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广州起义中的“七品芝麻官”

1895年是乙未年,当年农历九月,孙中山、杨衢云、陆皓东、陈少白、谢瓒泰、郑士良等在广州发动武装起义,这是中国近代史上革命党人针对满清统治的第一次暴动。此事对于时任南海县知县的李征庸来说,需要直接面对。因为南海县当时是广东首县,管辖广州市一半以上的区域,其县衙就设在今天的越秀区内,所以两广总督谭钟麟便将捉拿和审讯“匪徒”之事交给他办理。

南海县衙门

南海县衙门



这场起义甫一发动即告失败,其大致经过是这样:

甲午战败,中国的民族危机空前加重。孙中山于当年在檀香山创办兴中会,以推翻满清统治为己任。1895年初,孙中山自香港潜入广州,以医生身份结交政商两界要人,并秘密发展兴中会会员。为作掩护,孙中山等人特地组织“农学会”,号称研究“农桑之法”,实际是在秘密策划起义。经反复酝酿,决定趁重阳节(农历九月九日,公历10月26日)扫墓祭祖大量人流往来之时,在广州乘机发动起义,占领广东省城,并期待由此引发全国反对朝廷的连锁反应。当时议定的分工是孙中山在广州领导军事行动,杨衢云在香港的后方总部筹款购置枪械并招募壮士,谢瓒泰负责联络旅港外国人,有三合会背景的郑士良负责联络会党。

孙中山将总部设在广州双门底王家祠云岗别墅,一直到起义前几天都没有暴露。因为孙精通医术,达官贵人们以其“学术优越,咸器重之”,哪怕他“高谈时政,放言无忌,虽语涉排满,而闻者仅目为疯狂,不以为意”,甚至他为设立起义组织机构“农学会”筹款,那些“政界要员不知底蕴,亦多列名赞助焉”。

重阳节前,广州方面可谓万事俱备。各路起义队伍均按约定集结,只待香港方面召集的会党人马及大批枪械一同到达,双方会师后即可大举起事。然而九月初八,杨衢云突然电告孙中山,香港方面的准备工作尚未完成,起义计划需要推迟两天。这一下把整个行动的部署完全打乱。与此同时,起义计划也外泄了。革命党人朱淇的哥哥朱湘为了自保,以朱淇自首的名义向广东缉捕委员李家焯告发孙中山谋反。但两广总督谭钟麟对此情报不屑一顾,笑说:“孙文乃狂生,安能造反?”这使已被监控的孙中山得以大模大样地脱离险境,逃避抓捕。但九月初十当晚,谭钟麟得到他在香港的密探韦宝珊报告,称杨衢云召集会党数百人将到广东参加孙中山策动的造反,他们连同600多支短枪都已上了“保安轮”,明晨即到达广州,请提前戒备。这时谭方才醒悟,急令李家焯速去双门底抓人。然而,孙中山因已察觉情况有变,故临时决定取消行动计划,令起义队伍解散,人员撤离暂避。所以李家焯到达时,已是人去楼空。唯有已经撤离的陆皓东忽然想起要焚毁兴中会会员名单,急急返回云岗别墅,不幸在别墅中被捕。

陆皓东

陆皓东



至此,起义虽已取消,但香港派来的起义军400多人却先已登上“保安轮”,无法退回了。谭钟麟命令李家焯和南海知县李征庸率兵到码头拦截。船靠岸时,因为同船装载的枪械被压在其他货物之下,无法取出,起义军人员只能空手登岸。又因为他们以红带子为标记,极易辨认,刚上岸便有60多人束手就擒,其中包括两名头领朱贵铨和丘四。其余人见此,赶紧解下红带子,幸得躲避抓捕。

接下来,便是李征庸和番禺知县一起,对被捕人员一一审讯。多种史料记载了陆皓东作为“乱党”的首领,被刑讯逼供,仍坚贞不屈,留下了一份义正词严的《供词》,在其中愤慨地谴责满清政府之腐败专制,官吏之贪污庸懦,直言自己要与孙君(中山)一起“倡行排满”,“警醒黄魂”,“光复汉族”。《供词》最后,他大义凛然地表示:

“要之,今日非废灭满清,决不足以光复汉族;非诛除汉奸,又不足以废灭满清,故吾等尤欲诛一二狗官,以为我汉人当头一棒!今事虽不成,此心甚慰。但我可杀,而从我起者不可尽杀。公羊既殁,九世奇冤,异人归楚,吾说自验。吾言尽矣!请速行刑。”

审讯后,李征庸将这份《供词》呈送谭钟麟,谭下令“营务处签提陆皓东、朱贵铨、丘四三人至校场杀害”,另有广东水师统带程奎光在狱中受刑六百军棍而死,其他60多人则被释放。

陆浩东之死十分悲壮,令革命党人极感痛心。他是孙中山的挚友,被孙中山称之为“中国有史以来为共和革命牺牲之第一人”。

各种不同史料叙述乙未广州起义情形大抵如此,并无大的争议,或可视为信史。但有关李征庸审讯陆皓东的详情细节,各家说法则差异甚大。我作为李征庸后人,较为关心这位南海知县在处理此案时的态度以及学术界对此的评价。过去看到一些文章(包括文学作品)描述审讯过程,一味讲李征庸为逼陆皓东交代同党,凿齿钉足用尽酷刑,而陆英勇不屈。如此这般,便把此人写成一个残暴无情的酷吏,和我一直以来印象中的李征庸对不上号。因为在其他史料中,李征庸是一个思想开明、有正义感、富于同情心的好官。于是,对这种矛盾的现象,我只能以历史的局限性和人物性格的两重性来做出解释。

近日读到高阳的历史小说《石破天惊》,其中有关广州起义的一段,描写了李征庸见到陆皓东“以为我汉人当头一棒”的《供词》之后的心理活动,是这样说的:

“李征庸虽被陆皓东骂为‘狗官’;而内心实在有不能自已的感动。看他的胆识、看他的文采、看他视死如归的气概,李征庸不能不如此自问:像这样的一表人材,又不曾发疯,为何造反?当然有他的道理;汉人帮满清平乱,带来了所谓‘同光中兴’;谁知竟是昙花一现,‘狡兔死、走狗烹’,如今朝中亲贵用事,除了奉承慈禧太后,极力搜刮,为她妆点‘天家富贵’之外,就是招权纳贿。重振大汉天声,必得汉人自己振作;他衷心承认陆皓东的‘为汉人当头一棒’打得好!”

根据高阳的描写,李征庸被陆皓东的精神震撼和感动了,此时甚至产生了想要营救陆皓东的念头。但他人微言轻,力不从心,无法改变总督谭钟麟要惩办乱党的态度,只能退而求其次,自己尽力“阻止事态扩大”,避免大范围的诛杀。

小说当然不足为据。但这些文学描写却勾起了我对考证史实的兴趣。

有关乙未广州起义的记述很多,最有说服力的莫过于革命党人对事件经过的叙述和当事人自己的回忆。

当年岁数最小的兴中会会员、有“革命童子”之称的冯自由,后来撰写过《中华民国开国前革命史》,其中第三章《总理第一次起义事略》,即是记录该起义过程。他谈到在营务处对陆皓东行刑之前,“李令(征庸)颇敬陆为人,特饬人衣以长衣”。这个举动透露的信息,似乎表明李征庸对陆皓东不乏同情。

另有更权威的史料,出自早期同盟会员邓慕韩起草的《烈士陆皓东传略》,该文有如下记载:

“乙未九月,中山先生等谋举事于广州。事泄,烈士被捕时,两广总督谭钟麟饬南海县令李征庸提讯,叱之使跪,烈士不为屈,慨然认供,吏给纸笔,烈士振笔直书,洋洋数千言。李令本慈祥,生性爱才,见烈士气宇不凡,文字畅达,为之泣数行下。谓烈士曰:‘汝不自惜,吾甚为汝惜之’。烈士叱曰:‘中国地大物博,民众甲于全球。徒以满清政府政体专制,外交失败,使贫弱达于极点。吾等今日举事,本意颠覆满清政府,更立新共和政府。凡有效力于满清政府如汝辈等,吾等满拟杀一二以警其余,今谋泄被执,我既不能杀汝,则汝今可杀我,有何可足惜也?’李令见其言辞激烈,且不肯供党,则一反其慈祥为刻酷,严刑考讯······”

这里讲到李征庸本性慈祥,他为陆皓东动重刑,乃是一反常态之举。而他居然会为怜惜陆而泣下数行眼泪,这或可见出其真性情。同一文中,讲到营务处处死陆皓东之前,还有这样一句:“李令犹饬役衣以长衣,挥泪而斩之”。再次描写李为陆下泪,表明李绝非无情。

陆皓东墓

陆皓东墓


这篇《烈士陆皓东传略》,曾刊于当时的革命党机关报,作者邓慕韩的材料来源,是陆皓东的胞弟陆华显和这次广州起义的组织者之一陈少白,因而文中对于细节的陈述,应较之其他记录更为可靠。

至于高阳在《石破天惊》中所说,李征庸试图在乙未广州起义后“阻止事态扩大”,恐也并非凭空虚构。

小说里描写,谭钟麟为了粉饰太平,不想让此事惊动朝廷。于是派自己的幕僚俞某和李征庸商量,如何可以避免“出奏”?李征庸自然明白,革命党颠覆朝廷的起义,如果他据实向总督禀报,总督是无论如何不敢隐瞒的,必须上奏朝廷,那样谕旨下来,谭钟麟非得大开杀戒不可。而谭不欲出奏,未必是不想多杀人,他更多的考虑恐怕是不愿朝廷了解广东地方乱局的真相,以免担上靖匪不力的罪责。但李征庸若是应谭的要求,在禀文中隐瞒实情,将一场革命暴动大事化小,对于朝廷来说,就是犯了欺君之罪。不过这样做的结果,可能会避免一批参与起义的人员被送上断头台。

谭钟麟是工于心计的,他对利害关系权衡得一清二楚。

他接到韦宝珊的密报以后,就确认孙中山是造朝廷之反的乱党,当然绝对不会再把兴中会的革命党混同于一般刑事犯。而他对乱党的态度,也一直是绝不宽恕,力求斩尽杀绝。此时他上任两广总督不过半年,已经捕杀了乱党200多人。他也并非对此类事件一律不予“出奏”。就在不久前,他便有一个奏折,为广东剿办土匪有功人员请功,内中谈到的匪首之一庞癞渣尾(庞培政),便是高州反清起义的领导人。之所以主动“出奏”,有两个原因,一是高州起义事件,前任总督李瀚章已向朝廷奏报,无可隐瞒,二是在他上任后捉住了“匪首”庞癞渣尾并将其处死,他可以表功。

而这一次,乙未广州起义的组织者除陆皓东一人之外,孙中山、杨衢云、陈少白、谢瓒泰、郑士良等全部在逃。若是“出奏”,谭钟麟不但无功可表,反而徒增追拿逃犯的压力和责任。于是他希望按下不表,但是“欺君”的罪名,他是万万不肯承担的,于是他把难题推给李征庸。

事情的结果,无论是因为接受谭钟麟旨意,还是因为李征庸本人有意“阻止事态扩大”(以我的判断,这两种原因恐怕都真实存在,特别是前者),最终,这起革命暴动肯定是被另做别解了,源于全案口供被偷偷更改。

时至今日,我们无法找到李征庸当时呈送谭钟麟的那份录有虚假供词的禀文,但是谭钟麟读过禀文之后,确实没有为这次非同寻常的广州起义而“出奏”,这是肯定的。遍查《谭文勤公奏稿》,只能看到谭钟麟“覆奏”军机处查询广州起义事件的奏折,可知是有来函在先。而来函的大意是:有人奏报朝廷,九月间香港“保安轮”抵广州,有乱党图谋不轨,聚众多达四五万人,欲潜来省城,约期起事,朝廷忧虑,恐酿成巨患。于是军机处行文到广东查问。

此事为何人所奏不得而知,但谭钟麟见此,知道不能再瞒了,他为避免追责,连忙在“覆奏”中极力辩解。他抓住军机处函中讲匪徒聚众达四五万人一句,大讲“粤俗好谣,每因小故,转相附会,张大其辞,以摇惑人心”,此现象为“他省所未见也”,强调若真有四五万人,上哪去吃喝,上哪去住宿?极言其不可能。其实归根结底,还是为了继续掩盖事情的性质。在此“覆奏”中,涉及整个事件原委,谭钟麟必然需要给出解释,他依据的是陆皓东等人的供词:

据陆皓东供,香山县人。丘四、朱贵铨供,俱清远人。与孙文素识,常相往来。孙文即孙逸仙,香山人,业医,与福建人在香港洋行打杂之杨衢云交好,因闻闱姓厂在省城西关收武会试闱姓费数百万,该处为殷富聚居之区,欲谋劫抢,令杨衢云在港招五百人乘轮来省。孙文在城赁屋三处,分住陆皓东等,经理分给红带、洋鎗等事。所购洋斧,因西关栅栏坚固,用以劈开栅栏,即派人把守街口两头,拒绝兵勇。云雇商船在河边等候,抢得洋银,即上轮船驶赴香港。本于初九动手,因招人未齐,改为十二。不料初十日巡勇访拿破案,孙文即已潜逃,又提截获之四十余名分别审讯。据供皆在香港佣工渡日,闻杨衢云言省城现有招勇,每月给饷十圆。先给盘费附轮到省,各给红带一条为号,不意上岸即被截住,实系为招勇而来,并不知别事。反复推诘,各供如前。

谭钟麟《覆奏广东拿获土匪情形折》之一页

谭钟麟《覆奏广东拿获土匪情形折》之一页


这个奏折,当然是谭钟麟所拟,但毫无疑问,谭所引用的陆皓东等人的供词,必是来自李征庸审讯陆皓东之后的上呈的禀文。这里,把革命党组织的第一次广州起义说成了不法匪徒见财起意、预谋劫掠百万元闱姓赌博巨款的抢劫案,真可谓瞒天过海,冒天下之大不韪!所以高阳说,由此“李征庸担起可能灭门的罪名”,此言非虚,不可以小说家言视之。谭钟麟的原始奏折便是明证。须知,欺君之罪一旦被揭露,是要诛九族的。

那么,李征庸做此等冒险之事,会是无意为之或是昏庸无知吗?当然不会。且不说他看到的陆皓东《供词》早已将起事意图说得清清楚楚,而且,就在这次广州起义之后几天,南海、番禺两县悬赏捉拿孙中山、杨衢云的文告,开篇就明明白白地写着:

“现有匪首,名曰孙文,结有匪党,曰杨衢云,起义谋叛,扰乱省城······”

直接就点明孙、杨是“起义谋叛”而非聚众劫财,表明李征庸知情后并未“瞒下”,只是“欺上”而已。这一切都是故意的。

正因为有李征庸扛起责任,此案才得以从轻发落。

正像多种史料记载的那样,除了陆皓东等几名首犯以外,被捕的“其余60余人,一律指为愚民被惑,发给川资一元,分别遣散。”

如此说来,若是认定李征庸斗胆救下了一批乙未广州起义人员,也不过分。

从情理上讲,李征庸在此事上帮了谭钟麟的大忙,使谭避免了因为乱党首领逃亡而被追责。谭钟麟该感谢李征庸。然而出人意料的是,就在大约半年以后,李征庸被谭撤去南海知县一职。尽管李征庸原本不恋官场,早有离职意向,这对他甚至是正中下怀,但毕竟事出蹊跷,令人不解。

事情的起因在御史李念慈参奏李征庸贪污、索贿等,朝廷令谭钟麟派人复核。谭请广东省布政使、按察使共同调查,结果是被参各节均无此事,那御史不过是以道听途说风闻奏事而已。这样本可结案,但谭钟麟却忽然要借此机会惩治李征庸,他在调查后覆奏朝廷的奏折里说:

南海县知县李徵庸,前年冬,城外有白日抢夺之案,三次谕催,稳阁不办,亦不覆禀,经臣钟麟将其撤任。

因为事前李征庸已为自己捐了候补道员(四品),所以谭钟麟将其贬为候补通判(六品),朝廷照准。

这件事把李征庸搞懵了。他自己始终没有弄清是怎么回事?他不记得有什么白日抢夺案因他消极怠工而耽误审理的事。他认为自己一向勤政,办案中也绝对没有三次谕催而置之不理的情形。他儿子李准在《任庵自编年谱》(即《李准年谱》)里,只说“先大夫以忤谭云觐(钟麟)尚书,参奏以通判降补,而开缺之愿遂矣。”并未详说“忤逆”谭钟麟的具体细节,或许他也未闻其详。

李征庸被撤职奏折之最后一页

李征庸被撤职奏折之最后一页


谭钟麟将李征庸撤职的理由既然是莫须有的,那么社会上对于他的离职便不免有各种议论。有人说他是因为袒护了某位贪官而受累,也有人说,他是陷入一场文字狱:那年南海县童试第三场选拔秀才,由李征庸出题,李拟首题为“我能为君约与国,战必克,今之所谓良臣”,求释义。此语出自孟子《告子·国兵与义道》,其后几句是“古之所谓民贼也。君不向道,不志于仁,而求为之强战,是辅桀也。”联系前后文解释,孟子是说,若国君不仁,臣子纵然能为之与别国结盟,或战之能胜,也无非是助桀为虐。于是如此出题,被人认为意涉讥讽,疑有犯上之嫌,以致触怒当朝。不过这一说法仅是猜测,并无依据。

除此之外,我本人还有一个猜测,疑为处理乙未广州起义事件给李征庸惹祸。前面讲到,事件发生后谭钟麟不欲“出奏”,为此他成功地通过暗示,利用李征庸达到了目的。然而事过之后,谭钟麟发现,除了自己的幕僚俞某以外,对于他的“欺君”企图,知情者恐怕只有李征庸一人。这或许是谭要设法把李赶出广州官场的重要原因。果若如此,那么彼时之官场,人心险恶甚矣。

不过,李征庸虽然被贬,却还是照常做事。

1897年黄淮水灾,李征庸和李准父子奉上谕筹垫白银五十万两,解交山东考察河工大臣李鸿章备用。因如期完成,受到朝廷传旨嘉奖。此后不久,张之洞便保奏他恢复了候补道员之职。

1898年初,戊戌六君子中的杨锐和刘光第在北京创办蜀学堂,李征庸以家产资助两万银元以为创始,因“见义勇为,深堪嘉可”再受朝廷嘉奖,赏给头品顶戴。

1899年,因“李征庸籍隶四川,素为乡人所推重,前曾服宦粤东,政声卓著,嗣在沪上年久,于洋务矿务阅历最深,确有心得”,经骆成骧等保荐,以三品卿衔专充督办四川矿务商务大臣,并准于专折奏事。

由此看来,李征庸的仕途并未因谭钟麟的惩治受到什么影响,这自然得益于他的能力和人脉,也得益于他的品格。

说到品格,有一件大事,不能不提一笔,这就是他在戊戌六君子遇害的法场上的表现。

戊戌六君子遇害现场

戊戌六君子遇害现场


戊戌变法失败,谭嗣同等六君子被杀害。斩首那天,天色昏昏,阴风阵阵。围观的有几百人,但都是些等待吃人血馒头的百姓,其中并无官员,因为当官的都避之唯恐不及。此时,朝廷命官李征庸,毅然出现于行刑现场。当他见谭嗣同瞪圆双眼死不瞑目之时,便近前俯身,慰告之:“复生,头上有天耳”,使其安详合目。

他是专程从天津赶回来为他的四川同乡杨锐和刘光第收尸的。李准在《戊戌政变刘杨二君事略》一文中这样记录:

“当先大夫之闻信至京也,亲友中咸劝勿自投罗网。先大夫曰:‘朋友有难,袖手旁观,吾不为也’,及趋至菜市,六君子已被戮,先大夫哭于尸侧。当事者查问姓名而去,人咸为先大夫危,先大夫不顾也,仍为之经理其丧。除刘、杨当天收尸外,其余四君子无人敢来探视,闻二三日后始有人为之收敛焉。”

李准《戊戌政变刘杨二君事略》手稿之一页

李准《戊戌政变刘杨二君事略》手稿之一页


事后,他送刘、杨二人灵柩回四川归葬故里。因其“不畏党祸料理后事”,杨锐之子特地代表其母前来“叩谢大德”。李征庸说:“速归侍尔母,勿过悲,会当有昭雪时也”。

李征庸这一壮举,显示出一个正派官员的道义感和是非心,颇为世人所称道。

我想,李征庸能在戊戌政变后不惧危险为刘、杨二君子收尸,和他能在第一次广州起义后为陆皓东挥泪、为“阻止事态扩大”而“担起可能灭门的罪名”,在一点上颇为相同。如果将这两件事联系起来,便可看到他思想和情感脉络的一贯性,其性格便不是那么矛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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