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里刘姥姥的戏份为何那么重?

刘姥姥在《红楼梦》里是很重要的人物,她三进贾府,穿起诸多重要的情节,故事刚开始的第六回,以刘姥姥之眼初步“浏览”了这个大家族的泼天富贵;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四十二回,二进贾府的刘姥姥和贾府中上上下下几乎所有有头脸的人都打了照面;学者们笼统地把后四十回当中涉及到刘姥姥与贾府来往的情节统称为“三进贾府”,其中也涉及到救巧姐等重要问题。

历来的评点家们对刘姥姥的评价也很高,如鲁迅称其为“古今第一奇女子”,季羡林认为其为“红楼梦中最聪明的人”。在最近由人文社举办的“小人物的大视野——刘姥姥进大观园详解”中,中央民族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导曹立波与读者们进行了分享。

电视剧《红楼梦》剧照

刘姥姥:明确的结构作用与陌生化的叙述视角

《红楼梦》的故事基本从第六回开始展开,这一回开始写及贾府上下众多人物事件,而穿起叙述的则是“千里之外,芥荳之微”的刘姥姥。

曹立波认为,刘姥姥一出场就表现出她与一般的农村老太太的不同之处,她女儿家中很艰难,女婿只是唉声叹气的,刘姥姥就说谋事在人,成事在天,所以她要到贾府去碰一碰。她说“如果果然有些好处大家都有益了,便是没有银子来,我也到那公府侯门见一见世面,也不枉我一生了”。所以刘姥姥非常果敢且不保守。“只要贾府发一点好心,拔一根汗毛,比咱们的腰还壮。”这样的话也经常被人们转述、传颂。所以她抱着试一试的信心,于是带着板儿走进了荣国府。

曹雪芹一方面在写这样一个小人物,更多的还是在小说当中她起到纲领性的作用,“他的设想是很清晰的,刘姥姥有很明确的结构上的作用。”

刘姥姥来到贾府里,无论是一进还是二进贾府,都充斥着很多的错觉,主要就是因为她这样一个陌生化的叙事视角。她初进贾府的时候产生的错觉是先认错人,当她看到珠光宝气的平儿的时候,她先想到有可能这就是王熙凤吧,还比如她对自鸣钟的一些错觉。曹立波认为这种看似一笔带过的情节可以反映历史真实:“刘姥姥对西洋物件比如自鸣钟、西洋穿衣镜的错认,提醒我们《红楼梦》写作时,工业化的物品已经走进贾府,但是在民间大家还非常陌生。”

我们顺着自鸣钟的线索,还可以注意到随着自鸣钟报时,王熙凤准点出场。作为贾府的女管家,她还是很敬业、很守时的,协理宁国府的时候,她经常及时过去点卯,所以王熙凤从这一点来讲很敬业,见到刘姥姥的时候也是一下子处理了好几件事情,也没有忘记打点刘姥姥提出的事情。所以在这个情节当中,清代的一位评点家姚燮写过这样一段话,他说“写排场处,妙在笔笔从刘姥姥心意耳目中写出。”

《荣国府的经济账》

刘姥姥一进大观园的结果就是,因为周瑞家的帮衬,她得以见到王熙凤,得到了二十两银子。《荣国府的经济账》里详细算过,二十两银子,足够一个庄稼户一家五口生活一年。但是在螃蟹宴当中,一桌就差不多是二十两银子,所以从刘姥姥眼中也能感受到贾府的奢华。

二进荣国府:以刘姥姥之眼,照见各人性格命运

刘姥姥二进荣国府是写作的重点,第四十回左右的时候,刘姥姥、贾母一行人来游园的时候大致到了几个比较重要的地方:先到的潇湘馆,然后是秋爽斋,再接下来他们乘船一路向北又看了蘅芜苑,到吃饭的时候贾母看好了藕香榭,她借着水音儿听着曲儿,一方面是精神食粮,一方面是物质食粮,从中也可见贾母是一个很会享受的老太太。在藕香榭这一带,酒足饭饱之后去栊翠庵,到了栊翠庵院子里贾母说,我们刚吃了酒肉,你那里面供着菩萨,拿点茶水就可以了。妙玉就奉上茶来了。

妙玉奉茶的一段充分体现了妙玉及宝玉的性格。如刘姥姥用过的很珍贵的杯子,有洁癖又自视甚高的妙玉断然决定要扔掉,宝玉却说:“那茶杯虽然脏了,白撂了岂不可惜?依我说,不如就给那贫婆子罢,他卖了也可以度日。你道可使得?”在刘姥姥要离开送行的时候,宝玉送的这个茶杯也随刘姥姥带走了。

在李纨的稻香村,李纨虽然一直给人清心寡欲的印象,但她是一个非常爱花的女子,刘姥姥来的秋天,她采撷了各色的菊花拿来给贾母戴,贾母就选了一个大红的戴在自己头上。剩下“各色的折枝菊花”,王熙凤和鸳鸯等人就给刘姥姥横三竖四的插了一头,刘姥姥自己非常识趣,她说“我虽老了,年轻时也风流,爱个花儿粉儿的,今儿老风流才好。”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其实刘姥姥的一生,虽然很贫苦,但是她的内心似乎比李纨要丰富得多,李纨似乎只有摘花的份,只有赏花儿的份,但是这个花儿跟自己却没有缘分。还有一处互文的细节就是第七回周瑞家的送宫花,有的版本记载周瑞家的就从李纨的窗下绕着走了。也有的版本安排李纨在睡中觉:“穿夹道从李纨后窗下过,隔着玻璃窗户,见李纨在炕上歪着睡觉呢,遂越过西花墙,出西角门进入凤姐院中。”反正都是故意让花绕过了李纨,这也是以花照见李纨的命运。

电视剧《红楼梦》剧照

当然,作为线索的刘姥姥也非常有趣,比如酒宴上行酒令的环节,鸳鸯三宣牙牌令,刘姥姥的酒令也是赢得一片掌声。第一个是鸳鸯说“左边四四是个人”,刘姥姥说“是个庄稼人”。接下来鸳鸯又说,“中间三四绿配红”,上三下四,上绿下红。刘姥姥说“大火烧了毛毛虫”,这个“三”像毛毛虫,下面的四点像大火。接下来鸳鸯又说“幺四真好看”,刘姥姥说“一个萝卜一头蒜”。刘姥姥虽然没有多少文墨,但是她还是一个智商、情商都很高的老人。

“母蝗虫”是林黛玉对刘姥姥的形容,关于这件事,针对林黛玉还曾经有不少微词。《红楼梦》的擅长之处往往是一笔写出不同的色彩来。关于刘姥姥的问题,大观园满园的人,肯定是站在不同的角度来评价她的,当然林黛玉的戏谑,小说却以夸赞林黛玉的伶牙俐齿来切入,潇湘子雅谑补余音,把“戏谑”说成“雅谑”。但是我们看黛玉的这句“母蝗虫”,却得到了宝钗的赞扬——宝钗笑道:“世上的话,到了凤丫头嘴里也就尽了。幸而凤丫头不认得字,不大通,不过一概是市俗取笑,更有颦儿这促狭嘴,他用‘春秋’的法子,将市俗的粗话,撮其要,删其繁,再加润色比方出来,一句是一句。这‘母蝗虫’三字,把昨儿那些形景都现出来了。亏他想的倒也快。”

“三进”大观园:刘姥姥与巧姐的命运

曹立波也关注到刘姥姥与巧姐的关系的问题,有人常常问王熙凤和贾琏到底有几个女儿?第二十七回会发现,“凤姐等并巧姐,大姐”,凤姐两个女儿都来了,第二十九回清虚观打醮,这时候大姐和小姐的年龄层分出来了,那就是“奶子抱着大姐儿带着巧姐儿另在一车”,这时候大姐还没有名字,巧姐是有名字的。

《红楼十二钗评传》

“我想小说有一个不断的精炼化的过程,所以开始是设置王熙凤两个女儿,后来发现可能是金陵十二钗名额有限,贾府草字辈的女子只能放一个,于是就给了贾巧姐,王熙凤身上抱着的这个孩子,刘姥姥给她取名为巧姐,从此在四十二回之前的那个贾巧姐就不存在了,只有王熙凤抱着的这个女儿,取名为巧姐,所以合二为一了。”曹立波说。

刘姥姥从尊重她自己恩人的角度而言,不会让自己家的板儿跟巧姐联姻,刘姥姥一定要给巧姐找到一个她认为更适合的大户人家,与其贵族千金身份“门当户对”,应该过比她家更好的日子,所以给她找了一个周姓财主家,而且那个孩子还是知书达礼的,这是后四十回当中刘姥姥这样一位乡下老太太能做到的,在当时她认为相对尽善尽美的一件事。虽然小说前面也有关于板儿、巧姐相关的伏笔,但是我们目前没有更充分的资料来证明巧姐的另类结局,我们只能就着眼下的这四十回,因为它毕竟是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就已经刊行的文字,经过两百多年的经典化的过程,目前我们针对这一百二十回的文本,进行整本书阅读。巧姐的判词是这样写的:“势败休云贵,家亡莫论亲。偶因济刘氏,巧得遇恩人。”

巧姐虽然是《红楼梦》当中一个很小的女孩,但是她这个判词却把她家族的兴衰,把世态炎凉都写进去了。王熙凤是小说当中很复杂的一个人物,大家经常说 “恨凤姐,骂凤姐,不见凤姐想凤姐。”她手里真的也有几条人命,从张金哥的孔雀东南飞,到贾瑞,到尤二姐,但是她也做了好事,就是善待刘姥姥。

刘姥姥也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红楼梦》里面也写了诸多的忘恩负义,同时也写了刘姥姥的知恩图报。她在秋收的时候,将“头一起摘下来的,并没敢卖呢,留的尖儿”,也就是把最新鲜的瓜果、蔬菜,孝敬姑奶奶姑娘们尝尝,感谢贾家的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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