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宪瓷”烧造始末考

在中国陶瓷发展史上,景德镇官窑瓷器一直是一个特殊的存在,它的设计与制作无不体现着皇帝本人的权力意志与审美取向,官窑生产因而也一直被视为国家政务的一部分。1915年底,为了凸显“洪宪王朝”的新气象,按照明清两代封建王朝的惯例,烧制御瓷自然也成为中华帝国新帝登基大典筹备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由于袁世凯复辟称帝的闹剧极其短暂,且他“为了掩饰劣迹,毁灭罪证,大量破坏档案文件......曾两次下令烧毁档案”,因而“洪宪瓷”的烧造并没有像明清两代官窑瓷器生产那样,保存下较为丰富的档案文献。基于此,百年来围绕“洪宪瓷”的烧造一直争议不断,虽然诸多前辈学者对此问题都曾进行过相关探索与研究,但有关“洪宪瓷”烧造动机、烧造机构、烧造过程、历史影响等事宜,各方均无法达成共识。近年来,随着民国报刊和北洋政府档案等一大批新史料的出版,为厘清这一事件历史真相提供了契机。本文希望在诸多前辈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利用新发现的史料对“洪宪瓷”的若干历史细节做进一步的补充。

洪宪瓷

洪宪瓷

“洪宪瓷”烧造计划的提出

袁世凯的“洪宪”年号虽只短暂存在了83天,但是袁氏称帝的意图其实早已有之。1914年1月10日,袁世凯使用武力强硬宣布解散国会时,社会上就已有更改国体为帝制的传闻。1914年7月,袁世凯颁布《文官官秩令》,9月和12月,又分别公开恢复了前清的祭孔和祭天制度,并亲临孔庙和天坛拜祭,一切礼仪与封建帝王无异,称帝野心昭然若揭。而随着袁世凯称帝野心的膨胀,登基大典的各项筹备工作亦在悄然进行。虽然袁世凯1915年12月12日才正式接受了第二次推戴承认帝制,但是有学者认为“十月下旬国代表尚未选出之时,内务部已会同政事堂之礼制馆开始研究典礼......及十一月下旬陆国务卿与各部长商定每部派参事或派秘书一人会同礼官处会议皇帝即位之礼节。至于御用至宝,亦经印铸局开铸”。当时,对帝制活动保持高度警惕的梁启超甚至认为大典筹备处的成立时间更早,梁启超记载:“所谓大典筹备处者,于9月下旬已经成立。在总统府中设办事机关,其处长、处员,皆袁氏自行任命。”

既然袁世凯称帝动机早已明确,依循历代惯例,创烧开国用瓷的计划自然也有其合理性。那么,“洪宪瓷”的烧造计划究竟是如何出台的呢?就已有资料来看,目前大部分学者认为,“洪宪瓷”的烧造计划是先由袁世凯本人提议,再命亲信郭葆昌去实施,如民国时期著名学者、古玩收藏家赵汝珍就在其力作《古玩指南》中记载:“先是项城酝酿称帝,照专制时代之惯例,登极时必造瓷以资纪念,遂派公府庶务司长瓷学专家之郭葆昌氏为九江关监督兼陶务监督,经营烧造事宜。”当代瓷学泰斗耿宝昌也持相似观点,认为“袁世凯命政事堂少卿参事杨度委派庶务司长郭葆昌为陶务监督,赴江西烧造‘洪宪’帝号御用瓷器”。不难看出,上述观点均认为,袁世凯是有了称帝野心之后,才按照专制时代的惯例派郭葆昌去景德镇烧制登基用瓷的。但也有部分学者不认同上述观点,如与郭葆昌交往过密的袁世凯表侄、近代著名鉴赏家张伯驹则记述,烧制“洪宪瓷”乃是郭葆昌刻意为之,郭氏也因此最终成就了其个人的历史地位,“郭葆昌又进言应制洪宪瓷器,以为开国盛典,袁乃任郭为景德镇关监督,专司其事。郭乃提取文华殿大量精美瓷器,以作样本,携以赴任,洪宪瓷制成,胎极薄,彩色图样皆美。袁死后,郭提取文华殿之瓷器,尽归其私有,后更于国内大量收买瓷器,郭竟成为收藏瓷器专家”。事实的真相究竟是怎样呢?据笔者发现的新史料,烧制登基用瓷确实是郭葆昌积极主动促成的结果,因而张伯驹的记述更为准确可信。第一,郭葆昌曾在给友人的信件中亲自承认了这一点。在1934年6月15日出版的民国重要历史史料刊物《人文月刊》上,刊载了一封郭葆昌写给好友钱新之的书信,信中郭葆昌详述了自己早年督烧“洪宪瓷”的细节:“弟于瓷业,薄有所知,往者颇抱振兴瓷业之志,廿载以来,搜罗历代名瓷,参考各家著作,皆为贯彻此旨。民国三年,建议政府提倡瓷业,已而奉命司榷浔关,监督景德镇瓷务。在镇实地考验,颇试其端,所拟远大计划,未及施行,项城即世,弟亦去职,遂无人注意及此。荏苒十有余载,鄙愿终莫能偿。”这份史料清楚地向我们表明督烧登基用瓷计划乃是由郭葆昌本人提出,袁世凯首肯之后,才最终确立的。这份史料的可信度较高,因为信中提到的郭葆昌在景德镇督陶期间“所拟远大计划、未及施行”,此事在与郭葆昌有师徒情谊的傅振伦为悼念郭氏逝世撰写的纪念文章中亦有述及:“先生又建议袁氏,于星子设大规模新式瓷器厂,以造器用,报可。袁氏旋卒,事遂矣。”

第二,与郭葆昌当年同时在袁府当差的袁世凯贴身侍卫陶树德在其口述文章《我在北京总统府12年的见闻》中,对郭葆昌的发迹史及“洪宪瓷”烧造的若干历史细节亦有详细记述:“先业古玩商。后以夤缘得识袁世凯,清末时期袁进献王公大臣古玩字画等换取升迁,多为郭氏经手购买,郭既入袁氏之门,袁任湖广总督时,随袁为文巡捕,及袁任总统,曾任文承宣官后又任郭为庶务司丞(司长)。郭积赀既多长袖善舞,并以多年经眼,对古玩有眼识,能鉴别,真赝立辨......袁世凯帝制自为,郭向袁条陈应烧制洪宪瓷器为开国纪念,袁即采纳。当委郭为江西九江关监督,就近于景德镇督烧瓷器。是以洪宪瓷精品多在郭手中。”

综合上述二则史料,我们不难判断“洪宪瓷”的烧造计划是由袁世凯的心腹,善于揣摩“上意”的郭葆昌主动提出的,并很快得到了早已有称帝野心的袁氏同意,不久即开始了正式实施。

“洪宪瓷”烧造机构

1915年1月20日,袁世凯正式任命郭葆昌出任九江关监督。晚清以降,随着九江被开辟为通商口岸,九江关的地理位置愈加重要,从而逐渐成为当时中国最为重要的一个海关关口,仅民国元年所征收之税款就达开平银“八十五万七千两百十三两”。因此,这项任命对郭葆昌来说无疑是个肥缺,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反映了袁氏对郭葆昌的信任。然而,在称帝言论甚嚣尘上的1915年初,外派这样一位熟悉和热衷瓷学的心腹担任九江关监督,袁氏的真实动机不得不让人产生无限遐想。因为依据惯例自乾隆八年督陶官唐英开始至溥仪退位,历史上九江关监督的另外一项重要职责就是兼理景德镇御窑瓷器的生产,概莫能外。果不其然,大约一个月之后(3月1日),郭葆昌又“顺理成章”地被任命为陶务监督,“三月一日大部农商部会呈拟请简派郭葆昌兼任陶务监督,奉批令:景德镇瓷业为华货特色,亟应改良工业、保存官物,著派郭葆昌兼任陶务监督,实行整顿,勿得徒讬空言”。对于此项任命,财政部和农商部给出了十分充足的理由:“咸同之际,东南用兵,该镇业瓷之人多半荒废。数十年来,所造之器渐不如前,而士大夫日用品物转多购用洋瓷以矜奇异。国货遂因之不昌,金钱之消耗更无论矣。尤赖官窑有人监督,尚不至全失旧规。查前清景德镇窑务本系九江关道兼管,改革以来斯职久缺,官窑停办,标本渐空,食禄工人半多星散,深恐瓷窑因而废坠,官物不能保存,无以为实业竞争之具,而税源亦隐受其亏,拟请援照成例规复窑务监督一差籍,专责成而资整饬。兹查有奉简九江关监督郭葆昌,究心瓷业有年,窑务亦甚熟悉。如蒙简派该员兼任窑务监督俾得招召集工人重新整顿,于事实必多裨益。”

郭葆昌

郭葆昌

依据此份公文,虽然形式上我们可以认为从1915年3月1日起,郭葆昌名义上已经正式依循清代惯例接手管理景德镇窑务,但是郭葆昌真正去江西赴任则是两个多月后的事情。“长袖善舞”的郭葆昌以“回籍省墓”为由,足足在老家待了一个多月,其后才“假期届满,遵即由籍起行于五月九日驰九江即于是日接任”。因此,严格意义上说,郭葆昌在江西督陶的时间从1915年5月9日算起才是最为准确的。而此时随着“旷代逸才”杨度《君宪救国论》的出台,鼓吹帝制的活动也日益走向高潮。因此,“洪宪王朝”开国瓷的烧造任务也紧锣密鼓地开展了起来。为了尽快熟悉督陶业务,郭葆昌“遍历诸窑厂,实地考察”,“于制造瓷器之工作,如取土、练泥、调油(笔者按:此处意为调釉)以及上油(笔者按:此处意为上釉)绘画诸事,均一一详细调查,至与工人、画手同起居,是以洞悉彼等艺术内之秘诀”。经过前期认真调查与研究之后,郭葆昌认为当前比较切实可行的方案,是将原官窑的一切设施收回并在此基础上成立全国性的模范窑厂,以便指导官、民两业的瓷器生产。之后,他便详拟了一份整顿方案提交给政事堂,政事堂接到郭葆昌的报告后又将此方案转给农商部讨论,农商部自然不敢怠慢,很快就详拟了条陈向大总统袁世凯做了详细的汇报,最终这份请示报告于1915年10月28日得到袁世凯的批准:“查景德镇瓷质优美冠于全国,出品精良,久驰中外,只以前此官窑督率未得其人办理,不尽合法,一切故步自封,遂无成效,而专重贡品不注意于普通器具尤为该窑不能发达之一大原因。该监督此次调查报告至为详尽......诚为整顿陶务之上策......现惟有责成该监督将前清官窑原有基地厂屋一律收回,量事修葺,所存该处县署、会馆等瓷胎照册点收,妥为保管,其现有工匠仍今照常制作,使无废业。此为暂维持现状,徐图扩充之计,可以保存原有之官物,静俟将来之时机,庶于保守之中仍寓进取之意亦即该监督所拟仍以官窑名义就窑厂组织之第三条办法无甚大异......所有拟议维持景德镇陶务办法缘由是否有当理合具呈,伏乞大总统鉴核训示施行谨呈。”

通过这份史料我们可以看出“洪宪王朝”官窑管理机构已经初步形成。笔者之所以作如此判断,是因为此时请求更改国体的帝制活动已经达到高潮。1915年9月19日,梁士贻就已揣摩“上意”成立了“全国请愿联合会”,并取代“筹安会”并向参政院呈上了要求尽快更改国体的第二次请愿书,袁世凯称帝野心已经暴露无遗。与此同时,袁氏幕僚团队为称帝活动准备的各项典礼也已经秘密进行多时,“十月下旬国代表尚未选出之时,内务部已会同政事堂之礼制馆开始研究典礼”。因此,这个不但继承了前清御窑厂包括厂房、人员、物资等一切设施,而且仍然以“官窑”名义行使职权的新机构,俨然已是名副其实的“新官窑”。

不久之后,郭葆昌又详拟了“洪宪官窑”办事衙门——陶务监督公署的办事章程,为便于读者理解“洪宪官窑”的运作体系,现将陶务监督公署办事暂行简章抄录于下:

定名:收回官窑即定名为陶务监督公署。

分职:本公署现分两科曰陶政曰陶业,应设职员如左:陶政科主任一员,陶业主任一员;陶政科科员二员,陶业科技士二员;书记二人,技手八人。以上科员、技士、书记分隶于陶政、陶业两科,视所事之繁简而支配之。技手名额较多,现在尚未设厂,无需此数,惟良工难得,动辄居奇,拟择良善工人、聪颖子弟实地试验养成此项人材以备他日扩张之用,即有特交造办亦可随时见习,彼得逐渐陶成,在公家所费无多在工业则收效不少。

事类:陶政科,凡关于文牍、会计、庶务各事悉属之;陶业科,凡关于工作制造悉属之。

权限:监督主持陶务、指挥公署职员执行一切事宜,负有完全权责;主任秉承监督会同所属科员、技士办理本科应办事宜,负有本科权责;科员、技士商承主任,办理本科分配事宜,书记司理缮写文件保管档案各事,技士司理工作图样各事。

劝惩:各科主任以下监督随时考核,分别功过而劝惩之;书记、技手则责成各主任切实查报分别劝惩。

经费:公署员薪、役食以及办公试验各费月支洋一千三百元,另列公署员役俸给经费一览表备核,按表内试验一类在学术上为必要之资料而所费多消耗于无情之地,为维持现状计本无需此,为徐图扩充计舍此恐无进行之力,故列此项。修葺原有廨舍、置办应用器具约略估计两项需洋三千元,此系临时费,不在经常之列。

附则:此项简章纯以维持现状徐图扩充为主义,组织支配悉从简单以详奉批准之日为实行之期,其有未尽事宜及应改良之处得随时详请更变之。

这份简章因地制宜,考虑周详,体现了郭葆昌务实严谨的办事能力。1915年12月30日,这份受到农商部高度认可的办事章程就以“奏折”的形式正式呈给了即将就任“中华帝国”皇帝的袁世凯。农商部认为,郭葆昌“所拟办法如收管借用廨舍、储藏各项样瓷暨设立监督公署各节,均属周妥可行。至该公署分设陶政、陶业两科,员司暂定十六员,所需薪俸及试验等费每月暂支一千三百元,又修葺廨舍,置备器具两项约需三千元,此项经常临时各费办公所在必须,经就原送表册细加复核亦尚核实”,因此恳请“皇帝陛下”“饬财政部按数指拨以应所需”。1916年1月3日,此章程正式获得政事堂批复,“准其试办,至所书各项经费交财政部查核备案表并发此令,洪宪元年一元三日(政事堂印)”。

陶务监督公署被批准时的公文原件

陶务监督公署被批准时的公文原件

显然,“洪宪”皇帝袁世凯批准的这份陶务监督公署办事暂行简章标志着“洪宪官窑”无论从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还是经费保障等各方面来看都已十分完备,毫无疑问,这也意味着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官窑”的正式诞生。

“洪宪瓷”的历史影响

如前所述,我们可知“洪宪官窑”确实存在并运行过一段时间,但是这个时间极其短暂,即使以郭葆昌到任江西的时间算起(1915年5月9日)至袁世凯去世截止(1916年6月6日),“洪宪瓷”的烧造时间也只不过一年左右。然而,尽管“洪宪官窑”持续时间不长,在源远流长的中国陶瓷史上仅属于弹指之间,但是作为最后的“官窑”,其却将中国近代制瓷技艺推向了一个高峰。近代著名文物专家、郭葆昌的生前挚友福开森在郭逝世后评价其一生成就时,对“洪宪瓷”给予了高度评价,称:“综君一生事迹,其最显著之成绩,厥惟项城预备登基所拟用之洪宪瓷,项城虽未能遂其雄志,而君则竟告成功,盖洪宪瓷实为近代最优美之瓷器,迄今流传人间者,尚有数种可见也。”福开森此番言论绝非出于对逝者尊重的恭维之语,而是同时代之人共同的评价,如傅振伦称“洪宪瓷”乃“精心烧造,媲美清代名品之珐琅彩器”;张伯驹说“洪宪瓷”“胎极薄,彩色图样皆美”;赵汝珍记载“洪宪瓷”的烧造“只陶土工人出自景德镇,颜料则取诸禁内,所致各器悉仿古月轩”;邵蛰民、余戟门在《增补古今瓷器源流考》记述“洪宪瓷”“其质之细致、色之鲜明,实足比肩于雍乾官窑也”等。

“洪宪瓷”因其量少质精,自问世以来就备受追捧。1927年,日本人上田恭辅在其著作《支那陶瓷的时代研究》提到因西方人的热衷收集,古董市场的“洪宪瓷”较袁世凯刚去世时价格已上涨10倍有余;1935年,傅振伦出访欧洲参观大英博物馆时就已经发现了“洪宪瓷”的仿品堂而皇之地陈列在这座世界著名博物馆内,“有洪宪瓷杯二,传为1916年制。形制精巧,绘事亦工,骤视之,与俗所谓‘古月轩’之‘珐琅采’者不殊,实赝品,亦猷摩伐蒲拉斯所赠”。“洪宪瓷”的备受追捧不仅仅在民间社会,甚至也深深影响了袁世凯的继任者们,“项城时代,江西曾有官窑,项城逝世亦即停止,闻东海以荒废可惜,拟稍加刷新以示提倡并拟订造若干器皿,上绘东海半身像写真以为纪念,预备二百万”。尽管继任者徐世昌、曹锟等人最终没有恢复袁世凯时代之“官窑”,但是他们之后在景德镇命人定烧的私人用器如“静远堂制”“延庆楼制”等,无论器形、釉色还是款识,都深受“洪宪瓷”影响。

总之,本文在前辈学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依据新发现的史料,尝试对“洪宪瓷”的历史进行了多个角度的考证,认为无论从组织机构设置,人员构成还是经费投入及产品的烧造质量方面来看,“洪宪瓷”都具备了“官窑”的特征,因而是名副其实的中国历史上最后的“官窑”瓷。尽管其存在时间极其短暂,在辉煌的中国陶瓷史上犹如昙花一现,但是作为“比肩于雍乾官窑”的“近代最优美之瓷器”,却产生了较为深远的影响,至今为人们所津津乐道。

当然,囿于史料及学术水平的不足,拙文尚有许多问题没有交代清楚,如“洪宪瓷”的产品种类、不同种类产品的具体特征、新式机械制瓷技术的引入对“洪宪瓷”烧造的影响等方面,仍然存在着极大的探究空间,期待拙文能够抛砖引玉,引发学界对有关问题的探究。

(本文首刊于《故宫博物院院刊》2022年第7期,原题为《“洪宪瓷”烧造始末考》,作者许亮、张茂林(景德镇陶瓷大学古陶瓷研究中心),李峰(景德镇东方古陶瓷研究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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