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游有多少田产?

陆游究竟占有多少田产,在其存世的文字中并未透露准确的信息。嘉泰元年(1201)冬,陆游曾有诗句提道:“陆子壮已穷,百计不救口。蜀道如上天,十年厌奔走。还乡困犹昨,负郭无百亩,虽云饥欲死,亦未丧所守。”这大概是因为从这一年起他不再请领半俸,感到生计困顿,因此才有“饥欲死”之叹。所谓“百亩”,不过是当时人们表示田产丰裕的一般性概念。而且所谓“负郭”,当指临近城郊的上等农田。陆游就有“安得生世当成周,一家百亩长无愁”之句。他也曾对儿子说过:“道在《六经》宁有尽,躬耕百亩可无饥。”所以“无百亩”,无非是在表示其家产不广之意。而且这里应该是专指负郭膏腴之田。

讨论陆游的田产,有必要首先梳理一下他的家庭规模。陆游娶有一妻一妾。妻子王氏绍兴十七年(1147)与陆游结婚,庆元三年(1197)故世,生有长子子虡、次子子龙、三子子修、四子子坦、五子子约。小妾杨氏为乾道九年(1173)春天陆游四十九岁那年在成都所纳,生六子子布、七子子遹(子聿),还有女儿定娘。儿子中五子子约估计早死,陆游诗文中几无提及,其余六个儿子成年后都娶妻生子,孙辈在陆游诗文中提及的有元礼(子龙之子)、元敏(子遹之子)等七八个,还有曾孙、曾孙女等。如果按每个小家庭五口计,再加上陆游夫妇、奴婢等,最多时估计可达四十口上下,规模自是不小。又按赵宋王朝的法律,父母、祖父母在世不得别籍异财,从陆游诗文也可以看出,至少他在世之时,六个儿子与他夫妻组成一个联合家庭,一直没有分家。所以他的家庭开支也应该按联合家庭的总人数来估算。

按当时租佃关系中主、佃中分的惯例,百亩之田不过收租米一百石略多,又据南宋末年方回的估算,浙北地区佃户每人大约可耕种30亩,纳租之外得米30石,“五口之家,人日食一升,一年食十八石”,剩余12石,用以应付家庭的其他开支。则每口年均需要口粮3.6石,合计其他开支则需要5石。陆游一家如果按四十口计算,仅口粮就需要144石,合计其他开支总计就得200来石,百亩之田的收入无论如何是不够全家开支的,更何况方回是按贫苦下户的开支水平做的估算,仕宦之家的开支肯定还要高不少。总之陆游拥有田产应该远超百亩。可惜在“负郭无百亩”这样的自嘲之余,陆游并未提到他自己究竟有多少田产。

至于陆游那些田产所处位置,他在诗句中倒是偶尔透露了一点信息。嘉定二年《病中杂咏十首》(第五首)曾经提道:“身是人间一老樵,城南烟水寄迢迢。寻人偶到金家畯,取米时经杜浦桥。”这里的杜浦桥今存,位于三山别业之西二里。所谓“取米”,当指到佃农那儿收取租米。由于两宋时期地产实际分布的零碎化,陆游的田产可能分散在几个不同的地方,但从三山经杜浦桥向西,估计是他重要的一处田产。淳熙十二年(1185)冬,陆游曾有《江北庄取米到作饭香甚有感》一诗,其中提到的“江北庄”也应该是他的一处田产,初冬晚稻收获,家人从佃户那里敛租回来,所以才有“新粳炊饭香出甑,风餐涧饮何曾识”之吟。这个“江北庄”估计是陆游对自己某处田产的称呼,可惜它的具体位置今天已经不太清楚了。不过由此可见,山会地区习惯称地主田产所在处为“庄”。庆元六年(1200)冬,陆游的《初晴》诗记述了当时主、佃关系中的一个习俗,即由佃户向田主送鸡鱼等物,打点年节,俗称“送羹”:“客户饷羹提赤鲤,邻家借碓捣新秔。”他还在诗句中加有附注:“庄户以鸡鱼之属来饷,谓之送羮。”就是将佃户称为庄户。送羹习俗影响久远,由此我们也可以联想到鲁迅在《我谈“堕民”》一文中描写的绍兴地区“堕民”,在民国之后都坚持要走“主人家”的习俗。

陆游早年的家产主要来自“先人遗业”,他自称“少不治生事”,中年以后,以俸禄等收入有余,不免买田问舍。除三山别业之外,后来又营建石帆别业,一个重要原因,估计就是在石帆村一带新置了田产。所以后来又添置耕牛,“老子倾囊得万钱,石帆山下买乌犍”。在他的诗句中,常常提到在石帆别业一带采药,“昨暮钓鱼天镜北,今朝采药石帆东”,是否另有山田则未可知。不过拥有一定的水荡田产,可以肯定,所以有“石帆山脚下,菱三亩”之句。此外,三山别业虽然在鉴湖北岸,但是陆游在描写渔樵之乐时,似乎更多地与石帆别业联系在一起,自称“石帆山下一渔翁”,直言“石帆山下乐谁如?八尺轻舠万顷湖”,可能就是与其水荡田产有关。

陆游经营田产的主要方式,当然与同时代其他人一样,是出租收取租米。他有几首诗写到了遣子前去佃户家收租的情形,例如乾道三年(1167)所作《统分稻晚归》,感叹儿子督租不易:“出裹一箪饭,归收百把禾。勤劳解堪忍,余暇更吟哦。”按“统”是陆游长子子虡的小名,“分稻”即收租。庆元五年(1199),山阴地区发生虫灾,秋收之季,他的四子子坦、七子子遹前去向佃农敛租,“鸡初鸣而行,甲夜始归”,陆游又作诗表示慰劳:

仲秋谷方登,螟生忽告饥。艰难冀一饱,俯仰事已非。贷粮助耕耘,客主更相依。一旦忽如此,欲语涕屡挥。共敛螟之余,存者牛毛稀。吾儿废书出,辛苦幸庶几。夜半闻具舟,怜汝露湿衣;既夕不能食,念汝戴星归。手持一杯酒,老意不可违。秫瘦酒味薄,食少鸡不肥。颇闻吴中熟,多稼彻王畿;亦欲就饱处,无羽能奋飞?官富哀我民,榜笞方甚威;渠亦岂得已,抚事增歔欷!

子坦、子遹作为官宦之后,自以读书应举为天命,不可能参加田间劳作,所以陆游对他们不得不“废书出”,辛苦地前去收取租谷大表歉意。更何况二子夜半具舟出发,戴星而归,“既夕不能食”,可见这份田产距离三山别业不近,的确辛苦。这也反映了两宋时期田权集中而田产分布零散化的趋势,不少田主甚至“别业乎旁州”。再说当年曾发生虫灾,陆游的佃农不得不向他贷粮以救急,“贷粮助耕耘,客主更相依”。虫灾之余,年成大受影响,“共敛螟之余,存者牛毛稀”,也会使得二子收租不易。

陆游的田产在出租之余,仍有相当一部分留供自耕,也就是雇人佣耕,需要备置耕牛农具。因此在他的诗作中有不少写到租牛与买牛的事务。早在绍熙五年(1194)秋,陆游就有《雨夕排闷》一诗,写到自己“买牛耕剡曲”,被人笑为“迂疏”。又四年后,庆元四年(1198)秋,他又倾囊万钱,替石帆别业购买了耕牛。所以开禧元年(1205),陆游又有“牢彘渐肥堪奉祭,耕牛已买不求租”之句。但是几年后,陆游一家却又需要别租耕牛以供驱使了。如开禧三年(1207)冬,他在《仲冬书事》一诗中就提道:“赤脚听蛩勤夜绩,苍头租犊待冬耕。”一年后,更别有“租犊耕荞地,呼船取荻薪”,以及“雪晴农事起,且复议租牛”等句。也许是原来家中的耕牛已死,不得不重新租牛耕作了。购置耕牛是一项大开支,陆游晚年生计相对困难,一时无法重新购买。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的家庭经济状况。

也因此,陆游有时还会直接到田头督责雇农的劳动。淳熙八年(1181)九月,陆游到田间“督下麦”,即种麦,作诗以叹自己的辛劳:

力作不知劳,归路忽已夜。犬吠闯篱隙,灯光出门罅。岂惟露沾衣,乃有泥没胯。谁怜甫里翁,白首学耕稼。未言得一饱,此段已可画。

将田间督工说成是“白首学耕稼”,无疑反映了陆游作为士大夫阶层成员的立场与情感。至于陆游这些雇农自耕的田产有多少?以及为什么留以自耕,我们已经不得而知了。

陆游对待家里的奴婢雇农看来不错,他称“佣耕食于我,客主同爨炊”。前文提到的他家中那个“山仆”,本来不识字,因为长期替陆游合药,后来竟然能够书写不少药方了。这自然是陆游教他的。

在传统的农业经济时代,土地是最为重要的生产资料,也是时人家产中最重要的部分,是家庭的经济基础,以至求田问舍差不多成了上层社会的一种本能。到晚年陆游既不断在诗作中哭穷,同时却还念念不忘购置田产。绍熙二年(1191)他的《山园》一诗,就有“买得新园近钓矶,旋营茆栋设柴扉”之句,但不知买到的“新园”在哪里。绍熙五年(1194)秋,他在诗中说自己三年前与儿子一起路过“东泾小岭”,看到一个好地方可以营建别墅,可是兜里没钱买不起。三年后又到那个地方,想到此事,不禁心情郁闷,“怅然有感”。嘉泰四年(1204)他的《杂书幽居事》诗,又有“身缘作诗瘦,家为买山贫”之句。当然陆游也不仅仅依靠那些田产的收入来支撑家庭经济。

(本文摘自包伟民著《陆游的乡村世界》,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20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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