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德摩斯的审讯
公元前422年,从某种意义上讲,阿里斯托芬在喜剧《马蜂》中将德摩斯——也就是他所代表的雅典人民——送上了审判庭。
《马蜂》是一部虚构喜剧,它认识到并且喜剧化处理了法庭行为在民主制诉讼程序中的中心地位;有争议的是,通过对这样的行为毫不留情的讽刺,它旨在用更温和的形式来表现实际情况。大约在这部作品问世的6年后(纯属个人假设,确切时间无法得知),有一位身份显赫的雅典公民,他的名字也很是与众不同,叫德摩斯,被另一位名叫埃拉西斯特拉图斯(Erasistratus)的身份显赫的公民推上了审判庭。德摩斯的家世众人皆知:他的父亲是伯里克利的亲密伙伴皮里兰佩(Pyrilampes),在第二次婚姻时娶了他的外甥女(他姐姐的女儿),成了柏拉图的继父(因此也就与未来的三十僭主统治的领袖人物克里提亚斯有了姻亲关系)。这位埃拉西斯特拉图斯的身份我们无法确定,因为当时有好几个雅典人都叫埃拉西斯特拉图斯,但是我本人认为,这个人极有可能是那个在公元前404/403年成为以克里提亚斯为首的三十僭主成员之一的埃拉西斯特拉图斯。无论如何,考虑到这起政治诉讼双方的高贵身份,能够起诉像德摩斯这样地位和声望的人,提起诉讼的人不可能来自底层社会,一定有自己的政治地位。从构成上来说,陪审员组成会偏向社会经济结构中的底层民众,但是在法庭中,就像一场肥皂剧中,在他们面前为了个人利益和政治利益发生纠纷的却是那些精英人物。确实,这就是雅典政治体中的精英和大众之间主要的交锋场所,这种交锋既有军事敌对意义上的,也有较少敌对、单纯互动意义上的。
阿里斯托芬的《马蜂》插图
此外,通过德摩斯雇的演说词撰写人的身份,我们也可以了解这件事所牵涉之人的深厚背景。演说词撰写人是拉姆诺斯民区的索菲卢斯(Sophilus)之子安提丰,四百人极端寡头统治的主要理论家。公元前411年,安提丰在公开审讯中因叛国罪而被处死,但是他临死前的最后一次辩护演讲得到了历史学家修昔底德的高度赞扬,而且修昔底德可能曾经就是他的学生。安提丰为此次演讲做了长时间的准备,因为他多年来一直为其他人担任法律顾问和演说词撰写人,也是第一个在审判之后发表演说词的人,大概是在他的客户成功了的情况下。除此之外,他还撰写和发表纯粹理论性的演说词——也就是说,这些演说词可以作为模板供其他实际案例诉讼当事人参考,比如毒杀这样的案例。正是这些演说词的理论性让我们更加相信,他就是那位著名的“诡辩家”安提丰——也就是说,他就是一些不易理解的哲学著作的作者,这些著作只有片段被保存了下来,其中有一篇的标题非常发人深思:《论真理》。
据说,埃拉西斯特拉图斯控告德摩斯一案的争论集中在“孔雀”上。这就是我们知道的一切,换句话说,我们不清楚埃拉西斯特拉图斯使用了什么法律程序,也不清楚埃拉西斯特拉图斯控告德摩斯的罪名究竟是什么,后者对这种鸟类做了什么还是没做什么。但是我们对孔雀多少有所了解,可以由此推论到孔雀在雅典的地位和孔雀与德摩斯的关系意味着什么,或者埃拉西斯特拉图斯试图声称意味着什么。孔雀是一种来自亚洲的鸟类,起源于波斯,买卖价格很高(一对孔雀的价格是1000德拉克马,相当于熟练工匠连续工作三年的薪水)。雅典最早的那一对(或者好几对)孔雀是德摩斯的父亲皮里兰佩代表雅典出使波斯时,某个波斯大王赠予他的外交礼物。这种动物最初到达雅典时,德摩斯会每月一次公开展示这些动物,任何想要参观的人都可以前来参观,但是在其他时候是禁止参观的。如此短的公开展示时间有可能无法满足埃拉西斯特拉图斯,他可能会认为这些鸟是雅典的公共财产,因此德摩斯无权私占并从中得利(出售鸟蛋或是鸟)。另外一个可能用于指控的理由是,就算德摩斯没有公开表明支持波斯人,他还是因为他的家族与波斯王室的特殊关系,在政治活动中受到了某些不应当有的限制。无论这场审讯结果如何(我猜德摩斯被判无罪),德摩斯直到公元前4世纪90年代依然活跃在外交事务之中。
正如上文所说的,我们无法确定这份演说词和审讯的日期,但是其时间不会晚于公元前411年,因为在这一年安提丰被处死。认为演说词和审讯出现在公元前415年或前414年的估计可以从以下情况得出:大约在公元前415/414年,雅典积极支持吕底亚总督反叛其波斯大王的统治;与此同时,雅典出现两起宗教丑闻(公元前415年多个赫尔墨斯的神像遭到损毁,而且有人亵渎厄琉西斯秘仪),城内开始进行大规模搜捕;公元前414年,阿里斯托芬上演了丰富多彩、逃避主义的喜剧《鸟》。在这样的大环境下,埃拉西斯特拉图斯看起来采取了高度煽动性的路线,反对德摩斯,要代表雅典城邦扮演一个支持民主制的志愿起诉人,但是大约过了十年,似乎还是埃拉西斯特拉图斯这个人,成了极端寡头统治的三十僭主成员之一。这样的转变并非史无前例,也不是什么出人意料的事情。派山德(Peisander)在成为四百人政权的领袖之前,曾经也是一个极端民主人士。令人感到讽刺的是,也许促使埃拉西斯特拉图斯走上反民主道路的正是他在这个备受瞩目的法庭案件中的失败,在这场诉讼中,他的对手请来的优秀辩护顾问就是一位始终支持寡头统治的幕后政治家。
总之,对德摩斯的审判让我们从侧面了解了公元前5世纪后期雅典的民主诉讼程序。阿里斯托芬在公元前424年创作的喜剧《骑士》中,将德摩斯送上审判庭:作为一个角色,德摩斯的样子迟钝、愚蠢——如果说用意良好的话——而这是他那些不受控制、立场扭曲的“奴隶”政治家所为。但是,历史上的那场审判中,受审对象名叫德摩斯,出身于上层社会,辅助他的人是当时最优秀的法庭顾问和演说词撰写人。这场审讯表明,如果雅典民众想要执行“德谟克拉提亚”中一条理论上和实用上的基本原则,即让其领导人承担法律责任,并回应他们的愿望和需求,那他们必须面对的是什么。
对苏格拉底的审讯
对于发生在公元前399年的这场反响强烈但记录不全的事件,我们的资料来源主要包括柏拉图的《苏格拉底的申辩》(Apology of Socrates)和色诺芬的《苏格拉底的申辩》(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从风格还是说理上,它们都迥然不同),还有原始起诉书中的内容。色诺芬的《苏格拉底的申辩》是由一位在此之后很久——公元3世纪——的作家保留下来的,但是我们没有理由认为这份材料严重不准确。阿里斯托芬公元前423年的喜剧《云》(现存的只有约公元前418年重新创作的修订版,但是这个版本并非为了演出,是在该剧表演惜败后创作的;它在比赛中第三个出场,得了最后一名)提供了关于苏格拉底及其学说极具讽刺性的描绘(我们必须如此认为)。关于苏格拉底的现代文献可以追溯至公元18世纪的启蒙运动,其数量众多。因为苏格拉底是西方世界中最著名的哲学家之一,而对于一个本人从未就自己的哲学思想写过只言片语的人而言,这样的情况很不错了。
《苏格拉底的申辩》
苏格拉底在国王执政官主持的法庭上被指控不敬神,这是一个可能会判死刑的罪行——但是他的罪名不仅限于此。他还被指控腐蚀雅典年轻人的思想。同往常一样,陪审团是从那一年的6000名陪审员中随机抽选出来的。陪审员人数是501人,这是个惯常的人数规模——这个规模大到无法被贿赂,但是也足够组成一个能反映全体人民观点的小团体。最重要的是,这是一个生手陪审团,不一定能够确切知道不敬神这个主要指控意指或是暗指什么,但当他们看到一个不敬神的公民时,他们能看出来。很可能他们当中的所有人都至少在审讯之前听说过苏格拉底这个人,而且其中很多人可能看见过苏格拉底在议事广场上或广场周围高谈阔论。考虑到陪审团可能的年龄结构,相当多的人应该年龄足够大,在24年之前看过《云》的演出,甚至可能在公元前439至前432年的波提狄亚战役中与苏格拉底一同作战。而出生于公元前469年的苏格拉底,在公元前399年这年时是70岁。所有的陪审员可能也都知道,或是很快会被告知,在公元前404/403年时,苏格拉底曾被三十僭主寡头政权授予公民身份,而且在苏格拉底众多的学生和追随者中,包括在公元前414年被判不敬神的阿尔基比阿德斯和三十僭主的领袖人物克里提亚斯。
我们再来更加仔细地看看苏格拉底的罪状,首先,苏格拉底被指控在某些重要场合不认可雅典正式认可和崇拜的神,还引入了其他新的神祇。而且,不敬神之罪的后面又增加了涉及道德——政治的指控,说他毒害、腐蚀雅典年轻人。主要起诉人——这是一个志愿者,因为这项控告并不牵涉个人或是家族损失——是一位没什么名气也没什么政治影响力的诗人,名叫莫勒图斯(Meletus)。但是他的其中一个诉讼助手阿尼图斯(Anytus),是一名很重要的政治人物;在公元前403年恢复民主制的过程中,阿尼图斯曾发挥过显著作用,而且可能就是这个人大力提议要在不敬神之罪的后面增加腐蚀年轻人的罪名。另一个起诉助手莱康(Lycon)与莫勒图斯一样没什么名气,这说明这两个起讼人或许把自己展现成了被苏格拉底所谓的反宗教行为严重冒犯到的雅典“普通人”。他们肯定可以说,苏格拉底冒犯了神,结果神不再眷顾雅典人民和这座城市:因此出现了公元前430年的瘟疫、公元前415年公共和个人的不敬神事件、公元前404年雅典大败于斯巴达的战果、公元前403年的内战恐怖情形,而在那些信神的普通雅典人眼中,这些都是神的不满的迹象。
审讯使用的法律程序是一份公共的“关于不敬神的令状”。“不敬神”没有成文规定,而且无论如何,雅典宗教不是关于宗教教义和信条的,而是关于传统价值观念和(最重要的是)符合习俗的行为的;这意味着参与集体的公共崇拜活动,比如大酒神祭和泛雅典娜节(参见第八章)。因此,用来描绘不“恰当承认”(nomizein)雅典诸神的动词与表示“法律”和“惯例”的nomos有着相同的词根。在色诺芬的《苏格拉底的申辩》中,苏格拉底坚持说他一直恰当、按照传统地参与这样的宗教仪式,但是柏拉图的《苏格拉底的申辩》和柏拉图其他著作说明,即使苏格拉底的公开宗教行为是传统的,可他从事这种行为时的精神完全不传统。而且,还有关于苏格拉底个人的“超自然力”(daimonion)的问题,对此,他不仅不否认,甚至好像还引以为傲。因为他声称这个“内心的声音”,一种与神灵“通话”的能力,只会在不让他去做某事时告诉他。但是这没法让陪审团相信他在宗教方面是符合传统的,也没法改变他的公众形象,而阿里斯托芬充分展现过这一公众形象,将他塑造成一个脑子里有些非常古怪的、可能非常危险的宗教观念的疯老头。也许一般情况下,这并无大碍——但是当神开始对雅典表现出强烈不满时,任何非传统的宗教态度都可能被认为是会危害整个社群的,因此就需要有官方和公开的净化。
任何非传统的宗教行为也是如此,比如所谓的引入其他新神的行为。引入新神的行为本身并非对神的不敬——只要这个引入行为是公开的、正式的,由民众整体通过恰当的民主渠道进行;因为这样的话,考虑中的神祇(比如阿斯克勒庇俄斯[Asclepius]、本狄斯[Bendis]、潘[Pan]等,都是公元前5世纪新增加的神祇)虽来自其他文化背景,有着不同的性质,但是最后都进入了雅典的万神殿,而且只要这些神祇是公认的神圣存在和力量,他们最后都会如此。但是苏格拉底是要由他自己为他个人的利益,而不是为集体的利益,引入他自己的私人的神:即使这个行为不一定是非法的,它也违背了雅典的民主习惯和传统。这里所说的“其他”指的是两种完全相反的神中的一种,一种是好的,一种是坏的:苏格拉底的当然是“坏的”——最好的情况下也是反社会的,最糟糕的是损害公民群体的。希腊语中对应“新的”这个意思的词有很多;莫勒图斯选择了kaina,意思是“全新的”,隐含意思是这种新奇是有危险性的。因为雅典的宗教从总体上看是一种“祖传的”事务,传统和遵从是其重要特征,所以这样的新奇明显不是一件好事。最后,还有daimonnia:通过使用复数的daimonnia,起诉人想要指的不仅是指苏格拉底内心的声音(daimonion),还想要将雅典官方承认和崇拜的诸神(theoi)与据称苏格拉底偏好的次级的“代蒙”(demons)做对比。
在我看来,这构成了一个非常强大的宗教控诉,哪怕控方并没有义务精确地指出如何算是不敬神的,而且这也解释了为什么不敬神的指控是第一个指控,也是阐释得最充分的。但是很多学者认为第二项指控——腐蚀年轻人思想——才是“真正的”指控,但是这不能明说,因为它违反了公元前403年的大赦条款(参见第九章)。毫无疑问,起讼人(尤其是阿尼图斯?)在说“年轻人”时,心中想到的就是苏格拉底教过的两个年轻人:克里提亚斯(比苏格拉底年轻10岁)和阿尔基比阿德斯(出生于约公元前450年)。两人都有公然亲斯巴达、反民主制的不良记录;而且,阿尔基比阿德斯此前就曾被判渎神罪,而克里提亚斯也曾创作具有煽动性、违背传统的宗教戏剧。大约55年之后,也就是公元前345年,雅典主要政治家埃斯基涅斯在一次重要的公开政治审判中直率表述:“你们处死了教导过阿尔基比阿德斯和克里提亚斯的智者苏格拉底。”但我认为,与其说这是一个正式指控,倒不如说加上这项罪名,是为了说服某些陪审员的,这些陪审员可能不完全清楚什么是不敬神、苏格拉底究竟犯了什么罪,却很清楚苏格拉底曾与叛徒沆瀣一气,是民主制的敌人。
最后,是判罚的问题。因为严格来说,这是一个没有必然的、固定的判罚的诉讼案件,所以陪审团被要求进行两轮投票,第一轮投票是关于“有罪”还是“无罪”,第二轮(在控方和辩方进行了进一步的争辩或抗辩之后)是关于判罚。投票是无记名投票,每个陪审员将两张铜票(一张代表“有罪”,另一张代表“无罪”)中的一张投入一个容器中,投票时要让人无法看到被投进容器里的是“有罪”还是“无罪”票。结果,在501名陪审员中,比起在第一轮投票中支持苏格拉底有罪的人,投票支持起讼人提出的死刑判罚的人要多:可能第一轮投票的结果是281:220,因为据说只要有30张票往反方向投票,苏格拉底就会获得多数票而无罪开释,而第二轮投票的结果是321:180。苏格拉底出了什么问题?从他自己的说法来看,他没有犯下被控诉的罪行,因此也不是一个公共威胁,他声称,他是一位公共行善者,是一种应该按照像奥林匹亚竞技赛会胜利者被尊崇的方式(比如在市政厅享受免费餐饮,在剧院拥有预留席等)那样受到尊崇的公共英雄,而这样的说法不会让他受到一些陪审员的喜欢;而对其他陪审员来说,苏格拉底最终自愿要缴纳的罚金数额——半塔兰特——是不够的(考虑到他有像克里托[Crito]这样的有钱朋友),也跟他犯下的重大罪行不相当。
尽管如此,苏格拉底不一定非死不可。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很可能绝大多数观察这场审讯及其结果的非专业人士,都以柏拉图为榜样,将对苏格拉底执行死刑看作雅典民主制历史上无法抹去的重大污点。比如,对于19世纪的英国哲学家和活动家J.S.密尔(J.S.Mill,他通常愿意为了捍卫民主而驳斥反民主的批评者)来说,苏格拉底之死是最让他困扰的事情之一,是多数人的暴政,是最不可原谅的行为。在20世纪的叛逆者和积极分子I.F.斯东(I.F.Stone)看来,雅典民主制下的陪审团犯下的罪行,是它破坏了民主制自己关于政治言论自由的基本原则。我不同意此二人的观点,因为这场审讯和诉讼方式都是符合民主制要求的(斯东假定的基本原则并不存在),而且按照雅典宗教、政治和正义的民主观念来看(不是我们的观念),审讯和诉讼方式也是完全“公正”的,而且苏格拉底之死(苏格拉底是自裁;严格来说,并非像通常所说的那样被处死)其实是不必要的,因为苏格拉底本可以在他忠诚和非常富有的朋友的帮助下被永久流放,并且我认为许多给他定罪的陪审员也是这么预期的。忠诚的柏拉图在他的《克里托篇》对话录中,让他笔下的苏格拉底论辩说,雅典法律要求他不要这样逃跑,但是陪审员中几乎无人把苏格拉底看作这样一个遵从雅典民主法律的人。如果苏格拉底因此而为宗教思想自由和政治行动自由殉道,那他也是一个自愿殉道的人。而苏格拉底的审讯中的陪审团代表着的雅典民众,就应该没有犯下破坏民主制的罪行。
对泰西丰的审讯
对于泰西丰这位不太重要的雅典政治家我们所知不多,但是对于他的审讯我们知之甚多,这场审讯的起因是他在公元前336年提议为德谟斯梯尼授予金冠,不过这场审讯一直被推迟到公元前330年才进行。这场审讯将我们带到了会在第十二章详细阐明的话题,但是最迟到公元前415年,其中涉及的法律程序就已经存在并开始实施了,而且在公元前330年它的应用方式,不仅说明了当时雅典人实行的民主制的形式,也说明了自民众被允许通过公民大会以及陪审法庭行使权力起(也就是自公元前5世纪50年代起)“德谟克拉提亚”的整个特征。
公元前4世纪30年代之所以出现“金冠事件”,是因为公元前336年泰西丰在公民大会上提议为德谟斯梯尼授予金冠,尽管这个提议被通过了,但是却受到了埃斯基涅斯提出的反对违宪提案的令状的阻挠。金冠只是一种象征性奖励,是民主制雅典能够授予公民的最高荣誉。之所以有这个提议,是因为到那时为止(自公元前4世纪50年代以来)德谟斯梯尼的事业很成功,而非——这一点是很显然的——他前几年为了反抗马其顿而提出的彻底失败的政策;而且这个荣誉也是在向马其顿发出信号,并在雅典民众中激起最强烈的民主反抗精神。自公元前338年喀罗尼亚战役失败以来,底比斯和其他希腊的主要城邦都废除了民主制,由马其顿守备部队驻守,以维护寡头政权的统治,但是雅典——当时仍然在实行民主制,仍然没有其他驻军——并不打算向新的霸权国家卑躬屈膝。因此,本案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德谟斯梯尼与埃斯基涅斯之间持续的个人竞争,也涉及当时希腊外交政策的主导问题,而且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涉及雅典民主制的核心问题:究竟谁进行统治?
反对违宪提案的令状在公元前415年首次出现,在这一年之前陶片放逐法最后一次(也是失败的那次)被实施。这可不仅仅是个巧合。在公元前4世纪,这一程序是敌对的煽动者或是政治家互相攻击时的首选武器,因此埃斯基涅斯在公元前336年很自然地就选择了这个程序。但是无论出于什么原因,以此罪名对泰西丰进行的审讯被推迟到公元前330年,在开庭之前不久,斯巴达国王阿吉斯三世反抗马其顿的亚历山大大帝而遭遇惨败(雅典很明智地没有参与其中)。在这场审讯中,泰西丰是被告,但是实际上,他将辩护权交给了德谟斯梯尼,让德谟斯梯尼作为辅助辩护者。德谟斯梯尼关于金冠事件的辩护如此精彩和有效(德谟斯梯尼将此次演讲内容完整出版,而令人不解的是,埃斯基涅斯也出版了自己的诉讼演说词),最终投票时,埃斯基涅斯得到的票数甚至不足五分之一。
所有这样的诉讼都是赌注大、风险高的政治手段。但是对于埃斯基涅斯,这场诉讼失败太彻底了,他的事业因此完全被毁,他本人遭到永久流放,先是被流放到罗得岛,然后是萨摩斯岛,这两个岛距离雅典都很遥远。希腊人有一种相当悲观的说法,“看结局”:意思是如果一个人很好地结束了其职业生涯或生命,那么他的职业生涯和生命都会被回顾性和前瞻性地判定为一场成功。但如果相反的事情发生了,那么他就会得到相反的评价,无论他此前曾有多么辉煌的成就。埃斯基涅斯当然取得过巨大的成就。尤其是他曾在公元前345年成功起诉了德谟斯梯尼的另一位拥护者提马库斯(Timarchus),而随后,公元前343年,当德谟斯梯尼指控埃斯基涅斯在公元前346年与德谟斯梯尼共同出使拜访马其顿国王腓力(Philip)二世时有违法行为,这场诉讼中,埃斯基涅斯最终也获胜了。但是公元前330年的这场审讯却是毁灭性的——绝对的毁灭性。正如上文所说,埃斯基涅斯甚至都没有得到投票的最低票数(五分之一),因此他要支付巨额罚款——这是在政治处罚上叠加的经济伤害。
(本文摘自保罗·卡特利奇著《古希腊民主制的兴衰》,后浪丨九州出版社,刘畅、翟文韬译,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