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有没有沈万三:沈万三及其后裔考辨

摘要:明代以来的各种文献中,保存了不少涉及沈万三的内容,有些具有一定的事实根据,但大多充满浓郁的传奇色彩。多年来,学者们陆续发表了一批研究成果,对沈万三及其家族人物进行考证,提出一些值得重视的见解,但也出现不少难以成立的臆说和讹误。通过对相关史料和各家见解进行系统梳理和研读,可以基本确定,被很多学者视为关键史料的王行所撰《沈荣甫墓志铭》,其实和沈万三没有任何关系;而王行《半轩集》中提到的沈达卿,应当就是沈万三的次子沈旺。沈万三很有可能活到了明朝初年,但他本人似乎并未遭遇抄家流放,世上流传的相关故事,可能是把其后裔的一些事情附会到他本人身上。当时长洲县二十六都和吴江县二十九都皆有周庄,沈万三家在两个周庄都有宅第,但其家的黄册户籍应是隶属吴江县而非长洲县。

关键词:沈万三;沈旺;沈荣;沈茂卿;周庄

一、引言

明代以来各种文献中,保存了不少涉及沈万三的内容,有些具有一定的事实根据,但大多充满传奇色彩。沈万三引起中外学者的广泛关注,不断有人发表论文,对沈万三传说及其家族情况进行梳理和分析。对于世传沈万三遭到明太祖迫害流放等事,多数学者认为虽然不无附会夸张,但反映的基本事实是可信的。也有学者表示怀疑,如黄云眉援引乾隆《吴江县志》中“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等语,认为“果可信,沈之死尚在士诚据吴时,则诸书所摭沈事,什九皆归虚构,屏而不录可也。”

最早系统论述沈万三死于明朝以前的,似为伯骅发表的一篇短文,该文根据王行所撰《沈荣甫墓志铭》等文,提出两点理由以证明“沈万三并非死于明初”:一是沈万三子沈荣卒于洪武九年(1376),享年71岁,当时沈万三若在,必已为90岁以上老人;二是王行为沈家亲属所作应酬文字颇多,但沈万三之名仅此一见,而且文中称其为“荣甫之先君子”,说明元末王行来沈家任西席时他已不在人世。其后顾诚发表一篇长文宣布:“沈万三是元朝人,有关他本人在明初的一切‘事迹’纯属讹传。”顾氏所举关键证据,与伯骅等学者大致相同,但论证扎实细密远过前贤,成为沈万三研究经典文献。针对顾氏观点,王颋、樊树志提出一些不同看法,石雨则在网上发表十多篇“沈万三研究札记”,对顾诚、王颋均有所质疑。此外,书籍、报刊以及网络上,还有大量围绕沈万三的各种议论。

由于文献不足征,很多问题只能依靠猜测推断,以致各家观点多有歧异,读来使人有治丝益棼之感。本文拟对相关史料和各家见解进行比较全面的梳理和分析,并尝试提出一些个人看法。然囿于史料匮乏,本文亦多倚赖理证,所提观点均属假说性质,愿就教于对此问题感兴趣之同好。

二、沈万三及其可以确定之亲属

在直接提到沈万三的原始史料中,只有两篇墓志铭最为可靠:一是刘三吾为沈汉杰(沈万三侄、沈万四子)所撰《故吴兴处士沈汉杰墓志铭》(下称“汉杰铭”),据志文判断当撰于洪武二十四年;二是卢充为沈庄(沈万三孙)所撰《沈伯熙墓志铭》(下称“伯熙铭”),据志文判断当撰于洪武二十一年。“汉杰铭”述其家世云:

汉杰之先吴兴人,家南浔。其大父祐,始徙今姑苏长洲之东蔡村,爱其水田膏沃,土俗忠朴,因家焉。人遂以其所在污莱未田者归之。躬率子弟,服劳其间,粪治有方,潴泄有法,由此起,富埒于素封。恒谓二子:“乐莫如兼济。”二子世遵先训,益大厥家。长讳富,字仲荣,即万三公;次讳贵,字仲华,即万四公。仲华二子:德昌其长,汉杰其次。汉杰复善相土之宜,徙家西之北周庄,读书勤生,浸广先业,在里中为人排难解纷,奔人之急甚己之急,乡里诵其有祖、父长者风。妣邑中富室张氏,妇道母仪,甲乙是邦,先夫子二年卒,附葬其兆。二子:长即玠,娶龚氏,次琼,娶唐氏,皆簪缨族。二女:德宁,适吴江曹为,儒家子;妙智,赘张进,知绍兴诸暨县。孙男三:曰海,曰广,曰京华。孙女一:妙善,适曾坚,前黄陂县尹爟之子。皆玠出也。处士生元延佑庚申月日,卒以大明洪武辛亥五月十三日,寿五十有二。其月二十九日,葬于南兴隆荡之北。

据此可知,沈万三的父亲名祐,原本居住在湖州路乌程县南浔镇,后迁居平江路长洲县东蔡村。沈祐有二子:长名富,字仲荣;次名贵,字仲华。但两人之通行名,为万三、万四。明人提到沈万三,常在名后加一“秀”字。关于“万三”或“万三秀”的来源,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认为系因排行,如黄谈到:“沈富,字仲荣,行三,故吴人呼沈万三秀。”另一种认为系因户等,如董谷谈到:“沈万三秀,不知其名,盖国初巨富者。谓之万户三秀者,国初每县分人为五等,曰哥、曰畸、曰郎、曰官、曰秀。哥最下,秀最上。洪武初,家给户由一纸,以此为第。而每等之中,又各有等。沈乃秀之三者也。”

综合考虑,第一种说法较为合理。其一,田艺蘅谈到:“元时称人以郎、官、秀为等第,至今人之鄙人曰‘不郎不秀’,是言不高不下也。”这很可能只是江南俗语。如果元朝及明初确实存在“人分五等”制度,官私典籍应当会留下一些线索,而现存户帖、黄册实物以及地方志中均未见此种制度,提到此事者仅限于与沈万三有关的几则笔记,元朝及明初是否有此制度实可怀疑。其二,解释沈万三之名,必须与其弟名一并考虑,若“万三”意为“万户三秀”,则其弟则当为“万户四秀”,此时其兄弟是否已分家,为何户等不同,皆需要斟酌。此外,江南富户不止沈万三一人,倘若当时民间流行这种称呼方式,则当有陆万一、程官二、钱郎四之类的称呼,然文献中并未发现此种称呼。其三,沈万三为江南富户之代表,“汉杰铭”谓其“率先两浙户家,输其税石者万,玉音嘉叹久之”。这样一个首屈一指的大富户,其户等仅为“秀之三”,也令人感到怀疑。

因此,如果把万三、万四名字结合起来考虑,得名于排行的可能性最大。元朝时取名,多有用数字者,沈祐两子可能本名万三、万四,迁苏发达后改名富、贵,并分别取字仲荣、仲华,不过时人仍以原名称之,为表尊重加一“秀”字。既然得名于户等说颇可怀疑,有些学者进一步推论,认为沈万三并非沈富之专称,其他子弟也可能继承此名,因此明清文献中所说沈万三并非一人,这种说法恐难成立。另外,孔迩等又写作“沈万山”,“山”当为“三”之讹,有人解释为“其财富多如山积”,亦属望文生义。

据“汉杰铭”,沈万四有两子,长名德昌,次名汉杰。汉杰生于元延祐七年(1320),卒于明洪武四年,享年52岁。汉杰有两子玠、琼,两女德宁、妙智。截至洪武二十四年作铭时,沈玠共有三子海、广、京华,另有一女妙善,沈琼则无子女。《逆臣录》“顾常招状”中,谓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其次子顾学礼“在家置酒,请到粮长并豪户”,参与者共15人,其中包括沈海,可知沈海牵入蓝案被杀。

“伯熙铭”行状部分云:

公讳庄,字伯熙,姓沈氏,苏人也。其先世以躬耕起家,曾大父祐由南浔徒[徙]长洲,见其地沃衍宜耕,因居焉。大父富嗣业弗替,尝身帅其子弟力穑事,又能推恩以周急难,乡人以长者呼之。父旺丰姿庞厚,有二子,长曰至,季即伯熙也。伯熙为人持重和逊,衣冠步趋襢如也。平居善事亲,喜接宾客,闾闬间礼容恂恂,不倚富以自矜。虽爱憎一人,亦罔形乎词色,内外咸德之。尤克纪纲家事,好蓄书史奇玩,每清暇则出而陈之,坐若翁于堂上,俾家人具酒馔,伯熙与其兄献寿称觞,怡怡怿怿,一门之内,父子昆季蔼如也。洪武十九年春,兄至以户役故,缧绁赴秋官,时伯熙亦获戾京师,适与兄同系狱,入则抱其兄痛泣曰:“吾兄素羸,不堪事,今乃至于斯耶?”既而伯熙先出,遂得疾甚,药莫疗,竟以其年五月二十一日卒于京,春秋四十。以是月二十七日权厝于上元县之砺石冈。去年冬,兄子德全舁榇归,未克葬。今始营新丘于长洲二十六都影邨羔景字围之原,将卜以洪武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窆焉。伯熙凡两娶唐氏,俱无子,先卒。后娶郭氏,生男一人曰基,甫六岁。

此铭对于沈祐、沈富之描述,正好可与“汉杰铭”相互印证。可知沈万三有一子名旺。但铭中对沈旺只有“丰姿庞厚”一句描述,使人很难了解其生平。《逆臣录》“顾常招状”谈到:“先年间,与本都粮长沈旺、家人倪原吉、豪民王士荣结交蓝大人家陈火者,往来买卖。”可知沈旺曾担任吴江县二十九都粮长。弘治《吴江志》谈到:顾学文卷入蓝玉案,连及“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皆万三子孙”。又据乾隆《吴江县志》所载洪武三十一年“抄白原行”,是年处决“胡蓝党犯人”,系以沈旺孙沈德全为首,可能沈旺被逮后不久即死。

沈旺有二子:长名至;次名庄,字伯熙,卒于洪武十九年,享年40岁,回推当生于元至正七年(1347)。沈庄有一子基,他去世时只有6岁,回推当生于洪武十四年。

“伯熙铭”并未谈及沈旺是否还有兄弟,但其他文献提到沈旺有一兄,名茂。如黄谈到:“富卒,二子茂、旺。我太祖定鼎金陵,召廷见,令其岁献白金千锭,黄金百觔,甲马钱谷,多取资于茂。茂为广积库提举,侄孙玠为户部员外郎。后茂罪当辟,以有营建工绪未讫,但黥颡为蓝党,犹得乘马出入。既而发辽阳从戎。”乾隆《吴江县志》亦云:“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二子茂、旺,密从海道运米至燕京。洪武初,以龙角来献,侑以白金二千锭、黄金三百斤,甲士十人、甲马十匹,建南京廊房一千六百五十四楹,酒楼车座,筑城甃阶,造铁桥水关诸处,费巨万计。时方征用人才,茂为广积库提举,旺之侄玠为户部员外郎。”所述故事未可尽信,但其基本信息当有所本。两书皆将沈茂、沈玠授职并提,其实二事并非同时。沈玠授职在洪武二十一年,而沈茂授职当在洪武初年。从《逆臣录》可知,沈万三次子沈旺、女婿顾学文皆担任粮长,而关于沈茂,却搜检不到相关活动信息。这当然可能是文献阙漏,但笔者认为更大的可能,是沈茂去世较早,或已迁徙外地。

沈万三之女婿,除顾学文外,见于传说还有几个,限于资料无法证其真伪。其中一个名宋通,“仕元为万户侯”,张士诚占据平江以及明朝建立后,均未出仕,“与妻偕隐焉”。此外,嘉庆《同里志》谓“元季陆仲和为沈万三婿,富甲江左”,并谓明初“以逾制为太祖抄没,其子弟诛夷殆尽,止一幼孙仅存,户名陆官奴,家于谢里村”。这位陆仲和,洪武十九年所颁《大诰续编》曾经提到,谓上年水灾,“将吴江县粮长准灾,又顾常、陆仲和准灾”;同年所颁《大诰三编》中,也提到“苏州府吴江县粮长陆和仲,当十八年粮长”,因谎报灾情,又被牵入“胡党”,以致“身亡家破”。此处“陆和仲”当系“陆仲和”之误。 再者,郎瑛《七修类稿》还提到沈万三“流云南,其婿余十舍,亦流潮州”。

三、沈荣、沈森并非沈万三之女

王行《半轩集》中,收录了为沈荣、沈森、沈经及其妻徐氏撰写的四篇墓志铭,提供了沈家五代成员的一些信息。因“荣甫铭”显示沈荣之父名富,正与沈万三之名相同,所以伯骅、顾诚、王颋均想当然地认定沈荣为沈万三之子,无论是论证沈万三死于明朝以前,还是说明其可能活到明初,均援引此铭作为主要证据。但对于沈荣是否就是沈茂,顾、王二氏的看法截然相反:顾诚认为,“荣甫铭”并未提及他任广积库提举,而且他在洪武九年即已去世,可见沈荣并非沈茂;王颋则认为,植物之“荣”者由“茂”所致,男子之美称曰“甫”,因此“荣甫”当是沈茂之字。

石雨认为,王颋采用“算命测字”的办法论证沈荣即沈茂,实难成立;他还指出,“汉杰铭”、“伯熙铭”中的沈富居尹山,而“荣甫铭”中的沈富居周庄,以目前的资料而言,尚无法确切判断是同一个人。笔者仔细研读相关文献后,认为石氏提出“两个沈富”之假说,确实不无道理。但因石氏未提供相应论证,故未引起学界重视。为便于后文分析,先将诸铭涉及墓主生平的内容摘录如下:

《沈荣甫墓志铭》(下称“荣甫铭”):荣甫,姓沈氏,讳荣,世为苏之长洲人。考富,妣曾,生于元大德十年春正月闰之甲申,卒于国朝洪武九年秋八月之壬寅,得年七十有一。娶叶氏,先卒。丈夫子二:长森,次彬,森先七月卒。女子四:德淑适何,德美适张,德仪适周,德谊适钱,皆同郡也。孙男三:经、、绅。女二:徽、徵。以九月甲子,葬尹山乡长山之原。

《沈茂卿墓志铭》(下称“茂卿铭”):茂卿,讳森,姓沈氏,茂卿其字也,世吴人。祖富,父荣,妣叶。生元天历二年蜡月壬寅,卒国朝洪武九年如月戊辰,年四十有八。娶程氏。子男一人,经。女二人:德徵、德徽。卜葬地,得吉于长洲县尹山乡长山之原。

《沈氏幽堂豫志铭》(下称“幽堂铭”):姑苏沈经思则,家长洲之尹山,和易端谨人也。恒服先人之训,慎默无易言。家素修于礼,户庭之间,雍容怡愉,而静密严敬。岁时仪度,内外秩秩,思则自幼习之,以故亲礼贤士夫,弥复周谨,君子嘉焉。自其祖、父继没,年甫十六七,固已力持门户,人以为难能。黾勉自程,有举无坠,虽云先德所施,理宜有在,而其勤敏淬厉,克自树立,亦可见矣。已而竟以体故罢羸,不任忧劳之交,至而婴况痼之疾焉。洪武二十一年春,思则于是三十有九矣……

《姑苏沈经妻徐氏墓志铭》(下称“徐氏铭”):徐氏讳某,姑苏长洲人。父某,母某。至正丁酉某月某日生。生十六年为同邑沈经妻,恭俭和婉,沈静寡言,凡纂组箴缕悉善。不及事其舅,事姑能执妇礼。闺门之内,夫夫妇妇,姻党称焉。归七年,洪武庚申七月廿一日卒。子一人,曰九九。卜吉于县之尹山乡之原。

王行《半轩集》卷九及补遗中,除为其父所撰《先君墓志》外,共有为他人所作墓志类文章22篇,有的是为友人所作,有的是受人请托为陌生人所作。笔者除细读以上四铭外,还将这几篇铭文与其他各铭进行了对比,并参酌其他史料,觉得可以得出以下几点认识:

其一,王行所撰墓志,凡志主与其有交往者,往往会在铭中述及,如《元故蒋处士墓碣铭》谓“行友蒋君”,《亡友王君墓志銘》谓“余友王君仲廉”,《学斋张公墓志铭》提到“一日谓余曰”;甚至仅有数面之缘,也会提到,如《宗处士墓志铭》谈到:“予与处士,虽居一城,而相去不能近。然时一相见,接其动容辞气,亦足以得其人也。”但观其为沈荣、沈森所作墓志铭,无一字涉及私人交情。王行曾为沈万三家“门馆先生”,应与沈万三子孙相当熟悉,倘若沈荣、沈森系沈万三子孙,这种写法显然不合情理。不唯如此,观其铭词,荣甫铭曰:“呜呼荣父,考诸其乡,盖所谓善人者矣。”茂卿铭曰:“呜呼茂卿,其没也耶!茂卿之病也,为之孥者曰:‘胡苦吾家翁耶?宁吾病,毋病吾家翁,吾惧吾无以依也。’为其交者曰:‘茂卿友道不薄也,虽偶婴于恙,善可恃,其必有瘳矣!’其父兄者曰:‘吾儿非常儿伦也,其于亲也笃矣,天岂固疾笃于亲者乎?年甫尔可无忧也。’呜呼!考诸其孥言,是能慈者也;质诸其友言,是能信者也;其父兄之与之,又必能孝弟矣。”这些铭词透露,对于沈荣、沈森父子之为人,王行都是从他人那里听来的,倘若王行自己就与他们熟识,应当不会这样措词。因此笔者判断,王行与沈荣、沈森父子并不熟悉,只与沈经有所交往。

其二,王行为沈荣所作墓志铭,行状部分比较简单,除说明父名、母姓、生卒时间、妻姓、子女情况外,只提到这样一件事:“荣父之先君子,游于故侍讲袁文清公之门,公每嘉其敦信义。时楚之长沙攸县人冯子振,方张声誉,号海粟,以文翰自矜许,来吴必主之,深加爱厚,为大书积善二字,殆以表其志也。及荣父持家政,乃筑堂构宇,以冯书揭诸题间,既以承大先志,又以勗其后人,是足以见其好善之心矣。”为沈森所作墓志铭,行状部分更是简略,只说明祖、父名、母姓、生卒时间、妻姓、子女情况,没有任何事迹描述。而王行为其他人(包括几位女性)所作墓志铭,内容要丰富得多,基本都有祖先世系、品德事迹等方面内容。如《许能翁墓志铭》系为家境较差的许运所作,其中云:“居阛阓中甚隘,一楼广不能逾常,而汛扫殊洁。才人墨客至其上,翁时致殽醴,令子将勤敬意。”《吕府君墓志铭》系为家境较好的吕梁所作:“君生长富贵家,不事生业,日驰马从犬鸷击猎为乐。然遇人能敬谨,视下慈惠,因得人欢心。亦颇好为义,乡里有急多赴之。”倘若沈荣、沈森有沈万三这样的父、祖,铭中竟然对沈万三没有任何交待,亦不叙述沈荣、沈森之品德事迹,实难令人理解。对比刘三吾所撰“汉杰铭”、卢充所撰“伯熙铭”,以及下文所引王行为沈达卿一家三代所撰诸文,这一点显得更加突出。

其三,仔细阅读“幽堂铭”对沈经品德事迹的描述,以及“荣甫铭”“茂卿铭”中的铭词,都是赞扬其家世代讲礼修善,看不出其为大富之家。在“徐氏铭”中,特别谈到徐氏“凡纂组箴缕悉善”,说明徐氏还要做一些针线活。“幽堂铭”撰写于洪武二十一年,稍后两年,莫礼曾到沈万三家拜访,弘治《吴江志》述其接待盛况云:“其家屏去金银器皿,以刻丝作铺筵,设紫定器十二卓,每卓设羊脂玉二枚,长尺余,阔寸许,中有沟道,所以置箸,否则箸污刻丝作故也。行酒用白玛瑙盘,其班纹乃紫葡萄一枝,五猿采之,谓之五猿争果,以为至宝。其赘婿顾学文设宣和定器十二卓,每汤一套则酒七行,每一行易一宝杯。两家僮仆皆衣青罗里翣,其他珍异肴果不言可知。”两相对比,很难将两个沈家视作一家。

其四,当时撰写墓志铭,凡墓主家族近世有过迁徙经历者,一般都要有所交代说明。像刘三吾所撰“汉杰铭”、卢充所撰“伯熙铭”,都首先交待沈祐自南浔徙居长洲之事实。王行为其他人所撰墓志铭,亦大多有此类内容,甚至远溯唐宋之世。而“荣甫铭”谓其“世为苏之长洲人”,“茂卿铭”谓其“世吴人”,“幽堂铭”谓“姑苏沈经思则,家长洲之尹山”,说明沈荣近世祖先并无迁徙之历史,而是世居长洲尹山的土著居民。这与自吴兴南浔迁居长洲周庄的沈万三家的情况迥然有异。

此外,沈荣字荣甫,名、字都有“荣”字,而沈万三字仲荣,若两人系父子,这种取名方式也不合常理。笔者认为,王行提到的沈荣,其父虽然亦名沈富,但此沈富只是偶然与沈万三同名,其实并非一人。此沈富应当有一定文化素养,曾从学于元侍读学士袁桷(1266—1327年),并多次接待过“以文翰自矜许”的长沙攸县人冯子振(约1253—1348年),冯子振为其大书“积善”二字。其子孙亦讲求礼度,亲礼贤士夫。其家世居长洲尹山,并非外来移民,其家境也不会太富,最多只是一个中富人家。

四、沈达卿、沈伯凝应当就是沈旺、沈至

王行《半轩集》中,还有一组为沈达卿、沈伯凝、沈程、沈巽、张文源等人撰写的文字,其中沈伯凝系沈达卿子,沈程、沈巽为沈伯凝子,张文源为沈伯凝婿。这组文章并未提及沈万三,但杜琼所撰《王半轩传》有如此说法:“长洲周庄沈达卿,其父号万三秀者,赀雄当世,为礼聘于家塾。每成章,辄偿白金以镒。半轩概麾去曰:‘使金坞可守,则燃脐之惨无及也。吾言止如是,直何滥取多田翁为哉!’”

这就出现两个问题:一是杜琼谓沈达卿是沈万三子,是根据王行诸文附会出来的,还是确有所本?二是如果杜琼之言可信,沈达卿是沈茂或沈旺之一,还是沈万三另外之子?顾诚认为,沈达卿是否就是沈茂,依据现有资料还说不准。王颋推断,“旺”者所期,盖“达”,因此“达卿”乃是沈旺之字;至于伯凝,自然就是沈至之字。石雨对于王颋以“测字”办法确定沈达卿就是沈旺,表示强烈怀疑,认为这样的结论有一道坎:《佳声楼记》提到沈伯凝有三子程、巽、衡,而据“伯熙铭”可以确定沈至只有一子德全,两者显然对不上。

为便于读者参酌,亦将这组文章中与沈达卿家庭状况有关的资料摘录如下:

《清安堂记》:东阳沈达卿氏,居吴长洲之周庄。奕世以来,咸以勤慎敦愿处乡里,治生修业,日以优裕。至达卿,产益广,赀益饶,勤慎敦愿益甚,而浸文以饰之。他无所嗜,惟蓄经书子史古图谱法书名翰之迹,楼而庋之,籖轴汇列。暇则左右阅视,喜溢眉宇间……几席既安,子妇孙曾秩焉序进,问兴居,奉甘毳,怡怡翼翼,四世一堂,周旋而下上。

《彝斋记》:吴长洲沈伯凝氏,好学而勤于古,鼎彝尊敦之器,金石法书之迹,以至于图画象物珍异之玩,一见辄能别识,定其久近高下是非良否之自,湖海间号称好古博雅者,无不叹其知鉴。

《佳声楼记》:长洲沈达卿,予友也,志于教孙。其子伯凝也,勤于教子。从予游者,曰程,曰巽,曰衡,所谓孙若子也。

《沈文矩字说》:吴兴沈伯凝氏,严于教子,家庭之间,雍睦可观。仲子程既冠矣,方其冠也,请字于宾,曰文矩。

《沈文权字说》:姑苏沈氏,以雄赀巨族闻海内。有子名巽,字文权,简厚寡默。乃父伯凝谨于教子,命之从余游。

《立志》:长洲张生文源,年甫弱冠,动止如老成人。厥甫怡云处士爱之,惟义方是教。其外舅沈翁伯凝,又与予交累代,尝遣之学于予。

笔者认为,杜琼系苏州吴县人,生于洪武二十九年,与王行、沈达卿既是同乡,生活年代亦相隔不远,其说当有所本。细读上述文章及相关资料,沈达卿家境确实与沈万三家境高度吻合,而且可以将沈达卿与沈旺、沈伯凝与沈至对应起来。理由如下:

其一,《清安堂记》谓“东阳沈达卿氏,居吴长洲之周庄”,《佳声楼记》称“长洲沈达卿”,《彝斋记》称“吴长洲沈伯凝氏”,说明当时沈达卿一家的居住地,是苏州长洲之周庄。《沈文矩字说》则称“吴兴沈伯凝氏”,说明沈伯凝之祖先来自吴兴。这与沈万三家自吴兴徙居长洲的经历正好相符。至于《清安堂记》为何称“东阳沈达卿”,笔者尚未得到确证。据说世传沈氏谱牒中,曾提到沈万三远祖情况云:“我祖为梁仆射休文公裔,世居武康,后迁洛之汴邑。至唐,六十九世祖讳直者,累官宗伯、右丞。其仲子权,任工部郎中。及宋,大学士括子讳时昇者,为太常卿,从宋南渡,徙于嘉兴。”梁仆射休文公指梁朝文学家沈约,曾任东阳太守,“东阳”二字或源于此。

其二,根据《佳声楼记》《韪轩记》《沈文矩字说》《沈文权字说》以及《立志》,沈达卿之孙、伯凝之子程(文矩)、巽(文权)、衡,及其女婿张文源,皆曾跟随王行学习。王行确实曾为沈万三家门馆先生,两者情况吻合。

其三,从《清安堂记》所述其家盛况,可知应为豪富之家,《沈文权字说》亦明确说“姑苏沈氏,以雄赀巨族闻海内”。搜检明初保留下来的史料,当时“以雄赀巨族闻海内”的“姑苏沈氏”,尚未发现沈万三家之外的另一家。何况当时周庄规模不大,除沈万三家外,存在另一沈姓巨富的可能性极小。

其四,苏州素称人文渊薮,发家致富之后,便往往致力于提高家庭的文化素质。正德《姑苏志》描述顾阿瑛之风流文雅后,特地提到:“同时有沈万三及福山曹氏,亦以财雄于吴,而文雅不及。”沈万三之“文雅”虽然不及顾阿瑛,但特地写上这样一句,恰好说明沈万三亦已追求“文雅”。据“伯熙铭”描述,沈万三之孙沈庄,“好蓄书史奇玩,每清暇则出而陈之,坐若翁于堂上,俾家人具酒馔,伯熙与其兄献寿称觞,怡怡怿怿,一门之内,父子昆季蔼如也”。可知“好蓄书史奇玩”,是沈庄与其父兄的共同爱好。从《清安堂记》《彝斋记》看,沈达卿、沈伯凝皆好收藏图书及法书名翰和古器物,沈伯凝的鉴赏力还得到广泛赞誉。沈达卿、沈伯凝与沈庄的爱好,显然高度一致。

根据上述几点,笔者认为可以确定杜琼所言有据,沈达卿应当就是沈万三子。前面谈到,沈万三当有两子,而沈达卿不可能是其长子沈茂。一是如前所述,沈茂很可能去世较早或是迁徙外地。二是从年龄上说,依照通常情理推测,沈万三长子茂应当比沈万四次子汉杰年长一些。根据“汉杰铭”,可以确知沈汉杰生于元延祐七年。王行《清安堂记》谈到沈达卿自言:“今吾之年,甲子一周矣。”该记撰写时间不明,但《彝斋记》《佳声楼记》皆写明了撰写时间,分别撰于洪武十四、十五年,该记不会更晚。以洪武十四年沈达卿虚岁62岁计,回推当生于元延祐七年,恰好与沈汉杰同年,与沈茂年龄恐不相符。排除了沈达卿为沈茂,那么也就剩下一种可能:沈达卿乃是沈万三次子旺。

沈旺也只有两子,已知次子庄字伯熙,那么如若沈达卿就是沈旺,则沈伯凝就只能是其长子沈至。但据《佳声楼记》,沈程、沈巽、沈衡均为沈伯凝之子,而“伯熙铭”谈到“兄子德全舁榇归”,学者多认为沈至子名德全,两者似有不合,所以王颋认为所谓“兄子”可能是其堂兄之子,并推断沈德全乃沈万四长子德昌之孙。这种推断显然不太合乎情理,所以遭到石雨质疑。笔者认为,两者之间其实并无矛盾。因为《佳声楼记》谓沈伯凝勤于教子,“从予游者,曰程,曰巽,曰衡”,但并未说沈伯凝只有这三个儿子;而《沈文矩字说》明言“仲子程既冠矣”,可知沈程乃是次子,而沈巽、沈衡均是其弟,可见他还有一兄,此人可能就是沈德全。

《逆臣录》透露的信息,为推测沈达卿、沈伯凝父子其实就是沈旺、沈至父子提供了重要的佐证。该书“顾常招状”提到“先年间,与本都粮长沈旺、家人倪原吉、豪民王士荣结交蓝大人家陈火者,往来买卖”;“顾安保招状”提到“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十二日,有表兄沈德全与同家人倪原吉、沈子良回家言说”;而“倪原吉招状”谓其“苏州府吴江县民,系沈文矩家人”,倪原吉招供自己“同文矩常与蓝府来往”,并具体谈到“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内,蓝玉回京,是原吉同文矩前去拜望”。由此判断,倪原吉应是沈家一位资历较老、地位较高的家人,先后曾跟随沈旺、沈德全、沈文矩外出经营应酬。已知沈德全为沈旺之孙,沈文矩当亦如是。而根据《沈文矩字说》,沈至次子程字文矩,两者当为一人。换句话说,根据王行诸记,可以确定“沈达卿—沈伯凝—沈文矩(程)”这样一条世系;而根据《逆臣录》诸招状和“伯熙铭”,可以推出“沈旺—[沈至]—沈德全与沈文矩”这样一条世系。两者正好可以对应起来。

另外,弘治《吴江志》莫辕传中谈到:“姻家沈文度者,万三之曾孙也,有女许嫁陕西刘巡检。后文度死,家谪戍边,先生收养其女于家。”顾诚据此认为沈文度死于蓝玉案中,恐不确。陆采《冶城客论》谈到:“永乐中,万三之子文度,坐纪纲党被籍。”可知沈文度身死家戍,乃是永乐年间受纪纲案连累。王颋认为文度当为沈衡之字,“度”、“衡”文义上确有联系,其说或可成立。再者,前揭弘治《吴江志》提到顾学文连及“妻族沈旺、沈德全、沈昌年、沈文规、沈文矩、沈文衡、沈文学、沈文载、沈海,凡八人,皆万三子孙”(所列实为九人),此处所说“万三子孙”,似当理解为万三兄弟之子孙,因为沈海肯定是沈万四之曾孙。其中之沈文规,笔者怀疑即《半轩集》补遗《天放生解》的赠文对象沈生。该文提到“既式其名,又规其字”,可知这位沈生名式,字中有一“规”字。古人字多二字,其字当为文规。文中描述其家境云:“居吴长洲,年盛而质美性通,家饶赀而无绮纨靡曼敖惰之溺”;“方当安泰之时,承祖父之荫庥,受已成之基构”。这些均与沈家相符,但其血缘世系尚难究明,或亦为沈伯凝子。至于沈昌年、沈文学、沈文载,限于资料更是难以揣断。

顺便说明,顾诚谓“沈达卿在元末明初苏州(元平江)文人中颇有名气”,并举著名诗人高启《寄沈达卿校理》、杨基《雨中怀沈达卿、茂卿》、释道衍(姚广孝)《清安堂铭并序》为证。笔者还看到许恕亦写过《次沈达卿理问韵二首》。王颋谓顾诚“存在着将‘同字异人’作‘同字同人’的问题”,确有道理。细审相关诗文,除姚广孝《清安堂铭并序》系为长洲沈达卿而作,高启、杨基、许恕诗中所说沈达卿,皆与长洲沈达卿事迹不类,肯定另有其人,其身份在陈基《六柳庄记》中可窥见一斑:“槜李沈君达卿,起家儒林,敭历台省,由丞相掾擢拜南行台监察御史,寻执法行中书为理官。”槜李系嘉兴之古称。贝琼《存善堂铭》中,则提到“笠泽沈茂卿氏,扁其堂曰存善”。笠泽系松江之古称,此沈茂卿与杨基之赠诗对象,未知是否一人。

五、沈万三很可能活到了明朝

乾隆《吴江县志》谓“张士诚据吴时,万三已死”,但同时又收录不少沈万三在明初的传说。所以其说“万三已死”,只能当作传说之一种,至少不能当作证明沈万三死于明朝以前的关键证据。伯骅和顾诚援以为据的关键史料,是王行所撰“荣甫铭”,笔者在前文已论证过,沈荣与沈万三并无关系,所以这条证据不能采用。这样一来,实际上已没有坚实证据说明沈万三没有活到明朝;当然反过来说,也没有坚实证据说明沈万三活到了明朝。

笔者仔细研读“汉杰铭”和其他史料,觉得不能排除沈万三活到明朝的可能性。“汉杰铭”后半部分关于沈汉杰之家世生平,是根据萧放撰写、沈玠提供的行状撰写的,但前半部分内容显然得自刘三吾个人之耳闻,内容如下:

自予备官春坊词垣以来,日于班次拱听圣训,恒钱谷所暨,必首称吴中沈氏。国初,有万三公、万四公兄弟,率先两浙户家,输其税石者万,玉音嘉叹久之。复献白金为两者千五百以佐用度。上曰:“尔心诚忠,意诚厚,第系天下观望,万一人人相效,是启利原,一有不效,人必不自安。我今富有天下,政不少此也。”好语却之,不得,乃俾任所意造廊房楹者六百五十,披甲马军者千,务罄是金乃已,其诚至若此。嗣是厥家或被告讦,或旁累所逮,往往曲为肆宥。宸衷眷注,固多沈氏长者,亦以风厉天下也。

笔者认为,刘三吾称国初万三、万四兄弟率先输税,无论得自何人,都说明此事在当时广为人知。此时距离明朝开国时间很近,倘若沈万三早在明朝建立前就已死去,很难相信会产生此种传说,而且被郑重其事写入沈万四儿子的墓志铭中。再者,《逆臣录》“顾以成招状”谈到:本年正月顾学文前去蓝玉府邸,蓝玉正与教书先生王行在耳房内说话,见到顾学文,遂问:“这个是谁?”王行禀说:“是小人乡人沈万三秀女婿。”蓝玉一听十分高兴,“赐与酒饭吃饮,吩咐常来这里说话”。王行向蓝玉介绍顾学文,只提他是沈万三女婿,说明当时沈万三名气很大。如果沈万三在明朝建立以前就去世了,他在明初能否有这样大的影响力令人怀疑。此外,《贞丰拟乘》记载:“徐民望,字南溪,世居周庄。明洪武初,沈万山因事被逮,多所株连,人情汹惧,谓欲诛尽贞丰居者。南溪奋然欲拯此一方民,不避斧钺,叩阍哀请。太祖嘉其志,温旨慰劳,赐玺书五字云:‘尔是好百姓’,民得以全,由是世为粮长。”此条资料标明“见《徐氏家乘》”,当为徐氏家族传说,与“汉杰铭”“伯熙铭”透露的沈家屡受打击的信息也相符合。结合广泛流传的沈万三下狱流放等传说,沈万三活到明初,甚至曾“因事被逮”,确有很大可能。

此外,伯骅、顾诚等误认沈荣为沈万三子,并据沈荣年龄估算沈万三年龄,可能高估了不少。前面谈到,根据王行《清安堂记》估计,沈旺(达卿)大约生于元延祐七年;而根据“伯熙铭”,可以确知沈旺次子庄生于元至正七年,父子相差27岁。假设沈万三与其次子沈旺亦相差27岁,回推当生于元至元三十年(1293),明朝建立时只有75岁。对比一下沈荣、沈森、沈经三代的年龄差:沈荣生于元大徳十年(1306),沈森生于元天历二年(1329),父子相差23岁;沈经生于元至正二十年,与其父沈森相差21岁。沈森、沈经均为长子,与其父年龄差要小一些。沈万三家境豪富、妻妾众多,结婚不会太晚,长次子间隔应当也不会太长,假设沈万三与其次子旺相差27岁,还是有一定合理性的。即使年龄差更大一些,明朝建立时,沈万三恐怕也不会超过80岁。

如果沈万三活到了明朝,大约在明朝生活了多长时间呢?撰于洪武二十四年的“汉杰铭”,提到万三、万四兄弟率先输税,特地写明是在“国初”,即洪武初年。稍早几年的“伯熙铭”,谈到沈至兄弟“坐若翁于堂上”云云,而未提到其祖父,此时沈万三应当已不在人世。再往前说,《清安堂记》谈到:“几席既安,子妇孙曾秩焉序进,问兴居,奉甘毳,怡怡翼翼,四世一堂,周旋而下上。”所谓“四世一堂”,是指沈达卿及其子、孙、曾孙四代。该记撰写时间不晚于洪武十四年,此时沈万三当已去世,若有五世同堂之事,恐怕不会只字不提。笔者认为,入明数年后沈万三可能就去世了。

既然沈万三去世较早,恐怕亦未遭遇抄家流放。明朝建立后,虽然沈家屡遭敲打,但在蓝玉案前,其家并未出现家产被抄、家人遭流的迹象。上海夏宗显卒于洪武十二年,宋濂为其所撰新圹铭中谈到:“国朝有天下,患吏之病细民……于是以巨室为粮长,大者督粮万石,小者数千石。制定而弊复生,以法绳之,卒莫能禁。是时惟苏之沈氏,以奉法称。天子亲召与语,赐之酒食,时减免其田赋,名闻四方。”文中所说“苏之沈氏”,与“汉杰铭”相互印证,可以确定就是沈万三家。从宋濂特地赞其“以奉法称”看,直到此时,沈家应当尚未遭遇抄家流放之事。洪武二十一年,沈万四孙沈玠被擢为户部员外郎,次年与同时受官的一批富家子弟,于华盖殿奏曰:“臣等田地家财,都是上位保全底,又蒙赐俸,难以消受,敢辞。”“汉杰铭”亦记沈玠辞禄曰:“念臣一门,自国初到今,屡蒙恩宥,得保有妻孥田庐。”说明直到此时,沈家财产仍然得以保全。洪武二十三年,沈家宴请从南京归来的莫礼,极其奢靡豪华,以致莫旦发出这样的感慨:“乌乎!一钗七十万钱,前辈以为妖物,与祸相随。今观沈氏之富,岂止一钗七十万而已哉,其受祸宜也。”莫旦还明确说沈家覆亡是牵入蓝案所致:“洪武末年,坐蓝党籍没家产,父子兄弟俱坐极刑而死。”

总之,洪武十四年以前沈万三当已去世,下距其家被抄最少已有十几年。世上流传的沈万三被抄家流放的故事,可能是把其后裔的一些事情附会到他本人身上,这在民间传说中也是很常见的现象。

六、沈万三家之居住地与户籍

在研读相关史料的过程中,笔者发现,关于沈万三家的居住地和户籍,其实也是一个有待探讨的问题。沈万三家的居住地,大家公认在今江苏省昆山市周庄。这个周庄,当时隶属于苏州府长洲县,具体地点在苏台乡贞丰里二十六都。

沈万三家居住在长洲周庄,确实有非常充足的历史证据。其一,“汉杰铭”谓沈祐“始徙今姑苏长洲之东蔡村”,即东垞。毗邻之银子浜,相传为“沈万三之园”;东庄地则为沈万三“积粟处”,故又名东仓,“东通住宅,西接银子滨,园亭仓库,相为联络”。这些地点,均位于长洲周庄镇。其二,“伯熙铭”谈到:“曾大父祐由南浔徒[徙]长洲,见其地沃衍宜耕,因居焉。大父富嗣业弗替,尝身帅其子弟力穑事,又能推恩以周急难,乡人以长者呼之。”从这种表述看,沈祐迁居长洲后,沈万三一直生活于此,并未再向远处迁徙。“伯熙铭”谓沈庄葬于“长洲二十六都影邨羔景字围之原”,二十六都正是周庄所在地;道光年间,确实在周庄镇东北颖村羔景字圩发现了沈庄墓志铭。其三,王行为沈万三子达卿所撰《清安堂记》,非常明确地说:“东阳沈达卿氏,居吴长洲之周庄。奕世以来,咸以勤慎敦愿处乡里,治生修业,日以优裕。至达卿,产益广,赀益饶,勤慎敦愿益甚,而浸文以饰之。”可见直到王行撰文时,其家几代一直居住在长洲周庄。其四,与沈万三同时同里、“世居周庄”的徐民望,其本人及后代墓地在严字圩东浜,亦可为沈万三家居长洲周庄之旁证。

根据这些资料,沈万三家居住在长洲周庄,应无可置疑。然而,弘治《吴江志》又有如此说法:“沈万三秀宅,在二十九都周庄之上。”当然该志也认可沈万三是长洲人,特地解释说:“万三,长洲人,富甲江南,名闻天下,田宅跨各邑,故吴江有是宅也。”沈家拥有数量浩大的田地,在田地较为集中的某些地方建立住宅,以方便收租管理,也是可以理解的。但令人奇怪的是,吴江县二十九都沈宅所在地,也叫周庄。查弘治《吴江志》所绘“疆域之图”,此周庄所在的二十九都,距离黎里镇较近,与长洲周庄相距数十里之遥。那么,这就产生了一个问题:沈万三及其子孙,究竟住在哪个周庄?

光绪《周庄镇志》编者显然注意到这个问题,在“沈万三宅”条下特加说明:“按,东垞在镇之东偏,过一水即青浦界,距镇西之属吴江者尚三里许。《吴江县志》载万三宅在县之二十九都周庄,盖误。”不过,轻轻两个字“盖误”,显然难以使人信服。弘治《吴江志》作者莫旦,其祖先与沈万三家有两层婚姻关系,对沈家情况应当比较了解。该书著录“沈万三秀宅”时,特别谈到:“今六世孙洪,字雄仲,仍居旧址,工书法,士林重之。”从“仍居旧址”可知,当时沈宅旧址尚存,莫旦绝非道听途说。

相关文献显示,吴江县二十九都确有周庄。其一,弘治《吴江志》“乡都”部分详细列举了乡都区村名称,二十九都包括4区33里11村,其中一村名南周庄。其二,《三吴水考》记述“吴江县水道”云:“又有牛场泾、任家湾、西潘、江泽、墩头、卢里、沈舍、蛇垛、东胜、太平、万家、北朱、东长翁家、梅家、戴家、八十亩、泾塘、沈张、头溪、西云诸港,属二十八都;北周庄港,则属二十九都。俱北行入蔓莱洲、金村、白荡等湖。”据此二十九都可能还有一个北周庄。其三,《江南经略》列举“吴江县备寇水陆路”时谈到:“由胜墩、黎里、周庄、金泽而绕出淀山湖、泖湖之南者,其南路也。”并记述嘉靖三十五年(1556)该县遭寇掠事云:“贼掠吴江东南诸镇。零贼六十余人,突至牧犊、潭历、汾湖、周庄,所过焚掠,望平湖而去。”此周庄位于吴江县东南,而且距黎里不远,当即二十九都之周庄。

更确凿的证据,来自朝廷颁布的蓝玉案审讯记录《逆臣录》。兹将相关资料摘引于下:

“顾以成招状”:一名顾以成,即学文,系苏州府吴江县北周庄正粮长。

“顾常招状”:一名顾常,苏州府吴江县二十九都粮长。逐招于后:一招先年间,与同本都粮长沈旺、家人倪原吉、豪民王士荣结交蓝大人家陈火者,往来买卖。

“顾安保招状”:一招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内,有本县二十九都粮长袁祐,为因在京纳粮,就行交结蓝玉谋逆。……一招洪武二十六年正月内,本县粮长沈昌年送段子三百匹、银子一千四百两,与蓝玉交结。

“倪原吉招状”:一名倪原吉,苏州府吴江县民,系沈文矩家人。

《逆臣录》各犯人招状,所言具体情节未必可信,但籍贯信息应是真实可靠的。前揭《大诰续编》也谈到顾常、陆仲和均为吴江县粮长,可与《逆臣录》相印证。从“顾常招状”可知,沈万三子沈旺与其亲家翁顾常,皆曾担任吴江县二十九都粮长,而沈万三婿沈学文则担任吴江县北周庄正粮长。“倪原吉招状”称其为吴江县民,又谓其系沈文矩家人,则沈文矩应当也隶籍吴江。“顾安保招状”提到“本县粮长沈昌年”,则沈昌年也是吴江县人,而且可能也是二十九都粮长。此外,弘治《吴江志》记述了顾学文牵入蓝案原因的传说,其中谈到:“吴江有陈某者,同里镇人,洪武中为序班。一子呆戆无取,妻梁氏,国色也,且知书,善吟诗。沈万三家赘婿顾学文,同邑周庄人,知而慕之。因充粮长,舟行往来,常泊其家。”因同里镇隶属吴江县,文中所说“同邑周庄”,当然是指吴江县周庄,而这恰好与《逆臣录》顾学文招状谓其为“吴江县北周庄正粮长”相合。可以说,这些招状及相关资料显示,沈万三子孙及其姻亲顾常一家,皆为吴江县人,而并非长洲县人。

那么,是否存在这种可能性:居住长洲县周庄的沈旺及其子孙,被安排到吴江县二十九都担任粮长?笔者检阅相关史料,觉得这种可能性基本不存在。其一,洪武前期,确实有让非本地人担任粮长的现象,《大诰三编》中谈到:“本以大户为粮长,掌管本都乡村人民秋夏税粮。其官吏见法正且清,难为作弊,却乃设计乱法。其乱法之计,将粮长不许管领本都乡村纳粮人户,调离本处,或八九十里、一百里,指与地方,使为粮长者,人户不识,乡村不知。其本都本保及邻家钱粮,却又指他处七八十里、百十里人来管办。务要钱粮不清,田地不真,易为作弊,如此扰害细民。”可知朱元璋设立粮长的本意,是让本都大户掌管本都税粮。有些官吏为了徇私舞弊(也可能是因为有些都区找不到能够充任粮长的富裕大户),曾指派本处大户去他处担任粮长。朱元璋发现这种情况,予以严厉斥责。可以设想,即使沈家曾经遇到这种情况,洪武十九年颁布《大诰三编》后也不可能延续下来。其二,更重要的是,当时征收赋税,皆以县为基本单位,粮长编佥亦然,绝不可能出现以此县大户充当彼县粮长的事情。因此可以断定,就黄册户籍而论,沈万三家及其女婿顾学文家,皆属吴江县而非长洲县。

这样,就出现了一个矛盾:沈万三家的居住地,说是长洲周庄抑或吴江周庄,似乎都有充分的证据。依据目前掌握的资料,笔者还无法做出明确的判断,只能提出一个假说:沈祐最初的迁徙地,确实是长洲周庄附近的东蔡(垞)村,沈祐及其两子在这一带经营农业和工商业,甚至还可能从事过海外贸易,家境很快富裕起来,需要购置大量田地。周庄一带水网密布,土地有限,沈家不得不向外扩展,成为“田宅跨各邑”的大地主。其中吴江县二十九都一带,是沈家田产比较集中的重点区域,于是沈家在此也建立了宅第。或许是一个巧合,更可能是沈家有意沿用了老家的地名,其第宅所在地也叫周庄,又称南周庄。沈家的黄册户籍,就隶属于吴江县二十九都,所以有数人担任该都粮长。不过,因长洲周庄一直保有其家祖宅,沈家人也常在此居住,甚至死后也要埋葬于此,所以王行等人皆视其为长洲人。杨循吉《苏谈》提到:“万三家在周庄,破屋犹存,亦不甚宏壮,殆中人家制耳。”若此说可信,则长洲周庄之第宅,与其家富裕程度不太相侔,可能就是因为其家并非这一处宅第,并未在此全力经营。

必须强调,上述假说还缺乏相应的史料佐证,之所以大胆提出来,是希望引起相关学者——特别是有条件进行实地调查的当地学者——的兴趣,共同努力解决这一疑难问题。

七、结语

根据上述论证,笔者认为可以得出如下几点假说性的判断:

其一,王行为居住长洲尹山的沈富及其后裔撰写的几篇墓志铭,被很多学者视为了解沈万三及其子孙的关键史料,其实这些墓志铭与沈万三家族没有任何关系。这个沈富,只是碰巧与居住周庄的沈富(万三)同名,两者并非一人。

其二,王行《半轩集》中提到的沈达卿,应当就是沈万三的儿子。除杜琼在《王半轩传》中有如此说法外,仔细揣摩王行为沈达卿及其子孙所撰诸文,所述家境情况与沈万三家高度一致。另据《逆臣录》,沈家的老家人倪原吉曾先后跟随沈旺、沈德全、沈文矩出外经营办事,并综合考虑其家族成员情况,可以初步确定沈达卿就是沈万三次子沈旺,而沈伯凝就是沈旺长子沈至。

其三,沈万三并未在张士诚据吴时去世了,明朝建立后,他和弟弟沈万四积极投靠新朝,率先输纳税粮,曾得到朱元璋的称赞。但朱元璋统治政策的一个重点,就是打击豪民富户,所以沈家曾屡遭打击,沈万三本人可能也曾被逮下狱。但这些打击都不是毁灭性的,沈家依然过着十分奢华的生活。沈万三入明数年后可能就去世了,他本人应当并没有遭遇抄家流放。直到蓝玉案爆发,沈万三后裔大多被牵连其中,沈家才遭到彻底破败的命运。

其四,沈万三父沈祐的迁居地,肯定是长洲县周庄附近。但沈家很快发财致富,成为“田宅跨各邑”的大地主。其中吴江县二十九都,可能是沈家田产较为集中的地方,沈家在该都周庄也建有宅第。换句话说,当时苏州府长洲县二十六都和吴江县二十九都皆有周庄,沈万三家在两个周庄都有宅第,但其家的黄册户籍应是隶属吴江县而非长洲县。

[原文载于《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3期,作者:高寿仙,系北京行政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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