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续和突破:第十三届中国中古史青年学者联谊会侧记

11月5日至6日,第十三届中国中古史青年学者联谊会在厦门宾馆举行,本次会议由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主办、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协办。开幕式由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林昌丈主持,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院长张侃致开幕辞。张侃教授代表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热烈欢迎与会的各位学者。他指出,厦大的中古史学科拥有着深厚的学术传统和积淀,目前聚集了一批青年学者继续耕耘。此次联谊会的主题涉及物质文化、族群信仰以及文本考据等方向,涵盖诸多学科热点,这为研究不同领域、不同方向的学者搭建了碰撞与交流的平台,为厦大中古史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提供了机遇。

本次联谊会共设四场专题汇报,一共有17篇论文发表。下面对会议内容稍作介绍,以飨读者。

第一场汇报的主题为“中古中国的物质文化世界”,汇报的第一部分由《历史研究》杂志社编辑高智敏主持。首先进行报告的是郭伟涛(清华大学出土文献研究与保护中心),他的题目是《中国古代造纸起源新探》。论文全面排查了目前出土的古纸实物,结合相关科技鉴定,对古纸的考古学断代提出了新认识。论文分析了出土文献所见“纸”字含义的演变与造纸的关系,认为“纸”字含义的变化,正好叠加上蔡伦革新造纸术的事件,因此去汉已久的六朝人便逐渐将蔡伦视为“造纸者”。论文最后从文献形成和史料来源的角度,考察了传世文献有关纸张使用和发明的相关记载,认为过去依据的诸多史料实有层累造成的特点,未必可信。评议人高震寰(“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表示,郭伟涛的报告是造纸起源研究的重要阶段性认识,从理化性质与工序角度给出了纸的清晰定义,并就纸的起源年代与造纸者传说的来源进行了可靠论述。不过在高震寰看来,辨析纸的起源,重要之处在于工序的出现而非定义,纸的古义与今义的区别以及字形的不同,可能代表了在不同时代纸制品的不同用途,在作为包装或填塞用品时,纸还可能存在统一或通用的规格。

第二位报告人是屈涛(武汉大学历史学院),题目为《汉代墓碑的使用与身份构建》。该文从现实秩序与观念的角度对汉代墓碑进行再研究。论文认为,汉代墓碑与墓前、祠前的祭祀活动关系密切,是祭祀者活动的核心区域,也是构建生死关系的媒介。祭礼与祭器的双重意向构建了碑主身份和名望的“永享”,这既遵循了重视身后世界的传统,与“事死如生”观念及对死者身份的重视紧密相关,也反映出时人在地位起伏与名望易逝的大环境中对稳定感及身份感的追求。此外,墓碑并非是对礼制简单的模仿,而是经历了官吏和士人的改造,对逝者以及后人各具意义。评议人小林文治(南开大学历史学院)表示,屈涛的报告首先发现了立碑地点与祭祀活动间的紧密联系,其次读出了碑文发语词的多层含义,并对时人的追求进行分析,进而探讨生前与死后世界的关系,最终向我们揭示了墓碑的时间性变迁与世代性意义,结论颇具启发性。但同时指出报告中提到的立碑者身份需进行区别讨论,在永享观念背后的根本性意义与思想底色还需要进一步发掘。

本场报告的第二部分由朱圣明(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主持。周杨(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首先进行了报告,题目为《南朝墓葬礼乐符号的建构——再论“竹林七贤与荣启期”题材拼砌砖画》。论文在梳理历代“竹林七贤”题材绘画或装饰的基础上,指出南朝墓葬图像中同类题材的阶段性特点,并将其纳入到魏晋南北朝时期礼乐重建的背景下观察。论文认为,竹林七贤的形象常与荣启期以及“鼓吹乐”结合,共同构成了南朝墓葬的礼乐符号,用以标识墓葬的等级、墓主的身份,并体现其治内的礼乐秩序。南朝诸政权在塑造礼乐符号时,有意识地对音乐的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加以区分,排抑汉制中用于“宴飨”的燕乐,试图以“鼓吹乐+高士雅音”组合代替“鼓吹乐+燕乐”组合,以竹林高士为代表的“无声之乐”代替“宴乐合欢”。根据墓主等级不同,墓中的“高士雅音”形象也存在不同,但“奏阮抚琴”的搭配却相对固定,这种现象既是基于知识传统与工匠传统的嫁接,也与嵇康、阮咸两位人物密切相关,具备着标签式的意义。评议人三田辰彦(日本东北大学大学院文学研究科)对报告进行了评议。他表示,该报告以“礼乐符号”为主视角颇为新颖,但对于“礼乐符号”概念的解说目前还尚显单薄,而如何从墓葬中体现南北礼乐分野的问题也应作进一步探究。此外,三田辰彦还向大家介绍了日本学界有关这一时期乐制的相关研究。

随后进行汇报的是施厚羽(台湾大学历史学系),报告题目为《中官打人:暴力与九世纪的中国士阉关系》。论文从时间、地点、主角、事由、器具、观众、声援者以及文本呈现等角度出发,对在唐宪宗元和五年(810年)与唐敬宗宝历元年(825年)发生的两起士人与宦官冲突进行了研究。在施厚羽来看,在两起冲突事件中,暴力成为宦官群体的表达手段,这与士人间常以言语为冲突手段有所不同。在观念与制度的要求下,行为合礼,能够自我克制成为理想士人的形象,以冲突为手段的士人一般被描述为性格缺失或行为不谨之人。尽管资料显示宦官群体曾希望利用菁英文化来自我标榜,其内部也存在与主流气概相靠拢的理想男性形象,但实际上宦官仍被视为既有生理瑕疵,又有心理缺陷的群体,加之宦官游走于皇帝奴仆与帝国官僚之间的特殊身份,因此暴力便成为士阉冲突中宦官群体展现自身威力,给予对方肉体与精神双重打击的手段。作为文化属性与性别气质截然不同的两群人,士阉冲突中一方暴力的使用,不仅能对另一方造成羞辱,同时也能够成为另一方维持自身认同,区别我群与他者的方式。评议人靳小龙(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指出,本报告避开旧有视角,选取日常事件进行切片式分析,遵循实证与考辨的方法,利用丰富而多立场的材料成功还原了士阉暴力冲突的历史现场,解析了暴力何以成为宦官进行沟通并施展权威的手段。但如果能对其他日常政治过程中的中官打人事例进行参考比较,那么本报告选取事例的典型性就能得到更好体现。在讨论环节,胡鸿(武汉大学历史学院)认为,该报告以微观史的视角考察政治史中士人、宦官和皇帝等不同身份带来的态度差异。身份的二重性是理解宦官政治的一把钥匙,暴力和言论分别是士阉长期冲突中双方以长击短的手段,对此研究或可发掘出更丰富的意义。

第二场汇报的主题是“地域、人群和信仰的互动”,汇报的第一部分由聂溦萌(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主持。第一位汇报人是峰雪幸人(东京大学大学院人文社会系研究科),题目是《再论蒙古高原地区的鲜卑、匈奴势力交替》。以往研究认为,北匈奴政权崩溃后,其余种被鲜卑吸收,并开始自称鲜卑,鲜卑的势力由此大为增长。对于这一过程,《后汉书》与王沈《魏书》中的记载存在时间、地点以及“鲜卑”与“鲜卑兵”间的差异。峰雪幸人认为,在公元91年北匈奴崩溃后,北匈奴余部至公元120年左右仍出现于辽东郡附近,而鲜卑的兴起则要在此以后,其契机应为公元118年逢侯势力的崩溃。鲜卑向西扩张的行为是沿着东汉的北部边疆行进的,与其对东汉财货的追求紧密相关,而公元120年的记载则体现出一群保持自身特色却自称“鲜卑兵”的北匈奴余部存在,这个集团并没有被鲜卑完全吸收,但为了与东汉交往并从中获利而自称“鲜卑兵”。胡鸿对该报告进行了评议,认为在面对寥寥数语的文献记载,该论文思路清晰,论证扎实。不过他也指出,由于传记中的事件可能不一定严格按照时间排序,因此本报告关于王沈《魏书》与《后汉书·鲜卑传》差异的对比还可作进一步推敲,而鲜卑吸收匈奴余部发展壮大应是一个较长的过程而非一次突发事件。

随后进行报告的是林牧之(马偕医护管理专科学校),他的长文题为《义熙土断与政区再编——以江淮地区为中心的分析》。该论文关注的是在义熙土断下国家主导政区空间重组的历史意义及后续发展。在通过招徕流民或强制移民等手段充实当地民户,且对北战争取得一定成果的基础上,义熙年间朝廷在江淮进行了政区调整。与淮北新复地区大多沿袭旧区划不同的是,江淮地区新设或侨制了大量郡县。在分析这些郡县的治所、户口后可知,南方朝廷试图进一步掌握人力物力资源,强化在该地的统治基础。随后林牧之还列举了义熙至元嘉年间东晋与刘宋的州域调整情况,并就新设南豫、南兖二州的情况进行分析。林牧之表示,在收复旧土后,南方朝廷选择将江淮地区从北方旧州中分离出来,这是淮南淮北在国家统治体系中不同地位的体现。评议人葛少旗(山东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表示,该报告以地方行政区划调整为切入点,详细梳理了江淮间地方行政体系在义熙年间至刘宋初年的变化过程,补充了此前研究所忽略的一些内容,揭示了东晋南朝国家权力向地方延伸的历史进程,为六朝史研究增添了一个新的视角。但该报告对于淮南地区流民群体与地方豪族的状况未作深入分析,在探讨淮南淮北地方社会的差异时,作者主要引述了青齐地区的研究成果,而对淮北地区则没有进行讨论。

第二场汇报的第二部分由黄桢(复旦大学历史学系)主持。首先进行汇报的是胡颀(台湾大学中国文学系),题目是《制造“佛国”:〈宋书·夷蛮传〉南洋表文的两种诠释》。一般认为《宋书·蛮夷传》中的南洋表文具有浓厚的佛教色彩。但如果从歌颂套语、程式以及翻译等角度,将南洋表文与佛经、史诗、铭文等印度文化圈文献进行对比就能发现,尽管南洋表文的确体现了佛教特有的价值观,但也反映了超越佛教世界的印度化文化圈的外交传统。而中国对南洋表文及类似文书的回应则遵循中原册封四夷诏书的惯例,显示出当时的君主虽在个人层面尊崇佛教,也在一定程度上于各类外交场合运用佛教元素,但无意将佛教作为政治与外交场合的核心互动模式,这也与当时佛教兴起,在政治与社会实践中开始与王权发生冲突的背景相适应。胡颀认为,在佛教与王权发生冲突后,统治集团与僧侣集团中的一些成员开始试图消弭政教间存在的矛盾点,佛教逐渐由思想与法术糅合的玄理信仰转为一种潜在的治民教化之术,政权与教团在探索新互动方式的过程中也在试图勾勒一个有别于儒、道的国家形态。作为评议人,陈志远(中国历史研究院)表示,本报告视角独特而敏锐,触及了以往南朝政教关系史研究中的盲区,报告认为中古时期中国朝廷在外交中获取了佛教在印度文化圈中如何作为治国教化方式的相关信息,并试图将佛教作为治理手段加以运用。但同时也应该注意到,在参与政治的过程中,汉传佛教始终被置于华夏朝廷的儒家体制下,起到“毗赞王化”的作用,佛教与王权最终还是建立起僧俗间立体、分治的实践体系。

本部分的第二位报告人是林君宪(中正大学历史研究所),题目是《圣地与边地:以中古时期宁武天池信仰为中心的考察》。论文认为,自北魏起,宁武天池逐渐被视为圣地,而天池所在的管涔山正好又位于尔朱氏早期活动的南、北秀容之分界,天池信仰的影响力在北魏末期以后便随尔朱氏乃至六镇及代北势力一同扩张。到了东魏及北齐时代,帝王巡幸天池之举可能已经成为了一种“政治仪式”,在政治架构、地理位置以及军事价值等因素的影响下,天池已经成为统治者汇聚人心、营造政治声量的“圣地”。至唐,尽管天池的政治影响力出现衰退,但天池作为地域文化的圣地地位得到了保持,关于天池的传说在当地仍旧流传,并发展出了祠庙信仰。进入宋辽对峙时期,天池地处国界附近,其“边地”特质被注入了真实边境的意义,而“圣地”信仰也随着不同阵营的人群自我认同的变化而被赋予不同意义。评议人姜虎愚(北京大学哲学系)表示,该报告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报告前半部分从史料中勾勒出与早期天池信仰相关的诸般文化群象,后半部分则以更细腻的笔触向读者展示了天池所兼具的圣地、边地的双重性格及二者间的张力。但文章脉络与叙述结构还可作进一步调整,文中天池信仰的时代线索可以进一步展开,对信仰本身的分析也可以更加全面。

第三场报告是孙齐(山东大学儒学高等研究院)带来的《正统与异端之间:中古鲁西南“亚文化”三题》。论文认为,官方的儒家教化与民间的异端反叛在鲁西南地区长期共存,介于“主文化”与“反文化”之间,形成了独具特色的“亚文化”:六世纪时期该地流行独特的刻经活动,其目的不仅是单纯保存经典而更可能是在刻意营造强烈的视觉冲击和广阔的空间体验,这种行为传递的“大空”理念在当地与儒家礼教产生了微妙的化学反应;唐宋时期《父母恩重经》的刻碑活动在当地颇为流行,《父母恩重经》对父母恩情与苦难的刻画,为当地底层人民填补了轮回业报说与儒家伦理观之间的裂缝;五代以后,伏羲信仰在鲁西南风行,当地伏羲信仰中流传的兄妹结亲传说虽不符儒家传统伦理,却为地方上的不同民众建构了一种拟制血亲关系,起到了凝聚和润滑的作用。在这三个时期,在官方主导的儒家文化之下,鲁西南地区在佛教与神祀方面也存在着正常的主流文化,但“亚文化”依旧找到了独特的生存土壤。评议人许凯翔(暨南国际大学历史学系)表示,本报告以“亚文化”为视角,选取三个历史时期鲁西南“亚文化”的具体表现,对当地儒家与异端共存的现象根源进行了分析。但是对于鲁西南地区对于中国中古史研究的重要性,鲁西南地区之祠庙、刻经和碑刻在同时代全国范围内的特殊性,以及研究本身所选材料的代表性,本报告还可以作进一步说明。

11月6日上午进行了第三场汇报,主题为“文本与文献的构建”。本场报告的前半部分由三田辰彦主持。第一位报告人是安永知晃(关西学院大学),题目为《“文毋害”再考》。安永知晃综合史书记载、简牍等材料,将现行对“文毋害”的解释分为“没有任何问题、障碍”、“有才能、优秀”和“公平”三类。根据岳麓简与传世文献中对“毋害”的用例,结合“害”的意义,安永知晃认为,“毋害”当与“廉平”同义。而“文毋害”之“文”,根据《赵禹传》的用例,当解释为修饰“毋害”的“文法”,不当将“毋害”认作“文毋害”的省称。评议人周金泰(湖南大学岳麓书院)认为,“毋害”不当与“廉平”等同,“害”或当理解为“枉害”。岳麓简牍与《史记》《汉书》的区别应在于文本的性质。秦汉之后“守廉平”和“文毋害”的用例也可作为旁证。

第二位报告人是板桥晓子(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题目为《关于嫁给高欢的茹茹公主》。板桥晓子基于阿那瓌次女茹茹公主墓志与传世文献的对比,考察高澄“烝”茹茹公主的问题,进而认识不同源文献中被称作“夫人”或“公主”的茹茹公主在东魏的身份地位。板桥晓子认为,高澄“烝”茹茹公主具备一定合理性,其不见于墓志记载,或是出于墓志赞扬志主美德的要求。关于称号的问题,通过茹茹公主与邻和公主的对比表明,“公主”号是柔然阿那瓌所创制。但与始终被称为“公主”的邻和公主不同,茹茹公主的称号具备双重结构:一方面“夫人”是茹茹公主在东魏宫中的位阶,次于高欢嫡妻娄氏;但另一方面出于和柔然交好的需要,东魏官方选择以不属于内官系统而能表明茹茹公主尊贵身份的“茹茹公主”这一称呼。评议人黄文仪(“中研院”中国文哲研究所)指出,本文以小见大,从史料细微之处对东魏北齐与柔然间的微妙关系进行了分析,但本文论述存在两个瑕疵:没有证据证明高澄“烝”茹茹公主是“从蠕蠕国俗”,由此也不一定具备政治意义;若东魏实际选择公主号称呼“茹茹公主”,那么墓志忽然改用“夫人”称呼则难以解释。另外,尚有疑问的是,与更早来到东魏的邻和公主相比,为何茹茹公主缺少类似“邻和”的称号,这一称号的来源又是什么呢?

第三场汇报的后半部分由王万隽(中国文化大学史学系)主持。首先进行报告的是葛洲子(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题目为《〈旧唐书·地理志〉的断限与史源——兼论〈旧唐书·地理志〉的构成材料与成书过程》。葛洲子批驳了通过使用时间最晚或最早的记载来判定《旧唐书·地理志》成书时间的可行性,而是选择将《旧唐书·地理志》与断限较为明确的《通典·州郡志》、《新唐书·地理志》进行对比,以确定《旧唐书·地理志》中大多数地理文本的断限。通过对关内地区州郡沿革的对比,《旧唐书·地理志》的断限可定在乾元年间。《旧唐书·地理志》的史源,根据《地理志》中涉及“旧志”条的变动,与唐《国史》的编撰过程对勘,可推知《旧唐书·地理志》基本源于《国史》。之后,葛洲子通过对《旧唐书·地理志》“济州”条的分析,部分还原了《旧唐书·地理志》由不同时代、不同材料叠压而成的过程。评议人聂溦萌指出,本文对《旧唐书·地理志》的断限与史源两个基础性问题进行考察,在方法和结论上都有重要价值,但本文一些细节之处仍需进一步打磨,如《旧唐书·地理志》与《通典》记载上的差异,难以判断是史源差异还是传写错误。《旧唐书·地理志》总序“俾职方之臣,不殆于顾问耳”及王溥《五代会要》中关于职方司为国史编修提供材料的记载也不可理解得太过绝对。

本部分汇报的第二位报告人是王炳文(厦门大学历史与文化遗产学院),题目为《唐肃宗北上灵武的史实与构建——以〈唐书〉文本对比为中心》。王炳文将《旧唐书》本纪有关肃宗北上、玄宗入蜀的部分与《太平御览》引《唐书》进行对比,指出《太平御览》引《唐书》刻意删去了影响肃宗形象的文本。之后,将两《唐书》、《资治通鉴》中肃宗北上灵武的日程进行比对,通过对“保定(安定)太守”“乌氏顿(驿)”等异文与史源的辨析,厘清记载相对混乱的有关肃宗于天宝十五载六月戊戌、己亥、庚子日的行程。在此,王炳文又引王维《与工部李侍郎书》、独孤及《唐故特进太子少保郑国李公墓志铭》,与《旧唐书·肃宗纪》的叙事顺序进行比对,对肃宗取道彭原到达原州的路线做了新的推论。评议人吕博(武汉大学历史学院)认为,本文将《太平御览》引《唐书》与《肃宗纪》进行比对,默认《唐书》原文引录了《肃宗实录》,但事实上《太平御览》所引《唐书》,可能指代的文献非常多样,不一定指向《肃宗实录》。另外,吕博还提出《肃宗纪》误“定安”为“安定”的可能,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肃宗北上的另一种可能路线。

第四场报告在6日下午进行,主题是“中古中国制度的时空运作”,前半部分由孙齐主持。第一位报告人是李猛(复旦大学中国语言文学系),题目为《“东兵”与“西兵”——随镇部曲与南朝政治》。李猛首先简要讨论了南朝宗王出镇与庶姓出镇携带部曲的情况,对南朝文献中提到的“东兵”(“东来文武”“东从士庶”等表达)和与之相对的“西兵”(或称作“土人”)进行梳理,指出“东兵”和“西兵”在州郡中形成相互制约的格局。若州郡长官随镇部曲势力不足,则容易受制于土豪。当府主还都、迁镇或死于驻地时,部曲则会跟随府主,或送葬还都,还都后据陶贞宝例,或临时居住于东府参佐廨中。关于府主部曲处置问题,李猛举出南齐萧景先与萧懿正反两例,讨论府主死后或迁镇时,部曲“理应分张”或“勒兵入宫”的两种可能性。随后,李猛举出南朝政治斗争拉拢自领部曲的在都州将的多个例证,以此表明随镇部曲在六朝史研究中潜在的影响,并提出从随镇部曲角度重新审视南朝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可能性。评议人小野响(日本学术振兴会)认为,探讨了部曲这一私兵性较强的武装力量,其视角是十分重要的,本文未过多涉及的“东兵”内部的地域差异以及部曲在政治斗争中发挥的控扼州郡的作用,可以参考中村圭尔与小尾孝夫的研究进行补充与深化。此外,小野响对本文对《萧懿传》的解读提出异议,认为萧衍所担心的“一朝放兵”,并非指代萧懿与豫州兵的关系,而是指萧懿“豫州都督”所具备的军事指挥权,而对于首次出现于北宋的《华阳隐居先生本起录》的可靠性,小野响也进行质疑。

第二位报告人是庞博(北京大学历史学系),题目为《梁代十二卿的班位排序:按四时递降与遵宋齐选例》。庞博将《隋书·百官志》中有关梁代诸卿、诸卿丞班位与“位视”的记载,按春、夏、秋、冬四时进行排列,得出十二卿大致按四时递降位阶,同班诸卿按四时排列顺序的规律。而这一规律中的不够整齐之处,庞博认为是受到宋齐时期诸卿既定的迁转序列的限制。通过对宋齐时代诸卿迁转记录的考察,对比梁天监之后的诸卿序列,可知梁朝改制基本保留了诸卿业已形成的等级差异。最后,庞博推测十二卿的“卿分四时”借用了阴阳律数之学中四时、八风、二十四气的知识,使制度变革具备了“官制象天”的神圣性。评议人黄桢认为,近年来学者们围绕萧梁十八班性质、源流、效用的检讨与再检讨,是学术实质进步的佳例,也说明传统深厚的中古官制史研究仍然具有魅力与潜能。本文便是这一论题下的崭新尝试。此外,《唐六典》、《通典》关于梁代诸卿与诸卿丞班位的记载,可以补充本文第一节的论述;十二卿“按四时递降”在十八班序中实际的制度意义,需进一步说明。本文的核心论述,也有值得追问之处:“按四时递降”的理想图景,是否是萧梁君臣所追求的?官制改革与“宋齐选例”的约束力之间,还存在需要进一步说明的缝隙。

第四场汇报的后半部分由吕博主持。首位报告人是林美希(富山大学人文学部),题目是《北衙与蕃将——唐的帝国式统治的结构》。林美希指出,作为唐朝军队战时主力的蕃兵与左右宫廷政治的天子亲兵北衙,都处于唐前期府兵制度之外,而影响了帝国政治的走向。在唐前期频繁的宫廷政变中,北衙由于其地理位置的便利性与天子私兵的性质,多次参与政变,兵力也迅速扩张。同时,唐前期归顺唐朝的蕃将基本都担任禁军将军,天子借助北衙维持与蕃将之间的联系,并控制蕃将所统领的蕃兵。但玄宗朝,蕃将开始出外担任节度使,与中央的联系日趋薄弱;蕃将所属羽林军在北衙内部的衰落,也影响了蕃将的待遇。中央丧失了对蕃将的控制机制,最终面对安史之乱时束手无策。评议人黄旨彦(“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指出,蕃将所带禁军将军号并非正员,在北衙将军号之外也往往带其他将军号或官职。对蕃将带北衙将军号的可能情况还需分类讨论。并且,蕃将带其他官职而在外领兵的例子表明,蕃将在玄宗朝“被驱赶到地方上”的论断还需斟酌,羽林军地位的降低也难以影响不直接统领禁军之蕃将的地位。最后,黄旨彦以北族王朝的近卫武官体制与成吉思汗整合蒙古诸部为例,建议本文考虑唐帝国构建与蕃将关系,整合民族军事武力的其他可能性。

随后进行报告的是黄承炳(中国政法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题目为《令录模式的生成与唐后期央地关系的新动向》。黄承炳指出,乾元元年以来对县令、录事参军地位的调整,是对安史之乱时权力下放地方的纠偏,是朝廷试图收回地方人事权并澄清州县吏治举措的一部分。安史之乱后,判司限于律令规定而难以应付新事务,而录事参军的职务特色决定其存在干预一州行政与人事的可能。故而代宗之后,令、录的选任更受重视,构成了州县管理的中间层级,更多地承担与地方财政有关的事务。随着职务的扩展,录事参军在州府行政中地位日渐提升,甚至侵夺了刺史的部分权力。最后,黄承炳对朝廷与地方争夺令、录选任之权的过程进行梳理,指出朝廷通过强化与中层地方官的联系以控制地方的新趋向,以及这一趋向在宋代的延续。评议人千田丰(大手前大学)指出,朝廷最终未能从藩镇手中夺回人事权,则朝廷对令、录的重视是否产生实质影响,需要再作考察。千田丰引日野开三郎与筑山治三郎关于地方官员的研究,认为本文若要论证“令录模式”的意义,仍需对朝廷与藩镇的关系进行更为详细的探究。

本届联谊会的综合讨论部分由陈志远主持。陈志远表示,与会学者在对参会论文进行深入讨论之外,或可关注中古史领域尚不成熟的研究方向,通过互相交流新的材料、新的想法,展望中古史可能的发展路径。

在林牧之、施厚羽先后就李猛发表的文章和李猛交换看法后,胡鸿展望了中古史出现新材料、整理新材料的可能性,指出了重新释读传统文献的“旧题新论”的重要价值,也期待对零散石刻资料的系统整理和数据库化后带来的变化,更希望在对宗教文献、域外汉籍和其他语种文献的利用中,找到新视角与新问题。胡鸿认为,在发掘新文献的同时,也需保持宏观意识,警惕对新材料的追求可能带来的碎片化趋向。本次参会的日本学者“以小见大”,通过微观研究回应宏观历史图景,是中古史研究中极为重要的。许凯翔分享了文献读书班集体讨论的经验,认为历史学与宗教、艺术等不同领域学者与视角的碰撞,是非常有益的经验。陈志远指出,中古史领域的文献有限,因此宗教等文献带来的专门问题与对“大历史”的回应,是加深对中古史认识的要义。小林文治将日本学者与中国学者的研究思路进行简单对比,认为其间存在着“中国史”与“东洋史”的差异,日本学者更倾向于从“东亚”的视角看中国。小林文治同样认为,新材料或不常见的材料,如石刻、典籍、文书,对推进中古史以及长时段历史的研究起到很大作用。屈涛站在世界史的视角下,指出中古史与欧洲“古代晚期”的相似性,如名士和圣徒的共性,时代自身失去旧秩序而生成新的社会结构的“时代格”的共性等。西方史学界对“古代晚期”的研究动向,如对多元的地域社会和人群的研究,对帝国边缘的关注等,都是值得中古史领域借鉴的。

最后,与会学者关于翻译、评议的一些技术性问题进行了讨论,对如何在线上会议中更好、更完善地传递信息,改善评议环节等方面提出了诸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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