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党史研究-压美国,接收战俘:朝鲜停战与台湾的因应

朝鲜停战谈判及台湾的因应

中国人民志愿军入朝参战后,迅速发动了五次战役。经过前两次战役的打击,美军遭到严重挫败,撤退到三八线以南。在取得军事优势的情形下,中苏两国有意提出和谈。苏联驻联合国代表团于1950年12月9日向联合国第一委员会提出,立即从朝鲜撤走一切外国军队,让朝鲜人民自己解决问题。但该委员会没有讨论苏联的提议,而是通过了印度提议的“三人小组提案”。该提案第五条是要解决台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大的代表席位问题。

朝鲜停战和谈的风声亦为外界所传播。英国首相艾德礼声明将会见美国总统杜鲁门,并请法国总理普利文到伦敦,商讨停战事宜。蒋介石接顾维钧电,得悉“美英会议决牺牲中华民国政府联合国代表权,以求与中共妥协”。蒋不相信此事,但仍决定警告英美。为了缓解台湾的焦虑,蓝钦于12月14日向台湾表明,美国并未呼吁停战,也没有鼓励其他国家作出停战之举。如果中朝方面提出停战,美国可以考虑,但绝不能附加政治条件或让美方蒙羞的条款。

第五次战役前夕,朝鲜曾有一次停战呼吁。1951年4月18日,美国国务院将朝鲜呼吁停战的电报视为“无理诋毁及歪曲事实之蛮横控诉,意在宣传作用,远非试探和平之表示”,不准备回复。第四次战役结束后,美军重新调整部署,在第五次战役中占据了一定优势。在“联合国军”占优的情形下,美国并未准备停战谈判。毛泽东在致高岗、金日成的电报中强调,“关于如何提出停战谈判的问题,我们认为现在由我们自己提出这个问题对朝鲜和中国都是不适宜的,因为在最近两个月内朝鲜军队和中国志愿军都需要采取防御态势”,建议由“敌方提出”或“由苏联政府根据凯南的声明向美国政府试探停战问题”。与此同时,中国人民志愿军继续调兵遣将,争取主动,中国人民志愿军的空军此时亦正式独立参加前线战斗,战线开始在三八线附近拉锯胶着。

1953年7月27日上午10时,《朝鲜停战协定》签字仪式

1953年7月27日上午10时,《朝鲜停战协定》签字仪式

6月下旬,顾维钧向台湾报告称,美国朝野主流意见已经倾向于停战,“不主苛求光荣条件,只须面子上不太难看”。美国舆论倾向于进行停战谈判,起因在于苏联驻联合国代表马立克的批评。马立克批评美国等仍在扩军备战,建议为了解决朝鲜战争,“第一步应由交战各造议定停火停战,规定各自卅八维度撤退军队”,并称如双方皆有诚意,朝鲜战争即能终止。马立克的停战言论在美“风动全国”,被认为“苏联代表之表示愿意解决韩战,不附政治条件此为第一次”。在此舆论之下,美国国务院宣称,美亦准备商议停战,“各自第卅八维度撤兵,但须保证共军将来不再南侵”。美苏双方事实上已经开始协商停战谈判问题。6月27日,葛罗米柯会晤美国驻苏大使柯克时详细回答了关于马立克所说停火停战的提问,表示“苏联政府准备支持战场双方司令部代表的会晤,以便讨论足以保证避免恢复军事行动的关于停火和停战的协议”,建议谈判代表“由美国和其他参战国联合司令部的代表、南朝鲜军队代表、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军队指挥部的代表和中国人民志愿军的代表参加”。柯克对葛罗米柯的提议表示认可。

29日,美国将准备和谈之意向外界宣布。顾维钧得知,关于商议停战,曾由美国国防部、国务院与参战的16个国家商讨后确定办法,并经杜鲁门批准,即“如有意停战可派代表在停泊韩岸之丹麦医院船会商”。30日,李奇微正式通知志愿军,建议在元山港内的丹麦船上举行停战会议。经毛泽东与斯大林协商,中国和朝鲜改变了谈判地点,建议在三八线附近的开城举行会谈。中国提出更改双方会谈地点和日期后,美国朝野认为“改变会谈地点无关宏旨,但展延日期实无需要”。助理国务卿腊斯克在参议院外交委员会报告停战问题时称,因中国人民志愿军现仍继续增派军队,“美必须详知卅八度线至鸭绿江间实情”。

中苏两国草拟的停战协议草案有六项内容:双方同时发布停火命令,在朝鲜的陆海空军力量停止敌对行动;双方各自从三八线后撤十公里;双方停止从外部向朝鲜调运装备,调动或补充人员;双方遣送战俘;在朝鲜交战的所有外国军队,包括中国人民志愿军,在二个月至三个月内分批全部撤离南北朝鲜;南北朝鲜难民在四个月内应返回从前居住地区。7月10日,中朝代表与美国代表在开城正式开始停战谈判。前十次会议确定了谈判的五项日程:通过谈判议程;为建立非军事区确立双方军事分界线,以此作为停止军事行动的基本条件;制定实现朝鲜停火和停战的具体措施,其中包括确定停战监督委员会的人员编成、权力和职能;战俘问题;给双方有关政府的建议。朝鲜战争从此开始了打打谈谈的阶段。从1951年8月10日开始,谈判双方根据上述议程进行了谈判。经过打打谈谈,到1953年初,除战俘遣返问题外,达成了停战协定的所有条件。

台湾对停战谈判顾虑颇多,有意对谈判施加一定的影响。台湾对停战谈判的关注集中在政治会议参加者和战俘两个问题,并担心台湾在联合国的席位将被取消,台湾自身的地位亦将因此不保。就大的形势而言,台湾则担心整体国际政治形势将不利于其“反攻大陆”的计划。

1953年板门店会议重开之后,顾维钧于4月8日将美国方面的舆论总结如下:虽然仍然赞成一个统一独立的韩国,但不再坚持此点,有意仅要求将韩国边界推至三八线以北50公里附近,以便防守;要求中国声明放弃援助越共政策;要求苏联订立对奥和约,撤退驻奥地利军队。至于台湾所关心的涉台问题,顾维钧认为,虽然有报纸主张允许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及建议托管台湾仍由国民党治理等,但均系理论揣测,美国政府尚无此类主张。

6月5日,顾维钧往访蓝钦。蓝钦称,据目前的情形,朝鲜停战协定应该可以成立,但“此只为第一步,今后应议问题尚多”,并举出了成立中立国委员会规定具体实施办法等问题。顾维钧向蓝钦表达了台湾的顾虑,尤其是担心政治会议议程将超出韩国问题范围。蓝钦告诉顾维钧,他在面见艾森豪威尔总统时曾表示应拒绝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联合国,否则将影响美国民众心理及美国自身的领导地位。

面对朝鲜战争即将停战的事实,蒋介石亲自就朝鲜问题两次致电美国总统,冀望能够继续从朝鲜问题上获得相应的政治军事利益。第一次致电的内容有三项:严格坚持联合国为韩国所订的目标,即建立一个统一、独立和民主之韩国;为共同捍卫联合国之目标,继续给予韩国道义支持及军事援助以确保其安全;确实兑现“联合国军”司令部代表于板门店谈判中作出之保证,即停战后举行之任何政治会议范围应仅限于讨论韩国问题。在武力统一朝鲜半岛问题上,蒋介石与李承晚观点一致。韩国亦就停战谈判向美方表示不满,特别是在释放战俘方面。事实上,停战谈判中韩国不同意双方达成的条件,造成多方困扰,“苟南韩坚决不肯接受停战条件,停战即不能成议”。美国对于战俘解决方案坚持原议,不同意韩国提出的变更要求。美国认为,韩国的统一愿望可以理解,但统一必须发动大战方能完成,这必然增加厌战情绪,助长孤立主义气焰,西方国家的联合阵线将更趋分裂。

在停战协定即将订立的情况下,美国朝野对于停战后的形势有多种议论。国务卿杜勒斯提议,善后政治会议由联合国大会推选一个委员会,由该委员会代表联合国参加会议,朝鲜、中国将参加,或者还将包括苏联。至于政治会议的范围是否只限于韩国问题,尚未最后决定;如果政治会议议题范围扩大,可能将包括越南。当记者询问政治会议是否将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的问题时,杜勒斯回答说,“此为一不合时宜的例子”。6月19日,台湾认识到参加善后政治会议势无可能,即使参加也无法避免与大陆同台出席,遂决定不争取出席机会,并不再响应“中韩同盟”。确定不再争取参加会议后,叶公超密电顾维钧,要求限制政治会议讨论的范围,“应采积极步骤洽请美国及其他重要国家政府务必坚持该会议以讨论韩国问题为限,不得涉及韩国以外之任何问题”;“如韩国政府正式循外交途径征求我国对缔结中韩攻守同盟之意见”,应“审慎因应”,在此期间“不仅我政府不宜主动作任何表示,即民意机关与报纸舆论亦以暂守缄默为宜”。

经过反复思考,蒋介石决定再次致电艾森豪威尔,希望美国同意台湾与韩国在停战协定订立前先签订一个“台韩互助安全协定”。蒋介石之所以两次致电艾森豪威尔,因为在其内心将李承晚遭遇视为他自己的境遇,感叹帝国主义的强权政治。他写道:“吾为李危而更为己危,故不能不为之努力暗助,以救其危而促其成也”。6月27日,蒋介石密电顾维钧,要其以口头形式向美国国务卿正式传达以下声明:“余鉴于韩国局势之严重,最近曾两电艾森豪总统,余所希望者,为弱小民族之地位不致终为强有力的侵略者所牺牲,从而损害美国对一切弱小民族之领导威信并鼓励侵略者发动其他侵略战争,必致造成第三次人类之浩劫,此为余两次通电之动机,倘余之忠实的建议不被充分了解,余将引为极大之遗憾”。

然而蒋介石对韩国表达同情的时机并不合适。此时韩国公然反对即将签订的停战协议,擅自释放了一批战俘。李承晚试图绑架美国,拒绝签订停战协议。这引起美国方面的反感,尤其是李承晚擅自释放朝鲜俘虏,尤令美方愤怒。6月23日,联合国大会主席皮尔逊致函李承晚,称李承晚的举动威胁国际和平。法国政府照会李承晚,严厉抗议韩国释放战俘,并表示与美国立场完全一致。英国、加拿大等认为李承晚有意延长战争,群起批评之。在此种反对李承晚的情形下,顾维钧分析认为,蒋介石6月23日电文“希望美韩安全互助协定即能签订”,正是李对美所提的赞成协定条件之一,会被美方怀疑台湾与李承晚“串通同谋要挟美方”。顾维钧认为,李承晚态度固执,虽出于爱国情绪,但如无适当转圜办法,势将走向极端,造成军事上不可坚持之局面。如此则美国政府可能产生“知难而退可能”。杜勒斯似乎在警告台湾,“南韩如因美军撤退而遭惨败,应非台湾之福或盼我因此能转劝李氏勿趋极端”。顾维钧分析,此时美对台政策虽没有最后决定,但应有各种情形下的对策方案,在国际形势紧逼之下,美国可能会重新考虑对台政策。

6月29日,顾维钧会见杜勒斯,咨询美方关于朝鲜停战协定及善后政治会议等问题的进展,并特意提及蒋介石致艾森豪威尔电文,以探寻其态度。关于美韩会谈,杜勒斯表示,谈判虽有进展,但仍面临困难,因李承晚要求美方“允诺如政治会议无结果,则美与南韩共同以武力促成韩国统一”,“此为美所不能同意者”,如果李承晚一意孤行,将丧失朝鲜半岛,美国不得不重新考虑亚洲政策和对台政策。杜勒斯表示,美国之所以要重新考虑对台政策的另一个背景是,法国有意撤出越南。顾维钧询问,重新考虑对台政策,究竟何指?杜勒斯称,“或先减少对台军援,但目前当无何种具体意旨”。谈话至此,顾维钧将蒋介石要求口头转达的电文转达给杜勒斯,杜勒斯称,美国一直在帮助弱小国家,之所以出兵援韩,亦是出于自由世界之团结互助,但如果李承晚独断专行,美国将无法继续与韩国保持合作。杜勒斯希望台湾不要鼓励韩国的此项自杀性政策。关于停战协定谈判,顾维钧希望协定仅限于韩国问题,勿及其他,杜勒斯表示认可,但强调希望中朝方面声明保证“停战协定签字后,不能将其军力移攻他处,如越南、台湾等处”,艾森豪威尔总统曾提出此点,否则“停战协定将成为骗局”。顾维钧表示认可,但仍担心会有其他会员国提出其他问题。杜勒斯称,美国不会允许讨论。顾维钧仍对英印两国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入联合国一事表示担忧,希望能了解美国如何预先阻止,杜勒斯表示美国将坚决反对,并已经通知美驻60余国大使与驻在国政府接洽,商量取得一致态度,以防届时出现意外。

杜勒斯

杜勒斯

顾维钧将与杜勒斯谈话要点致电蒋介石,希望台湾不要给予李承晚任何形式的鼓励。他指出,李承晚要求美国帮助韩国完成武力统一一事已遭美方拒绝,美方并警告,如李承晚固执己见导致韩国崩溃,则远东局面及台湾均将遭到影响,美国将重新考虑对台湾及对亚洲的政策。艾森豪威尔回复蒋介石电文时称,美国目的在于帮助联合国实现韩国停战,并帮助韩国建立一个统一民主的国家,关于战后政治会议讨论范围,“在现阶段尚不能加以确定,惟吾人决心不使此种会议,成为讨论中华民国完整与安全问题之会议”。这份电报显然意在安抚蒋介石。至此,蒋介石两次致电艾森豪威尔所表达的台湾对韩国统一问题的建议,已经被美方所搁置。

7月8日,顾维钧收到台北关于朝鲜停战局势的宣传要旨,共有七项:朝鲜即使停战,亦非真正解决问题;撤兵问题较换俘问题更为复杂;政治会议牵涉原则问题,存在更多困难;朝鲜停战谈判,无非是为苏联新统治阶级加强权力,加强对附庸国的控制,准备下一步侵略;应尊重韩国自身的主权及意愿;志愿遣返俘虏应彻底执行;联合国在朝鲜半岛的目标必须完全不加更改地得到实现。顾维钧收到此指示之后并未立刻执行,而是注明“暂不批办,候另电部请示”。

7月11日,顾维钧再次收到台湾关于朝鲜停战谈判的指示电文。电文将台湾有关决策及注意事项总结为:“停战对我国际地位自有影响,惟我对外不可稍露反对痕迹,必要时可谈明联合国在韩军事委有限制,不能彻底取胜,自须停战,免致无谓牺牲”;韩国政府最近释放朝鲜俘虏的举动,台湾并不认可,但考虑到台美关系,决定保持沉默态度;对于不愿返回大陆的俘虏,台湾愿意全部接收,台湾将在适当时向联合国提出交涉,不会直接向韩国交涉此事。关于政治会议,台湾的态度是“鉴于争取政治会议中立席次并无把握”,故决定不予争取;政治会议讨论范围,不应涉及停战谈判之外的事情,因其目的在于以政治手段代替军事行动以谋韩国问题的和平解决。关于订立所谓“中韩军事同盟”,韩国国会已经讨论通过了决议,正与台湾商谈攻守同盟条约,但韩国此后并无进一步动作,台湾无意与韩国政府缔结此类条约,希望驻外代表对此问题不作任何表示;美国为了达成谈判协议,虽然尽力照顾英国等盟国的意愿,但对台湾地位的政策并无变更。对于以上各点,台湾希望驻外单位“详细研阅审慎应用,遇有适当机会即将我方意见及立场充分使驻在国政府及人民明了”。

7月21日,台北急电顾维钧,传达台湾关于政治会议的立场。一是中国参加停战谈判乃因其派兵参战之故,停战后讨论韩国问题之政治解决与中国无关,联合国不应同意其参加政治会议;二是“停战协定第六十项原规定双方举行政治会议,故该会议应采双边而非圆桌方式”;三是政治会议谈判的双方代表一方为朝鲜,另一方为韩国及联合国。按照停战谈判办法,联合国可由美国代表,目的在于“范围较小,为此,我不参加,苏联亦不在内”。台北希望顾维钧要求美方坚持谈判协定的立场,不扩大政治会议的范围。

7月27日上午十时,中朝代表团首席代表南日、“联合国军”代表团首席代表哈利逊正式签署《关于朝鲜军事停战的协定》及其附件《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关于停战协定的临时补充协议》。下午一时,克拉克签字。当日晚十时起,一切战斗行动完全停止。28日上午九点三十分,彭德怀代表中国人民志愿军在停战协定上签字。朝鲜停战协定签字后,顾维钧将美国朝野的反应概括为“殊为谨慎,举国毫无如上次大战结束时之欢胜迹象。一般认为,从此可望不再流血”。

台湾与战俘问题及善后政治会议

在停战谈判过程中,战俘遣返和善后政治会议是影响谈判进程的主要议题。在台湾看来,上述两个问题,一个直接影响台湾的政治地位,另一个则影响台湾军力的扩充。在谈判期间,台湾通过各种渠道向美方施加影响,并试图单独建立与韩国的联系。在政治会议范围及参加国代表问题上,台湾的要求未能得到满足,但在战俘遣返问题上可以看到台湾对遣返政策的的影响。

台湾多次向美国提出,希望接收不愿被遣返的朝鲜战场的志愿军战俘。早在1951年1月3日,台湾“外交部”将韩国战俘情形致电顾维钧,促其关注。台湾得到的情报是,截至1951年1月,俘虏总数约为20740名,“原属国军旧部在半数以上”,“坚决欲回台湾者约3000余人,余无表示”。外界所传交换俘虏的政策是,凡不愿被遣返俘虏,均应予以释放,其余俘虏以一对一交换。12月,美国国务院中国事务官员在被探听消息时表示,军方早有所知,但具体情形其本人并不清楚,其个人认为从人道出发,应考虑台湾的建议,但从安全方面着想,则要顾虑谍报人员的潜入。

停战协定谈判期间,台湾一再向美方打探战俘谈判情况,美国国务院则以事关军方为由拒绝提供具体信息。1952年1月3日,美方对前来打探消息的台湾人士称,“美外部对此问题不断留意,惟事属军方,又有关联合国政策,故军方在韩谈判停战,每次讨论换俘问题,辄与联合国有关各国交换意见,内情复杂”,建议台湾与东京盟总就近洽谈此事。9日,美国国务院中国事务负责人邀请台湾驻美人员谭伯羽面谈时表示,关于战俘一事,“军方在日韩对此事有何意见,渠本人尚无所闻”,对于台湾“以人道立言,表示一种期望,但应采何步骤,俾可使其实现,似须事前妥为商榷”,台湾“似不妨先为研究”。

2月23日,台湾将详加研究后的战俘政策密电顾维钧,称凡自愿来台,经盟军考虑属实,均愿接受来台。对于正在进行的交换俘虏谈判,“切盼对俘虏自择受遣原则决不让步,希密复美方”。顾维钧在私下接触美国前助理国务卿腊斯克时谈及停战谈判的前景,腊斯克认为“交换俘虏问题异常困难”,难点在于“联合国军所获俘虏之不愿被遣回”,而“联合国军”士兵被俘虏者为数不少,即美军士兵亦有数千,其生死祸福亦不能不十分关注。

6月9日,金日成、彭德怀联名致信克拉克,要求“双方所俘获的所有外国武装人员———联合国军和中国人民志愿军的指战员都应遣返;双方所俘获的朝鲜军人———南朝鲜军人或北朝鲜军人,其出生地在敌对一方的应该遣返,其出生地在擒获一方的,应允许直接返回故里,无需遣返”。美国反对这一建议,提出不愿意遣返的,应少量分批把他们送到非军事区,由双方同意的国家派遣代表与他们谈话,允许这些战俘去他们选择的一方的领土;愿意遣返的,无需任何谈话、调查和审核。此次谈判后,美军代表态度强硬,双方停止了谈判。

在内部协商战俘遣返问题时,中苏两国都主张遣返全部战俘,但又都认识到在美国反对的情形下全部遣返不可能达成协议。斯大林曾当面问周恩来:“根据中国同志的意见,把战俘交给哪个国家”?他说:“把战俘交给联合国是不行的,因为联合国是交战方。”周恩来说,准备交给印度,隔一段时间后,由印度移交中国。斯大林提出,美国扣留战俘“不是因为战俘不想回国———美国常常利用这种借口,而是为了利用战俘从事特务活动”,周恩来认可斯大林的看法。在此次会谈中,周恩来建议先停火,把战俘问题留到以后讨论。斯大林认为可行。1953年3月,中苏两国决定在遣返战俘问题上作出一定让步,“立刻遣返全部坚决要求遣返的战俘,将其余的战俘交给中立国以保证公正地解决他们的遣送问题”。

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签字仪式在板门店举行

1953年7月27日,《朝鲜停战协定》签字仪式在板门店举行

为了打破谈判僵局,中朝方面对于战俘遣返的步骤、时间和方法都作了明显让步,中朝“不承认有所谓不愿遣返的战俘,因此所谓‘强迫遣返’或‘武力遣返’的问题根本就不存在”,主张将一部分“遭受恐吓和压迫而心存疑惧、不敢回家的我方被俘人员转交中立国,经过我方的解释,使他们逐步解除疑惧,从而在遣返问题上得到公正解决”。1953年4月26日,双方重新恢复谈判。

5月6日晚,周恩来约见印度驻华使馆参赞高伯登,将中方对战俘遣返的新方案提交给印度,表示“将于七日十一时提印度为中立国委员会五国之一”。顾维钧据《纽约时报》新德里专电,得悉了印度的态度。印度同意充当战俘遣返中间国的角色,并认为中朝已经对战俘问题作了最后让步,极盼联合国能够接受,否则“远东全局将永成僵局”。印度还提出,如果联合国能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则“台湾如何处置,亦应列入议程”。对于中国建议成立的印度、瑞士、瑞典、捷克、波兰五国交换俘虏委员会,如交战双方同意,印度愿意加入,以促成和局。顾维钧认为,美国当局对中国提案正连日密议,认为其虽较前有所进步,但仍有含混不明之处。令美国感到困难的是,在板门店及联合国内美方都曾表示反对中立国参与,而此次中国所提议的瑞士、瑞典、捷克、波兰四国皆为中立国,但联合国方面却对此提议表示欢迎。

美国在对待俘虏时作了区分:朝鲜俘虏在停战协定订立后就地释放,自由归田;志愿军俘虏则由印度派兵管理,以两个月为期限,两个月后,如不愿回中国大陆,则可自由行动。对于美国提议的区别对待朝鲜俘虏与志愿军俘虏的做法,蒋介石表示反对,认为以志愿军战俘之生命换韩俘之自由,“太不人道也”。5月15日,叶公超将台湾的反对意见递交蓝钦,认为成立中立国委员会之举违反联合国宪章,因为朝鲜战争不是发生在两个或多个国家之间的战争,而是以联合国名义举行的战争行动,没有哪个联合国会员国可以被视为中立国。台湾的建议固然存在法理基础,但在交战双方都无意因战俘问题而继续延宕停战协定签字的情况下,此种从根本上推翻双方谈判基础的提议不可能发生实际影响。

5月26日,艾森豪威尔就遣送战俘发表声明,称遣返俘虏应坚持战俘不得强迫遣返、不得以任何方式压迫或恐吓战俘、战俘拘留期限必须明确规定并说明的原则,上述原则“获盟国完全赞同且与业经磋商之美国会两党参众议员中代表人员之一般意见相符”,“亦与联合国54国所通过之决议案一致”。

经过调整,美国将其遣俘方案作了较大修正。顾维钧第一时间探得如下消息:旧案关于就地遣散朝鲜籍战俘一点,新案放弃不提;48500名不愿被遣返战俘交五国组成之保管委员会处理,中朝方面得派代表向战俘解释,但保障不得用胁迫手段,解释期限90日;保管委员会于90日限满后将仍不愿遣返的战俘移交停战协定草案第60条所规定之政治会议处理,期限30日;30日届满时战俘问题如仍未获解决,移交联合国大会处理;保管委员会程序采多数取决方式,放弃全体取决方式;印度可派军队赴韩,以1000人为度。对此新方案,顾维钧认为,其主要目的是力求与联大通过的印度提案程序符合,换取英印等国的支持。由于旧方案一直未曾公布,美国各报登载情况多有出入,故艾森豪威尔才有5月26日的声明之举。

6月8日,停战谈判双方正式签订关于遣返战俘的协议,停战谈判的所有议程全部达成协议。19日,叶公超在与蓝钦谈及朝鲜战争中的拒遣战俘问题时表达了台湾的三点意见:台湾“关切拒遣中国战俘之命运及其生活状况”,请蓝钦“转达美政府或请美政府或由联合国随时提送有关资料”,以便台湾获悉相关情况;台湾“反对战俘再受共产党思想之麻醉及印度之监管”;“战俘赴韩作战,乃欲寻觅来台途径”,台湾曾“支持志愿遣俘原则,并希望此等俘虏可获释,故未向联合国作何要求,现则情势变迁,当于适当时机向联合国表明有关此事之意见”。

8月2日,为避免志愿军战俘在移往非军事区时发生意外,蓝钦要求台湾方面提供协助。具体方法是:由蒋介石本人对战俘发表一项声明,要求战俘对“联合国军”统帅部充分保护战俘之诺言表示信心,并敦促战俘与“联合国军”及中立国遣返委员会充分合作。同时,台湾派遣10名至12名军官前往战俘营,表达台湾对战俘的关切,并协助将战俘移往非军事区。

事实上,已有研究指出,“俘虏营中由俘虏高度自治的环境导致部分在遣送问题上没有确定想法的俘虏被动(或遭威胁或随大流)选择台湾”。战俘遣返并不是美国所宣传的“自愿遣返”,根本不存在所谓的自由选择问题,在文盲率极高的战俘营中,意识形态不是他们选择赴台的根本标准或唯一标准。

战俘问题解决后,朝鲜战争遗留的政治问题仍待政治会议加以解决。台湾担心政治会议超出韩国问题本身的范围,尤其不希望讨论台湾地位及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问题。停战协议甫经签字,顾维钧即向美方交涉。美国副国务卿史密斯表示,政治会议议题尚未确定,其个人认为中国本与韩国问题无关,但停战协定已规定建议双方有关政府召开政治会议,似难将中国排除;苏联向中方提供飞机、坦克枪炮弹药,不应参加联合国代表团,如果中朝邀请其参加作为代表,较为合理。至于此次政治会议所采用的方式,美方表示,“联合国中若干会员国均以为此次政治会议应采圆桌会议方式,并设法将远东整个局势以及有关各问题同时谋一解决”。

对于美方所提政治会议范围可能扩大的说法,顾维钧表示,政治会议不应超出韩国问题的范围,此点不但在停战协定中已经有规定,而且从实际方面来说,如限于韩国问题,会议较易成功,如提出其他问题,则各参加国希望不同,观点分歧,会议势必失败。如果会议采用圆桌方式,并扩大范围讨论远东一般问题,诸如台湾地位、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等,均与台湾有密切关系,则台湾须参加政治会议。关于印度参会一事,美方称英国支持甚力,但史密斯个人认为,印度始终未派一兵一卒赴朝助战,虽然自谓中立,但实际上偏袒中国,美国并不希望印度加入会议。顾维钧建议,台北应立刻与李承晚联系,以便限定政治会议的范围。

8月5日,台湾提出了关于政治会议的提案,即政治会议应是对等会议而非圆桌会议形式,韩国及联合国为一方,朝鲜为另一方。之所以采取对等会议,因为台湾认为,如果采取圆桌会议的形式,很难排除苏联和印度的参加。美国代表联合国和韩国一起参加会议,是会议方之一,参战的16国代表可以组成一个咨询委员会。中国与政治会议已经不再有关联,不应再让其参加。此外,因印度倾向于中国,不应邀请印度参加政治会议。至于政治会议的范围,台湾认为应该仅限于与韩国有关的问题,不涉及其他。在此提案中,台湾“决定不争取参加之权利,惟虑应尽力促使该会议不得讨论韩国以外之任何问题”。13日,叶公超致电顾维钧,敦促其尽早与美方接洽。

14日,台湾将关于政治会议的要求照会美国国务院,由顾维钧亲自向史密斯逐字逐句详细说明,并询问杜勒斯与李承晚的商谈结果。史密斯称,李与杜的商谈结果已经公布,并无任何秘密谅解。对于台湾备忘录所提各点,史密斯认为与美国政府所持立场相同,但“美于韩战牺牲甚大自难忘情,故对此次政治会议不能甘居十数国参战者之一而被其多数投票左右”。至于政治会议参加国,美国主张由参战国中邀请数国代表联合国与中朝谈判。顾维钧回答,以参战国为标准实属公道,苏联和印度无从加入。关于会议范围,史密斯表示,主要是围绕韩国问题展开,无意讨论其他问题,但美国亦须听取友邦意见,争取得到友邦的合作,故或难免做些让步。顾维钧对其所提让步比较敏感,立刻表示希望不要讨论超出韩国范围的问题,否则会议不易成功。史密斯表示,他说的让步不是指会议范围,而是可能增加政治会议参加国的范围,如土耳其等。在此次会谈中,美方表示,不论是采取圆桌会议还是对等会议的方式,都不会影响到美方的立场。

对于朝鲜战争善后政治会议,台湾方面的立场主要有三点:不争取参加政治会议之权利,故支持仅派兵之16国始得代表联合国参加之主张;该会议不得讨论韩国以外之任何问题;鉴于中国“以参战一造之资格参加政治会议殆无可避免,我反对意见可置不提”。此后,台湾埋头于外岛防御及利用美援加强自身军力建设,对于政治会议影响甚微。

结语

台湾与朝鲜战争的关系,可分为台湾出兵与否、志愿军战俘、中国在联合国的代表权及台湾地位、朝鲜战争善后政治会议四个问题。讨论朝鲜战争中台湾的角色及影响,有一个根本性的考量,即台湾的根本诉求与美国对台政策的底线原则之间的关系。弄清楚这一对关系的状况,理解其余交涉等具体问题就有线索可循。退台之后,台湾国民党当局的根本诉求是“站稳脚跟,反攻大陆”,一切军事、政治及对外活动的最终目的皆属为此诉求服务。美国的对台政策在朝鲜战争爆发前后有一个变化,由放弃协防台湾转变为积极协防,其底线是台湾问题不能影响美国全球战略尤其是美苏争霸的战略格局,是否援助及援助程度均取决于这一底线。

战争爆发之初,蒋介石表现出了极大热情,认为这对于台湾是一个能够挽救局势的极好机遇,不但可以改变美国放弃台湾的战略,而且可以开启“反攻大陆”的序幕,遂第一时间提出派军参战的建议。国共两党在战场上有多年的斗争经历,美国内部虽然意识到台湾军队的经验能够提供一定的帮助,但决策层基于政治的考量,仍然决定暂不接受台湾出兵的要求。从整体而言,美国将朝鲜战争视为局部战争,无意将其扩大为与中苏之间的全面战争,更不愿因此挑起第三次世界大战。在帮助台湾重塑军力的同时,拒绝其出兵提议。进入停战谈判阶段后,台湾不希望停战谈判影响到联合国代表权及台湾地位,并希望能够获得战俘。国共之间的直接较量并未能延伸到战场一线,但战场外的较量一直在进行,相关各方仍然可以通过联合国会场及谈判桌感受到台湾国民党当局的影响。

朝鲜战争的爆发,搅动了远东地区国际关系的方方面面,对整个世界格局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作为二战的遗留,对日和约谈判也掺杂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台湾国民党当局均未能获邀参加旧金山对日和约谈判,而这直接影响了日后的亚太格局。美国虽然看重台湾在对抗中苏阵营中的作用,但其必须服务于美国的全球冷战战略,台湾的自主性非常有限,美国不允许其有超越规矩的举动。考察朝鲜战争期间台湾国民党当局的因应,探讨其如何成为全球冷战的一个具体环节,对于研究冷战外交史具有特殊的作用和意义。

(本文首刊于《中共党史研究》2020年第4期,原题《朝鲜战争期间台湾的应对及其影响》,作者侯中军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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