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机器人:他们必须要与人类重新立约吗?

人工智能机器人:他们必须要与人类重新立约吗?

人工智能

不久前,Alpha Go战胜柯杰的人机对弈大战,使得人工智能对人类生活冲击的讨论再次成为焦点。这令我们想起曾风靡网络的《西部世界》,随着人工智能日渐渗入我们的日常生活,《西部世界》构筑的人工智能世界会不会变成现实呢?如果机器人拥有了自我意识,会给人类生活带来什么样的冲击呢?为此,本报特约系列评论。

报纸原文:《人工智能机器人与人类是否需要重新立约?》

作者:上海交通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讲师 邓刚

形成全面的冲击和挑战

据说有这样一个故事。在2030年代的某一天,一群探险者进入到一座废弃的城市,这座昔日繁华的工业城市如今变成了一堆废墟。在这些废墟中,他们遇到一位老人,这座城市的唯一的幸存者。老人讲述了城市的故事,原来这里曾经是一个人工智能非常盛行的城市,于是城里唯一的工厂将工人们陆续解雇,换成机器人。结果,城里人都慢慢饿死了,而工厂的产品也卖不出去,都破产了。于是城里的人都搬的搬,死的死,工厂的老板追悔莫及,最后自杀谢罪。城里只剩下老板的儿子还活着。也就是这一位孤独的老人,让故事中的探险者有机会听到这个故事。

这个故事显然充满悲观主义色彩,但是故事所包含的问题和忧患意识,却值得关注。无论如何定义人工智能,机器人取代人类的部分劳动岗位,这是历史多次出现、并且还将会以新的形式不断出现的现实。在西方资本主义发展初期,随着大机器工业取代手工业,曾出现所谓“机器吃人”的情况。今天,工业生产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将导致“机器人吃人”的现象。当然,也有人对此持乐观的看法,认为技术的进步,虽然使一些旧的工作消失,却也产生一些新的工作,此消彼长,总的就业机会得以平衡。然而,人工智能的出现,使得一种智力和体力都超过人类的新型机器人得以诞生,这也使得人类的绝大多数劳动领域都有可能被机器人所取代,因此造成的社会危机也将是前所未有的。而且,人工智能的出现,给人类社会所带来的挑战,也许不仅仅只是在于就业方面,而是对整个社会哲学形成了全面的冲击和挑战。

 

人工智能机器人:他们必须要与人类重新立约吗?

前不久刚刚结束的法国总统大选,社会党候选人哈蒙虽然竞选失利,但是在他所提出的一些施政方案中,有两个观点却极具前瞻性。其中一条在于,主张设立全民生存收入,给所有公民发放一定数量的生活补贴;另一条在于,在税收方面,针对自动化取代人工的现象,创设一项“机器人捐金”,资金交给一个工作过渡基金管理。表面看来,哈蒙似乎故作惊人之论以讨好选民,实际上,这两个观点过于前卫。就第一点而言,如果随着机器人和人工智能的发展,大量的工作被机器人所取代,而并没有同时创造出同等数量的新的工作机会,那么在社会之中,存在着大量的失业人口可能成为一种常态。对于政府而言,如何让这些人得以维持基本的、不失体面的生存,将是一个严峻的问题。就第二点而言,在企业中使用机器人以取代工人的岗位,所导致的不只是一名或者若干名相应职位工人的下岗,而且也是社会的总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的减少。如果说企业通过采用机器人取代自然人而增加了营利,那么就社会而言则是因为总的就业机会的减少而增加了社会的风险。因此向企业征收“机器人捐金”也可以视为合理之举。

重新思考社会契约如何可能

Alpha Go战胜李世石和柯洁的事件表明,任何一种人类活动,如果最终可以转化为数据,在这项活动中电脑皆可战胜人脑。通过强大的计算能力、海量的信息存储能力、高效的信息处理能力以及深度学习能力,使得计算机在信息的收集和处理方面,远远地超过人脑。而且人工智能不只是用来下围棋、写小说,而且也开始用在一些更有实用意义的领域。例如在医学领域,IBM已经研发出一个超级机器人“沃森”,它存储了海量的医学信息,可以通过临床医学输入的病人信息,提供相应的治疗方案。例如Google、百度等正在研究汽车自动驾驶。

 

人工智能机器人:他们必须要与人类重新立约吗?

如此种种都在提醒我们,人工智能并不遥远。也许有一天,正如美剧《西部世界》所描述的,一些如同真人一般行动、说话、感受的机器人,就会生活在我们身边。如果这些机器人更进一步具备了独立思考和行动的自由意志,那么由于机器人在体力和智力两方面都远超人类,将对未来的人类提出怎样严峻的挑战?人类原有的各种社会哲学,似乎并不足以构想人与人工智能机器人的关系,那么,是否有可能设想一种包括了人与机器人在内的新的社会契约论。

 

人工智能机器人:他们必须要与人类重新立约吗?

在人类历史中,出现了形形色色的社会哲学的理论,但大体上说来都是人类中心主义的,或者说都是从人类的视角出发来构想社会。概括言之,社会哲学要考察四个层次:个人(个体)、家庭(家族)、社会(市民社会)、国家(城邦)。古今中外的哲学家,从不同的视角、不同的层次出发,形成了不同的哲学。有人特别关注个人的幸福和解脱,视社会、国家为外在的羁绊,有着强烈的出世主义的倾向,如庄子和佛陀。有人特别重视家庭,把国家视为放大的家庭,认为修身齐家和治国平天下乃是基于同样的道理,如儒家。有人以城邦为出发点,于是将人视为政治动物,例如亚里士多德就认为人脱离城邦非神即兽。从市民社会出发,认为个人作为理性的存在者通过签订契约形成社会和国家,这是早期近代哲学的产物,体现在霍布斯、洛克、卢梭等人的著作中。在他们看来,社会是由无数个“原子个人”通过一定方式组合而成。首先存在着某种自然状态,在自然状态中每个个体都是一个孤立的、自足的人格或者意志,然而这种自然状态无法长期地持续下去,人与人之间会陷入互相斗争、彼此敌对的普遍战争状态,正如霍布斯所说的“人对人是狼”。但由于人是理性的个体,因此通过计算利害得失,发现可以通过人与人之间签订契约,将个人权利交付给国家,可以告别战争状态,从而由自然状态过渡到法权状态。

然而,当我们将人工智能机器人,也视作某种人格、视作社会的成员、视作社会契约的签约方之一,就会发现“人类版”的社会契约论的许多前提需要重新加以思考。对于人类而言,尽管有着体力、智力、出身等方面的不平等,但大体上每个人的理性能力是大体相当的,每个人都是一个理性的存在者。然而人工智能机器人,其理性能力却可能远远超出人类,从而是某种超理性的存在者。

 

人工智能机器人:他们必须要与人类重新立约吗?

再者,对于人类而言,他心是不可知的,尽管可以进行猜测,但总无法准确地计算和预测他人的想法和行动,因此人类的行动领域总是出现大量的意外事件。而对于人工智能机器人而言,各个机器人之间的信息却可以互通互享,从而至少在机器人之间不存在不可知的他心问题。在笔者看来,更为可怕的,也许在于人工智能机器人不具备真正的情感,因此不具备怜悯心与同情心的人格。一个显而易见但却经常被哲学家们所忽视的事实就在于,人类的诞生和成长总是在家庭之中,人是在家庭中成长为幼儿,进而再通过社会的培养才得以长大成人,人的情感正是在家庭与社会之中形成的。一个有情感的人,才会有同情心。

然而,人工智能机器人却是工业生产线的产物,他所需要的只是信息的认知和处理能力,完全不需要情感。当然,可以通过程序的设计,让机器人模拟人的情感,但模拟永远不等于真实,因此机器人不会有真正的情感,也将不具备真正的同情心。当然,仍然可以假设机器人作为理性存在者,可以遵守一种功利主义的道德规范,但这些机器人将是一种冷酷、严格、毫无人情味的行动者。远远超出人类的理性能力,冷酷到极致的功利主义道德观,当未来的人类面对这样一种人格,如何与之互动来形成一种新的社会契约呢?面对社会之中不断到来的新的他者,在原有的社会契约上进行补丁式的修修补补是远远不够的,而是需要用一种开放的思想姿态,来重新思考社会契约如何可能之问题。

文章原载于社会科学报第1567期第6版,文中内容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报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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