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销案:江南士绅的灭顶之灾
“奏销”是古代的一个财税概念,一部分跟今天的“报销”有些相似,同时还包括田赋钱粮的征收,而后者既是奏销的大头,也是地方官的主要责任。
根据清廷的规定,地方衙门每年都要向朝廷逐级奏报田赋钱粮征收情况,而填报的“奏销清册”,有较为固定的体例,分为“旧管”“新收”“开除”“实在”等“四柱”格式,分别记录仓库既有、新近征收、花销折损和实际收入等四个方面的数据。
在奏报的过程中,各省布政使司起到了重要的枢纽作用。布政使司,简称“藩司”,“掌一省之政,司钱谷之出纳”,其功能相当于今天的省财政厅。省里的府州县必须先把当地钱粮出纳册报送到布政使司,接受审核。一切无误后,这些分散的出纳册由布政使司合编为统一格式的全省年度钱粮奏销册,然后上交给户部的十四个清吏司。每个清吏司对接一个或者两个省份,收取对口省份的奏销册后,经过汇总整理和审核,由户部以题本或奏折形式呈报皇帝,这就是奏销的全部流程。
布政使司文物馆
这里所述的奏销案,对象是各省对顺治十七年(庚子年,公元1660年)所属钱粮的征收、起运、存留以及通欠的情况向朝廷所作的报告,性质相当于现代财政中的“决算”。
顺治庚子年的奏销案经常被后人称为“江南奏销案”,但这是一个错误。
首先要解释一下“江南”这个词。“江南”在清朝初年是一个地方上的一级(最高等级)政区,正式名称是“江南布政使司”,又简称为“江南省”,大致范围包括了今天的江苏、上海、安徽。
但此案波及的范围远不止江南一个省(布政使司),只是因为江南是当时全国赋税的主要来源地,以及此案打击江南士绅最狠,涉案人数最多,因而后人误以为只是江南一地的“奏销案”。最先研究此案的专家孟森就是这么认为的:“奏销案者,辛丑江南奏销案也。”顺治辛丑年为顺治十八年,即公元1661年,而奏销案实际上是从顺治十七年开始的。
奏销案正式名称应该是“顺治十七年各省奏销案”,也可以叫作“庚子奏销案”。奏销案并不限于“江南”一处,其他省份也有,所奏销的是顺治十七年(庚子)钱粮,而不是顺治十八年(辛丑)钱粮。康熙六年(公元1667年),兵部尚书龚鼎孳请求宽免的题本中就明确指出“乃顺治十八年内各省奏销十七年绅衿欠粮等案”,起码波及了山东、浙江、福建、广东、江西、陕西、江南等七省。奏销案认真实施的是江南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以及江宁府溧阳县。因为江南地区赋税占天下之半,而苏松常镇四府又占江南赋税的一半,所以特别重要。
江南的士绅们从明末就已经开始拖欠赋税钱粮,明末的财政困难跟江南地区税收收不上来是有密切关系的。清初,江南士绅们仍然继续拖欠钱粮,地方官催征无效,到顺治后期的时候,江南地区历年拖欠的赋税钱粮,已经是“负债累累”。
对于奏销案,确如孟森所说,清朝官方记录“不著一字”,不但《清实录》《东华录》中没有记载,就是现存的顺治、康熙两朝档案中也没有相应案卷。好在当时江南的私人记录非常丰富,留下了大量一手记录。
松江府的一个士绅曾羽王在他的日记《乙酉笔记》中写道,松江的钱粮历年都是拖欠的,大家都习以为常了,乡绅拖欠的最多,县官也没办法。顺治十六年(公元1659年),清廷规定,凡是乡绅拖欠钱粮达到八九成以上的,革去功名,戴枷两个月,打四十大板,并补齐所欠赋税钱粮;拖欠三四成以上的,革去功名,打二十大板。虽然出台了新规定,但是大家心里都不愿意交。到顺治十七年冬,就开始严格执行了,嘉定乡绅拖欠钱粮很久,清军派兵抓了十几个人,锁在尊经阁里;看到动真格,大家一下子都慌了。到顺治十八年初,大家正以为大难临头的时候,突然顺治死了,大家又松了一口气,以为逃过一劫。没想到康熙刚登基一个月不到,就严令催缴顺治十七年拖欠的赋税钱粮,大家又慌了,有些怕死的人立马就补交了,但是仍有百分之八十的人拖欠。
到了七月中,清廷发文下来,规定凡是在当年二月还没交齐赋税的,统统革去功名,并押送到北京问罪。结果,仅苏松常镇四府,就革去进士、举人、贡生、监员等一万三千人,“一时人皆胆落”。但是,这么多人一下子全部押送到北京也不容易,过了几天,又降旨宽恕,说只要把那些七月之后补交税款的人押送到北京,其他人就算了,于是,四府中还有八百多人被押往北京问罪。之后,又要追缴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到顺治十六年赦免的钱粮,康熙元年(公元1662年)的钱粮又要限期在当年六月之前交清,这一下子大家都愁眉苦脸,家里田地多的人更是倒了大霉。
江南地区拖欠钱粮的“传统”是怎么来的呢?曾羽王说,在明隆庆、万历年间,江南地区物阜民丰,是太平盛世,但是到明崇祯年间,赋税越来越重,正粮之外,有练饷,有加派,还有提前征收来年的钱粮的,老百姓都受不了了,就开始拖欠,而地方官也没法全力催征,对拖欠行为渐渐就默许了。当时对地方官的考核,以征到八成的税收就可以了,老百姓缴纳八成赋税的,就可以成为良户,就是合格的纳税人了,而缴纳六七成的,也说得过去,官方也不会把他们视为抗税分子。官方和百姓之间讨价还价,你提高税额,我就拖欠一点,相当于打个折扣,双方逐渐形成一种默契。
到了顺治二年,清朝规定江南的赋税按照明朝税额的一半征收,大家都很高兴,但是自从江宁巡抚朱国治来了以后,财政困难,于是要求士绅按照崇祯旧税额百分之百征收,结果导致上万人被革掉功名。最极端的案例是昆山的叶方蔼,他本是探花,因为欠银一厘,仅相当于一文铜钱,最后被免职,以至于当时民间有“探花不值一文钱”的歌谣。
江宁布政使司署
朱国治严厉催征当然不是他自己的主意,而是顺治十八年正月二十九日顺治皇帝给吏部和户部下的一道命令,要求各级官员必须缴清地方积欠的赋税钱粮。以前的官员之所以不认真催征钱粮,一个重要原因是自己升官或者调任后,欠账就甩给了继任者,自己不用承担责任;现在不行了,调走或者提拔之前,必须先把税赋欠账算清楚,否则不让调走,甚至要降级处分。这道命令下达后,各地的官员就开始严厉催征积欠税款。
既然奏销案是面向全国,且面向全社会的,那么为什么只重点打击江南士绅阶级呢?孟森的分析非常有道理。他说,朱国治刚上任江宁巡抚的时候,正好赶上郑成功率领水师从长江口打到南京城下,而当时一路上的江南士绅们,都欢欣鼓舞,以为反清复明有望;清廷因江南人心不服,所以找了个税收的由头来收拾这些口服心不服的江南士绅们。孟森的意思很清楚,就是拿经济问题解决政治问题,用奏销案打击明里暗里支持郑成功反清复明、家国情怀和民族感情强烈的江南士绅,所以不太波及普通民众和其他地区。
清朝入关后已经大大削减每县的生员录取名额,由明朝的六七十人减为十来人,奏销案后不仅停止六年科考,又进一步削减到几名,从而沉重打击了江南士绅集团——原来的都已经削除功名,新的名额又停止科考兼削减名额。
朱国治是八旗汉军,他在江宁巡抚任上不仅严格执行了奏销案,还炮制了哭庙案。
哭庙案:用血腥震慑江南士绅
哭庙案对江南士绅的打压比奏销案更为惨烈,这两起大案基本上是同时发生的。哭庙案的直接起因是苏州士绅抗议官府催缴钱粮。
前文“奏销案”讲,顺治后期因为兵饷紧缺,在江南地区催缴积欠钱粮。江南地区在明末的时候因为官方不断加税,已经形成拖欠赋税钱粮的习惯,官方也是默许的,而顺治年间要按照明朝账面上的旧税额足额缴纳,士绅和老百姓就无法承受;加上此时苏州一带遭遇多年未见的灾荒,农作物大面积歉收,要老百姓足额缴纳钱粮就更加困难。然而,当时的江宁巡抚朱国治为取悦清廷,不顾百姓死活,强行催逼钱粮;苏州老百姓都极痛恨他,私底下骂他“朱白地”,即朱国治所到之处,万物灭绝,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顺治十八年初,朱国治的手下任维初出任吴县(今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和相城区)知县。吴县是苏州府的首县,在今天的苏州老城。任维初作为朱国治的爪牙,催征钱粮更加不择手段,酷刑逼税。拖欠钱粮要打二十到四十大板,任维初就叫人用江南的大毛竹削成竹板,浸泡过人尿后拿来施刑,这样伤口很容易溃烂。而且打得特别狠,许多人被打得鲜血淋漓,站不起来;有个人被打得嗷嗷叫,任维初大怒,叫衙役死死按住那人的脖子,让他发不出声来。江南地区原有出钱找人代刑的习惯,富人如果犯罪要受刑,就会花钱找些泼皮无赖来代替受刑,但是任维初下手毒辣,甚至有个人被活活打死,以至于没有人敢来代刑。
正在催缴钱粮的时候,顺治皇帝突然死了。苏州府署的大堂里搭建了灵堂,巡抚朱国治、巡按张凤起以及各级官僚都来哭灵三天,相当于开了三天的追悼会。二月初四这天,生员倪用宾等一百多人跑到苏州文庙去哭诉。任维初在催征钱粮过程中滥用刑罚,打死一人,而且贪污钱粮,将国库的粮食拿去倒卖,搞得民怨沸腾。在文庙跟孔圣人哭诉完了之后,一群人又敲锣打鼓地拥向了苏州府署抗议请愿,沿途吸引了民众一千多人跟着游行,高喊口号,要求罢免县令任维初。朱国治和其他大小官员正在灵堂上哭灵,听说一千多人堵在了府署门口,大吃一惊,随即下令抓捕。听说要抓人了,游行群众便一哄而散。最后倪用宾等十一人被捕受审。
金圣叹墓
第二天,又有一群生员跑到文庙去哭诉,官府抓了一批人回来,其中就有金人瑞,即金圣叹。他的文笔很好,写了一封状纸,极言县令任维初倒卖公粮的腐败行径。于是官方开始调查,吴县的总书(相当于粮仓的总管和会计)名叫吴行之,他供认说,总共卖了四百石的粮食,得银三百二十两。粮仓总管招供后,任维初没法抵赖,只好招供说,自己上任才两个月,根本没有银子,只怪抚台(朱国治)“索馈急”(索要贿赂太急迫),实在不得已才倒卖官米的。
朱国治听说任维初把自己给供了出来,大惊失色,连忙派人偷偷去道台衙门篡改口供,同时还把这批粮食的档案记录改掉,伪造粮库进出记录。这时候朱国治已经起了杀心,因为倒卖公粮的事情要是被上面知道,朱国治自己就得掉脑袋。
于是,朱国治上纲上线地给清廷上疏,说兵饷之所以收不上来,全赖苏州抗税,而其中吴县最顽固,坚决不交;新任县令任维初严格执行政策,催缴拖欠钱粮,却即刻遭到当地民众的诬陷和诽谤;劣生倪用宾等人竟然肆无忌惮地在为先帝开追悼会的时候游行集会,聚众示威,实在是罪大恶极;而且,县令等级虽低,但怎么说也是朝廷命官,怎么可以由这些士子们肆意诬陷呢?他们眼里还有朝廷吗?他们这是想要造反!
除了污蔑士子,朱国治还在奏章中掩饰倒卖公粮的贪污行为,说只有吴行之一个人的口供,并没有实质性的证据。最后朱国治请求严厉镇压这些闹事士子。
收到朱国治的报告后,清廷下旨,派侍郎叶尼等四人组成专案组,下来调查这件事。本来是打算在苏州审理,但是朱国治担心苏州民众到时候又闹事,于是换到江宁他的抚台衙门审理。倪用宾等秀才十一人戴着枷锁,被押送到江宁,而任维初是骑着马过去的,谁是犯人一目了然。
四月初八这天开庭会审,被告任维初没有出庭,只是严刑拷打倪用宾等人。倪用宾等控诉任维初倒卖公粮的贪污行为,钦差叶尼大怒,说他问的是谋反的事情,扯什么卖粮的事?于是动刑,又是夹手指,又是打三十棍,秀才们被打得惨叫连连,痛不欲生。
过了几天,专案组又紧急传令押送吏部员外郎顾予咸,参与哭庙的秀才薛尔张、姚刚、王仲儒、唐尧治、冯郅、杨世俊以及富室朱嘉遇、朱真等到江宁。顾予咸被抓是因为他曾说任维初不适合当县令,而朱嘉遇则是因为曾给狱中的倪用宾等送过酒食。开审之后,朱国治、叶尼等人给薛尔张用刑上夹棍,夹了四五次,薛尔张始终不招供。叶尼等人又改审顾予咸,顾予咸也不认罪。二十七日,又把金圣叹和丁澜抓来审,两人各挨了三十棍后下狱。
审了半天,也没有人认罪,于是叶尼就和朱国治商量,给上面写了份报告,说秀才倪用宾等人非法集会,聚众闹事,图谋造反,建议:倪用宾、金圣叹等十八人立即斩首;仓库主官吴行之做假口供,应免职,并打三十棍;任维初没有过错,应免除对他的调查。
这个报告递上去之后,清廷基本批准了这个处理方案,任维初官复原职,倪用宾、沈琅、顾伟业、王仲儒、薛尔张、姚刚、丁澜、金圣叹、张韩、来献琪、丁观生、朱时若、朱章培、周江、徐玠、叶琪、唐尧治、冯郅等十八人于当年七月十三日立秋那天在江宁三山街处斩。
这事虽然被压下去了,但民心尽失,江南士人怨气太大,所以任维初很快也被革职,第二年朱国治也被罢免,韩世琦继任。韩世琦上任后,将任维初斩于三山街,重新开始安抚民心。
朱国治后来调任云南巡抚,期间吴三桂发动兵变,朱国治被吴三桂的女婿胡国柱带兵包围了巡抚衙门后抓住,并被碎尸杀掉。
朱国治死后,苏州有民谣唱道:“天呀天,圣叹杀头真是冤。今年圣叹国治杀,他年国治定被国贼歼。”
苏州哭庙案与江南奏销案的操盘人都是江宁巡抚朱国治。他是汉军旗人,深知清朝最高统治阶层的用心,又加上公报私仇,将江南士绅的经济抗争这一群体性事件上纲上线,定成叛逆的政治问题。
此时,清朝统治集团对江南士绅明里暗里拥护郑成功反攻、反清复明的心思已经了然于胸,而且天下已经大定,在故明版图上的明朝残余势力已经全部覆灭,不需要像以前那样笼络收买人心了,因此借机严酷迫害打击江南士绅集团,震慑对清朝统治心怀不满的人。明朝的旧官僚与旧功名获取者不得成为清朝的士绅,又通过奏销案基本清除了清朝授予的功名,哭庙案更以秀才们的人头宣示汉族士绅阶层从此丧失了以前的特权地位。
(本文摘自侯杨方著《治世:大清帝国的兴亡启示》,天地出版社,2022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