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尔衮与乾隆的“误读”:《春秋》如何为清朝合法性“背书”

多尔衮与史可法的辩论

明崇祯十七年(1644),清兵入关,摄政王多尔衮随即致信南明的辅政大臣史可法,进行劝降。书信的开篇就说“夫君父之仇,不共戴天。《春秋》之义,有贼不讨,则故君不得书葬,新君不得说即位,所以防乱臣贼子,法自严也”,多尔衮援引《春秋》大义,标举“讨贼”之论,作为一种政治话语,先发制人,宣示清入主中原的合法性。多尔衮接着表示,“入京之日,首崇怀宗帝、后谥号,卜葬山陵,悉如典礼。亲、郡王、将军以下,一仍故封,不加改削;勋戚文武诸臣,咸在朝列,恩礼有加”,也就是说一切照旧,显示出遵奉明朝的诚意,入关只是“乃得之于闯贼,非取之于明朝也”,同时指责南明朝廷偏安一隅,趁讨贼休整间隙,“遂欲雄据江南,坐享渔人之利”,如果“拥号称尊”,“便是天有二日,俨为敌国”,自将以武力征服。

多尔衮为满清入关,削除南明势力做了一番细致地申辩。他要表明两点:第一,满清入关并不是占取明朝,而是为了“讨贼”,依旧遵奉明朝;第二,南明朝廷并不能代表明朝。如此看来,清军南下平定南明,确实是有理有节。

多尔衮

多尔衮


值得注意的是,多尔衮这一套修辞虽然完全依凭于《春秋》大义,但对《春秋》大义进行了截取、剪裁。传统的《春秋》大义强调“尊王攘夷”,亦常常涉及到“讨贼”问题,譬如《左传·宣公二年》云“子为正卿,亡不越竟,反不讨贼,非子而谁”,《公羊传·隐公十一年》云“《春秋》君弑贼不讨,不书葬,以为无臣子也”,《谷梁传·桓公十八年》云“君弑,贼不讨,不书葬,此其言葬,何也?不责逾国而讨于是也”,宋儒胡安国的《春秋传》亦云“《春秋》大法,君弑而贼不讨,则不书葬,况世子之于君父乎”,“讨贼”之目的在于尊王、尊君,多尔衮在信中所提的“讨贼”即属于此一目的,“贼”不仅针对李自成,亦针对南明史可法诸人。但是他避谈《春秋》中的“攘夷”大义,他心里十分清楚,满清属于关外异族,如果谈“攘夷”,则容易引发民族情绪,对于满清立足中原是不利的,这无疑是十分敏感的,故对《春秋》大义进行了避重就轻、断章取义地处理。

那么,对于这封气势汹汹的檄文式的来信,史可法是如何回应的呢?他对多尔衮的诘难进行了驳斥,在回信中说:

今上非他,即神宗之孙、光宗犹子,而大行皇帝之兄也。名正言顺,天与人归。五月朔日,驾临南都,万姓夹道欢呼,声闻数里。群臣劝进,今上悲不自胜,让再让三,仅允监国。迨臣民伏阙屡请,始于十五日正位南都。

史可法指出南明皇帝才是如今天下之主,“名正言顺,天与人归”,是得到民众拥戴而立的。他认为《春秋》是讲“大一统”的,反驳多尔衮挪用《春秋》的之论“为列国君薨,世子应立,有贼未讨,不忍死其君者立说”,并引用朱熹的《纲目》指出,王莽移汉,有光武中兴,曹丕废山阳公,有刘备继承,晋怀、愍帝亡国,有晋元帝继承,宋徽宗、钦宗被虏,有宋高宗继位,这些情况都是处于国仇未剪之日,等着正位号,“《纲目》未尝斥为自立,卒以正统予之”,而明朝“传世十六,正统相承,自治冠带之族,继绝存亡,仁恩遐被”,批驳满清“以前导命元凶,义利兼收,恩仇倏忽,奖乱贼而长寇仇”。在史可法看来,南明政权符合《春秋》中的“大一统”观,继承大明,乃正统政权,满清入关只是“仗义扶危”之举,并不具有统治中原的合法性。次年,清兵南下,围攻扬州,史可法率部镇守,最终殉难。

乾隆帝的解读

十分有趣的是,清高宗乾隆在读《宗室王公功绩表传》时,偶然发现了昔年的摄政王多尔衮致南明督军史可法的书信。他忆及,幼时即听闻过有此书信,但是未见其内容,现在有机会看到,颇感惊奇,故对此书信中所表达出的“大义”“正理”深感钦服,书信中运用《春秋》大义,诘责南明朝廷偏安一隅,乃是“旨正词严”。乾隆阅读的这段文字中,亦提到史可法的回信,只是没有信的内容,这引起了他的极大兴趣,尔后,经过臣僚四处搜寻,才找到史可法的回信原文。乾隆“卒读一再”,感慨“可法孤忠”,南明“福王不慧”。实际上乾隆于四十年(1775)下令编写《胜朝殉节诸臣录》,对殉明的臣子大加褒扬,其中就包括史可法,盛赞其“支撑残局、力矢孤忠,终蹈一死以殉”“足称一代完人,为褒扬所当及”。乾隆四十一年(1776),清廷还特赐予史可法“忠正”谥号。此外,乾隆还下令修纂《历代通鉴辑览》,将史可法回复多尔衮的书信收入其中,并御批“夫可法,明理也,其不屈,正也,不载其语,不有失忠臣之心乎?”

乾隆

乾隆


乾隆缘何对本朝的多尔衮轻描淡写,却如此在意前朝的史可法?从乾隆的种种表现来看,他视史可法为忠臣,将其描画成“忠义”的形象,使之成为一种象征,而与多尔衮在讨伐时,斥责为“乱臣贼子”完全不同,无论是前朝还是本朝,皆要服从于“忠义”这个标准,忠明与忠清是一样。

但事情好像没有这么简单。乾隆对于《春秋》大义的敏感程度远远超过他的先祖,当初多尔衮与史可法辩论《春秋》大义的问题在乾隆这里一直没有消歇,甚至变得愈来愈严重了。在乾隆的意识里,《春秋》大义只有“尊王”,没有“攘夷”,所谓的“尊王”,就是尊清帝,承认清的合法性,忽略“攘夷”,就是试图淡化、抹平满人作为异族的色彩。

乾隆于二年(1737)重新刊刻满、汉两种文本的雍正时期所修纂的《日讲春秋解义》;二十三年(1758)命傅恒等撰的《御纂春秋直解》(后省称《直解》)由武英殿刊行。满清经由顺治、康熙、雍正三朝,由“打天下”到“坐天下”,阵脚趋稳,高宗所面临的当然不是“打天下”如何让明人屈服于武力的问题,他要面临是如何让民众忠于这个已有的政权,《御纂春秋直解》即处理了这个问题。

《直解》对尊王观与忠君观大加揄扬,强调“尊王”“尊周”“君臣之分”“讨贼”。《直解》在解释《春秋》之前,特意加“桓王四十年有九年”一句冠于经首,认为“《春秋》为尊王而作”,并批驳《春秋》用“鲁史纪年”,特意将“王年”立于鲁君元年以前,且“大书之”,以示与《春秋》经之区别,彰显“圣人之旨”。《直解》这种解释非常清楚,即周天王应凌驾于在诸侯鲁国之上,故系年要“尊王”“尊周”,这与《春秋》经后文之“王正月”相呼应。又如僖公五年“公及齐侯、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会王世子于首止”一条,《直解》解释此处“书公及诸侯而殊王世子”“公及列序”的春秋笔法,对齐桓公“帅诸侯会世子”,谋定周天王世子之事加以盛赞,尽管批评齐桓公“杂以权术”“几于要君”,但是转过来褒奖桓公的行为是“尊周室”的义举。又如昭公二十七年《春秋》经“夏四月,吴弑其君僚”一条,《直解》认为,吴王僚被弑,罪在公子光,按照继承礼数,公子夷末卒而季札逃国,王位理应由公子光继承,然最终却是僚被立,公子光做了十四年臣子,“君臣之分”早已定下来,公子光却弑君,罪在臣子公子光。

《直解》除了讲究君臣之分,君尊臣卑的观念,还反复直指“讨贼”。如庄公九年“春,齐人杀无知”一条,《直解》认为,齐人雍廪杀无知是为“讨贼”,且褒扬雍廪是“尊君父、广忠孝”之举。又如文公元年“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弑其君頵”,《直解》以为特书楚君,是“以世子大逆而志之”,为了显示“父之亲”“君之尊”的笔法,经书世子,是“著元凶而讨之者”,君頵对世子而言“有君之尊,有父之亲”,故据此说明“《春秋》成,而乱臣贼子惧”。

另外,乾隆主导纂修《四库全书》时,对《春秋》中讨论“夷狄”问题的内容进行了重点处理。以宋儒胡安国的《春秋传》为例,《四库全书》在收录时,对其中涉及“夷”“狄”相关的文字皆作了改换、删削。如果将近人张元济所辑的《四部丛刊》中收录的原本《胡传》(后省称张辑本)与《四库全书》中收录的《胡传》(后省称四库本)进行比对,便很容易发现这一问题。

在改换上,或将“夷”“狄”两字用相近的他字替换,原意改变不大;或将带有“夷”“狄”两字的短句用其他短句替换,原意却发生相当大的改变。这种细腻的处理,乍一看以为并无任何不妥,若加以细究,则问题就冒出来了。仅用简单的字替换“夷”“狄”的,如《春秋》经桓公二年:“藤子来朝。”张辑本云:四夷虽大皆曰子,其降而称子,狄之也。四库本云:四裔虽大皆曰子,其降而称子,外之也。经过对比可以看出,四库馆臣将“四夷”改为“四裔”,将“狄”改为“外”,夷、裔音近,声训可通,狄、外属于范围一致的概念词。四库馆臣的此种处理,实际是试图将政治观念上的夷狄变为地理上观念的内外,凭此消解夷夏之别。

亦有用短句整体替换“夷”“狄”的,如张辑本《春秋传序》云:天下不知所适,人欲日长,天理日消,其使夷狄乱华莫之遏也。四库本云:天下不知所适,人欲日长,天理日消,其使逆乱肆行莫之遏也。将“夷狄乱华”改为“逆乱肆行”,胡安国原句中的蛮夷猾夏的思想顿时转为上下之逆乱肆行了。又如桓公元年:“夏四月,丁未,公及郑伯孟于越。”张辑本云:变中国为夷狄,化人类为禽兽,圣人所为惧,《春秋》所以作,无俟于贬绝而恶自见矣。四库本云:不知克己之功而唯事责于人,圣人所为惧,《春秋》所以作,无俟于贬绝而恶自见矣。将“变中国为夷狄,化人类为禽兽”改为“不知克己之功而唯事责于人”,胡安国本是在批评鲁桓公因篡弑而立,才与郑人结好,以定其位,“夷狄”之句乃声讨桓公之辞,而四库馆臣却加以改易为不知“克己之功而唯事责于人”,《春秋》贬绝程度大为降低。

其次是删削,《胡传》中讨论“夷”“狄”的内容皆遭大幅度、成篇成段地删削。如隐公二年:“春,公会戎于潜。”胡安国在此花费大量笔墨对《春秋》经发表议论,将戎狄与“小人”同视,反复陈词“内中国而外夷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而警惕猾夏之祸,意在使人“知内外之旨,而明于驭戎之道”,认为《春秋》经中书会戎,是讥戎狄也。通篇皆在议论戎狄与华夏的区别,实际为宋人的中原正统供给学术依凭,这部分很容易使满人“对号入座”,四库本中没有这一段文字,遭到全部删削。又如文公八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八月戊申,天王崩。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乙酉,公子遂会洛戎,盟于暴。”胡安国认为,《春秋》经中两书公子遂以及会的具体时间、地点,是“圣人谨华夷之辨”,故“明族类、别内外”,中国与夷狄不可相混杂,并对东汉、晋、唐发生的由夷狄引发的国乱作了讨论,四库本中亦无此文字,此一部分亦遭悉数删削。如此一来,胡安国的《春秋》只剩下讲究君臣大义的“尊王”的内涵了,而“攘夷”的内涵被悄悄地剔除掉了。

毫无疑义,“尊王攘夷”大义已经是《春秋》中司空见惯的主题,可是在清代这个时代脉络中却只有“尊王”的成分,仿佛《春秋》这一张胶片,在经过多尔衮、乾隆之手的冲洗之下只呈现出这个的底色。他们将《春秋》演绎成合法性表达的工具,并为其正统地位进行申辩。布鲁姆(Bloom Harold)在《误读图示》(A Map Of Misreading)中指出:“阅读是一种误写,就像写作是一种误读一样。随着文学史的延伸,所有诗歌必然称为韵文批评,恰如所有批评称为无韵的诗歌一般”,《春秋》亦如“阅读”与“写作”一样,在多尔衮、乾隆笔下不停地被刻意“误写”与“误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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