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气味相关的回忆与爱

《气味、记忆与爱欲——艾克曼的大脑诗篇》,戴安?艾克曼著,庄安祺译,时报文化,2018年11月出版,381页


《香水》(徐四金70诞辰纪念版),徐四金著,洪翠娥译,皇冠文化出版有限公司,2020年3月出版,320页


“突然,往事浮现在我的眼前。这味道,就是玛德莱娜小蛋糕的味道,那是在贡布雷时,在礼拜天上午,我到莱奥妮姑妈的房间里去请安时,她就把蛋糕浸泡在茶水或椴花茶里给我吃……它们的形状——包括扇贝状小蛋糕的形状,它丰腴,性感,但褶皱却显得严肃,虔诚……”普鲁斯特在长篇巨著《追忆似水年华》中对玛德莲娜小蛋糕足足四页的详细描写极尽所能刻画味觉感官如何调动叙述者的“非自愿记忆”(involuntary memory),也使得这种贝壳形状的小蛋糕从家庭厨房走进世界文学殿堂。实际上,让叙述者“浑身一震”感到一种“超尘脱俗”的“舒坦的快感”的,并不是小蛋糕本身,而那浸泡着小蛋糕的那一匙茶。换言之,是这种“茶泡蛋糕”搭配的特殊味觉口感,在电光石火间唤起了沉睡于脑海中的各种往事。而托尔斯泰的极短篇小说《伊凡·伊里奇之死》里也有一段写到主人公临死前在极度寂寞中回忆往事:“第一个想起的总是距离现在最近的,接着才会回溯到最遥远的童年时光,流连而忘返。若是伊凡·伊里奇想到今天人家送来给他吃的水煮洋李,就会勾起他小时候吃法国洋李的记忆,没烹煮过、干瘪瘪的法国洋李风味独特,他经常吃得只剩下果核,还满嘴流涎咽唾。一想起这滋味,那时候和奶妈、兄弟之间,甚至是对玩具的所有回忆,便蜂拥而上。”

在文学创作之外,长期受失眠之苦的普鲁斯特也对神经科学非常感兴趣。美国学者乔纳·莱勒(Jonah Lehrer)就曾撰写专著《普鲁斯特是个神经学家:艺术与科学的交融》(Proust Was a Neuroscientist),介绍八位文学艺术美食家在创作过程中发现各种感官体验如何刺激人类大脑运作,他们是:普鲁斯特、弗吉尼亚·伍尔夫、惠特曼、乔治·艾略特、保罗·塞尚、斯特拉文斯基、格特鲁德·斯泰因、奥古斯特·埃科菲。

普鲁斯特:用嗅觉探索过去

人类有五种感官体验,味觉、嗅觉、触觉、视觉、听觉。在西方哲学文化历史上,视觉是人类认知过程中最为重要的感官体验。著名的例子有柏拉图的洞穴比喻,困于黑暗洞穴中的一群人,只能从洞穴外亮光照入洞壁的倒影,略知世界。在英文中,也有各种关于“看见”与“明白”的表达,比如“我看见/明白了”(“I see.”)。

其实,作为具有主体意识的人,要主动拒绝各种感官体验,或者被动剥夺某种感官体验,也是有可能的。《圣经》中力大无穷的参孙被割去长发弄瞎双眼,虽然失去视觉,但也凭借触觉引导推倒神庙柱子,杀死众多非利士人。荷马史诗中,奥德修斯用蜡封住同船水手耳朵让他们免受海妖塞壬歌声蛊惑,而自己为聆听塞壬之歌,宁愿被五花大绑。《十日谈》中描写的黑死病期间封城隔离举措,说明面对疾病威胁时应该完全杜绝物理接触。卡夫卡笔下的饥饿艺术家,则用拒绝进食来表达自己抵抗世界的姿态,从而达到艺术的最高境界。

然而,这五感之中,唯独不能避免的,是嗅觉。因为每个生物,都必须呼吸,才能生存,无法关闭,不可剥夺。这也正是艾克曼《气味、记忆与爱欲》此书中所探讨的重要议题。作者黛安·艾克曼(Diane Ackerman)写过《感官之旅》《爱的百种名字》等畅销著作,也曾以《感官之旅》为主题主持公共电视节目。此书英文标题是An Alchemy of Mind:The Marvel and Mystery of the Brain,可以直译为“心灵炼金术:大脑的神秘之处”。在自序“大脑的诗歌”之后,全书正文内容分为七篇,分别是:一、奇幻秘境(演化);二、理性的甜美梦想(自然的脑);三、欲望展示馆(记忆);四、绝非沉闷的折磨(自我、与其他想象);五、世界伤了其他人的心(情感);六、话语的色彩(语言);七、内心的旷野(我们共有的世界)。由此结构可见,此书也和上述著作相似,探讨的是感官与大脑的运作机制,而有趣的是,此书中文版标题却特意采用了书中第十九章的标题“气味、记忆与爱欲”,由此展示出嗅觉与大脑各部运作、记忆保存与唤醒之间的重要关系。

第十九章开篇首先引用了英国作家吉卜林的一句话:“气味远比声光影像都更能拨动你的心弦。”然后,艾克曼从神经科学的角度,介绍了这句诗背后的原理所在:

在我们送花、送香皂或香水给朋友时,就等于把包装好的记忆送给他们。嗅觉和我们其他的感官不同,它和记忆中枢的关系非常密切,很容易就会与情感混杂。若鼻子察觉到什么气味,就会直接把讯息传送给边缘系统,这神秘、古老和情感强烈的部位,充满着欲望和渴求,由杏仁核(情感)和海马回(记忆)记录下来。很少有事物如气味这般值得记忆,它可以掀起浓重的怀旧思绪,因为早在我们来得及编辑修改之前,它就勾起了强有力的印象和情感。你所见所听的可能旋即消失在短期记忆的堆肥之中,但嗅觉几乎没有短期记忆。我们各有属于自己的气味记忆,部分是因为气味会刺激学习,曾有实验让学童在背生字的时候搭配气味的线索,结果他们的生字就背得比较熟。(168页)

以上这段话中有两个重要的生物学名词,分别是“杏仁核”和“海马回”。作为大脑的两个重要部分,前者负责感情记忆,而后者主管智力记忆。海马回(Hippocampus),又名海马体,位于大脑丘脑和内侧颞叶之间,属于边缘系统的一部分,主要负责短时记忆的存储转换和定向等功能。杏仁核(amygdala)是大脑负责情绪的中心。《EQ(情商)》作者丹尼尔·戈尔曼发明出杏仁核劫持(amygdala hijack)这个新名词,以此解释我们情绪激动时可能会做出错误判断。脑科学家区分了两种不同的记忆神经途径,一种是途经大脑的海马体,这种途径是记录事件,另一种途径是经过杏仁核,记录我们对于事件的感受。正如戈尔曼在《情商》一书中写道,如果我们试图在双车道的高速公路上超车,却险些与对面车辆迎面相撞,我们脑海中的海马体就会保留事件的具体细节,比如我们在哪段路上,谁和我们在一起,对方的车长什么样。之后我们脑海中的杏仁核就会在下次遇到相同情况还想超车时给我们输送紧张情绪。

在《气味、记忆与爱欲》第二十四章“艺术家的感官世界”中,艾克曼用极富诗意的语言来描写感情记忆和智力记忆的不同运作机制。她用抽屉作为比喻,描写自己运用智力记忆的过程:

我把自己的心智想成有许多抽屉,就像船长的书桌一样,打开某个抽屉,我就会全神贯注,而把其他的抽屉抛诸脑后,也许过几分钟或几小时,我打开另一个抽屉,后者又吸引了我所有的注意力。我唯一不能做的,是关上所有的抽屉,忘记它们里头有什么,陷入失忆却不以为意。我所进行的工作一直向我唠叨,永远在我的脑海中,等着把每天发生的事件和工作的目的联结在一起。这就是一种记忆。它似乎在说:张开你的心灵之眼,提高警觉,做好准备。(238页)

而另外一种记忆,则是感情记忆:“另一种记忆,则是找路回到我所写作品的情感现场。许多作家都用各种记忆辅助法,来加快这个过程,这些方法有聆听音乐、嗑药、读喜爱作家的作品段落等,但我却不是这种需要面包屑才能回到扎营处的人,因为我不会离营火太远。”(239页)而重启感情记忆的开关,就在于各种感官体验,尤其是难以关闭、无法拒绝的嗅觉体验。

香水:用气味获得爱情

说到把气味感官描写推到极致的文学作品,我们自然会想到德国作家徐四金(Patrick Süskind,一译帕·聚斯金德)1985年的小说《香水:一个谋杀犯的故事》(Das Parfum: Die Geschichte eines M?rders)。小说在2006年被改编成电影,由执导《罗拉快跑》的德国导演汤姆·提克威(Tom Tykwer)执导,其中强调了男主人公葛奴乙(Jean-Baptist Grenouille)为制作世上最好的香水不惜杀害多名少女的残忍行为。电影海报和小说部分版本封面也突出了一位红发少女的样貌体态。如果我们仔细阅读小说文本,就会发现其实这部作品虽然惊悚奇绝,但也可以被划入“成长小说”(bildungsroman)类型之中。所谓“成长小说”,首先产生于启蒙运动时期的德国,通常以一位年轻主人公的成长发展经历为主题。实际上,这部小说主题情节发展也正是照此铺排的。

《香水》海报


《香水》故事情节以法国为背景,始于巴黎的恶臭之地——鱼市,终于另外一个恶臭之地——乱坟场。主角葛奴乙逃过生母灭口之劫生于鱼市场,死于乱坟场众人口下。他的名字Grenouille在法文中有“青蛙”之意。有趣的是,以蛙肉入馔的法国人也常被其他国家人戏称为“青蛙”,也不知道德国作家徐四金是否在此对首先发明香水掩盖体臭的法国人开了个国际玩笑。

小说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描写的是葛奴乙在历史上最炎热的一天——1738年7月17日出生于巴黎鱼市,他的生母想弃婴,却被发现,还被判处斩首,他从小由好几个不同的奶妈抚养,由于自己全无气味而遭到奶妈和其他同龄人嫌恶,被卖到一个制革厂里从事最为危险的鞣革工作,他运送一块小羊皮到香水匠包迪尼家里时,机缘巧合开始从事香水配置的系统工作,并且为包迪尼带来巨大收益。自从他学会系统吸收整理重建气味之后,嗅觉就成了他了解世界的唯一途径:

几千种气味仿佛共同煮成一大锅无形的粥,填满了大街小巷的所有水沟,鲜少能从屋顶上蒸发出去,而在地面上积聚不散。生活在那儿的人们,早就习惯了这粥的味道,再也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因为这味道正是从他们身上散发出来的。他们浸淫在其中,早就浑然不觉,这正是他们呼吸的空气,这正是他们赖以生存的空气,正像一件穿了很久的衣服,再也闻不到它的气味,皮肤也丧失了对它的感觉。可是这一切气味对葛奴乙而言都好像是第一次闻到,他不只是笼统地闻着这一切气味的整体,而且还把它们切分成最小、最细致的组成部分。他那敏锐的鼻子把一团由烟气和臭味交错织成的乱线一一揭开,整理成一条条清晰的、无法再进一步拆解下去的基本气味线索。如抽丝剥茧般解开这些错综复杂的气味线索,这样的活动让他感到难以形容的满足。(《香水》,51-52页)

第二部分写的是葛离开巴黎,前往奥尔良,一路南行,路上避开城市农村,“完全沉醉在人气愈来愈稀、空气愈来愈纯的无人世界里”(154页)。他厕身于一座石墓里,用记忆中的气味构建内心的帝国,以复仇者和创世主的姿态君临天下,成为“葛奴乙大帝”。而在完成了神圣的创造任务之后,葛奴乙大帝回到自己家里:“他的心有如一座紫色的城堡,建立在石头荒原中。”在这座城堡的每个房间中收集的是葛奴乙穷毕生之力收集到的各种香气,任由他畅饮怀想,随时随地实现一个人的狂欢。就这样,葛在荒野中过了七年,直到一天悚然发现自己身上居然没有任何气味,于是决定重返城市,在人间烟火中寻找制造自己的味道。他在蒙帕利埃城里被一位醉心研究“活力换气机”的侯爵作为实验对象,被消毒清洁打扮喷上香水,在贵族沙龙等社交场合展示,大获赞美。他从而得以避人耳目,配制出各种气味,混迹于人群中,迅速获得对方信任与喜爱。正是在这个自我了解探索的过程中,葛奴乙通过气味而建构出自己的身份。

小说第三部分中,葛奴乙用七天完成了环法旅程,来到制香乐土格拉斯城,并在一间小香水厂里找到工作,学会了用油脂萃取花香的方法,还用各种动物做实验,成功提取了生物气味。大费周章,只是因为他想通过萃取某些“稀有珍贵的人类,也就是能够激起爱情的人类身上特有的体味”(239页),从而获得他毕生渴求的爱情。值得注意的是,给小说与电影的众多观众读者留下深刻印象的杀死少女汲取香气的举动,实际上在小说第一部分就已经出现。小说中葛奴乙一共杀死了二十六位少女,第一位在巴黎被扼死,当时葛还没有开始学习香水配置,也不知道如何提取少女体香,只是在少女断气之后,用自己的鼻子吸嗅她身体各个部分的气味。另外二十五位受害者来自格拉斯城,都是被闷棍打死。最后一位受害者珞儿是格拉斯城最美的少女,她父亲是城中第二执政官,为免女儿受害带她偷偷逃离格拉斯城,但最终还是难逃葛奴乙之手。在杀死珞儿当晚,他静候少女体香被浸满油脂的亚麻布包吸取,心情平静愉悦,思绪万千,但他想的“并不是几个小时之后他将要收成的香气,也不是他用二十五个少女的体香所要配置出来的绝妙香水,更不是任何未来的计划、运气和成就。不,此时此刻占据他心头的,竟然都是过去的前尘往事”(276页)。这些往事包括他童年被奶妈照顾的日子、第一个老板鞣革匠、教他学会如何配置香水的包迪尼、带他进入社交圈的侯爵等人,还有巴黎的各种臭气、他在巴黎杀害的第一位少女、独自生活七年的奥弗涅山区、突然发现自己原来没有气味的山洞,这些人和地方,都在他成长过程中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此刻,在他杀死第二十六位少女提炼绝妙香水最后一步即将完成之时,葛奴乙终于觉得通过吸收气味了解世界,通过创造香水实现自我的漫长旅程即将完成,心理达到了至高无上的圆满境界:“想到这里,他的内心不由得一阵感动,充满了谦卑和感恩之情。‘谢谢你。’他轻声说道:‘谢谢你,尚-巴蒂斯特·葛奴乙,因为你完全表现出你该有的样子!’他深深地被自己感动了。”(277页)

在以上这段描写中,我们可以发现,葛奴乙终于认可了自己的存在,虽然他因为天生没有气味而遭到众人忽略嫌弃,但在创作调配少女异香的过程中,他终于找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在刑场上,葛奴乙洒下香水,获得万人景仰,还引发了一场群体性的爱欲狂欢。这个场景在电影中被描画得淋漓尽致,还添加了一个小说中没有的细节。上至观礼台上的主教贵族,下至广场上的贫民大众,都满怀爱意,赤身拥抱,而孤身一人站立在行刑台上的葛奴乙,在盛装华服之下只能顾影自怜,用双臂紧紧抱住自己瘦削的身躯,想象着这香水作用下,当年在巴黎街头卖小黄杏的红发少女,不仅留意到自己的存在,还含情脉脉地凝视着他的脸庞,愿意和他共赴巫山。在电影中,巴黎红发少女一直都是葛的爱恋怀念对象,也是他杀害十三位(与小说中的数字不同)格拉斯少女制作爱欲香水的动机来源。而小说中的第二部分山中七年,则被简化为几个镜头一笔带过了事。

小说第四部分,也就是结尾,极为简短,一共六页,描写葛奴乙从格拉斯一路走回巴黎,抵达之日是1767年的6月25日,是那一年最热的一天,各种臭味混杂一起,令人作呕,就像他出生的那天一样。他在午夜步行到社会败类聚集的乱坟场,把爱欲香水一股脑儿倒在自己身上,随即引发了这批人的敬畏惊愕、渴望兴奋。这位汲取气味,渴望爱情,创造香水的奇人,极其戏剧化地被这批流民分而食之,消失无踪。最后一句尤为耐人寻味:

当他们终于鼓起勇气互瞥了几眼,起先只是偷偷地,接着就是变得率性大胆,这时他们再也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们觉得非常骄傲,这是他们第一次,因为爱而做了某件事。(319页)

在《气味、记忆与爱欲——艾克曼的大脑诗篇》这部科普作品观照之下,再读《香水》这部畅销小说,我们可以发现,从鼻到脑,从脑到心,气味关乎个体如何了解世界与创造自我。首先要找到自己,才能成为爱与被爱的对象,即使无法彼此寻获,哪怕最终被毁灭无踪,但也是每一位个体存在于世的证据,证明他/她没有白白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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