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中日双方军队在战争上展开了正面较量。战争不仅是两国士兵间的较量,更是综合国力和军事工业水平的对抗,那么在全面抗战爆发之前,中华民国的军事工业具有怎样水平呢?
国民政府的军事工业继承自北洋政府,在行政上,建立兵工总署,将原本地方所拥有的军工工厂收归中央,由中央直接负责武器的生产、研发乃至是原料采购,使地方无法自行生产武器。同时,国民政府颁布《兵工厂组织法》,对其控制下的兵工企业进行整顿,实行现代化企业管理体系,并统一兵器制式,提升工厂生产效率。
可以说,国民政府依靠着兵工署和《兵工厂组织法》,逐步接收、整顿了北洋政府时期所遗留的兵工企业,得中国在全面抗战爆发前具备一定武器制造能力。根据资料显示,抗日战争前,中国大型的兵工制造场就有金陵、上海、汉阳、巩县兵工厂等数十家之多,分别生产枪支、弹药、火炮等各类武器。
汉阳兵工厂仿造美国勃朗宁M1917重机枪
除去常规武器,中国在战前甚至还具备一定“高端武器”的生产能力,如广东、上海、金陵等兵工厂可生产“航空炸弹”,金陵兵工厂则更进一步,制造“航空炸弹”的同时,开始生产“防毒面具”,使中国具备生产三防用具的能力。民国政府并不满足于此,甚至还点亮更高端的科技树,即“光学器材”,1930年至1935年间先后从德国引进数套光学器材,1936年更建立光学器材筹备处,开始军用光学器材的自制之路。
航空炸弹
抗战前,无论为安内还是为攘外,国民政府都对国防乃至军事工业及其看重。因此,在整顿各大兵工厂之余,还设立相关兵器研究机构,如1932年建立理化研究所、对材料与基础科学进行研究、1934年精密研究所对精密机械与材料进行试验、1937年建立航空兵器技术研究处,同年还建立弹道研究所,研究弹道轨迹及火药改良。
总而言之,中华民国在抗战之前,绝非如常人所想象不具备任何工业基础,反而继承晚清洋务运动及北洋政府兴办实业的基础,积极整肃军事工业,使中国军事得以发展。奈何天不假时日,抗战的过早爆发直接中断了中国军事工业的发展,加之中国数十年来的积弱及中国军工发展上不重视重火力的畸形,致使面对日本飞机、坦克时力不从心的不利局面,付出了惨痛代价。
注:相关资料及统计数据参考自《中国近代兵器工业》一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