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史:1886年中日长崎事件

长崎的中国风

日本九州岛东南端的著名海港城市长崎,与中国福建省的省会福州市是友好城市。从历史渊源上追溯,长崎和中国的交通史十分悠久,宋元以后,尤其是在明、清时代,浙江、福建等地的大量中国船商到长崎经商,在当地留下了很多中国传统文化印迹。

长崎港全景。照片左侧的大桥是现代从海上进入长崎内港必经的女神大桥,历史上是福建船商举行送王船活动的地方。照片中部海港对岸的工厂区,是三菱重工长崎造船所。照片右侧邮轮停泊处是松枝国际邮轮码头,照片近处则是历史上的欧洲人聚居地。陈悦摄

长崎港全景。照片左侧的大桥是现代从海上进入长崎内港必经的女神大桥,历史上是福建船商举行送王船活动的地方。照片中部海港对岸的工厂区,是三菱重工长崎造船所。照片右侧邮轮停泊处是松枝国际邮轮码头,照片近处则是历史上的欧洲人聚居地。陈悦摄


长崎福建会馆?陈悦摄

长崎福建会馆 陈悦摄


福建会馆中悬挂的两江总督曾国荃题赠的匾额 陈悦摄

福建会馆中悬挂的两江总督曾国荃题赠的匾额 陈悦摄

今天中国至日本的邮轮航线中,长崎是重要的停泊港之一。外海驶来的邮轮,沿着两岸夹山的航道,从女神大桥下缓缓驶入长崎内港,靠泊在水边之森公园附近的长崎松枝国际邮轮码头,游客们抵岸的行程里,大都会来到不远处的新地中华街和广马场一带。现代人鲜有留意的是,中日两国近代史上著名的1886年长崎事件就发生在这一地区。

追溯长崎事件,首先必须要了解中国人在日本长崎的生活历史。中国人在长崎活动乃至侨居,自宋元时代即有之。进入15世纪,日本江户幕府政权施行锁国政策,在各通商口岸严控外国人的活动范围,长崎地方政府于1688年(日本元禄元年,中国康熙二十七年)在海港附近的十善寺乡圈出了一片面积约27000平方米的土地(后扩大至30000平方米左右),作为中国商人、水手们的活动区域,中国人可以在其中居住、生活、囤积货物、经商、贸易,称为“唐人屋敷”,俗名“唐馆”,类似是中国人“租界区”。

在当时的长崎,唐人屋敷是个独立世界,内部的主要建筑是20栋两层的联排大屋,可以容纳2000至3000人居住生活,街区四周由类似护城河的界河环绕,沿河岸筑竹篱笆,中国人只能在唐人屋敷居住、兜售货物,不得越出唐人屋敷范围,普通的日本人也不允许进入唐人屋敷,只有经过批准的日本官员、贸易商以及游女(妓女)可以入内,尤以后者的人数最多。据载在康熙时代,经常活跃在长崎唐人屋敷的日本游女数以千计。那个时代,唐人屋敷既是繁盛的国际贸易市场,还是个纸醉金迷、夜夜笙歌的特异世界,腰缠万贯的中国商人,出手阔绰的中国水手,拥着日本游女纵酒作乐。一界之隔,唐人屋敷外面的日本人对这番场景的心情不难想见。当时中国人在长崎的生活景象、一掷千金的豪爽、寻欢作乐的细节,在当地留下了深刻的记忆,以至于长崎地区的浮世绘作品中专门有一类表现中国人在长崎众生相的创作主题“唐馆图”“唐人图”,与反映西方人在长崎生活的“兰馆图”相映成趣。

反映中国人在长崎生活情景的唐馆图

反映中国人在长崎生活情景的唐馆图


反映中国人在长崎生活情景的唐馆图

反映中国人在长崎生活情景的唐馆图


长崎新地中华街。1886年长崎事件就发生在新地中华街附近

长崎新地中华街。1886年长崎事件就发生在新地中华街附近

1853年,日本发生了著名的黑船事件,在西方列强的强势迫使下,日本幕府政权结束锁国政策,在1858年向西方列强开放海上门户,史称安政开港。在长崎,很多原本住在唐人屋敷的中国人,也趁机突破限制,到了荷兰等西方人传统的生活区和仓储区居住、贸易,主要分散在唐人屋敷附近的新地(即新地荷藏,1704年在长崎海中填海形成的人工岛,最初主要是外国商人的仓储区)、广马场、大浦、浪平等区域。1870年唐人屋敷发生了一场大火,此后中国商人、侨民们更是主要聚居于新地、广马场一带,现代著名的长崎新地中华街就是从这时起逐渐形成。

19世纪中叶的中国和日本,都面临西力东渐的挑战,经历两次鸦片战争的中国,在1861年开始了以海防自强为主要目标的洋务自强运动,日本则在1867年进入明治天皇统治的时代,开始了日本的近代化运动——明治维新。与中国旨在自强图存的自保式近代化改革不同,日本的近代化运动从一开始就显得咄咄逼人,将对邻国中国、朝鲜的扩张侵略视作日本借以迅速崛起的捷径。

明清时代,东亚世界处在以中华为中心的华夷秩序中,日本是少有的几个没有臣服中国的化外国家之一,游离于中华秩序之外。19世纪50年代后,随着西方列强势力侵入东亚,西方主导的现代国际法秩序对东亚世界原有的华夷秩序形成猛烈冲击。日本明治维新后,明治政府即积极谋划与中国签订建交条约,以取得在现代国际法秩序中与中国的平等地位,从而消磨东亚地区以中国为中心的传统华夷秩序。经谈判,1871年9月13日,日本钦差大藏卿伊达宗城与清王朝代表直隶总督李鸿章在天津草签了《修好条规》及附属《通商章程:海关税则》,并于1873年4月30日正式换约生效,标志着中日两国按照现代国际法正式建交。此举,也意味着在东亚世界里,日本与驾驭万邦的中华平起平坐,中国的传统属国在面对中国和日本时,其国际关系的处理就变得复杂和混乱。

抛开日本寻求和清王朝建交的背后政治用心不论,仅从《修好条规》的内容本身看,属于平等建交的条约。根据这一条约,中日两国建立平等邦交,互派使臣,互相开放通商口岸城市,其中日本向中国开放横滨、大阪、新潟、长崎、箱馆、神户、夷港、筑地等8个口岸。在这些口岸城市,中国商民可以自由往来贸易,中国领事官对通商口岸的中国人施行领事裁判权,即中国人在日本通商口岸产生诉讼案件,归属中国领事馆管辖,中国领事馆按照中国国内法进行审理、判定(刑事案件由中国领事馆会同日本地方法院审理)。从此,在长崎的中国人可以光明正大地在唐人屋敷以外的区域居住、活动。

除了建交、通商等内容外,《修好条规》及其附属的《通商章程:海关税则》还对中、日两国海军军舰往来通商口岸进行了规定,《修好条规》第十四条规定两国军舰可以自由往来对方国家的通商口岸(王铁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一册,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57年版,第319页)。《通商章程:海关税则》的第二十款则进一步规定“两国兵船进出通商各口,无须报关候验”(同上,第323页)。这正是当时中、日军舰出现于对方国家通商口岸的国际法依据。

“定远”“镇远”来了

1886年8月9日,礼拜一,一队高扬着龙旗的军舰驶入长崎内港,锚泊在唐人屋敷、新地等街区对岸一侧的海面上,比邻位于立神乡的长崎造船所。当天到达长崎的,是北洋水师统领丁汝昌、会统琅威理(William M Lang)率领的“定远”(舰长刘步蟾)、“镇远”(舰长林泰曾)、“济远”(舰长方伯谦)、“威远”(舰长林颖启)共4艘军舰,几乎是当时中国北洋水师全部的主力军舰,尤其是其中的铁甲舰“定远”“镇远”,更是当时在整个东亚无以匹敌的艨艟巨舰。

1886年北洋水师在长崎入港军舰一览

1886年北洋水师在长崎入港军舰一览

北洋水师为什么会在1886年派军舰到达日本长崎,尤其是以全主力的阵容到达长崎,现代中国国内常见的解读多是认为此举意在威慑日本,然而这种说法实际上在中国史料中得不到支持。

在日本被拍摄到的北洋水师“定远”号铁甲舰

在日本被拍摄到的北洋水师“定远”号铁甲舰


“定远”的同型姊妹舰“镇远”号铁甲舰

“定远”的同型姊妹舰“镇远”号铁甲舰


“济远”号巡洋舰

“济远”号巡洋舰


“威远”号练习舰

“威远”号练习舰

近代中日两国都是从19世纪60年代起步建设海军,本来并无特别交集。时至1874年,日本入侵中国台湾,首度展露了这个东亚小国对中国的侵略野心,在清王朝朝野引起了极度震惊。此后清王朝调整海军建设战略,在1875年开始筹建南北洋海军,尤其以北洋作为重点,旨在防范日本。从19世纪70年代末到80年代中期,中日两国各自在欧洲订造新式军舰,进行了激烈的海军装备建设竞赛,随着1885年“定远”“镇远”铁甲舰交付中国,这场竞赛暂时以中国占优而告一段落。

伴随海军军备竞赛,中日两国在19世纪80年代左右发生了几次严重的外交危机。侵略台湾事件未遂之后,日本在1879年悍然吞并琉球国,1884年又乘着中法战争的时机,鼓动朝鲜亲日派夺取政权,发动甲申事变,后被清王朝出手挫败。1885年后,中日两国表面上已经回复和睦景象,北洋水师抵达长崎的1886年,清王朝外交上重要的对手是俄国,并非日本,并没有震慑日本的政治和外交背景。北洋水师军舰之所以来到长崎,实际是为了对铁甲舰进行维护保养,即“修船”。

“定远”“镇远”是北洋大臣、直隶总督李鸿章通过驻德公使李凤苞向德国伏尔铿公司定造的大型铁甲舰,属于同型姊妹。1885年7月3日,“定远”“镇远”以及在伏尔铿定造的巡洋舰“济远”从德国驶往中国,11月8日在天津大沽交付。按照铁甲舰、巡洋舰等铁制军舰的保养规程,这类军舰每年都需要进行一次坞修,即军舰驶入船坞,关闭闸门,排空船坞内的水,对军舰的舰体尤其是水下部分进行勘验,将附着的海生物、旧有的油漆全部磨去,并将锈蚀处磨光,然后舰体油漆一新,以此保证军舰不会锈损。

“定远”“镇远”从德国经历万里航程抵达中国,在1886年上半年又参加了海军衙门大臣醇亲王校阅等活动,航迹十分频繁。到了1886年的夏季,对这两艘如同珍宝般的军舰实施保养已经迫在眉睫。

当时的中国海岸线上,为“定远”“镇远”量身订制的旅顺大船坞尚在建设中(1890年竣工),能够容纳7000吨级大型舰船进入维护的船坞,仅有香港的黄埔新船坞具备条件(黄埔船坞长121.92米,宽27.43米,深7.46米。“定远”“镇远”舰长94.5米,宽18米,吃水6米)。1886年6月23日,北洋水师统领丁汝昌致函津海关税务司德璀琳(Detring),告知“‘定’‘镇’急需筹备进坞”,希望德璀琳帮助联系香港黄埔船坞。7月8日,德璀琳将调查的情况向丁汝昌通报,香港船坞回复,如果“定远”“镇远”要入坞维修,以船坞原有的建筑情况,可能承重不足,需要“改造坞底、龙骨”,言下之意其实就是尚无法承接“定远”“镇远”维修工程(“致德税司”“致德璀琳”,孙建军整理校注:《丁汝昌集》(上),山东画报出版社2017年版,第69、72页。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上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10页)。

除此之外,丁汝昌在6月间还通过北洋水师营务处总办罗丰禄和天津道周馥联系位于上海的祥生船厂,商讨祥生所建的上海最大的船坞是否有可能承接“定远”“镇远”维修工程(船坞长137.16米,宽24.38米,深6.4米),由于船坞深度不足,且祥生船厂对该船坞的坞基承重能力没有信心,最终作罢(“致罗稷臣”“致周郁山”,孙建军整理校注:《丁汝昌集》(上),山东画报出版社2017年版,第70-71页。孙毓棠编:《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上册,科学出版社1957年版,第23页)。

作为国家利器的“定远”“镇远”如果不能及时进行坞修,一旦发生锈蚀等损害,后果不堪设想,而整个中国海岸线上又根本没有合适的干船坞可用,倘若前往新加坡大船坞,不仅航程遥远,会严重超出“定远”“镇远”的保养时限,而且也会影响二舰在北洋执行任务。此时,留给北洋水师的解决方案只剩下一个。

对于这个问题,北洋大臣李鸿章早在“定远”“镇远”回国时就已经有了清晰认识,“不但沽口不得入,即沪口闽口皆不得入,中国无可修之坞,非借英之香港大石坞、日本之长崎大石坞不能修理”,这也正是李鸿章之所以在购买大铁甲舰问题上表现得不够积极,以及急于建设旅顺大船坞的原因所在。

在排除了香港大石坞之后,“定远”“镇远”倘若要按期进行保养,只能去日本的长崎大船坞,别无选择。

此时,恰值中英在交涉英占朝鲜巨文岛的问题,为了防止俄国觊觎朝鲜永兴湾,李鸿章命令丁汝昌率北洋水师主力军舰前往巡游吓阻俄国军舰,并赴俄国海参崴接中俄勘界使者吴大瀓回国,顺道赴日本长崎上坞油修(“寄译署转呈醇邸”,《李鸿章全集》22,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69页)。1886年7月18日,丁汝昌率北洋水师的全部主力军舰“定远”“镇远”“济远”“威远”“超勇”“扬威”6艘从威海出发,21日巡视朝鲜釜山,23日抵达元山,而后在朝鲜永兴湾游弋,于7月31日开往俄国海参崴(“禀清帅”,孙建军整理校注:《丁汝昌集》(上),山东画报出版社2017年版,第77页)。此后,丁汝昌率舰队在海参崴与吴大瀓取得联系,经商议,“超勇”“扬威”2舰留在海参崴,听候勘界使臣吴大瀓的差遣,丁汝昌则率“定远”“镇远”“济远”“威远”于8月7日从海参崴直航日本长崎进行入坞大修,在8月9日顺利抵达。

8月13日,事发寄合町

日本长崎大船坞隶属于创办于1861年的官营长崎造船所(最早称为长崎镕铁所),1879年长崎立神乡的山石岩层上开凿建成了一座大型干船坞,即长崎立神第一船坞,这座船坞规模巨大,顶部长160.5米,宽30.8米,是当时东亚规模最大的船坞。1886年北洋水师军舰到来时,由三菱株式会社租用经营,称为长崎造船所,属于民营船厂,因而可以承接外国舰船的维修工程。

长崎立神第一船坞

长崎立神第一船坞


立神第一船坞今景(照片中右侧闸门上标有No2.Dock的船坞)

立神第一船坞今景(照片中右侧闸门上标有No2.Dock的船坞)

丁汝昌率舰队抵达日本长崎的次日,即8月10日,从长崎向李鸿章发出电报,汇报了到达情况以及经过和长崎造船所洽谈后所知的入坞维修费用金额,李鸿章当即命令给丁汝昌汇款万元,同时电令丁汝昌在完成坞修工作后,立即开往朝鲜仁川,威慑朝鲜政府内的亲俄派,防止朝鲜就永兴湾问题与俄国私相授受,同时吓阻俄国海军,“韩密送文凭求俄保护,袁(世凯)正与争论,我船须到在俄前。鸿。”(“长崎交中国水师提督丁”,《李鸿章全集》22,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83页)

由于长崎是日本向中国开放的通商口岸,根据条约权力,中国军舰进入长崎并无需向日方通报,因而丁汝昌率领舰队到达纯属进行舰船维修的工作活动,并不是现代人理解中的“访问日本”。

根据长崎造船所的排期,“定远”舰在8月12日首先进入立神一号船坞,其他3艘军舰则在附近的海面上锚泊等待。现代有学者认为,北洋水师将其主力舰送往日本的船坞维护,是将自己的军武科技送到竞争对手面前的愚笨行为。这实际上是对19世纪的海军技术背景不了解而产生的自我猜想,在19世纪,军舰的战斗力主要体现于设计形式,以及防护力和炮火威力,具体而言就是装甲的厚度、火炮的数量和口径等,别无更多的科技含量。这些数据随着海军年鉴和报纸新闻的报道,本就是十分公开透明的信息,一方面是各国可以借此夸耀自己的海上武力,不战而屈人之兵,另一方面各舰船设计、生产厂商也可以借此作为广告。潜在的敌手掌握了这些数据,除非建造出装甲更厚、火力更强的舰船,其他也别无更好的克制办法。

“定远”等军舰的设计和主要数据,和当时世界各国的新造舰船一样,都是在建成时就公布天下,无所谓秘密可言,进入日本民营船坞修理,纯属是因为中国当时没有合适的船坞,日方在为“定远”等军舰刮洗船体、重新油漆的过程中,除了能实体感受到铁甲舰的巨大和威武外,并没有什么秘密技术可资窥探。

“定远”舰入坞后的第二天,即1886年8月13日,没有作业任务的官兵放假,被准许上岸。放假官兵上岸的目的地,是各国军舰、商船人员在日本长崎休假的通常目的地,同样也是今天邮轮到达长崎的主要观光地,即长崎的唐人屋敷、新地、广马场一带,这一带街区也是华人在长崎的传统聚居地。

19世纪后期的丸山花街,北洋水师到达时所见的大致就是这番景象。

19世纪后期的丸山花街,北洋水师到达时所见的大致就是这番景象。


丸山寄合町今景

丸山寄合町今景

值得注意的是,唐人屋敷、新地、广马场一带历史上是外国客商在长崎的经商、生活区域,在这一带街区极其周边形成了大量的日本妓院,尤以新地附近的丸山一带为最。早在1642年,日本江户幕府为了整肃长崎地区的市风,将散布各处的妓院全部集中至丸山町及邻近的寄合町(把分散各处的妓院集中于一起,故而得名),形成了著名的丸山游廓,是日本著名的三大花街之一。每当夜幕降临,日本人,以及来自中国、荷兰和其他国家的水手、客商就大量出没于丸山街区,买笑逐醉。看着外国人在自己国家土地上取乐,一些日本人妒火中烧,也是意料中事,这一街区也经常发生针对外国人的殴斗凶杀事件。在北洋水师到来之前,当地最著名的此类事件就是英国海军军舰“伊卡洛斯”(Icarus)水兵遇害事件,1867年7月6日晚上,曾有2名英国水兵在寄合町被本地的日本人袭击杀害,引发外交事件。

1886年8月13日夜幕降临,丸山町、寄合町街灯亮起,一家家贷座敷(妓院)中传出欢声笑语。这天晚上,从新地、广马场一带陆陆续续有一些北洋水师官兵逛到距离很近的丸山花街。

至今仍为警局的丸山派出所老建筑,1886年8月13日晚北洋水师水兵王发和日本警察黑川小四郎就是在该处发生械斗。

至今仍为警局的丸山派出所老建筑,1886年8月13日晚北洋水师水兵王发和日本警察黑川小四郎就是在该处发生械斗。


丸山警局附近保存至今的19世纪建筑花月楼,历史上也是妓院酒楼。

丸山警局附近保存至今的19世纪建筑花月楼,历史上也是妓院酒楼。

傍晚6时30分,寄合町一家名为“游乐亭”的贷座敷来了5名北洋水师水兵,这些水兵和老板中村新三郎预约好一小时后来,即前往他处晚餐。到了晚上8时许,时年25岁的“定远”舰天津籍水兵王发和其他4名水兵来到“游乐亭”,老板中村新三郎上前接待,这时原先预约过的5名水兵来到了“游乐亭”,老板便安排店中的游女(娼妓)首先接待预约过的水兵,王发等认为遭遇了诈骗,勃然大怒,随手用在日本古玩店买的古董日本刀,以及店中的烟灰缸,将“游乐亭”的障子(日本建筑中用纸木制成的隔墙、屏风)打坏,楼外围观看热闹的人群将寄合町道路堵塞。老板中村新三郎跑去附近的长崎警察署丸山派出所报警,巡查(警察)黑川小四郎(23岁)赶到将中国水兵和围观的人群驱散。

可能是因为言语不通,王发等仍并不理解事情原委,自感受到日本人的蒙骗和羞辱,当晚9时30分许,王发以及“定远”舰二副冯学荣和其他一些水兵来到丸山派出所门前吵闹,最终王发和日本警察黑川小四郎发生械斗。过程中,王发的额头和右手手背上被日本警察用佩剑砍出两处伤痕,日本警察黑川小四郎的头部则被中国水兵用日本刀砍中2刀,手部被砍中1刀,最后夺过了王发的日本刀。王发事后从寄合町向附近的船大工町方向逃走,被黑川小四郎和闻讯赶来的另外2名日本警察抓住,用麻绳捆缚至警署羁押。

8月15日,广马场和思切桥的流血事件

1886年8月13日深夜11时,日本警察田川基明、翻译巨鹿赫太郎将被捕的中国水兵王发送到了中国驻长崎领事馆。领事馆官员刘庆汾、樊淙在日方在场的情况下,公开对王发进行讯问,了解事情的大致情况。

第二天8月14日早晨,中国驻长崎领事蔡轩拜会日本长崎县知事日下义雄,向其递交抗议照会,按照中日两国的建交条约,中国在长崎拥有领事裁判权,同时北洋水师到达长崎,官兵拥有豁免权,蔡轩认为两国的水兵、警察发生殴斗属于“愚昧无知”,而日本警察胆敢拘押中国水兵,且扣留达2小时之久(晚9时至11时),属于“违反条约,无理已极”,要求日方对警察黑川小四郎进行严查惩办([日]桧山幸夫总编辑:《伊藤博文文书》第34卷,(日本)ゆまに书房2010年版,第65页)。

蔡轩与日下义雄交谈中,双方均认为该事件属于偶发,蔡轩表示愿意相信并非是日本警察故意挑起争斗,日下义雄则承认日本警察的执法行动有时会过当,并向蔡轩介绍了1885年11月17日在东京发生的日本警察与日本陆军斗殴的事件。言谈间,二人都显示了并不想此事扩大化的态度。当天在送走蔡轩后,日下义雄就昨晚发生的事件分别向内务大臣山县有朋、外务次官青木周藏发出电报,扼要介绍了情况,总体较轻描淡写:“巡查被刀伤,水兵微伤”(同上,第11、33页)。至于中国领事馆对日本警察黑川的控诉,则由长崎的司法部门展开独立调查。

在北洋水师方面,丁汝昌得知8月13日晚发生的事件后,为了防止旁生枝节,立即禁止舰队的官兵再上岸休假,8月14日是农历的盂兰盆节,长崎的新地、丸山一带市面热闹非凡,但情形安稳。到了1886年的8月15日,礼拜天,原本丁汝昌仍并不允许放官兵上岸休假,洋员琅威理则以天气暑热难当为由,请示给予官兵休息,丁汝昌随后同意了琅威理的意见,但严令不得携带武器上岸。

根据日方的记载,8月15日下午的1点、2点,陆续有北洋水师官兵乘坐舢板、小艇等在新地一带上岸,其中军官仍佩有欧式长剑,水兵则大部分赤手空拳,只有一些类似宪兵的士兵带有木制警棍,以便维持秩序。当天登岸的官兵来自“定远”“镇远”“济远”“威远”4舰,日方估计总数可能在300至500人规模,而据北洋水师一边的记载,当天放假上岸的是“二成”,即全部舰船的20%。参考后来《北洋海军章程》的编制,“定远”等4舰的舰员总数为984人,二成就是近200人。

登岸后,官兵们分成五六个一伙的小群各自散开,主要的活动区域仍然是在新地、广马场至丸山一带街区,“或往酒店,或在商店购物”(同上,第117页),很多官兵在附近福建人开的饭店思福栈、宝和堂里用餐,一时间当地街道人声鼎沸,热闹非凡(同上,第217页)。未能料到的是,几个小时之后,一场大规模的流血冲突即将爆发。

有关1886年8月15日晚间在日本长崎发生的事件,中日双方的描述存在较多区别。

根据日本警察和市民在事后的供述,当晚的事件最先是在广马场发生,而后在广马场以及附近的思切桥两地演变为不可收拾的流血事件。

1886年8月15日长崎事件主要发生地之一——广马场。

1886年8月15日长崎事件主要发生地之一——广马场。


清末中国人在长崎新地开设的酒店,从中可以推想1886年时广马场一带的市面景象。

清末中国人在长崎新地开设的酒店,从中可以推想1886年时广马场一带的市面景象。


18:30广马场

15日下午6时30分,日本警察坂本半四郎和河村健太郎在新地附近的中国人聚居区广马场的街头站立谈话,据这两人后来描述,有1名中国水兵从两人中间来回穿行了两次,似是故意,日本警察感到非常不快。不久,从十善寺乡方向又来了1名中国水兵,故意撞了坂本半四郎一下,坂本的警帽掉落在地,双方发生争执,这时有一些中国侨民将水兵劝开。日本警察称,事发时有中国水兵掏出水兵刀(造型类似现代的电工刀、折叠水果刀,钝头,是水兵的工具刀,只能用于切割,不具有锐刺功能)向警察比划,因为言语不通,日本警察认为是示意要将警察杀死。这次小冲突后,日本警察向广马场地区加派了警力,特别对中国水兵提高警惕。

20:30广马场

15日晚上8时30分,日本梅香崎警察署的警察黑田云章、福本富三郎、喜多村香在广马场一带警戒,遇到一群醉醺醺的北洋水师水兵,日本警察对水兵的行为挑三拣四,诸如嫌言语声音太大,衣冠不整等。这时有水兵试图夺过福本富三郎的警棍,双方发生殴斗,附近思福栈、宝和堂饭店里的几十名中国水兵闻讯也冲出相助,日本警察势力不支,福本富三郎逃入梅香崎町一户店主名叫二宫新太郎的店铺里,因伤重死去,喜多村香头部和臀部被棍棒打伤,逃进附近一家中国人开的饭店,黑田云章则逃往梅香崎警察署寻找支援。随后,梅香崎警察署的大量警察佩戴刀剑赶往,广马场一带成了厮杀声震天的“战场”。除了日本警察外,一些日本平民也加入殴斗,北洋水师水兵因为大部分没有武器,用砖块、竹棒等一边进行还击,一边经本笼町方向朝码头退却,晚10时许事件停止。殴斗中,梅香崎警察署总计有警部补松崎惟民、黑田云章等17名警察受伤,福本富三郎一名死亡,北洋水师则有徐佩玉、乔连胜、明静丰、李荣、刘永远、郑保机、滕得胜等6名受伤水兵被日方抓住,另外还有中村龟童等4名日本平民受伤(同上,第217-227页)。

21:00思切桥

思切桥一带今景

思切桥一带今景


19世纪后期的长崎思切桥一带

19世纪后期的长崎思切桥一带

8月15日晚另一处主要的事发地则是在丸山花街的入口处——思切桥一带,又称为丸山口、山口,与北洋水师官兵发生流血冲突的主要是日本长崎警察署的警察。

当广马场一带在晚8时30分发生冲突事件时,隶属于长崎警察署的浦田传助等几名警察目击情况,立即跑回自己的警署以及警察集体宿舍报警。长崎警察署警察森利彦率领数名警察,经锻冶町、船大工町向广马场方向增援,森利彦乘坐车夫吉田鹤松拉的黄包车冲在在最前,9点左右到达丸山花街的入口处思切桥附近时,遇到一群怒不可遏的中国水兵,森利彦被从黄包车上拉下,后被打成重伤,躲进一家古董店。

附近船大工町3号一家洋酒吧的日本店主中熊万吉后来供述,当晚原本有4名中国水兵在他经营的酒吧喝酒,突然有1名身着红色制服的受伤水兵从店外经过,这些水兵就冲出店外,吹响水兵笛,集合了在附近店铺里的几十名其他水兵,森利彦遇到的极有可能就是这批水兵。

而据在思切桥头摆摊卖烧饼的日本小贩平濑胜之亟后来供述,他目睹了一名身着白色制服、系着红色腰带的中国水兵将一块七八斤重的大石头投向森利彦。

森利彦被围攻后不久,随后而到的大批日本警察,以及周边的一些日本平民在思切桥一带和这群中国水兵殴斗,日本警察以刀剑劈砍,水兵则没有武器,用随手找到的木棍、竹竿抵挡,以及投掷瓦片、石块还击,而后水兵渐渐不支向本笼町方向退去,至深夜11时事件平歇。冲突中,1名中国军官、3名中国水兵死亡,8名受伤水兵被长崎警察署抓获,日本长崎警察署的警察则有8人受伤,另有最早被打成重伤的森利彦在医院不治死亡。

有关8月15日这一晚的冲突,中国一方描述的情况与日方存在差异。

北洋水师官兵因为对长崎当地地理不熟悉,对事发地区的街道情况描述十分含糊,在具体的事件情况上,多认为是日本警察无理取闹而造成。

“济远”舰舰长方伯谦是中国方面对该事件留有文字记录的重要目击者。方伯谦称,当晚“定远”舰舰长刘步蟾在长崎新地一家福建人开的饭店宴请同僚,方伯谦和蓝建枢等军官于下午时分登岸赴宴,晚8时后饭毕,就在前往码头途中目击了冲突事件。方伯谦记载当时的情形是“适遇日捕赶打水手,不分皂白”(方伯谦:《益堂年谱》,中国船政文化博物馆藏)。眼见场面混乱,方伯谦等立刻躲入一家福建人开的店中,一直等到晚上10时才离开,前往长崎领事馆,最后在11时返回军舰。方伯谦记载的事件发生和结束的时间,与日方记述的广马场一带的冲突事发时间一致。

而根据北洋水师统领丁汝昌的调查,在经历了当晚事件的北洋水师官兵理解中,此事的情况是“于长崎地方购买食物,忽来数百日人,不但不让买物,且将已买之物全行踢翻,该丁等以势甚凶恶,思欲脱逃,而日人复又究寻巡捕以及无赖等,不下一千余人,各持利刃,遽尔行凶”(孙建军整理校注:《丁汝昌集》(上),山东画报出版社2017年版,第206页)。

长崎事件中日双方人员伤亡情况

长崎事件中日双方人员伤亡情况

长崎事件的再认识

建立在中、日双方的史料基础上,结合近代中日两国在此前后的关系,现代人可以对长崎事件获得更为客观的认识。

近代日本步入明治维新后,对中国、朝鲜等周边国家扩张主义的思潮萌芽,在明治政府刻意的鼓噪下,日本社会对当时中国的嫉视不断加深。而作为通商口岸的长崎又是个极为特殊的地点,历史上中国客商在该地长期形成的是“一掷千金”“花天酒地”的豪客印象,日本人处在卑下、羡慕、愤怒交织的复杂情绪里。

19世纪中叶后,这种情况发生了巨变。清王朝统治下的中国国运日蹙,日本则在近代化中渐入佳境,长崎的日本人对中国人表现出优越感,乃至报复性的蔑视。日本警察常常在长崎街头故意盘查、刁难中国人,态度蛮横。而自中国在长崎取得领事裁判权后,在长崎的中国人,尤其是到达长崎的中国水兵,往往也刻意显现出蔑视日本人的态度,针锋相对。日本学者安冈昭南对此有过一针见血的评价:“两国人民互相轻蔑。”

在这种气氛下,当时亚洲最大的铁甲舰“定远”“镇远”到达日本长崎,所产生的反应可想而知。面对北洋水师的强大军力,日本人益发想要显现出更强的优越感,以轻蔑对方。而有铁甲舰在后的中国人,在长崎街头面对日本警察,也表现得格外地轻蔑。“我已侮彼,彼亦侮我”。

8月13日,北洋水师部分官兵放假上岸。长崎码头附近的丸山花街是各国水兵、水手到达长崎后主要的销金窟,北洋水师的很多放假水兵也来到了这一区域。由于言语不通,当王发等水兵在游乐亭与店主发生争执后,日本警察的出现使得事态变得复杂,中国水兵觉得日本人蛮横无理,日本警察和平民觉得中国水兵气势汹汹,可能就是在“两国人民互相轻蔑”的情绪下,发生了第一次斗殴冲突。

如果说8月13日的小冲突,是因为王发等水兵现在游乐亭打闹,而后又到丸山警署门前挑衅而引起。则8月15日的流血事件,日本警察需要负主要责任。因为13日的事件,事实上当地日本警察已经对中国水兵采取特别的针对、找茬态度,而经过一天的发酵,北洋水师官兵中也已经充盈了对日本警察的怨气。夜幕降临,在水兵居多的街道,尤其是存在饮酒的情况下,日本警察并不采取更为稳健的远距离观察策略,反而加派警力,故意凑近到这些街区,对中国水兵指指点点,加以盘查,最终双方的情绪都被点燃,在言语不通,双方互不理解对方真实意思表达的情况下,面对态度强硬的日本警察,北洋水师官兵本能地持自卫态度,最终引发流血事件。

客观而论,整场事件双方都并没有特别的居心谋算,并不是精心设计的结果,而是属于突发事件。现代有论者将这一事件过于放大,无论是称北洋水师军舰到访日本“耀武扬威”,而使日本对中国产生了恐惧感,激起了日本人的敌忾心,或是称日本人故意设计谋杀北洋水师,都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夸张之辞。

长崎事件的处置与善后

1886年8月15日晚间的流血事件发生后,日本梅香崎警察署曾经前往中国驻长崎领事馆通报,领事馆派了2名外交官到达广马场,看到争斗情况已经失控而暂行躲避。到了8月16日凌晨3时,即事件已经停歇后,梅香崎和长崎警察署将受伤的警察以及抓获的北洋水师受伤官兵都送进长崎医院治疗。

8月16日凌晨零时40分,长崎县知事将大概情形紧急电报内务次官:“本日有大量支那水兵上陆,今夜九时过后对我巡查施以暴行,巡查有数人负伤……”([日]桧山幸夫总编辑:《伊藤博文文书》第34卷,(日本)ゆまに书房2010年版,第13页)而后根据陆续掌握到的更多信息,当天又陆续向内务大臣、内务次官、外务次官发出了多达10余份电报。

在中国一方,北洋水师统领丁汝昌也在16日向北洋大臣、直隶总督李鸿章发出电报,汇报了大致情形:“十六水手放假,二成登岸,散在各街买物。至八点余,日巡查多人近前寻衅,日捕数百将街巷堵住,逢人便斫,满街民持刀追杀,致死五名,重伤六,轻伤三十八,无下落五”(《李鸿章全集》22,安徽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84页)。李鸿章闻讯后大为吃惊,立即电报中国驻日本公使徐承祖,要求“问日政府何意”“饬崎理事与县官查办”。

此后,中日双方在长崎事件的处理上,形成了非常鲜明的两种态度。

在日本方面,事发后掌握了大量细节的情报,对整个事件的原委了解得相对全面。看到具有豁免权的中国海军在本国通商口岸与警察发生了流血事件,且中方出现大量人员伤亡,此事不管原因究竟如何,日方都必然难逃一定责任(尤其是8月15日事件,日方责任较大),日本政府对此采取息事宁人的态度,即希望通过两国政府的谈判、谅解解决此事,不要深究责任等问题。

而在中国方面,北洋大臣李鸿章所获得的有关长崎事件的信息实际较为片面,根据这些信息,李鸿章获得的感受是此事带有政治色彩,是日方的某种刻意的阴谋导致,背后必然有日本政府的因素在,因而李鸿章坚持要通过司法途径进行处理。

围绕长崎事件如何解决,中日双方展开交涉,为了防止事态发生进一步的恶化,双方都采取了较为克制的态度。

北洋水师仍然在长崎继续未完成的修理工作,只是不再允许官兵上岸。在长崎大船坞内修理的“定远”舰于8月18日出坞,“镇远”舰随后开入长崎船坞修理,至8月26日修竣,铁甲舰的维护工作就此顺利完成。为了继续执行到朝鲜永兴湾威慑俄国的任务,“济远”“威远”舰于8月23日先行离开长崎,“定远”“镇远”则在9月3日驶离。除7名受伤较重的水兵留在日本治疗外,其余舰员均随舰离开了日本。

由于长崎事件发生后,日本媒体上出现了大量针对中国的叫嚣声音,根据中国驻日公使徐承祖在8月21日的交涉,日本外务省立即于8月22日成立新闻检查科,对长崎、大阪等通商口岸采取为期一个月的新闻审查和管制制度,不允许在报纸上出现针对中国的不友好文字,旨在对长崎事件进行迅速的冷处理,防止此事政治化。

长崎事件会审阶段录取的日方证人证言记录

长崎事件会审阶段录取的日方证人证言记录

就在长崎事件发生后不久,南洋水师的主力舰“南琛”“南瑞”“开济”“保民”于8月20日从上海出发北上。日本方面得知这4艘军舰出港的消息后,十分紧张,怀疑中国是向长崎增派军舰施加压力,紧急照会中国方面,希望中国不要采取这一行动。后经中方解释,4艘军舰是根据早已制定的计划前往朝鲜与北洋水师会合巡弋永兴湾,打消了日方的疑惧。

按照中国提出的采取司法途径解决的要求,以中日两国订立的建交条约《修好条规》中有关中国在日本领事裁判权等条规为国际法依据,中日双方于1886年9月6日正式就长崎事件进行会审,组成了类似联合法庭的委员会。中方委员以长崎领事蔡轩为主,驻日公使馆参赞杨枢和从上海聘用的英籍大律师担文(William Venn Drummond)会办,日方委员以长崎县知事日下义雄为主,外务省调查局长鸠山和夫、司法省英籍法律顾问克尔沃(Kirkwood)辅助(克尔沃后因事退出,改由外务省美籍法律顾问德尼松Denison接替)。会审法庭首先大面积调查证人证言,对日方共调查了警察、店铺主等140名证人,录取供词。中方由于北洋水师已经离开日本,又专门由丁汝昌督率“济远”舰运送80名亲历长崎事件的证人到日本录取口供。

梅香崎警察署交出证物

日本刀1把;竹杆1根;中国水兵红色布腰带2条;北洋水师军官帽1顶;带有“定远兵船”字样飘带水兵草帽3顶;带有“济远兵船”字样飘带水兵草帽3顶;无飘带水兵草帽5顶;“威远练船”字样飘带水兵草帽1顶

长崎警察署交出证物

木棍1根;手杖2根;无鞘日本刀1把;中国军舰巡查用红色警棍2根,其中1根折断;中国鞭1根;水兵帽8顶;理发店标杆1根;中式鞋1只

会审委员会按照司法程序在长崎开展工作同时,日本政府仍然寻求两国外交层面的解决途径,日本外务大臣井上馨在东京与中国公使徐承祖磋商谈判,希望用外交方式解决问题,从9月20日开始,双方在对错责任、赔偿金等问题反复辩论,然而在事件的对错责任、处理相关人员、赔偿金以及金额等问题上存在分歧,至12月陷入僵局。

此后中国公使徐承祖提议由第三国仲裁,在与外国使节接洽过程中,引起了德国驻华公使巴兰德(Brandt)、德国驻日本公使霍尔雷便(Holleben)、法国驻华公使恭斯当(Constans)、英国驻华公使华尔身(John Walsham)等的积极斡旋调停,中日双方在一些争执不下的问题上采取折衷做法,诸如将“赔偿金”一词改为“救恤金”,从而解决了日本纠结的责任问题;根据中方伤亡者多,所得救恤金将多于日方的设定,解决了清王朝在意的面子问题。

1887年2月3日晚,由德国驻日公使霍尔雷便居间斡旋,中国驻日公使徐承祖和日本外务次官青木周藏在东京进行谈判,从晚10时至2月4日凌晨3时,就外交解决长崎事件的诸多细节达成一致,拟定协议。4日天明后,青木周藏向首相伊藤博文汇报,徐承祖则电北洋大臣报李鸿章。2月7日,清政府谕旨批准该协议,2月8日井上馨与徐承祖正式签订《了结崎案约章》,长崎事件至此解决。

协议中声明长崎事件的起因是“言语不通,彼此误会”,两国鉴于司法程序复杂、漫长,为了不影响邦交,因而决定采取外交方式解决。有关于事件中的行凶者,双方约定由各自决定是否处理,彼此不相互干涉“此案应否查讯惩办,均由彼此理刑衙门,查照本国律例,自行审讯办理,各不干涉”。有关救恤金,按照中国军官/日本警官遇难者每人抚恤6000元,水兵/警察遇难者抚恤4500元,水兵/警察重伤残废者抚恤2500元的标准,相互给付,总计日本向中国支付52500元抚恤金,中国向日本支付15500元抚恤金。此外,北洋水师受伤官兵在日本医院治疗产生的2400余元费用,由日本政府承担。

按照协议规定的内容,是否查处事件中行凶人员,由两国政府各自自行决定。日本政府经过审讯调查,将一批警察起诉状至长崎上诉法院,经审理,1887年3月30日宣布了4名重罪判决:警察城台友太致中国水兵王兆炎致命伤,判处1年半重禁锢,警察滨岛彦助致中国军官叶烺废疾伤,判处9个月重禁锢,警察水上荣吉致中国水兵王兆炎废疾伤,判处6个月重禁锢;警察庄司幸四郎致中国水兵张林龙病休伤,判处3个月重禁锢。

长崎事件讹传:“琅威理积极主张对日开战”

中日长崎事件,在历史上以外交方式和平解决,此后中日两国的国家战略实际并未受到这一突发事件的过多影响,都各自沿着原有的轨道继续前行,日本明治政府仍然积极谋划对中国、日本的扩张,清王朝也仍然对日本持有防备心态,继续进行北洋水师的建设。

而围绕着中日长崎事件,后世中国出现了两条流传非常广泛的谣言、讹传,其中一条就是所谓北洋水师英籍顾问琅威理在事发后积极主张对日本开战云云。

这一说法的早期版本见于民国时代池仲祐所著《海军大事记》,文称:“其时琅威理力请即日宣战,丁汝昌阻之,乃议各聘律师,讼其曲直”。现代中国很多有关近代海军史的文学、影视作品,多有相似的表现和引申。然而事实上,在长崎事件发生时,琅威理的形象与此完全相反。

北洋水师赴日本长崎油修时,英国人琅威理是舰队的会统、总查,类似总顾问、总教练的角色。长崎事件中,北洋水师官兵在8月15日得以放假上岸,就是琅威理向统领丁汝昌力请的结果。

然而当事发之后,琅威理的态度显得极为暧昧,尤其是在中日双方开始会审阶段,琅威理作出了大量不利于中方的表述,诸如并不认为日本警察有过错等。在会审间隙,琅威理还有私自与日方接触的行为。这一切都引起了北洋水师统领丁汝昌极大的愤怒。

在此之前,丁汝昌对琅威理非常尊重,言听计从。但长崎事件发生后,琅威理的表现显示了其对中国并无忠诚,使得丁汝昌逐渐对其失望,产生了无法愈合的裂痕。

丁汝昌1886年9月12日致周馥信底稿

丁汝昌1886年9月12日致周馥信底稿

1886年9月12日,丁汝昌在给津海关道周馥的信中,倾诉了对琅威理的不满,并希望周馥将琅威理的表现上陈李鸿章:

“……琅威理当事出之时,亦以倭人随处逐砍我兵,并暗使民艇不渡等事为非。未几,忽一意袒倭。盖英领事住崎年久,朋比倭人,而又恃琅在北洋掌水师大权,此案无论如何办理,中国总允了结,断不能决裂,故长崎县与英领事恒暗与琅谋,迨我参赞、状师至,每议此事,彼竟张言不是不在倭人,其委曲求全,惟恐打仗之情显露于外……种种作梗,笔难禅述”。(《丁汝昌集》(上),山东画报出版社2017年版,第80页)

实际上,当长崎事件发生后,力主准备对日开战的并不是外国洋员,而正是北洋水师统领丁汝昌本人。1886年8月26日,“镇远”舰在长崎修理完毕后,丁汝昌致电威海卫,要求北洋水师做好战争准备:“仰乞威海道于各处照会一切,并饬北洋兵轮做速电知,以应征调之用,会否兴师开战,待接奉回电后一体定夺”。

讹传:“丢失的北洋水师电报密码本”

关于长崎事件另有一个流传甚广的故事,即事发时有北洋水师官兵稀里糊涂将电报密码本带到了长崎,在混斗中遗失,后被日方获得,这本密码本后来在甲午战争中成为日本方面破解中国军事电报秘密的钥匙云云。

这一说法,实际上是对日本一则文献解读的误读讹传。

1933年,原日本首相伊藤博文在甲午战争中处理和产生的相关公文,收录于《伊藤博文文书·秘书类纂》出版,书中收录了日本方面在甲午战争中掌握的数十份中方电报,书末附录了整理者山边健太郎所著的“资料解说与增补”一文,其中提到:

明治十九年发生中国水兵在长崎骚乱事件,其时有个人叫吴大五郎,截获过中国的电报。

中国是没有拼音字母的国家,所以把字典中除去不常用者外,在常用字旁注上一二三四等数码,作为电报明码使用,这时一种很小的字典,就是中国的明码电报本,日本外务省有这种书。

明治二十七年六月二十二日,陆奥外相致函驻日公使汪凤藻,此函初由英文起草,经大臣官邸之伊东己代治翻译成日文,再译成中文送达汪凤藻。次日,汪凤藻向总理衙门发出了长篇电文。佐藤电信课长认为,这个电文肯定就是昨天之公函,经多方研究,终于发现了其中电码编排规律之秘密。此种密电码,中国方面此后迄未变更。于是彼方之电文我方便能完全解读。

按此,这篇文字所讲述的主要内容其实是日本方面在甲午战争中破解中国密码的秘史,与长崎事件并无关联。其中所提到的与长崎事件相涉的内容,只是说当时日本人吴大五郎得到了一份中国电报,而并非电报密码本。

19世纪的电报属于有线电报,要发送电报必须到电报局,将翻译成数字编码的电文由电报局发送。其中通用电报的文字和数字码的对应关系,有专门的出版物公开出版,即文中提到的“很小的字典”,任何人都可以根据字典自行翻译电报。而传达秘密消息的电报,则用专门制定的密码规则,不为外人所知。

由这篇文字可以得知,日本政府直到甲午战争爆发前夕,都并不掌握中国政府的密码电报翻译规则。直到汪凤藻从日本电报局向国内发送一份密码电报时,日方判断其密码电文的内容应该就是此前日本提交中国使馆的一份公函,据此进行推理分析,破解出了中国密码电报的翻译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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