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一本书看完一个素不相识的人的一生,是件略显残忍的事。一个作家的成长、巅峰和衰弱,都会在一个回顾性的短篇小说集里逐渐展现出来。这本书的英文版导言建议读者,其中的每一篇,都如图一只美味的生蚝,不要狼吞虎咽,要慢慢地品尝。我理解,这是为了让人好好地去体会作者细致而又温柔的文本,但更是为了避免这种觉得自己残忍的感觉。
不过更残忍的可能是,把这本一千多页的书,和契弗七十年的人生划归到另外一个伟大作家的子集里去。可能是因为契诃夫实在太招人喜爱了,所以评论家们乐于给他在全世界建立门派。威廉·特吕弗是“爱尔兰的契诃夫”,爱丽丝·门罗是“加拿大的契诃夫”,前几年非常热门的卡佛是“美国的契诃夫”,而约翰·契弗就成了“美国郊外的契诃夫”。
约翰·契弗
这个说法在中国流传也有挺长时间了。我们最早能看到的契弗作品,是1984年,也就是中国加入世界版权公约之前8年,外国文学出版社(现在转型出版童书)的《契弗短篇小说选》,里面收录了16个短篇。之后20多年里,中文世界的读者只看过这么多。后来在网上流传最广的作品,是其中一篇《巨型收音机》。因为篇幅短小,戏剧性强,它就像《警察与赞美诗》一样广为流传。说的是纽约的一个普通家庭,丈夫给妻子买了个豪华收音机,结果拧开听到的都是楼上楼下别人家的对话。这倒是很符合很多中国家庭的现实,因为很多老房子隔音不好,夫妻吵架,打骂孩子,别人都可以轻易地听到。但这收音机过于强大,连悄悄话都可以听得一清二楚,什么体面人啊好生活啊一段对话就能全部撕碎。妻子天天在家里沉迷于这种类似黑客的快感,从窥私到被感染,欲罢不能。但我们也能看出来,丈夫并不喜欢这个现状。小说结尾处的一场争吵中,妻子过去的黑账全都被翻出来,原来她也并不是什么富有同情心和温柔的中产阶级太太。我们可以预料,如果邻居家有这样的收音机,也会乐于收听这样的争吵。
在手机都可以偷听说话,然后向我们推送广告的时代,人们很容易接受这种收音机的设定。但是在1947年,这样的写法是非常震撼的,它击穿的是城市中产阶级关于体面和隐私的稳固想象,同时,它还具有一种卡夫卡和果戈里式的意味,即在开头就不由分说地给人物一个动机,给世界安排一个难以理解的前提:一个人要求城堡同意他测量土地,或者他早上醒来,变成了一只甲虫。但除了这个前提,一切也都还是按照世界本来的逻辑在运行的。比如甲虫就还会艰难地趴下床,心想怎么办呢,上班要迟到了。这个收音机也是如此,没人会去追究它的科学性,因为它带来的是关于生活的强烈的真实感。
在中国,中产阶层也就是过去二三十年的事,一开始有不少人欢呼,觉得新生阶层会推动社会发生一些变化,他们的喜怒哀乐,当然值得记录,但日子长了,欢呼的人在这个阶层里呆久了,也开始感觉日复一日,无非就是上班和下班,加上偶尔的度假和出轨,生活沉闷至极。有些作家就自嘲,写来写去,本质就是人到中年的文学教授和自己的女研究生的故事。所以类似《巨型收音机》这样的作品,能够触动《纽约客》杂志的主编,也能够触动我们这些遥远的中国人。
不过,这篇作品既不郊外,也不契诃夫。所谓郊外,我们最容易想到的无非是城乡结合部,或者是一个山清水秀但是有很多游客的地方。美国的郊外环境更好,人们住独栋房子,也有自己的车和狗。契弗40岁的时候,也在纽约郊外买了一套好房子,他后半生的大部分作品,也都发生在一个叫“绿荫山”的郊区。但无论如何,这篇作品写的是公寓楼里的故事。除了这篇,契弗笔下有不少故事,都发生在曼哈顿东区。他写这里的电梯工,也写初到纽约的剧本作家,写想发财的年轻人,也写差点儿丢了孩子的夫妻。
关于这部分作品的写作,契弗具有某种奇怪的仪式感,他会穿上一身正装来到一个没有窗户的地下室,再把正装挂起来,穿着平角短裤一直写到夜幕降临。这绝不像是契诃夫会做的事。其实,说契弗像契诃夫,是一种包含误解的赞美。因为我们通常会在他们的作品中同时看到对生活极富耐心的观察和体会,比如《醋栗》里,一个有钱人在临终的时候,会叫人端来一盘蜂蜜,把他的钱都蘸着蜂蜜吃下去;在《挂在脖子上的安娜》里,契诃夫形容一个官僚,说他新刮的一张脸,像果冻一样颤抖;在《带小狗的女人》中,主人公男女在剧院私会的时候,楼梯上还有两个抽烟的中学生在看着他们。
就像契诃夫的公众形象一样,温柔、慷慨、富有慈悲心,所以许多评论家出于对作家的爱,希望他们也都成为契诃夫那样的人。契诃夫笔下的人物永远不会像卡夫卡或者昆德拉那么抽象,有些时候,他们甚至像生活本身一样,因为充满过多的细节而模糊、犹疑。但他们最终的命运都是回归到生活本身,我们看《万卡》里,小男孩给爷爷写信,最后寄出去的时候信封上写着“乡下爷爷收”,这封信当然永远无法到达,小男孩的生活会带着憧憬和失望继续生活。《带小狗的女人》则更加明显,在一对出轨男女惊心动魄的恋情过后,作者平淡地告诉我们,生活无穷无尽,他们的烦恼才刚刚开始呢。最极端的情境是在《万尼亚舅舅》,万尼亚舅舅为一个伪君子付出了一生,作者能够为他提供的结局,也不过就是继续生活下去,在生活里找到人生的意义。生活是一个巨大的谜,但通常谜底都不让人喜欢。作者唤起我们的焦虑,让我们看清自己的生活是多么可悲,再给我们一点儿爱抚,让我们能够忍受下去。
契弗有一篇非常出色的小说叫《夏日农夫》,我们可以从这篇小说里看出契弗与契诃夫有非常多的不同,几乎可以算是《万尼亚舅舅》的某种反面。故事始于火车,终于火车,故事的主人公在大城市工作和居住,他通常会在夏日回到自己的牧场去干干农活,放松一下。这和契弗的经历有关,就像纳博科夫喜欢蝴蝶、约翰·凯奇喜欢蘑菇一样,他最常见的娱乐是用镰刀割草。总而言之,这位主人公以一个业余农夫的身份,回到了令他欣喜的农场。他在这篇小说里的对手,是一个俄国移民,拥有他家山下的那片农场。他雇用俄国人当他的帮手,俄国人瞧不上他这个假把式,他也受不了那种俄国式的愤世嫉俗。我们如果站在契诃夫的角度,当然会认为俄国农夫的阴沉有其道理,因为契弗的中产阶级主人公,既不会思考那种谜一样的生活,更不可能身在其中。结尾处,契弗的美国主人公发现自己家的兔子死了,便立刻认为是俄国人干的,向后者发泄了他的愤怒。但,恰恰是自己的妻子忘记了去年曾经投放过老鼠药。我们没办法谴责他头脑简单,因为怀疑别人图谋不轨,这正是大城市的陌生人社会里常见的心理。
契弗没写主人公如何收场,因为这已经无法收场,裂痕再也无法弥补了。主人公唯一的办法就是屈辱地逃离自己的夏日桃源,返回令他更加屈辱的大城市。他肯定会觉得自己身上的一部分东西死亡了。而死亡是契诃夫小说里很少出现的结局。
《约翰·契弗短篇小说集》译林出版社
在契弗的很多小说里,死亡像天边的雷声一样传进郊区的窗户。这是因为他的人物没有办法像阴沉的俄国人一样,把生活本身当成一种答案,而他们又无法承受阶级跌落的悲哀。这本书的第一篇, 也是契弗最好的作品之一,《再见了,我的兄弟》中,长居新英格兰乡间的男人,抄起海滩上已经硬化的树根,给他来自大城市的弟弟的后脑勺来了一下,原因只是弟弟无法容忍这种保守、僵化的生活。有一篇叫《哦,青春与美》,主人公在他的郊区住宅里练习跨栏,只因为他人生中的一切荣誉都停留在当运动员的时刻。他的妻子拿着手枪当发令枪,失手打死了他。我们和世界上一切残忍的读者一样,觉得这是悲剧,但也是解脱。
契弗的小说从来不会把我们引向某种超脱的地方,他激发人物的焦虑,然后要么杀死他们,要么把他们带到荒野里。令人悲哀的是,我们在这个过程中感受到强烈的同感,仿佛我们内心的欲望与之一同冒险。有一篇小说的开头是飞机失事,结局是主人公向心理医生忏悔自己喜欢上了保姆。读者开始以为是一个惊险故事,接着发现后面是大片的鸡毛蒜皮的家庭生活。在这种鸡毛蒜皮中间,他都没机会把飞机的事讲给家人听。我们就明白,这种所谓的冒险不过是被动的经历,而他唯一的主动,不过是在送保姆回家的时候握住她的手。他的妻子要离家出走,而保姆喜欢上了另一个年轻人。主人公利用社会地位,动动嘴就摧毁了年轻人的工作,然后就去寻找心理医生。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们和谁共情?既不是主人公,也不是他的妻子,更不是那个纤弱的保姆,最终,我们读到一只叫朱庇特的狗,“他神气活现地穿过西红柿藤蔓,大嘴巴里叼着一只晚礼服的残部。然后天就黑了,那是个国王们穿着黄金礼服骑着大象翻越群山的夜晚。”这最后一句引人注目,就像是作者忍不住了跳出来炫耀一番,的确如此,因为作者是一边对着妻子大喊,一边写下这句话的。所以,我们在结尾,只能和这位充满才华的作者共情。
英文本的序言里提到,契弗从未创造过一个像他本人那样有天分、有智慧或者有文化的角色,他的角色的全都是比他本人更渺小的人物。这是不确切的。在这本书的后半部分——也就是契弗的老年阶段,有一篇《苹果世界》可以看成是他的自许。它写的是一个老年诗人的内心生活。在人生的暮年,他既没有得到诺贝尔奖,也没能获得这个年龄本该有的平静。他困于记忆衰退,也被无法满足的性欲折磨,唯有的慰藉,就是回到自己童年的幻想,再加上执笔时候的快乐。世间的荣誉与烦恼,才能在那个时刻离他远去。就像老作家在教堂里的祈祷词那样,他希望上帝保佑惠特曼,上帝保佑迪兰·托马斯、福克纳、菲茨杰拉德,尤其保佑海明威。我们在契弗的作品里看到了令人宽慰的伟大作家的面孔,除了那些已经提到过的名字,还有芥川龙之介、卡夫卡、果戈里、契诃夫和福楼拜。当然,还有契弗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