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节气制度的历史及其现代传承

二十四节气源于物候历,即根据自然现象的季节变化划分时间,确定农时,现行的二十四节气名称大都与物候和气象有关,《诗经·七月》、《夏小正》、《月令》等文献关于物候和农时的记载保存了节气制度的原始形态,直到汉代,才演变为统一的太阳历。节气制度自始至终就是农事历法,与农耕生活相始终,在此意义上,它无法保护,也无需保护。但节气制度在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中,被赋予了丰富的文化内涵,体现了中国人尊重自然秩序、追求天人和谐的古老智慧,这为它在现代化条件下的继续传承和文化创造提供了契机。

刘宗迪:二十四节气制度的历史及其现代传承

刘宗迪:二十四节气制度的历史及其现代传承

二十四节气人选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在整个社会引起强烈反响,同时,二十四节气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也自然被纳入了学界和政府的议事日程。二十四节气制度源远流长,乡间农夫世世代代按照节气的循环安排生产和生活,并形成了丰富多彩的与节气制度相关的风俗文化。“春雨惊春清谷天,夏满芒夏暑相连,秋处露秋寒霜降,冬雪雪冬小大寒”,简单易及、朗朗上口的《二十四节气歌》妇孺皆知。乡下人家司空见惯的农历历书上依然清楚地标明着每一个节气到来的日子,节气制度作为中国人标识时间和岁月的独有标识,早已成为中国人日常生活和民俗活动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当前,城市化进程不断自己的加剧,传统的乡土生活和自然节律离我们渐行渐远,“乡愁”越来越成为我们社会的一种普遍流行的集体情绪,二十四节气进人人类非遗文化名录,在社会各界引发的巨大热情是可想而知的。但是,热情如同一阵风,很快就会退去,而基于全面而深入的了解之上的热爱才是一种文化得以传承的动力所在,也只有以对一种文化的正确了解为基础,对它的保护和传承才不至于走人歧途。二十四节气作为一种文化传统有着漫长的历史,并正是在历史演变过程中才集聚了丰富的内涵。因此,了解二十四节气,首先要了解二十四节气的历史。实际上,尽管提起二十四节气来,中国人无人不知,但是要问起二十四节气的起源和历史来,大概就没有几个人能说出个所以然来了。

刘宗迪:二十四节气制度的历史及其现代传承

二十四节气自始至终是一种农耕历法。华夏民族是一个古老的农耕民族,而农耕生活与大自然的节律息息相关,二十四节气就是中国传统农业社会根据自然季节循环的节律、以物候、气象、天文等自然现象为标识划分农耕周期、安排农事劳作的时间制度,二十四个节气无非是对季节的进一步细分。由于草木的荣华凋零、鸟兽的迁徙蛰藏、雨露霜雪的四时变化等气象和物候最为直观,也最直接地反映了大自然的盛衰荣枯、季节轮回,因此,古人自然而然地形成以物候、气象等现象标识农事时令的做法,这就是所谓“节气”,实际上,现在的二十四个节气名称中,除了四立和四仲是依据太阳的回归运动而命名外,其他节气名,都是由其相应的物候或气象而得名:雨水表示空气的湿度逐渐增加,雨水开始增多了;惊蛰表示随着气温的进一步提高,冬眠的动物和虫子开始苏醒;清明表示春和景明、天气晴和的阳春三月到来了……,节气原本是一种“物候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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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想象,最初,在不同地区,由于纬度、气候不同,季节的到来的早晚和延续的长短不同,作物种植和生计方式不同,必定会形成本地特有的物候历。实际上,甚至就在不久以前,云南傈僳族还流行着一种分一年为十个“季节月”的自然历法,每月的时间长短不一,其名称顺序为:过年月(相当于公历一月),盖房月(二月),花开月(三月),鸟叫月(四月),火烧山月(五月),饥饿月(六月),采集月(七、八月),收获月(九、十月),酒醉月(十一月),狩猎月(十二月)。这些名称大都来自物候和农时,是典型的物候历。这种制度,你可以称之为季节月、物候月,但也不妨称之为“节气”,“节气”的字面意思无非就是“按气象的变化对时间分节”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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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物候的出现在不同年份有早晚,不同地区有参差,更由于观察上有误差,所以用物候划分时间,不可能易时易地都整齐划一,不同物候点之间的间隔也不会是均匀等分的,傈僳族的物候月时间长短不一,就足以说明这一点。正是因为物候历欠缺共度性和精确性,所以,随着天文学的发达和太阳历的出现,以物候定节气的做法必然被更具普适性和准确性的以太阳位置定节气的办法所代替,于是,最初的物候历也就被太阳历所代替了。现在的二十四节气,每一个节气在阳历中的日期基本是固定不变的,相邻节气之间的时间也是相同的,就是典型的太阳历。节气从参差不齐变成整齐划一,已成为一种纯粹的天文历,只有节气的名称中,还保存着古老的物候历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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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物候和气象的变化而休养生息是动物的本能,因此人类依据物候标识时间、安排生产生活的做法肯定非常古老,它肯定是人类最原始的知识之一。一般认为成书于西周时期的《诗经·豳风·七月》和《夏小正》,就包含着丰富的物候历内容,如《七月》所谓“春日载阳,有鸣仓庚”、“四月秀葽,五月鸣蜩。八月其获,十月陨萚”、“五月斯螽动股,六月莎鸡振羽”、“九月肃霜,十月涤场”以及《夏小正》所谓“正月:启蛰;雁北乡;雉震啕;鱼陟负冰;固有见韭;田鼠出;獭献鱼;柳稊;梅、杏、杝桃则华;鸡桴粥”之类记载,就是典型的以物候或气象现象标识农时,其中“正月启蛰”、“九月肃霜”无疑是后来的立春、霜降两个节气的滥觞。战国后期成书的《礼记·月令》,其中的物候记载大多源于《夏小正》,但却较之《夏小正》的记载更为规整,其中除了四立(立春、立夏、立秋、立冬)和四仲(仲春之月日夜分即春分、仲秋之月日夜分即秋分、仲夏之月日长至即夏至、仲冬之月日短至即冬至)之外,孟春之月“蛰虫始振”,仲春之月“始雨水”,孟夏之月“农乃登麦”,仲夏之月“小暑至”,孟秋之月“白露降”,季秋之月“霜始降”等,惊蛰、雨水、芒种、小暑、白露、霜降几个节气已经呼之欲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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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七月》和《夏小正》反映的是与地方风土息息相关的民间物候历,那么,《月令》作为经由学者文人整理的时间制度,已经体现出来官方统一物候历标准的努力。到西汉时期的《淮南子·天文训》,二十四节气系统已经基本定型:

十五日为一节,以生二十四时之变。斗指子,则冬至。加十五日指癸,则小寒。加十五日指丑,则大寒。加十五日指报德之维,则立春,阳气冻解。加十五日指寅,则雨水。加十五日指甲,则雷惊蛰。加十五日指卯中绳,故日春分则雷行。加十五日指乙,则清明风至……

相邻节气之间皆相隔十五天,并用北斗斗柄指向的变化作为判断节气到来的标志,这已经是典型的天文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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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管子·幼官篇》中记载了一种与二十四节气大异其趣的三十节气制度:

春:十二,地气发,戒春事。十二,小卯,出耕。十二,天气下,赐与。十二,义气至,修门闾。十二,清明,发禁。十二,始卯,合男女。十二,中卯。十二,下卯。三卯同事。

夏:十二,小郢至,德。十二,绝气下,下爵赏。十二,中郢,赐与。十二,中绝,收聚。十二,大暑至,尽善。十二,中暑。十二,小暑终。三暑同事。

秋:十二,期风至,戒秋事。十二,小卯,薄百爵。十二,白露下,收聚。十二,复理,赐与。十二,始节赋事。十二,始卯,合男女。十二,中卯。十二,下卯。三卯同事。

冬:十二,始寒,尽刑。十二,小榆,赐予。十二,中寒,收聚。十二,中榆.大收。十二,寒至,静。十二,大寒,之阴。十二,大寒终。三寒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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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隔十二天为一个节气,全年共三十个节气,其中,春、秋两季各八个节气,夏、冬两季各七个节气,共合360天。一个太阳回归年为365天,多出的五天大概被作为“过年日”。这一种节气制度,与二十四节气制度不可通约,应该是一种为战国时期的齐国所特有的节气制度,暗示了上古时期节气安排的多样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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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之,二十四节气制度作为一种农时制度安排,源远流长,它源于原始的物候记时制度,逐渐演变为规范统一的太阳历制度,惟其如此,它作为华夏王朝正朔的一部分,方得到有力的推行和广泛的普及,并因此获得了悠久的生命力,一直流传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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绕着七零八碎的幼苗转了好几个圈后,小狐狸卧了下来,用身子将小花苞牢牢地护在怀里。狂风裹挟着暴雨击打在小狐狸的后背上 ,它打了个冷颤,鼻尖亲昵地碰了碰小花苞,闭上眼睛不甚安稳地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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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指出的是,按照自然节律(天文、物候)安排农时是各农耕民族的普遍现象,因此,节气现象并非中国所独有。即使在中国境内,少数民族尽管大多都接受了夏历的节气,但有些民族仍有自己因地制宜的农事节气制度。所以,那种为节气赋予强烈的民族主义色彩或国粹色彩,将之宣传为华夏民族所独有,天下独此一家,是有违自然常识和历史事实的,不值得提倡。有一种十分流行的说法,认为世界上只有中国才有二十四节气制度,而西方则只知道四个节气,即春分、夏至、秋分、冬至,并认为这体现了中国历法的优越性云云。西方历法确实只有四个节气,这种说法貌似很有道理。其实,此说纯属缺乏科学常识的文化自恋,西方固然不知道二十四节气,但西方历法作为阳历,其十二个月份就具有确定节气和农时的功能,因此本身就具有节气的功能,说穿了,二十四节气无非就是中国阴阳合历制度中的太阳历成分而已,换言之,西方的历法根本不需要在十二个月之外再画蛇添足地增加一个节气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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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毋庸置疑,世界上只有中国形成了如此广为流传的具有丰富文化内涵的节气制度,唯有中国文化在农事之外还保留了节气制度丰富的文化象征意味(如养生、占岁、游戏、祭祀、诗歌等等),这除了中国农耕文化源远流长之外,还与阴阳五行哲学的影响密不可分。但是,不管二十四节气被赋予多少文化象征意味和所谓的“诗意”,它归根结底是一种农耕时间制度安排,它的这一本质涵义是不容抹杀和淡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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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节气既然与农业生产密不可分,那么,它就必然与农业活动相始终。只要农民还在耕地,他们就离不开节气,那些世代相传的农时谚语就会一直在乡村流传,农家墙壁上的月份牌上就一直会标注着节气。只要农村还在,节气就不会消亡,那种认为二十四节气正在消亡的说法,未免夸大其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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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鉴于此,二十四节气无需“保护”,更不需要一些从来没有种过庄稼的学者、官员、媒体工作者奔走呼吁进行保护。只有当农业消亡,不再有农民种地,二十四节气丧失实际功能,它才会消亡,也必定会消亡,所以真正意义上的、作为农耕时间制度的二十四节气也无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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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如此,二十四节气被列人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仍是有意义的。它除了增进全世界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知度之外,更进一步促进了中国青年一代对于以二十四节气为代表的中国农耕传统的了解和热爱,二十四节气中所体现的效法自然、顺应天时、与时偕行、天人和谐的传统智慧也会因其与现代生态思想的呼应而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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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二十四节气文化所需要的不是保护,而是“再创造”:在现代条件下,尤其是现代都市化和工业化的条件下,如何适应现代人的生活和精神需要,用新的表达形式和传播方式,对我们的农耕先民留给我们的这份珍贵的文化遗产中蕴涵的传统智慧进行提炼、升华、传播、弘扬,在现代社会条件下赋予它新的意义和新的生命,借以寻回日益远离自然的现代人失落的“精神家园”,安顿现代人的“文化乡愁”,将二十四节气作为传播中国文化、讲好中国故事的一个重要内容,这是一项有意义的工作。而这一工作,不是单靠民俗学者或农业史学者所能完成的,更需要艺术界、文化创意界、传播界的共同参与。

刘宗迪:二十四节气制度的历史及其现代传承

总之,对于作为农耕历法的二十四节气的保护,我主张顺其自然的态度.对于作为一种传统文化形式的二十四节气的弘扬,我主张推陈出新的态度。二十四节气无需保护,无法保护,但二十四节气的丰富文化内涵,确为这个全球化、城市化和大众传媒化时代的文化创造展开了丰富的想象空间。(文/刘宗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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