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以目代耳》是法国诗人、剧作家、散文家、法兰西学院院士克洛岱尔的艺术随笔集。作者在书中畅谈艺术名家的经典之作,内容涉及荷兰绘画、西班牙绘画,以及音乐和教堂建筑等多种艺术。作为外交官,克洛岱尔曾在中国和日本任职多年,对东方文化颇有心得。在这部谈艺录中,他把受益于东方哲学的领悟运用在对艺术品的赏析中,传达了眼通耳、耳通心、眼耳并用、心灵通融各个感官的美学通感观念。本文选自该书的《荷兰绘画导论》。
荷兰的风景画,都是表现静观的题材,也是宜于静听的音源。我确信,为增益智慧计,在用眼睛吸取养料的同时,若能伸长耳朵去听,我们就更能理解荷兰的风景画,因为,其画不是源自景之新奇,盖得之于心之默想。这些作品,比之画得满满登登,填满塞足的英法绘画,首先令人注意的是,相对于满实而言,是予空白以极大地位。你会惊讶于笔触的迟缓,一种色调,经过层次递变,才慢慢清晰起来,成为一根线条,一种形状。以辽阔去配空旷:从空旷地上的一摊水流,过渡到满天的云彩。你会慢慢看到,我是想说,慢慢听到,横空而来的旋律,像娴熟灵巧的手指按出的袅袅笛声,像小提琴拉出的长长一弓。这是宁静的线条,与另一条线相平而行。看过之后,寂然凝思,更觉得有意味;隔开距离,更觉得有灵气。与日本的绘画杰作相仿,三角形始终是构图的要素:或者是竖直的等腰三角形,而为船帆和钟楼;或者是不等边三角形,从四边形延伸出来而以尖角收束。可以说,这些风景画像是一曲视唱练习,唱高唱低,可随兴之所至。同一主题,往高里唱,音域更高更宽,好像搭上风车的翅膀;或者乱哄哄地向下滑,像雷斯达尔(Jacob van Ruisdael,1628—1682)画的圆石,一块落在一块上,卷曲缭绕成涡形;或者拖长着声音,像长长的木筏上的桅杆,常见之于凡·霍延(Jan van Goyen,1596—1656)的油画,随着我们的遐想,给既流动又固定的画面以冲击的力量,以神秘的生命,吟味之下令人心醉神迷。至于物和人的造型,磨坊的转轮,陷在泥地里的大车,细微的人物(急急奔走之状,像神经质的颤音,好比手指按住颤动的琴弦),能使整个画面生动起来。说到这里,想起一事。记得第一次去参观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被展厅另一头的一幅小画吸引了过去,或说被“啊哈”一口衔了过去。这幅画很谦虚地躲在一隅,我后来再也没能找到。这是属于凡·霍延风格的一幅风景画,单色调,金黄的油彩涂在透亮的烟黑色上。但是,远远瞥见时就使我心头一震的,是这浏亮的整体,像是豁然吹响的小号;这,我现在明白了,是那个小小的朱红点子,旁边是天蓝的微粒,再加一点精盐之白中透蓝,胡椒之灰中见红!
《林荫道》 1689 梅因德尔特·霍贝玛
到此为止,讲的这类风景画,是以横截面或侧面呈现在我们眼前的。还有一类,最典型的是霍贝玛(Meindert Hobbema,1638—1709)的《林荫道》,或凡·德·内尔(Aert van der Neer,1603—1677)的作品,以正面迎向观众。一条大路,一段运河,一弯水流,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足供想象驰骋的空间,带领我们一起去探索。或者,前景用工笔手法,色调较黯淡,后景是一片亮色,如现实之于向往,在虚无缥缈中托出一座遥远的城市。我们被引进——或者说吸入——构图之中,客观的欣赏变为主观的喜好。我说到哪里了?我们几乎想用自己的脚掌,去比量神靴上的鞋带,像赫耳墨斯这位亡灵接引神所做的那样,只凭一个动作,荷兰艺术家常能教好“色”之徒吃惊不小。
咱们再接再厉!既然受到这么客气的邀请,那就听命于这只朝我们伸来的手,携手同往,由近及远,由表及里。凡·德·内尔和霍贝玛把我们引入风景之间,其他画家则把我们安顿在居室之中。另一位,比他们诸家都伟大,能导引我们进入灵魂之内,那里闪耀着照亮一切世人的光明,向犹犹豫豫见不得光的黑暗发难。
我知道,持荷兰绘画具有某种深刻的内涵和隐秘的倾向这一说法,是把自己置于与多数评论家相对立的位置上,特别是与权威人士,我指的是那位敏锐而博学的批评家、优雅的小说家欧仁·弗罗芒坦(Fromentin,1820—1876)。读者诸公想必记得《昔日的大师》中这卓绝的一页,兹转录如下:
少想多看,不立异以为高,唯求观察得更细,画得既养眼又生面别开。这样的时机已经到来。这是为公众,为国民,为劳工,为新贵,为普通人,完全是以他们为对象、为他们效劳的绘画。以卑微对卑微,以渺小对渺小,以微妙对微妙,不增不删,悉照原样,熟悉他们的内心,亲近他们的生活方式:这就是在同情心上,在留意观察上,在惨淡经营上下功夫。从今而后,天才的画家当抛弃偏见,不受先入之见支配,完全倾倒在模特儿前面,但问怎样表现为好。
关于这一点,弗罗芒坦又推进一步,好像没注意到前后提法的出入或矛盾:
伦勃朗在他本国如同在外国,在他那时代如同在一切时代,都是个例外。如果把伦勃朗排除在外,那你会发现,荷兰所有画室,只有一种风格,一种画法(克洛岱尔按:对此说法,我不禁要打个问号)。目标是模仿现实,表现淳朴和亲切的感觉,令观众看了喜欢。画风,该具有与原则一样的简明和清晰。真诚是其守则。首要的条件是亲切、自然、面部突出,这是出诸朴素、坚毅、正直这些总的道德品质。可以说,是把日常道德从私人生活付之于艺术实践,这样,好好做人与好好画画,同时兼顾到了。荷兰艺术里如果去掉了正直,那么这种艺术里最有力的因素就成了无本之木,作品的寓意和风格也就谈不到了。但正如在生活里,最现实的动机就能提高行动的价值,同样,在这门被认为是最实证的艺术中,这些大多被认为照抄现实的画家中,也能感到一种高贵,一种善良,一种恳挚的温情,一种真实的诚意,从而赋予其作品以实物本身所不具有的意义,由此达到他们的理想,多少受到点误解、一般颇遭轻视的理想。但是,这对怀有理想的人来说是义无反顾的,对能体味理想之妙的人更具有极大吸引力。有时,这种艺术的敏感,只要再高一点,就足以把他们造就成思想家,甚至大诗人。
这最末一句话,读来令人愉快,而且纠正了一种我视为错误的看法,虽则和许多正确而精微的见解混在一起。“一点”,即已很多,像我刚才说的一点蓝莹莹的精盐,一点红乎乎的胡椒。我认为,在古代画家那里,没有一幅画会欠缺此种隐秘的韵味。没有一幅画,除了高声的宣告,不包含某种愿意低诉的成分。问题在于善于倾听,善于听出言外之意。
把弗罗芒坦和大部分荷兰画的批评家导入歧途的,是他们的时代氛围,他们的出发点和艺术观点,与这种诗意相左;此处所说的诗意,也即古典艺术和巴洛克艺术的修饰手法,这两门艺术当其全盛时期,在意大利和佛兰德斯均有华美的展现。这是一种亮丽、爽朗、光辉、动人、夸诞,甚至相当程式化的艺术。为了概括其特点,最好的办法还是从《昔日的大师》里再引一页:
有一种思维习惯,是想得很高很远很开。有一种艺术,是善于选材,加以美化、润色,所求的是相对而不是绝对,看到大自然的本来面目,却喜欢表现得不是原来的模样。所有一切,多少都涉及人,取决于人,附属于人,取自于人,因为某些比例关系,某些属性,如风度、威势、高贵、华美等,从人体上研究出来,化为学说,也同样适用于人以外的事物,从而引出某种普遍的人性或人化的寰宇,而合乎理想比例的人体,又是普遍人性或人化寰宇的原型。故事,幻想,信仰,教义,神话,象征,标志,等等,人的体形几乎是唯一能表达形体所能表达的一切。世界千汇万状,仿佛都围绕着这个万物皆备于我的人。我们把天地看作人的活动范围,随着人的主导地位的取得,这个活动范围便相应在缩小,以至于消失。一切都是优选和淘汰。各物都向共同的理想借取其外观造型,无一能逃出这条规定。因此,根据自古相传的风格规则,画面可以缩小,视野可以收拢,树木可以缩微,天色可以减少变化,大气可以更明净更匀整,人更应回到自己的本然,少穿戴多裸露,身材应更完美,相貌应更英俊,从而对自己所扮的角色会更有把握。
然而,不能否认,在讲究技法、制作和堂皇的艺术之外,在埃斯科河与马斯河之间的民间习俗里,存在某种对直接现实的强烈兴趣,存在某种唯求中看的嗜欲,就像小孩子演木偶戏自娱一样。中世纪的水彩画,稚拙派画作,布吕根、约尔丹斯和滕尼尔斯的绘画,就能见出这种认同,这种好感,这种粗野的兴致,佛兰德斯人就凭这种豪兴,从古到今,一直在观察围绕他们的有趣生活和赐予他们酒肉的肥沃乡土。但荷兰绘画的创新之处,在于所画的景色和世俗器物,在以宗教场面为背景的画面上,带装饰性、讽喻性、夸张化,不仅仅作为布景或摆设,其自身单列出来也已成为绘画。景色和器物,与正式画面合在一起,共为一体,这种协调色彩和线条的法则,通称为构图,就是我们下面要详加研究的。
这里有必要指出,荷兰画家的题材,不是手上拿支笔,凭偶然感触或兴之所至寻得的,不是碰到什么都记录下来。吸引画家和取悦主顾的画境,数目很有限。这里只举两个例子。弗罗芒坦有一个中肯的说法,认为大部分大画家同时出现的黄金世纪,也是荷兰历史上最暴烈、最混乱的时期,民众骚乱,宗教论战,打仗械斗,不一而足。社会的动荡,并未使画家平静的画笔狂热过一分钟。对他们说来,弹药似乎并没爆炸,军队前进和难民后撤是两股相反的人流,受伤百姓倒在血泊里龇牙咧嘴之状,似乎不值画家一瞥。战争之于他们,就像沃弗曼(Philips Wouwerman,1619—1668)画的骑兵在清朗的景色里做欢快的竞技表演。
另一方面,我们所讲的时代,是海上冒险、发现新大陆、征服殖民地、港口堆满掳掠物的时代。对这一切,这门艺术都未加理会,好像连一点点好奇心都没有。伦勃朗的素描里,难得有一幅画黑人、狮子或大象的速写。这批有钱的中产阶级,跟买委拉斯凯兹画作的高傲的主顾一样,对异国风物表现出同样的冷漠。他们所求于画家的,在此而不在彼。荷兰绘画和其他画派一样,有自己固有的主张。这个主张,我们已看到,不是对现实的礼赞、探索和记录。诗人画家在现实中仅仅选材而已,借取构图素材,只取对他合用的东西。
我无意中说出一个可能很大胆的想法:荷兰画家之所以回避主题,回避有寓意的文学典故和戏剧场面,风景里只画些无名人物,从慷慨的大自然里获取意念,那是因为他们所要表现的,不是动作,不是事件,而是情感。正像我刚才提到的风景画,在于予人空阔的感觉,那些亲切怡人的画面,是为唤起我们恒久长存的意念。这类画,是情感抒发的一种载体。对弗雷尔、维米尔和霍赫(Pieter de Hooch,1629—1684)的画,我们不是看,不是用眼波去抚摸,而是立即置身画中,走进画里。我们为画面所攫住、所囊括。绘画形式之于我们,犹如加在身上的一件衣服。画面的氛围,有沦肌浃髓之感。我们所有毛孔,所有感官,仿佛通过灵魂的听觉,深受浸濡。诚然,我们所在的房子,是有灵魂的。房子按我们的心意,接受外面射入的阳光,加以隔开,合理分布。屋内此时此刻充满静谧。我们得以参与这一画作,外界的现实在我们心目中变成光和影,画面随日光移动而变化。一排排的房间,一进进的院子,从前端开着的门逃向花园,从轩敞的窗口通向天庭,非但不使人分散注意力,反愈发令人感到生命之深邃,安全之可靠。这当然是一种更大的愉悦。这里,就是保留给我们的领地。正像破空而来的一笔,会在我们心灵上点亮一个意念或想法。正像灯光逐渐加强能凸显一个形象,增加它的厚度,荷兰画家就是这样,善于把握和利用夕阳余晖造成神秘气象。或者是一幅凡·奥斯塔德(Ostade,1610—1685)的作品,显示各式人物或堆垛一起的杂物;或者是一幅谨严的工笔,表现恭敬如仪的迎客和一尘不染的闺房。这水一般透明的玻璃棚,这中间空、两边密的布局,这东遮西掩的内壁,这相互反射的光线,这斜映在对墙又为镜面照出的方格栅栏,这房内亮处与暗处、发光与熄灭两部分的对比,这些予人稳重感的笨重的柜子、模样呆滞的家具、色调暖和的铜壶,所有这一切,构成一种祥和的氛围、温馨的格调和不可言喻的魅力;看画的人自会了然,住在里面的人焉肯离弃这日常生活的天堂。与某些现代绘画相比,又是多么不同!现代绘画如没有画框来框住,简直就会炸开来,像充气的汽水顿时泡沫四溅。那些平面镜或哈哈镜,把花园和街景按不同的用法加以变形和移位,桌上的玻璃器皿或凝固或淡出,涂在瓶肚子或玻璃球面上的彩虹色块透着虚玄神秘,画家在画布上的这种锲而不舍的追求,使我们欣赏到画中所画的景象和其中的意味。
《以目代耳:克洛岱尔论艺术》,[法]保尔·克洛岱尔著,罗新璋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我思202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