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八大奇案之泰安“徐文诰案”

清代发生过许多离奇案件,譬如:康熙五十年(1711)江南科场案,乾隆四十六年(1781)甘肃冒赈案,嘉庆十三年(1808)淮安(山阳)李毓昌查赈被杀案,嘉庆二十至二十四年(1815-1819)泰安徐家楼“徐文诰案”,再加上清朝末年慈禧太后主政时期发生的太原奇案、杨乃武与小白菜案、杨月楼婚姻案、张文祥刺马案,人称“清代八大奇案”。这些案件的很多事实,本身并不复杂,只是因为腐败官吏或贪赃枉法,或相互倾轧,或借以淌浑水而人为地制造了冤假错案,致使审理过程反反复复、曲折离奇。其涉及官员之多、级别之高、影响之大都是罕见的,甚至有的还经过了皇帝或者太后的多次御批、派钦差督办、三堂会审才最终得以定案和平反昭雪。

在这著名的八大奇案中,泰安“徐文诰案”,就发生在今山东泰安市岱岳区祝阳镇徐家楼村(现泰城之南的徐家楼,为祝阳徐家楼移民),距离泰城东北方向约15公里,是我老家的一个邻村,也是我大姑母婆家所在的村子,故事的主人公正是其婆家的先祖,我儿时曾经常在那个大院里玩耍,也懵懂地听老人们叙说过一些情节。

现存徐家古楼之一


有趣的是,当时该案结案不久,民间很快就把此故事编成了戏曲,名为《盘龙山传奇》(徐家楼村西南的小山丘叫盘龙山),广泛演唱。据村中老人描述,案件中的主人公徐文诰,在案件结束后到杭州经商时,发现杭州一带也有关于这一案件的戏剧正在演出,剧中刻画的角色之一正是徐文诰。当他看到自己的舞台形象被刻意丑化时,顿时怒不可遏,竟然跃上台去,大声对观众说:“我就是那个徐文诰真人,大伙看看,我长得有你们戏剧中那么丑吗?”引得观众一片惊呼,成为观众争相攀谈的“明星”。该案曾经震惊一时,名闻天下,是泰安历史文化的一件大事。透过它,我们可以生动地认识清代吏治的腐败和司法监督制度的低效以及官民关系的对立等等一系列社会文化现象。

张老太炫富,招摇过市;众悍匪尾随,血洗徐宅

徐家定居西汶村(后演变为徐家楼村),始自清朝顺治年间。经三代人苦心经营,到第四代徐文诰当家时,已是闻名泰东的地方富豪。拥有良田20万亩,各类工商业60余处。所以民间一直流传“要饭的走几天,也走不出徐家田”,“徐家无论盖多少房,都不需外面一砖一梁”。徐宅更是宏伟豪华,楼、阁、台、榭一应俱全。据说,若将建筑中轴线之门一一打开,能一眼北望九顶山,南眺嬴汶河。院内绿树繁茂,古槐端凝,鸟语花香;院外四周环廊,车马喧哗,家丁卫护。徐文诰凭借不菲的捐纳,还捐得一个入读国子监的资格,故人称“徐监生”。

嘉庆二十年(1815)农历五月,徐文诰的母亲张氏,派出多路人马,给爱女徐文香购置嫁妆。仅仅为购置两张上等的藤床,张老太更是亲率人马远赴河南开封府看货。待购到上等藤床后,她又一掷千金,雇请镖局武师特别护送,一路高调张扬、奢侈铺张,结果被流窜在济南、泰安一带作案的盗非王大壮(史书上叫王壮)、王三壮等人盯上。

以王大壮为首的14名盗匪盯梢尾随至徐家楼,趁夜黑人静,翻墙踩点,不巧被徐家的护院拳师柏泳柱发现。凭借较高武艺,柏泳柱连续几次打退了盗匪的侵扰。盗匪无奈,遂决定改盗窃为暴力抢劫。嘉庆二十年五月二十九日深夜,盗匪分两路行动,一路潜入楼内盗窃,另一路持土枪埋伏在门楼上警戒。当盗窃行为被人们发现后,盗匪突然乱枪齐发,枪杀了拳师柏泳柱,重伤了家丁徐士朋,轻伤了佃户刘仪。正在后院熟睡的徐文诰、徐文渊兄弟二人被枪声惊醒,急忙携土枪赶来察看,并鸣枪示威,但此时盗贼早已迅速逃之夭夭。

人命关天!徐文诰连夜派人到泰安县衙报案。县太爷接报,十分惊恐,但他稍作镇静后,便露出了狡黠的笑容。在这位县太爷的导演下,一桩极为普通的持枪抢劫案件,变为一出审理过程的荒诞离奇丑剧,由此便拉开了剧幕。

汪知县贪赃讳盗,徐监生引火烧身

这位县太爷名叫汪汝弼,清末南方汪氏是仕宦大族,簪笏满床,几代人纵横官场,其中鱼龙混杂,不乏品行低劣、心术不正、贪鄙狡诈之徒,汪汝弼父子即属此类。在清代八大奇案中,仅汪汝弼父子就身涉2案,其父是平凉知府汪皋鹤,于乾隆四十六年(1781)深陷甘肃王亶望“捐监冒赈”贪腐窝案。嘉庆十七年,汪汝弼在济阳知县任上时,也曾遭朝廷罚俸、降级处分。嘉庆十九年(1814)六月,被开释,以戴罪之身来泰安接替蒋因培任知县。汪汝弼及其后文出场的温承惠,都属于和珅派系之人,人品极差,善于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投机钻营、贪赃枉法、蝇营狗苟。他刚来泰安时,为急于戴罪立功,欺世盗名,竟然伪造了10字“秦泰山刻石”,同时制造了徐文诰冤案。

汪汝弼刚接到报案时,非常害怕。因为当时天下盗匪炽盛,加之邪教事件频发,惹得嘉庆皇帝极为恼怒,他对地方官员防范盗匪的督责相当严苛,曾专门下过一道谕旨:凡境内出现盗匪案件的地方长官,要一律严惩。而山东又是盗匪频发重灾区,山东巡抚和舜武只能重拳加码,对辖区内各级官吏严厉督责说:凡发生盗匪案以致有人员伤亡的府州县,其主官均以渎职罪论处;若不能及时破案,轻则降职,重则罢官。因而汪汝弼为保住乌纱帽,怯于言盗,讳莫如深。但他随机想出了一条既能瞒天过海、又能借机敲诈徐文诰一笔钱财的“妙计”。

汪汝弼带人来到徐家,却并不认真地勘查现场,而是简单转了一圈后突然宣布说:“弹痕多从内往外射击,说明盗贼没有持枪!这分明是你徐文诰驱赶盗贼时开枪误杀了死者,却谎报是盗贼所为!”于是,他立刻把徐文诰当作凶手予以缉拿,打入了县衙大牢。

徐文诰心里非常明白汪汝弼这是想借机敲诈,便立刻让家人送上了2000两银子。汪汝弼拿到巨款后欣喜若狂(按:随着案件的上诉,形势越来越对汪汝弼不利,后来他悄悄又把这笔钱退回了徐家),便给徐文诰亮出了一条两全其美的“妙计”:不妨收买一个穷佃户,让他自诬是因夜间怀疑有盗贼入院,出于驱赶盗贼目的,情急之下开枪误杀了柏泳柱。如此报案到县衙,再由汪汝弼自己重申,在保证佃户身家性命无忧的前提下,发配他三千里了事。如此就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讳盗为窃”、你好我也好!徐文诰依计行事,果然找来一个叫霍大友的穷佃户顶包,并许诺事成后给予霍大友良田百亩、外加数千两银子。家境穷困的霍大友最终答应下来,并主动到县衙投案。事情似乎到此已经圆满结案,然而怎料想,这一双方勾结的造假行为,却引发了重重波浪,并给徐文诰带来了近乎万劫不复的劫难。

因为事发一个月后,当不明真相的死者妻子,得知“凶手”霍大友仅仅获得如此轻判时,表示坚决不服,怒不可遏,大骂汪汝弼贪赃枉法。进而,她一怒之下告到省城的提刑按察使司(俗称臬台),诉称汪汝弼贪赃枉法,糊涂断案;请求推翻原审,让“凶手”霍大友抵命。

臬台初审,屈打成招;委员断案,各怀鬼胎

时为山东提刑按察使的程国仁得告后,非常重视,立即委派省府所在地的历城知县郭志青,专门赴泰安复查此案。当时被委派办案者,俗称“委员”。

“委员”郭志青与汪汝弼为同年进士,此前任过费县知县,为官口碑本来不错,在任期间还和山东督粮道、大学者孙星衍交好。但他来到泰安,受到汪汝弼以同年友情名义的奢华款待,在本就带有倾向性的同时,又经不住汪汝弼的诱惑,二人随之沆瀣一气。经过一番吃喝玩乐,郭志青得出的复查结论是:汪汝弼原审无误,量刑得当,凶手正是霍大有!

然而,“凶手”霍大友的妻子,不愿意替人顶罪,也来到省城告状说:自己男人承认误杀了柏泳柱,这完全是徐文诰指使的!自己男人决不是凶手!按察使程国仁只能亲自提审霍大友。但霍大友对“如何发现盗贼,如何误杀柏永柱”等一系列提问,答非所问,破绽百出。程国仁误以为霍大友故意撒谎,便施以重刑。因受刑不过,霍大友便承认了被徐文诰收买顶包一事,并说自己并不会使用火铳枪,但事发时确实看到徐文诰拿鸟枪到前门张望过。由此,程国仁断定徐文诰才是“真凶”。

程国仁接着提审徐文诰。徐文诰有口难辩,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他只能一面承认确实收买了霍大友顶包,一面又拒不承认自己枪杀了柏泳柱。但现场勘验证据又确实对徐文诰不利,因为弹痕几乎都是从内往外施放的。结果被程国仁严刑拷问,屈打成招。

然而一晃两年多过去了,在徐文诰蹲大狱期间,外界却发生了戏剧性的一幕。这年,历城县衙捕快牛九,偶然抓到了一个名叫杨进中的盗匪成员,在审讯中,他除了供出在历城县所犯案件外,还供认曾参与同伙王大壮、王三壮等十余人携土枪在泰安境内抢劫徐文诰家一事。狱中的徐文诰得知这一消息,喜出望外,立即写了诉状,要求程国仁通过严审强盗杨进中,便可弄清真相、还自身清白。

程国仁极为重视这一新线索。他又另外委派了济南知府胡祖福、候补知府钱俊、候补历城县知县周承宽,将杨进忠和徐文诰并案审理,三人开始会审杨进中(由周承宽主持)。不料,在会审中,杨进中却翻供了,他称自己先前是因为收了历城县衙捕快牛九的100两银子,才乱说一气的。但当与牛九对证时,牛九坚决不承认有此事,并大骂杨进中狗急乱咬。于是案子变得更加扑朔迷离起来。

前已述及,历城知县郭志青来泰安复查时,曾经与汪汝弼狼狈为奸,所以他也是最害怕真凶现身,祸及自己,为此他只能誓死将汪汝弼包庇到底。郭志青一方面暗中收买、唆使盗匪杨进中翻供,污蔑捕快牛九;另一方面又指使主持会审的老乡密友周承宽说:应当集中严刑拷问徐文诰,必须把徐文诰定为真凶!

周承宽秉承意旨,一方面刑讯逼供徐文诰认罪,另一方面又把霍大友以及徐家的护院长工等都传唤过来,要求一一作证并签字画押,否则要先掌嘴四十,再罚跪七天七夜,直到承认为止。周承宽依据这些“供词”和“证词”,最后以“疑贼毙柏赂霍顶认”罪,判罚徐文诰发配至黑龙江,并将判决结果上报中央刑部待批。

经过近一年的等待,刑部批文终于发回来了,却是严辞驳回了周承宽的审判结果,尖锐地指出了其中的疑点。批文说:在事实情节上,“一枪不能伤二命”,且“尸伤仰面、合面俱有枪子伤痕,以一枪之发,何能伤及两面?”在量刑方面,“土枪杀人与故意杀人实无两样,何得一人顶罪,且仅流徒而已?”如果徐文诰确实属于故意杀人,那又怎能只轻判流放处罚呢?认为事实不清,量刑不当,所以刑部要求退回再审。

接到案件被驳回的文书,程国仁当然不敢大意,他又另行委派候补知州李岗主持再审。然而这位李岗更加昏庸至极!他针对刑部驳文“一枪不能伤二命”的疑点,竟然臆测是徐文诰和他的弟弟徐文渊一人一枪分别打死打伤了柏泳柱、徐士朋二人。他不只严刑逼迫徐文诰认罪,反而追加了徐文渊为“同案犯”。最终把误杀改为故意枪杀,判处徐文诰死刑。可以想见,这位后来被嘉庆皇帝痛骂为唐代酷吏来俊臣的“李委员”,是何等可恶!

京城上访,皇帝震怒;钦差督办,冤案昭雪

徐文诰得知李岗的判决后十分气恼,不甘心被冤枉致死,遂利用探狱之机,密嘱家人速到京城都察院申诉。于是徐文诰的母亲张氏与一干家人,奔赴京师鸣冤告状。都察院接到徐家“盗贼杀害事主,官吏讳盗莫深,用酷刑逼迫诬服”的申诉状后,认为案情重大,便进一步上至嘉庆皇帝御览。

嘉庆皇帝看完状子,怒不可遏,对地方官吏讳盗避责、严刑逼供的做法极为气愤,说“国家设立州县,本以戢盗安民,乃平日疏防,以致盗贼横行,已属不职。及事主被贼伤毙,贼已供认,不向贼犯严鞫,乃反刑求事主,逼令伐贼认罪,且欲置之大辟。此等情节,较之盗贼,尤为可恶。交东抚立即严办”。又朱批泰安知县汪汝弼“实属纵盗殃民,大干法纪”,他强调此等行为“尤为可恶”!仍意犹未尽,又特别用朱笔在李岗名字旁边添注说:“益觉可恨,直同唐之来俊臣矣。此‘李委员’竟应正法,断不可恕。”圣旨下传山东,遂使参与此案的各级官吏人人惊悚,惶惶不可终日。

这期间,程国仁一度短暂外调,由被降职处分的原直隶总督温承惠接任了山东按察使。他与汪汝弼是一丘之貉,皆为和珅派系的官员,因而他也要袒护汪汝弼,一定要让案子回到起点,也就是回到汪汝弼的原判上去。此人的胆大妄为可谓登峰造极,他竟然不顾嘉庆皇帝的御批,虽然取消了对徐文诰的死刑判决,却依然判定了霍大有是真正的“凶手”。这样,案子绕了一大圈,拖了三年,又回到了汪汝弼的初审初判上,这对汪汝弼极为有利,却对其他参与审理此案的官员很不利,引起众官员不满。

不久,程国仁又调回山东,接替已病故的和舜武,任山东巡抚。由于曾经攀附和珅派系高官做过直隶总督,所以温承惠根本不把新任山东巡抚程国仁放在眼里,而程国仁的手下原济南知府、现登莱道员胡祖福又对温承惠极为反感,二者之间勾心斗角。程国仁派遣温承惠临时去督办河务防汛,竟然遭温承惠“不在职责范围”的拒绝,于是程国仁乘机向朝廷参奏温承惠“总以曾做总督,不服差遣”。嘉庆皇帝御批:“温承惠着即革职,饬令回籍,并不准来京逗留。”根据程国仁举荐,朝廷提拔兖沂道员童槐为山东按察使,主持重新审理徐文诰案。嘉庆帝还数发上谕,要求地方官员高度重视,秉公办理,并派刑部左侍郎帅承瀛、右侍郎文孚赴山东督办此案。

嘉庆二十四年(1819)八月,精于断案的童槐上任。他虽与汪汝弼以及程国仁的儿子皆为同年进士,但绝不徇私包庇,而是秉公办案,最终使案件水落石出。

童槐独辟蹊径,一面从盗匪杨进中入手,详细了解盗匪团伙的作案情况;一面派精干捕快捉拿匪首王大壮、王三壮。他又将原告、被告分别隔离审讯,再当堂对证。当年十月,最终弄清了案件的来龙去脉,把真相上报了朝廷。经已升任刑部尚书的文孚、都察院副都御使帅承瀛二位大员赶赴山东亲自勘察、复审,结果与童槐所审一直,并奏请朝廷嘉奖童槐。

最后皇帝御批:徐文诰案,因讳盗妄断之汪汝弼(已升任临清知州,正居家丁忧),革职发配乌鲁木齐(后吞金自杀)。复讯草率之候补知县周承宽,前任济南府登莱道胡祖福,俱着即革职。济南府候补钱俊、候补知州李岗交部严加议处。

发生在泰安徐家楼的这桩案件,本来的案情极为简单,但经汪汝弼最初策划后,竟使审理过程变得如此曲折复杂,可知汪汝弼是冤案制造的始作俑者和核心人物,也可以看出此位泰安知县是何等的贪鄙之徒!现存岱庙的10字版“秦泰山刻石”竟然也由他“发现”的,如何让人服膺?

(本文摘自赵兴彬编著《泰山文化钩览》,中国言实出版社,2022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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