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为辩护,只要唤醒”:傅斯年论“中国近百年史”

钱穆治学“主通不主别”,标榜“求为一专家,不如求为一通人”,而在他批评“务为专家,惟求西化”之列的傅斯年,实颇具一种“通人”气象。蒋廷黻便说,傅斯年论政之作,篇篇都“好像集合了四千年的历史经验”。的确,言有所本而眼光通达,是傅氏言论的一大特色,但在具体研究中,他似更重视史事的横向关联,多次强调史事与周围的联系超过其与既往的联系,以为“古代方术家与他们同时的事物关系,未必不比他们和宋儒的关系更密;转来说,宋儒和他们同时事物之关系,未必不比他们和古代儒家之关系更密”(罗志田:《语语四千年:傅斯年眼中的中国通史》)。在钱穆记忆中,北伐后暗中操控北大历史系的傅斯年主张“先治断代史,不主张讲通史”,两人为此颇有些冲突。傅斯年本人对中国古代史研究造诣最深,以“文明多元起源论”重建上古史谱系的学术贡献为人称道。他所领导的中研院史语所成立了历史学、语言学、考古学三个研究组,发掘新问题,搜集新材料,使用新工具,一秉“旧域维新”宗旨,所处理的“汉地之历史语言材料”尚未及一般意义的“近代史”范畴。

傅斯年(1896-1950)

傅斯年(1896-1950)

从学术建制角度看,同在中研院体制内,历史语言研究所与社会科学研究所似有某种分工的默契。1943年1月,傅斯年致函时任中研院院长朱家骅,内称:

原来在北平时,弟感觉社会所之亦治史学也,曾与孟和商量,二人同意如下:近一百年史,即鸦片战争起,由社会所办,其设备亦由社会所。明清两代经济史,以其经济方面,或比史之方面为重,归社会所。明清以前者,以其史学方面比经济方面为重,归史语所。敝所全照此办,故全汉升君昔有志治近代一问题,弟阻止之,而近百年之史事书籍,敝所遂未购置大略。弟近拟作一文,所中求《曾文正公家书》、《张文襄全集》亦不可得!而社会所似亦未为近百年史设备也。(《傅斯年遗札》第三卷,1337页)

1934年,以陶孟和为首的北平社会调查研究所迁南京,更名社会科学研究所,即由民间学术机构,一变为国立中央研究院下属研究所,其工作偏重现实经济问题的调查研究,同时延续经济史和社会调查。按傅斯年说法,社会所“亦治史学”,关于研究主题及其“设备”(史料),与史语所应有所分工,究而言之:明清两代经济史(“经济方面”重于“史之方面”)、鸦片战争后“近一百年史”及史料,均归社会所;明清以前经济史(“史学方面比经济方面为重”),归史语所。此种分工的公开理由在避免“史学”一科“重复之问题”,但实际操作起来困难重重,至抗战后中研院内迁,矛盾更加激化,傅、陶关系一度“形同寇仇”,以至需要院长出面调停。这背后除了学科壁垒、个性冲突,更体现不同学术阵营间“争夺”有限学术资源的本质特征(参看陆远:《传统与断裂:剧变中的中国社会学与社会学家》,商务印书馆2019年,59页)。

王汎森、潘光哲、吴政上 主编:《傅斯年遗札》,“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1年

王汎森、潘光哲、吴政上 主编:《傅斯年遗札》,“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2011年

无论如何,傅斯年及史语所不治“近百年史”,似是事实。近检《傅斯年遗札》,重读一通作于“四川南溪李庄”的“傅斯年致郑细亚”长函(抄件,1944年1月23日,档号:1:1525),引起极大的兴味。全函起首言道:

我很诧异的是你对中国近百年史事有许多热情,而所知者又偏偏如此的少而错误!其实这难怪你一人,这一类书实在太少了,你们所用的教科书,大概是“五卅惨案”以后写的。论史事要得到“平情”二字,太不容易。(《傅斯年遗札》第三卷,1467页)

函内答复者,多关系“中国近百年史事”,尤其近代中外关系史的重要内容,全篇洋洋近五千言,不厌其烦,直抒己见,一一辨正。函末附言:“关于这些历史的事,我请你先看几部书,再下断语,我信中决不能全写下来。若写明白,必将这故事的曲折写下来,这便自成一部书!”

要请你看的是:

蒋廷黻的《近代中国外交资料辑要》(上册、中册)。这书全用中国资料写的。蒋氏是现在治外交史的第一人。他有一册小书,名字是《中国近代史》,也可以看看。前者商务出版,后者重庆青年书店出版。

如不能得上者,请看:

萧一山:《清代通史》(中)(鸦片战[争]在内,商务出版)、《中国通史》(下二)(英法联军事在内,北平文治学院刊)。

陈恭禄之《中国近百年史》,我未曾看,这些事大约也说得不错。

在近代史学者中,傅斯年最推崇蒋廷黻,以为“现在治外交史的第一人”。自1930年代中,傅、蒋二人开始熟识,在公、私两方面,均多有交谊(参见《傅斯年遗札》第二、三卷,1023、1265、1315、1378、1634、1770等页)。1939年,中研院改选评议员,傅斯年拟推胡适之、陈垣、陈寅恪、朱希祖、金毓黻、汤用彤、顾颉刚、蒋廷黻为史学候选人(《郑天挺西南联大日记》上册,205页);1948年,中研院第一届院士选举,他所提名的“史学”人选,蒋氏亦在其列,且作高度评价——“近代史尚无第二人”。

蒋廷黻(1895-1965)

蒋廷黻(1895-1965)

按民国史家所谓“近代”或“近世”,约有两种不同看法:第一种认为新航路发现以来,世界交通为之大变,人类生活与国际关系较前不同,是为中古史与近世史分界,“故近世历史的范围,实包括每三四百年来的历史”,此派以郑鹤声《中国近世史》为代表;第二种认为欧洲产生工业革命,中国与西方发生新的关系,以中国言,鸦片战争后方系近代史的开始,此派以蒋廷黻《中国近代史》为代表(顾颉刚《当代中国史学》,1947年)。傅斯年讨论“中国近百年史事”,基本取第二种说法,惟需注意的是,两种方法的“起点”固有差异,然定义“近代”的标准实无二致——均以中国与西方关系的变化程度作为标尺。

郑细亚“长信”,针对傅斯年发表于重庆《大公报》(1943年11月29日)的《战后建都问题》一文而来。抗战后期,国内出现关于“战后建都”问题的大讨论。中国自古有“以天子守边防”之说,那么,中国未来的边防在何处,一些学者由此展开思考,当时各界主张的建都城市就包括南京、北平、成都、重庆、西安、长沙、武汉和洛阳等,尤其以支持北平、南京和西安者为多数(参看新中华维声社编《中国战后建都问题》,中华书局,1946年)。傅斯年认为,凡一国之都城,应设在“全国军略上最要害之处”,而战后全国军略上最要害之地,必在北方,日本战败后中国在海洋之上再无敌国,海上强国英、美都是中国的盟国,故而“一百年之‘海祸’,将以鸦片始,以‘抗战’终”,然而陆地问题的解决,“决不如此简单”。他说,战后建都“若照东汉安乐主义的办法,便在南京住下好了;若有西汉开国的魄力,把都城放在边塞上,还是到北平去”,文章引据历代王朝建都的史事,主张国人鼓起勇气,效法汉唐定都长安的精神,把国都放在与“强邻”接近的地方。这篇文章也很快引起反响,据傅乐成回忆,“这篇文章发表后,曾有若干读者与孟真先生通信,讨论这个问题”。(《傅孟真先生的民族思想》,1963年)其中有位“郑君”,即郑细亚。他只是一个不知名的读者,傅斯年回信却郑重其事,大加发挥,信中引经据典,条分缕析,仿佛他的政论文章,“集合了四千年的历史经验”,一切都是娓娓道来。

新中华维声社编《中国战后建都问题》(“新中华丛书”之一),中华书局,1946年

新中华维声社编《中国战后建都问题》(“新中华丛书”之一),中华书局,1946年

为说明近代事实,溯流追源,“不能不先说明所谓‘大清帝国’之版图是怎样”。傅斯年指出,“民国是满清帝国的合法继承人,这些领土之丧失一部分是在民国初年,大多是在清朝的”。关于清帝国之“政治疆域组织”及“朝贡邦”具体分类如下:

直辖区。有两京(京师、盛京。盛京区域甚大,包括整个的洋人所谓“满洲”。)各直省(直隶与十八省、新疆。)

土司。(在西南各省及西康、青海各地,分别受地方官节制。其在云南边外者,每每有名无实。)

外藩。(亲藩则有内蒙、西蒙、西北蒙各旗,不立汗,扎萨克[即管理大臣]或有或无,但均统于各驻在地将军、副都统之下。远藩则有喀尔喀蒙古[即所谓外蒙古],置办事大臣,又于其西设各将军。青海,置西宁办事大臣。西藏,置驻藏办事大臣。伊犁将军,兼辖以西各藩。)

藩属。(朝鲜,无官驻扎。敖罕[浩罕]、布哈拉、基华[今皆苏联中之共和国]、吉利吉思[即哈萨克,今苏联之Kharsakstan共和国],以上各部无官驻扎,但均节制于伊犁将军,故乾隆平定准部之后,中国疆土,直达里海,一如唐高宗天后时。)

朝贡之国。此是“天朝”之特别玩意儿,西洋未有。至多的解释是有“宗主权”(Suzerainty),不能谓有“主权”。这个范围大极了,西有阿富汗,西南有不丹、哲孟雄(大吉岭在乾隆时已为英吞,清朝不知),尼泊尔(国民政府在南京时尚入贡一次)、缅甸、暹罗、苏禄(吕宋之南)、苏门答腊、安南(他的土酋自己称大越皇帝,至法侵其南,有依清廷意,始恭顺。)、马六甲(其一部也)的若干土酋(为荷兰所占,英国交换得之。)、爪哇、琉球(在万历间,琉球又称藩于日本之萨摩国。)……说起来多得很。

在傅斯年看来,前四种“政治疆域组织”系属清帝国领土范畴,因“皆有管理权者,虽直接、间接大有层次,皆可谓之疆土者”;至于“朝贡之国”,既是“天朝”传统特产,且有内部层级差异,专门加以注释说明:

此一类中,封、贡二字亦不同。贡者之中,常有全不相干者,只有“封”王一类,乃可谓真有宗主权。缅甸与清在乾隆末以前无甚关系,乾隆中大讨伐而打败,及暹罗独立,然后向中国入贡,迄未若朝鲜、安南,于王即位时请封也。故在此一类中,琉球最亲,缅甸则并暹罗亦不如也。

为了解说封、贡之别,傅斯年特别举了缅甸的例子。他认为,缅甸在明朝,“确是藩属(近于土司性)”,在清朝则不然,乾隆时期,缅甸强盛,征服四界,明朝的掸部如宣慰司已为所并,清廷大举伐之,大败而归,“只弄到一个长期入贡的条件”。从历史和国际法两方面立论,他对郑细亚清楚表示:“中国对缅甸,既不能要求‘主权’(sovereignty),亦非其保护国(protectorate)。史实,你可看任何有权威的史书;法律意义,你可问任何研究国际法者。”

近世西人东来,“万国梯航成创局”(郭嵩焘语),给中国固有“天朝体制”带来巨大冲击。约在同时期,傅斯年作有另一名文《天朝—洋奴—万邦协和》(《大公报》1944年4月2日),批评也正是这一种“国体”。文中揭出“历代的中国,除去宋辽一段似乎有点平等国交以外,也是不承认且不了解世上可以列国分立、平等交往的,汉晋隋唐这样,近代的明清也不是例外”,并举马戛尔尼使华时乾隆帝致英王的回信(两通上谕),以及辛丑议和中流亡西安的宫廷严饬李鸿章“力争外使初觐坐黄轿”的谕旨,说明“天朝的宝座,不肯轻易拆除,天朝人物的立场,不是轻易改变的”。但是,严酷的近代国际竞争,绝不会留给中国完全自外于世界的空间,而是以“火与剑”的方式促成中国社会的变化,也极大改造了中外交往的形态——

中国自鸦片战争以后数十年间,与外国人的纠纷,常常由‘天朝体制’而起。……这立场,这宝座,终于几度在战舰火器之下拆除了。辛丑以后,办洋务者成为一个新的物种,住大埠者养成一种新的心理。这个顺应次殖民地地位之心理,赤裸裸地说出,便是洋奴。

以傅斯年的眼光衡之,“天朝的心理是自大(Superiority Complex),也是所谓优越感,洋奴的心理是自卑(Inferiority Complex),也是所谓劣贱感”,两种心理貌似对立,实则相反相成,“都是不能与他国共处而能处得自然的”。在1940年代中、抗战即将结束前夕,他提出理想中的、中国作为一个具有国际法主体资格的现代国家应取的自处与处人之道——

中国既已加入了近代列国的兄弟圈,自无取乎往者的两项态度。今后的外交态度,既非自恃,亦非倚赖,而应该是万邦协和。

傅斯年:《天朝—洋奴—万邦协和》,(重庆)《大公报·星期论文》1944年4月2日)

傅斯年:《天朝—洋奴—万邦协和》,(重庆)《大公报·星期论文》1944年4月2日)

傅斯年认为郑细亚长函中,“要紧的话,只是我论到英美的几句话,尤其是关于英国的”,故回信主要针对此点申发。可由现实和历史两端言之。

就现实来说,傅斯年相信“今天英国是我们重要的盟友,而且不平等条约除一点外,业已结束,治史学的人,应该竭力持平的”,兼以预测二战“以后的世变”——“一国之外交政策,最好是有极好的盟友而无敌人;必不得已,也只要有一个敌人——共同的敌人!”

就历史来说,他主要陈述了过去百年之中在“中亚”与“远东”两个区域“中英之纠纷”,除了中英西藏交涉外,仍以郑函提及的“缅甸”为例——

缅甸全盛时,英人已侵之,先占其南,战争和平相间,百年之久,在光绪间,始灭缅甸。前此中国不知,亦不以缅甸在心上。光绪朝,中国稍知外事,其时驻英公使为曾纪泽(先)、薛福成(后),始向英廷抗议。英廷问,中国与缅甸关系若何?曾以入贡答,英外相说“印度政府代入贡”,以后只言于光绪廿年进贡,但未实行。你所谓缅甸,其实情如此。不过边界上我们确曾大吃了一个亏,直到现在北界未划,这是我们在中亚区与英国的纠纷。

前述傅斯年对于“朝贡之国”,特别注意封、贡之别,他以为清朝并不了解缅甸国情以及历史上的中缅关系,而单方面将外邦“入贡”,视作为其拥有“主权”或“保护权”的法理依据,此皆不足以帮助它在近代中缅界务交涉中取得主动,反而“大吃了一个亏”。曾纪泽在伦敦与英国外交部辩论,后者以“印度政府代(缅甸)入贡(清朝)”反驳其说,傅斯年评论道:“这真是一个笑话,有人解释,如此说来,英王乃清帝之藩属(英国哲学家罗素原有此语)。”他不得不承认,“总说起来,缅甸是封贡邦,而非藩属,然边界上吃大亏则是事实”。

曾纪泽(1839-1890)

曾纪泽(1839-1890)

至于“远东”方面,据傅斯年之界说,“最广义的是新嘉坡以东,狭义则指中国海以北,以广义言,新嘉坡、马六甲,是英人与荷兰交换的,此不在我所谓‘过去百年’中,可勿论”,他以为近百年中英纠纷之“最大”者,为下列各事。

一、鸦片战争。

二、叶名琛事件与大沽口之战,圆明园之焚。(英法联军)

三、威海之租借。

四、义和团事件。(九龙扩界在此中)

同函分析起源,“前二事皆为由商务争执而演成实际战争”,“英国人所欲者为‘商’者,含有优胜意义之通商;清廷仍摆那个天朝的架子,而且太无知识”(举的例子是叶名琛,说他“一切待吕祖降乩,酿出那样一个大战事”)。傅斯年总结说,“用兵的先是我们,宣战的乃是他们”,“这两件事的起源,自然两方皆有过失”。这不是各打五十大板的调和之论,他进而解释如此持论的理由——

我所谓过失者,我们摆架子。他们要优惠的通商,打了两个“不需要”的战争,(他们的舆论认为不需要)以错中又错,收获适出于始料之外。我说这些话,全不是为英国辩护,只要唤醒,这样错中错的办事,今后仍彼此值得警戒。你如果知道这两件事的经过,便应知我所谓“以经济发展为动力”而“非发展领土欲”是不错的。

关于后二事起因,以傅斯年的表述,英国是“与人比赛”,换用今人话语,即处“列强瓜分中国狂潮”之中而不甘人后,“他的动机自然全是为自己,怕自己得到不多,而他人多得”,从实际结果分析,“威海是海军据点,非经济据点,港九兼两者之用”。1900年八国联军之役中,英国与其他七国一齐用兵,傅斯年以为仍有所区别,前者“确曾帮了中国些忙,和缓俄(当时占全满洲)、德(主大罚中国)”,至于香港九龙“新扩之界”,诚不可讳,同时也反映英国对华政策宗旨所在——

然在当时情景论,如果英国之欲不在经济发展而在领土欲,在广东割一府,乃至再南方割几省,亦岂做不到?他以自私的原故未曾做:一、怕他国也割。二、不关商业,不感兴趣。这诚然不是他的德行,但未发展领土欲则为事实。

年轻冲动的郑细亚在信中说了许多感性的话,傅斯年批评“你那要杀英国人的话,若长在心上,若青年人都如此,真是此后之隐患。而你信中的一套议论实在全是为此感情所刺动,又为误谬的史地书所误了”。基于史实分析,进而指出来信者“对于经济侵略与领土侵略两事,似分不清楚”,据其归纳,“这两种的分别是很明白的”,各自办法无非是——

先得据点与优惠条件,然后做合算的买卖。地方的经济,皆受其影响,并设法不使本地工业发展。这就是从土耳其到中国、日本(日本以前也曾有过不平等条约)的经济侵略策。其办法是,除非商业大受影响,不用兵,即用兵,亦为示威之用,不取灭国瓜分的念头。以为灭国瓜分之事不上算也。若英国之对南非、印度、缅甸,法之对安南,俄之对波兰,日本、帝俄之对中国,则领土侵略。

如果说,英国在远东,如傅斯年所言,“过去一百年之中英纠纷,都以‘经济发展’、‘与人比赛’两个观念为动力,英国从未曾在远东发展过领土欲”,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是——“谁把中国土地占去最多?”

清末反映列强瓜分中国的图像作品《时局图》

清末反映列强瓜分中国的图像作品《时局图》

傅斯年《战后建都问题》一文,以古喻今,表述迁都的理由很多,“工业化”和“国防”是两大最要点,他虽然含蓄地表示“我们若以苏联为假想敌,可谓至愚,我们的外交政策,应该不与邻邦起任何纠纷”,但文中主张迁都北方,控制“全国军略上最要害之地”——

强大的苏联,与我们工业化的基础地域接壤,这个事实使得我们更该赶快工业化这个区域。我们的头脑,理当放在与我们接壤最多的友邦之旁,否则有变为顽冥之虑。大率两个国家,接触近,较易维持和平;接触远,较可忽略二无事生事。远例如宋金,本是盟国,以不接头而生侵略。

按抗战以前,日本侵我最亟,傅斯年在《独立评论》连续发表言论,以鼓吹抗日为重心,反对华北特殊化;抗战初起,中苏关系靠近,太平洋战争发生后,中苏两国结为“盟邦”。据傅乐成观察,“孟真先生对于俄国,无论帝俄或苏俄,都从来没有恭维过”。郑细亚来信辩论近代“外患”,傅斯年回信提示;“请你看谁并了中国领土最多?”这一以历史纵深眼光看问题的论政风格,即如他自己所说,“吾辈批评时事,犹之批评史事,岂容局于一时耶”?

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后,傅斯年认识到,“中国之有东北问题数十年矣”,“欧战以前,日俄角逐、而我为鱼肉。俄国革命以后,在北京成立《中俄协定》,俄事变一面目,而日人之侵暴愈张。所谓‘大陆政策’、‘满蒙生命线’者,皆向我施其露骨的进攻之口号,而国人之酣梦如故也”。有鉴于此,决定集合“兴会于史学之人”,持问东北,以济国事——

国人不尽无耻之人,中国即非必亡之国然而前途之斗争无限,知识之需要实殷。持东北事以问国人,每多不知其蕴,岂仅斯文之寡陋,亦大有系于国事者焉。吾等明知东北史事所关系于现局者,远不逮经济政治之什一,然吾等皆仅有兴会于史学之人,亦但求尽其所能而已。(《东北史纲·卷首引语》,1932年)

傅斯年著《东北史纲(初稿)》第一卷《古代之东北》

傅斯年著《东北史纲(初稿)》第一卷《古代之东北》

同年10月6日,致函山东省立图书馆馆长王献唐谓:“弟自辽事起后,多日不能安眠,深悔择此职业,无以报国。近所中拟编关于东北史事一二小册子,勉求心之所安耳。惟丁此国难,废业则罪过更大,只是心沉静不下,苦不可言。”(《致王献唐》,《傅斯年全集》第七卷,103页)信中所说的“小册子”就是尚在酝酿中的《东北史纲》。其时邀集方壮猷、徐中舒、萧一山、蒋廷黻等少壮学人,以现代方法编撰一部东北通史,以使国人从“酣梦”中醒来,并驳斥日本学者提出的“满蒙中国领土论”。傅斯年执笔之《东北史纲(初稿)》第一卷《古代之东北(自最初期至隋前)》后由中央研究院出版(《东北史纲》原定五卷,除傅著第一卷外,第二卷为《隋至元末之东北》,第三卷为《明清之东北》,第四卷为《清代东北之官制及移民》,第五卷为《东北之外交》)。因限于“以问国人”的目标和“仓促属稿,只具间架轮廓”的客观不足,《东北史纲》行文难免“纰缪疏漏”,刊布伊始即在学界引起热议,并受到来自郑鹤声、缪凤林等人的严厉批评。

傅斯年致郑细亚(1944年1月23日),《傅斯年遗札》第三卷,1467-1475页

傅斯年致郑细亚(1944年1月23日),《傅斯年遗札》第三卷,1467-1475页

蒋廷黻负责的《东北史纲》第五卷上篇,后以《最近三百年东北外患史(上)——从顺治到咸丰》为名出版(《清华学报》1932年第8卷第1期)。此文秉持蒋氏一贯观点,即“东北问题的重要不在不平等条约问题之下,而其困难反有过而无不及,我们应该早为预备”。文中重点揭示帝俄借用历史上与清朝的特殊关系,签订《瑷珲条约》《北京条约》,俄国在太平洋沿岸拓展势力,列强角逐因之加剧,“《瑷珲条约》的严重在我国外交史上简直无可与比拟者”,“现在的东北问题即种根于此”;第二次鸦片战争期间,清朝与英、法“争执的中心”全在北京驻使、内地游行、长江通商等权利讨价,而以此为代价放任“东北土地的割让”,“这种努力的发展、方法及终止的原因是我国外交史的一幕大滑稽剧,同时也是一幕大悲剧”。此文多数论点被傅斯年接过,体现在其后来回复郑细亚长函中。

蒋廷黻:《最近三百年东北外患史》清华学报单行本(1932年12月)

蒋廷黻:《最近三百年东北外患史》清华学报单行本(1932年12月)

学界指向《东北史纲》批评,给予傅斯年不小的刺激,他也一度“屡思重加修订”,而且在后来著述、书信中坦承放弃了书中的一些观点。但从“民族思想”脉络看,即便作文回应或改订旧作,只不过是一种史料补充和论证细节的调整罢了(参见其未完成著作《中华民族革命史》,并参陈建樾:《傅斯年的民族观及其在〈东北史纲〉中的运用》)。傅斯年在1930年代,相信“历史一科与民族主义之密切关系,本是不待讨论的;当前的问题,只在用何方法使历史教育有效地、有益地启发民族思想”(《闲谈历史教科书》,1935年)。至1944年,回复读者的辩难,他批评“你们所用的教科书,大概是‘五卅惨案’以后写的”,强调议论史事贵在“平情”,又皆针对民族主义思潮而言,进而表达自己的基本立场:

我们根本不应该今日在恨人(除倭贼以外),我们要以五十年的工夫培植实力,在培植实力中,对外是要协和的!

从“民族革命”的历史回顾,到“万邦协和”的愿景表露,在在深系傅斯年的家国情怀,而这些抒发胸臆的文字背后,也流动着王汎森所言那一种现代历史学家“面对民族往昔的两难心理”(《傅斯年:中国近代历史与政治中的个体生命》,三联书店2012年,1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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