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天地之间,自居万物之灵,总觉得自己跟其他动物不一样,因此各民族都不由自主地发展出“人的自尊”思想。我国上古即讲天地人三才,老子也有“天大地大人亦大”之说,后来“天地之间,人为最尊”一类讲法,更不可胜数。其他民族也一样。希伯来民族不是说上帝以他自己的形相造人吗?人是上帝的仿本,地位当然远高于其他动物。
可是中国人的身体思维跟其他文明终究非常不同。
一、不以形体为崇拜对象的民族
(一)
像刚刚举的例子,就不难看出:我国讲人的尊贵,是从才德能力上说,希伯来则首先由形体说。这就是对“人”的思维有所不同。因这个思维不同,两大文明的身体观遂也不同。
(二)
古印度文明,亦极看重人的体相。
因此婆罗门之智能,就很强调相人之术。如《佛本行集经》卷三中云:“(珍宝婆罗门)能教一切毗陀之论,四种毗陀皆悉收尽。又阐陀论、字论、声论,及可笑论、呪术之论、受记之论、世间相论、世间祭祀呪愿之论。”所谓“世间相论”,与婆罗门五法中的“善于大人相法”,都是相术。可见相法是婆罗门极为重要的能力。
不仅如此,婆罗门还注重相貌容色,认为好的相貌必定由修行善法而来。
如一位婆罗门,在路途中看见了佛陀“姿容挺特,诸根寂定,圆光一寻,犹若金山”,便问佛陀:“本事何师?行何道法?以致斯尊。”(《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五)
佛典中叙及婆罗门时,也常说该婆罗门“颜貌端正,人所乐观”(《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破僧事》卷十一)。诞生的小孩,如果“仪容端正,人所乐观”,就取名为“孙陀罗难陀”;如果形貌不扬,“具十八种丑陋之相,父母见已,极生不乐,名曰恶相”(《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卷二八)。小孩恶相,则不教授婆罗门之学,使他无法成为婆罗门。但一般所说的相貌端正,还不是婆罗门相法中最为人所看重的“大人之相”。
什么是大人相呢?要有32种相貌特征,才能称得上是大人,如《中阿含经·三十二相经》所说。
汉译佛典的阿含部、律部、本缘部等较早集出的佛典中,多处记载婆罗门的三十二相说:足安平立、足下生轮、足指纤长、足周正直、足跟踝后两边平满、足两踝月庸、身毛上向、手足网缦似鹰、手足柔软、肌皮软细不着尘水、毛色绀青右旋、鹿腨肠、阴马藏、上下圆相称、手摩膝、身金色、两手两足两肩及颈七处隆满、上身大如狮子、颔如狮、脊背平直、两肩间满、四十齿、牙平、齿间无隙、齿白、齿通味、声悦耳、广长舌、眼睫如牛、眼色绀青、顶有肉髻、眉间生白毛。
这是古婆罗门所欣赏崇仰之形相,后来完全被大乘佛教吸收,用来形容佛陀之美。
(三)
古希腊亦甚重视人相问题。
亚里士多德《体相学》说:“过去的体相学家分别依据三种方式来观察体相;有些人从动物的类出发进行体相观察,假定各种动物所具有的某种外形和心性。他们先议定动物有某种类型的身体,然后假设凡具有与此相似的身体者,也会具有相似的灵魂。另外某些人虽也采用这种方法,但不是从整个动物,而是只从人自身的类出发,依照某种族来区分,认为凡在外观和秉赋方面不同的人(如埃及人、色雷斯人和斯库塞人),在心性表征上也同样相异。再一些人却从明显的性格特征中归纳出各种不同的心性,如易怒者、胆怯者、好色者,以及各种其他表征者。”可见体相学在希腊乃是源远流长的。
亚里士多德对以上各项观察体相之法均不以为然,因此他参考相士们的说法再予改造,云:体相学,就正如它的名字所说明的,涉及的是心性中的自然秉赋,以及作为相士研究的那些表征的变化产物的后天习性……相士不外是通过被相者的运动、外形、肤色、面部的习惯表情、毛发、皮肤的光滑度、声音、肌肉,以及身体的各个部位和总体特征来作体相观察。
依他的观察,软毛发者胆小、硬毛发者勇猛。若肚腹周围毛发浓密,则是多嘴多舌之征。而动作缓慢,表明性情温驯;动作快速,则表明性情热烈。至于声音方面,低沉浑厚标示着勇猛,尖细乏力意味着怯懦。雄性较雌性更加高大强壮,四肢更加健壮光滑,各种德性也更加优良。感觉迟钝者的表征,是脖颈与腿脚一带肥胖、僵硬、密实,髋部滚圆,肩胛上方厚实,额头宽大圆胖,眼神暗淡呆滞,小腿及踝骨周围厚实、肥胖、滚圆,颚骨阔大肥厚,腰身肥胖,腿长,脖厚,脸部肥胖且长。赌徒与舞者双臂皆短。心胸狭窄之人,四肢短小滚圆、干燥,小眼睛,小脸盘,像科林斯人或琉卡底人。由肚脐至胸脯比由胸脯到脖颈更长者能吃,胃口很好……。
皮肤太黑者胆小,埃及人、埃塞俄比亚人就是这样。皮肤太白者也胆小,譬如妇人。肤色居中者趋于勇猛。黄褐色毛发者有胆量,譬如狮子。火红色毛发者狡猾,譬如狐狸。身体不匀称者是邪恶的,雌性就带有这种特性……。
他这种相人术,明显带有性别、种族之歧见,在今天看,都是笑话。但无论如何,由其叙述可知古希腊相术之大凡。相法为时所重,故亚里士多德专门写了《体相学》一书以为斯学张目。
该书开宗明义说道:“身体与灵魂之间有相互作用的关系…… 在同一种类的动物中,必是有如外形则有如是心性。”故其体相学重在由形体观察心性状态,与婆罗门相人术有类似之处。
(四)
相对于古印度、古希腊,中国古代却是相人术最不发达的。
上古没有相术,相术起于《左传》文公元年(前626)左右,孔子同时代人郑国的姑布子卿。所以荀子《非相篇》曾批评:“相人,古之人无有也,学者不道也。古者有姑布子卿、今之世梁有唐举,相人之形状颜色而知其吉凶妖祥,世俗称之。古之人无有也,学者不道也。”
足证此术最早也仅能上推至姑布子卿,再往上找,就无渊源了。此法渐渐兴起,与相宫宅、相狗相马一般,为流俗所称,则是战国的风气,但地位在相牛相马之下。现在社会上流行的相术,麻衣、柳庄之类,更都是宋明以后的东西。相士,属于下九流跑江湖的底层人,跟婆罗门、亚里士多德他们地位悬殊。
故这种看相的风气会惹来荀子的批评不足为奇。因为依中国思想的一般特征或重点而言,中国人是重内不重外的。
荀子说:“相形不如论心、论心不如择术。形不胜心、心不胜术。”其实非他一家之私议,即使后世论相面相手相形体者,也仍要说“相由心转”。庄子《德充符》载各种德充于内而形貌丑陋畸形的人,更可以显示思想家对体貌体相不甚重视。
庄子这类说法,在婆罗门或亚里士多德那儿,就都是不可想象的。因为依他们的看法,外形与心性是相合的,外貌丑陋者,心性也必不美不善。庄子荀子则相反。荀子说:“仲尼之状面如彭蜞。周公之状身如断菑。皋陶之状,色如削瓜。傅说之状,身如植鳍。伊尹之状面无须眉。禹跳、汤偏。”圣贤都长得难看,坏人却不然:“古者桀纣长巨佼美,天下之杰也;筋力越劲,百人之敌也。今世俗之乱君,乡曲之儇子莫不美丽姚冶。”因此他们主张不必论形相之美恶。
二、不以人体为审美对象的民族
比较东西方的体相观是非常有趣的事。苏美文化、古希腊、古印度都有造相的文化,或以铜铸人面、人首、人身,或以石雕,或以塑相,十分普遍。但在中国,出土千万件青铜器,除了三星堆有人形及面饰之外,绝不见铸像人体者。上古石刻也不见人相雕石,祭祀则用木主,不立图相、不塑人形。
三星堆青铜面具
故古希腊、古印度是造相的文化,我国是不造相的文化。
且古希腊等文化雕塑人体,以为美善之欣赏崇拜对象,这个观念或行为在中国亦绝不存在。
这些古文化的差异,即本于彼此不同之体相观。
中国不但不像古希腊、古印度那么重视体相之美,认为应重心而不重形;甚且我们认为形体非审美之对象,衣裳才是。赤身露体,那种原始形体,相对于衣裳冠冕黼黻,乃是可羞的。因为衣裳等才是文化,赤身裸体则如动物那样,是非文化、无文化的样态。故赤身跣足肉袒以见人,若非羞辱自己便是羞辱他人。如廉颇向蔺相如左袒负荆请罪,就是自居罪人;弥衡裸身肉袒击鼓骂曹操,即是用以羞辱别人。
我们不曾有过人体艺术;自古崇拜天神、人王、父祖,也都不塑相。制俑者更被孔子批评,谓其“相人而用之”,甚为缺德。是人不必相、不可相,相亦无意义也。后世塑相造相之风,乃受佛教影响。
换言之,中国体相观的特点是不重形相之美,亦无人身形相崇拜(为了强调这一点,往往会故意说丑形者德充、形美者不善)。第二个特点是形德分离,“美人”未必指形貌好,通常是说德行好。三是不以形体为审美对象,而重视衣裳之文化意义及审美价值。
三、重视黼黻文章的民族
古来传说,黄帝轩辕氏之后为缧祖,缧祖即能制蚕丝为衣。相较于其他民族之以兽皮为衣,则此自为华族之特色。其后“尧舜垂衣裳而天下治”,更说明了中华文明之特点正在服饰。
缧祖
故以往中国往往以“上国衣冠”自居,自认为其文化高于周边民族,唐王维诗所谓“万国衣冠拜冕旒”者,即指此言。历来帝王建立新政权亦无不以“易服色”为首务、重务。这即是以衣饰为一时代文化之代表的思想具体表现。
这在思想文化上,亦不妨说是缧祖之重要性胜似黄帝。除轩辕氏指南车的传说令人景仰之外,中国不像印度发展出了对轮子的崇拜。古《奥义书》及四部《吠陀》均有对轮的崇拜,后来佛教乃有“法轮”“转轮圣王”等说法。中国则无此信仰,只说衣服。且以蚕丝制衣之发明,也令其他文明视蚕衣为中国之代表。
推而广之,遂亦有以衣裳喻说思想者,如颜元《存性编·桃喻性》云:天道浑沦,譬之棉桃:壳包棉,阴阳也:四瓣,元、亨、利、贞也;轧、弹、纺、织,二气四德流行以生万物也;成布而裁之为衣,生人也;领、袖、襟裾,四肢、五官、百骸;性之气质也。领可护项,袖可藏手,襟裾可蔽前后,即目能视、子能孝、臣能忠之属也,其情其才,皆此物此事,岂有他哉!
古人说美,常就“黼黻文绣之美”说。说容,也不只指容貌,而是就衣饰说,如荀子《非十二子》云:“士君子之容,其冠峻,其衣逢,其容良,俨然、壮然、祺然、蕼然、恢恢然、广广然、昭昭然、荡荡然,是父兄之容也。”
这衣冠黼黻文章,就是古代“文”的意思,一民族一时代乃至一个人的文章文化即显示于此。
像古希腊那样以裸体为美者,古人将以之为不知羞,谓其为野蛮、原始、无文化也。像印度那样造相论相者,古人亦将以为无聊。因此在我国绝无《造相量度经》《三十二相经》那样的经典;论佛相塑法画法,也只说“吴带当风”“曹衣出水”,仍是就衣服讲。
在我国,论相也一直只是旁支末流之学,与婆罗门之重视论相、佛教之有“佛身信仰”迥异。后虽受佛教影响,造相之风虽渐盛,但思想上终究以此为低俗信仰。中国佛教哲学更是强调“不着相”“若以相见,以声音求,是行邪道,不见如来”的。中国人的价值判断,更是以“着相为”劣,强调凡做人做事都不可太着相。
即或要观相、见相,大抵也非“观”而是“观象”。
《尚书·益稷》载舜向禹说道:“余欲观古人之象:日月星辰山龙华虫作绘、宗彝藻火粉米黼黻绣,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汝明!”把日、月、星辰、山、龙、华虫,绘在衣上,把宗彝、藻、火、白米、黼黻绣在裳上;或加以差参变化,如以日月星三辰为旗旌,以龙为衮,以华虫为冕,以虎为毳;或以之为上下级秩之分,如公用龙以下诸图案,侯用华虫以下诸图像,子用藻火以下各象,卿大夫用粉米以下等。此即为象也。象非人体形相,乃是秩宗之职、章服之制、尊卑之别,整体表现于衣饰上。观此图像,即见文明。故舜告禹曰:汝明之乎?
这就是“以五采彰施于五色作服”以为文明的想法。
相不以形见、文明不由体相上看,故《易》论“文”,以虎豹之纹为说。人身体上的衣服,则如虎豹之文。它论文明文化,也从不指人体。坤六五:“黄裳在其中,而畅于四肢,发于事业,美之至矣。”即为一证。此不仅可见文明文化是由衣裳上说,更可见中国人论美,不重形美,而重视内在美,是要由内美再宣畅于形貌四肢的。
四、由重视内在美而讲身心合一的民族
重视内在美,自然就会格外重视心。心,代表人的内在,包括思维、情感、道德各类。故《素问·灵兰秘典论》云:“心者,君主之官也,神明出焉。”《灵枢·邪容》云:“心者,五脏六腑之大主也,精神之所舍也。”这类具体说明心之作用的言论,也许出现较晚,但这样的观念应该在夏商周早已通行,因为《易》《书》《诗》中凡讲到心之处无不如此。《洪范》曰:“汝则有大疑,谋及乃心。”《盘庚中》:“汝不忧朕心之攸困,乃咸大不宣乃心,钦念以忱,动余一人。”“今余命汝一,无起秽以自臭,恐人倚乃身,迂乃心。”《盘庚上》:“汝猷黜乃心,毋傲从康。”均为其例。
这样的例子太多,我就不引了。但是,我要提醒大家注意:心固然重要;固然心也可视为内在部分,与其他的形体部分相对起来,形成“心/形”“内/外”的关系,然而,我国并不像佛教或希伯来宗教那样,发展成重内轻外、二者对立的态度。
依希伯来宗教之见,人虽然是上帝依其形象所造,但人却为欲望所牵引而堕落了,故灵魂是深陷在肉体欲望中的。它讲人的感受和思想,也讲心(leb/lebab)而不说脑。另外还有一个灵(neshemah)字,指由神赐予生命的能力,接近中国人所讲的天性。然此非生而有之,乃出于神之恩赐。受恩赐者才能不受肉身之驱使,过着圣洁的生活。
故肉体是要舍弃的,“将身体献上当活祭,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后世天主教修道士发展出各类修炼方法及各种忏悔文学,无非发挥此旨,欲克制肉情以求灵魂之净化。在其思想中,灵魂与肉体,恰是对立的。灵属于上帝,肉则辄为魔鬼所摄。
龙门石窟
佛教虽从婆罗门处沿袭不少形体崇拜之观念,但因它有着反婆罗门之态度,故逐渐形成了“以身为幻”的讲法。由佛身信仰进而言法身,由形体崇拜进而言舍离。要脱却臭皮囊,证到无生无灭,离开这个生灭烦恼不断的尘世。故所重者为佛性为法性,所欲破斥者,为对肉体生命的执着。
它们都是二元对立式的,认为“腐朽的肉体重重压着灵魂”,拖着把人往下拉,才使人不能与上帝的神性契合。一人即使“衷心喜悦天主的律法,可是他肢体之中另有一种律法,和他内心的律法相抗,把他囚禁于肢体的罪恶律法中”(奥古斯丁,《忏悔录》卷七)。
中国则非“肉体/精神”“神性/欲望”之类二元截然对立之格局,而是主从关系。
心,一为五脏六腑之主;二,彼亦为体之一部分,非能与体相对之物。故虽如孟子之强调心性,亦不至于要黜体去欲,只说“大体”“小体”,谓人能从其大体者为君子,从其小体者便为嗜欲之人。可见心与肉体都是体,人被视为精神与形体整全的存在。没有人会像笛卡尔那样,区分身心,视为两个能以自身形式存在的不同实体,谓心灵不必依附肉体,反之亦然。
所以在大方向上,整个中国哲学是形神相合、身心合一的。
孔子善于摄生,可见于《论语·乡党》。孟子讲“践形”,老子也说要“长生久视”。且心为形之主,养心固即所以养形也。整个形态与佛教或基督宗教极为不同。
后世如嵇康《养生论》“形恃神以立,神须形以存”,《老子西升经》“形不得神,不能自主;神不得形,不能自成。形神合同,更相生成”,等等,均可证明形神相合是中国哲学身体观之基本方向。唐宋以后人喜欢说“性命双修”,亦仍是如此。
正因形体非罪恶、虚幻、臭秽或须否弃之物,故取象于身体,如《易》《书》那样,在中国是非常普遍的。儒家如董仲舒《春秋繁露》说:“人之形体,化天数而成;人之血气,化天志而仁…… 人之身,首圆,象天容也;发象星辰也;耳目戾戾,象日月也;鼻口呼吸,象风气也;胸中达知,象神明也;腹胞实虚,象百物也…… 身犹天也,数与之相参……故小节三百六十六,副日数也。大节十二分,副月数也。内有五脏,副五行也。外有四肢,副四时数也。”道教则《太平经》说:“头圆,天也。足方,地也。四肢,四时也。五脏,五行也。耳目口鼻,七政三光也。”(卷三十五)《黄庭经》更是把身体形容成天地,要人观此内景,梁丘子注序云:“内者,心也,景者,象也。外喻即日月、星辰、云霞之色,内喻即筋骨脏腑之象。”这些拟象或象喻,就是顺着上古像《易》《书》那样的身体观而发展来的。
流类所及,中国人不但会把身体想象成是个小天地小宇宙,也会把物事视为身体,像文学,就以文体论为主,如《文心雕龙》说“才童学文,宜正体制:必以情志为神明,事义为骨髓,辞采为肌肤,宫商为声气”“百节成体,共资荣卫”等。论书法也说书体。体,兼有体制和风格之义。正像人体,除非是个死人,否则一站出来,其形体便应可同时令人看见体格形貌和精神气志的综合状态。
本文摘自《龚鹏程:中西论衡》
《龚鹏程:中西论衡》,龚鹏程/著,中国画报出版社,2021年12月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