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前半生》电视剧的主力收视人群有没有35岁我不知道,不过当年“粉”亦舒的姑娘们,现在已经成了少妇,我却是知道的,那时候口袋书上粉红色的封皮,这个名字很常见,可惜后来这种小册子越来越罕见,这个名字,也就成了回忆。
在她的书里,子君不是一只花枝招展的“火鸡”,而是一个安安静静的“好女人”,就像讲故事的文笔,清平寡淡,让你很难想象她的脸,总像隔着一层毛玻璃。
亦舒著《我的前半生》的封面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不同,一把扯掉实习生脖子上项链的子君,自内而外地洋溢着“燥”劲儿,马伊琍演得确实精彩,看着剧中的子君,总觉得她一开口就透露出一种鼻孔朝上的“我牛逼”。
有人说这剧现实,有人说不现实,有人说这剧把亦舒改瞎了,有人说改好看了,吵吵的人不少,就像之前骂声如潮的《欢乐颂2》,几个女人凑了一台戏还不够,再来一台,去掉了“奋斗”味儿,专心在感情路上颠簸,把爱情和婚姻的话题,掰开来揉碎了做成“狗粮”给单身的、已婚的、二婚的,不要钱似的狂撒。
最好玩的就是,看似是一群21世纪新新人类,甩的却有一堆100年前的老哏……
01 处女情结
一个不自爱的人,你让我怎么相信她能爱别人?
《欢乐颂2》里应勤就邱莹莹不是处女的问题这样理直气壮地表达自己的看法,邱莹莹的反应是酱紫的:
电视剧《欢乐颂2》剧照
关键是邱莹莹在剧中也说“不是处女”是自己的一个“污点”,我去,当时好多人口诛笔伐啊,有人说10几年论坛讨论的老问题,有人说是20年前《欲望都市》都不屑讨论的问题,有人说都改革开放30多年了,怎么还有人有“处女情结”?
其实这个年限可以再推一推,推到90年。
在鲁迅收集的剪报中,有一份出版公司的赠券,读者只需剪下赠券,附上六分钱的邮资寄往出版公司,即可获赠畅销书《马振华哀史》一册,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沪上名人“马处女”。
1927年11月,法租界的一栋小楼之中,年届30的马振华小姐像往常一样眺望窗外,突然发现巷子对面的楼上有一男子向自己眉目传情,芳心如何凌乱,自不足为外人道,但10多天后扔进窗户的一封情书,却轻易地突破了她的心防。
男子名叫汪世昌,号称是国民革命军某师师长的秘书,看似年少有为,两人情书往来多时,感情急剧升温,相约公园、电影院,还在照相馆留下一张合影。
4个月后,汪世昌的上司师长出马做媒,测过八字,“小定”完成,约定于1928年10月完婚,整个过程,与当今的白领恋爱差相仿佛,甚至还多了点传奇色彩。
不想,1928年3月16日,马振华竟投黄浦江自尽。
上海群友出版社1928年3月初版初印《马振华哀史》封面
次日,“南码头查获溺毙女尸”的新闻见诸报端,与上海滩不计其数的自杀、他杀、花边新闻、神怪故事挤在一起,原本算不上什么大新闻。
偏偏《时报》、《时事新报》两份报纸的记者,在马振华投水的地方,发现了摆放整齐的120封情书、照片,以及一张东台县戒烟分局长马炎文的名片。
记者们充分发挥狗仔精神,将汪马恋爱全程还原:
鸿雁传书、旧诗酬答、师长做媒、测批八字、订婚待嫁,看着和《西厢记》之类的旧式恋情也没什么两样,变故出在之后。
婚期一定,汪世昌便迫不及待要“初试云雨,并以算命先生说她“绝非完璧”的说辞,以拙劣的激将法,坏了马姑娘守了30年的“贞身”,又指责对方不是处女,拂袖而去。
马振华心中冤屈,又是写血书,又是赌咒发誓,汪世昌只是不信,在马自杀的当晚,汪又钻进了姑娘的闺房要求同床,对方誓死不从。兴趣阑珊之下,汪世昌告知,自己要随部队离开上海,并将72封情书退还,眼见就要恩断情绝。
绝望之下,悲剧发生。
身为当事人的汪世昌却茫然无知,直到同事2天后将一份《时报》扔到他面前,这才知道未婚妻自杀的消息,可见这小子确实是要翻脸不认人了,只是舆论的压力太大,光向“组织”交代问题还是不够,千夫所指之下,难保不会无疾而终。
上海滩的新新人类绝不缺少猛人,新闻一出,已有借同乡关系溜进汪世昌家中观摩的人物,至于各种报纸上的痛骂,更是一个比一个难听。
汪世昌受不住压力,一边给报社去信,解释自己和马振华的感情甚好,“虽未结婚,而精神上却比任何已结婚的爱情,要好到万万倍”,一边也在夜晚走到黄浦江边,履行生不同衾死同穴的诺言。
“噗通”一声过后,报纸骂声依旧。
原来,汪世昌投江前在身上缠绳子,另一头拴在岸边木筏上,跳是跳了,死却是死不了的,一番做作更显虚伪。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人物关系,现代不但贞操观变了,节操观也变了……
当时上海报界的讨论绝对比《欢乐颂2》播出时更热烈,新新人类们将“马处女之死”当做一个礼教杀人的典型,随之而起的,是对于妇女“贞洁”观念的大争论。
汪世昌认为,悲剧的造成,源自“旧礼教束缚”、“女子尚未得到充分的解放”;马振华的父亲则认为“我女之死,可谓死于新文化旧道德相混之中”,二人观点倒有些契合,想来在他们眼中,旧道德折射即“处女情结”,“未婚同居”则是新道德代表。
至于旁观者的争论就多了,尤其围绕“贞操”,一群面临感情“拆白党”威胁的现代女性都起了同仇敌忾之心,吵闹着要把“杀人凶手”汪世昌绑送法院枪毙,结果当然未能遂新女性之愿。
一个自杀案件,为什么引来如此大的波澜?
根本在于,马振华女士是一个“新文化”女性的样板人物,教育经历、志趣爱好等等,包括“恋爱自由”、“妇女解放”,她的认知都是在平均水平线之上,即以贞操=爱情,爱情=托付终身,结果,她碰上了一个“渣男”。
90年后,《欢乐颂2》里的邱莹莹、《我的前半生》里的子君和她有区别吗?
无非是一个故事的前半段或是后半段罢了。
02 全职太太
《我的前半生》的剧情结构其实挺有意思,把所有“玛丽苏”故事的结局前置,女主子君有一个爱她、宠她的老公,有很多的钱、有可爱的孩子,每天什么都不用做,一切生活有保姆打理,她只需要买买买,还有盯着老公不要被年轻貌美的小三抢走。
直到碰上了知雄守雌的“小三”,子君迅速败下阵来,只能抖擞精神重归职场,把前半生的一大部分清零,在霸道总裁的全心呵护下,重拾人生辉煌,顺便挖了闺蜜的墙角……
且不论子君这个人设如何,只看编剧在里面透露出的一种与原著不同的气息,就很有100年前的味儿。
女子修养的第一件事,总是要打断虚荣心,要力减物质的欲望,要有严肃的人生观。这固然是男女共同的,而女子尤要,因为女子更容易犯。
1922年一位署名为查孟词的评论者在《因席上珍自杀案看出来的》一文中发表了上述言论,席上珍自杀案,咱们接下来细说,只说这个调调。再对照一下马伊琍在《我的前半生》开头火鸡一般炸裂的造型,8万一双鞋的爱好,以及价值观独白:
相比你的婚姻和你的家庭,教养是完全不值一提的东西。
编剧其实是用子君前半生的后半段来批判她的前半段,用激烈的反差来批判,批判的调调,正与查孟词契合,而查文所评论的,却恰恰是一个1920年代自立女性悲剧。
1922年9月7日,《商报》女书记员席上珍在上海福州路上的办公室内用电话线上吊自杀,这是她第三次在报馆内寻死,前两次服用安神药水都被救活,这一次,她被发现时已经气绝多时。
据席上珍母亲和姐姐披露的信息,席上珍死时24岁,毕业于上海城东女校,经人介绍进报馆做收发和书记员。1921年,报馆经理汤节之开办商业信托公司,劝席上珍购买该公司股票,席上珍听信了上司的忽悠,拿出5000块现大洋请对方代购股票,结果汤节之收钱后一直不付股票,任凭席上珍多次讨要,一概拒绝。
更恶劣的是,汤节之不但不还钱,反而向席上珍提议要纳她做妾,“谓嫁我后,家用一切,我可担任”。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剧照
席上珍不从,最终选择在办公室自尽,其母后来起诉汤节之“骗取巨款、诱逼作妾、计迫身死、盗毁冤单”,检察院正式起诉时,把证据不足的部分剔除,只剩下“诈骗罪”一项提起刑事诉讼。
我不知道查孟词是不是95年前的水军啊,当时上海的报界对汤节之的骗款和诱娶评论不少,尤其认为诱席上珍为妾是严重的侮辱,抨击的文章非常多。而查孟词的高论,则让死者席上珍也必须承担一部分责任,实在有点奇怪。
在他的评论里,“虚荣”和“软弱”是席上珍致死的内因,更是现代教育产生出的女子的共同弊病,在险恶社会环境中,女子要想经济独立,必须的素质是:
必须在崭新的科学教育上,加上内地老农妇辛勤处世乐天知命的一点精神。
潜台词显而易见,女子自食其力是一件很艰辛的事情,若没有一个或一群霸道总裁帮衬,人生道路可预期地崎岖,在95年前,这种观念可能还有一点现实的价值,放在今天的日本社会,可能也有一点现实的价值,可放在今时今日的中国上海,这说法有意思吗?
可这恰恰《我的前半生》电视剧里对亦舒原作最大的改编,一个被动的接受婚姻安排,成为全职太太的“好女人”,变成了一个把婚姻、家庭和物质绑定的“拜金女”。
对于这样的人,1928年《新女性》杂志的主编章锡琛在《新思想旧道德的女子》一文中做了描述:
新是在思想上的;她们会剪发,会穿旗袍,会着长统丝袜和高跟皮鞋,她们也会谈女子解放,男女平权,乃至最时髦的国民革命。然而你如果一考察她们的道德观念,她们却依旧崇拜孝亲敬长之风,勤俭贞淑之德,夫唱妇随之乐。
有人或许会说,那有什么不好吗?
电视剧《欢乐颂2》剧照
在20世纪初,新文化运动反对包办婚姻的一大罪状是女方家庭只看重对方的金钱、门第,而把女儿送入火坑,但章锡琛在调查后发现,解放了的女性在择婚原则上和前者并无不同,而且带有更强的物质性。
把这个90年前的结论和前两天的“相亲鄙视链”结合来看,绝对是相映成趣,为什么那么多女孩喜欢“霸道总裁爱上我”、“臣妾宫斗”,也就毫不奇怪了吧。
03 结语
我们女同胞在社会上的地位,除了未婚的女同胞是候补者以外,简直一句话,说无一个不是娼妓或者奴隶的地位。
试问我们上中社会的女同胞没有耕种,何以有饭吃?没有纺织,何以有衣穿?没有职业,何以能生活?都不是男子给予的么?男子为什么有给予的义务呢?女子为什么有受给予的权利呢?我们买一个东西不有给代价的义务吗?我们卖一个东西不有受代价的权利么?我们女同胞的生活不是男子买了她们的节操给的代价么?不是她们将节操卖给男子得的代价么?
简直说:我们女同胞不是吃的节操的饭么?试问娼妓吃的什么饭呢?她们不也是吃的节操的饭吗?节操不是她们取生活之资的商品吗?
——李人杰《男女解放》,《星期评论》第31号,1919年12月28日。
这是一篇长文,将婚姻中的生活附属关系等同于“娼妓”,转引这一段,不代表我同意他的观点,因为即使是在20世纪初,这种观点也是非主流的女权主义观念,不过反对者们提出的观念的基础核心仍是男女之间,有“相爱的高尚感情”,并由此建立家庭,进行权利的分工。
然而,我们看看《我的前半生》中子君的表述:
电视剧《我的前半生》剧照
爱情如果没用,教养也没用,那么婚姻、家庭又怎么会有用呢?
感情这100年来, 就是能吃饱了,能上网了,迷恋《我的前半生》的各种金句的男女们,精神上的东西还是没进化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