任为太子属官。从后来事情的发展情况可以看出,还是李邦华的考虑要更为周详,更为稳妥。
须知在此前两年崇祯十五年八月十五中秋团圆节过后那个最黑的月黑头日子里,兵部尚书陈新甲刚刚被崇祯皇帝宰了,还被陈尸街头,以儆效尤(《明史》卷二四《庄烈帝纪》二)。这兵部尚书的职位大致相当于现在的国防部长,而手中的权力可比咱现在的国防部长要大得多了,是个堂堂正正的实权高官。那么,崇祯皇帝为什么要对手下这么重要的大臣痛下此等狠手呢?是他陈新甲这个兵部尚书,按照崇祯皇帝的指示,同东北的女真人秘密议和,本来谈得差不多了,却被宅子里的僮仆偶然间无意泄漏出去,结果引得“言路哗然”,崇祯皇帝大为恼火,干脆就拿他这条小命来抵消众怒(《明史》卷二五七《陈新甲传》)。
当时明廷所面临的重大危难,有内寇、外虏两项,内寇即李自成、张献忠辈流寇,外虏则是东北方向袭来的女真。总的来说,大明朝廷绝没有能力同时应付这内寇、外虏两大强敌,若非坐以待毙,只能先和虏勦寇,或先抚寇击虏,而更现实的办法,理应首选前者。
这样我们大家就能够理解,崇祯皇帝指令陈新甲暗中同女真议和,本是一项理智的处置方法,结果却因朝臣反对,招致上面所说的结果。知晓这一刚刚发生的案例,大家也就很容易看清崇祯皇帝强撑门面的虚伪姿态和诿过于人的冷酷心性,也就很容易明白李邦华和李明睿二人的难处,还有李邦华为什么会如此谨慎行事了。
这一天,李明睿“见众论狐疑,未有所定”,实在忍不住,当即提出了南迁都城的主张,且曰:“唐再迁而再复,宋一迁而南渡,诸君何所疑而讳言迁乎!”这话讲得太直截了当了,也很干脆地说破了大家的心思——你们大家心里不也都这么想的么?不过是有所顾忌而不敢说出口罢了!结果,弄得众朝臣面面相觑,谁也不知道说什么是好,只有李邦华和少詹事项煜两人表示了认同(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三。 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〇“李明睿议南迁”条)。
第二天,也就是二月二十九日,崇祯皇帝“怒坐平台,召阁臣前曰:‘宪臣密奏,劝朕南迁。’”
这平台并不是个随随便便的高台子,而是明朝北京皇宫里一个特别用以召见大臣的地方。去过北京紫禁城的朋友都知道,清宫的中轴线上,由南向北,依次排列着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三大殿。这三座大殿在明朝的名称,分别为皇极殿、中极殿和建极殿。这建极殿是“外朝”的最后一座大殿,再向里,就进入“内廷”了。所谓“平台”,即指建极殿后面那处平台。
明朝皇帝常常会在这个平台的东侧召见阁臣等官,即所谓“平台召对”。通常阁臣们是经过建极殿东侧通向殿后平台的那个“后左门”入见应召(龙文彬《明会要》卷七一《方域》一。刘若愚《酌中志》卷一七)。不知道是喜欢晒太阳,还是有其他什么考虑,反正皇帝就在这露天地里召见亲幸大臣商量事儿了。明朝是个奇葩的朝代,什么样的奇葩事儿都有,见怪不怪我们把这当戏看就是了,因为这“平台”确实很像是当时的戏台(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三)。
崇祯皇帝讲的这道劝其南迁的“宪臣密奏”,当然就是左都御史李邦华此前进上的那份奏疏。这时,东阁大学士陈演便又奏上了前一天李明睿和项煜提出的与李邦华类同的意见。须知正是由于崇祯皇帝的刚愎自用以及由此造就的一意孤行,才造成了目前这样的危殆局面,而这也决定了他不会骤然间放下那个架子,出京逃难。
首先是他幻想着侥幸于万一,以为李自成乱军或许还不至于攻下京城;其次,他也深知局势的险峻,不得不做出了把这个架子一撑持到底的姿态,说道:“如事不可知,国君死社稷,义之正也,朕志决矣!”在崇祯皇帝明确拒绝李邦华、李明睿和项煜诸人的提议之后,大学士蒋德璟又一次提出太子抚军于南京的建议,但这也被崇祯皇帝以太子少不济事而拒绝。
然而,另一方面,在崇祯皇帝的心底,实乃“非不欲南迁”。史载崇祯皇帝在稍稍平复最初的怒气之后,“色渐平,亦以寇氛日剧,言或可采也”,故谓“得(李邦华)疏意动,绕殿行,且读且叹,将行其言”,亦即委派太子先行南下,并且已经筹措舟师并且派人去江淮间地带做屯田练兵的准备,不过“自惭播越,将俟举朝固请而后行”而已。(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三。夏允彝《幸存录》之“流寇大略”条。李逊之《三朝野纪》卷七。谈迁《国榷》卷一〇〇崇祯十七年二月丁亥。《明史》卷二六五《李邦华传》)。
本来是该奋力往南京猛推崇祯皇帝一把的时候,可就在这个当口儿,我们要谈的这位光时亨先生却偏偏急不可耐地跳了出来。光氏不仅竭力反对迁都,还同时“疏参李明睿南迁为邪说”(李逊之《三朝野纪》卷七)。
这到底是为什么呢?这事儿,不仅我感觉不好理解,崇祯皇帝也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不过崇祯皇帝觉得不可思议的主要是弄不明白主张迁都的并不止李明睿一人,可为什么光时亨却只针对李明睿一人发难呢?于是,“上即召光时亨,面诘曰:‘一样邪说,却只参李明睿何也?显是朋党,姑且不究’”(李逊之《三朝野纪》卷七)。
在我读到的明末“正史”和稗乘当中,对此,都没有什么明确的记载。现在,讲了这么多了,绕了这么大的一个大圈子了,才转到今天所要谈论的真正“主题”,看看光时亨自己是怎么解释这件事儿的。
光时亨《素堂遗集》
今天到这里来和大家谈光时亨这个人,谈谈他的名声问题,主要是因为我读到他的一部文集,书名叫《素堂遗集》,或称《素堂遗稿》(书稿尚未最终编定,只有待定写本传世,存北京大学历史系)。照规矩,这“素堂”二字当然应该是作者的雅号,“遗集”或“遗稿”则表明这部集子是在他身后始纂集成书。关于这部集子的基本情况,我已另有专文介绍(拙文《题光时亨〈素堂遗集〉》),现在大家只知道它是一部中华民国的“国府”还在大陆时候的钞本而且还极其罕见也就行了。要是不罕见,就轮不到我到这里来说三道四了。
按照光时亨在崇祯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所做的辩驳,这件事的过程,比我在上面讲述的确实是要更复杂一些。俗话说“前有因,后有果”,通过光时亨的讲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在二月二十八日之前还发生了下面这样一些促使他站出来说话的“前因”:
本年二月二十日,内阁集同抚部院詹翰诸臣密议军国大计,内有请东宫出招义旅者,有请二王出监南都者,尔时具语秘不传。惟宫允李明睿,在内则密请亲征,在外则昌言南幸。先帝于二十二日面谕内阁折衷群议,独于明睿之言,则动色曰:“岂是劝朕亲征,便是劝朕出走?朕可走乎!”震怒殊甚,外廷咸知,而兵民惑于初闻,犹惊乱靡定。至二十八日,时亨不得已疏纠及之,止求颁谕严城守。——距会议时已九日矣。(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第一揭(甲申冬)》)
据此,光时亨第一次上疏纠弹李明睿,是在崇祯十七年二月二十八日,这实际上就是廷臣奉诏“上战守事宜”那一天。不过光时亨并没有提及朝臣们在二十八日的这次会议(他当时的身份是刑科给事中,属于所谓“科道官”,据赵士锦《甲申纪事》记载,这次廷臣集议,包括“五府六部詹翰科道等官”,故光时亨是应当参与其间的),而且他针对的目标乃是此前在本月二十日那次集会会间会后李明睿的主张和作为。因而他奏上这份奏疏的时间,理应是在二十八日廷臣相会之前。具体来讲,李明睿之所以“只参李明睿”,是因为李明睿在更早的二十日那次“抚部院詹翰诸臣密议军国大计”之后李氏“在外昌言南幸”,从而泄漏了廷臣们秘而不传的机密,并引起普通群众的恐慌惊乱。其目的,显然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
不过光时亨所说二月二十日这次廷臣集议,应该就是二月二十八日这些朝臣们奉诏议事之前李邦华和李明睿等对相关时事的议论,而且如前所述,李邦华业已进上奏疏。至二月二十九日,崇祯皇帝在阅看左都御史李邦华的奏疏后,一时对这种迁都逃避的主张大为震怒,于是在平台召见阁臣,东阁大学士陈演又奏上前一天李明睿和项煜两人表述的大体相类的看法,这不仅令生性猜忌多疑的崇祯皇帝对光时亨在前一天、也就是二月二十八日“只参李明睿”一事充满疑虑。
于是,在这下一天、也就是二月二十九日于平台召对阁臣之后,崇祯帝便又单独召见光时亨,光氏自述此番经历云:
二十九日,蒙先帝召对,但以独纠明睿偏私为问。时亨备述其故在固根本、安人心,总从国家起见。先帝大言曰:“人心宜安定,自是不必说的。”盖正借此召以镇外疑也。(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第一揭(甲申冬)》)
这样我们就大致能够明白,光时亨在二月二十九日这一天,并没有直接针对南迁事发表什么不同意见,他上疏指斥李明睿的南迁主张只是二月二十八日在这一天廷臣集议之前做出的举动。
对自己进上此言的宗旨和意义,稍后光时亨又更进一步解释说:
去春二十八日,因人心动摇,疏争城守,距李明睿内阁会议已隔旬日,事经召对,共有听闻。先帝誓死不出,计定于前;公卿议守愈同,敷陈在列。原由明睿违众而言迁,非关时亨违众而言守。矧明睿在内犹密请亲征,在外遂昌言南幸。昔唐皇幸蜀,计定俄顷,王公嫔御,犹不及从。岂有迁国之秘谋,可张皇以告众?既令迁不成迁,又使守不成守。因知金钱缓发,士马饥疲,垛卒星稀,战旅云散。每见郡邑尚坚持数年,宁有都城难支贼三日?岂非兵民惑于两可之说,遂令中外顿成瓦解之形。……从来国家退一步则失一步,封疆守一日则存一日。是以先帝千秋大烈,当会议后早已震怒于明睿之言,谓“非劝朕亲征,便是劝朕出走。国君死社稷,朕可走乎”?(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第二揭》)
单独看这些话而不顾当时的总体形势,光时亨的说法确实义正词严,没什么毛病。可在这里,他回避了自己后来的举止,即他强横抗阻迁都之议,不止二月二十八日这一次而已。
前已述及,崇祯皇帝决计困守孤城,坐以待毙,讲出“朕非亡国之君,诸臣尽为亡国之臣”那两句“千古名言”,是在崇祯十七年三月壬辰、也就是三月初四这一天,《明史·庄烈帝纪》讲到了此前一天“李建泰疏请南迁”以及李邦华等在这一天“复请太子抚军南京”的事儿,朱明遗民李逊之在《三朝野记》一书中更加具体地记述当日情形云:
至三月初四日召对,复谕阁臣曰:“督辅李建泰有疏劝朕南迁。国君死社稷,朕将何往?”大学士范景文、左都李邦华、襄城伯李国祯请先奉太子抚军江南。光时亨曰:“奉太子往南,诸臣意欲何为?将欲为唐肃宗灵武故事乎?”景文等遂不敢言。上复问战守策,众默然。上叹曰:“朕非亡国之君,诸臣尽亡国之臣也。”遂拂衣起。(李逊之《三朝野纪》卷七)
谈迁《国权》以及文秉《烈皇小识》等书的记载较此文字稍略而大意相同(谈迁《国榷》卷一〇〇崇祯十七年三月壬辰。文秉《烈皇小识》崇祯十七年二月),足证正是光时亨这一次更为强横的言辞,才彻底阻断了崇祯皇帝的南迁之路。
看到这些情况,大家或许会有一番豁然开悟的感觉,原来真的会有“天人感应”,原来真的是“天人合一”:前面讲到的这一天“帝星下移”之事,原来是兆示着崇祯皇帝即将命终,也就是将要成为“亡国之君”!可怜的是面对这一严重的天象,“群臣饮酒高会如太平时” (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三),没人拿皇帝老子的死活当回事儿,也没有人拿国家的兴亡当回事儿。——这就是所谓末世景象。
不管怎么说,光时亨上面这些话都讲得太重了。他说范景文、李邦华欲奉太子往南,就是想要像唐臣辅佐李亨在灵武即位以取代唐玄宗一样,让太子取代朱由检的帝位。光时亨这话,实在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李邦华在二月二十日廷臣集议后所进上的太子抚军南京的奏疏中即已有言在先:“臣南人也,必有言臣以迁自便者,臣愿随皇上执管钥,而分遣信臣良将扞牧圉以南发。”(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三)这又何以会有“欲为唐肃宗灵武故事”的意图?
断送大明末代皇帝性命和朱家江山社稷的罪责虽然无以开脱,但从上面讲述的情况来看,光时亨进言阻止迁都或是太子抚军于南京也确实不是出自同李明睿等人的旧怨私愤。那么,问题又回到了原处:他这一番不同寻常的举止,到底是为了什么呢?
后来有人称光时亨此举“乃欲借孤注以邀名,而非所以忠君也”(计六奇撰《明季北略》卷二〇“附记南迁得失”条),这也未免诛心过甚,是以后事推论前情。在我看来,什么也不为,为的只是做个好官。大家看,前面一开始我就说对不起大家,到安徽地面上来,却讲我们安徽人光时亨或许不那么太好的名声。其实一个人的名声好坏,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若是不考虑对大局的认识,也不考虑后来是否附逆降贼,单纯来看他在明亡之前的政治品格,可谓刚正不阿,果敢有为——一切都源自他这一品格。
光时亨在崇祯七年考中进士以后,起家四川荣昌知县。至十五年三月,以考选赐对,受到崇祯皇帝赏识,授刑科给事中,直至明亡(光时亨《素堂遗集》卷四姚康撰《光给谏传》、吴日跻撰《光给谏含万先生传》。又吴甡撰《柴菴疏集》卷二〇《内阁疏揭·题揭》)。
这刑科给事中属于明朝所谓“科道官”,也可以称作“言官”,官阶不高,但地位很特别,或者说这是个相当关键的职位:下可以左右言路,弹劾百官,上可以直接规谏皇帝,抨击朝政。这也可以说是明朝体制设计给这个官职的一项特权,光时亨敢于那么大胆地阻止南迁的动议,而崇祯皇帝竟然也对他有所忌惮,也是缘于他当时正在刑科给事中任上,是在忠实地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即他认为南迁之议并不合乎时宜,当时的要务应是固根本、安人心。只不过那些主张南迁的大臣们清楚看出这个根本早已动摇不已,人心更是骚动难安,而光时亨则还怀有不切实际的期望。
在这部《素堂遗集》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篇光时亨在担任刑科给事中期间的奏疏,这些奏疏都很具体地体现出他这种恪尽职守的态度,诚如光氏自言——“从不敢一言一事不从君国起见”(《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辨疏》)。又兵部主事成德在崇祯自杀后投缳殉国,临难前遗书翰林院侍讲马世奇,谓“使在都冠绅尽如光含万、孙北海(案时任刑科给事中的孙承泽号‘北海’),天下事尚可为”(孙承泽《天府广记》卷三四《人物》),足见其所作所为,是颇受时人推崇的。
然而,很多很多年以前,秦始皇的生身之父吕不韦在《吕氏春秋》里就写有这样两句很精辟的话,叫作“亡国之主似智,亡国之臣似忠”(《吕氏春秋》卷二二《疑似》)。若是把这两句话语落实到崇祯皇帝和光时亨这对宝贝君臣身上再相互比对着看,真是对谁都很贴切。
崇祯皇帝临到把国弄亡了,还以为“朕非亡国之君”,还以为他这个一尊之身真的天资高卓,足以跨群臣,可除了他自己,天下人都知道,这个从表面上看起似乎很厉害的国当然就是亡在他的手里,亡就亡在他的刚愎自用,自以为是;至少是他大大加速了朱明王朝必然覆灭的坠落过程。这既怨不得东北边境之外我那些老乡,也怨不得揭竿而起的遍地饥民,更怨不得无所适从的满朝大臣。
那这位光时亨先生呢?光时亨后来在弘光小朝廷狱中为自己辩诬洗白时,称道自己“服官十年,贫拙自守,入垣二载,疏百余上,从不敢一言一事不从君国起见”(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辨疏》)。可他若是能够在不管在什么情况下都始终把家国天下置于生命中首要的位置,真的永怀不忘那颗忠君体国的初心,即彻彻底底地“从君国起见”,就不会把亡国的责任往主子身上推了。
试看光时亨在被南明逮捕入狱之后为保全性命是如何解释自己阻遏崇祯皇帝南迁的行为的:
至若守而不效,其殆时数之偶然,天意之莫测,即先帝圣智不及料,而岂臣子愚昧所能逆睹也。聿观开辟及今,死宗庙者曾未有如我先帝,此其英风大烈,上可对扬列祖,下可昭示后世。从古无千载不败之疆域,而有万世不磨之志事。今废于北者兴于南,天固将假手圣明中兴,以丕缵先帝未尽之业。自是扫清幽燕,日月再耀,使陵园震而复安,九庙恫而复妥。即谓先帝生气与江汉常存可也,乃以遏密之悲号,或至掩振古之帝烈,而谓言迁者必忠,言守者必罪,此是非之大关大键,而可传疑载笔乎?(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虏寇本末记》)
光氏又云:
臣叨列言路,岂忍预料倾危,缄口待变?且庙谟定于前而补牍在后……,先帝自殉身陵庙,岂外议之能移!天意在圣主中兴,讵人力之所及?况同时露章有兵科都给事中臣戴明说、兵部主事臣成德,岂罪臣一人私言乎?(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辨疏》)
类似的话还有:
先帝神明英武,万机独断,睿裁一定,谁复敢挠?况此国家何等大事,辅弼日前席而筹盈廷,日愈谋而议,既不以明睿一人之言而行,又岂以时亨一人之言而止乎?(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第一揭(甲申冬)》)
真可谓之曰“喋喋不休”,什么意思呢?不过是想说国破身亡都是朱由检自找的,他这个做皇帝的一心找死你谁能拉回来呀?正所谓不作不死(No zuo no die),怎么能把账算到我光某人头上!用崇祯皇帝自己的文雅话讲,这等于说他朱由检就是那个地地道道的“亡国之君”。事儿虽然是这么个事儿,可这话今天我们这些平民百姓来讲行,却不该在当年由你光时亨来说。
在明朝,诸科给事中这个官位,本来就负有“规谏”君主失宜之举的职责,若是朝政“有失”,理应“封还执奏”(《明史》卷七四《职官志》三),皇帝举措失宜,更需要你来纠偏匡正,你怎么能反过来说是崇祯皇帝自己找死?崇祯皇帝丧命亡国,对于一个大臣来说,这是何等伤心哀痛的事情,你自己不敢承担责任也就罢了,怎么好意思反过来往皇帝身上推?
大家看这君臣两人,是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好宝贝?——这就是俗话所说的“活宝”。
透过上面这些光时亨讲的话,我们还可以看到他在另外两个方面也体现出了同样、甚至是更加恶劣的品性。
一是他为开脱自己,竟不惜把其他人拉来陪榜,即光氏谓当时反对迁都南京的并非仅有他一个人,“同时露章有兵科都给事中臣戴明说、兵部主事臣成德”,因而罪若当诛,这些人就应该同时接受惩处,不能只杀他一个人。这些同僚即使与他一样奋力阻止崇祯皇帝南迁,光时亨也没有必要为自己求生而把别人也拉来跟他一块儿受死(其实如前所述,至少兵部主事成德业已悬梁攀髯追随先帝远去了),况且无论如何在这件事上光时亨都是一马当先的急先锋,南明弘光小朝廷只拿他来开刀,虽然是马士英、阮大铖辈想报自己的私仇,但亦可谓恰如其分。
二是出于求生的欲望,光时亨竟然讲出了“天固将假手圣明中兴”和“天意在圣主中兴”这种混帐话,即谓崇祯皇帝之死,不止是他自己一个劲儿地找死而已,其命丧景山,更加无以避免的,是他天命已终,天运已经移降到弘光帝头上,有没有我出面说话,这都是必然要发生的,是一种必然的结局——那么,这些还都该着我光某人什么事儿?
这些话,在道德上的可耻可鄙之处,在于光时亨为侥幸逃脱惩处,竟不惜公然以先帝该死、弘光当兴来向南明小朝廷献媚乞怜。朱明王朝的覆灭和崇祯皇帝走上穷途末路,确实都是一种历史的必然,就像崇祯十七年三月初四“帝星下移”所兆示的那样,犹如上天的定数,可这话绝不是你光时亨应当讲的,更绝不是该在这种情况下对着弘光小朝廷讲的。这是为巴结新主子而无情地鞭挞刚刚上吊自杀的老主子,未免太不知羞耻,也太下作了。
这意味着什么?往大了说,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光时亨已经丧失了做人的基本底线。统观光时亨在当时的处境,我们应该不难看出,处于这种性命攸关的关头、更确切地说是在命处绝境之中的时候,他什么也顾不得了,心中的念头,只有一个——活命!
不管你是什么人,总归首先是个人。须知人是一种动物,而求生是所有动物无师自通的本能。若非具有钢铁般的意志,这种本能,自然会促使人做出违背平素道义追求的举止来。当时,光时亨之所以会讲出这些毫无底线的昏话,是因为南明弘光小朝廷要对他处以极刑——罪名是“从逆”,也就是叛降反贼李自成。
前面提到过的那位因耻与光时亨同名而改称“时忠”的无锡胡氏,有个外甥,叫计六奇,写过一部载述晚明史事的著述,叫《明季北略》,这书我在前面引用过。计六奇在《明季北略》这部书中具体记述了光时亨此番遭际产生的经过和缘由:
王章,字汉臣。……都御史李邦华谓公负文武略,题授巡视京营(监察御史)。……三月十八日,贼攻彰义门,公督将士坚壁以守,矢集如雨,弗却也。城破,入守平则门。向明,哗上崩,军无固志,公犹手击二炮伤贼,贼少沮。顷之,城陷。公语同事科臣光时亨曰:“事至此时,惟有一死!”。时亨曰:“如是死,委同士卒死奚异?莫若入朝,觅帝行在,不获则死,死得所也。”公许诺。时亨遽易服,将强公。公曰:“否,否!子之造朝者,恐同土卒委草莽。期烈烈死也。若去尔冠,易尔服,官不官,卒不卒,奈何?”无易便行,数武,贼骑掩至,叱下马,时亨遽离鞍前立,且请降。贼持刃问公曰:“降否?”公叱之曰:“不降!”贼以刃碎公膝,坠马,公坐地大骂。贼怒,手刃公,弃走。或谓即牛金星也。公仆某索公急,望见公怒目张口,一手据地坐,以为犹生也,亟呼不应,遇害矣。(计六奇《明季北略》卷二一上“王章”条)
光时亨与王章两人,当时应是以“科道官”身份共同在平则门(今北京阜成门)督战。这是因为从三月初二开始,崇祯皇帝就“命内监及各官分守九门”(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三。谈迁《国榷》卷一〇〇崇祯十七年三月庚寅)。结果,光时亨一遇到李自成军就降了,王章则宁死不屈,为大明尽忠到底。
贪生怕死,既然是人身上动物性的自然体现,那么降也就降了呗,可这位光时亨先生很快又从李自成盘踞的北京逃往弘光小朝廷所在的南京,途中被主政的马士英、阮大铖逮住,严厉追究其降贼从逆的罪责。显而易见,这下真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
光时亨被追究的罪责,实际包括两项,一项是“力阻南迁”,另一项是“身先迎贼”,这是崇祯十七年六月马士英奏上的案由(谈迁《国榷》卷一〇二崇祯十七年六月丁卯)。正因为如此,我们才能看到光时亨拼命做出的上述辩解。
光氏后人以及那些试图解救光时亨或同情光时亨的人,往往会特别强调他被追究的前一项罪过,即“力阻南迁”之事。如南明刑科给事中方士亮、清初名士戴名世等即具持此论,称光氏终遭南明诛戮,是“以谏止南迁杀之”。这些人着力强调这一点的意图,当然是想为光时亨开脱罪责,盖如方士亮所说:“人臣处乱世而陷刑章者亦多矣,或无故而加之罪,或故诬之以不可居之罪,生死在手,刀锯横加,何所不至,独未有以谏止迁都而获死者。”(光时亨《素堂遗集》卷四方士亮《讼冤疏》。《戴名世集》卷七《书光给谏遗事》)光氏曾孙甚至径谓乃曾祖系“以阻迁一案致之死”(见光时亨《素堂遗集》卷四载清佚名撰修史采访稿)。
然而,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南明弘光小朝廷最终为光时亨裁定的罪名,主要还是“从贼”,而且仿效的乃是唐肃宗对安史之乱时接受伪命者所定的六等之刑(《明史》卷二七五《解学龙传》。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七),所谓“力阻南迁”不过是为彰显其“从贼”之事罪不容赦而已。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还是想让人们的目光聚焦到谏止南迁一事上来,是有特别的历史背景的——这就是光时亨平素里那种刚正不阿且果敢有为的政治品格,让他得罪了弘光朝廷主政的马士英和阮大铖。当然这都是过去的事儿了,可中国社会古往今来一以贯之的普遍的情况,就像俗话所说的,宁可得罪十个君子,也不能得罪一个小人,小人一定会怀恨在心,伺机报复的。只要稍有人生经历,谁都明白这个道理,因而方士亮、戴名世这些人的做法,很容易博得世人的理解和同情。
试看戴名世如下论述,最能体现他们的心境:
先是,时亨同郡阮大铖者,名在逆案中,天启中左(光斗)、魏(大中)之死,大铖有力焉。时亨尝切齿诟詈大铖,而大铖度时亨清正,不可以术数笼致,至是嗾(刘)泽清执之,以阻南迁为时亨罪,而与金坛人周钟、泾阳人武愫同日杀之。周武两人固降贼者也,故野史误称时亨为降贼,至今无白其冤者。(戴名世集)卷七《书光给谏遗事》)
这里所说“逆案”,是指崇祯皇帝即位后那些因依附宦官魏忠贤残害东林党人而受到惩治的奸臣名单。
依据光时亨自己讲述的情况,他因一心为国而得罪小人,招致报复,以致被逮论刑,牵涉到的宵小之徒,远不止阮大铖一人,事项亦不止一端,执掌南明弘光政权朝政的重臣就还包括马士英在内(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遗疏》)。戴名世在这里单单提出阮大铖来作为罪魁祸首,是因为他在加害光时亨的过程中确实发挥了至为关键的作用,而触动阮大铖必欲将其置诸死地的就是这“逆案”问题。
在明末的政治场里,随着党争的白热化,几乎所有士大夫都或主动或被动地划线站队,很难置身局外:一派是“清流”东林党(包括后来的复社),阵容强大,声势浩荡;除此之外的党派势力,有齐党、楚党、浙党等等,名目众多,势力却远不敌东林,因而他们当中很多人在政争的过程中不同程度地与得势宦官有所勾结,故被统冠以“阉党”之名。
天启年间,巨珰魏忠贤当道,阮大铖为争个人官职(吏科给事中)而走宦官的路子,可实际上并没有公然站在阉党一方与东林党为敌。其人固非正人君子,但至少他在当时的举止还算不上什么大奸大恶(夏完淳《续幸存录》“南都大略”及“南都杂志”条)。可是到崇祯二年清算魏忠贤罪恶的时候,还是被东林党人列入“逆案”名单。尽管实在没有什么太过恶劣的行径,不至于丢掉性命,乃论罪徒刑而赎以为民(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六),可一旦列名“逆案”当中,就“永不叙用”,再也没有做官的机会了。寒窗苦读,为的不就是做个官儿么?官儿做不了,等于大半条命没了,这实在是太让人难以忍受的事儿。
阮大铖是在崇祯十七年六月被马士英援引起用的,但当即遭到“举朝以逆案攻阮大铖”,自大学士高弘图、姜曰广以下,群臣纷纷上疏弹劾(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六),乃谓“钦定逆案不当翻,阮大铖不可用”(谈迁《国榷》卷一〇二崇祯十七年六月丁卯)。正因为如此,阮大铖才向马士英建议,定一“顺案”,已惩治那些曾经降附于李自成大顺政权的明廷官员,内心的真实指向则是那些“素号正人君子之流”的东林党人。值得注意的是,在马士英呈上的兴办“顺案”奏疏中,首先举述的从贼罪臣,即“如科臣光时亨阻南迁之议而身先迎贼”(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七)。
难道这只是因为光氏曾力阻南迁之议么?事实并非如此。在这部《素堂遗集》的《狱中遗稿》中,收有一篇光时亨眷弟吴日跻撰写的《光给谏含万先生传》,其中讲到下面这样一个故事:
含万尝善阮集之(德勇案:阮大铖字集之),后交恶。……及公赴部日(德勇案:指光时亨被逮入刑部狱),阮偶在家,廷尉坐。使者报公辈赴部,阮疾语使者:“折简以送。”大书“假逆案阮某拜真降贼光某”,廷尉骇之。阮曰:“先帝十七年春,去死无几,光疏犹题逆案。是时案中只我与冯涿州二人,何不放过乃尔!识者已知不生矣。
明白了“逆案”一事对阮大铖利害关涉之深,而光时亨作为如此,我们也就能够理解他终遭大难之缘由所在了。光时亨在《遗疏》中称“(马)士英屡向人曰‘我原无心参光某,因有一人以硃笔添入其名,原稿具在’,不识所谓‘一人’何指”(光时亨《素堂遗集》卷四《遗疏》)?其实结合所谓“顺案”的缘起以及光、阮二人之间上述过节,添入光时亨其名那个人,显然只能是阮大铖,是阮大铖必欲将其置之死地而后快。
然而这只是光时亨案的一个侧面,他到底有没有降附李自成大顺的行为被抓住,是该案的另一个侧面,这也是光时亨案更为关键的节点。
关于光时亨在李自成军攻入北京城之后的举止,挽近以来社会上比较通行的《桐城耆旧传》,记其曾连续三次分别以堕陴、自经、投河的形式自杀,决意为国尽忠。可“遗憾”的是,这三次自杀都没有取得成功(马其昶《桐城耆旧传》卷五《光给事传》)。同样的说法,更早我们可以追溯到戴名世的《书光给谏轶事》(见《戴名世集》卷七);再早,还见于光时亨同乡友人左光先撰写的《野史辩诬》。不过左光先这篇东西,过去似乎很难见到,它是被收录在光时亨《素堂遗集》中的(见光时亨《素堂遗集》卷四。案我看到的这部《素堂遗集》的写本,误书作者姓名为“左光斗”,实则左光斗早在天启年间即已受迫害而死,光先乃光斗胞弟)。
《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忾言十五首》
过去世人很难弄清这些说法究竟出自哪里。现在,看到这部《素堂遗集》后,使我得以确认——都是出自光时亨本人之口,即出自《素堂遗集》中《狱中遗稿》的《辨疏》、《忾言十五首》等处。这样,我们就能够更加合理地分析这些说法的合理性和真实性。这是这部《素堂遗集》对我们研究明末历史最为重要的价值。
所谓“堕陴”,是说在平则门被李自成军攻破之时,光时亨并没有像计六奇《明季北略》记载的那样,一遇敌兵,即举手投降,而是想要从城墙上投地自杀。按照光时亨的说法,他是“悲愤坠城,誓以必死”(《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辨疏》)。
关于此事的具体经过,光氏述云:
(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之晨,予与芳洲(德勇案:王章号芳洲)缮疏方毕,同里澹石(榔)、梅坦庵、西源、长源、若鲁诸公凑金三百两有奇,属余分食饥卒。未及布置,忽报寇至,相约芳洲,坠陴而下,几死。比见芳洲,为贼加刃者再,予断左臂。贼挥刃肱上,执以询芳洲曰:“若何官?”应曰:“不知。”乃舍去,遂不获同及于难。负我良友一恨也。(《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忾言十五首》“堕陴”)
读这段叙述,须知李自成部众询问王章光时亨官职的前提,是如前引《明季北略》所述,光氏一看大事不妙,迅速脱掉官服,换成了便装。不然的话,光时亨与王章二人当时既然是以科道官的身份督责平则门的防守,自然身着官服,而李自成麾下的农民军与官府缠斗连年,对官家冠服理应了如指掌。这意味着至少光时亨已经承认,当时他确系换装易服,而这当然是临阵逃脱,是用什么说辞也无法开脱的。情况明摆着呢,在生死关头,光时亨胆怯了。
那么,如此畏怯之人,何以转瞬就毅然决然地与王章相约“坠陴”求死了呢?这合乎正常的逻辑么?我看完全不符合一个人正常的心态,万斯同修纂《明史》,称当时的实际情况是“时亨仓皇下长跪乞降”(万斯同《明史》卷三八二《忠义传·王章》),这才更与他脱却官服以掩饰官身的做法相吻合。
另一方面,与光时亨一同巡城的监察御史王章,死得是很壮烈的。大家看《明季北略》所记他殉国的情形,是相当具体而又生动的;其他诸书的记述,也大体相同,而王章就义的地点,是城墙之上而绝非城下,更没有跳墙坠地的经历(如李长祥《天问阁文集》卷一《甲申廷臣传》,万斯同《明史》卷三八二《忠义传·王章》,清官修《明史》卷二六六《王章传》,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八〇《甲申殉难》)。若是王章先跳城求死,再骂贼殒命,这不仅一点儿也不会影响他的形象,反而还会显得愈加壮烈,那别人为什么会避而不谈其“堕陴”之举呢?这是很不合理的。譬如协理京营兵部右侍郎王家彦,就是在自投城下折断臂足而未死的情况下,复自缢殉主,而这是被史家视作可歌可泣的决绝之举的(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八〇《甲申殉难》)。两相比较,光时亨所讲二人一同“堕陴”的说法,显然很不靠谱儿。
还有,按照光时亨的说法,当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李自成军攻入北京城之际,他是从平则门的城墙上跳了下去。这七八米高的城墙,摔不死很正常,但一个大人,没有严重的骨折,却几乎是不可能的。刚才讲到的兵部右侍郎王家彦,跳城自杀未遂,就是把胳膊腿儿一块儿摔折了。光时亨自己也说,他当时是摔断了左臂。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天,这还是指普通的骨膜及周围软组织的损伤,像臂膀折断这等重伤,若不是经过精心医治,一百天也好了;而且即使好了,也会留下能够触摸到的断臂重接的痕迹。可是,我们在所有史料当中,包括我这次看到的光时亨自己的文集《素堂遗集》在内,都没有看到这样的记载。
光时亨是在崇祯十七年四月二十六日离开北京,在通州张家湾登州南下金陵的(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辨疏》)。八月,光氏于宿迁被逮(徐鼒《小腆纪传》卷一),九月十七,至南京羁押受审(谈迁《国榷》卷一〇三崇祯十七年九月壬寅)。从光时亨自己所说的三月十九这个“堕陴”之日,到此时大致经历了6个月时间。在这期间,光时亨没有任何治疗臂骨折伤记录,他也没有讲述过一句臂伤后生活不便的情形。这本来就让人感到有些莫名其妙了,可更为神奇的是,这折断的胳膊竟然就那么自己长好了,还好得连一丁点儿断裂的迹象也看不到了。神吧,这真是太过神奇了。因为这骨损伤痕,正是光氏向南明弘光朝廷表曝心迹的绝佳证据,性命攸关之际,他又焉能只字未提?在我看来,答案只有一个——这很简单,所谓“堕陴”伤臂之事,纯属子虚乌有!
附带说明一下,光时亨编造的这“堕陴”折臂之事,到了戴名世的笔下,又被衍化成“堕陴折左股”(《戴名世集》卷七《书光给谏轶事》),戴氏这种说法后来又被马其昶的《桐城耆旧传》所沿承(马其昶《桐城耆旧传》卷五《光给事传》)。只有了解到光时亨《素堂遗集》给我们提供的原始情况,才能对此讹误做出订正。
“自经”即自己勒住脖子死去,就是俗话讲的上吊自杀。此事发生在崇祯十七年三月十九日所谓“堕陴”事件之后的同一天内(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辨疏》),光氏述云:
堕陴未死,环城觅井,皆石甃,口不容身,因叹古人预为止水,良有意。爰入娘娘庙,经一袜带,为老巫解救。出城上衣带诗示之,其辞曰:“抗议知无补,忧时毕此心。君恩惭未报,遗恨古今深。”巫悲涕,然卒不予以死所。二恨也。(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忾言十五首》“古庙”)
一心想死的人却怎么死也死不了,这显然是违背常情常理的;况且当时京城官员勋贵自杀殉国者众多,所采取的方式,就颇多或投井或自缢的人。
即以最大路的史料《明史纪事本末》汇聚的情况为例,其投井自杀者,有太仆寺丞申佳胤,新乐侯刘文炳暨乃弟左都督刘文耀,宣城伯卫时春等;自缢身亡者,有户部尚书兼侍读学士倪元璐,左都御史李邦华,大理寺卿淩义渠,右庶子周凤翔,检讨汪伟,户科给事中吴甘来,监察御史陈良谟、陈纯德,吏部员外郎许直,兵部郎中成德,光禄寺署丞于腾云,襄城伯李国祯,锦衣卫都指挥使王国兴,锦衣卫指挥同知李若珪,太监王承恩等(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八〇《甲申殉难》),当然最大的官当属圣天子朱由检了。
北京城里那么多口井,那么多棵树和那么多道房梁,怎么偏偏到了光时亨头上,就井也投不下去,上吊也吊不成了呢?真心想死,除了把他捆住不放,不然怎么着他也终归是要走的。一次不成再来一次的,自然更为决绝,像大学士兼工部尚书范景文,是在自缢被家人解救之后,又偷偷到龙泉巷(寺)自投古井而死;左副都御史施邦曜,是在自缢被仆人解救之后,又饮药而死;前述协理京营兵部右侍郎王家彦,是在自投城下未得其死的情况下,复又自缢而亡;左谕德马世奇和太常少卿吴麟征,都是在自缢被家人解救之后,再次自缢而死(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卷八〇《甲申殉难》)。什么事儿,都怕比着看,一对比,情况也就清楚了——实际上光时亨并没有下定必死的决心,因而恐怕根本就没有娘娘庙里上吊的事儿。
至于那个作为见证的“老巫”,无名无姓,无影无踪,实际上只是一个死无对证的“证人”(案《戴名世集》卷七《书光给谏轶事》演绎此事,书作“时亨堕陴折左股,匍匐入尼菴,夜半自经,尼救之不死”,“老巫”化作尼姑,不过信笔游说而已)。
让我们接着来看光时亨讲给我们的故事。在三月十九日连经“堕陴”、“自经”两番自杀未遂之后,光时亨说他在第二天,也就是三月二十日,被大顺军兵带走,拘押于军营。此乃其“三恨也”(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忾言十五首》“惨押”。又《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辨疏》)。
又过六天,就发生了“投河”之事:
三月廿六日,举国偪押,如值狂飓,予幸掣身御河。回忆窘辱营中,思此水如天上波,臣毕命亦既已矣。尔际仆役靡一在侧,亡何行道王明等救起,移时方甦。环堤视者千余众,予再三欲复入水不可得。……明等强扛回真如寺,虽曰生之,惨倍于杀。四恨也。(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忾言十五首》“御河”)
所谓“举国偪押,如值狂飓,予幸掣身御河”,光氏另外表述为“贼逐户搜索众官,押同点选,臣义不受辱,投死御河”。这样,意思就更清楚了。另外,救起光氏的行人,除了那位“王明”之外,还有一名作“郭万里”者。光时亨说,这次自杀未遂,导致他“肢体折伤,鼻眼流血,待毙淹淹,月余尚不能屈伸”(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辨疏》)。
光时亨这次未遂的自杀,有对身体造成的严重损伤,有具体的见证人,所以我觉得大致可信。那么,为什么直到此时他才想要杀身成仁呢?我们看看在这之前都发生了什么。
相关记载表明,在光时亨所说遭遇羁押的第二天,也就是三月二十一日(己酉),他就被大顺朝廷特授谏议大夫(谈迁《国榷》卷一〇〇崇祯十七年三月己酉)。投河前两天的三月二十四日(壬子),大顺政权给明朝降臣普遍授职,光时亨也名列其中,即依例以给事中原官改作谏议(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四)。当然,这并不意味着光时亨就接受了这一职务,但接下来在这下一天的三月二十五日(癸丑),李自成召见新附诸臣,对光时亨特别“面加奖劝”(谈迁《国榷》卷一〇〇崇祯十七年三月癸丑),这下事态可就严重了。
在分析光时亨的心理活动时,我觉得首先需要区分开敛手降贼与出任“伪职”这两层情况。三月十九日大顺军登城,举刀相向,光时亨一时软弱,没敢做丝毫抵抗,只是求生的欲望所致,借用一句光时亨自己的话来讲,不过“城陷胁逼,流离南面者”而已(光时亨《素堂遗集》卷四吴日跻《光给谏含万先生传》),这并不等于他想要到大顺政权里去做官任职。特别是光时亨的家乡在我们安徽桐城,当时这里还是大明的天下,而大顺和大明究竟谁胜谁负,情势并不明朗;至少明朝依赖江南的残山剩水还足以与大顺抗衡,两朝划江分治,完全是一种可以预想的局面。在这种情况下,他若是出任大顺的“伪职”,必然会给家乡的亲人带来很大麻烦(案冯梦龙《甲申纪事》卷二、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四等谓光时亨在北京城中曾寄书其子,云“我已受恩大顺,汝等可改姓走肖,仍当勉力诗书,以无负南朝科第”,在当时情况下,这似乎过于离奇,恐怕是污衅者肆意造谣)。
在面见李自成之后,光时亨一定感到他没有办法再委曲求全了,前面已经无路可走,即光氏所说实在“义不受辱”,只能以一死来解除对子孙的连累。于是,就发生了三月二十六日的投河自杀事件。自杀虽然未遂,但给身体造成了比较严重的伤害。光氏在卧病一个多月之后,“以四月廿四日窜匿西山,于二十六日登舟张家湾”,即乘船沿大运河南下(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辨疏》)。
当时南北各地都动荡不安,经历这么一番磨难之后,光时亨未必还想再到大明王朝去做官,不过返回家乡与亲人团聚而已。就在他南下的途中,清兵入关,李自成败退。光氏云“抵济宁即闻南中蜚语”,这当然是指风传他降贼做官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他“非不可行遁”,也就是潜逃隐匿,但却“欲明心迹,亟图南归”,从而在宿迁被南明逮捕(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辨疏》),并最终遭到惩处。
《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北归自讨檄》
在我看来,光时亨没有畏罪遁逃的原因,是弘光帝为笼络人才,于即位诏书中宣布“在京各卫,陷贼各官,有能反邪归正者,宽其前罪”(徐鼒《小腆纪年附考》卷六)。光氏自言他在南下途中,“舟抵张秋,捧诏悲泣”(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北归自讨檄》),讲的就是读到弘光帝即位诏书时喜出望外的心境。对照自己实际上“未尝一登伪吏之堂,居其职,任其事”的情况(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辨疏》),自然而然地也就放松了警惕,还想在政治上一展身手,光氏“窃谓新朝宽政如此,设身不即陨,必当再矢捐縻”(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北归自讨檄》),讲的就是这样的思量;再看他自白“伏读恩诏开陷贼反正之条”,感到“欣逢圣际,何忍自阻向隅”云云(光时亨《素堂遗集》之《狱中遗稿·辨疏》),具可证拙意不诬。遗憾地是,他太大意了,也太热衷了,以致忽略了自己得罪过的那些仇家,特别是“逆案”中人阮大铖。
这就是光时亨的悲剧所在,这也就是光时亨在大明王朝灭亡之际的遭遇。尽管光氏后人编纂这部《素堂遗集》并要把它传留后世,在很大程度上是想要洗刷光时亨降附李自成并遭南明惩处的这段很不光彩的历史,但我解读相关纪事,只能得出如上结论——尽管这有些对不起各位安徽的朋友。
看我得出这样的结论,稍微了解一些光时亨案的朋友或许会问:假若果真如此,那么为什么后来唐王朱聿键在福州建立的隆武政权还会给光时亨平反呢?这主要是因为马士英、阮大铖辈在弘光时期刻意与东林党徒作对的举止招致东林一派的强烈反感。阅读保留在这部《素堂遗集》中的方士亮撰《讼冤疏》,稍加斟酌,就可以看出,这篇《讼冤疏》正是隆武时期代光时亨子廷瑞写给隆武政权的伸冤材料,而在这当中我们看到,方士亮虽百般回护光时亨,但却没有举述任何具体的证据来开脱光时亨“从贼”的罪责,只是一昧强调马士英、阮大铖等人是“以谏迁杀时亨,而时亨之无伪仕已可决矣”,并没有在降附“闯贼”的具体行径上为光时亨争辩一词。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隆武政权当时系由黄道周柄政,而指斥杨嗣昌附阉误国,是黄道周在崇祯时期与阉党斗争的一大关节(别详拙稿《记南明刻本〈西草秋思〉——并发黄道周弹劾杨嗣昌事件之覆》,收入拙著《读书与藏书之间》)。为此,方士亮在给光时亨“讼冤”的《讼冤疏》中特地提及光时亨曾“以练饷故批根引绳,追诋杨嗣昌,甚快”,这自然很容易引起黄道周的共鸣(光时亨《素堂遗集》卷四方士亮《讼冤疏》)。
总之,隆武政权给光时亨的平反昭雪,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党争的产物,并不能从实质意义上洗刷光时亨降附李自成的“污名”。须知弘光政权裁定光时亨“从贼”的罪名,具体是由刑部尚书解学龙操作的(《明史》卷二七五《解学龙传》),而解氏正是与黄道周站在一起,同阉党并肩抗争的挚友,假若光时亨“从贼”之罪纯属栽赃陷害,解学龙必然全力抗争,而他没有这样做,就已清楚说明了当时的实际情况。我们看谈迁在《国榷》中记述马士英、阮大铖惩处光时亨事,谓其意虽私而事却公(谈迁《国榷》卷一〇二崇祯十七年六月丁卯),就可以说明所谓“公论”并不否认光时亨“从贼”一事。
好了,各位朋友们,看来一个人要想留下所期望的历史,还得自己人来写。试看为光时亨写出《野史辩诬》的左光先,还有撰写《书光给谏轶事》的戴名世,在《桐城耆旧传》中为光时亨立传的马其昶,他们都是光氏的桐城小老乡,也就都把光时亨为自己辩白的说法写成了真实发生的历史。可在另一方面,尽管光家人期望把这种自己人写的史传留作“真实”的历史,可稍习社会习俗者很容易看出,不过“乡曲之见”而已(叶昌炽《缘督庐日记抄》卷三)。
当然,上面我讲的这些内容,也只是我个人的一孔之见。光时亨究竟是怎样一个人,并不能由我说了算。我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书呆子,看法是对是错,其实都无关紧要,希望大家能够原谅我的卤莽。在这里,我真诚地希望我向大家介绍的这部《素堂遗集》,对大家认识光时亨其人其事能够有所帮助。
最后,谢谢大家,衷心感谢安徽大学的各位朋友。
2022年7月14日晨草稿
2022年9月14日晚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