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自《阅读的乐趣》,〔美国〕艾伦·雅各布斯 著,魏瑞莉 译,译林出版社,2015年5月
图源于网络
原标题:电子阅读时代
时机刚好,该停下来思考一下—这是第一次,但绝对不是最后一次——阅读的技术,而不是那些由装订在一起的书页引发的各种熟悉的话题。一般来说,当我说到“书”这个字的时候,我指的是那些篇幅够长、值得装订起来的文章,不管它们是不是真的加上封面、封底装订起来了。无论你是在手机上、电子书阅读器上、台式机上、笔记本电脑上、一沓松散的电子书打印稿或者是一幅卷轴上看到的《远大前程》,它都是一本书。在以上任何一种载体中,它都还是《远大前程》—考虑到人们对电子阅读时代即将来临的普遍忧虑,它也还是蕴含着深刻含义的同一本书,这是值得强调的一点。而且在那些情况下,当我需要区分各种不同的阅读技术时,我经常会用“抄本①[① “抄本”是一个拉丁词,意思是“一块木头”。
在古代,最初记录文字的工具是卷轴,但是卷轴不便于携带,还很容易被损坏,而且,集中在一起的卷轴很难整理。逐渐出现了一个替代物:两块又小又薄的木板,中间放上一些纸莎草纸,然后用皮绳穿进木板和草纸边上的洞,把整个装置固定起来。这个替代物很(接上页)快在罗马人中间流行起来,因为它方便携带,可以迅速记笔记,如同最早的掌上电脑。最终人们发现了,抄本在很多方面都胜过卷轴—除了更结实和更便于携带之外,它还更便宜,因为纸的正反面都可以写字—于是卷轴最后退出了历史舞台。令人好奇的是,最早开始使用抄本的人中间也有早期的基督教徒:现在留存下来的公元200年之后的文件,几乎都是抄本,而其他的宗教群体,包括犹太教,都还在使用卷轴。]” 这个词来形容那个把纸张装订在一起,带有“书脊”的长方形的东西。
把这个问题说清楚了,咱们还是回到做笔记的问题上来。对于这一点,在描述这一行为时,我已经默认了你所读的是抄本。毕竟,要是你在读电子书的话,基本是用不上铅笔的,这也就引发了一个问题:当你阅读电子文稿的时候,做笔记有什么作用?
我发现,这个问题很难回答,一部分原因是大部分电子书阅读器所采用的技术在两种作注解的方法之间作出了严格的区分。(有些电子书阅读器配有手写笔,但是在我写作的这段时期,它们还没有打开消费市场。)当你握着笔读抄本的时候,你可以在书页边上匆匆写下评论—可以是文字和符号的组合:星号、叹号和打钩—你也可以把关键词圈起来,或者在重要的段落下面画线。所有这些都用的是同一种技术和同一种方式完成。但是在大部分电子书阅读器上,你需要用一种输入程序来画线或者标记某个段落,用另一种输入程序来输入评论,然后用第三种输入程序来给某一页“加上书签”(这个实际上就是折页)。能够拥有一部电子书阅读器,我既骄傲,又高兴,因为我可以随意作标记,而且还能够在掌上方寸大小的地方随意浏览我对读过的所有书作过的所有评论,但是这些科技也存在很大的缺陷。
一方面,你不仅要考虑你想在哪一部分做笔记,而且还要考虑哪种做笔记的方式更合适。另一方面,如果你的电子书阅读器没有手写笔的话,你就不能做出你所熟悉的那些非字符记号,或者说不能轻松地做出那些记号。在过去几十年的阅读生涯中,我形成了一整套作注解的象征符号系统,比如说,叹号跟问号、星号和打钩所表示的意义完全不同(所有这些符号都可以跟画线或画圈结合起来)。而且,电子评论系统会把你的评论与对应的原文分离开来。在电子书阅读器上,查阅自己的评论是个极为费事的过程,然后你还得来回地在这些评论和引发它们的原文之间切换。①[① 亚马逊最近能让你在他们的网页上看到你为某一本书所作的全部注释和标记,这很有趣,也很有用:这就像是把你对一本书的全部回应的历史罗列在一张纸上。它也使你能够一边看屏幕上的注释一边看电子书本身—我想比起诠释环绕着文本,这样会很不方便。]不过跟你在看其他人已经看过的书比起来,这个问题就算得上是个优势而不是毛病了:还有什么比一本写满了上一位读者的潦草笔迹的图书馆的书更令人烦心的呢?——特别是这种在图书馆的书上写字的人实际上一定不会提出什么好见解。
(确切来讲,在其他某些情况下,同时看文本和他人的评论可能会有帮助。最典型的例子就是《犹太法典》,实际上是希伯来语的评论和希伯来语的经文同时出现,正文和评论出现在每一页纸上。同样地,虽然不是那么经典的书,两百年前的人们都很乐意把书借给诗人柯勒律治,只为了在书还回来的时候,上面能留下这位伟大诗人在书页边上作出的评论;不过可惜的是,柯勒律治就像研读《圣经》的拉什和拉比·阿基巴一样,早已长眠于地下了,这就意味着,想要读别人标记过的书通常是个令人沮丧的过程。)
那么,要是能把别人的笔记安全地存放起来,只在你想看的时候查看,这该多么令人高兴啊!不过你自己的笔记——那就另当别论了。这些笔记是你跟其他思想碰撞的宝贵记录;它们记录了你的兴奋,你的困惑,还有你激动、生气、喜悦的时刻。要不是它们保留了这段有意义的经历,你可能早就忘掉了。
当然了,记在书页上的阅读体验可能会在日后带来尴尬。这些年来,我常常会憎恶我曾经对某段话表现得那么激动,那些话在一个年轻人看来是真知灼见,但是在上了年纪、自认为更加睿智的我看来,就不过如此;而且我还常常忍不住想要擦掉那些我不再赞同的评论,特别是因为我连以前的字迹都无法接受。不过我并没有擦去那些评论,能够保留一份我曾经怎样读书的记录,这对我来说很珍贵,而不只是为了祝贺自己变得更加成熟。我强调了“自以为更睿智”。现在我的读书方式的确跟三十年前不一样了,而且在很多方面我确信我是在走上坡路。但是并非全部。
当我二十岁的时候,对我来说,世界上最重要的书就是威廉·福克纳①[① 威廉·福克纳(William Faulkner,1897—1962),美国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49年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译注]的《押沙龙,押沙龙!》——现在我却完全读不下去了,虽然我还能感受到它的伟大与崇高。我对福克纳作品的不耐烦也许不能标志着我变得成熟了,只能代表我的品位范围缩小了,这是很多人随着年龄增长都会有的体会。当我偶尔翻开那部书页泛黄的平装本福克纳著作,看到年轻的自己写下的充满激情的评论,我会不时地感到厌恶——但是我也会有些嫉妒和羡慕那个能从故事中体会到那么多的年轻人。而且,如果不是有那些评论在的话,我大概已经忘了,或者不能够清晰地记起《押沙龙,押沙龙!》曾经对我的意义。②[② 有很多种方法可以让阅读变成既是群体行为,又是私人行为,这里就有一个实例:我曾经在20世纪美国文学课上带着全班读《押沙龙,押沙龙!》,当时我的女朋友—现在她已经成为我的妻子三十年了—也在这个班里。她逐渐像我一样喜欢上了这本书,而我对那段生活最深刻的记忆就是注视着她阅读那本书的样子。我自己已经看完了,坐在她父母家的客厅里,看着她坐在旁边的餐桌旁看书。那是个暖风习习的晚上,她身后的白色蕾丝窗帘不断地被风吹得飘起来,有时候拂过她的背。但是过了一个小时,或者两个小时,她都完全没有注意到,眼睛一直没离开过书页。]
在这个时候,可能有人会轻声抱怨说这样当然很好,但是写出那些评论真的很耗费时间。它会让你慢下来。它会让你读不了很多书。面对这些抱怨,我的回答是:没错,它会让你慢下来,它会让你读不了很多书。而这些都是好事情。
作品简介
《阅读的乐趣》,〔美国〕艾伦·雅各布斯 著,魏瑞莉 译,译林出版社,2015年5月
这是一个大众传媒的时代,伴随电子出版物的兴起,许多人特别是青少年越来越热衷于快餐式阅读,这种以追求快速、简单甚至愉悦为目的的阅读方式所带来的弊病也是显而易见的:许多人为了追求纯粹“悦读”而弃华章名著于不顾,在迅疾的流变中只愿选择图文并茂,抑或只有图片、视频的电子读物以单纯满足视觉的享受。长此以往,痴迷于此的这一群体的文字表达能力必将退化,乃至逐渐丧失独立思考的能力,变成没有思想的“空心人”。欣慰的是,仍然有众多的读者在线上线下体验着阅读的真正乐趣。但是,在外界干扰和诱惑愈演愈烈的情形下,我们怎样才能培养并保持深度注意力,在这吵闹的环境中安心读书呢?
艾伦·雅各布斯,美国伊利诺伊州惠顿学院英语教授。著有《纳尼亚传奇:C.S. 刘易斯传》、《原罪:文化史》和《阅读的神学》。他关于文学、文化的评论广泛刊登于《波士顿环球报》、《美国学者》、《牛津美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