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维德:不合时宜的诗人

1964年,诗人布罗茨基被判处流放,罪名是“社会寄生虫”——他每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与有为青年奋发向上的主旋律背道而驰,且对现行社会制度颇多不满。巧合的是,两千年前罗马诗人奥维德被流放原因也与之相似——在奥古斯都革故鼎新的年代,他不肯附和时尚大唱赞歌,相反却明嘲暗讽,处处与皇帝作对。更为巧合的是,两位诗人的流放地亦极具象征意味:前者是白海,后者是黑海——似乎隐喻不合时宜的诗人无所逃于天地之间。借用奥地利诗人里尔克《安魂曲》(Requiem)中的名句:“在生活和伟大的作品之间/总存在某种古老的敌意。”这种“古老的敌意”既成就诗人千古流芳的令名,也使得他们毕生蒙受艰难苦恨。

奥古斯都


奥古斯都汲取养父恺撒的教训,曾以“有违祖制”为由,坚拒元老院授予的终身执政官之职,仅以首席公民(或首席元老,即“元首”)身份执政,“开创了一种披着共和外衣的新帝制传统”——孟德斯鸠在《罗马盛衰原因论》中也因此将他称为“狡诈的暴君,以柔和的手腕把罗马人引向奴役”。

随着政权日益巩固,个人崇拜之风开始蔓延。在奥古斯都授意之下,罗马元老院宣布他加持“勇气、正义、仁慈和虔敬”四种美德,同时授予他“祖国之父”称号,拥有对罗马世界的最高裁决权和庇护权。罗马发行的新钱币,正面是奥古斯都头像,背面则是创建罗马的希腊神话英雄埃涅阿斯(以及英雄的母亲——女神维纳斯)。此外,元老院一致通过决议,为奥古斯都树立雕像(随后,皇后的雕像同样也遍布帝国)。据历史学家统计,在奥古斯都当政的前二十年当中,有二十一项法令为公民大会所通过;而在他执政的后二十年当中,仅有四项法令以它的名义通过。公民大会名义上是罗马最高权力机构,但事实上,它和元老院一样最终沦为奥古斯都的玩偶和工具——“人民不过是在维持古老的共和风习的外衣之下被郑重地召集批准元首的某一法令而已”。

在愈演愈烈的造神运动中,一大批文人作家纷纷走上前台。罗马头号诗人维吉尔对奥古斯都感激涕零,因为皇帝下令归还诗人在内战中被没收的家产。作为回报,维吉尔在《牧歌》中宣布:“黄金时代的人类将在全世界飞扬,/你自己的太阳神现在就是君王。”——由此,奥古斯都时代又被称为罗马史上的“黄金时代”。在《农事诗》中,诗人站在官方立场,以“国师”身份探讨当时最为迫切的社会问题,即如何振兴小农经济,并指出这将是“罗马长期繁荣发展的关键所在”。在史诗《埃涅阿斯纪》中,诗人借神话传说预言未来,讴歌皇族祖先的丰功伟绩,将罗马的神圣使命和奥古斯都的“天命”合二为一。诚如十八世纪英国诗人亚历山大·蒲柏所言,《埃涅阿斯纪》不过是厚颜无耻的“政治吹嘘”,然而奥古斯都本人对这一“神话”却极为感佩——据说他在朗诵会现场曾被感动得潸然泪下。

维吉尔去世后,贺拉斯上位成为罗马第一诗人。奥古斯都将位于罗马近郊萨宾乡间的别墅赐给贺拉斯,并力邀诗人担任他的机要秘书——诗人以身体欠佳为由婉拒。“婉拒”是希腊罗马文化传统中诗人的一项特权(poetic license),即诗人肩负使命,只服从神圣法则,而不必听命于某一位君主或皇帝。无疑,贺拉斯一开始幻想凭借诗人的特权对抗皇权,但很快便败下阵来。正如罗马历史学家苏维托尼乌斯(Suetonius)描绘的那样——“当阅读贺拉斯的《书信集》时,奥古斯都抱怨说,‘你在作品中并没有提到我,难道你是害怕由于和我的亲密关系而带给你和子孙恶名吗?’”聪明的贺拉斯立刻心领神会。在接下来的农神(Saturn)节庆典上,贺拉斯受命谱制《时代之歌》,由二十七名男孩和二十七名女孩列队吟唱。以此为契机,诗人走上“遵命文学”创作之路,成为名副其实的御用文人。

为试探民意,奥古斯都曾假意宣称任期届满将“还政于民”——把权力交还给“元老院和罗马人民”。恰巧此时罗马遭逢百年未遇的天灾,台伯河两岸堤坝被冲垮,无数民众无家可归。贺拉斯巧妙把握这一机遇,将灾变定义为“天谴”,强调奥古斯都是罗马人的大救星——国“不可一日无此君”。他在诗中讴歌奥古斯都的“神性”,宣称“神性源自美德”——这也是当初奥古斯都逼迫元老院授予他“四种美德”的现实意义。如此一来,奥古斯都政权的合法性便毋庸置疑。

正是在维吉尔、贺拉斯(以及历史学家李维)等文人作家的倡导和践行之下,罗马文化进入所谓“黄金时代”——但在文化繁荣的表象背后,文艺创作的体裁及题材其实极为狭窄:体裁无非是史诗和颂诗,题材除了神化皇室先祖、讴歌帝王功绩,以及道德教化民众,其余乏善可陈。从这个意义上说,与贺拉斯同时代的诗人奥维德以前辈卡图鲁斯为榜样,凭借轻快活泼的爱情诗(或情色诗)步入诗坛,与雄浑高亢的颂歌史诗恰成对比,也给诗坛注入了一股新风。或许谁也没有料到,以《爱的艺术》为代表的情色诗与奥古斯都大力倡导的道德风尚相抵触,不合时宜的诗人几乎从一开始便注定了悲剧的结局。

在全盘掌握世俗政权后,奥古斯都又以罗马祭司长的身份,对全体公民实施道德教育,旨在革除积弊,恢复罗马共和国时期纯洁而高尚的家庭生活和公共生活。事实表明,这是奥古斯都为暗中实行帝制而采用的“障眼法”,因为以性道德为突破口,公权可以轻而易举侵入公民私生活中。由此,奥古斯都可以堂而皇之以国家的名义,对全体公民进行监督和管控——一旦公民权利被剥夺殆尽,罗马共和国的基础自然也不复存在。这是奥古斯都整肃道德的真实意图——正如现代评论家所言,当绝大多数罗马公民陶醉在“恢复共和”以及“重现罗马荣光”的美梦中时,奥维德却以敏锐的感知力洞察到罗马由“共和政体”向“帝国政体”的转变。与之相应的,则是文艺领域翻天覆地的思想意识的革命——用历史学家纽兰兹(Carole E. Newlands)的话说,即发生在罗马的“文化革命”。

众所周知,在奥古斯都治下“罗马和平”时期,个人纵情享乐以及偷情、通奸等丑行在罗马广为盛行。上流社会男女通常不愿结婚,而已婚的男女往往又逃避生育的责任。妇女生育意愿降低一方面是怕麻烦,一方面是为保持形体美——否则难以吸引异性。即便不小心怀孕,按照老普林尼在《自然史》中的说法,罗马妇女也会用“人工流产”的办法将胎儿打掉。这一社会不良习气最直接的后果是导致罗马军团兵源不足,战斗力下降——作为统帅的奥古斯都显然不能坐视不管。

针对奢靡享乐之风,奥古斯都对于包括元老在内的社会各阶层生活标准和待遇作出了详细规定,大大压缩和限制用于节日宴会和招待的开支。对于富裕家庭,当局不仅严格规定其家庭开支及雇用仆人数量,而且在宴请场所、来宾人数以及操办规模等方面也有具体要求。此外,法律规定少年必须有成年亲属陪伴,方可进入娱乐场所。同时,对于所有公共场所出席人员的着装也有明确要求——超出标准者将受到严厉叱责和诫勉。

为整饬社会风纪和维系家庭稳定,奥古斯都下令颁布一系列法律,旨在“恢复道德、婚姻、忠贞、门第和朴素的生活”,同时鼓励结婚生子——一对夫妇生育的孩子越多(尤其是男孩),享受的社会福利也越好;至于不愿生育者,则被贬为“二等公民”,会受到种种限制(包括无法继承家产)。在上述各项法令中最引人注目的是《朱利安法》(Julian Laws)——该法令明文规定:“鼓励贞洁,制止通奸”,违反者经举报将受到严惩(最高可能判处死刑)——这一条法令的颁行,事实上也成为诗人奥维德和皇帝奥古斯都矛盾冲突的导火索。公元8年奥维德遭流放(未经元老院审议批准),罪名之一是“诲淫”。

奥维德


出身于罗马近郊骑士阶层、熟谙罗马风俗的奥维德认为皇帝颁布的一系列法令罔顾民情,侵犯了公民个人权利——罗马历史上从未有过将个人性行为上升到刑法的先例,而他本人则力图倚仗诗人的特权奋起抗争。由于罗马长期奉行对外扩张政策,加上流行的早婚和老少配——如史书所载:“我的丈夫完全可当我的父亲。他娶我的时候,我只有七岁。”于是,当女孩长大成人情窦初开,而她征战在外的良人又迟迟不归时,她唯一能做的恐怕只能去寻找婚外情。也正因为如此,偷情在罗马便成为一道独特风景,即所谓“如果一个人因为妻子有外遇而感到奇耻大辱,那他实在不解罗马的风情”。

以“爱的艺术”为名,奥维德以玩世不恭的语调写出一部“诱拐手册”(The Playboy's Handbook)。在书中他以“爱神导师”自居,诱导罗马青年“如何衣着得体地出现在赛车场而后甜言蜜语地摸上罗马女人的香床”;他教导年轻女子如何搔首弄姿、如何享受情爱,以及如何避开他人的耳目。奥维德建议,最简便的办法是收买丈夫雇用的监视人;如果收买不成,就让侍女投怀送抱,或者暗下安眠药。此外,复制闺房钥匙这一环节也必不可少——这也是英文中“通奸”一词(拉丁文作adulter)之原意。最后,他更厚颜无耻地要求那些情场得意的弟子们在战利品上书写:“奥维德是我的恩师!”

奥古斯都并不反对某些诗作中的情色描述——事实上,他本人在这一方面颇具鉴赏力,但问题是奥维德以“青年导师”自居,将他的调情手册当作人间指南四处散发,且时常在公共场合朗读——正如希腊城邦苏格拉底的演讲,无疑具有相当的煽动和误导作用。当歌颂罗马千古功业成为时代的主旋律,当道德教谕成为君王统治的有效手段,奥古斯都再也无法容忍在国中出现不同的声音。更何况,他从诗人作品中还品出了一些弦外之音。

在《恋歌》等早期诗作中,奥维德以狂放的笔调描绘沉醉在温柔富贵乡的人间极乐——与之作对比的则是甘冒锋镝拼杀疆场士兵的凄苦落寞,明显属于政治不正确。诗人一边与妓女“科琳娜”(Corinna)厮混狎戏,一边吟诵反战诗句:“人类用木杯饮酒时没有战争……只给我爱吧,让别人去参战……当子女成群,在淳朴的茅屋中安享余年的人,他才是英雄。”不仅如此,面对奥古斯都为纪念恺撒大帝而新建的神庙,诗人竟然大声质问:“人类到底要多虚荣,才会造出这种东西!”奥古斯都执政后大规模修建(复)神庙,并大幅提高罗马四座神学院的政治地位和薪酬待遇,目的在于收买僧侣阶层为我所用。奥维德一语道破天机,皇帝心情之愤懑,可想而知。

在政教合一的罗马,神祇由罗马元老院正式册封,其神圣地位不可动摇,而奥维德的一大罪状即为“大不敬”。在《爱的艺术》中,诗人以大量篇幅讲述有夫之妇维纳斯和战神马尔斯偷情的故事——这两位神祇被公认为奥古斯都家族的先祖,这在致力于倡导精神文明建设的奥古斯都听来,极为聒噪刺耳。它的言下之意,无非是嘲弄奥古斯都不尊重民族文化传统,将他所谓的新时代家庭价值观强加于民。此外,皇帝对宗教一向表现得极为谦恭,诗人却大胆宣称,宗教信仰仅仅是人们手中便利的工具:“神之存在,可以带来各种好处;既然有利可图,我们就假设他们存在吧。”

总而言之,诗人在《爱的艺术》中竭尽揶揄嘲讽之能事——在皇帝看来,该诗的危险性在于“它对严肃说教诗歌传统的戏仿”。这种文学旨趣和奥古斯都一直以来倡导的社会价值观相背而行,与大规模的道德整治运动格格不入。在奥古斯都看来,相比于任何具体的私人恶德(如生活腐化、包养情人),奥维德公开展现的这种毫无道德严肃性的姿态无疑更具颠覆性。在随后的长诗《变形记》中,诗人巧妙地以“变形”为线索,对罗马万神殿的诸神(皇帝的列祖列宗)大加嘲讽。在他笔下,神明不仅像凡人一样贪婪自私,滑稽可笑——就其道德水准而言,甚至远不及凡人。如此一来,恺撒死后被元老院追封为神祇这一具有重大象征意义的历史事件,听起来无异于笑话。作为恺撒的政治继承人,奥古斯都决定不再宽容——是可忍孰不可忍。

放逐令下达后,倔强的奥维德并未立刻屈服。与《变形记》同时创作的《岁时诗》此时已接近完工,但他却以流放地黑海之滨“文献资料匮乏”为由,宣告此诗“烂尾”——据说八月(August,奥古斯都名)之后所有内容被他悉数删除。在《黑海书简》中,诗人在暗讽奥古斯都时捎带一枪,假意赞美“贞洁的皇后平安守护神圣的婚床”——对于熟知皇室掌故的罗马人来说,这句“赞辞”显然是反讽——皇后改嫁奧古斯都之时,已然身怀六甲。奥维德怀疑,正是因为皇后所进的谗言——宣称他卷入一桩宫廷政治阴谋(并指控他与奥古斯都已婚的女儿有染)——才导致他被皇帝流放。

流放之初,奥维德心存侥幸,希冀皇帝大发慈悲收回成命。随着时间推移,眼见返回罗马遥遥无期,诗人对于皇帝本人的态度也产生了变化。他不再祈求皇帝的怜悯,相反,他吁请神祇“千万把奥古斯都放弃他的统治而宾天、在天上倾听我们祷告的时间推迟到遥远的将来,推迟到我们死后”——这是赤裸裸的恶攻和诅咒。很显然,临近生命终点,此时的诗人重新变得自信满满:他相信,有朝一日,奥古斯都的威势会随着他生命的终结灰飞烟灭,但诗人自己则将以惊世骇俗的诗篇名垂千古。

《哀歌集》是诗人奥维德的文学墓志铭。在诗中,他巧妙地将传记、自辩和墓志铭三重功能融为一体,以“诗歌的尊严对抗皇权”。他坚持认为,诗人肩负神圣的使命,传布神意和真理,因此他“无法容忍一位不是诗人的人肆意批评,哪怕这位批评者是皇帝本人”。他强调指出:诗歌不受道德审查的约束,更不能作为诗人的罪证;诗人的创作源自生活和灵感,而非统治者的意志和愿望。将诗人和作品混为一谈,是一个“愚蠢的错误”。正如后世评论家所说,在诗人奥维德看来,他完全有资格与奥古斯都平起平坐:这位皇帝缔造了“奥古斯都时代”,它“庄严肃穆、井然有序,外表宏伟壮观,却枯燥乏味”;与此同时,诗人也创造了一个“奥维德时代”,它“喜乐融融、放浪不羁,宛若惊鸿照影,却深入人心”。正是出于这样的自信和勇气,奥维德在他临终之前的抒情诗中宣称:“我竖立了一座纪念碑,比铜像更经久/比金字塔巅峰更崇高;/……时间的疾驰,不会使它倾颓。/凭着它,我将永垂不朽。”

这也是两千年后被流放的布罗茨基哀悼前辈诗人的感言:“两千年时间——谁的两千年?时间当以韵律(metrics)来衡量……到时间终结时,诗人凭借手艺(trade),终将战胜(beat)历史。”在布罗茨基的墓碑上,镌刻着一行拉丁文字:“并非所有人都以死亡为终结”——这也是献给古今一切不合时宜的诗人最合适的墓志铭。

参考书目:

Carole E. Newlands, Ovid, Bloomsbury Publishing, 2015

David M. Bethea, Joseph Brodsky and the Creation of Exile,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94

John C. Thibault, The Mystery of Ovid's Exile,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64

Peter J. Davis, Ovid and Augustus: A Political Reading of Ovid's Erotic Poems,  London: Duckworth,2006

读书推荐

读书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