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代经济史研究的时下困境中重读斯波义信


《宋代商业史研究》,【日】斯波义信著,庄景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启真馆2021年5月出版,543页,108.00元

《宋代商业史研究》,【日】斯波义信著,庄景辉译,浙江大学出版社·启真馆2021年5月出版,543页,108.00元

斯波义信先生的《宋代商业史研究》1968年出版,在国际汉学界久负盛誉。该书中文版出版一波三折,1986年由厦门大学庄景辉先生译成中文,十年后在台湾出版繁体字版,今年由浙江大学出版社出版了简体字版,距该书首次出版已三十三年。《宋代商业史研究》出版无疑代表了至1960年代宋代经济史研究一个新的高峰,充分吸收了1960年代及其以前的学界相关成果,其中包括中国内地经济史研究的最新动态,如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研究等,在议题、路径、理论、视野等方面综合地反映了当时中国经济史和宋史研究,特别是当时日本学界的深度和广度。该书在中国经济史学和宋史研究学术发展史上的地位已有公论,毋需赘言。

三十余年来,《宋代商业史研究》论及的航运、市场、城市、商业资本、商人等问题的具体研究取得了新的进展,但置于今天的宋史研究,尤其是宋代经济史研究现状中观照,作为一部学术经典,该书仍有重要的启迪意义。三十多年来,学界对该书的评介已甚多,对该书的结构思路、学术创新、史料运用和卓越识见都作了全面的评述,该书中文版译者庄景辉先生1997年就在《海交史研究》上发表了专文,以“全面、深入、开拓性”评价了该书的成就和地位。本文不再赘述该书的基本内容,试图结合目前宋代经济史研究状况,略谈该书在三个方面的启发意义,一是如何认识“唐宋变革”和“唐宋变革论”,二是如何树立宋代经济史研究的整体意识,三是如何通过专题研究探索和认识历史原理,希望有助于帮助我们突破时下常议的宋史研究困境,即如何反思“唐宋变革论”,如何超越平面研究而引向深入,如何通过细读精研把握整体的宋代、体悟历史原理。

斯波先生是唐宋变革的主张者,《宋代商业史研究》深入地讨论了唐宋变革在商业领域的表现及商业对唐宋变革的作用。“唐宋变革”在中国内地学界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的很长时期成为一个热门议题,“唐宋变革论”也成为唐宋历史研究,特别是宋史研究中被普遍运用的理论框架。其对启发宋史研究的新议题,深化对若干问题的讨论,长时段认识宋代的历史定位等,无疑产生了诸多积极作用。另一方面,“唐宋变革”和“唐宋变革论”被泛化和过度使用,又引起学者们的忧虑和反思。忧虑和反思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一是“唐宋变革论”的宋代“近世”转型说及其背后的寓义,包括其初始所寓含的政治目的,二是“唐宋变革”和“唐宋变革论”被作为不证自明的公理,不加辨析地运用,甚至成为什么问题都可以装的“框”。前者是“唐宋变革论”这一理论自身需要反思的地方,后者是研究者将这一理论教条化的现象。宋代的“近世”转型,即唐代属于中古,宋代以后属于近世,是内藤湖南提出“唐宋变革论”以后日本学界这一理论的核心内容。反思这一理论对推进宋史研究无疑十分必要,且这些反思对重新思考宋史研究的理论、取径和方法发挥了积极引导作用。

但是,唐宋之际历史发展的诸多方面发生了显著变化,某些方面的变化表现出质的变革,总体上表现为历史变革期,这些又是基本的共识,因而研究这些新变的表现、轨迹和影响,是宋史研究的重要内容,也是更好地认识和把握宋代历史特点的重要途径。那么,如何才能客观、深入地揭示这些变化及其影响,认识这些变化的性质呢?《宋代商业史研究》为我们提供了启发。斯波先生一方面认为宋代商业领域出现了多方面变革,另一方面又指出这些变革仍有其局限性,不宜过高评价其性质和影响。该书对商业领域唐宋变革的阐释以两个核心要素,即远程商业和特产品市场为线索展开论述。前者是基于宋代航运业的新突破,克服自然障碍,联通了全国范围的跨区域贸易。后者是基于农业生产力、商品经济和交通运输发展的交互影响,推动广域的社会分工,形成特产品生产的地方性集中和互补性交换。在远程商业和特产品市场发展的背景下,宋代城市形态发生了重要变革,市制瓦解,城市经济有了新的构成形态和运行原理;具有完善的等级结构,联结城市和农村,整合不同地区的全国市场正式形成;商业运行机制发生了重要变革,商人和商人组织进一步发展,经纪业繁荣,出现资本与经营分离、结合的多种经营方式,把具有不对称性和不透明性的市场联结了起来,实现了不同资源的市场整合。这些变革使宋代经济表现出不同于唐代的新特点。

《宋代商业史研究》一书并不认为唐宋变革是把唐和宋分割成不同社会性质的变化,宋代并没有因为这些显著的变化而进入所谓全新的“近世”社会。作者认为唐宋的变革仍然是前近代阶段的变化,其具体的表现一是市场资本仍停留于商业资本而非产业资本,是消费性,而非生产性;二是与明代以后相比,市场分工、货币经济、经纪业务专门化等仍然有限,封建的旧式隶属关系依然明显,只是商业经营技术发展的萌芽时代;三是交通运输仍以官运为主,城市经济仍具有政治性,资本仍表现出经营的垄断性和政治的寄生性,特别是市制瓦解后的新型城市中,上层市民阶层仍具有政治寄生性质,市民财产不得不与特权阶层相结合。因而,唐宋变革只是在前近代和前资本主义背景下的变革,难以产生新的生产力,不能夸大其解放力和创新力,对其具有的开放性和解放力不能过高评价,与其片面地解释为“解体的”“解放的”,倒不如说是“构成性的”和“相互制约的”。《宋代商业史研究》使我们在反思“近世”论的同时也进一步思考如何据于实情认识宋代历史的新变。而这一基本判断源于其通过商业对宋代社会内在机制和运行原理的深入探寻。

《宋代商业史研究》给我们的另一启发是树立学术研究的整体意识。学术研究“碎片化”是近年来反复争论的问题。所谓“碎片化”问题并非否定深入研究具体问题的学术意义,而是提倡局部与整体、个案与一般的有机结合,相互体现。这当然也是宋史研究的困境。学者们提出的宋史研究的另一个问题就是“平面展开”式的研究几近穷途,如何将研究引向深入,重新出发。在《宋代商业史研究》涉及的行业史研究领域中的常见现象是关注农业、手工业、商业自身发展脉络,虽然清晰地梳理了行业发展轨迹,却缺乏对社会经济整体系统相互联动的关照。《宋代商业史研究》讨论的宋代商业不是作为独立于农业和手工业以外的行业,而是作为社会经济结构组成部分,是其中最具活力、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经济部门。这样的商业史是与社会经济各领域密切关联的商业史,其研究的逻辑始终是探讨商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以及不同人群间的联系和互动,阐释商业如何影响和牵动社会经济的发展。

首先,商业激发了不同行业间的互动和转化。一是促进了农业和交通运输业的交流,宋代交通运输业空前发展,成为一个独立的社会经济部门,将大批农民集结于交通运输业;二是促使农业衍生出多种商业形式,随着商品经济的扩大,仓库、旅店业、运输业、经纪业和高利贷资本、金融业,逐步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形成了特殊的专门行业,最后集中到交通和商业繁荣的大都会;三是形成特产品的分工关系和生产集中,推动了农业商品化,从粮食、丝织品、纸张到茶叶、砂糖、蔬菜等日常生活多种用品和原料都形成了特产品的地方性集中出产和互补性交换,一些重要产品生产的各环节都卷入了市场,成为地方性、全国性,乃至国际性流通品;四是生产的发展和不同产品产地的形成,推动了农业和手工业的分离,地区间分工进一步发展,从而推动农村融合到了全国性市场。

其次,商业发展改变了城乡关系,加强了农村和城市的联系。村市、市镇、州县城市构成的市场等级结构将城市和农村纳入统一的市场体系。因为商业城市的牵引和农村生产的发展,农村内部自发地产生了许多市场地和半农村城市,经营客栈、仓库 、旅店等设施,成为局部地区流通网的联结点,按照农村市场地—半农村城市(镇、店、市)—中小城市的发展过程,不断产生农村城市化,出现新的城市。同时,城市和农村的经济联系更为紧密,农村的财富和以富民为代表的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随着城市人口的集中化、富裕化和手工业的发达,城市人口对副食品和手工业原料的需求也提高了,在城市附近和交通条件有利的地区蔬菜和原料栽培发展起来。市区的扩大和近郊的发达,农村和城市的在商品流通过程中产生了新的分工关系。

再次,商业给宋代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关系赋予了新的含义。宋代从流通所得到的财政收入不断增加,商税、专卖成为财政重要来源,货币、信用、和市、和买对于国家财政供给和经济运行日益重要,国家的财政供给不再是脱离于商业活动的贡租关系,因而保障流通和不重困商人成为国家的基本政策,对盐场、酒坊、商税场等调节其人口和距离,使市场存在下去并保障官府课税。市场流通对国家的重要性日益显著,但其对中央和地方的意义也有差异,商税收入有很强的地方税性质,随着地方财政的困难,地方政府趋向于不断增设税场,这加重了民众的商税负担,也阻碍了市场流通。从中央的立场,需要保障流通,以推动社会经济和国家机器运行,维持社会安定,因而常减并税场,免除日常用品课税。中央和地方在商税征收上出现了保流通和重征敛的矛盾。同时,禁止滥增税场也牺牲了买扑坊场的地方士家土豪的利益。从上述可见,《宋代商业史研究》所揭示的是与社会经济整体系统浑然一体的商业发展史,阐释了商业在社会经济整体系统中如何发挥其极为重要的作用。

探索原理是《宋代商业史研究》最重要的目标。斯波先生在该书初版序言中说,该书意在“求得史实考证与历史理论考察的统一,试图由一定的历史条件所具有的最大限度的合理性的解释转向对原理的探索”。历史发展到宋代,商业与传统中国官僚制国家的关系有什么变化?商业,包括商人资本、营利活动、货币经济等的作用如何评价?是过去认为的“那种伟大时代的解放力”,还是“由该社会结构的组成决定”?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即是“对原理的探索”。

《宋代商业史研究》从商业的视角揭示了宋代经济的体制、结构、机制和观念都出现了新的变革。因商业对国家的重要意义,宋代建立了设于全国的州县治所、镇、市等地的商税务、商税场,从而形成全国的关税组织。课税的原理发生了变化。一是宋代因城市经济形态的变革,该书对宋代城市的讨论重点不是城市制度,而是城市经济形态,并指出,市制时代不可能成为重要收入来源的城郭内市以外的土地、房屋在宋代成了工商业的源泉,国家开辟了与乡村两税相区别的、以屋税、地税为主体的“城郭之赋”,是与农村土地不同的课税原理;二是课税对象还包括了农业用地以外的营业和商业活动资产;三是对家业实力之类的非农业性营利,不问城市、农村一律课税。这些原理既有对唐代两税法以后征税依据从人丁转向财产的继承,更多的是宋代出现的新变化。

该书认为,商业发展推动的宋代社会经济一个重要的结构性变化就是全国市场的形成。斯波先生以施坚雅等级网络理论阐释宋代市场结构,即村市、镇市到州县城市的市场体系。宋代形成了多层次的市场结构,既有步担商交易的狭窄但有完善的生活周边的市场圈,也有客商支配下的客商市场圈,并存的同级市场圈和不同层级的市场圈由牙人牙行联结起来,构成了城市、市镇、村市的多层次的市场网络,从而在内在结构和地域范围上都表明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宋代市场史研究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一度成为热点,从区域市场史和城市史的角度对宋代市场等级结构作了更为细致深入的讨论,在宋代是否存在全国性市场问题上或有不同观点,但市场等级结构的形成为宋代经济运行提供了新的机制这一基本认识与《宋代商业史研究》是一致的。

商业推动的宋代社会经济的另一个结构性变化是城市社会的阶层分化。城市具备了作为工商业基地的条件,吸引商人、富民和农村各阶层向城市集中。人口和财富向城市的集中进而使城市地价上涨,比起直接投资于商业,向城市土地的投资更为安全和踏实。由于经济和社会分化形成了城市资产阶层和下层社会。城市资产阶层依靠昂贵地租收入积累财富,成为城市地主,或在工商业、金融业、运输业、仓库业投资增值财富。城市下层民众隶属于富裕阶层,依靠向后者贷款经营零星职业来保障生活。不仅财富占有上有贫富之别,商品的社会机能也有差别,地主的商品和农民的商品不是统一的。如,优良的稻米晚稻粳米成为官员和城市上层的食品,廉价的占城稻、早熟稻米成为中间阶层以下的食用米。为了满足市场的需求,油脂制品业也开始分化为向城市流通的油和向乡村流通的油。

商业也推动了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改变,突出地表现在雇佣、合资、经纪成为交通运输和贸易活动成熟的经营形态和运作方式。交通运输业既有船主直接经营,包括合股船主的直接经营,也有船主雇用代理人(船长)经营,还有将船舶租赁给他人经营。北宋中期以后,官府的运输也由主要以官船自营而逐步转向以和雇民船为主,加深了对民间运输组织的依存。在出资方式上,产生了多种形式的连财合本,以及出资与经营的分化组合。运输契约也因而发达,宋代的雇船契成为元明的惯例。商业贸易中上述经营方式得到更普遍的运用。出现于唐宋时代的表示生计能力的“经纪”“干运”等用语因商业的发达、商业方式的多样化、出资与经营的分离而转为管理、经营,乃至商业经营的含义。商业发展需求和各区域市场的分散孤立性、复杂性、市场关系的不透明促进了经纪组织的显著发展。随着全国市场的形成,在各区域间的交易上起媒介作用的经纪商业也繁荣起来。既有牙人及其组织牙行,也有兼具旅馆、仓储、推销等机能的经纪批发商。他们不仅斡旋于买卖双方,还成为他们与官府的桥梁,不仅出现在商业领域,也出现在赋税缴纳等多个领域。而连财合本的经营方式在国内商业和海外贸易中更是普遍出现。资本和经营相互分离又相互结合,使更多的人卷入市场,也实现了不同资源的市场整合,将农村和城市、不同阶层、不同行业、不同地区,包括海外的不同人群联结起来。

作为商业发展的一大影响,宋代营利观念兴盛,经营牟利成为社会风气。该书特别讨论了福建社会风气的变化,交换经济的渗透,追求利益成为农工商各阶层的普遍风气,扩大了奢侈之风,社会分化更加明显,农业生产更多转向商品性生产,即农业商品化,出海经商之风盛行,特别是海商成为福建商人的代表。福建社会不同阶层,包括以经商为副业的下层民众广泛如此,即该书所引宋人的说法“凡人情莫不欲富,至于农人、商贾、百工之家,莫不昼夜营度,以求其利”。社会分化和商业繁荣,使人们通过经营追求自己财产的增值,“岂肯闲着钱,买金在家顿放?”而且人们认识到“分而富”“全而贫”的道理,只有通过分利才能实现更大的富有,自己独占经营反而难以大富。福建商人和商业的兴盛、社会观念的变化既有地域性,又是新现象。这些观念反映了宋代社会在商业繁荣催发的新变化,人们的观念超越了自给自足的农业思维,形成了与远程商业发达、全国市场形成、生计多样化的宋代经济环境相体现的新取向。体制、结构、机制和观念等新变的综合考察,使该书的论述穿透了历史表象,揭示出宋代社会经济运行不同于前代的新原理。

《宋代商业史研究》出版的三十多年来,其所论及的一些具体问题的研究已经有了新的进展,有些方面提出了不同于该书的观点,如唐宋城市是否表现为坊市制到街巷制的简单演进轨迹,宋代是否已形成全国性市场,宋代粮食贸易是否有了普遍的跨区域流通等,也有些具体问题的研究更为深入细化,如宋代城区外溢和城市空间、航运业及其对宋代社会的影响等。但是,斯波先生在《宋代商业史研究》中表现出的在唐宋变革中认识宋代商业,并将商业归于其所属社会经济系统进行考察的整体意识,探讨商业与社会经济诸领域互动和联系的综合视野,对宋代社会经济运行机制和内在原理的追寻,个案与整体、实证与理论的有机结合,对任何时期、研究任何问题都具有重要的启迪意义。作者对史料的穷搜精析和力透纸背的解读,是细读全书尤应深加体悟之处,作者的卓越识见和对表象的穿透,正是以此为基础。如何深化和推进宋代经济史研究,时下最常说的关键词就是“关系”“过程”和“整体”,其中的精义莫不涵括在斯波先生这部学术经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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