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犹太方舟计划”:同病相怜,同忧相救

纳粹德国掀起反犹浪潮后,大量欧洲犹太难民外逃。当时,一些国家提出了形形色色的安置犹太难民计划,然而,重庆国民政府在西南边区划定寄居区安置犹太难民的计划却鲜为人知。

犹太难民水深火热

早在纳粹德国掀起反犹浪潮之初,中国人民就十分关注欧洲犹太人的命运。1933年5月11日,纳粹分子策划了“清剿犹太文化”行动,以宋庆龄为首的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向德国提出了强烈的抗议:“对犹太人的迫害以及反犹暴行是人类与文化倒退到中世纪和帝俄的最黑暗日子的征象。”上海犹太复国主义协会机关报《以色列信使报》还报道了此事,并为此表示感谢。

1938年“水晶之夜”反犹狂潮后,惊恐不定的欧洲犹太人大量外逃。但是,标榜“自由、平等、博爱”的西方国家冷漠对待危在旦夕的犹太人。他们在法国埃维昂召开会议专门讨论犹太难民问题,但是英、法、西、葡、荷等与会的32个国家几乎持同一态度,以种种托词表示难以收容众多犹太难民。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国家还出台了各种限制接收犹太难民的政策。

国民政府“犹太方舟计划”:同病相怜,同忧相救

水晶之夜(又叫帝国水晶之夜、碎玻璃之夜 、十一月大迫害),指1938年11月9日至10日凌晨,希特勒青年团、盖世太保和党卫军袭击德国和奥地利的犹太人的事件,该事件标志着纳粹开始对犹太人进行有组织的屠杀。

当西方国家拒绝接纳挣扎在死亡边缘的欧洲犹太难民时,同样遭受日本侵略,感同身受的中国人民却对犹太民族深切同情,并伸出了援助之手。中华民国驻奥地利维也纳总领事何凤山博士冒着生命危险为犹太难民办理“生命签证”。此外,中国上海还有一个得天独厚的条件,即它是一个不需要签证就可以自由进入的城市。这无形之中为慌不择路的犹太难民大开了方便之门。1939年1月起犹太难民平均每周以一千人的规模涌向中国上海,使得上海的犹太人总人数一度高达三万五千人左右。仅上海接收的犹太难民比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南非和印度接收的犹太难民的总和还要多。

国民政府“犹太方舟计划”:同病相怜,同忧相救

随着大量的犹太难民涌入上海,上海租界“苦于无法容纳,正计划限制人口之法”,尽管中华济难总会等慈善机构几次为他们募捐,英、美、法等国驻沪领事馆迫于侨民压力,也提供了一些帮助,但这都是杯水车薪,安置犹太难民工作显得越来越困难。于是,上海租界当局准备采取措施限制犹太难民进入上海。犹太难民的境况引起了租界内外各界人士和中国民众的广泛同情,也引起了重庆国民政府的高度关注。一项计划提上议事日程,那就是为犹太难民设置一个庇护所在,为他们打造一艘“诺亚方舟”。

孙科提议“犹太区”安置难民

身在陪都重庆的中华民国立法院院长孙科密切关注着事态的发展。此时,“英国欲以巴勒士坦为犹太人建一永久之所”,虽然“引起当地阿拉伯人激烈之反对,乱事至今未戢”。但这给了他灵感,能否在中国划定一块特区作为犹太人寄居区域,“以容纳穷无可归之该国人民”呢?经过深思熟虑,1939年2月17日,孙科在国防最高委员会第一次常务会议上提议“在西南边区划定犹太人寄居区,以容纳穷无可归之该国人民”。

国民政府“犹太方舟计划”:同病相怜,同忧相救

孙科

孙科认为提案的理由是:一、“联合并援助弱小民族,为总理遗教所规定”,孙中山先生曾多次表达对犹太民族的同情之心;二、“就对英而言,援助犹人,可以增进英国一般民众对我国之同情。”认为当时英国的远东政策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犹太巨商和银行家的影响;三、“就对美而言,美国援犹运动,近已独占全国人民之注意,援华运动受其影响甚巨。”对犹太人的援助,可以使得美国民众援助中国。四、“就建设前途而言,犹太人财富丰盈,人才尤夥,若能结其好感,得其协助,实足为我莫大之臂助。”孙科还提出了安置犹太难民的具体办法:一、在西南边区,接近国际路线之处,划定若干方里,为犹太人寄居区域。二、由中央制定中央及地方接管长官,组织委员会,负责筹划该区域建设及管理事宜。三、由上述委员会负责发动国内外有地位、有声望之犹太领袖,一致响应并参加推进此项计划。四、另设犹太失业技术人员登记机关,尽量介绍其专门人才为我后方建设各部门之用。

对于孙科的提案,国民政府国防最高委员会显得极为重视,很快“经决议原则通过,交行政院筹议进行办法候核”。3月9日,国民政府发出第十六号训令,令行政院立即办理此事。孔祥熙遂组织内政、外交、财政、军政、交通等五部研商,经行政院第四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于4月22日拿出一项方案,送达国防最高委员会。

方案认为对来华的犹太难民的处理应该分为有国籍和无国籍两种。对于有国籍的犹太难民,由于他们“保有本国国民之权利与义务,欲来华,必以某国国民之资格,其入境手续及入境后之居留地点可照现行条约及惯例办理”。而无国籍的犹太难民,由于情形特殊须特殊处理。对于他们入境前的协助问题,凡是国联的救济机关和世界著名的慈善团体,认为品行端正而确为无国籍的犹太人(当时国际上一般团体都非常同情犹太人,得到这种认定是一件极为容易的事情),中国驻外使馆可以给予特别的护照,准许他们进入中国国境。但是他们首先必须保证入境后遵守中国法律,不做任何政治活动或主义宣传,否则政府将把他们驱逐出境。对于他们入境后的居留问题,则规定:“无国籍之犹太人入境后,应该暂时寄居在中国的通商口岸,不得进入内地。如果他们想加入中国国籍,可以按照中国的现行法律加入中国国籍,入籍后与一般国民享有平等的待遇,绝不因种族与宗教差别而有所歧视。”同时,对那些入境的无国籍犹太难民还给予职业介绍的帮助。

对于安置犹太人定居之地,内政部提出了两条意见:一、选择云南腾越地区的河口商埠较合适;二、由我国政府为犹太人修建寄居之所。而外交部却提出一些反对的理由:犹太人刻苦耐劳,善于经商,划定区域过广,初期固然容易管理,但聚居日久,万一将来发生民族自决或出现要求自治的呼声,到时就不易统治了。同时认为我国政府以往从未同意外国人在内地杂居,一旦允许犹太人寄居内地,其他国家必将提出类似条件,我国政府将不好推却,难下台阶。这些考虑亦不无道理。

外交部认为对于无国籍犹太人,“可令寄居特别指定区域。此种区域宜小不宜大,宜分散不宜集中,并宜远离通商口岸及国际路线”。而有国籍犹太人,应限居于通商口岸。并在国际宣传措辞中,侧重人道主义及贫穷救济。

军政部勉强表示同意该计划,但不愿意为他们提供专门的居住区域:“对于无国籍之犹太人准予居留,不授予居住权及特定区域,以重国土主权。”不过,亦表明若有实施必要,犹太人定居点“须在我国充分行使权利区域内,以不接近国境线为宜”。以后的事态发展证明,军方的意见得到了蒋介石的高度重视。

交通部对实施该计划比较积极,认为犹太人长期生活在设备完善的国家,是否愿意移居内地,可以向上海犹太人团体征求意见,关于地点及居住区内的一切设备问题,都可以进行洽谈。

尽管国民政府各部门意见不一,但在孙科、孔祥熙等权贵的支持下,此方案很快在国民政府内得到通过。5月3日,孔祥熙向国民政府提出了具体的办理方案:“除饬令内政、外交、军政、财政、经济、教育、交通各部门分别遵办外,并密令各省市政府遵照外,理合呈复核鉴。”

雅各·伯格拉斯计划

与此同时,1939年5月,德籍犹太企业家雅各·伯格克拉斯(JacobBerglas)由于希特勒排犹逃到了中国上海,他计划把德国境内的30-50万犹太人移往国外。在对中国进行考察后,他制订了一项向中国移民十万犹太人来华的计划。该计划要点为:移民十万人于中国内地,由中国政府予以保护,与中国公民享有同等的待遇;中国政府应当尽量给予犹太人以就业的机会;每一个犹太移民于入境前需向指定银行交存50英镑,以备一年之需。

1939年6月4日,伯格拉斯又向国民党秘书长朱家骅致函,对该计划进行了扩充。一是在运输方面,他建议在移民所交金额中拿出一部分资金购买运货汽车和大客车若干,组成运输公司,以各移民为股东,完成各移民运输任务。二是把移民所缴纳的资金,组成一个合作银行,一部分用于移民食宿问题,一部分用于创办相当的工业。同时伯格拉斯指出,该计划如能够在中国推行,不仅可以增加中国的外汇收入,而且还能增加中国的国际宣传,对中国的抗战极为有利。

国民政府“犹太方舟计划”:同病相怜,同忧相救

国民政府“犹太方舟计划”:同病相怜,同忧相救

上海虹口区唐山路818弄内的犹太人

针对伯格拉斯的移民计划,国民政府内部进行了深入的讨论。朱家骅在总结各方面讨论的基础上,认为该移民计划弊利互现。从有利的方面来看,该计划的推行一方面能够增加国际上对中国的同情,特别是世界上犹太人的同情和援助;另一方面该计划能够吸收国际资本,增加中国的外汇收入,同时还能吸收犹太人中的有用人才为中国服务。这些无疑对中国现行抗战是有利的。不利的方面则表现为:首先,犹太人天性聪颖精明,长于经商盈利而欠缺国家民族观念,如果大规模的犹太人移入中国,恐影响中国的国家民族观念。其次,犹太人不习于农业开发,而善于经商,如果移入中国内地,不仅不利于中国内地的农业开发,反而其经商之精明可能有操纵中国市场之虞。最后,这十万犹太人大部分保有德国国籍。无论让他们是保有原国籍,还是让他们全部加入中国国籍,在管理和外交上都会产生很大的困难。

大爱无疆,最终决策

非但官方,国内普通民众中也弥漫着对犹太难民的关爱之情。民间组织“中国国际联盟同志会”始终关注犹太人问题。该会于1939年5月派人员到上海进行调查,发现聚焦于租界难民收容所的犹太人已达万人以上,缺衣少食,处境堪忧。出于人道关怀和抗战前途考虑,该会积极谋求解决办法,形成《犹太人移民中国意见》,认为“中国方面组织犹太人移民委员会……犹太人移往中国内地,中国政府予以保护(移民之权利与义务应与中国公民等同),选择气候上与经济上适宜之一地或数地,供给居住机会,并保障其居留及工作之权利”。并将这一意见上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

就在官方和民间都为犹太人来华事宜殚精竭虑时,云南省政府主席龙云提出了另一种主张,即利用犹太人从事土地开垦。他电呈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张群,陈述理由:“云南省地广人稀,土地肥沃。犹太人云集上海,知识丰富。财力雄厚,如果能将他们移到云南开垦荒地,必定一举多得。”但龙云对自己的主张是否可行没有把握,恳请张群上报国民政府,如有可行性,立即拟订具体办法。此时,伯格拉斯也正在重庆与昆明之间来回奔走,并向孔祥熙建议让犹太移居条件较好的昆明。

随着多种建议和计划的提出,容留犹太人问题引起蒋介石的高度关注。行政院遵照蒋介石加紧筹议的指示,专门召开会议,就犹太人国籍、领事裁判权、内地居住权、入境手续等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和修订。

当时的德国外交部获悉后,对中国政府酝酿的安置计划提出抗议,希望不要因此破坏德中关系。加上中国的抗战形势越来越恶化,蒋介石便指使孙科、孔祥熙、宋子文等要人,大规模收留犹太人计划暂且搁置,似应拟一权宜之策以解燃眉之急。

1939年7月,行政院就收留犹太人移民计划再次召开审查会,明确帮助的主要对象是无国籍犹太人。因为对于有国籍之犹太难民,“如欲予以特惠,在我受条约及政治、经济各种困难之牵制,在彼又受其本国政令之阻碍,诚如内政、外交等部所言,诸多不便”。设置犹太人特区计划从长计议,“兹就国内及国际情形所许可之范围,拟协助犹太人之办法三项”。其要点为:无国籍的犹太人才能享受此等待遇,有国籍的犹太人,其待遇应同其他外国人相同;无国籍犹太人入境后,只能寄居在通商口岸,不得杂居内地。无国籍犹太人在通商口岸居住时要遵守中国法律,不得进行主义宣传和反对三民主义。如果想入中国国籍,应该按照中国的现行法律办理。同时,对伯格拉斯拟定的各要点也进行了审议,提出了六点办法。对移民委员会的设立进行了肯定,但规定该委员会不得干预中国的行政,同时否定了运输公司和合作银行设立的提议。至于龙云请求利用犹太人开垦荒地的要求,应等上列原则及办法核定后,再进行办理。

国民政府“犹太方舟计划”:同病相怜,同忧相救

原国民政府行政院旧址

1939年8月1日,行政院提出了第四二四次会议决议:“每一个犹太人入境,需随身携带英金二百磅,余照审查意见通过。”至此,容留犹太人的计划告一段落。

但是,后来随着中国战局的失利,大片沿海城市沦陷,无法容纳大量的犹太难民。而且,1939年8月后,上海租界当局和日本侵略者采取了限制犹太人来华的政策,以及欧洲犹太人来华的海上、路上路线都逐渐为德、意所控制,来华的犹太难民锐减,安置计划也失去了直接意义。再加上国民政府自身的困难,根本无力顾及对犹太难民的帮助,所以,这一计划最终没有得到完全的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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