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市奇案”与“八命奇案”的罪魁祸首到底是谁?

天气渐热,街上穿着入时的女孩子们日益增加,媒体上爆出的一些对女孩子们伸出邪恶之手的猥亵事件也越来越多,每到这时,总会出现一些匪夷所思的声音,指责受害女性穿着不够保守,纯属自取其辱……这不禁让笔者想起清代笔记《箨廊琐记》和《虞初支志》中记载的两桩凶杀案,这两桩凶杀案不仅情节有类似之处,而且同样诡奇复杂,都在“结尾”抛出一个“惊天大反转”。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两则笔记的作者在总结案件的“根源”时,竟把“罪魁祸首”指向了今人不能想象的目标。

一、两颗头颅的“击鼓传花”

“花儿市,地在京师外城东。”

据学者考据,清代学者王守毅撰写《箨廊琐记》的主要时间应该在道咸时期,其所记录的事件也大多以表现这一时期的社会生活为主。明末清初,京城东南一地附近渐渐聚居起许多以做纸花、绢花为业的家庭小手工业者,并在附近摆摊卖花,是故被命名为“花市”。正如《燕京岁时记》所云:“所谓花市者乃妇女插戴之纸花,非时花也。”在乾隆十五年(1750年)的《乾隆京师全图》上,出现了“花儿市街”的名字,而道咸年间的花市,“每月逢四日开市”,即每个月的初四、十四、二十四日举办集市,整条花市大街上摆满了各种货摊,除了卖纸花绢花的,还有卖鸟卖狗的、卖土布鞋帽的、卖风味小吃的……各色的买卖人等摩肩接踵,拥挤不堪,使这条大街成为京城最繁华、最热闹的一条街道。

《箨廊琐记》

《箨廊琐记》

“花市奇案”正是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发生的。

一位家住花市的本地人有个山西朋友,以兄事之。两个人情谊深厚。本地人有事将要到外地去,不放心妻子独自在家,便对山西人说:“兄无事,可以经常来我家中探望,看看弟媳这边有什么需要帮忙的,感激不尽!”山西人爽快地答应了。此后,他经常来到家中探望,看到弟媳妇缺衣少食什么的就赶紧资助一把,很是热诚。

“然妇素有姿首,里中无赖子多垂涎焉。”因为花市开集时繁华热闹,有个流氓就趁乱上门骚扰,但是这位女子“端颜峻拒,凛不可犯”。流氓的哲学一向以为天下人无不下流,所以搞不清这孤居的女子为什么不受撩拨,观察了一阵子发现,原来有个山西人经常到其家中。“无赖子疑奸,约潜伺其隙。”这一天山西人又来了,流氓大喜,想这下抓住奸夫淫妇,以此为要挟,不仅能讹诈一大笔钱,还能逼奸那妇人,便回家拿了把刀守在门口。直到黄昏时,山西人还没出来。流氓饿得不行,就到附近的馆子用了点酒饭,回来醉醺醺地又壮了几分胆色。这时天色已晚,“闭门灭火,寝室寂无声”。流氓知道里面的人已经睡熟了,“越墙入焉”,摸到炕头,“果男女并头卧”。流氓一时妒心炽起,“挥刃断头”,然后翻墙而出,将两颗人头扔进井里,逃之夭夭。

二更天,附近负责有个下夜的堆子兵(负责地区栅栏关闭、治安巡逻、清扫街道等的街道基层兵员),把桶下到井里打水喝,“挽绠忽得二头,乃大惊愕”!仓皇之中正不知怎么办好,正好有个卖米粉的挑着两个装有米粉的大木桶过来,堆子兵叫来吃米粉,趁着卖米粉的不注意,将两颗人头扔进了大木桶里。卖米粉的哪里知道,“荷担去,既入内城,偶歇”,打算自己喝一碗米粉暖暖身子,谁知用勺子捞出了人头,吓得魂飞魄散。他“视晨光尚微,市无人”,便把两颗人头的头发打了个结,挂在旁边一家店铺的门环上,飞快地逃走了。不久,店铺开门营业,一个小学徒开门,“门动,人头落地”。小学徒赶紧告诉店主,店主说不要叫嚷,赶紧把人头拿到后院埋了。

二、惊悚至极的“案中案”

再说住在花市的那个妇人家,“日将旰矣,门尚不启”,住在附近的街坊觉得奇怪,“呼而击门,弗应”,破门而入,炕上“则血淋漓尸存,头不见”。这时只见女主人从外面回来了。原来昨天她回娘家去了,临走时不放心,让邻居家的老夫妇帮忙看门,晚上就住在室内。而那位山西人来探望她时,等了很久见她还不回来,就先离开了——离开的时间恰好就是流氓去吃酒饭的时候,所以那流氓并不知道他已经走了,半夜摸进去杀掉的,其实是睡在床上的邻居老夫妇。

如此重大的无头双尸案,震动京城。官府怀疑此案与奸情有关,便抓捕了女子,并按照周围邻居提供的线索,将那山西人一并拿来。虽然严加审讯,但两人不肯招供,“无确证,不能具狱”。好在主审官是一位明察秋毫者,他观察发现“妇虽色美,而端好无荡意”,那个山西人则厚道木讷,都不大像是那种道德败坏的人。但既然邻居老夫妇被杀在妇人家,势必与妇人有关。他经过仔细调查,缉拿了几个有过骚扰这位妇女行径的市井流氓,其中一个从到案开始就显得特别紧张,“言状殊诡”。主审官严厉讯问之下,他终于承认了自己当晚误杀老夫妇的罪行。问他把人头扔在哪里,他说抛在井中。这时,听到消息的堆子兵自己心虚招供,说从井中捞出人头后,怕担干系,扔在卖米粉的桶里了……这样一路追到那家店铺,店主承认把两颗人头埋在后院了。

哪知差役把后院的土挖开,发现里面还有一具尸体!

原来店主深知公门好进不好出,尤其是凶杀案,一旦事发,就算案件和自己毫不相关,不上下打点也休想洗白,搞不好就闹个倾家荡产。而学徒还小,又多嘴多舌,威逼利诱都未必能保证他不把这样惊险刺激的事情宣扬出去,于是一不做二不休,在挖坑埋人头的时候,“乘其营穴,执梃扑僮死,并瘗僮”……

如此离奇复杂的杀人案,最终还有一个令人惊掉下巴的案中案,实在是令人目瞪口呆。在明清笔记中,虽然记录误杀的案件很多,但能够“媲美”此案的,笔者只能想到记录在《虞初支志》里面的“八命奇案”。

《虞初支志》

《虞初支志》

河南有户人家,夫妇俩有两个女儿,长女已经嫁人了,次女还待字闺中。这一年夫妇俩到武当山进香,家中便只留次女一人看家。

这户人家的邻居乃是一个屠户。屠户与书生王某相识,王某有时到屠户家买肉,被小女儿看上,偷偷让屠户的老婆牵线:“嫁夫得王秀才,足矣!”屠户的老婆向丈夫透露了此事。屠户一听,淫心顿起,决定冒充书生趁夜入户,奸污那个女孩。当晚他翻墙摸进隔壁人家的室内,“于暗室中摸床有二人”,不禁勃然大怒,想这一定是王某“占了先机”,于是回到自己家,“取屠刀断二人吭”,然后把两颗头颅裹在衣服里翻墙而出。这时夜已三鼓,有个住在附近以卖糕为生者,听见狗叫得厉害,出来一看,与屠户撞了个正着。两个人平时关系极好,屠户便一五一十向卖糕的说出了事情,还一起到卖糕的家中商议怎么处置这两颗头颅。

三、“女之为祸烈矣哉”?

第二天一早,一声惨叫惊动了街坊四邻,众人聚来一看,只见是那户人家的次女坐在屋子门口痛哭不已。原来,昨天她的姐姐担心父母远出,妹妹一个人在家不安全,便带着丈夫来探望。当晚妹妹让姐姐和姐夫睡在床上,自己则移寝他室,所以屠夫才杀错了人。

地方官讯问这女孩,“其父母出门后有何人往来其家者”,女孩支吾半天,才说出王生的名字。王生立刻被拘捕到县衙,严刑拷打。王生一介书生,哪里受得了这番苦楚,只好招供,但有司若想定案,必须找到那两颗人头,王生哪里说得出,所以官府每天都酷刑相加。这么捱了一个多月,王生“惟速死为幸”,便问计于看守囚牢的老吏。老吏说:“给我八十两银子,我可以给你找到那两颗人头。”王生同意了,让家人变卖产业,凑了八十两银子交给老吏。很快,老吏将埋有两颗人头的地址告诉了王生,王生招供出来,官府派人挖出那两颗已经腐烂的人头,遂定爰书(古代判决案件的文书)。

就在王生即将押赴刑场开刀问斩的时候,案情突然出现了惊人的反转。

那个屠户见自己成了漏网之鱼,十分高兴,“一夕饮酒醉,与妻谈往事,为偷儿窃听之,事遂泄”。乡中里正得知消息,立刻向官府举报,屠户刚一被捕,就俯首认罪了,并供出了两颗人头就埋在卖糕者的家中灶台下……衙役们挖开灶台,又像前面讲的花市奇案一样,惊现“两头一尸”!原来,那天晚上屠户跟卖糕者一起到其家中商量下一步该如何是好,恰好有个贩枣者当晚也投宿在卖糕的家中,被出出进进的动静吵醒了。屠户怕事情败露,拎起放在墙角的锄头就把他打死了,然后将他和那两颗头颅一起埋在了灶台里。

直到这时,官府才意识到还有一件事必须追究,那就是——王生招供出的两颗深埋土下的人头,死者到底是谁?一番审问,方知是老吏贪图那八十两银子,“以其家之一僮一婢杖杀之”,然后割下人头加以掩埋,并将埋藏的地点告诉了王生……整个案件到此方真相大白,除了遇害的长女夫妇外,还有无辜卷入命案的贩枣者、老吏家的一僮一婢,加上屠户、同犯卖糕者,还有那个老吏,都要偿命伏法,合计在这起案件中共有八个人死去,是谓“八命奇案”。

令人格外震惊的是,无论是记录花市奇案的王守毅,还是记录“八命奇案”的佟世思,都认为案件的“罪魁祸首”另有其人。佟世维说:“是狱也,以一女子而死八人……女之为祸烈矣哉!”王守毅则说:“女子处闺中,出必蒙面,无故不至大门,放闲慎微,礼法非不兢兢,然细民家,横遭侵凌,遭侮辱蛊祸者,岂尽妖淫哉……颜色误人,天下靡靡,呜呼!”说白了就是礼法虽然设防严密,但红颜祸水,防都防不住——想来这二位若是生活在今天,一定认为女子遭到性侵和骚扰,全怨她们穿得太少或长得太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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