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史》的前世今生

《金史》(修订本), (元) 脱脱 等撰 / 傅乐焕 、张政烺 点校 / 程妮娜 主持修订 /,中华书局,2019年11月版,540.00元


《〈金史〉丛考》,陈晓伟著,中华书局,2022年11月版,658页,88.00元


《金史》(共一百三十五卷,附《金国语解》一卷)是探索金朝史的重要史书。目前,关于该书最基础的取材、版本流传、整理校勘等关键性问题,尚有值得深刻反思与探讨之处。

一、关于编纂与取材问题

《金史》始修于至正三年(1343)三月,次年十一月成书。《进金史表》回顾了元朝纂修《金史》的经过:“于时张柔归金史于其先,王鹗辑金事于其后。是以纂修之命,见诸敷遗之谋,延祐申举而未遑,天历推行而弗竟。”就《金史》史料来源问题,学界多有关注。“王鹗辑金事”指的是,中统初,王氏倡议修史,撰拟《金史大略》,“如帝纪、列传、志书,卷秩皆有定体”。赵翼提出今本《金史》与王鹗“金史”的关系:“旧底固已确覈,宜纂修诸人之易藉手也。”(《廿二史札记》卷二十七)经金毓黼等人发挥,后来学者认为元末修史主要改编王鹗《金史》旧稿而成,迄今似成定论。然而笔者一直对这种说法持审慎态度。细绎王鹗碑传所载至元初年“附修辽、金二史”云云,实乃王鹗向元世祖上章奏言,是否付诸实践,尚无证据。其实,王鹗等人创设国史馆,首要目的是纂修本朝祖宗实录,《金史》作为附带事业大概终究未成。若从具体文本证据出发,我们倒认为至正纂修《金史》同样也是直接采据“金实录”。经过加工整合,分门别类,只消将编年体改成纪传体,似无中间环节。

对《金史》全面探源,结果是:太祖、太宗、熙宗、海陵、世宗、章宗、宣宗本纪改编自诸帝实录;篇首《世纪》源自《祖宗实录》;卫绍王、哀宗虽无实录,但仍有官修《卫王事迹》及哀宗日历等档案可资采摭;而篇末《世纪补》的“显宗纪”取材《显宗实录》,景宣皇帝、睿宗两纪则分别抄取太宗、熙宗实录所载宗峻、宗輔薨年条之附传。志书部分,《天文志》《五行志》《河渠志》《兵志》《刑志》《食货志》乃撮述实录中的相关专题史文而成。其余《地理志》《礼志》《乐志》《仪卫志》《选举志》《百官志》也大量摘编实录内容。《交聘表》直接将实录有关金与宋、西夏、高丽交往的记载改造成表文,未采他方文献;《宗室表》并非根据所谓完颜氏谱牒,实以皇帝诸子传序文为蓝本再辅之列传正文补充成篇。

《金史》列传的编纂过程稍显复杂,我们通过大量案例分析可以复原基本模式:史官通检历朝实录,于诸臣薨年条下单独摘录出附传,大致按时间编排;与此同时,根据专题分门别类,部分作成正史类传(如《世戚传》《逆臣传》《文艺传》等);此详细爬梳实录过程中,分条签出见于书中拟设立本传的人物诸条目,再与原有小传糅合,最后编进传文记载中。对于那些无附传且事迹较多者,同样也是诸条拼合史料,根据时间次序,最后整合出新的篇什。

通过诸多线索,我们清楚地看到元修《金史》应取资“实录”;反之,若中间经历一道王鹗《金史稿》二次辗转改编,则颇为周折。很有说服力的证据是,当时纂修《天文志》《世宗纪》时留下的阙文记录。第一,卷二十《天文志》大定二十一年(1181)“七月乙亥朔,荧惑顺入斗魁中,五日”有小注作“以下史阙”(图一第五行),下文则为二十二年五月甲申“太白昼见”。《世宗纪》(卷八)正与此相符:大定二十一年止于八月乙丑条,而直接跳到二十二年三月辛未条。第二,卷七《世宗纪》大定十五年正月条小注云“此下阙”(图二第六行),共有六个月纪事失载,直至七月丙午条才有完备的史文。《天文志》同样如此,大定十四年十月丙寅“岁星昼见,六日”,其下十五年十一月甲子“太白昼见,八十有六日伏”,中间刚好脱掉若干条天象记录。根据《金史》“以下史阙”和“此下阙”两条注文恰能看出,元人编纂《天文志》《世宗纪》理应本诸相同的文献,故出现同步一致的史文阙失现象,此即《世宗实录》无疑,而非王鹗书。

尽管《金史》史源这个问题还将争论下去,但有一点是肯定的,“王鹗《金史稿》为元末修史的底本”并不是一个天然前提,而应视为有待验证的假说,需要拿出过硬的证据验证。

图一:《天文志》(洪武覆刻本)


图二:《世宗纪》(洪武覆刻本)


二、刊刻与版本流传

《金史》于至正五年在杭州路锓梓,洪武二十三年(1390)福建书坊曾仿刻过,后来遇有大量板片损坏,又重雕补版。嘉靖七年(1528),南京国子监重刊二十一史,《南雍志·经籍考·梓刻本末》谈到:“辽、金二史原无板者,购求善本翻刻,以成全史。”可见当时南监不存《金史》初刻板片,于是设法采购某种印本进行翻刻。那么,南雍刻书到底根据的是哪种本子呢?这个问题至关重要,是因为:南监本作为《金史》版本流传脉络中的关节,不仅是其后诸版本翻刻所据之底本,而且也是明清以来影响极大的通行本;此外,中华书局修订本《金史》版本校多取其异文。事实上,嘉靖刻书时,除至正初刻本尚存外,还有洪武覆刻本。日本学者尾崎康根据《南雍志》等推测,南监从吴下(苏州)购得的《金史》当为元刻本。傅乐焕先生则提出,“明南、北监本可视为元本的间接翻刻本”。“间接”指什么?可惜置而未论。任文彪系统梳理《金史》版本源流,结论是“南监本的底本应该是有若干补版页的洪武覆刻本”。从而揭示,洪武覆刻本是从至正初刻本到南监本流传过程中的关键一环。

中国国家图书馆现存四部洪武覆刻本,其中有两部是后印本:甲本(索书号03391)原为铁琴铜剑楼藏书,乙本(索书号02085)铅印“碧云仙馆”,它们中间夹杂大量补版叶,较之洪武覆刻本原版,新生不少讹误。南监本翻刻时不仅把这些硬伤全部因袭下来,更为致命的是,凡遇文字不通者或不晓其义者大都要进行改动。笔者全面比对至正初刻本残卷、洪武覆刻本,将南监本窜改洪武覆刻本的手法归纳如下:一、补苴空阙;二、因字形相近而擅改;三、肆意揣度史文。这样一来,南监本便与至正初刻本原来面目渐行渐远了。

第一,至正初刻本出现的文字空阙,单从文本内容看确实不知是什么字,洪武覆刻本追求高度仿真,大体维持祖本原貌,然而南监本却在无任何证据的前提下,将这些阙文悉数补全。

卷二十四《地理志》中都路条叙述燕京宫阙制度说:“大安殿之东北为东宫,正北列三门,中曰□英,为寿康宫,母后所居也。”至正初刻本、洪武覆刻本“英”字上空作一字格,南监本则补“粹”字。我们证明,中都路条“应天门十一楹”至“应天门旧名通天门”二百九十余字抄自范成大《揽辔录》。《揽辔录》原文作“中曰集英门,云是故寿康殿母后所居”,楼钥《北行日录》记述乾道五年(1169)行程亦云:“敷德后为集英门,两门左右各又有门,集英之右曰会通。”以上两书系作者大定时期使金的亲历,均称“集英门”,南监本的“粹”字纯属臆补。

卷六十二《交聘表下》泰和元年(1201)正月壬子:“宋□谟阁学士林桷、利州观察使王康成贺正旦。”该卷至正初刻本已亡佚,洪武覆刻本此处阙一字,然南监本翻刻时竟然补作“宝”。须知,宝谟阁的始置年代为嘉泰二年(1202)八月,“以藏光宗御集”(《宋史》卷三十八《宁宗纪二》)。由此可见,南监本《金史》正月作“宝谟阁学士”无疑与史实相悖。

第二,洪武覆刻本后印本的这些补版叶质量欠佳,本来多有鲁鱼亥豕之讹,南监本未加辨析,遂根据字形便随意改动,这种情况绝不在少数。

卷五《海陵纪》正隆五年(1160)十二月戊辰云:“禁朝官饮酒,犯者死,三国人使燕饮者非。”今核查最早的洪武覆刻本作“非”,南监本及衍生版本均作“罪”,虽一字之差,文义却截然相反。我们从《逆臣传·徒单贞》检到有一条证据可以辨别版本异文是非,该传载:“海陵将伐宋,诏朝官除三国人使宴饮,其余饮酒者死。”这条禁酒令正是指《海陵纪》正隆五年十二月戊辰条。由此可知,三国人使因涉外接伴交聘,所以不在禁酒官员名单之列,本纪故作“非”。南监本翻刻时,粗读“非”字在句中语义颇为晦涩,认为可能阙损“罒”,改作“罪”字。

卷七十五《李三锡传》载传主天会三年(1125)十二月至五年四月间授官:“进官安州防御使。”“安州”此时乃沿袭辽代旧称,直到皇统三年(1143)才废州改县。至正初刻本作“安州”,正确无疑,而洪武覆刻本该字已脱掉“宀”,刻作“女州”,殊不可解。南监本顺势改作“汝州”。卷六十五《斡者附孙璋传》叙述大定初年金宋战事云:“获甲二万余,器仗称是。”至正初刻本如上文,然而洪武覆刻本讹刻作“获甲午万余”,由于“甲午”于上下文中费解,南监本便臆改“午”为“矢”,作“获甲矢万余”。由此引发的后果是,南监本疏通文义之后却背离了祖本原义。

第三,南监本翻刻洪武覆刻本时,凡遇史文不顺者,往往采用径改的办法加以处置。有很多内容都是看似高明,实则大谬不然。这种拙劣做法最坑害读者。

通观《金史》全书,南监本对《地理志》改动最为大胆,主要根据上下文内容增补或修改府、州、县所辖镇、堡数目,以致面目全非,乖离史实。例如,卷二十五《地理志中》河北东路条“镇三十五”,冀州条“镇三”。南监本分别改作“镇三十八”“镇六”。南监本改写数字的理由其实非常简单:冀州辖五县,衡水无辖镇;信都“镇一,来远,后废”;南宫“镇三,唐阳,后增宁化、七公二镇”;武邑“镇一观津,后废”;枣强“镇一广川,后废”。这样机械地算下来,冀州四县条目下所记镇数相加结果即“镇六”,河北东路条总数则相应改作“镇三十八”。请注意,信都、武邑、枣强条明确注明辖镇“后废”,此叙历史沿革,其数目并不在当时地志统计范围之内。所谓冀州“镇三”指的是,南宫县唐阳镇,及新增的宁化镇、七公镇。

卷一百二十八《循吏传》总述金后期选官任吏情况:“余如兴平师夔临潼武天祯氾水党君玉偃师王登庸高陵宋九嘉登封薛居中长社李天翼河津縣鼎臣……皆清慎才敏,极一时之选。”因“縣”姓向来罕见,南监本刊刻者不识,妄下雌黄遂改作“孫”。按,孔氏弟子“縣成子祺”,元末明初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圣门弟子》记此人,并引《史记正义》注释云“‘縣’音‘玄’”。

南监本粗制滥造,历来就遭人诟病,张元济《校史随笔》指摘《北齐书》“因刊误而愈误”云:“余闻人言,旧本诸史讹字较殿本为多。按殿本从监本出,明人刻书,每喜窜易,遇旧本不可解者,即臆改之,使其文从字顺。”以上例证表明,南监刻所《金史》,对洪武覆刻本进行了一番改造,其后果是可想而知的。《金史》的版本流传主线是:至正初刻本→洪武覆刻本→南监本→北监本→乾隆殿本,将南监本置于这个版本流传脉络中,该版本及以后诸版本的学术价值不言自明。

至正初刻本《金史》


三、晚清以来的校勘成绩

系统校勘《金史》,始于钱大昕《廿二史考异》,成于清末施国祁耗毕生之功著成的《金史详校》(十卷),以至民国时期张元济百衲本《金史校勘记》再度提升其品质。在此基础上,中华书局点校本(1974年)、修订本(2020年)遵循现代古籍整理规范,全面校史,最终形成了今天最便于利用的《金史》版本。

治《金史》成就最大者,首推施国祁。他的著作《金史详校》《金源札记》《金源又札》等皆已刊行传世,惟有《金源杂兴诗》(八卷)未刊,下落不明。最能体现心血之处,是他对《金史》纂修体例和版刻问题提出总结性认识:(一)总裁失检:纪载非体、颠倒年月、传次先后、附传非例、复漏世系、滥传可削、一事数见;(二)纂修纰缪:文无限断、年次脱误、互传不合、阑入他事、文笔稺累、本名迭见;(三)写刊错误:脱载无考、倒脱重刊、小字误大、大字误小、脱朔、月讹日讹、字讹。这三大类二十个条目全部举证具体事例详加说明。从个人经历看,施国祁家贫,藏书本就不那么丰富,不幸书斋又遭遇火灾,之后校勘所需书籍基本靠向邻近藏书家借阅解决问题,但他始终坚持穷尽文献的自觉态度。谨以校补《交聘表》为例,施氏参阅宋金书目多达七十余种,却还自谦“所恨书多借钞,搜采不博”。当笔者看到他胪列的书单时,顿生敬畏。施国祁二十年读一书,治一史,用力之勤,其治学之韧性绝非常人能比。

梁启超给予施国祁很高的评价,称“(清儒)治《金史》者莫勤于施北研(国祁)之《金史详校》十卷”。张元济也说:“竭廿余年之力,读十余过,始观厥成。宏博精审,洵为杰作。”这里特别指出,《金史详校》并非一般意义上的校勘学之作,施国祁对《金史》编纂及金代史重大问题多有触及,寓真知灼见于洗练的考证文字之中。

晚清以降,为《金史》校勘做出过贡献的人,施国祁之外,次数张元济。商务印书馆所辑百衲本《金史》以至正初刻本七十九卷(含目录二卷),配补洪武覆刻本五十八卷,堪称当今最善之本。自《衲史》正式发售预约后,善本时有发现,必须反覆校勘,1930年7月,张元济成立校史处专门负责此事。1931年,《金史》印行,但校勘工作并非中辍,《金史校勘记》初稿形成于1936年,最后核定时间晚至1958年。张元济意在重印《衲史》时根据这些校勘成果逐一厘正史文错讹,然1958年商务印书馆重印精装缩印本时,他已病重,无力顾及。结合这一背景,我们应注意,百衲本二十四史影印出版与其配套的“校勘记”最后形成并非同步一致。

尽管成绩很大,但必须指出百衲本《金史》仍有两个细节问题需要谨慎处理:第一,百衲本影印的洪武覆刻本,“以涵芬楼藏元初覆本及再覆本配补”。“再覆本”即后印本的补版叶。经查,整部书中这类补版共计八叶:卷十六第二叶,卷二十第十三叶、第十六叶、第十八叶,卷六十八第四叶,卷七十第六叶、第十叶,卷七十第十一叶,其中卷十六第二叶是因为涵芬楼所藏洪武覆刻本空白阙叶,不得不采用补版叶顶替,其余七叶原书版叶实际上尚好无损(见尾崎康著《正史宋元版之研究》,乔秀岩、王铿编译,中华书局,2018年,696页)。笔者逐字核对过后印本这七叶内容,它们与洪武覆刻本间的史文差异很大,错误颇多。第二,张元济为了解决底本漫漶不清的问题而采取描润办法,其撰《修润古书程序》第一条曰“遇有断笔、缺笔、花笔、欠周到之笔,均须朱笔描修”。据王绍曾先生回忆,张元济对描润这道工序颇为重视,以期解决底本漫漶不清的弊端,使版面整洁可观。具体情况是:“元刊本《金史》,‘书法圆润,为元代刻本’(初版有八十卷),无需要描润,其中用覆元本配补的五十五卷,刻印模糊,就需要描润。”这种做法其实存在着相当大隐患,我们若将百衲本《金史》与其所据底本覆核比勘,问题便随之暴露出来了。

迄今对学界贡献最大的,非中华书局点校本《金史》莫属。该书点校工作最初由傅乐焕先生负责,可惜傅先生于1966年不幸罹难,中央民族大学图书馆现藏百衲本《金史》就是他的工作本,手泽不多,乃一大憾事。设想一下,若无时代悲剧,傅氏以治辽史之深厚功底彻底点校完成《金史》,其质量如何呢?然而这一切,只能给后人留下了无穷的想象空间。《金史》大部分点校工作后来由张政烺、崔文印两位先生协力完成。这个点校本的一大特点是,充分依赖施国祁《金史详校》,大概有七成校勘记沿袭于此,有此良好基础,此版《金史》收获了很好的评价。2020年2月,中华书局推出程妮娜教授主持的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金史》,较之1975年版本,新出校勘记近九百条,纠正标点失误两百余处,颇受学界关注和重视。(见“澎湃新闻”2020.1.27-30《〈金史〉专题》系列)

大金得胜陀颂碑


四、校史的意义

“书不校勘,不如不读”。在日常教学中,我总是向学生强调:于史文之外,还要多关注校勘记,细微之处亦能彰显大义。那么,如何衡量一条校记的质量高低?众所周知,陈垣提出过“校法四例”(对校法、本校法、他校法、理校法),而这些校勘法则与古籍整理实践怎样做到有效结合,要因书而异。综合以上对于《金史》编纂、史源及版本系统的讨论,我认为应注意这两个方面问题:

第一,版本选择及其对校无疑是文献整理之根基,亦为决定整部书学术质量高低之关津,首要前提,是熟知版本系统并厘清诸本源流关系。接下来的版本校大体可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版本存在多元系统而非同源祖本,在坚持底本原则的前提下,互校诸本异文后虽然要取文字最优者,但是它本讹字仍要重视,也具有参考价值,这能够体现版本流传线索和分化系统之轨迹;一种是祖本单一起源,初刻本与其后衍诸多版本并存,总体上是一种单向流程,那么,我们就要充分尊重初刻本以及最早期版本,而对后期诸本的利用务必谨慎,道理很简单,版本流传及翻刻过程多一道环节便会多出一些讹误,决非一般性校勘所能解决。点校整理《金史》,既然把百衲本作为校勘底本,就要以张元济《金史校勘记》为线索,花力气将它们与至正初刻本残卷、洪武覆刻本彻底认认真真地覆核,这样才能夯实校勘工作基础。至于“版本对校”的基本原则,1961年12月7日,中华书局《辽金元三史校点工作座谈纪要》明确提出:“用殿本与百衲本通校,把殿本作为前人的考订成果看待,只采取其长处,殿本的错误不出校记。监本,只查对有疑问的地方,不通校。”该做法较为稳妥,原因是:从南监本到乾隆殿本,实际上已属版本系统中流传脉络之末端,随之而来的问题自然越来越多。

第二,关于本校、他校原则,黄永年先生指出,“古籍不出一手不能本校”“史源不同不能本校”(氏著《古籍整理概论》,陕西人民出版社,1985年,129-133页)。随着中华书局二十四史修订工作推进,诸家都在实践中逐步总结经验与教训,校勘理念之日渐成熟与深化,其中“同源校勘”成为一种共识观念。我们需要关注,各类文献进入《金史》系统的条条路径,特别是经过史官编纂之后文本信息的讹变,揭示问题之症结,知其然且有能力解释其所以然。做到这点,我们需要把握《金史》的整体文献构架,最重要一项当数纪、传、表、志的史源构成情况,及其诸者间的内在关系。因此,将探索史源和编纂思路作为基础,才能够拿捏好校勘的尺度和标准。反之,校勘《金史》时,将文献系统、文本层次及形成时间扰乱杂糅,忽略制度变化的时代性,往往会导致“关公战秦琼”的尴尬。

我们习惯于将“辽金史”作为一个整体研究领域来看待,但实际上,“辽史”“金史”发展并不平衡,在文献整理方面,学者相对偏重辽史,而金史积淀不足。陈述先生编撰《辽史补注》和《全辽文》总揽有辽一代文献,可谓是穷尽史料的典范,这样既有传世文献与出土文献互证,亦有丰富的契丹语文资料(如刘凤翥编著《契丹文字研究类编》)作为辅助支撑。相比较之下,金代文献整理进度和总体水平略显尴尬,尽管清代张金吾《金文最》曾有所贡献,但很遗憾始终没有像陈述那样做“摸清家底”的工作。坦率讲,对于史料不算丰富的金史来说,若能把石刻材料和同时期传世文献充分运用到相关研究中去,并对占据统摄地位的《金史》花大力气整理,金史研究水平势必会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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