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审判》:不忘历史,才能更好地维护和平

“我想把这本书作为一块基。中日友好的时候,我们谈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如果日本右派敢于翻案,这个就将成为砸向他们的一块石头,罪行确凿,让你无法否认。”军史专家、上海交通大学教授刘统在谈及即将出版的最新研究《大审判:国民政府审判日本战犯》时这样说。

“正义之剑——中国审判日本战犯”讲座现场。

“正义之剑——中国审判日本战犯”讲座现场。

作为2020上海书展活动之一,8月14日晚刘统来到上海图书馆,就上海人民出版社将于近期推出的《大审判》一书,带来主题为“正义之剑——中国审判日本战犯”的讲座。刘统认为,本世纪初,中日关系日趋紧张,日本右翼不断翻案,否认战争罪行。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国家相应地加强了抗战研究。在研究过程中,我们认识到战后审判同样是抗日战争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过去的审判研究视野都比较狭窄,主要聚焦于东京审判,缺乏对审判全局的了解。所以我花了五年时间做这个课题,就是为了还原这段历史。”

《大审判》书封

《大审判》书封

《大审判》详细叙述了1945—1949年中国政府审判日本战犯的全过程,保留了大量起诉书、判决书、审判记录、会议记录等审判档案的原貌,为读者全面还原了这段久被湮没的历史真相。“当时中国国民政府在南京、上海、北平等十个城市组织军事法庭,对关押的2300余名日本战犯中的800余人进行了审判。这是中国第一次独立进行的国际审判,也是中国司法人员运用国际法与中国国内法结合进行的空前规模的战争审判。”刘统说。

但是写这本书,刘统坦言,并不是为了激发民族仇恨,而是为了保卫和平。“我们必须看到日本侵华战争不但对中国人民造成了巨大伤害,同样也给日本人民留下了难以忘记的伤疤。不要忘记这段历史,才能更好地维护世界和平。”

体现主权,用国内法审判日本战犯

1942年1月,第二次世界大战接近转折英国政府召集在伦敦流亡的九国政府,包括荷兰、比利时、法国、南斯拉夫等国家,商议战后如何审判日本战犯。

中国时任驻荷兰公使金问泗当时就住在伦敦。参与会议以后,金问泗马上向国民政府做了汇报,国民政府当即表态,中国也要参与战后日本战犯的审判。金问泗是最早参与到审判工作中去的,在讨论基本原则时,金问泗和顾维钧代表中华民国提出两个严正立场:第一,要让战争罪行调查期限从1931年开始。第二,中国要体现自己的国家主权,要用国内法来审判战犯,同时让国内法尽量跟国际接轨。

刘统表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立场。“这就说明我们中国在审判之初,就考虑到中国的主权一定要由中国掌握,而且审判要按我们的国内法来执行。所以之后我们就成立了一个国际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

同时,针对伦敦调查委员会提出的34条罪名审判标准,国内司法部提出中国一定要做自己的对比。于是把这些罪名跟中国的国内法,如刑法、海陆空作战法等一一做了对应,删除了不适合的罪名,最终增加到38条罪名。“这样我们就实现了在审判之前,中国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接轨,也让我们在审判的时候有了真正的法律依据。”

艰难的调查取证

国民政府成立战争罪行调查委员会后,就开始了对战争罪行的调查取证。然而在具体实施起来时,却遇到了重重困难。

“因为审判战争罪行要有符合国际惯例要求的文书、罪行举证等,这就给我们中国人出了一个大难题。当年中国老百姓处在战争的破坏之下,兵荒马乱,到处逃难。你在逃难的时候,怎么可能回头看看抢你的是谁,追你的是谁,他又姓甚名谁。所以这对中国举证来说,是个巨大难题。” 刘统解释道。

当时最先调查取证的是当时的中国外交部,外交部调查时就注重一些重大的情况,比如南京大屠杀。南京大屠杀最早是由一位英国记者田伯烈揭露的。田伯烈当时采访了很多南京大屠杀的见证者,特别是住在南京的外国人,从而获取了大量一手材料,并出了一本书叫《外人目睹中之日军暴行》。外交部正是根据这本书找到了当年还在国内的一些外籍教授,其中一位费志(George A.Fitch)就是南京大屠杀取证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员。外交部找到他并发出举证邀请,费志一口答应,不仅提供了大量日军侵略的实证,还写了很多证词,甚至后来还出席远东国际军事法庭作证。“这位外国友人是非常高尚的。”刘统评价道。

同时,为了提高举证的水平,东京国际法庭成立以后,1940年5月,东京法庭派了两名美国军事检察官到中国来搜集证据,主要是南京大屠杀、化学战、日本灭绝人性的反人类罪等罪行。国民政府也派出相应的司法部和外交部的官员跟他们一块巡视,从广州、桂林、武汉、北平一直到长春、沈阳转了一大圈。巡视后的调查报告总结了各地审判水平、取证困难之处、如何培训调查、怎么取证等重点,为各地审判日本战犯前的准备工作提供了重要保证。

大审判是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

除了调查取证,各地也成立了审判法庭。作为东京审判的组成部分,中国设置了十个军事法庭,对两千多名日本战犯进行了审判。刘统解释,“我们过去对东京审判的理解太狭义了,以为就在东京,实际上东京审判只审判甲级战犯。在大框架之下,亚洲各国又设立了53个军事法庭,其中中国就有10个,所有法庭合起来叫远东审判或者东京审判。”

十个法庭中,北平、济南、南京、上海、广州、武汉、沈阳是最重要的审判法庭。经过规定种种审判细则,成立行政院,成立联合的战争罪犯处理委员会领导审判工作,到制定各种各样的法规等一系列准备后,真正的审判才正式开始。

在谈到主要的审判案例时,刘统表示“一开始各个法庭都是非常引人注目的,但是最首要的就是审判宪兵。”因为日本的宪兵罪行最明显,老百姓举证最准确,比如在上海法庭审判的常熟宪兵队长米村春喜一案。

“米村春喜被称为常熟之狼,性格狠毒冷酷。原来是个情报官员,后来带宪兵队,专门捕捉中国的地下抗日力量。有一次他在常熟破获了一个所谓的地下抗日武装,一下抓了50多人。他亲手在常熟屠杀的就有7人,剩下的全部送到上海。”当时上海法庭审判米村费了很大力气,调查到一个山坡上,偶然间得到乡民的指引,刨出好几个人头来,才得到了证据。面对铁证,米村无法再抵赖,竟然想靠利益交换保命,给国民党画了五六幅地图,叫《中共新四军江南活动示意图》。

这六幅图让刘统感到惊讶,从中可以看出,日本对中共抗日武装实际上是了如指掌的,“图中所画的全都能对上,而且他画的六幅图是动态的,附有大量文字说明。可以看出日军侵华时,情报工作是非常强的。”然而根据双十协定,中共当时已让出了江南所有地区,不留一兵一卒,所以这个图时过境迁已无价值。米村最后还是被押到上海的提篮桥,在刑车上游街示众并被枪毙。

除了审判中占比最大的日本宪兵,真正的重大案件还是南京大屠杀。刘统说:“我们在审判南京大屠杀时有一个重大特点,就是战争责任。我们知道日军攻陷南京,当时在南京大屠杀了一个星期,杀死了几十万无辜的中国平民和士兵。谷寿夫带领的师团是第一个冲进南京城里,并且展开大屠杀的。把谷寿夫押回来后,法庭就开始列举他的罪行。根据确凿的证据,我们知道屠杀不是谷寿夫一个人的事,而是侵略南京五个师团的日军的集体行为。而谷寿夫只不过是站在法庭上的一个代表。审完谷寿夫,其实整个过程都审得很艰苦。”

书中引用了大量原始档案,不少都是首次披露,重新厘清了中国对日战犯审判的一系列成果,包括济南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审判新华院惨案和日据会馆的过程,平顶山惨案等日军重大暴行,对酒井隆侵略罪的审判,对几十名日军将领的战争责任审判,以及对上海外侨战俘营罪行的审判,都体现了中国审判的公正和水平,直接配合了东京审判。此外,关于涉外案件、未审判案件以及冈村宁次案的介绍,也让在座观众了解到了一段段鲜为人知的历史真实。

抗战后的对日审判,是中国第一次独立进行的国际审判,也是中国司法人员运用国际法与中国国内法结合进行的空前规模的战争审判。这场审判是中华民族抗日战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东京审判的一部分,惩罚了日本战犯,确认了战后亚洲和国际和平的新秩序。这个格局至今仍然是维护亚洲和世界和平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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